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情里,我见过你最丑陋的一面
一个单身男人对众人说,他的择偶标准之一,就是早上睁开眼睛,不会被卸了妆的妻子吓醒。
胆量这么小,难怪一直单身。和亲密关系里最狰狞的可能性比起来,一张睡眼惺忪的素颜脸算是十分亲切可爱的了。
尽管情感专家一直教育我们,在一段稳定的恋爱或婚姻关系中,也要时刻保持经营的心态,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但是,“最亲密”总是意味着“买一送一”的规则:你享有了这个人最好的,同时,也要面对他(她)最坏的。否则,怎么叫最亲密呢?
朋友不算最亲密的角色,因为有着恰当的距离。我们在朋友面前常常是温情有礼、情绪稳定的,但在爱情里就不一样了,一个最甜蜜的可人儿,会在瞬间变成一头面目最扭曲的咆哮怪兽。问世间情为何物,就是这般的冰火混合体,这般的矛盾与迷惘。
有一次和几个闺蜜聊天,我们的topic是:和他最惨烈的一次吵架。从这个话题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骨灰级的闺蜜团体,因为一般级别的“闺蜜”大多也就分享一下“老公带我去哪旅游”、“情人节男朋友送了我啥”这样的炫耀贴。于是你就可以看到几个端坐着喝着咖啡的女人们将那惨烈的场景娓娓道来:
a说,闹得最凶的那一次,男朋友一脚踹开了她紧锁的房门,她看到一个满眼血红的人,当时的感觉就是,从来没有认识过他,那是那么遥远的陌生人。
b说,她把厨房里的碗一个一个狠狠地摔下去,地上全是碎片,她完全控制不了自己,虽然摔陶瓷品是那么老套的桥段,但她内心疯狂的破坏力,还是驱使她砸烂了最后一个碗。
c说,她最气愤的时候,把结婚证撕成几条,看着对方同样愤怒的表情,有一种变态的报复的快感。
……
在爱情中,我们一开始都是着了对方的迷,被他(她)的阳光、大方、温柔、体贴所吸引;等到两情相悦、互相驯养,却在不知不觉、不动声色当中驯养出了各自的小恶魔。总有一天,你一定会见到对方只有在你面前才会脱缰的最丑陋的一面。
我刚毕业的那一年,在一栋公寓里租了一间小单间,在走廊的尽头。有一次回家,我经过长长的走廊上的其中一个房间,它的大门敞开,满屋狼藉,像刚刚刮过一次龙卷风,里面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脸泪痕,妆容衰败、神情凶狠,望着一个男人。怨恨与绝望的气息从那个房屋里幽幽地散出来,让人不寒而栗。
我当时就在心里说:天!我要是有一天变成她这个样子,就再也没有脸面让男人继续爱我下去了。我当然不能预见,有一天我也会在大街上对我曾深爱的男人拳打脚踢,像个二百五的泼妇。
年少时我们对爱情的理解,是纯度那么高的事物,以至于一点瑕疵都能让我们放弃。可是渐渐的,你会发现,那些之所以长久的感情,并不是完美如玉,而是在见到了对方最丑陋的一面过后,仍然愿意伸出拥抱的。就像古老的童话里,你愿意亲吻青蛙和愿意陪伴野兽的那种隐喻。
你愿意安抚他(她)偶尔闪现的恶魔,是因为当你平静下来,你懂得他(她)的无奈与悲伤。电影《十二怒汉》里,有个人在火车上烂醉如泥,挑衅乘警和乘客,周围的人都躲得他远远的,一个几岁的小女孩问她的妈妈:“妈妈,这个人是不是疯了?好可怕。”她的妈妈说:“不,他没有疯,他只是非常伤心。”【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这一点慈悲之心,并非凭空产生,更多的是来源于,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如此不完美,也有那么多的局限性,也有脱缰和丑陋的一面,然后,你不再苛求对方和自己。两个不完美的人,由此拥抱,达成和解。有时候,这一刹那的和解,就足够两个人过个三五年了。
性感女神梦露说:“如果你不能应付我最差的一面,那么你也不值得拥有我最好的一面。”这句话也适用于任何一段亲密关系。要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人,千万不能有一颗玻璃心。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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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冬雨 | 作者年龄 | 12岁零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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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鹿泉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8班 |
性格特点 | 保守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划船 | 平均成绩 | 113分 |
