张中行:晨光_张中行:自我

1、张中行:晨光

张中行:晨光

习见之景,用自己的心灵之秤衡量,像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量很大,殆等于视而不见,例俯拾即是,近如室内的桌椅,远如版块状的林立高楼,等等,都是;另一类量不大,入目,不只见,而且会随来这样那样的情思,例也可以找到一些,其中排在首位的,专说我的一己之私,是晨光。

晨光指东方发白到太阳浮出地面那一段时间目所见的大景观。这景观有变化。以年为背景,冬夏差别最大,冬,晨光来得晚;夏,晨光来得早。以月为背景,月的有无、圆缺、位置,日日不同。一日,以起床早晚为背景,早,有稀疏的星光闪烁,晚,星就隐去。总之,都是晨光,也就都能引起这样那样的情思。情思,无形,以佛家所说五蕴的“识”来捉,也是恍兮惚兮,何况还有这样那样的杂乱,怎么说呢?不得已,只好用以事系情之法,主要说事。事与晨光的关系,也苦于多而不很清晰,挑挑拣拣,想只说两类,哲理的,家常的;家常的还可以分为两种,总起来就成为三种。

先说哲理的,是由辨析逻辑的归纳法来。我当年未疯学疯,念穆勒,念休姆,念罗素,才知道围绕着归纳法,也可以提出疑问。穆勒的疑问是枝节的,他在所作《逻辑系统》里说,如果能够知道什么样的事例可以推出正确的归纳判断,什么样的事例不能,他就是最聪明的人。这样说,他是承认自己还办不到,但至少是理论上,也可能办到。可是到休姆和罗素手里,疑问就成为根本的,那是:归纳判断的可靠,要以自然齐一(永远如此运行,不变)为条件;何以知自然是齐一的?由于信赖归纳判断(赵大、钱二、孙三、李四都死,所以人都要死,等等,由部分如何推断整体如何),这就成为连环保,其结果必是都靠不住。记得他们还以明天太阳一定出来为例,也说是来于归纳判断,并非绝对可靠。这使我的思绪变为哲理和家常两半。

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是家常,如傍晚,我从众到奶站去取牛奶,因为不疑惑明天必来,就还要吃牛奶。问题是还有那万分之一,通常是早起,忽然瞥见晨光的时候,哲理就闯进来,像是电光一闪,引来感慨万千。

这感慨,化为疑问是(),难道我们的宇宙真是规规矩矩,可以永远托靠的吗?如果竟是这样,我们就应该感谢吧?感谢谁呢?可惜我们不能知道。就这样,我常是始于怀疑,终慨叹,慨叹存在的神秘,己身的微弱。    《;再说家常的,先前一种。事非一,只说一次印象最深的。还是二卡《年代后期,在通县念师范的时候,照例于旧腊月中旬放假,回家乡年。其时还未改革升放,过年是大事,也是乐事,闲中忙,要买这个买簿j。个,贴这个贴那个,还要听鞭炮声,“今年元夜时”追花会,看红男绿女蒸’语云,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开学的日期近了,只得准备走。只有京公路上有长途汽车,最近的河西务站离家三十里,要九时以前赶驴代步,起程就必须在六时以前。起程了'照例是借西邻王家的呼之为韩大叔的长工送。天很黑,出村,几乎对面不见人。走出六·到村名大新庄的南侧吧,韩大叔牵着驴在前面走,我步行跟着,名得昏暗的程度稍减。我停住,转身,看到东方露出一线微明。

由衬,参照新学来的一点点天文地理知识,用目光远扫上下左右,到脚下,清楚感到,原来我们置身于其上的大地,真是个飘动的i它在向日光那一方转动,无知觉,无目的。我呢,与它相比,太渺,也在动,却有知觉,这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到明天,因不知道明样而惶惑。就这样,村野的晨光曾经使我感到人生的渺茫。

接着说家常的后一种。想哲理,慨叹人生,都是远水不解近如列子御风而行,虽然“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还是不得不返。

样,虽然也曾心逐白云而飞往天边,但天边是不能起火做饭的,于是不得不敛翅落地,仍然公则阿弥陀佛,私则柴米油盐。而一晃就到了庄子所谓“佚我以老”的时期。佚是好的理想,但能佚要有条件,专说主观方面,低级的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高级的是“回坐忘()矣”。这些可意的造诣,我都做不到,于是也就只好安于不佚。佚的反面是忙,忙什么呢?只说一种唯心而最放不下的,是感到枯寂,说具体些是心情有如行沙漠中,渴望遇到绿洲芳草。记得是弗洛伊德学派的理论,人是日有所思,不得,夜就有所梦。庄子说:“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我不是真人,多有所思,所以入睡必有梦。遗憾的是,梦经常是杂乱的,远离现实的,也就大多是不可意的。我很希望有个可意的“犹恐相逢是梦中”的梦。而有那么一次,我就真人了这样一个梦,真切,细致,简直是梦的现实,使我惊异。可惜的是,和往常一样,梦断之后,情境就成为像是同样迷离恍惚;只记得当时想诌韵语抒情怀,苦思不得,只好略改贺方回句,默诵云:“凌波一过横塘路,渐目送芳尘去。”就是这次梦断之后,我早起出门,望见几颗疏星闪烁的晨光,心里感到热乎乎的,因为确认,在这样的晨光的映照之下,我的生活还不少温暖,并且,今天之后一定还有明天。有明天,我就期待着看明天的晨光,接受明天的温暖。

