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光环

1、张晓风:光环

张晓风:光环

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我冷漠,说我骄傲,说我盛气凌人,这是他们的偏见吗?或是我自己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呢?我是否已经树立了许多敌人?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是有些朋友的,我只晓得,在我身边还有许多人,认为我并不冷漠,并不骄傲,并且并不盛气凌人——菊如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认识菊如是在四年前的新生训练中,她拖了两条长长的辫子,穿着一件格子裙,笑的时候总要加上强调的尾音,让人很自然地也想跟她一起笑,我特别喜欢她那胖墩墩的体型,让人有一种舒泰的感觉。

开学后不久,女孩子们很自然地便混熟了,午饭后我们总坐在竹林子里面谈天,有一次我们谈到自己的绰号,她说:“我小学时就叫小胖,到了初中原来以为可以换掉了,谁知又有人叫我小胖,等升了高中,还是叫小胖。”

“那么,我们沿着朝旧制吧!”大伙儿便兴奋地决定了。

那时候,班上有十个女孩子,我常喜欢在暗地里仔细评较她们,她总是拖拖拉拉的,懒懒散散的,仿佛要她修饰一下,就会让她头痛十天似的,她从来不矫揉造作,从来不企图让自己更女性化。但是,我终于认定她是最美的。她的脸上永远刻划着一种自然而又含蓄的美,那线条挺秀的鼻梁,那棱角分明的嘴唇,是我从来没有在别的面孔上发现过的一一即使有,也不可能配合得像她这样巧妙。她又戴着一付眼镜,显得斯文而秀丽。我常想,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娟秀,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可爱,那该有多么好!

其实,除了外形的美丽之外,她还许多更吸引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一样和悦、一样讨人喜欢。也从来没有人有她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居然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过秦论》背熟——那是我努力了两个晚上仍不能上口的,此外,我每次想起她,总不免要怀念起她的幽默感。并且觉得上帝本来就准许某些人得到较多的东西,他必定是怕那些美好的本质,若是流到其他人的手里,会被糟蹋掉了。我一直相信小胖所以有优异的秉赋,是因为她配得的缘故。我也确信,我们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她的温良,而不是由于我。

那时侯,她是六号,我是七号,我们的座位是如些紧挨着,逐渐地,我们的情感也彼此挨近了,当时,没有宿舍,我们都带便当,往往到十一点钟就忍不住要取一点来充饥了,但她的食量极小,每次总央求我替她吃一块卤蛋或几块豆腐干,我很庆幸自己一直有很好的食欲,能够一直接受她善意的馈赠。有时她也尝尝我便当盒中的鱼片或是素鸡,我们彼此以“酒肉朋友”戏呼对方,往往把局外人搞得莫明其妙。她的家住在台中,每次归家,她总带回一盒凤梨酥给大家享用,我因为是她的“酒肉朋友”,总比别人多分到几块。

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反应太过灵敏,每次教授的笑话还没讲一半,我们的笔声就忍不住迸了出来,好在我们总是一起笑,还不至被目为怪物。二年后,我们的座位分开了,每次一想笑就得制止住,两个人远远地递个眼色就算了。

我们都不用功,一聊起天来就失去了时间观念,有时候话说完了,两个人相对面视也觉得很有趣的。有一次,读了李白的诗,就彼此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打趣。后来又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一位教授,教授对她说:“如果晓风是男孩子,你嫁给她倒是很相配的。”

“我一直很安于做女孩子。”我对教授说:“不过如果做男孩子而又能娶到这样的太太,我倒很向往。”

当然,我一直没有成为男子,但我们的友谊仍在平静中进行着,那种境界,我总自信比之爱情是毫无逊色的,谁能说澄清的湖水比不上澎湃的汪洋,又有谁能说请冽的香片比不上浓郁的咖啡呢?

她常常做出许多很洒脱的事,颇有点侠士的意味,让我们又诧异、又好笑,却又不得不佩服她的鬼脑筋——我就是喜欢这种作风,就好像我喜欢读一些跌宕生姿的古文一样。

有一次,是冬天,她刚搬入宿舍不久,那天晚上她从外面回来,便径入我的寝室,我很少看到她那样美丽,她头上扎着丝巾,身上是一件奶油色的风衣,脚下则是一双两寸半的高跟鞋。

“去赴约会吗?难得这副打扮。”

“去买红豆汤,”她把提盒递给我看。“我们寝室里住着几个饿琈呢,我只好去买点东西来救灾。”

“那又何必如此盛装呢?”

