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贾平凹读后感_贾平凹带灯读后感

1、秦腔贾平凹读后感

秦腔贾平凹读后感(一)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

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

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

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贾平凹读后感(二)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秦腔贾平凹读后感(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2、贾平凹带灯读后感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一)

《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找不到第二个人。它深入到了农民心灵的深处,其信息量之丰富,人性之诡异莫测,映现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活之盘根错节,以及家庭伦理和乡土伦理之变迁百态,均堪称丰博。严格地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自觉地放弃了宏大叙事的架构,潜心于“细节化”展示历史生活的方式,他的视角总是喜欢从一粒沙、一滴水、一个针孔眼儿来看这个大千世界;总是从民间最底层的芥豆之微写起,从最细微、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落发现对我们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这近似于蝴蝶效应。他在陕南的某条山谷中的小镇上扇动翅膀,辐射波却涟漪般推向四面八方。这是贾平凹的特点。《带灯》同样没有离开这个特点。

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有些文章认为《带灯》写得过于混沌,其实贾平凹的特点就是混沌,换个角度看,也是一种丰富。也有人说他写得很不尖锐,其实他的尖锐是隐蔽的,所谓“纯棉裹铁”,锥子藏在布里,并不大声疾呼,触及的问题却是深刻的。王后生牵头带领村人告状,其实这个状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影响到某些人的政绩,然而在某种暗示下,他遭到整个镇政府干事们的推搡、殴打,并发展到严刑拷打,场面惨烈。可是这个镇的书记又好像有一种颇为开明的姿态,说什么我不能保证民主,但我要维持稳定;还说我不能保证法治,我要做到清明。其逻辑是混乱的。这就是中国底层某一角的幽暗状。对告状的农民像踢一个小石子一样把他踢开了,能说不尖锐吗?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常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我的理想,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日记,就是好散文,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二)

学期末,忙完监考、阅卷、录入成绩、提交文档诸般事宜,总算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完整时间。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既占用着他人的时间,也被别人占用着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的共享也是社会性的一方面吧。

12月导师来津,闲聊中他说起贾平凹先生年底又有新作问世,名为《带灯》,也就留意起来。在网上看到这部长篇于1月15日发行,算着日子在网上购买,下午发出订单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手里开始阅读了!贾老师属龙,创作常求变幻,每部长篇的叙事与描述总求变化:《秦腔》如崖面石刻,文中人物各有其位,蔚为壮观;《高兴》则笔墨集中,()关注百花园中一株孤芳自赏的草本植物的每日成长;到了《古炉》混沌之中又以狗尿苔,一个十三四岁、柔弱而满是幻想的孩子的视角来串起古炉村的点点滴滴;在新作《带灯》中,贾平凹先生观足球赛受到启发,在小说叙事中注重细节而有意识弱化情节,通过主人公带灯——一位乡镇综治办女干事所经历的七零八碎的农村琐事和农民与农民、与政府的纷争以及带灯对走出乡镇的名人元天亮的单相思来推动叙述,作者还特意为每篇故事加上了标题,降低了读者阅读长篇的枯燥感。

《带灯》承袭贾平凹先生一贯的平民立场,一如既往地扎根农村生活,以当下发生在陕南农村的点滴来映射中国当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具有一定前瞻性与强烈人文关怀。正如贾平凹先生在后记中所言:当下文学危机归根到底是社会危机。而中国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繁荣之下,仍潜伏着危机:《带灯》描写的时下农村生活与基层管理就是很好的展现。小说的高潮当在后半部分所发生的薛、元两家因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场景与《古炉》中文革时期的武斗颇为相似,只是前者出于经济利益,后者因为政治立场。毛主席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社会历经巨大变革的年代,农村就是广袤无垠的荒原,处理不当,会引起燎原大火吧。从这一角度看,贾平凹老师仍赋予新作忧患意识,但不同于《古炉》中将说书人所宣讲的孔孟之道以安抚民心、唤醒民性的出路寻求,《带灯》并未刻意寻求农村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是客观叙述与呈现。同时,新作中对个人命运的关注和思索也令人印象深刻:女主人公的名字叫莹,后改名为带灯,佛语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但个人力量与社会趋势和群体利益相比,不正是流萤之光与日月之明吗?这或许就是为何作者在新作封面上写道:“一只在暗夜里自我燃烧的小虫,一次螳臂当车的抗争,一颗在浊世索求光明的灵魂”来对小说加以概括吧!