2、张中行:自我

张中行:自我

这个题目难写,可是不得不写,因为想谈与己身有关的许多方面,先要知道己身是怎么回事。这显然不容易。对于有些事,我们有时候感到,不想像是还明白,一想反而胡涂了。己身正是这样的事物,而且也许是最突出的,可以与“存在”或“有”(其对面的“无”同)并列。比如说,一阵发奇想,想问问,我吃饭,我与某人争论,总执着有个我,这“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正是不问则已,一问麻烦就来了。可以用历史家的眼看,是由父母那里受生,有生命就有了我。但也有麻烦,是有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自己能觉知,受生之后多久能够自己觉知呢?确定某一刹那,恐怕实验心理学家也会为难吧?还可以用哲学家的眼看。很多人都知道,笛卡尔是用“我思”证明“我在”的。这显然也无用,因为思之前已经有了我。不得已,或者只能用叙述事实的办法,是受生以后,机体生长,感官的收获渐渐组成觉知(包括分辨实虚和感受苦乐),这觉知由一物和心的整体发出,并进而能够反照这整体,于是说这整体是“我”,这样说,所谓自我不过是个能反照的感知系统而已。也可以不学究气,只由常识方面认知。那就不必问究竟,只看现象。现象,或事实是,古今中外,有数不尽的人,每一个人是个物和心的整体,这整体有独自觉知的知识和苦乐,就自己觉得这整体是“我”。

神秘,或说有大力的是“觉知”。这神秘是由生命的性质来口生物与无生物的最本质的区别是,生物主动地要求保存、延续、扩充,这主动就是觉知,或慢慢发展为觉知。人类的觉知或者可以算作高等的,它能够以自己为对象,站在对面反观觉知。这有时就()像是有了两个我,如悔的感情就来于,一个明智的我觉得那个胡涂的我做错了。其实,觉得有我,这我成为对象,如果相信笛卡尔“我思”的判断,总不得不承认,那觉知不是来自对象的我。总之,“我”就是这样神妙莫测。

但是它也有不神妙的一面,是一个人无论如何神通广大,想离开“我”是办不到的,因为能想和所想都来于觉知,觉知不能离开那个能觉知的整体(即反观时的“我”)。不幸是这能觉知的整体“生而有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求而常不能得,于是有苦。苦与“我”难解难分,为了离开苦,有些人无力对外,就想在“我”上打主意。如庄子就有这样的设想:

南郭子綦隐机(凭几)而坐,答焉似丧其耦(躯体)。颜成子游(名偃)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庄子·大宗师》)丧我是“我”没有了;可是还有个“吾”,吾也是我,至多只是个造诣高超的我,可见还是没有离开我。佛家也有这种想法,认为“我执”是一切烦恼的本原,所以想除烦恼就要破我执。如何破?似乎只能乞援于万法皆空的认识。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是走向觉知。而觉知,显然只能是“我”觉知。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真正丧我,只有一则笑话的故事可以当之无愧。这故事是:

一和尚犯罪,一人解之,夜宿旅店,和尚沽酒劝其人烂醉,乃削其发而逃。其人酒醒,绕屋寻和尚不得,摩其头则无发矣,乃大叫曰:“和尚倒在,我却何处去了?”(赵南星《笑赞·和尚》)这自然是笑话;至于实际,蓄发变为秃头,如果生疑,是只能问,我的头发哪里去了。这就可见,人,生年不满百,情况也许如邯郸卢生之梦,外,环境,内,身和心,什么都时时在变,只有“我”却像是始终如一,总跟自己的觉知纠缠在一起,除去丧失知觉,是绝不能离开,哪怕是拉开一点距离的。

因此,我们就只好不问究竟,考虑人生问题,对付世间的诸多大事小事,都由自我出发。自我,与身外的无数自我,即他人相比,有类的同点,有个体的异点。如一首二足是类同;同是一首,有大小、胖瘦,美丑等区别,是个体间必有差异。这就自我说,是生来就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只能顺受。昔人称顺受为认命,命指命运,包括得于先天和遇于后天的。这里只说得于先天的,也包括无限花样。不能不化简,只算作举例,可以分为身和心两种。两方面,都有得天独厚和得天独薄的;厚薄之间,自然又必致有若干等级和无限花样。只说厚薄。就身说,项羽力能扛鼎,西施有沉鱼落雁之容,是得天厚;相反,刘伶是“鸡肋不足以当君拳”,无盐甚丑,就得天不厚了。心也是这样,世间有神童,也不少弱智儿,这是同受自天,而厚薄相差很多。这差异,受生的“我”不当负责,却不能不承担。有违公道之义吗?老子早已说过,“天地不仁(无觉知)”,我们,以及外面的大环境,都来自天,而并非来自公道。如屈原,作《天问》,吐一点点郁闷,结果还是不得不跳汨罗江。所以说,既已有了“我”,这“我”就带来“天命之谓性”,不幸而不厚甚至很薄,怨,难免,却没用,上策是用荀子的办法,求以人力补天然。如何补?显然,具体的必千头万绪,只好说几个原则。

一是“顺应”。上面已经说过,“我”之来,我不能负责,却不能不承担。这里说顺应,是要求“知道”有此情况。古今中外许多贤哲都重视这样的知。深思冥索,所求不过是想了解,外看,大千世界,内省,方寸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些人明白说出这种心情,如孔子说“畏天命”,斯宾诺莎说人的最上德是知天,等等,都是。知天然后才可以知命。知命,我的理解,可以包括三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外推,姑且限于有生之物,要知道,不只近邻,如五伦及路人张三李四,就是远邻,鸡犬蚊蝇,直到单细胞生物,都是在同一个天命的笼罩之下,所谓“民吾同胞,物无与也”,说可怜就同样可怜。另一方面是知止;就是要安于自己的能力有限,具体说是接受天命而不强求了解天命之所以然。《礼记·中庸》篇就是这样处理的,它说过“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不问“何谓天命”,而说“率性之谓道”,意思是,生之谓性,已如此,逆,无力,也许还有大麻烦,那就顺着来吧。对付“我”当然也只好这样,逆,如自杀。非绝不可能,总是太反常了。还有一个方面是知足,是感知有“我”之后就不要嫌弃。这种态度是由务实的精神来,例如生来不聪明,你嫌弃也不会变鲁钝为聪明,也就只好用庄子的办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当然也可以尽人力图补救)。幸而天命同时也赋予人知足之性,愚而自以为智,中人而自以为至美,老子天下第一,都是这种天性的表现。这种性对天(假定为也有觉知)有好处,是不会有人向他造反;对人也有好处,是集为“我”的一体,由生到死,都亲亲爱爱。

