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_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

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一)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二)

文/李坤梅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三)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四)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2、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一)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相应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索取,不劳动是不应该的。

文中的汤姆叔叔是个好人,为了最后两个女奴,而被主人活活打死了。我特别恨这个主人。原因不就是为了女奴吗?为什么要打死呢?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好人总有好报的。

只有多读书,才能多知道一些故事。读书不仅能增加知识,而且还能提高写作水平,所以我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自从读过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只有付出,只有劳动才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才是最有用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二)

文/刘丰华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善良忠诚。当他得知自己要被主人卖掉的时候,他没有逃走,因为他要是逃走了的话,主人的事业就完蛋了,他愿意牺牲自己。没过几天他被人贩子黑利买走,接着又被卖到了一个叫克里亚先生的家里,克里亚先生对他非常好,不幸的是克里亚先生在劝架时被人用刀刺伤了。他又被卖到了另一个地方,那个人对汤姆非常恶毒凶残,有一次,汤姆做错了一件事,被恶毒的雷克活活地打死了。故事里的黑奴们就像小狗小猫一样,被奴隶主们随意杀害或卖掉。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们奴隶社会奴隶主的惨无人道,黑奴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这些黑奴们经历了种种磨难,克服了重重难关,最终获得了自由。所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三)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四)

在两百年前的美国南方各省,盛行着畜奴制度。故事发生在希尔比先生的农庄里。希尔比先生是一个难得对黑奴还算仁慈的主人,所以美丽的女奴——爱丽查和她的儿子哈里,以及汤姆叔叔一家都把这里看作是天堂。然而,因为债务的问题,希尔比先生还是把汤姆和哈里当作货物一样卖掉了。爱丽查为了保护儿子,带着哈里开始了逃亡生涯。而汤姆却毫无怨言地接受了主人的安排。

这本书出版后引起了强烈的反映,许多人选择了支持废奴的北方政府,这本书甚至被看作是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

3、我的叔叔于勒续写

我的叔叔于勒续写(一)

我父亲带着两个姐姐和女婿向这边走时,突然有一个衣装华贵,带着眼睛,穿着擦得粉亮的黑皮鞋,昂首挺胸,威风凌凌的田人时,只见我父亲惊呆了,眼睛睁得老大,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兴奋地跑到亲身边,激动地说:“克拉丽丝,我好像看到我的弟弟于勒了,他好威风呢!”

母亲也惊了一跳,半信半疑地问:“你看清了吗?别弄错了!”

“不会错吧?我们去看看!”

老元,母亲便指着于勒叔叔兴奋地喊到:“于勒,就是于勒,那不是咱家于勒么,有钱就是不一样。”接着一个箭步走过去。

“哎呦!于勒呀!可想死你嫂子,过得阔绰了吧!我们每天都在念叨你呢!”

父亲也随着嚷嚷道:“于勒,发了横财了,可别忘了你哥嫂呀!”

于勒纯时满脸惊讶,回过神来说:“你们……你们是哥哥,嫂子呀!怎么会忘了你们呢?正准备去看你们呢!”

这时母亲迫不及待地把姐姐、姐夫说来,“你们快,快,站好,这就是你们堂堂地于勒叔叔”,一个公司大老板。特别是拉着姐夫看个清楚。

后来,母亲又邀于勒到家中去,但他因公事忙便推脱了。

我的叔叔于勒续写(二)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很明显,这两天父亲和母亲玩得一点也不开心,但他们极力没有在姐姐、姐夫面前表现出来。

回家的时候,正是一个大风的夜晚,即使天气很凉,但父亲还是一个人坐在船的甲板上。我倚在门边,悄悄的注意着父亲,父亲从口袋里拿出那封他视如护身符且时时带在身上的“福音书”,看着这被折了又折的皱皱的纸,说道:“ 你不是在那边阔绰了么?怎么会变成一个卖牡蛎的?!”说着将“福音书”撕碎,扔进大海,看了看那片漆黑的大海,转身要回到船舱里,我也赶紧进去了。

我比父亲早一些回到母亲身旁,可是,父亲紧跟着来了,匆匆忙忙的对母亲说:“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说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几分喜悦。母亲还在为来时发生的事生闷气,没好气的对父亲说:“你能看见什么好东西!难不成你发现藏宝图了?!”说着,还“哼”的冷笑一下。父亲依然笑着说“跟这个差不多!”说完便把母亲拉走了。我也跟了过去,想看看有什么让父亲这么高兴。

一去,才知道怎么回事,只见父亲指着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白衬衫的男子,说:“你看,那像不像于勒?”母亲吃了一惊,眼前这个优雅地端着红酒与别人谈话的中年男子不正是我的叔叔于勒么!母亲赶忙拉着父亲走上前去,对那位先生说;“于勒?你真的是于勒,我是你嫂子啊!看,还有你哥。”可是先生看见他们并不奇怪,对母亲说;“哦?嫂子?哥?你们把我当弟弟了么?在‘特快号’上,我就已经认出若瑟夫了,可是你们呢?把我当成什么了,讨饭的……现在呢,又看见我有钱的样子,来认亲戚了是吧。哼!”说着就走了。突然回来对父亲说:“欠你的,我会连本带利的还给你们,后会无期!”

父亲,母亲呆呆的站住了……

我的叔叔于勒续写(三)

他低声对我母亲说:“喂,那个富翁长得很像于勒!”

“真的吗?那就是我们亲爱的弟弟,于勒吗?噢!太棒了,我的天!”母亲两眼放光,欣喜地尖叫起来,“快,老夫子,叫上女儿,女婿,去向他们有钱的叔叔问好,噢,真是太好了!”母亲手拽了拽有些皱的长袍,整了整衣领,挽着父亲和我们来到一位先生的面前,此人衣装革领,噢,这就是我的叔叔吗?

“亲爱的于勒,是你吗?”母亲露出笑容。()

“噢,是,哥哥,嫂子,见到你们真高兴呀!”

“那当然,你走了这么长时间,你知道我们是怎样的思念你吗?都是你那帚把星的哥哥,当初非要把你送到美洲,我就说嘛,有出息的人在哪都会出息的。哪再好也没有家好,亲爱的于勒,带着你的财产因家住吧,我们十二万分的欢迎你。”说着踩了一下父亲的脚,使了个眼色,父亲会意到,不住的说:“是……是……”。

“噢!那道不用,你们的钱我会还给你们的!”叔叔似乎对母亲这番热情过火的话已不耐烦了。

“啊呀呀,一家人,还谈什么钱不钱的,多伤和气!……不……不过,你也知道,你哥挣钱不多,老大又没对象,若瑟夫上学又需要花钱,所以……”

“我明白”于勒手一摆,说,“这个我明白,放心,钱我会很快给你们的。”

“噢!我就说嘛,算嫂子没白疼你。”母亲的笑容更加灿烂,父亲也跟着笑起来,姐姐、姐夫也都笑起来。

临走时,母亲不忘对于勒说:“有空常回家看看啊!我做你最喜欢的汤给你喝,别忘了啊!”然后拉着父亲笑盈盈地走了。

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一)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二)

文/李梦妤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三)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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