“盛装吗?”她大笑起来,把丝巾和风衣取了,立刻,一个寝室都笑倒了,原来丝巾底下包的是她缠满发卷的头发,风衣里面则是一袭睡衣——裤脚管是卷起来。

当然,她并不是常常戏谑的,唯其因为她经常守着严正的轨迹,所以更见她恶作剧的趣味。我喜欢和她谈到庄严的事,那使我感到她同时是我的良师和益友。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沿上,当夜色渐渐深沉,我们的题目也愈谈愈深:

“我只有一次,被一个故事感动哭了,是我姐姐讲给我听的,那天竟然完全控制不住。”她的声音很低,像是直接从心脏里面发出来的——没有经过喉管和舌头。

“告诉我那个故事吧!”

“我要告诉你的。”她望着我,目光深沉,“我姐姐有一个同学,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一面读书,一面做事,她的母亲是个没知没识的人,她们全家几乎都是靠她撑着,后来她考取了留美,到外去辞行,她母亲总跟着她,当她女儿和别人谈话的时侯,她总带着近乎崇敬的意味呆呆地朝着她,一直到上船的那一天,她把女儿送到船上,当汽笛起鸣的时候,那妇人忽然抖着双臂哭喊道:‘妈妈跟你讲的话你记不记得呀……’

不知为什么,我也忍不住地哭了。

“你怎么了。”她问我,但她自己的也在抹眼睛。

“我忍不住,真奇怪,这样平的故事我也忍不住。”

黑暗里我们相对垂泪,之后我们又为自己的脆弱感到很腼腆,我们曾把这故事告诉几个其他的同学,他们却似乎毫无所动。

毕业考的前一周是我们最用功的阶段,我们两个常一起开夜车,但多半的时候刚过十二点就困得像醉鬼一样相扶着回寝室睡觉了。毕业考过后,我们又忙着办各种典礼中的行头,每天不是我试衣服给她看,就是她试鞋子给我看,许多低年级的同学一边凑热闹,兴奋得不得了,她们看到的只是漂亮的白旗袍,只是精工的披肩与手套,只是耀眼的耳环与项链,只是新颖的鞋子与皮包,她们何尝看到我们心里的伤感,心里的忧戚,心里的怅惘以及心里的茫然。

记得那是毕业典礼的前一个晚上,一切该办的都办齐了,寝室里的灯也熄灭了,我坐在她的上层铺位上,两个人居然一点睡意也没有。

“我总觉得我们才刚混熟。”她说:“就要分手了。”

我不敢接腔,怕把谈话带到一种更凄凉的意味中。可是我们的沉默却仍是凄凉的。唉,人和人之间的“缘份”竟是这样薄吗?

第二天早晨她修饰得很美,其实二年级以后她的体重就直线下降,许多后期的同学竟不知道何以她会称小胖,她以内的美烘托着外型的美,使她看起来焕发极了。那天,她在掌声中走上台去代表全系的毕业生接受文凭,如果不是限于会场中秩序,我想我会跳起来握住她的手,祝贺她得到优异学业成绩。但转念之间我又觉得该祝贺她的并不是在毕业的一刹,而是四年中每一个日子——因为她每天都是一个打胜仗的战士,而所祝贺于她的也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成功——更是她整个为人处事的成功。

毕业后我常和她通讯,我称她为“菊如女史”,她也称我的号,并且加上“词长”,与她通信和与她谈话有同样的乐趣,她永远知道怎样使自己和别人的生活都轻松愉快。不久,她找到一份很理想的工作,离家近,待遇也好,我相信她会做得很称职。其实,与其说她得到工作很幸运,不如说那工作得到她很幸运,她天生是一撮盐,能使整个环境因而变得有滋味。后来,我的工作也固定了,是留在原校服务,我很兴奋地告诉三个最知已的朋友——小胖是其中的一人

我们都开始进入办公室的生活,我感到又惶恐又怯惧,不知该如何做。我一直遗憾的是她只住过一年宿舍,否则我必会从她多感染一点美好的德性,使我的人生更饱满、更圆熟。但如今,我感到自己像一只乡下老鼠,乍然跑到城市里去,被红灯、绿灯、斑马红以及棋盘式的街道弄昏了,我只有继续和她写信,盼望她给我一点指引。

有一天晚上,丹到我的寝室来。

“今天晚上我听见了别人在讨论你。”

“哦?”

