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以冉冉秋光为知己作文700字
正是秋季好光景,落叶时节又逢君。
——题记
片片黄叶堆积,这是属于秋的美丽,而那火红的枫叶,满载着我美好的的回忆。
那年深秋,我和家人一起漫步在九寨沟清澈见底的湖水边。“妈妈,为什么这水会是红色的?”我目不转晴地盯着水面问。“看那。”妈妈的手向远处指去,惊喜地语气让我十分好奇地抬头,满目映满了火红,那是一片枫树林。就像被人刷过颜料一般,红得那样热烈,向人们展示着秋天也不亚于春、夏的活力。
走到近前,才真正领会了何为层林尽染。一眼望去,徐了红色还是红色,红的那样纯粹,那样热烈,仿佛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烧掉失落,烧掉不悦,我的心作文也被点燃了,兴高采烈地一头钻进了枫林之中。
走在林间,踩着枫叶的“咔嚓咔嚓”声盈绕耳畔,这是秋的低语;空中纷飞的红叶飞舞在眼前,这是秋的舞蹈;脚下火红的叶子铺成大道,这是秋的发辫……
随手接住一片空中飘落的叶子,虽只有巴掌大小,却脉络分明,红的叶金的茎,交相辉应。放到鼻上,轻轻一嗅,淡淡的清香泌满心扉。啊,这就是秋的气息,这就是自然的气息。
很多人总是觉得秋是凄凉,萧瑟的,可“我言秋日胜春朝。”在我心中秋并不像李煜“雍雍新雁咽寒声,愁恨年年长相似。”亦不像李清照一样“雁过时,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枫叶就是我心中秋的缩影,它不仅有着“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也有不逊于“真国色”的牡丹的美丽,正如秋不仅是夏的延续更渲染了冬的美丽。
千金易得,知已难寻,我爱秋天也更爱秋天的枫叶,它给予了我喜悦,也教会了我何为美丽。其实它并不仅是我的知己,更是大家的朋友,它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缤纷的色彩,不只如此,陪伴在我们身边的植物与动物们也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难道不应该像对待朋友一样去关心、爱护它们吗?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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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法藤 | 作者年龄 | 14岁零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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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台山广大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二3班 |
性格特点 | 被动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打扑克 | 平均成绩 | 118分 |
指导老师 | 令狐军师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2、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800字
我以星空为知己
早在两千多年前,人类就对头顶那无比灿烂的星空,产生无限遐想,一个个美妙的神话由此诞生。1000年前的北宋,更是有杨维德等人以星空为知已。到了今天,每当我抬头仰望星空,仿佛遇见知己,它是如此迷人,让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当我躺在乡下的草地上,丢弃一切烦恼,卸下城市里沉重的包装,将目光投向天空,望着太阳西下,一颗颗明亮的星星,接连不断地消失在天顶上。然后慢慢地向地平线蔓延,当天色完全暗下来,天空中的明星便洒满苍穹,开始展现出它的光彩,点缀着夜晚的天幕。
目光在到处闲游着,发现了北边的大熊,同时看见了它尾部的北斗七星。顺着勺柄往北,北极星忽然映入眼帘,在这片区域里的,没有星星比它更明亮。它发出柔和而皎洁的白光,仔细盯着它,它似乎在微微闪烁着。是在眨眼,还是在倾诉着什么?我的心空了,被这耀眼的光洗净了。牛郎星和织女星当空放采的七月天,地上的枝子花正开得作文烂漫,夜风是那样清凉,栀子花的香气包围着我,我轻轻的吸进一股清香,牛郎和织女似也感受到芬芳,眨动着双眼观望着漫山花开,我猜此刻牛郎织女也正谈笑相会吧!
在它们旁边的天鹅正展翅高飞,为它点缀的是无比光彩夺目的银河,七月的它是一年中最璀璨的,无数诗人为此时的银河题诗,“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它才是这片夜空最大的主角。从北天极一展延伸至地平线尾蓝,绵亘不绝。中心如滚落下的牛奶,是无比浓醇的白。有紫,有黑,有蓝,有红,就算无数颜色交织在一起,都比不上这浓郁的自然美。就算是最好的画家,此时他们的画笔也显得无力。我惊叹宇宙的鬼斧神工,陶醉于其中,在银河中飘荡,品味着浩荡缥缈,绚烂的天空之美。
我以星空为知已,每次这样躺在地上。用双眼和望远镜观赏星空,心中如同见到一位久别不见的挚友,只有见到他,我才能触摸到我内心最真实的部分。啊!我愿意以星空为知已,享受了无以伦比之美。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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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苗菜 | 作者年龄 | 11岁零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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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刘安庄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6班 |
性格特点 | 诚恳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逛论坛 | 平均成绩 | 114分 |
指导老师 | 范晓岚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3、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500字
如菊以渊明为知己,梅以和靖为知己,竹以子猷为知己,石以米颠为知己,茶以陆羽为知己,莲以濂溪为知己,鹅以右军为知己,鼓以祢衡为知己……而我以羽生结弦为知己,他的坚持,刻苦自律都值得我学习。
2018年平昌冬奥会上,他所表演的冰上《阴阳师》成为了一大焦点,那出色的表演让他一举夺得了冠军。
他就是——羽生结弦。
在冬奥会上,没有人看得出他在三个月前脚踝曾扭伤过,他的教练都心疼他并让他好好休息,但他却坚持带伤参赛,并且将比赛完成得近乎完美。
受伤严重,却还在坚持参加,不放弃比赛,这就是羽生结弦。他那“倔强”的性格,是那么的可爱,那么地值得我们学习,告诉我们不向困作文难低头。
那在那运动场下,大家可能不知道,这样一位“倔强”的奥运冠军还是一位大学霸。
他凭自身的实力考上了日本早稻田大学,原本可以靠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入一个好大学的他,没有选择走捷径,用自己的才华和实力走进了梦想中的学府。看过他的学习笔记的人都知道,他的字迹虽然有些“飞舞”,但标注清晰分明,详细透彻。作为一名学霸,他与其他人不一样,他十分爱玩游戏,有时他甚至会一直玩到半夜,然后一觉睡到大中午。但是他有很强的自律能力,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都十分清楚。羽生结弦的自律性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以羽生结弦为知己,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的“倔强”精神和超强的自律性。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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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雅娴 | 作者年龄 | 13岁零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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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许嵩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二6班 |
