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一)
早就听说余华《活着》这本小说得了很多奖,几天前就计划将《活着》读一遍。昨天晚上开始准备读一段后睡觉,本来以为这是一本很长很长的小说,要读很多天,但是读了前几段之后发现不是很长,而且我被主人公曲折的身世所吸引,一点困意都没有,于是一口气全部读完,总计花了5个小时。
我是属于读书很慢的那种类型,我总要细细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品味细腻的文字,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想象故事中的每个场景,想象每个人物的表情,想象作者描绘的秀丽的风景。我觉得自己读一本写实的小说就如同在经历人生,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都感同身受,甚至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把我放到故事中,把我放到那个年代我会怎么办,可能只就是我读书很慢的原因吧。
作者在前言中说作家的使命应该是向人们展示高尚,即“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一位优秀的作家书写的现实应该是客观的,不夹带个人发泄和控诉,用一种悲天悯人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活着》就恰恰是这样的体现。
主人公福贵在年轻时赌钱竟至把房子和一百多亩地全部输光,导致老爹气死了,全家也只能搬到茅草屋中。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我家附近也有户人家,男人和别人赌钱欠了一屁股债,还把女人嫁过来的首饰和存折都变现赌输掉,家里穷的叮当响,然后自己又在一次搬运过程中被东西砸中一命呜呼,留下孤儿寡母……在我小的时候我只觉得这家人好可怜,现在也超然了,有因必有果。看龙二作弊赢得房和地,我觉得很淡然,尽管他最后也没有好下场,这应了那句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只是时间问题。
接下来福贵开始了他当佃户艰难的生活,尽管中间女人家珍被岳父接回了娘家,但后来她又回来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一家人团聚了,也幸福地生活了一年多。但天有不测风云,福贵的娘病了,他去城里请郎中时又偏偏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九死一生,被解放军俘虏后竟拿到了盘缠回到了家。两年之后一家人终于又团聚了,只是这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女儿凤霞也已经聋哑了。这时土地改革,龙二被枪毙了,可怜的龙二认为自己是替福贵去死了。
全家过了几年幸福平静的日子,虽然中间有点小插曲。转眼就到了五八年人民公社时期了,作者平静的描写大跃进那段时间吃大锅饭、全民大炼钢铁以及三年自然灾害的生活,让人对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愚昧和所受的痛苦唏嘘不已。正如一位古人这样说道:设使食肉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若臣等之藿食者宁得无肝胆涂地于中原之野与?诚如斯言。
好不容易撑到有粮食了,按理说日子也该继续过下去了。可是偏偏儿子有庆去给县长夫人鲜血时被医生抽血抽死了,看到福贵在医院的小屋子里抱着儿子哭时,我也忍不住流泪了。命运之神对他们家是多么的残酷!凄冷的深秋夜,风呼呼的刮着,露水打湿了身体,父亲用衣服包着儿子弱小的尸体,将儿子放到坑里,再轻轻用土埋上。然后虚弱的母亲扑在儿子的坟上眼泪哗哗地流。天下还有比这更惨的事了吗?