“有一点不妙呢!”

“是吗?”我放下笔。

“他们说,你很骄傲,”她有一点激动了:“又说你对人很凶,一点不徇情面,说话总是恶声恶气的,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吗?”

“他们说,曾经看过你把毛衣披在肩上——不像个学中文的。”“他们还说,某一篇文章是你写的——里面仅是贬人的话。”

“哦?我自己还不晓得我曾写过呢?”“他们还说,说你好像很会用手腕,你所有的成就就是靠耍手法弄来的……”

我没有什么反应,我平静的程度让我自己都有点惊奇。

“我自己知道我的路,”我对丹说:“我走的是正路还是邪路,那是人人都可以看得到的,我的心很平安,我不打算知道是哪些人,也不想和他们争辨。”

“你真的不生气吗?”丹终于叫了起来:“害我还替你生气呢,我告诉你吧,他们还说,说你一得到职位就写信告诉小胖,他们说你是故意向她示威,向她显耀……”

“什么,他们为什么想得这样卑鄙?”

这一次我生气了,我能忍受别人对我的污蔑,但他们凭什么要糟蹋我们的友谊呢?我是个沉不住气的人,第二天我就写信告诉我可敬的朋友,当我把信投入邮筒,空泛的心中便响起一位教授讲的话。他说;“处在今天的世代里,我们何啻是举目无亲呢?我们简直是举目皆敌啊!”我永远记得他眼神中苍老而凄凉的意味,而此刻,我虽未老去,却已感染到那份凄凉了。那几天我一直在焦灼与痛苦中等着她的回信。她的信很快就回来了,我在寒冷的寝室中展读它,风雨把玻璃敲得很响,但我仿佛听到她亲切温润的声音,从风雨那边传过来,并且压过了风雨:

晓风:上次来信问我读书和做人的心得,我想了很久,书,近来很少读,似乎无心得可言。谈到做人我就不得不改变以往对读书头痛的偏见。的确,以前我们一直都幼稚的以为读书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而今初入社会,无端的我们竟也被卷入了是非圈,对于这些我已有足够的容忍量,诚如你说,自古以来谁能不遭毁谤,至于别人所说关于你我之间的闲言,我还是从你处得知的,但愿我们都置若罔闻,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我们的友谊早已在四年前的便当上奠了深厚的基础(一笑),如今岂能容宵小谗言破坏于一旦,不要再为这此恼火了。

何时作台中之行,一()定准备麻油鸡以飨远方人……

我低下头,心中好像有一万种复杂的情感需要表达,却又好像不再具有一缕累人的思绪了,啊,为什么我这样低估她友谊呢?让所有的人误会我吧,她是了解我的,我还需要什么呢?她是了解我的!我感到一种甜蜜,一种骄傲,一种恬远的自足。

偶低首,我看见她送给我的蝶形别针,正扣在襟上,我的心也禁不住地欢然鼓翼了。其实,她友谊的本身就是最美的馈赠了,它将永远罩在我的头上,像远古的世纪里,戴在圣徒头上的光环,又像在漆黑的冬月之夜里,缭绕在土星四围的光环,啊,小胖,小胖,多么盼望在睡梦中也能化为蝴蝶,在这般风雨的夜里,去探探我久违的故人。

2、张晓风:我有

张晓风:我有

那一下午回家,心里好不如意,坐在窗前,禁不住地怜悯起自己来。

窗棂间爬着一溜紫藤,隔春青纱和我对坐着,在微凉的秋风里和我互诉哀愁。

事情总是这样的,你总得不到你所渴望的公平。你努力了,可是并不成功,因为掌握你成功的是别人,而不是你自己。我也许并不希罕那份成功,可是,心里总不免有一份受愚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你站在糖食店的门口的,那里有一份抽奖的牌子,你的眼睛望着那最大最漂亮的奖品,可是你总抽不着,你袋子里的镍市空了,可是那份希望仍然高高的悬着。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份奖品,那些藏在一排红纸后面的签全是些空白的或者是近于空白的小奖。

