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节选读后感

1、我与地坛节选读后感

我与地坛节选读后感(一)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与地坛节选读后感(二)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我与地坛节选读后感(三)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2、想念地坛读后感

想念地坛读后感(一)

本次阅读,我读完了史铁生的回忆性小说《我与地坛》。本书共分了11个章节,为读者描述了作者在双腿残疾后的真实生活与心灵感悟。这本书运用了“总分总”的结构写下了“我”与地坛的奇妙缘分。

开始坐轮椅时,作者悲痛,消极,失魂落魄,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但从那时开始,他有了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感悟人生,最终悟出了生命的意义,“一个人,出生了,这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的时候,已经顺利保证了它,所以死是一件不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论述死亡,也是本书第一部分的精彩。死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日子,它永远停留在那里,不管你这一辈子过的是好是坏,不管你都干了什么,没干什么,也不管你有没有遗憾,你都得在那一个固定的时间去做你生命中的最后一件事。死是生命的终结,但生又是死的开始,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生命就在倒计时了,你不能延长你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宽你生命的宽度,人们这一辈子不断努力,奋斗,只不过是为了最后能死的光彩,不是有句话吗?有的人死了轻于鸿毛,而有的人却重于泰山。我觉得作者之所以在正年轻的时候没有糊里糊涂地选择死亡,除了母亲对他说的话,他可能是发现了生命的真谛,死了只能干一件事,就是躺在属于你的棺材里睡觉,而活下去做的事不管你有多么不喜欢它,多么不愿意干,但它总是有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觉罢了。文中写道:“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怕活,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我们不能怕活,因为活着就一切都好,一切都在,都还充满希望。

作者的母亲无声地离开了作者,那是一年秋天,收获的季节,各种花开得正鲜艳的季节。这个章节从题目到每一个字都暗藏着悲伤和对母亲的怀念。秋天的怀念:“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双腿瘫痪后,她侍弄的花都死了。”这题目,题记,都是在怀念母亲,母亲那么爱花,可为什么“我”的双腿瘫痪后就都死了?母亲把全部精力和心血都花在了照顾“我”身上,哪还有时间去侍弄那些花花草草。母亲离开时的最后一句话竟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总能包容“我”那喜怒无常的怪脾气,可能是双腿瘫痪后不适应的常态吧,“我”一个人摇着轮椅去地坛,一待就是一整天,母亲怎么能不担心“我”,“我”拼命捶这自己那两条没用的双腿,拼命地喊:“我还活什么劲?”只有母亲,也只会有母亲,会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谁能料到,母亲还是没有等到的第一篇小说发表,“我”感悟到了生命的真谛。

本书的后半部分,显然作者已经摆脱了痛苦个忧郁,用幽默的语言开始写作者中年时期的趣事以及一些往事的回忆:记忆与印象1、2.。有位物理学家说过:“物理学不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而是告诉我们关于世界我们能够谈论什么。”这句名言给了作者胆量,不再消极悲观的世界中继续走下去,跳出这个深深的泥潭,开始回忆快乐的往事。从作者出生时的医院,到一点一点长大,在小街中,草坪上玩耍,直到长到该上幼儿园的年级,才到那两个老太太的私人幼儿园里玩,对作者来说,只是换了一个玩耍的地方。“如今,这些场景飘去50年了,我的躯体早已被固定在了床上,固定在轮椅中,但我的心魂常在黑夜出行,脱离开残疾的躯壳,脱离白昼的魔法。”对作者来说,虽然身体残疾了,但心魂完整无缺,它可以在路上奔驰,去到一切心魂的由衷所在。

最后一章:想念地坛。想念地坛,想它的安静。作者最后又回忆到了这个安静而又神圣的地方。作者的灵魂在地坛又升高了一个高度。回忆地坛,那个每天都要去的地方。“可是后来,搬家后离地坛较远,不常去了,偶尔去一次,才发现今天的地坛已不是安静的地方,早已面目全非。”但作者的思念已回到了原来的那个地坛,那个安静又神圣的地方,只有一跨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那是作者的青春!

文中最后一句我很欣赏:只要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会忘吗?能忘吗?是地坛给了作者重新活下去的希望,地坛!能忘吗?

