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的味道作文2000字
这几年,年的味道变得寡淡了些。记忆中那大片大片的红,那走街串巷的奔跑,那热气腾腾的包子、馒头,那带着淡淡幽香的鞭炮味,好像已经被时光遗忘在旧纸堆里,变成泛黄的老故事。
不知从哪年的春节起,千家万户就像约定好了一样,默默收起了对年的那份热情。饭桌上的饭菜依旧丰盛无比;街道上、商店里依旧张灯结彩,飘着喜气洋洋的《新年好》,但是年味就像喧闹过后大街上的爆竹碎片,能想见之前的热闹景象,但总归有一丝的落寞。
再往前推若干年,那时候小孩子也许还背着布书包,大人还骑着二八杠的自行车,那时候好像什么都没有,但是快乐得非常真实。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对过年充满着神圣的仪式感,往往离过年还有大半个月呢,那种热热闹闹的年味就已经等不及探出了脑袋。
那个时候,妈妈们早早就开始洗洗刷刷了,窗棂上陈灰,墙角摇摇欲坠的蜘蛛网,桌子上的油渍,以及那些因为长久没用染上霉斑的碗碟都在妈妈浸泡得通红的手上鲜亮了起来。每次打扫到床底的时候,妈妈总是半真半假地责骂我们“马上翻过年就又长一岁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喜欢把零食袋扔到床底下,真是小邋遢鬼!”逗得我们咯咯笑,扫帚扬起的灰尘,伴着午后的阳光,散发着一种熨帖而久远的味道。
孩子不懂年,但是孩子对于年的热忱绝不亚于成年人。记得那时妈妈们总是成群结队到集市上置办年货,而我们总是紧张而又兴奋地跟在她们后面。那时候的集市就是许多商贩在路边摆个小摊,并不会像现在这些大型超市一样精致而多彩。可就是那些做工粗陋的小玩具,零散的花生瓜子,一毛钱一个的元宝巧克力,以及那些祈求平安和乐的对联窗花,就让那颗小小的心快乐得不得了。如果妈妈此时买上一两串糖葫芦,酸酸甜甜,简直美死了。时不时大人就会碰上几个相熟的叔伯婶婶,此时定要热情的寒暄几句。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年关旧日集市上温暖而热烈的味道,而这种味道随着集市也一起慢慢地隐没在岁月里了。
想想,现在每年只有年夜饭才会觉察出与往日不同的意味。但也无非就是一家人坐在一起聊聊过去,展望未来,然后推杯换盏之际,生出一年强过一年的况味。饭后大家便各自做自己的事情了。以前年似乎从腊月二十几就正式开始了,腊月初八,要吃腊八粥,现在已不记得为什么要吃,只记得曾经认真地数过其中是不是真的有八种宝贝。腊月二十四要祭灶,那时候妈妈总是虔诚地把蜂蜜涂在灶王爷的嘴上,她说这是祈求来年一切顺遂。而我们也学着她的样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忘偷偷抹一点蜂蜜在自己的嘴巴上,妈作文妈嗔笑我们是小馋猫。那时家家户户还有一项重要的仪式,便是赶在春节来临之前蒸好一笼笼的包子、馒头,那时经常你到东家借个面团,她到西家借个笼屉,小孩子们眼巴巴地等在蒸笼前,待到时辰一到,不知热气迷了谁的眼,满室满屋香气四溢。
此时你到外面转一圈一定收获颇丰,李婶家的豆沙馒头你拿着尝尝,王叔家的萝卜包子你吃吃看,别忘了带上几颗蜜枣,甜得你心尖都化了。就这样一路吃到了年关,真正的重头戏才开始。每年的年夜饭,爸妈都要一大早就开始准备食材,洗鱼,杀鸡,腌肉,妈妈说鸡鱼肉蛋一个都不能少,才能保证来年日子越过越好。好些菜我们平时是吃不到的,只有在这一天才能一饱口福,那些饭菜真香啊,肚子都撑圆了还是不停筷子,现在想想还齿颊生香。饭桌上爸爸喝得满脸通红,脸上一直带着笑意,好像一年的快乐都攒到今天才取出来。现在的菜肴比以前更好了,只是很多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回以前的那种味道。油水充足了之后,大年初一就要开始吃饺子,妈妈说那是元宝,大年初二之后就是面条和汤圆,这个是钱串子,你看,连吃个饭都要吃出家财万贯的味道。一直到正月十五,以金灿灿的元宵作结,这个年才算完整的结束,可以说整个年都是浸在香气四溢的食物中的。