二是“自知”。这是因为过于在“我”的范围内亲亲爱爱,就会如俗话所常说,无自知之明。一个人,得于天,很少能够,或说不能,独厚,至厚,各方面都厚;后天也一样,不可能各方面造诣都最高。不厚不高而自以为厚为高,对人对己都无利,或说有小害甚至大害。所以应该有自知之明。这明来于多往外看,然后虚心比较。其结果就有如把自己放在衡器上衡量,一看明白了,本以为超过一斤,原来只有几两。这有好处,一是可以自谦,二是可以自励。其结果都会是造诣的向上,烦恼的减少。

三是“珍重”。这是由另一个角度考虑的,既然有了“我”。而“我”又至亲惟一,而且生涯只此一次,就应该珍而重之。如何珍重?还是率性,尽力求活得好。何谓好?不过是经历丰富且有价值而已。丰富,有价值,仍需要解释,为省力,用举例法,如某甲目不识丁,某乙古今中外读了数十万卷书,我们说某乙的生活比某甲丰富;汉武帝大量杀人,司马迁忍辱写《史记》,都忙累了一辈子,二人相比,我们说后者的生活有价值。这看法是常识也承认的,好说。难说的是为什么要看重活得好,或说为什么要珍重“我”。可以由认识论方面找些理由。柏克莱主教说存在就是被觉知,罗素认为最确实的所知是感觉所收(构成感知的材料),这能知的显然是“我”,没有“我”,外界如何,甚至有没有,至少是我不能知道了。这是说,“我”最质实。还最亲切,因为苦乐、是非等等,都是以“我”为本位的。为本位,就值得珍视吗?理由难说,只好信任情意,是活得好可以心安,反之就心不能安。人,碌碌一生,瞑目之前,难免算浮生之帐,如果所得(丰富和有价值)不少甚至很多,总比毫无所得好得多吧?有哲学癖的人或者会说,这也是自欺,因为难于证明有究极价值。这是又往上追问天命;我们既已只顾率性,那就珍重自我,算作安于自欺也好。

四是“超脱”。这不是要求如佛家理想的能破我执,而是遇见某种情况,宜于向这个理想靠近。这某种情况指欲的对象利禄之类和欲而不得之后的苦的情绪。人生于世,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总难免要,或多或少,见世俗的“可欲”而心不能静。于是而求,世间不只一人,僧多粥少,因而不能常如愿,或说常不能如愿。其后跟来的必是懊丧,苦恼。为“我”的活得好计,这不合算,所以要改弦更张。理论上有抓紧和放松两条路。抓紧,如果有成的机会不多,就会火上加油,越陷越深。所以不如放松。办法是跳到身外,视“我”为一般人,一时冷眼看,如叔本华所说,不过都是苦朋友,不如意乃当然,也就可以一笑置之了吧?能够反观也一笑是超脱,虽然有近于阿q 之嫌,如果以活得好为处理自我的目标,就,至少是有时,不能不用它。

3、张中行:红楼点滴

张中行:红楼点滴

民国年间,北京大学有三个院:一院是文学院,即有名的红楼,在紫禁城神武门(北门)以东汉花园(沙滩的东部)。二院是理学院,在景山之东马神庙(后改名景山东街)路北,这是北京大学的老居址,京师大学堂所在地。三院是法学院(后期移一院),在一院之南北河沿路西。红楼是名副其实的红色,四层的砖木结构,坐北向南一个横长条。民国初年建造时候,是想用作宿舍的,建成之后用作文科教室。文科,而且是教室,于是许多与文有关的知名人士就不能不到这里来进进出出。其中最为大家所称道的当然是蔡元培校长,其余如刘师培、陈独秀、辜鸿铭、胡适等,就几乎数不清了。人多,活动多,值得说说的自然就随着多起来。为了把乱丝理出个头绪,要分类。其中的一类是课堂的随随便便。

一般人谈起北京大学就想到蔡元培校长,谈起蔡元培校长就想到他开创的风气——兼容并包和学术自由。这风气表现在各个方面,或者说无孔不入,这孔自然不能不包括课堂。课堂,由宗周的国子学到清末的三味书屋,规矩都是严格的。北京大学的课堂却不然,虽然规定并不这样说,事实上总是可以随随便便。这说得鲜明一些是:不应该来上课的却可以每课必到,应该来上课的却可以经常不到。

先说不应该上课而上课的情况。这出于几方面的因缘和合。北京大学不乏名教授,所讲虽然未必都是发前人之所未发,却是名声在外。这是一方面。有些年轻人在沙滩一带流浪,没有上学而同样愿意求学,还有些人,上了学而学校是不入流的,也愿意买硬席票而坐软席车,于是都踊跃地来旁听。这也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北京大学课堂的惯例:来者不拒,去者不追。且说我刚入学的时候,首先感到奇怪的是同学间的隔膜。同坐一堂,摩肩碰肘,却很少交谈,甚至相视而笑的情况也很少。这由心理方面说恐怕是,都自以为有一套,因而目中无人。但这就给旁听者创造了大方便,因为都漠不相关,所以非本班的人进来入座,就不会有人看,更不会有人盘查,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学期,上课常常在一起,比如说十几个人,其中哪些是选课的,哪些是旁听的,不知道;哪些是本校的,哪些不是,也不知道。这模模胡胡,有时必须水落石出,就会近于笑谈。比如刘半农先生开“古声律学”的课,每次上课有十几个人,到期考才知道选课的只有我一个人。还有一次,听说是法文课,上课的每次有五六个人,到期考却没有一个人参加。教师当然很恼火,问管注册的,原来是只一个人选。后来退了,管注册的人忘记注销,所以便宜了旁听的。