指导老师 | 上官凤儿 | 老师职务 | 任课老师 |
2、因为爱情
男孩跟女孩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陌生人,七夕晚上男孩拿着一朵红玫瑰在广场溜旱冰,不知道是命运的作弄还是缘分的造化男孩认识了女孩,女孩不太会溜旱冰。没走几米就要摔倒了,男孩出于同情心扶了女孩,然后就慢慢的教女孩溜旱冰,并且把手上的玫瑰花送给了那个女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男孩主动送女孩回家,并互相留下了手机号码,qq号码。
接下来的几天,男孩每天都会跟女孩在qq上聊天,两个人无话不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那段时间男孩还没有从感情失败中走出来,男孩就像一只受伤的小怪兽,女孩就默默的安慰着男孩,女孩是有男朋友的。但是每天还是会不离不弃的安慰着男孩,因此男孩慢慢的迷恋上了那种被女孩关心的感觉。
女孩知道男孩的梦想“在将来的某一天能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唱着属于自己的歌曲”2013年,8月25日,男孩在女孩的鼓励下选择去艺术学校进修音乐专业,那天男孩去学校报名后找了个借口跟学校老师请假推迟了几天去学校上课,女孩一直不知道,8月25日那天男孩在女孩的邀请下去陪着女孩还有女孩的一个好朋友去“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区,那个地产是小县城里面最高消费的住宅区,里面的设备跟绿化是全县最好的,风景很美,地处于河岸边,对于那天来说是男孩和女孩第一次一起出去玩的,那天男孩玩得很开心,下午五点多男孩把女孩送回家后,男孩就悄悄的离开了女孩所在的城市前往另一座城市的艺术学校。而女孩也将要在9月中旬前往另一座城市进入“职业学校”学习。
男孩到学校后才发现手机忘记放在家里,那段时间男孩一直都在想着女孩,却不知道该怎么联系女孩,虽然手机号码记得倒背如流可是却不知道怎么跟女孩开口说换了号码,女孩那段时间心里一直觉得男孩冷落了她,手机短信少了,但是qq消息却一直没有断,男孩的心里充满了甜蜜,不知不觉男孩心里给女孩腾出了个裂缝,慢慢的女孩闯进了男孩心里面,但是男孩却一直没有发觉。qq说说都是属于那个女孩的,男孩给女孩取了个外号“懒虫”。qq上的称呼都是这个外号。
接下来的日子男孩与女孩的关系好的不能再好,男孩去女孩的qq空间拿了女孩的好多照片,男孩只要想女孩的时候就会拿女孩的照片出来看,有时看着看着就会陷入沉思,男孩和喜欢女孩可是女孩却不知道,2013年11月份男孩的学校举办“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男孩参加了可是却落榜了,只得到了优秀奖。男孩发誓下次肯定会更好。
就在艺术节过后的几天,男孩终于鼓足勇气向女孩表白,那一次的表白是史上最失败的表白,表白的方式和时间都不是最佳的时机,那时候刚刚碰遇上女孩跟他的男友脑矛盾的时候,男孩努力的开导女孩,可是换来的却不是男孩最不想要的结果,男孩看得出来女孩真的很喜欢他的男朋友,男孩的失落慢慢转变成为无法愈合的伤疤。男孩和女孩定下了一个三年的约定,三年后的七夕节,男孩要跟女孩回到两个人相识的地方,男孩要进行一个最正式的表白,两个人才会宣布在一起,女孩给男孩定下了一个目标,三年后必须考上艺术学院,不然就不会跟男孩在一起。
就在2014年将要来临的时候,女孩问男孩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男孩说喜欢绿色和灰色,绿色能够给人以更多的亲近感,灰色是人心的背面,暗藏着最伤感的一面,女孩告诉男孩,她要为男孩亲手织一条围巾,灰色的。男孩主动后很开心很快乐,好几天都睡不着觉,期待着看到女孩织的围巾。2014年的1月3日是男孩的生日,早在元旦的那天女孩就把围巾寄给男孩,正好男孩生日的时候快递刚刚到,那天男孩的同学们组织好给男孩一个惊喜,一整天的校园广播都是给男孩的祝福歌曲。那天晚上男孩跟同学过完生日后,十二点才的qq,女孩发了好多的祝福语,男孩跟女孩聊了很晚很晚并且告诉女孩,男孩把他们之间的约定写了一首歌叫做《三年约》歌词里有一句是这样的“三年一晃而过,摆脱时光的困惑,当初的约定你是否还会记得?这期间多少人对你承诺,三年之约,不需要媒妁之言。。。。”女孩知道后夸男孩写得好,歌词女孩很喜欢。【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就在男孩还没有来的急给歌词谱上曲子的时候,女孩悄悄的离开了男孩,对男孩不理不睬时而冷时而热,男孩刚开始的时候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对不起女孩,女孩跟他自己闹别扭开玩笑的,可是过了几天后女孩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理男孩,男孩很伤心,就在2014年大年初四的时候女孩给男孩发了一条短信,号码还是换了的,短信里面说到“最近你过得还好吗?