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我喜欢幽默

1、王蒙:我喜欢幽默

王蒙:我喜欢幽默

我希望多一点幽默,少一点气急败坏,少一点偏执极端。

从容才能幽默。平等待人才能幽默。超脱才能幽默。游刃有余才能幽默。聪明透澈才能幽默。

就是说,浮躁难以幽默。装腔作势难以幽默。钻牛角尖难以幽默。捉襟见肘难以幽默。迟钝拙笨难以幽默。

就是说,我希望多一点幽默,并不是仅仅为了一笑。当然也希望多一点笑容,少一点你死我活。

我更希望多一点清明的理性,少一点斗狠使气。多一点雍容大度,少一点斤斤计较。多一点趣味和轻松,少一点亡命习气。

也多一点语言的丰富、美()感,乃至于游戏,少一点千篇一律,倒胃口和干巴巴。

有一种人自己不幽默也不许旁人幽默,他们太可怜了。我想起了一位外国作家的话,他说如果人群中有一个危险分子而你不知道是谁,那么请你讲一个笑话,有正常反应即有幽默感的人大体是好人,而一脑门子官司,老觉得旁人欠他二百吊钱,你愈说得可笑他愈是立目横眉,则多半是“克格勃”。

差不多!

有一种极高明的说法,是说按外国的标准特别是英国的标准,中国没有幽默。我不太相信这种有点吓人或者唬人的说法。一个没有幽默的国家是难以存活的,就像一个没有幽默的人是难以存活的一样。毫无幽默感,谁敢跟他打交道?谁敢与他或她共同生活?他还不是早就杀了人或是自杀了?

2、王蒙:灰鸽

王蒙:灰鸽

一百块洋灰砖上,闪耀着一百个白热的太阳。楼房挡住了仅有的一点风,但风也是热的。槐树上的蝉在热风中声嘶力竭地叫喊。轰隆隆,各种各样的大小车辆,在楼前的柏油路上驶来驶去,一次又一次地轧过了他的神经和躯干。

强发在这没遮拦的一片白光中生活,赤着黝黑的脊背,穿着一条原本是白的,如今已经变成了灰黄色的浸透了汗水的裤衩,脚上是一双四分五裂了的塑料凉鞋。

炎热使他昏涨,炎热使他麻木,炎热使他悲愤痛苦。从大城市的金山银海里挣上一点点,怎么就这么难?他背井离乡,他露宿街头,他每天干活十五六个小时,他每天只吃二斤大饼、五分钱咸菜,就着不要钱的凉水。

“钱——”蝉在阳光里一面燃烧着一面诱惑地叫着。

他是个年轻的木匠,从山那边樱桃谷来。樱桃谷有山、有树,有小小的水库和涓涓的山涧,有荫凉,有永远轻松的风。

但是这里有钱。为了赚钱,二十二岁的强发第二次到大城市来,给搬进了新楼的城市居民打家具。当他推刨子的时候,那钢刃铲削木头的声音是“一——毛、一——毛……”当他拉锯的时候,那钢牙咬啮木头的声音是“现——钱、现——饯……”当他清扫被太阳晒得冒了烟的白花花的刨花和锯末的时候,他恨得牙疼——为什么这不是一堆白花花的钱?

他去年第一次进城,带了一千块回樱桃谷。他挣了一千五,吃了五百。他吃过富强粉饺子,木犀肉与米饭,还喝过被家乡的老人称作“马尿”的啤酒。今年,他要带回去两千,他已经向他追求的姑娘彩云许下诺言、夸下海口。钱这个玩艺挣起来是有瘾的,愈多愈不嫌多,愈赚愈想赚!

今年木器贵了,工钱高了,他又勒紧裤带。已经两个月了,他没吃过一次炒菜,更不要说是肉。有时候他嫌买饼耽误时间,便一次多买一点。天热,等到吃第二顿的时候,饼已经变馊,他便馊着吃下去。“又省下一块五。”他鼓舞自己,离两千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一——毛,一——毛,现——钱、现——钱……这两千块钱他是为了彩云挣的。他爱恋着那长着娇嫩的小嘟噜嘴的彩云。去年,他已经托人去说了一回媒。今年春天,他自己又追上正在挑水的彩云,心狂跳着,亲口对彩云说:“我在银行里有一千,今年还要挣两千,秋上咱们办了吧,我有手艺,累死累活也要让你享一辈子福!”他把心都掏出来了,但彩云没有答言。

难道还嫌我钱少么?是的,柿子坡村有一个能人,倒腾粮票,赚的钱数不清,十块一张的票子论斤约,一斤票子是七千块。

倒腾粮票?他不会,也不敢。他只会卖力气,卖手艺,延长干活时间和苦自己,老不吃肉,嘴是苦的。大街上饭馆里传出来的炒菜香味,还有住在楼里的各家炖肉、煎鱼的香味使他流口水,使他发晕。

