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读后感(一)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许三观读后感(三)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艰苦,如同地狱般生活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在这一个个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这样卖血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保持家中的经济条件,他不惜自己卖血赚钱,也要养活家里人。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每次他和朋友来到胜利饭店都叫了“一盆炒猪肝,二两黄酒,还要温一温,这成了许三观卖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叹自己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还是体验过轻量级的苦难,如此更能理解在贫苦中人们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现在比较起来,可想而知,那时的条件有多么艰苦。
在这本书里面,不仅带领我们走进了过去的旧社会里,也同时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重大责任,对儿子深沉的爱!
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通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责任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写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写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知道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待!
4、《三观易碎》读后感
《三观易碎》读后感
文/蕃茄时光
读《三观易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如何打造自已越来越硬的内核与外核。
所谓的内核:就是你内心的信念。而内心的信念又来自哪里?你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只有你的三观越坚硬,你的内核才会越强大;你的内核越强大,你发射的频率或波段,就会越强,强大到你的世界不会被外界频繁干扰,忠实自已的内心与目标,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三观中排列第一位的是世界观,所谓的世界观是你看待世界的基本观点和看法。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世间万物显然是先存在,再有意识。你没有看到或意识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他不存在。
虽然说物质先于意识存在,但是意识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物质。
三观中排列第二位的是人生观,也就是人活着的意义。
人被抛在世上本无意义,但人有选择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的自由,人在自由的选择与行动中成为了他自已,人的意义是由他自已创造的。
三观中排列第三位的是价值观,也就是说在你的视角里什么东西最值钱。
所谓的命运,就是想象力就执行后所到达的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