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就是这样的作品。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三)

文/齐云轲

读着贾平凹先生今年新出的小说《带灯》,我走进了那个秦岭深处的风光秀丽而又贫困的村镇——樱镇。伴随着主人公带灯走进了那个镇政府大院,窥见了当前乡镇干部内心的隐秘,她的喜怒哀乐是那么的真实可感,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她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还有她的隐痛。她的痛苦是深厉的:或许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这比喻多么的贴切与恰当啊!一心向上,把工作干好,可努力却未必有回报,天道也未必酬勤,换来的只有苦楚的泪水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然滑落。直至最后成了乡民械斗的替罪羊,她努力的抗争归于失败,那颗在浊世间索求光明的灵魂失落了,一个聪秀能干善良灵巧的青年干部被折磨成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带灯,本名萤,得知萤火虫生于腐草时,则坚决改了名字。而事实上带灯不过是萤火虫的一个别称罢了。作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她所面对的大多是乡村里的一些难缠的人和事。她同情农民,想着法子维护他们的利益,却又不得不执行领导的命令,极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领导的仕途升迁保驾护航。为了安抚上访者绞尽脑汁,一听说有上访者到县里了,就不顾一切去阻拦,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可矛盾又往往不易化解,尽管矛盾的成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处处为百姓着想,百姓却未必领情,甚至恩将仇报;处处为领导排忧解难,却无法让领导高兴。工作的苦烦,生活的无奈,情感的挫败,将她狠力地折磨。与元天亮的通信,成了她抚慰心伤的一缕春风。尽管几乎得不到回信,可她还是一直写,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暂时摆脱现实中的杂乱沉闷,寻到了避风的港湾。她对元天亮的单相思,如清水般纯洁,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恋,不沾染一丝儿的尘灰。

小说中反映出的社会问题颇值得我们深思。马副镇长为了补身子吃胎儿肉,见难以升迁,就破罐子破摔。见好处就上,有事就躲。书记、镇长不在,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摆大领导的谱。书记为了仕途,竟然找理由瞒报洪水淹死的人数,而且说得冠冕堂皇,脸不红心不跳,对于不同意见的人大力弹压,出事了就把责任推给替罪羊。有的乡镇干部为了打压上访人员竟然私设公堂,刑讯逼供,领导知道后不但不怪罪,反而夸奖。把上访人员当病人送医院,领导来视察,怕人拦道告状,就把那些可能捣乱的人安个罪名抓进派出所。官商结合办工厂,不顾长远利益,纵容地痞流氓为非作歹。为了政绩树立假模范。在矿区打工的农民遇难后,赔偿金难以落实,乡镇干部对此无作为。村干部作威作福,称群众为刁民,修路时为了敛财不顾质量,结果修好的路一场大雨就冲得稀巴烂……如果说作者2002年出的小说《病相报告》,是解放前到改革开放时期社会病相的报告的话,那么,本书又何尝不是当前社会的病相报告呢?

带灯,就是一只萤火虫,牺牲了自己暖亮着乡村,默默无闻的贡献着,期待着,抗争着,也痛苦着。她是当前有良知、有责任感却又面对着重重压力终难有所作为的基层干部的典型代表。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写作上的一大突破与自我超越,也为繁荣中国当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3、《秦腔》读后感

《秦腔》读后感(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三)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4、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一)

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二)