那串紫藤这些日子以来美得有些神奇,秋天里的花就是这样的,不但美丽,而且有那一份凄凄艳艳的韵味。风一过的时候,醉红乱旋,把怜人的红意都荡到隔窗的小室中来了。

唉,这样美丽的下午,把一腔怨烦衬得更不协调了。可恨的还不止是那些事情的本身,更有被那些事扰乱得不再安宁的心。

翠生生的叶子簌簌作响,如同檐前的铜铃,悬着整个风季的音乐。这音乐和蓝天是协调的,和那一滴滴晶莹的红也是协调的——只是和我受愚的心不协调。

其实我们已经受愚多次了,而这么多次,竟没有能改变我们的心,我们仍然对人抱孩子式的信任,仍然固执地期望着良善,仍然宁可被人负,而不负人,所以,我们仍然容易受伤。

我们的心敞开,为要迎一只远方的青鸟,可是扑进来的总是蝙蝠,而我们不肯关上它,我们仍然期待着青鸟。

我站起身,眼前的绿烟红雾缭绕着。使我有着微微眩昏的感觉,遮不住的晚霞破墙而来,把我罩在大教堂的彩色玻璃下,我在那光辉中立着,洒金的份量很沉重的压着我。

“这些都是你的,孩子,这一切。”

一个遥远而又清晰的声音穿过脆薄的叶子传来,很柔如,很有力,很使我震惊。

“我的?”

“我的,我给了你很久了”

“晤,”我说,“你不知道。”

“我晓得,”他说,声音里流溢着悲悯,“你太忙。”

我哭了,虽然没有责备。

等我抬起头的时候,那声音便悄悄隐去了,只有柔和的晚风久久不肯散去。我疲倦地坐下去,疲于一个下午的怨怨。

我真是很愚蠢的——比我所想象的更愚蠢,其实我一直是这么富有的,我竟然茫无所知,我老是计较着,老是不够洒脱。

有微小的钥匙转动的声音,是他回来了。他总是想偷偷地走进来,让我有一个小小的惊喜,可是他办不到,他的步子又重又实,他就是这样的。

现在他是站在我的背后了,那熟悉的皮夹克的气息四面袭来,把我沉在很幸福的孩童时期的梦幻里。

“不值得的。”他说,“为那些事失望是太廉价了。”

“我晓得,”我玩着一裙阳光喷射的洒金点子,“其实也没有什么。”

人只有两种,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能因不幸的事变成不幸福,不幸福的人也不能因幸运的事变成幸福。”

他的目光俯视着,那里面重复地写着一行最美丽的字眼,我立刻再一次知道我是属于哪一类了。

“你一定不晓得的,”我怯怯地说,“我今天才发现,我有好多东西。”

“真的那么多吗?”

“真的,以前我总觉得那些东西是上苍赐予全人类的,但今天你知道,那是我的,我一个的。”

“你好富有。”

“是的,很富有,我的财产好殷实,我告诉你我真的相信,如果今天黄昏时宇宙间只有我一个人,那些晚霞仍然会排铺在天上的,那些花儿仍然会开成一片红色的银河系的。”

忽然我发现那些柔柔的须茎开始在风中探索,多么细弱的挣扎,那些卷卷的绿意随风上下,一种撼人的生命律动。从窗棂间望出去,晚霞的颜色全被这些纤纤约约的小触须给抖乱了,乱得很鲜活。

生命是一种探险,不是吗?那些柔弱的小茎能在风里成长,我又何必在意长长的风季?

忽然,我再也想()不起刚才忧愁的真正原因了。我为自己的的庸俗愕然了好一会。

有一堆温柔的火焰从他双眼中升起。我们渐冷的暮色里互望着。

“你还有我,不要忘记。”他的声音有如冬夜的音乐,把人圈在一团遥远的烛光里。

我有着的,这一切我一直有着的,我怎么会忽略呢?那些在秋风犹为我绿着的紫藤,那些虽然远在天边还向我灿然的红霞,以及那些在一凝注间的爱情,我还能要求些什么呢?

