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混血豺王读后感1000字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不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角是一匹豺,它的眼睑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叫白眉儿。它有着复杂的血统与身份——它的父亲是条优秀的猎犬,而它的母亲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它在猎犬与红豺的身份间徘徊,也造就了它非凡的一生。我从中学到了好多东西,也被感动了无数次。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两个场景: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白眉儿时产道崩裂,后来又独自东奔西走地为白眉儿觅食,导致身体逐渐恶化,有一天,它终于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它并没有恐慌,也并不畏惧死亡,它唯一的担忧就是幼小的白眉儿,它知道自己死后白眉儿也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便费尽心机,为白眉儿找了个“后妈”黑蝴蝶。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眼睁睁地看着白眉儿离开自己投向黑蝴蝶的怀抱——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在那一刻,达维娅是这样想的……
它明白,有奶便是娘,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它不后悔,母爱是无私的……
还有在幼豺们被猎人挟持的时候,在埃蒂斯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白眉儿挺身而出,装作狗骗过了猎人,救下了幼豺,其实也就是救下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可是它的身份被豺群识破了。豺与狗早在几作文百年前就是对立的阵营,彼此都深恶痛疾,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相容。于是,它被抛弃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两条前腿受了伤,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无法活动了。猎人们很快找到了它——他们要将它杀死,以解心头之恨。就在这时,阿蛮星,它昔日的主人给了它最后一次机会——重获新生,重新做一条猎狗,然后帮助猎人们杀光埃蒂斯红豺群。
阿蛮星能治好它的伤,能让它重做回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能给它温暖舒适的环境供它栖息,阿蛮星绝不会亏待它,只要,只要它能背叛埃蒂斯红豺群。
它拒绝了——尽管它对生命充满依恋,尽管它并不甘心灭亡,但是,它同时也深深地明白,主人阿蛮星的手里沾满了无辜的鲜血,也杀死了数不清的豺,是他让它妻离子散,是他让它惨遭抛弃,更是他差点使它的种族灭绝。白眉儿放弃了这次机会,它发出一声声尖锐的豺嚣: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的彻头彻尾的豺!
它的生命在猎人的枪弹中渐渐消逝,但它留给我的震撼却久久没有消失,我红了眼眶……
它做过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也做过被众狗排斥的异类,它当过叱咤风云的豺王,也当过谁也看不起的苦豺,它的一生也曾大起,也曾大落。它的一生是传奇的,它的一生更是充满正义的,它用自己的一生教会了我什么是深明大义,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桀骜不羁,什么是舍生取义,什么是视死如归……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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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兴 | 作者年龄 | 12岁零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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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浏阳市长南路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2班 |
性格特点 | 规范型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听音乐 | 平均成绩 | 116分 |
指导老师 | 杨春丽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2、活着读后感1000字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作文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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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清陆 | 作者年龄 | 12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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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昆明高新第一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3班 |
性格特点 | 活泼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写字 | 平均成绩 | 116分 |
指导老师 | 郭海藻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3、豺王白眉儿读后感550字
读了沈石溪的《豺王白眉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白眉儿的精神让我深深不能忘怀:半狗半的它不知道选择豺还是选择狗,但是他一直都是忠诚的。
白眉儿是猎狗和豺的产物,被豺王无情驱逐了,只好投靠人类。因为发出了几声豺声,猎狗生涯就到此结束了。刚回到豺群,与狼群开战时扭转了乾坤,成了豺王。后几经转折与蓝尾尖一起生活。有一天,猎人们利用计谋把幼豺绑在草甸子上,白眉儿为了救幼豺,暴露出了狗的血统,又被无情驱逐了,惨死在猎枪下。
他一直是忠诚的,它是一条忠诚的狗,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培养。他是村长的狗,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地位与权势;他还骁勇善战,越来越受群众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他为了救主作文人而暴露了豺的身份,这种放弃就是他忠诚的最好体现。
他也是一只忠诚的豺。白眉儿为了救幼豺,不惜暴露出了狗的本性,冒死救出了幼豺,他负伤汇合时,迎接他的却是敌意。他忠于他的亲人,忠诚于它的族群。
忠诚也是一个人最应该具备的品德。吉鸿昌要往国内寄衣服,邮局职员说:“已经没有中国了。"他刚想发作,使馆参谋劝道,你为什么不说自己是日本人呢?只要说自己是日本人,就可以受到礼遇。他当即怒斥:“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吗?可我觉得光荣!”他找来一块木牌,用英文仔细在上面写“我是中国人!”为的就是维护国家尊严。
这是他对祖国的忠诚。
《豺王白眉儿》读完了,忠诚二字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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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宇 | 作者年龄 | 11岁零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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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三友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9班 |
性格特点 | 忸怩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玩网络游戏 | 平均成绩 | 93分 |
指导老师 | 苏栩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4、背影读后感1000字
无声的爱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大手拨动我的心弦,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瞬间,我发现了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的几缕白发。莫名地,我感到鼻头一酸,眼泪险些夺眶而出。我大了,爸爸也老了。他的脊梁在不知不觉间被时间压弯,他的脸上悄悄爬满了粗糙的皱纹,他的大手无声无息间长上陈厚的老茧,他的黑发也在时光的苍老中留下丝丝银白的印记。就如同《背影》中的父亲一样,挺拔高大的身躯渐渐缩小。
楼房造起来了,装修也搞好了……爸爸默默为了我们家付出了那么多,在岁月的缝隙中满是琐碎的片段,上面都是深沉的父爱!可我何曾给爸爸盛我一碗饭?何曾说过:“爸,您歇歇吧”?