性格特点 | 乐观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饲养宠物 | 平均成绩 | 110分 |
指导老师 | 海影阁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4、我以音乐为知己作文1000字
钢琴是我接触的第一个乐器,是在一次机缘巧合中遇见了它,之后,它陪伴了我十年。父母让我学它并不是为了得到考级的证书,只是想让我在以后的孤独和黑暗时有“人”陪伴。
在我四岁的时候,我随着父母来到武汉,听了我人生中第一次音乐会,这次恰巧遇见了它。
我静静的坐着,等待着音乐会的开始,这时,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披着长发的姐姐走上了舞台,她走到钢琴旁,然后坐下,我看着这从未见过的黑色“大怪物”很是好奇,期待着它会有惊人的表现。表演开始了,第一首曲子就点燃了全场,《野蜂飞舞》。这首曲子是世界上最快的钢琴曲,要求弹奏者的基本功十分扎实,我仔细盯着表演姐姐的手。那还是手吗,简直是一群调皮的小精灵在跳舞,那一群群野蜂忽聚忽散,都奋力地振着翅膀,激情的钢琴与旁边悠扬的大提琴相呼应,让我听得如醉如痴,更是点燃了我的音乐梦。我想妈妈询问着那个“大怪物”是什么,妈妈说是钢琴,“哦,原来它就是钢琴”幼小的我偏着脑袋重复说。从此,钢琴这一词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过了不久。我就开始了。钢琴的学习。可是谁知?我一学就是七年。还记得在那次考试失意,然后又与最好的朋友吵架了,回家后又被父母数落了一顿,这人外表看似无坚不摧的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坐在墙角处,泪水朦胧了双眼,头靠着墙壁,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不知道几点了,只知道小区大部分人家已经熄灯睡觉,爸妈也睡了,我看了看房间四面,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窗外的月光射进来,点亮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它反射着温柔的光,温暖了我的心。我慢慢走过去,抚摸着钢琴,然后轻轻揭开琴盖,手快速划过每个琴键,在寂静中发出轻快作文、巨大的声音。这时我踩下柔音踏板,使它的声音小了许多,我端庄地坐在它的面前,弹着我喜欢的奏鸣曲。奏鸣曲那欢快的节奏使我沉浸在那音乐当中,并试图用自己那跳跃的手指弹奏出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渐渐,进入高潮,原本欢快、柔和抒情的曲调突然间随着左手流畅的伴奏中显得非常激昂。而我从容地弹着,慢慢地弹着,慢慢的闭上双眼,去聆听自己的音乐。刹时,我觉得身体上浮、再上浮,与钢琴浑然一体,让我沉浸在音乐的海洋,这时,我感觉自己豁然开朗,不再迷失在那些烦心事中,重新振作起来,十年前,赐予我勇气与力量。钢琴,你是我的知己。
时光飞逝,在不知不觉中也到了考级的时候。在那个暑假,我每天只有一有时间就开始练琴,天天如此。很快,我与坐到了考级时的座椅上,优雅的提手到钢琴上。一开始,声音朦朦胧胧,它像是一幅淡淡的水墨画,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美丽的昔日画卷;接着,声音渐渐清晰,我已经全身心的投入在往事的回忆中,忘掉考试的紧张;慢慢地,声音有起有伏,仿佛事情有了突变;最后,声音如烟如雾,又仿佛事情又平息了……就这样,很快结束了考试。这一次的考级,我没有从前的紧张,因为我想珍惜每一次与你的交流。
是你,让我知道,有付出有坚持,就一定会有成果。我从小到大,学过许多东西,但唯一坚持的只有你,因为你的独特、高雅还有那一种与众不同的孤独和高贵,让我第一眼就爱上了你,你也陪伴我走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你陪我笑,陪我哭,就像一个朋友在我身边,我珍惜你,爱护你,希望你可以陪我一直走下去。
钢琴,知己兄,感谢你,你让我决心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你激励着我,让我成为更好的人,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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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皓宇 | 作者年龄 | 14岁零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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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华川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三1班 |
性格特点 | 易怒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二胡 | 平均成绩 | 117分 |
指导老师 | 韩飞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5、我以篮球为知己作文700字
自从碰上它,说得难听点就像吸毒会上瘾,说得好听点就是“一与之定,轻易不移”。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作文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劲才去报篮球社团,现在对篮球的热爱,是只增不减。在一天天的默契配合中,我们的关系到达了最高境界——知己。
我觉得它在我手里,不同于在别人手里。它仿佛有灵性,有生命一般,在篮球场上跳跃,如同小精灵,快如风又疾如流星。跟我之间有着说不尽的默契。在我伤心之时,它是我的疗伤药剂,只要带它出去玩一下,那些情绪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复存在。在生气时,以它出气,多拍几下,烦躁之气就得以平复。
篮球乃吾之知己,此生无恨也。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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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昱人 | 作者年龄 | 13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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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富裕县第三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二9班 |
性格特点 | 随波逐流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乒乓球 | 平均成绩 | 106分 |
指导老师 | 闵辉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