樱桃谷的樱桃也不多了,栽樱桃不进钱,还不如大蒜。强发给彩云爹建过议,砍掉樱桃,栽蒜。彩云家有个年代久远的樱桃园,春天樱桃树开满了银色的花,可惜,白花花的,却不是钱。

绕过彩云家的樱桃园,是一座破败了的天主教堂,村里没有人信教了,大队在那里设立了兽医站和外贸收购点。教堂门口张贴着收购马鬃马尾的宣传画。教堂里有许多野鸽子,到处都是鸽子窝。夏日黄昏,教堂尖顶的歪斜了的十字架上,常常落满了灰色的野鸽。

强发掏过鸽子窝,捡过鸽子蛋,烤过鸽子肉。听人说,鸽子肉是世上最香的肉,在城里吃一只鸽子要花好几块钱,或许花好几块钱还吃不着。有一次他捉鸽子,被彩云看见了,彩云是那样紧锁眉头、满脸愁云,使他不自在了好半天。

唉,小女子。勾人魂魄。

一——毛,现——钱……现在这里,没有樱桃树,没有山涧,没有彩云,没有教堂,也没有野鸽子,连麻雀都不见。

现在只有满天满地的太阳,他到天黑要把一个写字台做出来。他甘愿蓬首垢面、汗臭熏天、省吃俭用地干。只要彩云知道他的心,知道他愿意为了她受累受苦。等彩云答应了,秋天办喜事的时候,他要宰五口猪!

他要樱桃谷的彩云,想起彩云他就想哭一场。他一定要得到彩云。如果三千块不行,他就挣五千。五千不行七千,八千,一万。彩云,我给你挣一万!你还会那样一脸愁容地看着我吗?

他有点心慌。他的手一抖,刨子在手里跳了一下。

这就会出现一个坎儿。怎么补救呢?手艺不能含糊。

一个东西白花花地一闪。没等他转过向来,这个东西已经落在他狗眼前,落在他刨得不太平滑的一块木板的另一端。

肉!

长而肥的脖子,颈上长着一圈褐黑色的毛,肚皮是那样柔软肥嫩,长满羽毛的大腿是那样丰厚结实,连翅膀也是饱满多肉的。它歪着小小的头,毫无警戒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灰鸽子?哪儿来的?樱桃谷飞来的?

肉!香啧啧的肉!

他仿佛正在扒掉裹在鸽子毛外的黄泥,他仿佛正在把外焦里嫩的鸽子肉放到口里,他仿佛听到了鸽子的热油烫得口水吱吱响。

他的手已经触到了鸽子头部的柔软的茸毛,他只要一用劲就能把鸽子的脖颈扭断,他渴望鸽子的血滴到自己的虎口上——让它成为真正的肉!

但是鸽子不慌不忙地飞走了。

鸽子飞得不高,也不快,好像在贪恋着什么。

强发眼睛红了,非吃你娘的不花钱的肉不可!

只扬了几下翅膀,鸽子落到楼前马路正中。

嘎地一声,一辆上海牌小轿车刹了急闸。又咯地一声,一辆连挂式大型公共汽车紧急刹车。强发向鸽子冲去,被车流挡住了。

又一辆无轨电车停下了,许多自行车停下了。人们惊讶地看着大模大样地妨碍着交通的灰鸽。它站在公共汽车的水箱前,昂着头,歪着脖。

从公共汽车上下来两个年轻人轰鸽子,它不但没有听从劝告离去,反而变本加厉,钻到公共汽车底盘下面去了。

所有围观的人都向公共汽车司机打手势:不要开车!不要轧着鸽子!

小汽车门打开了,一个中年干部和一个白发老者走了出来,他们走近公共汽车,俯身寻找车下的淘气的灰鸽,并且急急地说着什么。

公共汽车司机一跃而下,气急败坏地骂着灰鸽,像骂一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

交通民警皱着眉大步走来,当弄清情况以后,这位在大街上有着无上威严和魄力的指挥官却不知道该怎样指挥了。他急出了一头汗。

好多人围观。咕咕咕、嘘嘘嘘、哧哧哧、嗵嗵嗵,人们发种响声,吹口哨,跺脚,扔石子和土块……

灰鸽硬是不肯出来。

强发拨拉开两边的人和自行车。当他看准鸽子的位置以后,略一犹疑,便趴下,向车底爬去。

他听到一阵惊呼,一阵赞叹。“危险!”是司机与交通民警同声呐喊。

他的手又一次触到了鸽子的羽毛,他似乎已经攥到了鸽子的一只脚,忽然,他想起了有那么多车停在这里,那么多人围在这里,看着他,他的手软了。鸽子从车底盘下逃了出去,飞起来了。

灰鸽在街道和新楼上空盘旋,渐渐升高。

强发从车底盘下倒退出来,站起的时候,听到的是一片欢呼和鼓掌。他懊丧地睁开被灼热的瓦斯熏得闭起了的眼,在白花花的天空上,隐约有一个灰点子。

有人拍打他的肩膀,有人向他打听为了什么和怎么回事。好像还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说:“您真好!”