很对不起这段时间来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惑,我们不合适,我想要过我自己的生活。我们做回好朋友吧,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对我产生了很大的依赖,那仅仅是单纯的依赖,我不希望你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去努力实现你的梦想吧,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在万人瞩目的场合下看到你的光彩,加油。”男孩当时懵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男孩真的很想冲到女孩的身边,问她这是不是真的,可是女孩却没有留下她的住址,男孩崩溃了,他很喜欢女孩,可是当他发现女孩不喜欢他的时候已经晚了,女孩已经抛弃他离开了。
后来的几个月男孩跟女孩就断了联系,男孩去到女孩的学校,可是找了好几天都找不到女孩,男孩才失落的回到学校,正好赶上学校2014年春季艺术汇演,男孩也报名了,男孩参加的节目时他给女孩写的那首歌曲《三年约》当男孩说出那是自己原创的歌曲后,全场人都为他欢呼,可是那时候的他去是开心不起来,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学院方面的认可,在颁奖典礼的时候男孩把本来属于他的“第一名”让给了别人,当颁奖的领导问他为什么要放弃的时候,男孩说了一句“这个荣誉属于我的这是没错,可是还欠缺了一个美好的东西,对我这次的演出带来巨大的影响,当我写的这首歌我说过要第一个唱给她听的,可是我却食言了,就如同她对我食言的那样,我心里内疚,我不配得到这个奖。”全场的观众一时间又沸腾了。
那次演出结束之后,男孩成为了学校的焦点,追求的女生重来不间断,他最后的做法都是一一回绝了,他拒绝的借口很简单“对不起,我对你没有感觉,并且我的心不属于你,只属于不爱我的她”男孩家境不怎么好,一个月只有千把块钱的生活费,男孩平时能省的就省,为的就是把女孩的照片都弄艺术照,挂满他生活的每一个空间,知道照片挂满了他才放弃。当然这些女孩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女孩不知道的是男孩有多爱他,不知道男孩为他付出了多少,男孩完完全全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男孩却放弃了,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放弃了所有的一切。
2014年8月份男孩打听到了女孩的消息,联系上了女孩,男孩不知道是因为当时女孩抛弃他还是怎样,他对女孩说的话很敏感,虽然深爱着女孩但是他却一直说些让女孩生气的话,当女孩知道他要去过上军旅生活的时候,女孩一直劝说男孩让男孩继续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可是男孩最终还是选择离开,男孩唯一不知道的是,他去服役的那个地方,正好是他深爱的人也要去实践的地方——南京。
3、“丑陋”的王子
有一位丑陋的王子去拜访一位美貌如花的公主,公主非常讨厌他,“怎样才能让你喜欢我呢?”王子伤心地问,公主说:“你必须完成三个任务,第一个任务是你必须带紫色的鹤来见我。”公主想刁难王子,因为世界上没有这样的鹤。
可是,第二天早晨公主去花园里散步,她看见有一大群紫色的鹤,公主对王子说:“你还挺聪明的嘛。”公主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可是肚子里却惹了一大堆的火,王子问:“第二个任务是什么?”公主回答:“第二个任务是你必须把夜空变成粉红色。”
王子在木室里干起活来。
晚上,王子叫公主和大臣跟着他,公主不知道王子葫芦里买的什么药,突然王子在花园停了下来说:“请看上面。”公主和大臣往上看,突然大喊:“哇!好美啊!”原来,王子在木室里先造个大圆形,再造几个柱子,把大圆形涂成粉红色。王子问:“第三个任务是什么?”公主对他说:“第三个任务是你必须变成整个王国最英俊,最挺拔的人。”
深夜,王子骑着马伤心地离开了皇宫。一日复日,一年复年,公主再也没有见到王子,就派人去找他,可是,仆人找了每个角落,都没有找到王子。
公主伤心来到皇宫外的小河边,一滴一滴的眼泪掉进小河里,最后一滴眼泪滴到了小河里后出现了一个倒影。
公主猛地回过头来,看见王子站在她后面,公主难过地说:“对不起,请原谅我以前对你说的话和做的事。”王子听了这话,咧开嘴笑了。
公主问:“你怎么笑了?”王子没有回答,他摘下帽子。
这时,公主看见王子变得非常英俊挺拔。
