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飘_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1、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飘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飘(一)

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飘(二)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着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飘(三)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2、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一)

在读《淘气包马小跳》之前,看到封面上上窜下跳的马小跳,我就知道,马小跳一定够淘气。看完书后,我却喜欢上了这个“淘气王”和他们的伙伴。在老师眼里,马小跳和他的饿死党各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调皮捣蛋、招惹是非、是不听老师言的“害群之马”。但偏偏就是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捣蛋鬼”、“调皮精”、“淘气包”,使大家的生活五彩缤纷。

因为淘气包们他们不仅淘气,他们更是一群充满爱心、诚实善良、心胸开阔、孝敬父母的孩子。他们的太阳每时每刻都是新的,太阳底下随时随地都是新鲜事:马小跳和“哥们儿”毛超打架了,俩人抱抱又和好了;马小跳生病了,不顾身体去学校去上美术课;同桌冤家——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买了蛋糕去看望路曼曼;夏林果妈妈要将她的小猫送人,马小跳帮忙救出来;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没加冷水,妈妈脚烫坏了,马小跳伤心得要命,信誓旦旦地说长大后要为妈妈买一双水晶鞋;妈妈脚扭了,马小跳为妈妈熬棒子骨汤,马小跳上学没法照顾妈妈,用荧光笔在纸上写:请帮帮我的妈妈,谢谢!把纸贴在妈妈背上……

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更比不上经典名着的精彩段语。而同学们却感到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是啊,一本书似镜子,映射当代儿童的生活现实与心理现实,一部书似利剑,割断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之间的隔膜误区,一部书似桥,架起了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理解、沟通,一部书似路,通往、探索着儿童纯洁、美妙的心理。

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多姿多彩,快乐每一天!

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二)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我最近也读了一本好书——《成长的天空》。

我在这本书的“陶治心性”栏目中读到了一篇文章:

一次,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一位朋友闻讯后,忙写信安慰他,劝他不必太在意。罗斯福给朋友写了一封回信:“亲爱的朋友,谢谢你来信安慰我,我现在很平安。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不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失盗绝对是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感恩的三条理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不停埋怨的人,“倒霉,笔记本忘带了”“天哪我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真不幸,刚才摔了一跤”……这个世界对他们来说,永远没有快乐,开心的事被抛在了脑后,不顺心的事却总是念念不忘。每时每刻,他们都有许多不开心的事,把自己弄得很烦燥,把别人也弄得很不安。

其实,我们不必抱怨这些小事情,因为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事情是无力改变的,有些事情是无法预测的。能补救的则需要尽力去挽回,无法转变的只好坦然接受,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做好当前应该做的事情。

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哭他也哭,你笑他也笑。感恩只是一种用歌唱的方式来表达对生活的爱与希望。

当爱成为一种鞭策,当感恩成为一种自觉,当我们真诚地感谢他人,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

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三)

哥哥为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小王子》。这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作品。书的内容用中文、英文、法文三种文字来写的,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却是无比的复杂。

其实这本书的章页很少,并且每一页几乎都会有一幅图,这让我们小孩子看起来不是那么的乏味。听书名您肯定以为这本书应该是个童话故事,但它不是,而是一本地地道道的耐人寻味的书。

圣·埃克苏佩里是一名法国飞行员,在一次飞行出现故障迫降时,他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在这次意外中,他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把这次的奇迹用想象中的人物神话般的讲述给人们听,于是他尝试着脱离我们这一星球,在经过多次失败、多次创伤之后,终于在地中海,他完成了自己的这一愿望。()

假如我们用平庸的只言片语,假如我们满足于通过这些话语来寻找他身上的一种高贵,那么我们就会产生种种误解和错误,甚至制造一些津津乐道之事。比如认为贝多芬成为音乐家比贝多芬降生更为容易,圣。埃克苏佩里这样写道:考虑到任何东西都不能和人的生命相交换,很显然寻找生命的意义是很困难的。

圣·埃克苏佩里在大地与星空中度过44载之后,神秘的消失于大海之中,他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思想、他的心灵、他的《小王子》永远于世。这是一部写给大人们的童话,所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就像喜欢自己的一个朋友,甜甜的、淡淡的,带有一丝哀怨。这本书的结局让我忍不住红了眼眶,可是如同他们的约定五亿个小星星就像小铃铛载着思念在天空中微笑,曾经有过的回忆依旧存在。所以,当夜晚仰望星空的时候,只有你只有你能够拥有会笑的星星。

3、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一)

《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生在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有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面百无聊赖地消磨时间。于此同时,他的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有些人赞扬此书,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少年在阅读此书后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但也有很多人严厉批评此书。

我认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满口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早恋,但这些都是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为了揭示霍尔顿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最打动我的是:他对妹妹的那一份关爱,无时不刻不想着妹妹。

霍尔顿所生活的世界,全是“虚伪”、“性”这些字眼,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而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中,与霍尔顿生活的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做对比,能开阔视野,增加见识。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世界是两面的,一面是美好纯洁,另一面是虚伪肮脏,只要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就能生存下来,无论你所处环境是丑是美,这个世界,“适者生存”!

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二)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4、一本好书读后感

一本好书读后感(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我喜欢它的理由很多,其中一个是因为,里面的好词好句多得让你目不暇接,有不少词句可以引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让老师们赞不绝口,让同学们刮目相看;并且在扩词、造句中可以少花不少精力。

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另一个更主要原因是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他是一个永远不知疲倦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了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当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的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将荒岛打造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家园。

如果我们在学习上,生活中也有他这样的精神,那么我们一定能克服很多困难,取得更好的成绩。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都去看看这本《鲁滨逊漂流记》吧!

一本好书读后感(二)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一本好书读后感(三)

我看了很多好书,那些好书很难符合我的胃口。而我最近看的一本《秘密花园》却让我喜爱不已。

这本书主要记叙了一直生活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玛丽从小缺少父母关爱,十分倔强,蛮横霸道。在一场霍乱中失去父母,只好投奔姑父克拉文先生。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是个奇怪的地方。一百间上锁的房间、夜里的号哭声、十年被封闭的花园……玛丽要去探索这其中的奥秘。玛丽发现一百间房间并不是全部锁上;哭声来自克拉文先生的独生子柯林,那个歇斯底里,认为自己快要死的男孩;最后找到了花园的钥匙,进入了花园。乡村男孩狄肯成为了玛丽和柯林的朋友,他们在秘密花园里玩耍嬉戏;和狄肯的动物玩耍;柯()林学着走路,并且信心十足。最后一切都变了,大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本书时而令人惊心动魄,时而让人感动无比。故事情节一波三折,一环套一环,让人越看越想看。柯林学会走路让人难以置信,而他们玩耍时发出的声音太大让花匠发现时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这本书让孩子们看了会感觉到动植物界无穷的乐趣;大人们看了会回想起自己童年的乐趣。

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希望你也能看看这本令人受益匪浅的《秘密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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