牵着记忆一直走的,便是爆竹的硝烟味。“爆竹声中一岁除”,鞭炮噼里啪啦响起来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年才算是真正拉开序幕,那时候我们总爱去捡拾鞭炮的残余物,稀里哗啦往地上扔,一边尖叫,一边快乐,但是大人们总怕出现安全隐患,便会给我们买一只只长条形的小礼花,银色的光辉,映出孩子纯真的笑脸,大人就聚在一起谈谈过去一年的改变。那时烟花还不这么流行,夜幕降临时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看,天空炸开了花”,瞬间天空便成了最聚焦的地方。每发出一枚,小孩便惊叹一声,大人脸上映衬着彩色的光辉,目光柔和,像是勾出了许多浪漫的柔情。八点一到,家家户户依依不舍地回到房间,因为春晚要开始了。电视上冯巩逗得大家哈哈直笑,窗外,五彩斑斓,美不胜收。这样的场景到现在我都无法忘记。
记忆中的年味历久弥新,牵出了一段又一段往事和往事中那些逐渐长大、逐渐苍老的人。现在的我们日渐忙碌,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举全家之力就为了准备一个节日。但是我还是喜欢在过年的那个晚上守着窗外的烟花,守着电视里的春晚。身边弟弟在手机上奋力厮杀,爸妈早已睡熟,十二点一到弟弟突然起身在窗外放了一串鞭炮,然后一呼百应,《难忘今宵》的主题曲应声而起,那种记忆中的感觉总归是没有完全褪去。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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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鲍鲸鲸 | 作者年龄 | 12岁零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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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艾溪湖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1班 |
性格特点 | 捉摸不透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写字 | 平均成绩 | 105分 |
指导老师 | 王太和 | 老师职务 | 任课老师 |
2、我的爷爷作文2000字
老老头是谁?他就是我的爷爷。
爷爷属龙,已经九十周岁了。这样的高龄,是他希望的,也是他意料中的。他从年轻时就很注意保养身体,几十年了,他一直坚持着练气功。我觉得这个气功吧,不至于像爷爷说的那样神,能够治病救人,但是用来强身健体还是有一定功效的。还记得我小的时候,爷爷曾说要活到120岁呢!那时还是孩子的我不懂事地说,真要活到那么大,爷爷可就成妖精了。现在想想,还为儿时的口无遮拦感到好笑。
老老头曾经有个老伴,那就是我的奶奶。可惜,八年前奶奶因为生病去世了。奶奶的音容笑貌,我还时常想起,奶奶生前的事情我也还记得,印象最为深刻的,莫属老老头照顾她的那四年了……
奶奶是2006年生病的,我记得那是深夜。正在酣睡的我朦胧中听见老老头喊我,睁开眼睛,我却看见奶奶的嘴歪了,双腿瘫软着,身子不能直起来。我很害怕,老老头倒是显得镇静,还和奶奶开着玩笑,现在想来,他这是在宽慰奶奶。
奶奶住院一个月,查出了病因——脑梗塞,并留下了后遗症。奶奶半瘫痪了,她只能坐在轮椅里了。正值中年的大伯和父亲,无奈之下,送这对老来伴去了福利院。这一待,就是四年。四年里,我经常和父亲去看他们。老老头的身体依旧胖胖的,精神也很好,只是经常看到他显得很疲惫。我知道,他只比奶奶小一岁,他也是老人了,本该被人照顾,现在却还要照顾他人。有时还能看见他胳膊上有着很深的紫色淤青,后来才知道,那是奶奶生气的时候掐的。奶奶不是心狠的人,只是生病后的她更多的时候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对老老头,时常没有好话好脸色,但这也成了老老头习以为常的事情。老老头却从不和她计较,总是憨憨地笑笑,奶奶也总是在这憨笑中“化生气为浆糊”了。