再说应该上课而不上课的情况。据我所知,上课时间不上课,去逛大街或看电影的,像是很少。不上有种种原因或种种想法。比如有的课不值得听,如“党义”;有的课,上课所讲与讲义所写无大差别,可以不重复;有的课,内容不深,自己所知已经不步;等等。这类不上课的人,上课时间多半在图书馆,目的是过屠门而大嚼。因为这样,所以常常不上课的人,也许是成绩比较好的;在教授一面,也就会有反常的反应,对于常上课的是亲近,对于不常上课的是敬畏。不常上课,有旷课的处罚问题,学校规定,旷课一半以上不能参加期考,不考不能得学分,学分不够不能毕业。怎么办?办法是求管点名(进课堂看坐位号,空位画一次缺课)的盛先生擦去几次。学生不上课,钻图书馆,这情况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盛先生总是慨然应允。

这种课堂的随随便便,在校外曾引来不很客气的评论,比如,北京大学是把后门的门槛锯下来,加在前门的门槛上,就是一种。这评论的意思是,进门很难;但只要能进去,混混就可以毕业,因为后门没有门槛阻挡了。其实,至少就我亲身所体验,是进门以后,并没有很多混混过去的自由,因为有无形又不成文的大法管辖着,这就是学术空气。说是空气,无声无臭,却很厉害。比如说,许多学问有大成就的人都是蓝布长衫,学生,即使很有钱,也不敢西服革履,因为一对照,更惭愧。其他学问大事就更不用说了。

时间不很长,我离开这个随随便便的环境。又不久,国土被侵占,学校迁往西南,同清华、南开合伙过日子去了。一晃过了十年光景,学校返回旧居,一切支离破碎。我有时想到红楼的昔日,旧的风气还会有一些吗?记得是一九四七年或一九四八年,老友曹君来串门,说梁思成在北大讲中国建筑史,每次放映幻灯片,很有意思,他听了几次。下次是最后一次,讲杂建筑,应该去听听。到时候,我们去了。讲的是花园、桥、塔等等,记得幻灯片里有苏州木渎镇的某花园,小巧曲折,很美。两小时,讲完了,梁先生说:“课讲完了,为了应酬公事,还得考一考吧?诸位说说怎么考好?”听课的有近二十人,没有一个答话。梁先生又说:“反正是应酬公事,怎么样都可以,说说吧。”还是没有人答话。梁先生像是恍然大悟,于是说:“那就先看看有几位是选课的吧,请选课的举手。”没有一个人举手。梁先生笑了,说:“原来诸位都是旁听的,谢谢诸位捧场。”说着,向讲台下作一个大揖。听讲的人报之以微笑,而散。我走出来,想到北京大学未改旧家风。心里觉得安慰。

点滴一谈的是红楼散漫的一面。还有严正的一面,也应该谈谈。不记得是哪位先生了,上课鼓励学生要有求真精神,引古希腊亚里十多德改变业师柏拉图学说的故事,有人责问他不该这样做,他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红楼里就是提倡这种精神,也就真充满这种空气。这类故事很不少,说几件还记得的。

先说一件非亲历的。我到北京大学是三十年代初,其时古文家刘师培和今文家崔适已经下世十年左右。听老字号的人说,他们二位的校内住所恰好对门,自然要朝夕相见,每次见面都是恭敬客气,互称某先生,同时伴以一鞠躬;可是上课之后就完全变了样,总要攻击对方荒谬,毫不留情。崔有着作,《史记探原》和《春秋复始》都有北京大学讲义本,刘着作更多,早逝之后刊为《刘申叔先生遗书》,可见都是忠于自己的所信,当仁不让的。

三十年代初,还是疑古考古风很盛的时候;同是考,又有从旧和革新之别。胡适写了《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在学校讲中国哲学史,自然也是上卷。顺便说个笑话,胡还写过《白话文学史》,也是只有上卷,所以有人戏称之为“上卷博士”。言归正传,钱宾四(穆)其时已经写完《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并准备印《老子辨》。两个人都不能不处理《老子》。这个问题很复杂,提要言之,书的《老子》,人的“老子”,究竟是什么时代的?胡从旧,二“老”就年高了,高到春秋晚年,略早于孔子;钱破旧,二“老”成为年轻人,晚到战国,略早于韩非。胡书早出,自然按兵不动,于是钱起兵而攻之,胡不举白旗,钱很气愤,一次相遇于教授会(现在名教研室或教员体息室),钱说:“胡先生,《老子》年代晚,证据确凿,你不要再坚持了。”胡答:“钱先生,你举的证据还不能使我心服;如果能使我心服,我连我的老子也不要了。”这次激烈的争执以一笑结束。

争执也有不这样轻松的。也是反胡,戈矛不是来自革新的一面,而是来自更守旧的一面。那是林公铎(损),人有些才气,读书不少,长于记诵,二十几岁就到北京大学国文系任教授。一个熟于子曰诗云而不识abcd的人,不赞成白话是可以理解的。他不像林琴南,公开写信反对;但又不能唾面自干,于是把满腹怨气发泄在课堂上。一次,忘记是讲什么课了,他照例是喝完半瓶葡萄酒,红着面孔走上讲台。张口第一句就责骂胡适怎样不通,因为读不懂古文,所以主张用新式标点。列举标点的荒唐,其中之一是在人名左侧打一个杠子(案即专名号),“这成什么话!”接着说,有一次他看到胡适写的什么,里面写到他,旁边有个杠子,把他气坏了;往下看,有胡适自己的名字,旁边也有个杠子,他的气才消了些。讲台下大笑。他像是满足了,这场缺席判决就这样结束。

教师之间如此。教师学生之间也是如此,举两件为例。一次是青年教师俞平伯讲古诗,蔡邕所作《饮马长城窟行》,其中有“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两句,俞说:“知就是不知。”一个同学站起来说:“俞先生,你这样讲有根据吗?”俞说:“古书这种反训不少。”接着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出六七种。提问的同学说:“对。”坐下。另一次是胡适之讲课,提到某一种小说,他说:“可惜向来没有人说过作者是谁。”一个同学张君,后来成为史学家的,站起来说,有人说过,见什么丛书里的什么书。胡很惊讶,也很高兴,以后上课,逢人便说:“北大真不愧为大。”