我——真好?我是——您?

那女孩子的声音使他想起了彩云。他想起了家乡的野鸽子在山涧和教堂尖顶上成群盘旋,每只鸽子的尾巴张开以后就像张开的折扇一样地浑圆。他想起队里集合上工和召集开会时敲响的钟声。他想起那片他建议砍去的樱桃园地面上的野薄荷的清香。他想起今年春天,在满园都是白花花的樱桃花的时候,他看见彩云挑水,她一边走着一边轻巧地换肩,头发一甩一甩,连眉毛的扬动也叫他心疼得要命……“您真好!”彩云是不会这样说他的,即使强发献给她一万块钱。

但那不是“真”的。他勇敢地()钻到车底下并不是为了解救那只鸽子。他不真好。

当鸽子已经平安,围观的人群走散,各种车辆恢复了正常的流转以后,他流下了混浊的泪水。为了他确信是从樱桃谷飞来的灰鸽,为了彩云的满面愁容,为了他从来都不了解的比三千块更好的“真好”……他哭了。

楼上阳台出现了一个少女,身穿白底v字形大蓝条纹无袖连衣裙,口衔着蜡管,正在喝才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樱桃汽水。她看了看木匠,又看了看大街。

“怎么了?”一个苍老的声音问。

“没事,爷爷,没事。”少女悠扬而又轻柔的回答,活像天使。她微笑着吸吮了一下,一股清爽甜香的淡红色的汽水,顺着蜡管进入了她的口腔,流到了胃里。

1983年

3、我喜欢

我喜欢

文/张奕然

我喜欢在柔和的春风里放风筝。我喜欢看风筝慢慢向上飞,我喜欢拉着风筝的线在草丛里自由奔跑,看着风筝越飞越高,我的心也随着风筝越飞越高。

我喜欢在秋天来到树林里。踏着地上的落叶,听它们奏出美妙的乐声,当我陶醉时,整个世界仿佛就只有这种“沙沙”“沙沙”的轻唱。

我喜欢植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的多肉、艳丽的牡丹,以及挺拔的大树。我还喜欢遍地都是的野花野草。不管是顶漂亮的名花,还是不知名的野草,我认为它们都应该受到尊重,不被踩踏。

我喜欢听音乐。当美妙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我便会沉醉其中,双手也不由自主地打着拍子。

我喜欢看书。当我从书架上取下书时,心里就特别愉快。当我翻过一页页的书,我仿佛就遨游在书的海洋。

我喜欢打乒乓球。一有时间,我就和哥哥一起去体育馆打球。当乒乓球在球桌上来回跳动,我就会感觉非常快乐。

我喜欢家人。每当我困难时他们帮助我,当我哭泣时他们给我擦干眼泪,鼓励我。

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和她们聚在一起看书、学习。

我也喜欢弟弟妹妹软软的小手。每次牵着他们热乎乎、软绵绵的小手,我都不想放下。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4、喜欢

喜 欢

史长安

常常有一种“喜欢”留在心上,喜欢茶香在舌尖喉际回绕,喜欢和一二知己在小餐桌上谈心,看咖啡在透明的壶内沸腾,喜欢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此刻送花来,请到某处相候......

喜欢——是的,即使在午夜,只是自己一个人,也仍然喜欢用最小的音量放一段音乐,来体味一种惆怅,或者,清醒地听着夜雨打在檐上,想一个相处时平平淡淡的人,如何竟在你心上激动荡气回肠的情愫。

“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郑声淫”,有一回在灯下看一个朋友练字,米白色的宣纸上墨痕历历,忽然细细看他,真是这样平淡的人,却有一股真趣相逼,使人无端要在黄昏的灯下恍惚起来。

是的是的,眼前的一切我喜欢,喜欢生命是这样真实,身体是这样温暖, 有骨肉和感觉去走、去看、去爱、去接受和给予。

真的喜欢,()喜欢终于和生命对视的这种清醒和无奈,我思我在,今生他世,永远都喜欢巧或不巧地撞见了迎面而来的那人或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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