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

1、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

对于檀咪·希尔来说,2002年感恩节是个快乐的日子。她开车载着三个孩子——一岁零八个月的特里莎、四岁的特劳妮和七岁的特杜斯,去她的父母家吃晚饭。那里距她自己家只有半个小时车程。

晚餐后,夜色深沉,在把孩子们放进车里的小孩座位之前,她先给他们穿上了睡衣。因为在回家之前他们就会在车上睡着,到时候,她只需直接把他们抱到床上就行了。

这是这个家庭破裂之后过的第二个感恩节。檀咪和他的丈夫阿丹斯两年前离婚了,每天晚上八点,孩子们都会准时接到父亲的电话。

那个星期四,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檀咪接到了阿丹斯的电话。她把手机递给了儿子特杜斯。小男孩刚刚说完拜拜,电话又响了。由于够不到特杜斯手上的手机,她解开了安全带。当她靠近儿子的手时,卡车失控了。

“我开进了路旁的沟里,车子弹起了两次,”檀咪回忆道,“幸运的是,孩子们都在后面的车座上。我被甩出车窗,立刻就不省人事了。”

这个夜晚乌云满天,没有月亮,也没有繁星。阿丹斯的孩子们的生活就在这几秒钟改变了。妈妈不见了。他们呆在一条死寂的马路上的一辆卡车里,风从破了的车窗吹了进来,几乎能把人冻死。他们看不到自己的妈妈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她在离车几米远的地方失去了知觉。特杜斯一下子变成了这个家的家长。

“我们动了动,但是被安全带绑着。”特杜斯回忆说:“我解开安全带的扣子。我有一些害怕,但是看到惊慌的妹妹们,我又不是特别害怕了。”

特杜斯小心地拉过毯子,盖在两个小妹妹身上,并告诉她们他得现在出去求救。他从破了的车窗爬出去找妈妈。(励志文章  )可是外面一团漆黑,他什么也看不见。而在离公路几里远的地方,他看到了牛奶场的灯光。

“特杜斯其实很怕黑,”檀咪讲起了自己的儿子,“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总是让卧室亮着灯。我很惊讶他会勇敢地爬出卡车。”

“天冷极了。”特杜斯说。那天的天气报道说结了冰,但是他仍然爬了出去,穿着小睡衣和小袜子。

“他穿过三重篱笆,包括一通电网,”他的妈妈说,“他被划破了耳朵和脸蛋。”

大约五分钟后,特杜斯到达了牛奶场。在一所房子面前停了下来,那是一所移民工人的房子。他们立刻意识到这个小男孩有苦衷。但是他们都不会说英语,无法和他交流。其中一个人立刻跑去找来了翻译。

那个工人很快带来了一个既会说英语又会说西班牙语的邻居。那个人马上拨打911,并带着特杜斯回到了事故现场。

彼得是第一个赶来的警察。“特杜斯太令人吃惊了,”他说,“在这么一场事故之后,他还能准确地告诉我他的妹妹们的生日,和两个亲戚的电话号码。我知道他被吓坏了。因为他走到农场对大人们讲话的时候声音都是颤抖的。但这个孩子真是难以置信,他给了我所有需要的信息。”

救援人员听到了沟里传来的呻吟声,檀咪躺在离卡车几英尺的地方。当救援人员找到她的时候,她苏醒了一会儿,就又昏迷过去。救护车迅速把檀咪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如果晚来一刻钟的话,檀咪就可能失血过多没命了。檀咪一直昏迷了三天,当她苏醒过来后,全美的电视和报纸都对特杜斯在那样危急的关头救了全家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后,檀咪逐渐恢复了健康。美国著名脱口秀节目把檀咪一家邀请了过去,在节目上特别采访了七岁的小男孩特杜斯,女主持人奥普拉?温弗莉问特杜斯:“听你妈妈说,平时你是很怕黑的,天气那么冷,妈妈不见了,是什么力量让你跑了几英里的路来找援兵的?难道你不怕吗?”小特杜斯脸红红的,略带羞涩地说:“是的,我当时很害怕,可是我必须做英雄。妈妈不见了,我就应该是两个妹妹的英雄,我必须救他们,救我们的妈妈。我希望我们一家人能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特杜斯的话一说完,节目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主持人奥普拉也颇为激动地说:“是的,当我们面对危险的时候,我们都应该成为自己的英雄,其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这是我们的小英雄特杜斯告诉我们的。”

2、英雄与懦夫

英雄与懦夫

人是一种感情的动物,而感情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会表现得脆弱,人会情不自禁地落泪。

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人是唯一会流泪的动物,但是自然界的绝大多数动物不会流泪却是路人皆知的。