这种站起来提问或反驳的举动,有时还会有不礼貌的。如有那么一次,是关于佛学某问题的讨论会,胡适发言比较长,正在讲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姓韩的同学气冲冲地站起来说:“胡先生,你不要讲了,你说的都是外行话。”胡说:“我这方面确是很不行。不过,叫我讲完了可以吗?”在场的人都说,当然要讲完。因为这是红楼的传统,坚持己见,也容许别人坚持己见。根究起来,韩君的主张是外道,所以被否决。

这种坚持已见的风气,有时也会引来小麻烦。据说是对于讲课中涉及的某学术问题,某教授和某同学意见相反。这只要能够相互容忍也就罢了;偏偏是互不相让,争论起来无尽无休。这样延续到学期终了,不知教授是有意为难还是选取重点,考题就正好出了这一个。这位同学自然要言己之所信。教授阅卷,自然认为错误,于是评为不及格。照规定,不及格,下学期开学之后要补考,考卷上照例盖一长条印章,上写:注意,六十七分及格。因为照规定,补考分数要打九折,记入学分册,评六十七分,九折得六十分多一点,勉强及格。且说这次补考,也许为了表示决不让步吧,教授出题,仍是原样。那位同学也不让步,答卷也仍是原样。评分,写六十,打折扣,自然不及格。还要补考,仍旧是双方都不让步,评分又是六十。但这一次算及了格,问为什么。说是规定只说补考打九折,没有说再补考还要打九折,所以不打折扣。这位教授违背了红楼精神,于是以失败告终。

点滴一谈散漫,二谈严正;还可以再加一种,谈容忍。我是在中等学校念了六年走入北京大学的,深知充任中学教师之不易。没有相当的学识不成;有,口才差,讲不好也不成;还要有差不多的仪表,因为学生不只听,还要看。学生好比是剧场的看客,既有不买票的自由,又有喊倒好的权利。戴着这种旧眼镜走入红楼,真是面目一新,这里是只要学有专长,其他一切都可以凑合。自然,学生还有不买票的自由,不过只要买了票,进场入座,不管演者有什么奇怪的唱念做,学生都不会喊倒好,因为红楼的风气是我干我的,你干你的,各不相扰。举几件还记得的小事为证。

一件,是英文组,我常去旁听。一个外国胖太太,总不少于五十多岁吧,课讲得不坏,发音清朗而语言流利。她讲一会总要让学生温习一下,这一段空闲,她坐下,由小皮包里拿出小镜子、粉和胭脂,对着镜子细细涂抹。这是很不合中国习惯的,因为是“老”师,而且在课堂。我第一次看见,简直有点愕然;及至看看别人,都若无其事,也就恢复平静了。

另一件,是顾颉刚先生,那时候他是燕京大学教授,在北京大学兼课,讲《禹贡》之类。顾先生专攻历史,学问渊博,是疑古队伍中的健将;善于写文章,下笔万言,凡是翻过《古史辨》的人都知道。可是天道吝啬,与其角者缺其齿,口才偏偏很差。讲课,他总是意多而言语跟不上,吃吃一会,就急得拿起粉笔在黑板上疾书。写得速度快而字清楚,可是无论如何,较之口若悬河总是很差了。我有时想,要是在中学,也许有被驱逐的危险吧?而在红楼,大家就处之泰然。

又一件,是明清史专家孟心史(森)先生。我知道他,起初是因为他是一桩公案的判决者。这是有关《红楼梦》本事的。很多人都知道,研究《红楼梦》,早期有“索隐”派,如王梦阮,说《红楼梦》是影射清世祖顺治和董鄂妃的,而董鄂妃就是秦淮名妓嫁给冒辟疆的董小宛。这样一比附,贾宝玉就成为顺治的替身,林黛玉就成为董小宛的替身,真是说来活灵活现,像煞有介事。孟先生不声不响,写了《董小宛考》,证明董小宛生于明朝天启四年,比顺治大十四岁,董小宛死时年二十八,顺治还是十四岁的孩子。结果判决:不可能。我是怀着看看这位精干厉害人物的心情才去听他的课的。及至上课,才知道,从外貌看他是既不精干,又不厉害。身材不高,永远穿一件旧棉布长衫,面部沉闷,毫无表情。专说他的讲课,也是出奇的沉闷。有讲义,学生人手一编。上课钟响后,他走上讲台,手里拿着一本讲义,拇指插在讲义中间。从来不向讲台下看,也许因为看也看不见。应该从哪里念起,是早已准备好,有拇指作记号的,于是翻开就照本慢读。我曾检验过,耳听目视,果然一字不差。下课钟响了,把讲义合上,拇指仍然插在中间,转身走出,还是不向讲台下看。下一课仍旧如此,真够得上是坚定不移了。

又一件,是讲目录学的伦哲如(明)先生。他知识丰富,不但历代经籍艺文情况熟,而且,据说见闻广,许多善本书他都见过。可是有些事却胡里胡涂。譬如上下课有钟声,他向来不清楚,或者听而不闻,要有人提醒才能照办。关于课程内容的数量,讲授时间的长短,他也不清楚,学生有时问到,他照倒答:“不知道。”