贾平凹对于《秦腔》曾写道:“我的故乡是棣花街,我的故事是清风街,棣花街是月,清风街是水中月,棣花街是花,清风街是镜里花。但水中的月镜里的花依然是那些生老病离死,吃喝拉撒睡,这种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农村人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进入,城里人能进入吗?”我在读《秦腔》的过程中却又找到了在读《平凡的世界》时那种感动和震撼,被作者所描绘的淋漓尽致的农村生活所感动,为农民生活的艰辛,为他们自强不息的拼劲,我看到了在时代潮流面前不断拼搏抑或挣扎着改变自己现状的广大农民,让我这个来自农村的孩子仿佛在听祖辈讲述他们的历史。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秦腔》是以第一人称“我”疯子引生的口吻写的,写了自己目睹的发生在清风街的诸多变化,及农民间(村干与群众,父母与子女,村民之间)的关系,当地的习俗等等。这部小说主要通过清风街两代领导集体:以夏天义为首的上一届领导和以夏君亭为首的在任班子的矛盾,冲突,鲜明的表现了农村在近一二十年间的政策,变化,农民的转变及固有的一些农民意识。夏天义在清风街是一个人物,正如文章所说:“夏天义一辈子都是共产党的一杆枪,指到哪儿就打到哪儿。土改时他拿着丈尺分地,公社化他又砸着界石收地,“四清”中他没有倒,“文革”里眼看着不行了不行了却到底他又没了事。国家一改革,还是他再给村民分地,办砖瓦窑,示范种苹果。夏天义简直成了清风街的毛泽东了,他想干啥就要干啥,他干了啥也就成啥”然而就是他太有能耐了,太自信了,竟然组织村民去挡修国道,还与县长发生顶撞,结果被处分,自己心里不服,所以就从此下马。他不顾一切去挡修国道却正是因为修国道就毁了四十亩耕地和十多亩苹果林,他心疼啊,对农民来说,土地就命根子。他卸任了,但不论他到哪,所有的人都一个一个的“老主任”叫着,都对他无不恭敬,可以看出他在任的这些年仍是非常有威信的。夏天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民形象。视地如命,认为农民就该以种地为生,享受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对那些任田地荒芜而外出打工的人非常不理解,所以有了他的“执意要种打工在外荒芜了土地令他心疼的俊德家的地之事,哪怕要帮人家缴纳土地税,要供给他粮食,所有的人都不理解,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看到良田荒芜,他心疼地;所以有了他的死活不同意君亭建农贸市场的提议,即使他已不在任上,即使君亭是他亲侄子,他也要出面告他,他也要想方设法阻止此事,就因为建农贸市场又要毁掉好多果林,田地,这不是动他的命根子吗;所以有了他的持之以恒,排除一切艰难险阻的淤地之事,为的是能给耕地不断减少的清风街多淤出几亩良田,七里沟成了他的梦,成了他的一切。

君亭作为新一届的决策者,可以说他也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但他是不同于夏天义的新农民,有着相对开放思想的新领导。所以有了叔侄俩的诸多冲突,矛盾。他力排众议要建农贸市场,想依靠312国道的优势来卖当地的土特产,增加农民的收入;而夏天义坚决反对占用土地的这种行为。君亭想用七里沟换鱼塘,因为鱼塘可能带来更大的收益,但动地就是动了夏天义的命根子。所以叔侄俩冲突不断,以至于互相避开。君亭体现了改革中的农民领导者形象:有抱负,有目标,想带领农民通过土地外的其他手段积极致富,所以他积极倡导建市场,支持建酒楼……;有魄力,有头脑,敢想敢做,比如建市场,换鱼塘,自己认定的事就会积极去做,善于拉拢利用为自己所需之人;有股狠劲,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正是这样才镇住好多人,让他的工作可以进行的下去,所以他们清风街在天旱的时候从水库“借“来了水,所以与他不同心的秦安被整了下去,所以出了名的恶棍三踅可以为他所用,上善和金莲才和他同心……他是农民,可作为农民,他认为,依靠土地,农民几时才能摆脱贫困,所以他积极寻求土地外的致富方法,想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

农民善良和勤劳。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却是最落后的地方,农民是最贫困的人群。所以在文章里出现了:因为穷,喝农药的狗剩的悲剧;生病没钱住院,只能贴膏药贴成傻子的秦安的悲剧;因穷抢劫偷盗而惹出人命的;外出打工,意外丧生,被人草草了事的诸多人的悲剧……为改变现状,所以才有了大批的人到城里务工,城里的生活为人们所羡慕,走出农村的“夏风类人”被人所仰视……从小在农村长大,目睹和经历了了诸多诸多,所以看《秦腔》觉得是那么的熟悉,仿佛又回到了自己所在的那个乡村:多年前,收获后,用平板车拉着粮食去交提留,还有诸多农业税让农民苦不堪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土地,出外打工去了,土地有的荒了,有的被征用了,良田越来越少;在家务农的,继续过着为柴米油盐烦恼的日子,书里所说的婆媳纠纷更是屡见不鲜,养儿多的,儿媳们为谁养父母而吵,养儿少的,父母把孩子培养成城里人的,父母到死可能连孩子面都见不到。这都是有一定的原因的。而这些让人心寒,让人难过。

所以读完此书,心情并不是很好。我们从夏风身上看到了作者的影子。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城里人,他细致入微,淋漓尽致的反映了农村的一切。正像作品里的一些描写,我们觉得描写的太没美感了,太直白了,语言有点露骨,有点粗俗。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三)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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