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霓裳舞作文800字
江南多雨,空气中也带着绵绵湿意,细润的雨丝冲淡了绿柳的颜色,洗褪了红花的多姿,有鸟雀歇在飞翘的檐头,凉凉的一阵风吹过,便颤颤悠悠地飞走了。清脆的珠帘声,抬眸相望,是位眉目清秀的姑娘,只见她捧着厚重的书卷,走至庭院中央,螓首微垂,思绪就随着这风儿不知飘向何方。她的衣裳是如此的精致典雅,齐胸的襦裙是簪花仕女图中的样式,胸襟绣着一串笔挺修长而栩栩如生的莲花,以青绿做衬,与裙的柔和鹅黄相映,仿佛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景象豁然眼前。
当梅花跃立梢头,白雪纷飞天际,清兵已兵临城下,他昂首于城头,寒风吹动他宽大的袖袍,衣料摩挲的声音是如此曼妙。城下的清人劝他投降,归顺他们的王朝。面对国破山河不复再的危难,一介书生的他,看着即将沦陷的扬州城高高低低却错落有致的房屋,展眉大笑,笑自己,也笑大明。最终,纵身一跃,任风吹散他三千青丝,宽大的袖袍迎风而上,夺目生辉。
那宽大的袖袍,是如此的美妙,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最初,我是这样爱上汉服的。而当我终于拥有了它时,才觉得无比沉重,那是历史的重量,五千作文年的光阴,五千年的惆怅,仿佛都承载在这件小小汉服上。
在异国的街头,一名女子着汉家衣裳,吹着悠扬古朴的笛,她是那样格格不入,而又如此坚定不移。她说,汉服复兴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汉服,让全世界都知道汉文化。
而现在,她的愿望正在慢慢实现。
有那么一位词人,他来自宝岛台湾,却活跃在内地,因为内地有更多的人可以让他分享,分享汉文化的美。他不仅是词人,也是汉服运动的倡导者,他叫方文山。他提笔写下优雅汉韵,指尖似有一朵青莲幽放,他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唤醒人们对汉文化的向往,与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同袍。
世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为了汉文化的复兴而努力着,献上他们的青春,挥洒他们的汗水,并坚信自己所爱的悠久文化可以长存于世,星星之火也可燎原。他们踏着时光,与千年前的人,千年前的衣,千年前的文化相遇、相识、相知。
也许是前世的缘分,才注定让今世相遇,它让我们以一颗坚定无比的心去爱一样东西,不曾厌倦,只如初见时的那抹悸动,欣喜。
霓裳如梦,襟带天地,子曰:“与尔同袍。”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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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凤 | 作者年龄 | 15岁零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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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晋江市永和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三6班 |
性格特点 | 缓慢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减肥 | 平均成绩 | 113分 |
指导老师 | 爱无知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2、霓裳羽衣
珍异馆的来客
四方街有个“珍异馆”,珍异馆里有个覃老爷,能识四方珍禽异兽,专替那些爱侍弄花草鱼虫的达官贵人掌眼。
这天,霪雨霏霏,覃老爷像往常一样在珍异馆中坐堂,有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一进门就脱掉了淌水的蓑衣,打了一揖说:“久闻覃老爷见多识广,认得四海里的龙王,五岳山上的大鹏,我有件东西,特地登门请您掌眼。”
覃老爷见他衣着普通,也没往心里去,只说“拿上来吧”。于是,那人就将手伸进了口袋,你猜猜,掏出来的是啥?嗨,一根羽毛!覃老爷接过来一看,却大吃了一惊,那不是一根普通的羽毛,韧性如竹,坚硬如钢,乍看是黑色,对着光一瞧却通体透明。那人问道:“不知道这是何鸟身上之物?”