又一件,是林公铎(损,原写攻渎)先生。他年岁很轻就到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任教授,我推想就是因此而骄傲,常常借酒力说怪话。据说他长于记诵,许多古籍能背;诗写得很好,可惜没见过。至于学识究竟如何,我所知甚少,不敢妄言。只知道他着过一种书,名《政理古微》,薄薄一本,我见过,印象不深,以“人云亦云”为标准衡之,恐怕不很高明,因为很少人提到。但他自视很高,喜欢立异,有时异到等于胡说。譬如有一次,有人问他:“林先生这学期开什么课?”他答:“唐诗。”又问:“准备讲哪些人?”他答:“陶渊明。”他上课,常常是发牢骚,说题外话。譬如讲诗,一学期不见得能讲几首;就是几首,有时也喜欢随口乱说,以表示与众不同。同学田君告诉我,他听林公铎讲杜甫《赠卫八处士》,结尾云,卫八处士不够朋友,用黄米饭炒韭菜招待杜甫,杜公当然不满,所以诗中说,“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意思是此后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也许就是因为常常讲得太怪,所以到胡适兼任系主任,动手整顿的时候,林公铎解聘了。他不服,写了责问的公开信,其中用了杨修“鸡肋”的典故,说“教授鸡肋”。我当时觉得,这个典故用得并不妥,因为鸡肋的一面是弃之可惜,林先生本意是想表示被解聘无所谓的。

最后说说钱玄同先生。钱先生是学术界大名人,原名夏,据说因为庶出受歧视,想扔掉本姓,署名“疑古玄同”。早年在日本,也是章太炎的弟子。与鲁迅先生是同门之友,来往很密,并劝鲁迅先生改钞古碑为写点文章,就是《呐喊·自序》称为“金心异”的(案此名本为林琴南所惠赐)。他通文字音韵及国学各门。最难得的是在老学究的队伍里而下笔则诙谐讽刺,或说嬉笑怒骂,他是师范大学教授,在北京大学兼课,讲“中国音韵沿革”。钱先生有口才,头脑清晰,讲书条理清楚,滔滔不绝。我听了他一年课,照规定要考两次。上一学期终了考,他来了,发下考卷考题以后,打开书包,坐在讲桌后写他自已的什么。考题四道,旁边一个同学告诉我,好歹答三道题就交吧,反正没人看。我照样做了,到下课,果然见钱先生拿着考卷走进教务室,并立刻空着手出来。后来知道,钱先生是向来不判考卷的,学饺为此刻一个木戳,上写“及梧”二字,收到考卷,盖上木戳,照封面姓名记入学分册,而已。这个办法,据说钱先生曾向外推广,那是在燕京大学兼课,考卷不看,交与学校。学校退回,钱先生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学校要依法制裁,说如不判考卷,将扣发薪金云云。钱先生作复,并附钞票一包,云: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这次争执如何了结,因为没有听到下回分解,不敢妄说。总之可证,红楼的容忍风气虽然根深蒂固,想越雷池一步还是不容易的。

点滴一、二、三说的都是红楼之内。这回要说之外,即红楼后面的一片空旷地,当时用作操场,后来称为民主广场的。场地很大,却几乎毫无设置,记得除了冬季在北部,上搭席棚、下开球场之外,长年都是空空的。学校有篮球场和网球场,在北河沿第三院,打球要到那里去。红楼后面的广场,惟一的用处是上军事训练课。

同“党义”一样,军事训练是必修课,由入学起,上一年还是两年,记不清了,总之是不修或修而不及格就不能毕业。说来奇怪,这也是名实相反的好例证,凡是必修的,在学生心目中都是“不必”修的。必修之下有普修,如大一国文、大一外语等,都是一年级时候学一年。对于普修课,学生的看法大致是,学学也好,不学也没什么了不得,因为都是入门的,或说下里巴人的。再下是大量的形形色色的选修课,是爬往“专”的路上的阶梯,因而最为学生所看重,其实也最为教师和学校甚至社会所看重。

同是必修课,不受重视的原因不尽同。例如党义,除了学生视为浅易之外,主要原因是宣扬“书同文,车同轨”,与北京大学的容许甚至鼓励乱说乱道的精神格格不入。且说这位教党义的先生,记得姓王,看似无能,却十分聪明。他对付学生的办法完全是黄老之术,所谓无为而治。上课,据说经常只有一个人,是同事关系(?),不好不捧场。到考试,学生蜂拥而至,坐满课堂,评分是凡有答卷的都及格。军事训练不受学生重视,原因之一是学生来此的本意是学文,不是学武;之二是,在北京大学,外貌自由散漫已经成为风气,而军事训练却要求严格奋发。

教军事训练课必须解决这个矛盾,却不能用黄老之术,因为一个人上操场,不能列队;又这是在红楼之外,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担任这门课的是白雄远,在学校的职位是课业处军事训练组主任,也许军阶是校级吧,我们称之为教官。他很有办法,竟把上面说的这种矛盾解决得水乳交融。他身材相当魁梧,腰杆挺直,两眼明朗有神,穿上军服,腰系皮带,足登皮靴,用文言滥调,真可说是精神奕奕了。他对付学生的办法是以心理学为基础的社交术。他记性好,二三百受训的学生,他几乎都认识。对待学生,他是两仪合为太极。一仪是在课外,遇见学生称某先生,表示非常尊重,如果点头之外还继以谈话,就说学生学的是真学问,前途无量,他学的这一行简直不足道。另一仪是在课内,那就真是像煞有介事,立正,看齐,报数,像是一丝不苟。这两仪合为太极,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来描述。有一次,也许有少数学生表现得不够理想吧。他像是深有感慨地说:“诸位是研究学问的,军训当然没意思。可是国家设这门课,让我来教。我不能不教,诸位不能不上。我们心里都明白,用不着较真儿。譬如说,旁边有人看着,我喊立正,诸位打起精神,站正了,排齐了,我喊报数,诸位大声报,一,二,三,四,人家看着很好,我也光彩,不就得了吗。如果没有人看着,诸位只要能来,怎么样都可以,反正能应酬过去就成了。”

他这个两仪合为太极的办法很有成效,据我记得,我们那一班(班排之班),大概十个人吧,上课总是都到。其中有后来成为名人的何其芳,我的印象,是全班中最为吊儿郎当的,身子站不稳,枪拿不正。可是白救官身先士卒,向来没申斥过哪一个人。课程平平静静地进行,中间还打过一次靶,到北郊,实弹射击。机关枪五发,步枪五发,自然打中的不多,可是都算及了格。