听奶奶说,年轻的时候,老老头是家里的“霸主”。那时,老老头在外教书,奶奶带着孩子和老老头的姐姐住在一起,他的姐姐不是善茬,她不喜欢奶奶,给老老头打小报告的时候,总是添油加醋地乱说一气。老老头也不对那些谣言加以理智分析,对奶奶也有过拳脚相加的时候。如今,老老头对奶奶照顾得无微不至,是不是想要弥补他曾经因对她不信任而给她带去的伤害呢?我时常会觉得这就是一种宿命,年轻的时候他欠了奶奶,他不信任她,他不去想她在家里守着孩子做着家务干着农活的艰辛,也从没为她设身处地考虑过,所以年老了,一切似乎都该颠倒过来,于是他为生病的奶奶喂饭按摩,擦洗身体,都像是在弥补曾经的过错。看着老老头照顾作文奶奶的样子,我会心疼他,但也真的感到幸福。
听老老头说,奶奶去世前并没受罪。他说,奶奶最后清醒的那晚,还喊着肚子饿了,他还为她把小面包蒸热了。他还说奶奶跟他谈起死这件事。他说,奶奶告诉他,她不害怕死,就是怕在死前看不见她的子子孙孙们。很遗憾,那时的我还在外地上学,赶到她身边的时候,她已经没有意识了,只是我喊她时,那仪器显示出的纹路波动很厉害,这是不是能够说明她还是可以听见我的呢?奶奶最终没有挺过年关,距离过年还有三天时,她离开了我们。奶奶走时,老老头在她身边告诉她,要她安心地走,她的愿望已经实现,她最亲的人都在身边。奶奶走得很安详。而老老头从此更孤独了。后来的日子,老老头还是选择去福利院,那里有他和她独处的所有记忆。那四年,他虽然辛苦,却感到充实而幸福。那是一种平静的幸福。
老老头的晚年生活,应该说是幸福的。这一生中,他有两个儿子,四个孙子孙女。长孙在美丽的南宁工作安家,他也有机会坐了几次飞机,坐了几次高铁。八十多岁的高龄,他跟着孙子去爬山,去看海。原本年轻时有精力做的事情,到老了,他才得以实现。老老头打电话给我说,这辈子也算没白活了,他居然有机会坐飞机,还不止一次。就是想起奶奶,觉得可惜,要是奶奶能和他一起坐飞机,那一定又是不一样的感觉了。
老老头现在已经不住福利院了,他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有了孩子后,忙碌的我也渐渐忘却了老老头。大哥打电话责怪我不关心老老头,我无话可说,因为内心对老老头,我是愧疚的。的确,即使我忙工作,忙孩子,不能够去他身边,可是我可以给他打电话,可以和他视频,但是我没有,所以我无言以对。
十月的一天,我给老老头打了一通微信视频电话,我和孩子在这边跟他问好,却蓦然发现老老头曾经“坚守阵地”的牙齿竟然“光荣下岗”了,他的耳朵也很聋了。我明白,这样高龄的人,掉牙齿、耳朵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我却感到很难过,我脑海中那个精神矍铄的老人,终究还是无奈地走向衰老了。
过年的时候,老老头跟着大哥他们一起回来看看。吃饭时,老老头吃了很多羊肉粉丝。看着他吃得那么香,我也是陷入矛盾。给他吃吧,怕他吃太多,不好消化,毕竟年龄在那;不给他吃吧,又怕他吃不好,也心疼他这么大年龄了,喜欢吃的就让他多吃点吧。俗语不是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嘛?我家的老老头,就是我家的宝。
老老头幸福吗?我没有问过他,但我想,他是幸福的吧。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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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培盛 | 作者年龄 | 13岁零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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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庐州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8班 |
性格特点 | 执著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看新闻 | 平均成绩 | 104分 |
指导老师 | 任润厚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3、朋友作文2000字
在我的众多朋友中,她算的上是很普通的一个。我们的友情该怎么说呢?并不是整天如胶似漆的,也不是很要好的那种。如果拿我们的友情和我的其他朋友相比,那么我们略逊十筹都不等。