不久,王子和公主就结婚了。他们辛福快乐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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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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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运 | 作者年龄 | 12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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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江门培英高级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4班 |
性格特点 | 善良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登山 | 平均成绩 | 101分 |
指导老师 | 黄保东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4、读书我见作文
不知不觉读了许多的书,要说最多的还是网络小说,其次是课本,还有专业书,硬要给它们的难易程度划分的话从难到易我认为是专业书、课本、网络小说。
读小说也分纸质的和网络的,一般来说,能达到出版级别的一般是同类中的佼佼者。网络小说内容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含,而且受众极广,据说有一位曾今吸毒的外国友人因为着迷于网络小说都可以放弃吸毒了,可以看出它的成瘾性不下于毒品,对部分人来说。纸质版来说有现代的,有古代与近代的,多以针砭时弊、讽刺现实或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以完整的故事为内核,如《红楼梦》、《儒林外史》和《彷徨》等。
课本列为第二梯次难度,是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偏科很厉害,也有少部分不偏科。语文之阅读作文,数学之逻辑,英语、历史、政治、之识记,物理、地理、化学之理论,很少人做到无一不精,而且从低年级走来,每年换上两茬新的课本,要想种出好的庄稼,真的很不容易。
第一难即为专业书籍、期刊、论文,虽说其中有很多大同小异之处,但是现在的大学真是没有像初高中那样去一个知识点揉开、掰碎一点点喂给自己了,考验自学的功底更是深厚,往往是课堂上总认为自己学会了,一到实际运用全忘了。这是一个人在未来职场安身立命的本钱,也是人类走向辉煌的保证。
说了这么多,还是得说一句:多读书,读好书。课本是基础,专业是深化也是人类科技的前沿,小说既是娱乐又是培养三观的场地。祝同学们都能合理把握自己的时间,找准自己喜欢的方向,认真的走下去。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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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扶老人 | 作者年龄 | 12岁零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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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沙城第一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3班 |
性格特点 | 严格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睡觉 | 平均成绩 | 90分 |
指导老师 | 夏伊朵 | 老师职务 | 任课老师 |
5、我见叶圣陶
我第一次与圣陶见面是在民国十年的秋天。那时刘延陵兄介绍我到吴淞炮台湾中国公学教书。到了那边,他就和我说:“叶圣陶也在这儿。”我们都念过圣陶的小说,所以他这样告我。我好奇地问道:“怎样一个人?”出乎我的意外,他回答我:“一位老先生哩。”但是延陵和我去访问圣陶的时候,我觉得他的年纪并不老,只那朴实的服色和沉默的风度与我们平日所想象的苏州少年文人叶圣陶不甚符合罢了。
记得见面的那一天是一个阴天。我见了生人照例说不出话;圣陶似乎也如此。我们只谈了几句关于作品的泛泛的意见,便告辞了。延陵告诉我每星期六圣陶总回角直去;他很爱他的家。他在校时常邀延陵出去散步;我因与他不熟,只独自坐在屋里。不久,中国公学忽然起了风潮。我向延陵说起一个强硬的办法;——实在是一个笨而无聊的办法!——我说只怕叶圣陶未必赞成。但是出乎我的意外,他居然赞成了!后来细想他许是有意优容我们吧;这真是老大哥的态度呢。我们的办法天然是失败了,风潮延宕下去;于是大家都住到上海来。我和圣陶差不多天天见面;同时又认识了西谛,予同诸兄。这样经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实在是我的很好的日子。