那些叶片在风里翻着浅绿的浪,如同一列编磬,敲很古敲出很古典音色。我忽然听出,这是最美的一次演奏,在整个长长的秋季里。

3、高三励志:放下光环,重拾自我

高三励志:放下光环,重拾自我

作者:郭文韬,2012年青海高考理科状元,母校:青海大通六中,现就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爱好:乒乓球,足球,吉他。高考成绩:语文126,数学129,英语138,理综278,总分671。

全县第一的中考成绩,我却放弃了去辽宁学习的机会,继续留在母校读高中,现在想想,还在为当初的选择而庆幸。谁说只有好的环境才能培养出高分考生,我一直坚信,只要自己有毅力,有信念,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可以成就精彩。

带梦飞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考进北京大学就成了我的梦,带着这份执着的北大梦,我参加了北大的自主招生考试,并获得了30分的降分。

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晚上十二点之前睡觉,这是我高三阶段雷打不动的作息时间,因为我觉得熬夜学习对身体和学习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足够的休息让我能够每天都保持好的状态,高效地学习。在高三的高强度和快节奏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契合点,就能实现高效低耗。

我是一个生活在光环之下的孩子,而我对这种光环有着自己的理解:这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前进的动力,但并不能为此而骄傲自满。在关键时刻心态平稳、发挥出色,在成绩面前不骄不躁、沉稳自信。高中三年,我的对手常常就只有自己,因为和第二名的差距很大,我必须让自己相信外面还有更强的对手,只有向前看而不是满足于现状,才能让我不断超越。终于,这样的机会来了,高三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我们学校和辽宁的青海班联考,很清楚地记得,成绩出来之后,我足足比人家的第一名低了76分,坐惯了第一把交椅的我来说,这个消息无异于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脸上。那段时间,真的觉得自己很狼狈,同学和老师总是拿我和第一名比,我的情绪非常低落,也开始怀疑自己。在各种帮助之下,我才敢于重新面对现实,我依然相信,在通向成功的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就像是玫瑰上的刺,要想让手上沾满花香,就必须经历一次次的痛。因为不忘自己的信念,在后面的联考中,我一次比一次发挥得好,并最终在高考中实现了超越,我坚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

破茧成蝶

高三这一年,我可以用痛苦、充实、迷茫、惊喜、感动来概括。联考的打击,对我来说是痛苦的,那段时间,我也曾对未来感到迷茫,迷茫不是迷失,短暂的迷茫,会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失利后,依然要不回头地走下去。回忆中学时代最难忘的日子,我会毫不犹豫地想到高三,这是充满泪水与汗水的一年,没有哪一个时间段能够抵得过高三的充实。这段日子里,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一起悲,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是用文字不能表达的,经历了高考的人,都是上过战场的勇士,我很高兴自己有过这样一次经历,当然这不仅仅限于得知高考成绩之后的喜悦,更是对付出的肯定。还记得每天早上六点半被可恶的闹钟吵醒时对被窝的留恋;记得冬季里每天披星戴月的辛苦;记得满教室清凉油的刺鼻味道;记得课间也不肯出教室,趴在桌上对一道难题的执着……这些美好的回忆,只有高三才能带给我。

刚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英语不太好,我和家长都很着急,后来我慢慢找到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多训练听力,多阅读,并坚持下去,一年之内,我的英语成绩取得了很大进步,一下子从短板变成了优势科目。

临近高考的几天,我会坚持做模拟题,保持手热的状态,并且回归基础,不断巩固基础知识。那几天,为了给自己减压,晚上我都会出去运动,骑车、打球,运动确实减轻了不少的压力。长期的体育锻炼和比赛,也培养了我良好的心态,在高三这一年里,我的心路历程是起伏不断的,我庆幸的是好心态让我最终到达了风景更好的彼岸。不久之后的高考中,我以优异的成绩顺利进入让我魂牵梦萦的北大,也实现了孩童时的梦想。

回顾自己的高三,坚定信念、注重效率、调整心态,这就是我最大的心得,希望我的这些想法能够给即将步入高考的同学们一点借鉴,也希望大家能度过一段精彩的高三生活,给自己一张无悔的答卷。