我总是把她给忘掉。就拿上次体育课来说,要排队了,我正好和她并肩聊着天,闻言,我快速朝集合的地方走去,竟然忘了她还在我旁边。约几秒钟后,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抬头一看,是她,微微喘着气:“你忘了我啦!"我不好意思的朝她笑笑。回去时,没走到一半,队伍全散开了。因为急于回去喝水,便加快了走路的速度,又再次忽略了她;这次,我好像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和她岔开了一段距离后,竟然还知道回头去找她。我边笑边和她开玩笑道:“这次又把你给忘啦!对不起啦!她却只是微冷的说:“你总是把我给忘了”。话中有话,但是我也没有多考虑。
我和她的初识,是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其实,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她肯定不会与我相处的很好的。我个人比较开朗。那时她低着个头,斜刘海遮住了半边眉毛,皮肤微黑,冰着一副脸,给人一副很冷的样子,又沉默寡言;后来我才知道我们班的人曾经暗地里叫过她“冰山脸”。我喜欢交朋友,但那是开朗的朋友,她却不同。我的一个朋友在我和她因一些外界的因素而有些分裂的时候得知这样一个事情:开学初,我的某批朋友想与她交朋友,于是在一次下课,她正在写作业的时候,偷偷地从后面蒙住她的眼睛,没想到她的内心竟然全被冰封起来,冷冷地吐出了几个蛮让人伤心的字眼:“把手放开,滚!”于是,我的那批朋友们便知难而退。当她们得知我竟然与她相处的很好并且还是她唯一没有抗拒的人时,满眼都是羡慕。这当然是后话了。
其实我和她纯属天意弄人,我们就是那种八竿子也碰不到一起的人。但,老天好像存心知道我可以改变她,故意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开学,调座位。我们在同一排,我是第二个,她在第四个。第二天早上,因某些原因,我竟然来迟了。来时,我竟然忘了我坐的到底是第二个还是第三个,那么巧的是,当初应该坐第三个的人也没来!我胡乱的选了一个——第三个!就是这个把我紧紧与她连在了一起。现在想起来,我当初真是昏了头脑,桌子底下不是有书吗?我只要看看哪些书是我的,不就知道我坐在第二个了吗?当然,要是那样,我们现在肯定不会在一起玩。
半年前的事了,都忘了。只是好像每次下课,我都会回过头去与她说笑,自己自说自演,活像个小丑,不过,我喜欢。不知当初她理不理我,只是后来就会赏我几个笑脸,当然,只对我。
再后来,她有一次体育课不舒服,回教室时,恰好听到有几个和她很合不来的人在说她,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是别人告诉作文我的,我真的不关心她啊!那以后,她也就与我拉开了关系,是写小纸条的。大致是她累了,她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她要像以前以前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我也略知一二,以前她被朋友欺骗过,所以很少相信友情,就如初次见面那般。我一直写很多纸条鼓励她,劝她。但都没用。后来,我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绝交。我说:“你再这样不和你好了。”她也蛮倔强,竟然撇开头走掉了。我追过去说逗你玩了,还给了她一张纸条,貌似是我劝她的最后一张。我也放弃了。但她理都没理,撒开了我的手,走了。也就那节体育课,向来坚强的她竟然为了我们之间的事哭了。很多人都过去安慰她,唯独我没有去。那几次,她哭过2次。只是我所知道的。
曾经想与她交朋友的我的朋友即劝慰她的人,都在过后骂我,说我她都哭了,我还有闲情在这逛。我只是回了,只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你们管不着。连那个背后说她的人,也被她们骂了个狗血淋头。我觉得我一点都不无情。我该做的都尽力了。那是她自己的决定。真没想到,她竟然会为了我伤透了脑筋,可是,我心里她的地位到底有多少我自己都不确定。她可能是我生命意义上唯一的朋友。总是一次次在我陷入友情的泥潭时,拉住我;总是一步步开导我。其实我不知道我和她能不能天长地久,但是,只要我的记忆里有她,那就够了。前天,星期五的早上。我一边吃着早饭,心里一边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带夹子。因为头发剪了,才刚刚扎起来,有许些小碎头发。但是每次都是如此,越是我心里想的,就越容易忘记。这不,真的忘了吗!也就这样到了学校吧!中午快要排队吃饭时,右边的头发真的掉下来几缕,我立马想到了她,她头上有好几个夹子的。但是,颇有一些心机的我想出了一个委婉的方法。