但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下去。然后就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凤霞嫁给了二喜,这件喜庆的事情就像及时雨一样,给这个饱受苦难的家里带来了久违的甘露。虽然城里斗得厉害,村里的老百姓弄不懂国家大事,自然太平多了。不久造反之火就烧到了村里,队长和春生被当做“走资派”抓去批斗了,只是队长挨了三天的拳脚,而春生因为是县长所以批斗的厉害,受不住上吊自杀了。
可是老天似乎还嫌这个家不够惨:凤霞在生孩子时大出血死了,她的母亲家珍因为打击太大紧接着也死了。再然后二喜出了事故也死了,再后来孙子苦根也死了……看到这里我已经麻木了。
只剩下一个孤老的福贵吆喝着一头老牛在黄昏下耕田……这时候老人是微笑着对“我”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说的时间跨度从抗日战争期间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人物的命运总是脱不了时代的束缚。从这部小说里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一个时代对于处于它之中的每个个体的深刻的影响。作家余华说他写这部小说是写“人对于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他和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同,他只是静静地述说。
读完之后,我觉得需要再品读一遍,还可以品出更多的东西。于是在今天下午,在公园的长凳上,我再一次将小说读了一遍,这次没花多少时间。时不时地,林中的小鸟在枝头窃窃私语,远处阴冷的天空依然宁静……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二)
余华的《活着》前言中说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看完《活着》,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出于富贵之家不但没有嫌弃自己的丈夫反而支撑起苦难的天空,没有一句怨言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心。她觉得这样活着才是真正的活着。在面对生活的不幸,她从未产生轻生的念头。女儿的聋哑,儿子的意外死亡,后来女儿又因难产而死,面对这些她总是忍受着默默忍受着。哭过仍旧坚强地活着。她的人生观是豁达的,泪水流过便是坚强的活着。孩子的死没有让她失去活下去的信心。丈夫的恶习没有让她嫌弃,总是想着一心挽回。我觉得她真的很坚强一个女人,能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她的心胸开阔能容纳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她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击溃,她依然站着!我想,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而苦难是则勇者的磨练。
家珍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生活的勇者。人们都说女子的心是脆弱的,往往受不了生活的打击,可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打击---两个孩子的死。可她却顽强的活下来了!没有人不佩服,她的人生态度真的太坚强了。我想我们就应该学习她的这种敢于面对人生的态度。活着是一种责任,既然上帝赋予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呢?爱自己的生命爱自己的亲人,坚强面对生活的困难。
所以,我们应学会面对人生的困难,用乐观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三)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2、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3、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一)
生命,一直都在感悟,却依旧悟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也始终弄不懂它的真谛。
看了《活着》,综观全文,从故事中的每个情节,一伏一硬、前后呼应似乎都预示着悲剧的发生。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作者将生活记录的如此真实,面对剧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催人泪下。
就富贵的活着而言,在失去所有至亲,他的活着比死更艰难,活在那时需要更多的胆量和勇气!也许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或许是一种煎熬,但我想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就应该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也许人生不如意太多,在生命的历程中,人们都畏惧命运的跌落。"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其实未必。没有火山造成的山体崩溃,就没有别样美丽的高山湖泊诞生;不经过悬崖断壁的跌落,就没有瀑布的美景出现;没有海底橄榄岩的断层拉伤,就没有马里亚海沟的深不可测;没有地表地幔的轰然震裂,就没有美丽的地下河的眩目奔流。
但是,人毕竟与自然界不同,人的生命的跌落有它负荷的极限。人与自然的生生之理有是相同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面对。站在人生的断裂层,与我们处于命运的跌落点时,我们需要的是直面人生的勇气,要勇于面对现实。既然已经发生并且是不可挽回的,那就随它发生吧!要每一个人都做到处变不惊,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那是很困难的。但它崩了,你有什么办法?你要学会乐观。在残酷的跌落面前,肯定没办法乐得起来,但恐惧,惊惶,懊悔,无望都无济于事,这些只能把你在这沉沦中扼杀,令你窒息。你必须冷静的看到,命途的跌落,肯定会造成命途的改变,原来的路不可以走了,那么并不等于无路可走,就是无路可走也要走。
生命历程中有痛苦悲伤,也有忧思凄凉。但只要你把它看透,在那些灾难、不幸、挫折、失败的幕纱背后,黎明女神的手指也许正在把它们拨拢,在愁云惨雾中渐渐显示出玫瑰色的希望。生命的每一天都是这个样子,每一天都因我们之爱而愉悦欢乐,也因为不可得而痛苦忧伤。但只要肯抬头,肯放手,每一天便有太阳升起在你的领地,生活的天空则永远是晴朗。
有时候在思索为了生活和感受人需要流泪吗?把泪流在为别人的痛苦之中,把泪流在同情的衣襟上,把泪流在"无言独上西楼"的子夜,把泪流在万里鱼雁的信笺上,把泪流在梁祝的琴弦上,把泪流在值得你流的地方。泪水终归也是水,不过却是流泻着种种心中装不下的情感之水,而泪水同样是一种获得平衡的需要。
人生也许如此,那些善良、忠诚、美丽的生命也往往恍如流星落花,逝虹去霞。人生在世,不可能春风得意,事事顺心。面对挫折能够虚怀若谷,大智若愚,保持一种恬淡平和的心境,是彻悟人生的大度。生命诚然渺小,人生就这样浮浮沉沉,把握好现在不要遗憾。找准努力方向,即使大海茫无边际,不管暴风雨有多么吓人,对自己说向前进吧。
余华活着读后感(二)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4、活着余华读后感