覃老爷面色一沉,说:“覃某从没见过,您还是另请高明吧。”那人听了有些失望,说:“覃老爷都不认识,天下怕是没人认识了。”【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覃老爷却一笑:“我虽然不知道,但如果你把这根羽毛的来历细细告诉我,也许我能瞧出些端倪。”
来人叹了口气,道:“好吧。”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雀儿的故事
来人说自己姓宁名冲,本是从詹州进京赶考的举子。有一天,他走到一处荒山野岭,遭遇一伙山贼袭击。生死存亡之际,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一位妙龄少女,竟和这伙山贼打斗起来。他受惊过度昏死过去,醒来发现自己已躺在一间小木屋里,被这少女救下了。一位少女如何斗得过山贼?他也曾有所怀疑,但荒山野岭多奇人异士,他就没再多想,安心养伤了。
宁冲的腿被砍伤了,不能行走,吃的食物都是女孩从外面带回来的,女孩只说她叫雀儿,独自一人住在这里。躺了半个来月,他渐渐能下地行走了,这才发现原来小木屋建在一块峭壁突出的悬石之上,三面凌空,只有一排由藤萝织成的天梯与地面相通。雀儿每天都从这天梯上爬出去,却叮嘱他,男人的身体太重了,没事不要乱爬,要什么,她会从外边给他带回来。
宁冲听了心存疑虑:既然如此,那么自己受伤时,又是如何来到这悬石之上的?一天,他假装睡着,恍惚中感觉雀儿要出门,就躲在窗后偷偷看着,却发现她走到悬石边,突然,从胁下伸出两只翅膀来,嘴上也多出了一只鸟喙……
讲到这里,宁冲故意停了一停,但覃老爷似乎没有惊讶的感觉,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宁公子既然认识他们,又何必拿一支羽毛来让老夫费神呢?”
宁冲听了,没有回答,却叹了口气,继续道:“我虽撞破了雀儿的真身,但她待我一片真心,所以也没有特别惊慌。不过,我仍然挂念京城的科考,雀儿虽然舍不得,但还是让我去了。可能是否极泰来吧,我在本次殿试中春风得意,名列探花。我满心欢喜地回去找她,没想到雀儿却不见了,所以我只能来此求您指点,看能不能再找到她。”
覃老爷听完,却生出一个疑问:“从詹州上京路途遥远,你又耽误了半月之久,如何能准时赶到呢?”
宁冲眉头皱了一下,说:“这又是我欠雀儿的另一份情了。我也跟雀儿说了怕赶不上考期的担忧,雀儿却说她有办法。三天后早上醒来,我的床头就多了一件大氅,全是用银黑色的羽毛缝制的,又轻又暖和。雀儿叫我穿上,我依言披在身上,没想到心念一动,竟然蹿上了三尺高,原来这是雀儿为我专门缝制的‘霓裳羽衣’,穿着它,我也能像雀儿一样飞翔了。我兴高采烈,雀儿却勉强一笑,吐出了一口鲜血,原来她为了缝这件衣服,熬了三天三夜,元气大伤。我想留下来照顾她,她却说,大丈夫当先建功立业。于是我忍痛告别了雀儿,御风而行,果然快了很多,终于在科考前赶到了京城……”
自有玄机
听到这里,覃老爷沉思了半天,这才说道:“宁公子,你怕是没讲出故事的全部吧。”宁冲眼神有些闪烁,支吾道:“该说的我全都说了,覃老爷何出此言?”
覃老爷冷冷一笑,说:“你虽然是一介布衣打扮,但这腰间的金蟒带可不是一个新晋的进士能够买得起的。你怕是攀上了高枝,才不肯回原来的小木屋受苦吧?”
宁冲一听,顿时黯然神伤,这才说道:“覃老爷果然目光如炬,什么都瞒不过你。”
原来,宁冲高中探花后,得当朝崔尚书青眼相加,做了他的乘龙快婿。他一方面舍不得岳父赐予的富贵,一方面又忘不了雀儿的妩媚,所以想尽享齐人之福。于是,他飞回小木屋,打算说服雀儿做小妾。雀儿虽然满眼泪光,但还是答应了,没想到这只是缓兵之计,她第二天一早就不辞而别了。宁冲觉得心中有愧,想找回雀儿,不惜忍气吞声来珍异馆打听线索。
覃老爷听到这里又是一声冷笑:“宁公子,如果你仍然话说一半,我们也没什么好聊的,请回吧。”
宁冲也有些激动:“我已如实相告,你要是不信,我也无话可说。”
覃老爷一停,指出了话中的漏洞:“你乃新科探花、尚书快婿,怎么会冒着岳父不满意的风险,花如此精力寻找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呢?其中怕是还有隐情吧?”