我们都是从后门出去的。我对她说:“你瞧,我今天没有带夹子,头发都散下来了。”都没有注意到我嘴边挂着的狡猾的笑。我是话中有话,我没有刻意的说出我要向她借夹子,但是这样我可以考验到我们的友情到底坚不坚固;夹子是次要的,我不要没什么关系。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排好队快要出发时,她突然转过身来:“诺,给你。”我笑的更欢了。
在快到楼梯口的时候,我傲娇的说:“帮我带上。”她真的很细心的帮我夹好,但为此错过了队伍。此时人群繁多,于是,我拉着她的手,穿过人群,不知那时她在后面的表情是如何精彩。
下了楼梯,远远地,似乎看到了我们的队伍。于是,这次她做“开路先锋”。一路拉着我跑,虽然校园里不允许我们跑,但是我们就是跑了。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油然而生,说不出来,莫名其妙。
总之,在她的身上,我体会到了从未在其它朋友身上体会到的,为此,我把它记了下来。
4、我的宝贝作文2000字
三毛写过她的宝贝,那些都是她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我也有我的宝贝,和三毛一样,它们或许在旁人看来一文不值,然而在我眼里,也是无可替代的无价之宝。
这些宝贝,大多是别人送来的礼物。它们的出现,总能让我“怦然心动”。
一、新年贺卡
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张来自同学的贺卡。
已经忘了是谁送的,但收到它时的情景,内心的惊讶与喜悦,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是2013年的最后一个黄昏。我正在座位上写作业,班里一团乱,急着回家过元旦的,忙着相互送贺卡的,有的走时还不忘和老师提前说声:“新年快乐!”
是意料之外的。“啪”的一声,一张卡纸拍在我的作业本上。我抬头,看见她笑盈盈地对我说:“新年快乐!”便接着送祝福去了。那不过是一张普通的新年贺卡,在便利店门口随手就能买到,我却视若珍宝。它的封面是红色的,两串红鞭炮,两个穿着红棉袄的小孩,再一翻开,是6个飞扬的大字:甘雨,新年快乐!
纸张下隐藏着的小零件里,飘出了一串音符:happynew year~happy new year……
二、毕业徽章
又是一个普通的下午。
浮躁的气氛在班上弥漫,我们都等待着放学铃响,等待着老师一声令下:“下课!”然后像离弦的箭似的,冲出教室。
放学铃终于响了,老师却没喊“下课”,她放下手中的英语书,静静地看着我们,缓缓开口说:“快要毕业了啊,浮躁了啊!你们都好好坐着,待会儿有惊喜的啊!”我们都屏息敛声,以为又会迎来一通批评。没想到小张同学突然出现在门口,手里捧着两个塑料袋。原来真有惊喜啊,我们才如释重负。
小张同学给每个人都发了一枚徽章,是在网上订做的,是专属于“六(5)班”的徽章。收到徽章时,我惊讶地叫出声来,每每收到这些小玩意的时候,我总是惊喜的,像得了个宝贝一样。回家后,把它小心地放进我的百宝盒——一个装满了许多我收藏的满是不值钱的宝贝的盒子里,便再没拿出来过。
年前大扫除,无意中翻到了它。还是原来的模样啊,连位置都没变,看到它的心情,却变了。说不出的滋味,好似曲终人散,又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徽章上,那行字还在那儿:那年夏天,我们没有说再见。
三、许愿盒
忘了是第几个生日了。
我和妹妹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在我们生日的时候,给彼此送上一份礼物。
她问我要什么,我说:“惊喜!”她不解:“什么是惊喜?”“只要不让我提前知道,你送什么都可以。”我说。我也问她要什么,她也神秘地说:“惊喜!”