活着余华读后感(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余华读后感(二)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余华读后感(三)
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对《活着》的感觉,这是一篇让你读完,只有当你阖上书本之后才会让你感到隐隐作痛,让你感到沉重的小说!《活着》通过一个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一个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老人福贵在"我"面前展开讲述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历经了无数的沧桑,也看过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还可以回忆。他本身是一位地主少爷,在年少的时候,以一个浪荡子的面目又嫖又赌,无所不为。抗战后,他在赌桌上输光了一百亩地的家产,沦落到社会的最低层。父亲在痛骂儿子后,挺直腰板,变卖家产、还清赌债后随之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大便时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母亲重病的时候福贵进城请医生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两年后,他回家时,母亲早已病死。一个由妻子家珍苦撑的家,因为富贵活着回来变的似乎有了希望和生气。熬过了三年大饥荒,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对被校长安排前去献血的有庆抽血过多,儿子有庆死了。女儿凤霞嫁给了在城里做搬运工的二喜,出嫁时风光得全村人都为之大吃一惊,但仍然不久便死于难产。三个月后,妻子家珍死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三年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时撑死。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面对生存不禁感到异常艰难和失去信心,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无端的不测在等着你。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生活在一个接一个的巨大痛苦中,变得让人窒息。而且越叙述,生命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是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一系列的苦难,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从富贵到贫穷,从阔少到穷困潦倒,经历了抓壮丁、土改、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也经历了亲人的相继离去。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
小说的结尾写了福贵从屠夫的屠刀下买来一只老黄牛,这是一只老的掉了牙的黄牛,乡亲们看到他买来的这只老黄牛都笑福贵老糊涂了,说这牛最多活不过两年,福贵和这只老黄牛也都以为他们只能活两三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几年过去了,福贵和那只老黄牛谁也没死去,他们相依为命,和平共处,悠然自得的生活着,享受着生命,享受着生活,也享受着活着本身的美好。作者在这里告诉人们活着才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成天生活在泪水中,过不了二年人就会走向死亡,走向毁灭。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活着》是一本相册,里面充满了福贵老人人生鲜活的回忆。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有时觉着他多少有点阿q的影子,但他比阿q强,比他多了一份对现实生活执着的肯定。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句话,贯穿全文的始终。福贵被拉壮丁时认识的老全说过"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不死,就死不了。"又有几个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死呢?在那个喝水都担心噎死的年代,快乐地活着就意味着你能统治生活的一切!在枪毙龙二时,福贵心里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地活着。"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人,更能深刻地领悟生命的意义,会倍加珍惜"大难不死"的生命,因为生命已经被他赋予另一层意义;家珍得了软骨病之后,卧在床前对福贵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在乎什么福分;只求能每年为你做一双新鞋。"原来,有时侯活着之后的愿望可以如此的简单。简简单单的生活没有更多的奢求,没有更多的欲望。
常常听人们调侃"好死不如赖活着",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并不知道活着的艰辛。长期以来,把生命看的很神圣而在心里藐视只为活着而活着的人生观,认为人活着就应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活得鲜亮,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依托,生活中没有了追求,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长期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要有所追求,人不能没有理想,却忽视了人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好好的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也不管生存的环境如何,人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应该珍惜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有价值,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能表现出生命的意义。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他又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来自于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通过阅读《活着》这部小说,可以让我们知道了活着才是人一生都要面对的,它看似简单,实则很难,只有坚强的信念,只有真正懂得活着的意义时,生命之花才会绚烂,只有经历了苦难,才会感到活着的不易,也才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让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善待自己,善待生命,让我们为活着本身不懈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