不知道从哪里刮来一阵风,说必须整顿,加强。于是来个新教官,据说是上校级,南京派来的。上课,态度大变,是要严格要求,绝对服从。开门第一炮,果然对待士卒的样子,指使,摆布,申斥。这是变太极为敲扑,结果自然是群情愤激。开始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久就布阵反击,武器有钢铁和橡胶两种。钢铁是正颜厉色地论辩,那位先生不学无术,虚张声势,这样一戳就泄了气。橡胶是无声抵抗,譬如喊立正,就是立不正;但又立着,你不能奈我何。据说,这位先生气得没办法,曾找学校支援,学校对学生一贯是行所无事,当然不管。于是,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吧,这位先生黔驴技穷,辞职回南了。他失败,从世故方面说是违背了“入其国,先问其俗”的古训,从大道理方面说是违背了红楼精神。

白雄远教官,人也许没有什么可传的;如果说还有可传,那就是他能够顺从红楼精神。因为有这个优点,所以那位先生回南之后,他官复原职,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我的记忆,同学对他一直很好,觉得他可亲近。也许就是因此,有一次,学校举行某范围的智力测验,其中一题是“拥重兵而非军阀者是什么人”,有个同学就借他的大名之助,不但得了高分,还获得全校传为美谈的荣誉。

点滴四已经走了题,扯到红楼的外面。俗话说,“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跑出来,索性再谈些不都发生在红楼之内的事。这想谈的是有关入学的种种,北京大学有自己的一套办法,现在看来也许很简陋,但有特点,或者可以聊备掌故吧。

先说第一次的入学,由投考报名起,是有松有紧。所谓紧是指报名资格,一定要是中等学校毕业,有证书作证明。所谓松是只填考某院(文、理、法)而不填考某系,更不细到系之下还要定专业。这松之后自然会随来一种自由:可以选某一院的任何系,如考取文学院,既可以选读历史,也可以选读日语。自由与计画是不容易协调的,于是各系的学生数就难免出现偏多偏少的现象。例如一九三六年暑期毕业的一期,史学系多到三十六个人,其中有后来成为史学家的张政烺;生物学系少到三个人,其中有后来成为美籍华人的生物学家牛满江。多,开班,少,也开班,这用的是姜太公的办法,愿者上钩。

再说命题,用的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办法。譬如说,考国文是明天早八点,今天中午由校、系首脑密商,决定请某某两三位教授命题。接着立刻派汽车依次去接。形式近于逮捕,到门,进去,见到某教授,说明来意,受请者必须拿起衣物,不与任何人交谈,立刻上车。到红楼以后,形式近于监禁,要一直走入地下层的某一室,在室内商酌出题。楼外一周有校誓包围,任何人不准接近楼窗。这样,工作,饮食,大小便,休息,睡眠,都在地下,入夜某时以前,题要交卷。印讲义的工厂原就在地下,工人也是不许走出地下层,接到题稿,排版,出题人校对无误,印成若干份,加封待用。到早晨,八时略前,题纸由地下层取出,送到试场分发;出题人解禁,派汽车送回家。这个办法像是很有优点,因为没有听说过有漏题的事。

看考卷判分,密封,看字不知人,对错有标准,自然用不着什么新奇花样。只是有一种不好办,就是国文卷的作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且不说准确,连公平也不容易做到。赵憩之(荫棠)先生有一次告诉我,三十年代某一年招考,看国文考卷有他,阅卷将开始,胡适提议,大家的评分标准要协调一下。办法是随便拿出一份考卷,每人把其中的作文看一遍,然后把评分写在纸条上,最后把所有纸条的评分平均一下,算作标准。试一份,评分相差很多,高的七八十,少的四五十,平均,得六十多,即以此为标准,分头阅卷。其实,我想,就是这样协调一下也还是难于公平准确,惯于宽的下不了许多,惯于严的上不了许多,考卷鹿死谁手,只好碰运气。

几门考卷评分都完,以后就又铁面无私了:几个数相加,取其和。然后是由多到少排个队,比如由四百分起,到二百分止。本年取多少人是定好了的,比如二百八十人,那就从排头往下数,数到二百八十,算录取,二百八十一以下不要。排队,录取,写榜,多在第二院(理学院)西路大学办公处那个圆顶大屋里进行,因为木已成舟,也就不再保密,是有人唱名有人写。消息灵通、性急并愿意早报喜信的人可以在屋外听,如果恰巧听到心上人的名字,就可以在出榜的前一天告诉那个及第的人。榜总是贴在第二院的大门外,因为哪一天贴不定,所以没有万头攒动的情况。

与现在分别通知的办法相比,贴榜的老办法有缺点,是投考的人必须走到榜前才能知道是否录取。我就是没有及时走到榜前吃了不少苦头的。考北京大学的人一般是住在沙滩一带的公寓里,我刚为有个亲戚在朝阳学院上学,由他代找住处,住在靠近东直门的海运仓,离沙滩有六七里路。考北京大学完毕,自然不知道能不能录取,于是继续温课,准备再考师范大学。也巧,这一年夏天特别热,晚上在灯下解方程式,蚊子咬,汗流浃背。就这样,有一天,公寓的伙计送来个明信片,说放在窗台上几天了(),没人拿,问问是不是我的。接过一看,是同学赵君看榜后写的祝贺语,再看日期,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前的事了。

录取以后,第一次入学,办手续,交学费十元,不能通融。推想这是因为还在大门以外。手续办完,走入大门,情况就不同了,从第二学期起,可以请求缓交。照规定,要上书校长,说明理由,请求批准。情况是照例批准,所以资格老些的学生,总是请求而不写理由,于是所上之书就成为非常简练的三行:第一行是“校长”,第二行是“请求缓交学费”,最重要的是第三行,必须写清楚,是“某系某年级某某某”,因为管注册的人只看这一行,不清楚就不能注册入学。