可见流泪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性之一。

凡是符合人性的行为和心理,都有其合理之处。

然而自古以来,人们却崇尚“男儿流血不流泪”的硬汉哲学,这样的哲学似乎培养出了一些大智大勇的英雄,然而细细想来,也觉得可疑。

难道那些英雄就真的超出常人许多,把身上最脆弱的那一部分克服掉了吗? 我看未必。

不流泪的人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人前不流泪,人后常流泪。

人是需要交流需要安慰的,可是这些英雄却习惯了在人前逞强。

事实上他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强者,他们充其量只是一些演员罢了,自己不坚强却偏偏要给人表演坚强,让人们把他们看得尽善尽美,这是一种虚伪。

另一种人表面看来似乎略好一些,那些人无论人前还是人后都不流泪。

他们的心灵像化石一样硬化了,不会感伤,不会同情,不会温柔,不会细致,他们把一切不公、一切苦难看得天经地义,无论是世界的冷酷还是他们自己的冷酷,他们都当成家常便饭。

受到伤害,他们不落泪;伤害了别人,他们不内疚。

他们崇尚一种适者生存的法则,久而久之,在他们的影响下,这个世界日益变得残酷,没有温情。

也许他们一切都满不在乎,是所向披靡的强者。

但是他们()只害怕一种东西,他们害怕爱,害怕温柔,在爱跟脆弱之间,他们毫不犹豫地划上了等号。

他们是不怕海水的英雄,却也是害怕泪水的懦夫!

假如连眼泪都让他们畏之如虎,那么还有什么,能让他们面对呢?

3、关于英雄的名言

关于英雄的名言

1、自信是英雄的本质。——爱默生

2、战胜自己,远比在沙场战胜数千个敌人,更有资格称为英雄。——法句经

3、遭风云之余,不建腾跃之功名,非人豪也。——北史

4、在人类自由最不受重视的地方,英雄崇拜总是盛行的。——赫·斯宾塞

5、在全人类之中,凡是坚强、正直、勇敢、仁慈的人,都是英雄!——贝多芬

6、有卓越智力作用指导的胆量是英雄的标志。——克劳塞维茨

7、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赫塞

8、英雄只在艰难的时候才被认识。——欧洲

9、英雄之所以迷人,部分原因是他们极能控制对自己和别人的控制。——戴维

10、英雄者,国之干,庶民者,国之本。——三略

11、英雄一去豪华尽,唯有青山似洛中。——许浑

12、英雄心事无今古,神物风云各有时。——张佳胤

13、英雄是大众说出来的。——克拉尔德·斯坦利·李

14、英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决定性关头做了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所需要的事。——伏契克

15、英雄就是对任何做他能做的事,而平常人就做不到这一点。——罗曼·罗兰

16、英雄就是对任何事都全力以赴,自始至终,心无旁鹜的人。——波特莱尔

17、英雄不仅比普通人有勇气,而且能把五分种勇气无限期地延长。——爱默生

18、英雄并不比一般人更勇敢,差别仅在于,他的勇气维持了五分钟而已。——爱默生

19、以龙虎之姿,遭风云之时。——后汉书

20、已摈忧患寻常事,留得豪情作楚囚。——恽代英

21、一种过度的勇敢和豪情,尤其当它表现在形势险恶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渲染了一个英雄的性格,并且使一个人成为后代的景仰的对象。——休谟

22、要想做一个真正的英雄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往往是要么成功要么成仁。——希契科克

