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孤独的小螃蟹》有感
读《孤独的小螃蟹》有感
文/周心田
这几天,读完《孤独的小螃蟹》这本书后,我最喜欢<买梦>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一只小松鼠在采松子,小红鸟和小黄鸟都做了一个梦,并且告诉了小松鼠,小松鼠也想有一个梦,他拿了一些钱去问红鲤鱼,白天鹅,小白兔们买,可是他们说我们不卖梦。晚上,小松鼠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关于一个大湖的梦,一个飞翔的梦,一个秋天的梦。第二天,小松鼠说:“我终于做了一个梦,我的感觉是,做事不要太早下结论。”
这让我想起了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的梦想是画一幅漂亮的画。我把这个梦想告诉了妈妈,妈妈把我送到了画画班。经过老师的指导,我终于画出了一幅最美的画。
一年级的时候,我特别想去游泳,于是我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说如果我考试考了100分,他们就带我去游泳。在我的努力下,我终于考到了级段第一名,我的梦想实现了,爸爸妈妈带我去学会了游泳。
上了二年级,我的梦想是读到很多很多的书,学到很多知识,为国家做出贡献。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名家经典快乐阅读书系。我的梦想也终于实现了。
读完《买梦》这篇童话故事,我真的体会到了,有梦想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更幸福的是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努力,去拼搏,让梦想变为现实。
2、读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有感
读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有感(一)
下午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无意中说起阿桑,我随口就接“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记得当年我妈心血来潮跑去写有关阿桑的文章,刚写了一篇寂寞在唱歌,阿桑就不在了,我妈很悲伤,又写了一篇一直很安静,姑且算是祭奠。
最近一直在帮刘同做宣传,走在路上满脑子都是“2014刘同全新作品,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全网火热预售中。”整个人都跟魔怔了一样。近两天外国文学史要交论文,我随口问同学你写什么,她说“从《百年孤独》的魔幻现实主义看其对莫言小说的影响。”我想了想说,哦那我就写“论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与2014刘同全新作品《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孤独的异同。”同学笑着看了我一眼,说,“祝你长命百岁且孤独。”说完又在后面补充了一句“百年孤独。”
说起孤独。
前些天吧,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被人抱团黑。虽然之前自己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我始终一意孤行地认为,最起码自己有做到问心无愧。但是被一群人一起排斥的感觉也并不好,而且其中有几个姑娘我一直都很喜欢的。那段时间因为这个的原因一直特别特别低沉。每天一有空就会因为这件事情而烦恼,想各种理由来自己开导自己,害怕看到有关他们的任何消息,平时的大大咧咧和开朗乐观全部小心翼翼地缩进自己的壳里。
“做一件事总会有不理解你的人”,“别人的看法对你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喜欢并且去做了”,“扛得住多少诋毁,就经得起多少赞美。”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想一百种说辞,用来开导和鼓励低沉的自己。
那个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特别孤独。没有人理解我,想倾诉都找不到对象。我想起从前我和我哥一起玩,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会护着我,哪怕很多事我犯错他都不会凶我,只是耐心地给我讲道理;之前有一阵子痴迷网游,在里面做帮主。其实我技术挺烂的,但是走到路上被人杀的话,帮里的人就会拉帮结派去帮我报仇,杀那个人一百遍都不解恨。小时候哪怕是走路跌一跤,外公外婆还会紧哄满哄地塞颗糖给我呢。而现在呢?打碎了牙只能往肚子里咽。其实我也知道,没人能保护你到最后的,最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会是自己。想到这里,就感觉好像即使孤独,也不那么可怕了。
去年冬天的某天早晨,正睡得迷迷糊糊,被我爸一个电话叫吵醒。他说奶奶快不行了,你快来看看她。我当时一个激灵就醒了,胡乱刷了下牙洗了个脸,抓起衣服下楼打了个车直冲医院。路上一颗心揪揪地疼。
到了医院我奶已经快不行了,我爸还有姑妈他们把我往我奶跟前推,说“妈,睿睿来了。”让后让我叫声奶奶。我凑过去,看着我奶瘦的皮包骨头,嘴巴大幅度地张开合上,艰难地呼吸着。我奶耳朵一直背,我大声说奶奶,我来看你了。她眼睛忽然有了光,然后眼角开始流出眼泪。姑妈在旁边说,你知道吗,奶奶前几天清醒的时候一直在说还想要多活两年,领两年退休工资给你交学费。她最放不下心的就是你。我下一句奶奶便卡在喉咙里再喊不出来,眼泪也是开始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后来奶奶稍微缓过来一点,亲戚们看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就让我先走了。
出了医院,整个人一下子就不好了。冬天的风呼呼地吹着,我愣愣地站在马路旁,一直抖一直抖。那是我为数不多次感到生命的脆弱,和我们对于消逝事物的无可奈何。