一番话仿佛击中了宁冲的痛处,宁冲只好继续供述:原来,崔尚书在党争中失了势,被削职为民,尚书千金忧思成疾,不久就去世了。落单的宁冲,这才明白雀儿是真爱,所以想把她找回来陪伴自己。
覃老爷听到这里,讽刺道:“好,好一个随风而倒的负心汉啊!”宁冲却并没反驳,反而双膝跪地,说:“我知道错了,还请覃老爷给我一次机会。”
覃老爷回答说:“机会倒也可以给你,但我替人掌眼,收费不菲,更何况这样的奇事、大事、难事,不知你的报酬是什么。”
宁冲倒也爽快,他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不料覃老爷看也没看就摇起了头:“黄金白银,这是掌眼寻常禽兽的报酬,你要找的是能飞的天人,这些东西自然不够。”
宁冲想了想,咬牙道:“好,如果您能找到她,我愿意将‘霓裳羽衣’奉上。”覃老爷一听也来了精神:“你带来了吗?”宁冲没有回答,只是取过了那件蓑衣。他将打湿的衰草一揭,里面露出一件银黑色的羽毛大氅来。
没想到这寻常的蓑衣里竟暗藏玄机,覃老爷却并不买账:“你说这是‘霓裳羽衣’?谁知道你是不是拿鸡毛鸭毛缝的?”宁冲说:“你若不信,我穿上试试便知。”
“也行,你穿上看看。”
宁冲不耐烦地穿上了那件衣服,一穿上,怪了,那羽毛竟一片片地贴合到了他身上,像是天生长出来的一样,紧接着,一双翅膀从胁下生出,瞬息之间,宁冲的嘴上多了一只鸟喙!
就在这时,“啪”,覃老爷突然拍了桌面一下,启动了一个机关,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宁冲死死地罩在了网中……
迷途知返
宁冲大叫一声:“覃老爷,你这是什么意思?”覃老爷眼射寒光:“你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留着这宝贝也没用,不如我取你性命,留下这霓裳羽衣,也算让你赎罪了。”
宁冲惊出一身冷汗:“你、你……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覃老爷大笑一声,说:“你是人吗?瞧你现在,只是一只鸟!”
宁冲想脱下羽衣回复原样,却被那网紧紧罩住动弹不得,他这才明白上了覃老爷的当。此时,覃老爷的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到了这一刻,宁冲反倒平静了,他含泪道:“你杀我可以,但在我死之前能否告诉我雀儿的下落,这样我化为魂魄也能找到她,也不枉豁出了这一条性命。”
宁冲说完,流下了一行清泪,覃老爷的刀也随之放了下来,他亲自给宁冲松了束缚,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刚才只是试你一试,看来你是真的有意悔改,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能找到雀儿,再不要辜负她了!”
宁冲一愣,拜谢了覃老爷,覃老爷这才说道:“我虽然不知道雀儿的具体去向,但从这片羽毛观察,它应该是开天辟地之时的‘有翼族’,根据《山海经》记载,主要分布在北陆宁州和东陆澜州,也就是如今的乌江之滨和福州境内,你往这两处寻,也许能找到雀儿。”
宁冲又拜了三拜,准备离开,覃老爷却叫住他,把那件羽衣扔了过去:“这个你带走吧,有它你找得也快些。”
宁冲这才千恩万谢地走出了珍异馆。宁冲走后,珍异馆又恢复了平静,覃老爷这才默默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根羽毛来,这一根与之前宁冲拿出的竟是一模一样。
原来,这并不是覃老爷第一次听说“有翼族”。他年轻时被舅舅霸占家产,谋害性命,也是被一位有翼族的女孩所救。女孩也耗尽心力为他织了一件霓裳羽衣,并把终身托付给他。可是,他无法忍受清苦的生活,偷偷告别女孩,典当了霓裳羽衣,开了这间珍异馆,最后只留下一根羽毛作为纪念。
他不知道宁冲是知道这段旧事而专程找来,还是误打误撞碰上了自己。现在,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他只希望自己能成全宁冲和那个雀儿,权当是弥补之前自己辜负那位女孩的过错……
3、我努力读懂那支霓裳羽衣舞作文1000字
记忆又飘回唐朝那支霓裳羽衣舞,恍惚间,隐约看见了,那个在舞台上旋转的靓丽身影……。
若不是唐玄宗的一瞥,说不定就不会有杨贵妃,也不会有那支流芳百世的霓裳羽衣舞。那贵妃真是极爱跳舞啊,每逢月高,御花园里定有一抹艳丽。那玄宗对贵妃也真是痴啊,每每贵妃起舞时,玄宗定在一旁痴痴看。那月下相伴的一双人,引得太监宫娥们无限羡慕。
那段日子过得也真是美啊。玄宗每天不理朝政,只顾与贵妃嬉戏玩闹,靡靡之中,似乎已经注定了会亡国。也对,如此享乐,如何不亡国?也难怪有人会说,这《霓裳羽衣舞曲》中暗藏亡国之音。透过贵妃如诗如画的舞姿,我似乎看见了唐朝渐行渐远的繁华背影和战乱不休的悲惨未来。
漫漫长路,离开了故土,显然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慑力。众臣联名上书,字字句句都将矛头指向了身在福中不知祸的无辜的贵妃。玄宗也是为难,一面是江山与皇权,一面是美人与爱情。在权利与爱情之间徘徊不定,这个留名于历史的伟大男人,最终屈服在了权利面前。他终是放不下他的权利,放不下他的江山啊。