北京大学还有一种规定,不知道成文不成文,是某系修完,可以转入同院的另一系,再学四年,不必经过入学考试。有个同学王君就是这样学了八年。为什么要这样呢?我没有问他。也许由于舍不得红楼的环境和空气?说心里话,舍不得的自然不只他一个,不过自食其力的社会空气力量很大,绝大多数人也就只好卷起铺盖,走上另一条路了。

4、张中行:求转败为胜

张中行:求转败为胜

阅报,知道邵燕祥先生又印了一本书,名《人生败笔》,收昔年写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检讨、交代一类文章,据说竟有三十万字之多。专由性质方面看,这是一本奇书,很想找来看看。只是近年来我精力日下,很少出门,尤其不跑书店,间或翻翻书,都是守株待兔式,兔不来,纵使闻名而想看看,也只能徒唤奈何。幸而我也写过这类文章,确知如远年之多种颂圣文,只有历史价值而没有欣赏价值。或曰,你不欣赏,有人欣赏。想想,确是如此,比如专制帝王高坐在宝座之上,臣民跪在下方,自称奴才,高呼万岁,有人会感到难堪或肉麻,可是,至少那位坐在上面的,以及不只口,心也乐于当奴才的,必感到舒服,舒服,欣赏之更上一层楼也。这样,我的“没有欣赏价值”的判断就该缩小范围,说“有些人”会认为。仍嫌过于武断吗?那就再缩小,说“我”认为;还可以加上作者邵燕祥,因为他标明是败笔,而非胜笔。

目为败笔,除了人各有见的问题以外,还有时间问题,即如提出书中的某一篇,写的时候,邵燕祥先生也觉得是败笔吗?这样,时间问题就明朗化为真心抑假意问题。总是五六年以前了,我写了一篇小文《降表之类》,推想如果能把九字号的自骂的文章,如俞平伯先生的检讨、我的请罪辞之类,集为一册出版,必可畅销,大赚其钱。那所收是来自假意的,可惜是写的时候都不想藏之名山,集而出版就做不到了。要钦佩并感谢邵燕祥先生细心,这类文章,不管出自真心还是来于假意,写成都留底,藏之无名的箱箧,又幸而有三十年河西,能够印出来问世,使主要是年轻一代,昔日未能躬逢“伟大”的时代,参与请罪、写检讨的,今日跳交际舞、唱流行歌曲之余,翻开,不说欣赏,见识见识吧。

见识(动词),意思是温习历史。这有何用?可以请《韩诗外传》来作答,是:“前车覆而后车不诫,是以后车覆也。”用现在的话说是可以吸取教训。什么教训?不简单,只好分项说。

一,出于自己笔下,有这类文章,如果都是假意的,就可证自己曾经装胡涂,如果兼有真心的,就可证不只曾经装胡涂,而且曾经真胡涂。年轻一代,未能躬逢“伟大”,也就没写过这类文章的人呢,也可以“能近取譬”,想想自己如果早生几十年,会不会也随波逐流,大写其自骂八股,如果竟是未能免俗,就可证自己也会装胡涂加真胡涂。

二,胡涂,除了七品芝麻官郑板桥曾经认为难得以外,大概不会有人愿意这样吧?不愿意这样而竟至这样,有原因。原因之远者是醉心于乌托邦式的教义,然后化为行,不很久就形成个人迷信加不少人狂热的大环境。个人迷信的结果是某一人神化,一人上升为神,其下的凡人当然就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检讨检讨再检讨。再说不少人的狂热,头脑发热而至于狂,就必致视献己身为无上光荣,杀异端(有些人只是无告)为天经地义。始于信,终于杀,所以其中蕴涵不少可怜和可怕。反事正用,成为教训,是与其迷信,不如“多闻阙疑”。

三,迷信来于少知,甚至无知。治少知或无知,药只有一种,是多吸收知识,并进一步,培养成为能够分辨实虚、真假、对错、是非、好坏等的见识(名词)。这就一个人说,不容易,就群体说,更不容易,因为自觉以外,仍是不能离开大环境。但药只此一种,也就不能不学习白娘子,舍命去盗仙草。改为说实况就是,讲治平之道,应该把提高人民的教养放在第一位,所求是人人能够有并敢于表示自己的所知,而不是长年背语录,写检讨。

四,在下者背语录,写检()讨,是因为在上者喜欢听别人背他的大作,喜欢看别人写的“君王明圣,臣罪当诛”式的文字,总而言之是喜欢也就要求在下者都成为驯服工具。都成为驯服工具,自己才可以“无法无天”。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嗜好吧?小人物,比如喜欢吃观音土,太怪了,可是关系不大。大人物就不同,如三武一宗不喜欢佛教,无数信佛的出家人就受了大苦。在这方面,孔孟希望君主是个善人,对小民有不忍之心,行仁政,由孟德斯鸠看虽不免有磕头主义之讥,退一步,人,对小民有不忍之心,行仁政,由孟德斯鸠看虽不免有磕头主义之讥,退一步,不得不接受“天降下民,作之君”,为小民的平安和幸福着想,还是颇有道理的。问题是在上者善不善,要碰运气,磕头主义是不能打保票的。

五,至此,形势是图穷而匕首见,我们总当想个办法,使在上者,不管是否为善人,只能做小民欢迎的事,不能做小民痛心的事。能和不能表示有某种限制,这限制从何处来?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是“制度”。这所知就送来一个重要的教训,是我们要的不应该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制度。

六,最后还要说说,着文曾有败笔,盖棺前知为败笔,只此一知,形于言,就成为胜笔。何以能成为胜?因为已经确认败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都要不得。可惜的是,几十年来,花样繁多、主旨单一为喊万岁的败笔不少,而自承为败笔的则寥寥。时之为义大矣哉!大之下我想塞个小希望,是都向邵燕祥先生学习,知而形于言,以求转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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