想念地坛读后感(二)

慢慢地合上《想念地坛》,内心有一股涓涓细流缓缓流淌开来,直至那无底的深处,恰似朝圣者的虔诚。

作者史铁生是一个在人生最黯淡的季节截瘫的人,一个历经苦难磨炼却又与命运顽强抗争的人。在《想念地坛》中,史铁生从怀念地坛讲到写作意义,再转而思考人生价值,将个人的苦难经历和思想的成熟过程娓娓道来,让人读罢犹如喝了一杯甘甜醇香的美酒,沁人心脾,回味无穷。

像史铁生一样,我们的人生也会有风雨雷电、寒霜黑夜一起袭来的时候。面对生命固有的痛苦、失落和感伤,我们与其逃遁,不如像海燕一样迎着闪电和海浪飞翔。人生本就像一列负重的列车,在苍茫的人世间喘息着前行,直到那世人皆知的终点。在长长的通道里,我们难免会因黑暗而畏惧,因孤单而沮丧,只有在蓦然回首瞥见远方起点的一刹那,才恍然:自己已经走过了这样的一段人生旅程。于是发现,在过于匆忙的脚步中,在一次次的得意失意中,我们竟忘记了细细品味流逝在身后的美丽风景。殊不知,只有让岁月的沧桑和苦难洗尽一身的铅华,生命才能显出别具一格的分量与魅力。

萧伯纳说:“生命的道路在于把地狱变为天堂,把人变为上帝,在于在那‘苦难的山谷’里点起一盏万年灯,普照大千世界。”诚如太阳不会永远被云层遮挡住一样,苦难也终将过去。纵然是乌云密布、大雨倾盆的时刻,我们也无须害怕无须彷徨。无论怎样的疲惫,怎样的无助,怎样的看不见光明和希望,只要如史铁生那样,拂去挡在心间的阴影迷雾,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地坛”,点亮心灯,让思想从灾难中解脱,让灵魂在一次次的回望和思索中释放,就能抛却心中的苦闷与惆怅,守住心中的追求和希望,永不言败地一程一程奋力前行。

境界,让人生充满韵味;自然,使生命归于纯净。当生命被生活推向极致,往往展现出一份从容之美。临乱世而不惊,处放舟而不躁,喜迎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生命才会焕发别样光彩!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守住自己的一块“心灵地坛”,在遭遇苦难时勇敢地洗涤心扉,抛却繁杂,回归本然。

想念地坛读后感(三)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己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己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只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但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直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通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己对***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己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面对生活。

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一)

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正当生命最灿烂的季节命运却让他受到了最沉重的打击--一他失去了双腿。这会是一种多么难言的痛苦啊又会有一种多么哀伤的心情直到他学会了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感受让真情在笔尖流露。于是便有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有了《奶奶的星星》有了《合欢树》有了《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表达的感情是痛苦的复杂的。深沉的。作者讲述在双腿残废之初自己的悲痛欲绝心绪的荒芜冷落前途的暗淡渺茫以至于自己一次又一次在死亡边缘徘徊偶然走进了那个与自己同样荒芜冷落的园子--一地坛。这座古园映照了作者的生活也记载了他深深的车辙它可以理解作者的心情可以感受作者的悲痛因此它向他展示了石门中的落日寂静却安详高歌的两燕苍凉却张扬着生命的多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似乎讲述着青春的童话还有飘摇的落叶清纯的草木坦荡的荒藤浮夸的琉璃和似一朵小雾停在半空的蜂地空屋似的蝉蜕。窸窸窣窣生长的响动。地坛成了作者生命的一部分。在地坛他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地坛留住了作者留住了一个用感情写字的作家。作者常说:这古国仿佛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作者深爱着地坛他更深爱着自己的母亲。

作者表达的对母亲的爱是深重而沉痛的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因为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忽然截瘫的儿子惟一的几子尽管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可事实终究是无法改变的。于是她就默默的忍受着。用母亲无私的爱包容儿子包容儿子的命运;于是她只有一天一天的熬过去一天一天的祷告:"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于是她只能漫长的等待。她疼爱儿子并且理解儿子她知道儿子需要一点时间独处需要这个过程。然而她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等待母亲只能漫长的等待……母亲不知道她的儿子是多么想让她一超分享自己的快乐儿子忧郁的心中重新闪现出了快乐的影子要是母亲看到她该多么高兴啊。儿子第一次这样为母亲想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母亲的去世终究让他明白了: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我与地坛读后感(二)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三)

我想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总会遇到几件让自己感到不幸的事情,可是每个人对于“不幸”的理解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失业了,这便是人生的一大不幸,而有些人却完全觉得这不算什么。本文的作者史铁生命运把他逼上了绝境,双腿落下了残疾,以后可能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了,可能每个人遇到这样的境遇都会感到悲观绝望吧!特别是家人都需要自己照顾和养活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反倒还要家人照顾自己,这时的心里想必会很不是滋味。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不止一次的追问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一个人在面临绝境时,是否还有活着的意义?当一个人看不到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之时,到底还有没有必要活着?我想作者曾经在地坛这个地方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思索了很长的时间。在地坛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女孩,从远处看,我们只会看到她的可爱和美丽,当我们知道她是弱智时,我们是否为她可叹惋惜,但正是这个小女孩活着,在她得身上才体现了美的意义,如果她死了便一切意义都不存在了,包括她与生俱来的美,虽然在她的人生中承受了苦难,但一个人能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很不容易了。