我无视了那浓浓的爱,一直以来只是贪婪地享受着父亲的守护,却吝啬反馈给他相同的感恩和爱。那一刹那,无言的心酸和愧疚涌上心头,我是多么不懂事啊。我才发现,父亲头上那苍白的头发,眼角那密密的褶皱,都是我错过的,最需要我去珍惜的时光。它们就像在吸食着父亲那些意气盎然的岁月,沉淀,平静如同深水,却埋藏着巨大的能量。
回想父子俩那些一起打闹、相互鼓励的日子,我埋在父亲背上,听他缓缓诉说故事的日子。那时的父亲是多么年青,多么帅气。而那个父亲现已渐渐离我远去。小时候父亲是我的英雄,无所不能;长大后,他仍是我最伟大的榜样,在生活和学习上为我点明前进的方向。在父亲未在家时,我会学着父亲的模样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爸爸是一名工人,每天要工作到很晚。可是在一天的辛苦后还要为我们烧饭,洗碗,晚上要去田地里劳作。看着父亲疲惫的身影,我感到了心痛。我也发现,这些看上去容易的事实际上并不容易,反而有些繁琐和困难。原来父亲那熟作文练的技术,是在日积月累的劳动中形成的。我知道,父亲也会需要我,虽然每次去帮他总被说“我还小”拒绝我的帮助,但是这是父亲疼我,不想让我吃苦。拒绝我的,是他浓浓的父爱。的确,年少的我还无法肩负家庭的重担,无法如朱自清一样,能为默默付出的父亲也撑起一片天。我仍需要父亲来守护这个家,也需要父亲陪在我身边,鼓励我,指引我。但是我已不是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我也要学会帮助父亲分担家务,在他疲惫时送上安慰。我也期待着在我能帮助他减轻家里的负担,或者在学习上取得满意的成绩时,看到他欣慰的表情。
作为学生,父亲对我的成绩尤为关注,对我也很是严格。有一次,在我奋力拼搏下考到全校第八位,“很好!”“儿子很棒!”,父亲竟有点语无伦次,神情却那么自豪。那是我在这些天中努力得到的最好的奖励,这比任何的物质奖励都更加显得珍贵。我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让自己满意,让父亲骄傲。
这份父爱,悄悄地渗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庭院里那个充满生机的花园,它是靠父亲的血汗浇灌出来的;屋角那个破旧的婴儿床,是在我小的时候,父亲亲手为我打造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父亲那无言却深沉的爱与守护。虽然有时父亲也会严厉地训斥我,但我知道那是因为父亲不想让我遭受和他一样的苦。这也是我对他尤为感激的地方,就是在他那严格的督促下,我才能拥有这上游的学习成绩。在他那严厉的面孔之后,是一张充满父爱的身影。
看着这个家,它是在父亲的钢筋铁骨上搭建的。这磅礴的爱啊!
好多人,认为母爱是伟大的,他们总这么认为,却忽略了另一个比母爱还要伟大的爱--父爱。父爱没有母爱那么直接,也没有母爱那么张扬,但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父爱如山,坚毅、深沉!愿我们每个人能感受到沉默的父爱,仔细体味无声的父爱。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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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阴行草 | 作者年龄 | 11岁零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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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台山商会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5班 |
性格特点 | 有趣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钓鱼 | 平均成绩 | 90分 |
指导老师 | 王明哲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5、读《混血豺王》有感800字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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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盖克 | 作者年龄 | 12岁零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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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开平市西郊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2班 |
性格特点 | 毅力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逛论坛 | 平均成绩 | 100分 |
指导老师 | 陈影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