他来给贵妃道别了,在贵妃面前哭的像个孩子,而这个美至极致的女人却是云淡风轻,完全不像个将死之人。她轻抚他颤抖的双肩,用轻柔的话语让他宽心,冰冷的帐内一时之间充满了暖暖的温情。贵妃与玄宗把酒说笑,似乎全然不知死神正在慢慢向她靠近。但我知道,她心里有一面明镜,她什么都清楚,什么都明白,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她虽然会因为吃醋而跑回娘家,刷小性子不去理玄宗,但她同时也是一个识大体,会照顾大局的大家闺秀。渐渐地玄宗微醺,平时酒量不差的玄宗,倒在了桌上。她下了药,给她最爱的男人下了药,她知道自己迟早会死,但她不想让他为难,她不想他看着她走,她怕他会舍不得,他怕她不走会让他受到伤害,她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虽然他最终选择了权利,但他仍是她最爱的男人。从前都是他保护她,现在该她来保护他和他守护的江山了。她抱着昏睡的玄宗,细致地整理着他的鬓角,衣襟,袖口。她对着玄宗呢喃细语,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大臣们来到帐内,只看见了失魂落魄的玄宗抱着已死去多时的贵妃,贵妃一袭舞衣,手里拿着银制的酒杯,脸上挂着泪痕,嘴角却挂着笑。她死了,死在了那个叫马嵬坡的地方,终是没躲过魂断红颜的结局。
玄宗来不及给他心爱的女人办一个风光的葬礼,作文因为在这个狼烟不止的时段里,他们只能一直前行,躲避安史大军的追击。在行军的每一个晚上,他以泪洗面,回忆着与贵妃相伴的每一个镜头。初见,她是一个正值青春的豆蔻年华的少女,青涩的她在玄宗面前紧张得微微颤抖,玄宗一走,她就张舒一口气,跟着领路的宫娥去向自己的住处,她不停的张望,对这如狼似虎的深宫充满了好奇。孰不知,如此青春可爱,稚嫩活泼的背景已在玄宗的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那时她名唤“玉环”。之后,玉环成了玄宗的贵妃,每每玉环在玄宗面前跳起那只羽衣舞时,玄宗总会在一旁哼唱着曲调,为玉环伴奏。玉环总是半眯着双眼,在月光下翩翩起舞,一举手,一投足,都似仙宫里的嫦娥,神话里的雅典娜。披星戴月,每一步都似脚踩莲花,步步莲花,轻盈却又不柔弱。腰肢似柳条一样柔软,又不失力道。每一次结束,玉环总会用她最惊艳的回眸笑结尾,然后掩面娇笑离去,引得玄宗无限遐想。后来她死了,但就连死,也不让他看见,她不愿让玄宗看见她因毒性发作时因痛苦而扭曲的脸,玄宗知道她默默承受着一切,他经常在不经意间看见她在御花园里泪流满面,这一点一滴,玄宗都十分珍惜,因为这是他们最后的见证啊。也许玄宗也明白吧,不久之后,他便和她相会了,哪怕,是黄泉路上,三生石旁,奈何桥上,忘川河边,彼岸花间。
如果玄宗没有遇到玉环,是不是唐朝的盛世还会延续?但这并不能怪玉环啊,要怪就怪玄宗太痴情,宫中人事太冷漠吧。玉环不是祸水,她只是生在了一个不该生的时代,遇见了一个不该遇见的人,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唐玄宗,毁了她如诗如画的青春。
如果玉环没有遇见玄宗。是不是就不会香消玉损在马嶲坡下?但这并不能怪玄宗啊,要怪就怪玉环同样痴情,动荡社会同样冷漠吧,玄宗不是负心郎,他只是坐在了最顶端,遇见了一个在此身份下不该遇见的人,爱上了那个活泼可爱的丫头,那个妖娆妩媚的玉环,毁了她如诗如画的青春。
只可惜,历史并没有那么多如果,玉环还是死了,唐朝终是日渐衰气了。
我想。
那舞台上的魅影,从盛唐跳到了唐衰,从豆蔻跳到了黄尘,她美得脱俗,却从未跳脱过红尘,跳脱过爱情,那支羽衣舞或许就是贵妃吧。
我努力地想读懂那支流芳百世的霓裳羽衣舞,却从未明白那是爱,是恨,还是憾……
一缕孤影芳村飘,泪雨零零望玄宗,殇,叹……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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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帝狮 | 作者年龄 | 15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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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花园村二小对口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三4班 |
性格特点 | 健谈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做糕点 | 平均成绩 | 96分 |
指导老师 | 伍卫国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4、只求独奏一曲霓裳作文