23、我们不可能全都做英雄,总得有人坐在路边,当英雄经过时为他们叫好。——威尔·罗吉斯

24、虽然是英雄,也不免瑕疵。——法?拉劳士福古

25、谁高出众人一筹,谁在众人眼里就是英雄。——斯威夫特

26、是不是英雄要让人民来评。——柯尔克玫族

27、生为百夫雄,死为壮士规。——王粲

28、社会是建筑在英雄崇拜这个基础上的。——托·卡莱尔

29、如果说英雄是真诚的人,那为何我们不能成为英雄呢。——托·卡莱尔

30、全人类对英雄的崇昨天有,今天有,将来也一定有。——托·卡莱尔

31、面临危险,始见英雄。——法国

32、面临危机,才知英雄无几。——法国

33、每个英雄的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悲剧。——费兹杰罗

34、没有崇拜者就没有英雄和神使。——爱默生

35、狂澜倒,独中流砥柱,屹立崔嵬。——姚勉

36、举世不知何足怪?力行无顾是豪雄。——曾巩

37、居世逢乱离,始辨英雄士。——陈恭尹

38、江山如画,一时多豪杰。——苏轼

39、艰难临头,英雄出头。——英国

40、虎啸而谷风至兮,龙举而景云往。——楚辞

41、豪杰之士,不患无才,患不能养气;不能养气,虽有才气,适足以杀其身。——秦观

42、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古诗源

43、凡是为人民解放事业而奋斗的,或是为捍卫一个伟大真理而忍受穷苦的人们。——法国

44、对英雄崇拜可以造就出英雄来。——迪斯累利

45、砥柱中流障怒涛,折冲千里独贤芬。——侯克中

46、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杜甫

47、爱国英雄给民族带来光荣,专制暴君给民族带来灾难。——拜伦

4、每个人都在等,每个人都会等

每个人都在等,每个人都会等

文/卢思浩

两个故事。

06年,老陈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上大丁。

彼时正值德国世界杯,学校在中午时都会组织看新闻30分。老陈挑动群众情绪,并且成功挑动班里最高的包子去换台。围观群众那一刻屏住了呼吸,终于成功找到一个比赛重播。顿时班里掌声雷动,欢呼雀跃。然而,这欢欣之情只持续了五分钟。

因为班主任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教室门口。正当老陈准备站起来投案自首时,坐在他前面的大丁站了起来,抢先一步顶了罪。班主任一看是大丁,也没有多说什么。

那时大丁留着长长的头发,她说她已经留了四年。当她坐着的时候,头发可以把她的背都盖住。那时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把这长发剪掉。许久以后老陈和我说过,他这一辈子只记得两个背影,一个是那年世界杯决赛齐达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另一个就是那天大丁站在他身前的背影。

他对我说句话时,是他在大丁的微博上发现了她恋爱的消息。那阵子老陈总是看着大丁的微博主页,她难过他就替她难过,她开心他就替她开心,她恋爱了他就找我吐槽,说这世上还有谁能比自己更了解她更能照顾她。我当时用力拍了一下他脑袋,说那你他妈的倒是去追啊。老陈看着我摇摇头苦笑,把他的微博草稿箱给我看。

我当时就震惊了,因为,那里面放满了老陈对大丁要说的所有话,却一条都没有发送出去。

我记得这一年,是11年。

老陈说他那年高中毕业的时候准备去表白,愣是在她家楼下等了七个小时。后来他才知道大丁住的小区有两个门,偏偏大丁从另一个门回了家。我说你傻啊,手机是干嘛用的。他说他当时连手机这茬都忘了,就在不停地排练要对大丁说的话,就期待着大丁从拐角处出现。那天他拍着自己脑袋,说,真他娘的邪门了,你说为什么偏偏那天她要从那个门回家?

我当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但我知道老陈和大丁总是在错过。老陈始终别扭,能把所有想说的话存满草稿箱,就是没办法发给她。大丁始终迟钝,她依旧没有明白明明理科最好的老陈会去选文科的原因。有时侯我都会觉得,或许大丁是故意的,所以才能做到这样的若无其事。

他们从小学的时候就在一个学校,一直到高中。明明只有几百米,就是没办法常常遇见。好不容易到了一个班,老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了,却又没见成。就这么一路错过。

到后来,老陈只能从微博知道大丁零星的消息,而他甚至不敢关注她,那时还没有悄悄关注,他就每次从搜索栏打大丁的昵称。老实说我不知道老陈在别扭些什么,而我想你也知道,每个在恋爱中的人,都是神经病。

同样是在06年,比老陈年轻两岁的余小姐,也在经历她人生中的一次暗恋。

余小姐的半个学生时代,是在周杰伦的音乐和一段长达八年的暗恋里度过的。那年余小姐和她男神同住一小区,同年级隔壁班,他们小区离学校有点距离。双方父母为了方便,就约好了每家轮流接送他们俩。她男神每天晚上回家时都戴着耳机,那时候最流行的是索尼的mp3,男神告诉她他听的歌都是一个叫周杰伦的人唱的,余小姐带着好奇在周末去音像店淘了 周杰伦的旧卡带,从此沦陷一发不可收拾。

那时她为了和自己的男神有共同语言,去听男神喜欢的歌,去看男神喜欢的球赛。那天她和男神一起回家,男神把耳机的另一头分给了走在他左边的余小姐。耳机里传来的是杰伦的:简单爱。那时听着耳机里口齿不清很青涩的歌声,看着比她高一头的男神的余小姐,心跳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转眼高中时代结束,突然意识到再也无法想看男神时就假装不经意经过他班级偷偷看一眼的余小姐,终于下定决心要表白。那天班级吃散伙饭,是最佳的时机。可那天余小姐站在她男神前什么都说不出口,想起喝酒壮胆,二话不说抢过男神的酒杯一口干了酒杯里的酒。