为了不让对方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我们在路口分开,她逛她的礼品店,我看我的文具店。
生日那天,妹妹将特意包装好的礼物郑重地送给我,我也给了她我的礼物。为了让作文这一“隆重”的时刻再隆重些,我们一齐喊:“三、二、一!”然后打开了包装。
一个四四方方的透明盒子,盒子里装着两个许愿瓶,还有一块小小的心形玻璃板,上面刻着生日快乐。我惊呼了一声,爱不释手。
不在乎花了多少钱,那份来自妹妹的真挚祝福,就足以让它成为无价之宝了。
四、紫纱裙
这条裙子,我只穿过两次。
一次是它刚买回来时,我试穿了一下。另一次是去拍艺术照,我穿了不过一小时。
这是妈妈买给我的儿童节礼物——最后一个儿童节。它拿回来时,是装在一个盒子里的。我迫不及待地试穿了一下,还不错,边对着镜子比划边兴奋地对妈妈说:“最后一个儿童节,我要穿着它过!”儿童节来了,却没有穿着它。那天我和同学出去玩,穿着裙子实在不方便。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在我心里总有特殊地位。说不清为什么,只是觉得它们特别重要,所以也特别珍惜。最后一个儿童节礼物,自然是舍不得拿出来穿的。就像收到的第一张贺卡一样,会好好珍藏。
妈妈曾不止一次地问过我,为什么不肯穿那件裙子,我每次都笑着搪塞过去,她后来问烦了,丢下一句;“以后再也不给你买衣服了!”第二天,却兴冲冲地拿了一件衣服出来对我说:“宝贝,快出来看看。我新买的,好看不?来来来,快点试穿一下。”
我一直将它挂在衣柜里好好收着。却忘了,衣服和贺卡不一样,它会小,总有一天我会再也穿不上。不过还好,母亲的爱却一寸也不会少。
五、四叶草手链
第一眼就看到了它。
它挂在礼品店的门口,太阳光照耀下的它,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吸引着我向她走去。我捧起它,满心欢喜。
就像三毛对撒哈拉的热爱一样,我一眼就爱上了它。冥冥之中,一种莫名的冲动,使我下定决心要买下它,没有理由。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再看了一眼价钱,15元,不贵。但对于那时身无分文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我来说,够贵了。我还是决定买下来。在店里停留了很久,迟迟不肯走。我绞尽脑汁地思索着筹钱的办法,这是我第一次因为钱而感到烦恼。
想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了商店。出门前,仍恋恋不舍地看了它很久。
忘记了是怎样存满15块钱的。只记得当时我攥着口袋里的钱,再一次满心欢喜地走进那家店。一眼就又看到了它。我悬着的心终于松了下来,还好,它还在那儿,静静地等待着它的有缘人。
我一把抓起它,紧紧握在手上,走到收银台前付了钱,老板娘突然开口,像是对我又像在自言自语道:“终于买走了啊!”
回家后,把它放进了百宝盒的底部,一次也没拿出来戴过,是太珍惜了吧。
这条手链,没有人知道我买下了。它是一个秘密,一个自己送给自己的宝贝,带着希望与满心欢喜,慢慢地陪我长大。
5、我的外公作文2000字
清风锁不住流云,流云带走了岁月。曾经经历过一世的繁华,才知道落叶归根的纯朴有多美好。落红有意,流水无情。外公,这个曾陪伴蹒跚学步的我走过纯真童年的人,如今,已渐渐老去。
蹒跚的步伐日渐成熟,健壮稳妥的身影日趋苍老。用成熟的眸子回望过去,才知道,外公的爱,已浸染至生活的点点滴滴。是他,才有今天优秀的我。
我和妈妈来到广州白云机场,广播里传来通知:“请从广州飞往海拉尔的旅客迅速检票。”我和妈妈拥簇着外公来到检票口,目送外公笨拙的背影缓慢地蹭过安检口,双手拉住行李箱,腰用力地向后弯曲才终于把它放在柜台上。呼呼地喘着气,双手撑着膝盖,看见我还望向他,便费力地站起身冲我挥手。我的心似是被他蹒跚的步伐磨得生疼。手指微微攥紧,却没有了以往有力的大手。外公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只听见他的声声呼唤。我跑过去,双手用力地摇晃,生怕外公看不清。
他最终还是走了,不管我怎样挽留。一个人,拖着笨重的行囊,踏上了归乡的路。
从机场回家的路异常遥远。目送飞机消失在天际,泪水夺眶而出。到家之后,我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转到了外公的房里。夕阳的余晖投在木色的衣柜上,似是还保留着主人身上好闻的柚子味儿。朦胧的双眼中,我瞥见了一张泛黄的相片。