我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出来聊天,他们都是安慰了我没两句就有事情离开了。我从城市南边一直走到城市北边,从天亮走到了天黑。一旁指挥交通的大爷喊叫着不让一个小姑娘闯红灯,刚下学的小朋友撒着娇想要吃路边的玫瑰小镜糕,一对情侣刚刚吵完架,街上有人在笑,有人在闹,时光就在整个城市吵吵嚷嚷中悄悄流逝着。
我突然就觉得,这么大的一个空间里,似乎只剩下我一个人。
孤单是什么?那时的我觉得,孤单是不知所措,是不被理解,是无可奈何,是难过的时候没有人陪伴,是想说的话说不出口,是寂寞,是彷徨。
放假的时候跑去云南玩,在丽江的时候,每天逛古城都快要逛烂了,就坐很久的公交车,跑去一个如今已经想不起来名字的地方玩。公交车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把我们拉到了特别偏僻的一个地方。那里有很多很多高高的松树,上面结着大大的松塔,阳光打在树上折射出好看的光。成片的树林隐天蔽日,像极了海鸥食堂里正子寻找到的那片森林。
朋友丢下我去上厕所,我便百无聊赖地捡了一个松塔,抠里面的松子。正抠着,有个人过来跟我搭话,抬头一看竟然是个僧人。他的年龄不很大,穿着像电影里面少林寺僧人穿的那种衣服,背着一个包,顶着一个光溜溜的脑袋,特别可爱。他问我知不知道xx怎么走,我抱歉地摇了摇头,告诉他我也是外地来旅游的,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他不着急的话,我可以帮他查一下。他笑着点了点头,我便打开手机地图,搜了一下,果然就在不远处,他谢过我,却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刚好一个人等朋友正无聊地发慌,便和他聊起来。我告诉他我是放假没事儿,跑出来玩,丽江古城太商业化了,没什么意思,就跑来远一点的地方看一看风景。说完,我打量了他一番,问他你一个人么?他点了点头。我说,天哪,你一个人跑这么远不觉得孤单么?他听完我说的,笑了起来,指指天,又指指一旁郁郁葱葱的树林。他说你看啊,今天的天气是不是很好?一旁的树林是不是很绿?下午的阳光很暖,风也很舒服。这世上存在的一切都是被创造出来给我们享受的,否则为何一颗苹果都要有那么多种?既然如此,我走在这么美的一片景色中又怎么会觉得孤单呢?
我想起小时候,外婆家的院子里会轮着每一家值班。说是值班也不过走个形式,坐到楼下看着有没有小朋友迷路找不到家啦,有没有老大爷走半道儿低血糖晕倒了之类的而已。轮到外婆的时候,她就会搬一把小凳子,拎一个纸袋,纸袋里面装着打了一半的毛衣,有时候带上我有时候不带,在楼底下找一个阳光好的地方,悠哉悠哉坐上一下午。
周国平说过,“我认为孤独比交往更重要,一个人如果不能和自己相处的话,我认为他是真的没有灵魂的。”
比如我的外婆,比如那个萌萌的小师傅。他们不觉得孤独,不是因为有人陪伴,是因为他们将孤独作为一种享受。在他们的心里也许并没有孤独,有的只是下午三点钟的阳光,毛衣的袖子该用什么颜色,或者下一站在哪里停留,这里的景色如何。
面对孤独,我害怕过,迷惘过,但是我觉得,孤独更多方面来说其实是成长,是勇气,是在困境中敢于向前,是对张牙舞爪的事物不惧怕,是经历过便有新体会,是经验,是一种积极、无所畏惧的心境。
前几天玩游戏,有个黑帮老大教育自己的儿子,在这个世上只靠努力是不行的。旁边的妹子凑过来看了一眼说,可是连努力都没有的话是一定不行的。中午看动漫的时候,飘过来一条弹幕,它说“是选择做三分钟的英雄还是做一辈子的懦夫?”
刘同也说过一句话,他说“正在经历的孤独,也许迷茫。经历过的孤独,一定成长。”
我不怕失败,也不怕挫折,不怕痛更不怕重新来过。因为年轻最宝贵的就是可以犯错误的机会。我体会过孤独,明白它并不可怕,它是弥足珍贵的。就像生命中必须有裂缝,阳光才能照得进来。毋庸置疑,孤独的背后,一定就是成长。
希望你在成长的路上有过困惑,但并不因此而感到迷茫;希望你经历过苦难,却能够将此当做人生路途中的宝藏;希望你坚强,勇敢,无所畏惧,哪怕荆棘塞途。最重要的是,希望你也能和我一样,享受孤独。
读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有感(二)
这也不仅仅是篇读后感吧,只是确实写到了一些东西,不由的想起了身边的事。
看这种书会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是一旦看下去,满满的全是回忆。()有些道理和感情也是在经历过了,才日久弥新。高中时间再紧也会有时间去思考一些自己的人情世故,大学时间再多也只会在表面,虚虚实实的过,上一次的思考都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感觉总是缺了东西,聪慧的感觉在不知不觉中被抽离。那些这下来就很有感觉,自己都禁不住点头的文字,不知道何时已经断了联系。生活里没有了文字,没有了回忆。有些事有些人怎么都想不起了。看着别人书里,那些小时候就存在的人物,那些从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甲,都能深深的刻在心里难受。感觉他们存在过。我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似乎在我的生活里也有过类似的人走过。可是她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所以当我闭上眼睛,回忆我记得的画面,觉得在看一部电影,而主角不是我的抽离感。一遍一遍的质疑它真的存在过,我真的在这里伤心难过,在这里没心没肺的大笑过嘛。有种记忆的断层,感觉像是活在世界之外的。
每次看完书,都想要静静地想。放了空的想,我明明记得我在书里有千思万绪,可是关上了书,就只有余感,没有回响。
3、生为孤独——读《百年孤独》有感
生为孤独——读《百年孤独》有感
文/马宇杰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
4、百年孤独有感
百年孤独有感(一)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百年孤独有感(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有感(三)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这个家族的循环的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
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