在文中史铁生写到写作就是为了活着,就是自己在绝境中所撞开的那条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那条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当一个人面对“生与死”时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人们只会想到了用什么方式“活”?只会想到自己怎样活下去,这时人的本性便会完全暴露的显现了,一个人想要活下去获得物质比什么都重要,就这么直接,就这么现实,所有写作便是为了活着。

本文作者紧紧围绕着人应该怎样面对苦难这一中心主题,一个人能过超越苦难,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对自我超越的最好的诠释,因此人活在世上本身就很不容易。

4、《长征》节选读后感

《长征》节选读后感(一)

今天,学习了毛泽东《长征》这首诗,我感触颇深。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度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进开颜。

长征,这震惊中外举世闻名的两万五千里的军事长征,是中国红军的战略大转移。中国工农红军长驱二万五千余里,纵横十一省。长征途中,天上有敌人飞机轰炸,地下有敌人几十万军队的围追堵截,还有湘江、乌江、金沙江、大渡河、泸定桥、五岭、乌蒙山、岷山、草地等天险的阻隔,红军要战胜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不仅身体要遭受超出人类种种极限才能忍受的痛苦,而且还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长征本身就是一曲悲壮的交响乐,一首悲壮的诗,一幅悲壮的画。

但是毛泽东写的长征的诗词,却没有刻意描写长征经历的苦难和牺牲,而是洋溢着高昂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这种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还有从浩浩太古以来就独立存在的岷山千里雪,也雪霁日出,阳光映着白雪、红旗,为红军的胜利而笑逐颜开了。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啊! 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凭借革命乐观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相结合的长征精神,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开始了扬眉吐气的日子。在长征诗中,我领略了中国共产党人豪情万丈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感受到中国革命的波澜壮阔和艰辛曲折,体会到我们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长征的精神再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学习、生活上的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决不能浪费光阴,虚度年华。迎来自己人生的“尽开颜”。

《长征》节选读后感(二)

读完《长征》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让我明白新中国能有今天是多么地不容易。改革开放也有30年了,我们应该想想到底为祖国,为党做过些什么。

祖国能有今天,是那些战士用生命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我们真的是应了古人那句老话: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直到今天为止,还有许多人都在埋怨上天为什么自己不是外国人,甚至还有人改了国籍或是搬到国外去。想想长征那时,毛主席他们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才有今天的,他们那时候是多么苦。但是他们挺过来了,他们没有放弃,可是我们这些学生,一点苦也吃不了。今天我们能坐在这么宽敞的教室里读书,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可是有的人说不读就不读了。你们应该感到羞愧,不管你们到了哪里你们都应该记住:是祖国给了我们这一切,是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一切。

中国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今天我们能有幸走到一起是多么地不容易,所以我们应该团结一致,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了,时间过的真快,这几十年来,今日的祖国已不是昔日的祖国,我们也不是昔日的我们。祖国在变我们也在变,我们都变得越来越好,祖国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我们都为此感到骄傲。可是我们也不能忘记那些为祖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他们都是伟大的,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们,你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改革开放30周年了,那些历史还在眼前闪过,一个个惊心动魄的画面。中国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整整五千年的历史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地神奇。我们的祖先是怎么生活的,是怎么为我们发明了那么多宝贵的财富,我们的祖先真是伟大。

我欣赏我的祖国,是因为中国曾经经历了多少沧桑,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啊;我爱我的祖国,是因为它在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敬我的祖国,是因为在孙中山这位大总统的领导下,打响了“武昌起义”,发动了“辛亥革命”,使中国从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中走了出来,是因为祖国多壮丽风景使人心旷神怡……

我爱我的祖国,我为我的祖国骄傲,我庆幸自己是炎黄子孙,是中国人。

《长征》节选读后感(三)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红军那勇往直前、临危不惧的高尚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这首诗是我们祖国的思想家毛泽东同志所写的。〈长征〉一诗讲了红军走了二万五千里的艰难路程,体现了红军们的不怕牺牲的品质。

学了这首诗以后,我似乎对红军,()对长征的认识加深了。其中,我特别喜欢这首诗的第一句——“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句话写出了红军在二万五千里的路程中的艰难。但是,句中的“闲”字体现了红军在漫长的路程中不怕任何困苦,还看做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在长征途中,各方面的条件都很艰苦。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红军在大雪纷飞的情况下,爬过了一座座的雪山。风呼呼地刮着,红军们拼命地向前走。突然,有一位红军饿得倒在了地下。你看,红军是多么地艰难啊!这么冷的天气一点儿的事物也没有,真是太可惜了!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红军们一点儿也没有气馁,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着:目的地块快要到了”的口号。

在长征前时有8.3万人,可是红军走过了二万五千里后,却只剩下了3万人。我一看到这个数目就惊呆了,在跨过十一个省后,其他人都被敌人打死的、烧死的、淹死的,不计其数。

在此,我相信长征精神一定会永远地激励着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奋发向上,不畏艰难,勇往直前,我相信长征精神一定会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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