那天男神喝的是白酒。

男神把她送回家的时候,被她爸妈说了好几句。据说余小姐在回家途中还吐了两次,觉得自己出丑的余小姐,自觉没脸见男神,见男神就躲,就这样度过了那个夏天。

大一大二,每次余小姐想男神的时候,就听周杰伦。周杰伦也一步步变红,那个仿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被大家所熟知。周杰伦10年南京演唱会,余小姐鼓起勇气约男神去。本来都说好了可是男神还是没能抽出时间,那天余小姐买了张黄牛票,一个人听完了演唱会,整场演唱会恍恍惚惚,她说自己看不清台上的人是谁,能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大三余小姐出国,出国前夜她终于约男神到小区门口。她知道自己还是连一句“我喜欢你”都说不出口,就把要说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偏偏那天风大,纸条还没被接稳就被吹走了。那天余小姐和男神找了一个小时,她急得直哭。

这个故事终于在大四的时候迎来了结局。我们迎来了又一次同学聚会,这次男神也在。我和tim知道余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能忘记她的男神,因为她中文歌只听杰伦,每张专辑必买,她一难过就会抄简单爱的歌词,她走路喜欢站在人左边。

那天她男神一上来就喝了两杯,快散伙的时候,他叫住余小姐,对余小姐说了一句她等了好多年的话:“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如果故事按照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大概是一段女神等到男神的故事。只是余小姐懵了一会儿,对男神说:“是啊,那时候我可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四个又去唱k,她点了《傻笑》这首男女合唱的歌。男神已经很久不听杰伦,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这首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那天我送余小姐回家的时候问她,这么多年的暗恋,这么多年的等待你觉得值得么。她毫不犹豫地说,值。

和那天老陈回答我的一样。

我曾经不明白,为什么生命中总要出现那些闪闪发光难以靠近的存在。明明让人靠近不了,却又让人无法抗拒;明明知道她或许没那么好,却又忍不住把自己摆低。你为了那个人做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听他喜欢的歌,看他喜欢的书,到头来,那个人可能已经不喜欢杰伦了,不爱看九把刀了,你却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杰伦。

直到某天,我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时候,才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值得的。老陈为了大丁念不喜欢的文科,练会了吉他唱得一首好歌;余小姐为了男神喜欢上nba,喜欢上杰伦,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那是因为在大丁和男神的身上,有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他们想要成为的部分。

就好像你会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因为那个偶像教会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身上闪闪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要拥有的。()你想要变得更温暖所以你喜欢一个温暖的人,你还是相信梦想所以你听一些温暖的歌,你想要变得倔强所以你喜欢一个倔强而努力的人。

就像我之前写的:要么喜欢一个能带给你力量好像信念一般存在的人,要么找到一个能让你为之努力的梦想。重要的是你会因为这些东西切实地去努力,在跌倒的时候也能找到勇气和力量;重要的是那些会让你真正地行动起来,把你生活的一部分填满。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但总好过每天无所事事。

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一点都不可怕,不管遥远不遥远。遇到能让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能遇到,就该珍惜。或许你们最终没能在一起,但你都会切实地感受到力量。就像余小姐,没能和那个在她青春里光芒万丈的人在一起,但她终于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正因为这样,那段相遇才变得有价值,才没有辜负这世间的每一段相遇。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老陈给了我一个大惊喜。

13年,老陈迎来自己那段故事的结局。那天我见到了大丁,大丁剪了短发我差点都没认出来。那天她订婚,站在她身旁的人,就是老陈。那阵《咱们结婚吧》刚开始热播,张靓颖唱:“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幸福来的好不容易,才会让人更加珍惜。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你,才算没有辜负自己。”而老陈站在台上说,还好我把自己变得足够好,好到可以让你看见了。

如果你想要踏实,你就得踏实;如果你想遇到一个让你欣赏的人,那就得让自己具备被他人欣赏的特质。先变成自己喜欢的自己,再遇一个不需取悦的人。

有时候,等一点也不可怕,老天让你等,是为了让你做更正确的选择遇到更合适的人。只要你在等的时候,把自己变成一个值得被等待的人,才能被同样在等待的人看到,并且相遇;只要你在等的时候,保持耐心,充实自己,变得比昨天更好,变得可以配得上你想要遇到的人。即使你没有和你刚开始想要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你也没有白白辜负这段等待。

关键是你在等待的同时,把自己变得足够好,而不是停在原地,就像是想要有灵魂伴侣,那你就得先找到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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