高分小诀窍

语文:高考中语文成绩一般拉不开档次,要按着老师的计划复习,老师毕竟有多年经验,知道高考的考试方向和答题技巧,因此会在复习过程中归纳出一系列答题模式,在反复做题后,自己需要慢慢总结出一些规律和技巧。在平时要保证阅读和写作的练习量,因为高考中作文是分值最大的一道题,它的分数关乎高考的成败。高考作文不是作文竞赛,很多时候是有套路可寻的,在练习中,要总结出能抓住阅卷老师眼睛的写法。冲刺阶段,至少每周要有两到三篇的写作练习,把写作速度提上去。

数学:数学是高考中很能拉开档次的科目,对于理科生和文科生都是一样。数学和理综不一样,有非常多的题型和解题思路,所以在复习中要切忌题海战术,而是要学会融会贯通,每做一种题的时候,要把它完全消化,再出现这一类题的时候就能举一反三。复习的时候我看到很多同学整天把自己埋在数学习题中,想尽可能地见识更多的题型,但是往往这些人在考试中遇到相同题型时就忘记怎么做了。所以我的建议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会做精有限的题;错题本一定是要有的,对于习惯性做错的题型,要反复巩固;在保证练习强度的前提下,杜绝题海战术。

英语:说到英语成绩的迅速提高,我还是比较有心得的,在高一高二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并不好,甚至听力只能得到一半的分。但是在高三一年的训练后,我的英语成绩迅速提高,在最后的几次模拟考试中,英语分数都在140以上,高考138的成绩也让我很满意。我总结出以下几点:1. 加强听力训练,在上课练习之外,每天强迫自己在睡前听10——20分钟英语(这一条让我获益匪浅,高考中听力得到满分);2. 保证每天的阅读量直到高考,这样能让自己更适应阅读题的环境,不至于因为手生受到影响;3. 准备一个单词本,把阅读时出现频率较高的生词记下来,经常拿出来复习;4. 积累一些名言警句,在作文中如果能用到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理综:这是高考中分值比重最大的一科,也是复习中投入时间最多的科目,在进入到理化生三门综合考试之后,就要学会合理分配答题时间,一般来说150分钟,要在40——50分钟左右答完选择,40分钟答完物理,30分钟完成化学,20分钟完成生物,剩下的作为机动时间。对于物理来说,题型要比数学少很多,长期练习之后,就会对题型有个大致的掌握,在平时要加强计算能力的训练以提高解题速度;化学要加强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因为化学涉及许多零碎的知识点,必要的记忆是要保证的;生物和化学相似,也是有许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这些点,在复习时的做题中会得到加深和巩固,因此,在保证足够的练习后,要及时归纳总结。理科的东西,都是要求善于归纳总结解题规律和套路,错题本是必不可少的,在错题本上,除了记录错题之外,还可以记录一些重要的或者记不准的公式。在平时,要总结出一些“二级公式”,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运算速度。

4、张晓风:我在

张晓风:我在

记得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抱膝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寂寂青山、迟迟春日,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凄凉。当时因为小,无法对自己说清楚那番因由,但那份痛,却是记得的。

为什么痛呢?现在才懂,只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一起挨骂挨打都是好的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小脸还没有开始脏,小手还没有汗湿,老师说:

“xxx”

“在!”

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然后,长大了,不必被点名了,却迷上旅行。每到山水胜处,总想举起手来,像那个老是睁着好奇圆眼的孩子,回一声:“我在。”

“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跋扈,目无余子,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回答长者的问题。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能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题?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份吗?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已“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

天神的存在是无始无终浩浩莽莽的无限,而我是此时际此山此水中的有情和有觉。

我不是先知,从来没有想做“救星”的大志,却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读书,也是一种“在”。

有一年,到图书馆去,翻一本《春在堂笔记》,红绸精装的封面,打开封底一看,竟然从来也没人借阅过,真是“‘古来圣贤皆寂寞’啊!”心念一动,便把书借回家去。书在,春在,但也要读者在才行啊!

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我在这里,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读韦应物的《调笑令》时,我会轻轻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

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

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在!”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城市里,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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