我看出圣陶始终是个寡言的人。大家聚谈的时候,他总是坐在那里听着。他却并不是喜欢孤独,他似乎老是那么有味地听着。至于与人独对的时候,自然多少要说些话;但辩论是不来的。他觉得辩论要开始了,往往微笑着说:“这个弄不大清楚了。”这样就过去了。他又是个极和易的人,轻易看不见他的怒色。他辛辛苦苦保存着的《晨报》副张,上面有他自己的文字的,特地从家里捎来给我看;让我随便放在一个书架上,给散失了。当他和我同时发见这件事时,他只略露惋惜的颜色,随即说:“由他去末哉,由他去末哉!”我是至今惭愧着,因为我知道他作文是不留稿的。他的和易出于天性,并非阅历世故,矫揉造作而成。他对于世间妥协的精神是极厌恨的。在这一月中,我看见他发过一次怒;——始终我只看见他发过这一次怒——那便是对于风潮的妥协论者的蔑视。
风潮结束了,我到杭州教书。那边学校当局要我约圣陶去。圣陶来信说:“我们要痛痛快快游西湖,不管这是冬天。”他来了,教我上车站去接。我知道他到了车站这一类地方,是会觉得寂寞的。他的家实在太好了,他的衣着,一向都是家里管。我常想,他好象一个小孩子;象小孩子的天真,也象小孩子的离不开家里人。必须离开家里人时,他也得找些熟朋友伴着;孤独在他简直是有些可怕的。所以他到校时,本来是独住一屋的,却愿意将那间屋做我们两人的卧室,而将我那间做书室。这样可以常常相伴;我自然也乐意。我们不时到西湖边去;有时下湖,有时只喝喝酒。在校时各据一桌,我只预备功课,他却老是写小说和童话。初到时,学校当局来看过他。第二天,我问他,“要不要去看看他们?”他皱眉道:“一定要去么?等一天吧。”后来始终没有去。他是最反对形式主义的。
那时他小说的材料,是旧日的储积;童话的材料有时却是片刻的感兴。如《稻草人》中《大喉咙》一篇便是。那天早上,我们都醒在床上,听见工厂的气笛;他便说:“今天又有一篇了,我已经想好了,来的真快呵。”那篇的艺术很巧,谁想他只是片刻的构思呢!他写文字时,往往拈笔伸纸,便手不停挥地写下去;开始及中间,停笔踌躇时绝少。他的稿子极清楚,每页至多只有三五个涂改的字。他说他从来是这样的。每篇写毕,我自然先睹为快;他往往称述结尾的适宜,他说对于结尾是有些把握的。看完,他立即封寄《小说月报》;照例用平信寄。我总劝他挂号;但他说:“我老是这样的”。他在杭州不过两个月,写的真不少,教人羡慕不已。《火灾》里从《饭》起到《风潮》这七篇,还有《稻草人》中一部分,都是那时我亲眼看他写的。
在杭州待了两个月,放寒假前,他便匆匆地回去了;他实在离不开家,临去时让我告诉学校当局,无论如何不回来了。但他却到北平住了半年,也是朋友拉去的。我前些日子偶翻十一年的《晨报副刊》,看见他那时途中思家的小诗,重念了两遍,觉得怪有意思。北平回去不久,便入了商务印书馆编译部,家也搬到上海。从此在上海待下去,直到现在——中间又被朋友拉到福州一次,有一篇《将离》抒写那回的别恨,是缠绵悱恻的文字。这些日子,我在浙江乱跑,有时到上海小住,他常请了假和我各处玩儿或喝酒。有一回,我便住在他家,但我到上海,总爱出门,因此他老说没有能畅谈;他写情给我,老说这回来要畅谈几天才行。
十六年一月,我接眷北来,路过上海,许多熟朋友和我饯行,圣陶也在。那晚我们痛快地喝酒,发议论;他是照例地默着。酒喝完了,又去乱走,他也跟着。到了一处,朋友们和他开了个小玩笑;他脸上略露窘意,但仍微笑地默着。圣陶不是个浪漫的人;在一种意义上,他正是延陵所说的“老先生”。但他能了解别人,能谅解别人,他自己也能“作达”,所以仍然——也许格外——是可亲的。那晚快夜半了,走过爱多亚路,他向我诵周美成的词,“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我没有说什么;那时的心情,大约也不能说什么的。我们到一品香又消磨了半夜。这一回特别对不起圣陶;他是不能少睡觉的人。他家虽住在上海,而起居还依着乡居的日子;早七点起,晚九点睡。有一回我九点十分去,他家已熄了灯,关好门了。这种自然的,有秩序的生活是对的,那晚上伯祥说:“圣兄明天要不舒服了”。想起来真是不知要怎样感谢才好。【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第二天我便上船走了,一眨眼三年半,没有上南方去。信也很少,却全是我的懒。我只能从圣陶的小说里看出他心境的迁变;这个我要留在另一文中说。圣陶这几年里似乎到十字街头走过一趟,但现在怎么样呢?我却不甚了然。他从前晚饭时总喝点酒,“以半醺为度”;近来不大能喝酒了,却学了吹笛——前些日子说已会一出《八阳》,现在该又会了别的了吧。他本来喜欢看看电影。现在又喜欢听听昆曲了。但这些都不是“厌世”,如或人所说的;圣陶是不会厌世的,我知道。又,他虽会喝酒,加上吹笛,却不曾抽什么“上等的纸烟”,也不曾住过什么“小小别墅”,如或人所想的,这个我也知道。
十年九七月北平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