人生是一个舞台,充满绚丽的色彩,我们都是这个舞台上独一无二的演者。有的人的人生是一首壮美的大合唱,气势磅礴,荡气回肠;有的人的人生是一首意味隽永的诗,回味无穷,饱含哲理;有的人的人生也许只是一台哑剧,默默无声,却同样令人喝彩……而我,只求扶一张古琴,漫步人生之林,独奏一曲霓裳。
乡村的天空,永远是湛蓝的,我爱乡村,更爱这里的树木,我喜欢树的一切,春天看万枝吐蕊,夏天赏繁枝茂叶,秋天睹千叶凋零之盛景,冬天嗅千树万树梨花开之清香。我尤其喜欢家门口的两棵梧桐树,那里就是我和伙伴们成长的乐园。那是两棵一大一小的树,就像我和哥哥一样,所以我和哥哥把树进行了分配,我小一些,小的自然是我的。
两棵树,就像我和哥哥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的成长着。
可是,同在一片土地上,接受的是相同的阳光,汲取的是一样的营养,我的那棵树却出现了大大的枝桠,树干也弯曲了不少,而哥哥的那棵依旧挺拔。正如我的人生之路一样,我与哥哥上的同样的学校,有着相同的父母,所不同的是,他比我早三年入学,但结果却大相径庭,他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市重点高中,而我中考之后,只能被重点高中拒之门外,此时他的手中拿着他梦寐以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我沉重的心情把我带到了那两棵树下,树的阴影将我遮蔽,也将我带入了深深的思絮之洋。
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一个受全家人宠着的孩子,全家人都让着我,任我如何顽劣,我也渐渐养成了好强的性格,喜欢撒娇耍赖,油嘴滑舌,性格急躁,喜欢结交各类朋友……对于一个学子,非宁静怎能致远?我的性格必然导致我的失败,我的人生,终归是一个悲剧,而我,导演了这场悲剧并让其上演了。就像我的那棵树一样,心有旁鹜,怎能直指青天?而哥哥就不同,他性格作文内敛,为人低调,心儿永远像他的那棵树一样,永远直指蔚蓝的天空,心无这旁鹜,也就不会有弯弯曲曲的枝桠。
沉思过后,我不得不面对现实,迈着提不动的双脚,我走进了并非自己向往的高中学习,带着伤,我处处留心,时时在意,小心的过好着高中的每一天。
在步入高中后,我断绝了与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我坚信,我的人生不需要“拼爹”,更不需要“拼朋友”、“拼同学”,我会用尽全力充实自己,做一株狂放的腊梅,独享天下风光,任群芳无可妒。
然而,高中并非我们想象地那么单纯,这里更充满挑战,社会现实性的一面逐渐向我们蔓延,校园里冒出了一些不好的苗头,早恋、群殴(纠集一群朋友同别人打架)……但我深知,老虎是一只一只的,只有豺狼才是一群一群的,虎才是山中之王,我的人生路上,不需要提前到来的伴侣,不需要众多貌似知己的朋友,知己者,一个足矣,太多的话,只能说自己太过复杂,事实上,自己也并不了解真实的自我。我的高中生涯是我自己的一片天空,我只需一人去翱翔。
这样的准则让我踏实地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了,我正在全力地迎接即将到来的考验。而门前的两棵树依旧,不过它们与我是聚少离多了,紧闭双目,任思絮驰骋,我看到了它们:那棵高大的变得更加挺拔的夯实了,上面还有喜鹊安的家,而那棵小的,分叉的两枝,一支被害虫吃死了,另一支却更加茁壮了,似乎邻支的死去让它获得了更多的养料,正在绽放着紫色的落英,枝上还栖着一对相视鸣叫的喜鹊……
成功者是孤独的,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帝王自称孤家寡人,也应该就是这个理儿吧!翱翔蓝天的雄鹰留给人们的永远只是那孤独的背影。
同样的舞台,不一样的精彩。我的舞台,只求独奏一曲霓裳,愿独奏为我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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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维艺 | 作者年龄 | 17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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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绍兴市稽山中学 | 在读班级 | 高三4班 |
性格特点 | 畏缩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逛街 | 平均成绩 | 116分 |
指导老师 | 诸葛均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