相片的主人是外公。那时的他,也不过三十几岁。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根河派出所工作,照片上的外公身着警服,斜阳打在他的侧脸上,满是严峻硬朗。清爽的短发,标准的“国”字脸,双唇微微抿成一条线,深邃眸子里是满满的责任感。
思绪随相片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呼伦贝尔的蓝天白云陪伴我度过了整个童年,上幼儿园了,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了广东。外公也像草原上迁徙的候鸟,陪着我来到了南方。上幼儿园总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小巷。小巷中坐落着许多户人家,多数人家都养了一条小狗。有天经过的时候,我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跟着外公走过这条小巷,心里正想着今天幼儿园要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这时,一只小狗见了我,忽的扑上来。我躲闪不及,之间眸子中闪过一抹棕黄色,裤子上便已留下了两只小梅花印。我被吓得愣在原地,待我缓过神来时,就紧紧抓住外公的衣摆不放手。拼了命地躲在外公身后,就是不肯探出头来。引得他哈哈大笑。
从此之后,我就开始怕狗了。每次一见到狗的身影,我就下意识地抓住外公的衣摆,快速闪进外公高大的背影后。外公也会将我护在身后,眸子里射出两道冷峻的目光,深怕狗伤了我。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书包里每天都装满了作业,很是沉重。外公看不下去,我肩上的书包就成了他背上的行囊。我则蹦蹦跳作文跳地跟在外公身后,享受同学们投来艳羡的目光。小手被外公牵着,阳光倾落,藏在外公高大的背影下,很是安详。
但是,随时间流逝,我甩开外公的手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外公似是被我成长的脚步落下许多的老人。我的脚步越来越快,他已经赶不上了。索性不追,安心在家等我放学回家。实在是闲着,便是侍弄着许多的花。这花开得繁盛,外公自然也就欣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外公的记忆开始衰退,走路也摇摇晃晃的,没有了往日的大步流星。手上青筋突起的周围,生出了一颗颗棕色的斑点。母亲说,这叫老人斑。外公的目光日渐浑浊,意气风发的姿态被岁月消磨殆尽。连我叫他的的声音,也听不清了。
老人斑……我默默地念叨着着三个字。他真的老了吗,记忆中那个身手矫健的刑警,真的成了这世上千万个老人中的一个吗。曾几何时,我还是那样渺小,喜欢随他在阳光下奔跑。曾几何时,他还带我去草地上放风筝,他说好要亲眼看我上大学,怎么现在,他老了呢。
我呆呆望向阳台上的花,他们再阳光下盛开,微微吐露芬芳。欲绽未绽的花瓣上沾了一层水雾,折射出芳华的光芒。似乎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牵着外公的手走路了吧。
我转身回屋,轻轻牵起外公的手,把他牵出楼外。阳光下,草地上,处处氤氲着青春活力。这双有力的大手,变得松松垮垮的,我不敢走的太快,生怕身旁的老人跟不上青春的节奏。弯曲的脊背,不知是生活的压力还是岁月的变迁。走着走着,突然风迷了眼睛,我笑着对外公说。悄悄用手背拭去眼角的泪滴。每走一步,外公都要费尽力气,先是颤巍着迈出一只脚,另一只脚在缓缓踏出一小步。就这样慢慢地蹭,但是我不急。我愿意陪他慢慢走。陪他一起看朝阳,就像当初陪我一样……
不久前,外公回了故乡。母亲说,他被确诊为脑血栓。故乡那边,有一直熟悉他身体的薛大夫,而且外公的社保和医保都在那边!虽然南方气候温暖,适合养病,可是外公执意要回。对于外公的决定,我很难理解,母亲将手按在我的肩膀上,沉吟半晌后告诉我要理解外公。人老了,总是要回去的。去送送他吧。我望向那孤寂的背影,点了点头。
现在的我,依旧时常怀念起从前的人生,日子还是飞速地向前滑去,我替外公照料那开得灿烂的花。叶落归根,外公还是回到了故乡的大草原,草原虽然空气好,可是冬天也有零下40多度的低温,不知道久居南方的外公,是否还能适应海拉尔恶劣的严冬?希望故乡的风物养人,希望有故乡的亲友陪伴,您一定会康复。
外公,您什么时候能再回来,陪我赏云卷云舒,望花开花落。无需阳光倾落,有你的本身,就是一场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