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藩:你为甚麽去南方?

1、陈之藩:你为甚麽去南方?

陈之藩:你为甚麽去南方?

「我为甚麽不去?」

於是我像一朵云似的,飘到南方来。

佛格奈的小说给我一个模糊的印象:南方好像是没落了的世家。总是几根顶天的大柱,白色的楼,蓝色的池塘,绿色的林丛,与主人褪色的梦。

我在路上看到一些这样的宅第,并看不出没落的样子,南方人的面型也似乎安祥而宁静的多,但也看不出究竟有甚麽梦。

於是,像一朵云似的,我飘到密西西比河的曼城,飘到绿色如海的小的大学来。

校园的四围是油绿的大树,校园的中央是澄明的小池,池旁有一圣母的白色石雕,池里有个圣母的倒影。穿黑衫的修士们在草坪上静静的飘动,天上的白云在池中静静的悠游。

这是个学校呢?还是寺院?我正在一边问自己时,已经坐在校长的面前了。

我面前是一个红红的面庞,挂着寂寞的微笑;是一袭黑黑的衫影,挂着寂寞的白领。我在路上时即想出了第一个问他的问题,怎麽知道我,聘我来教书;他已先我而说了。

「去年在此是一位起杜博士,我们很喜欢他。他走了。所以请你来。」「他不喜欢此地吗?」「他也喜欢此地,但他走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寂寞。」校长低下了头。

「寂寞!」我心里想:「好像这个世界上还有地方不寂寞呢!」校长已为我找好了房子,一位修士陪看我走了十分钟路,走到另一片绿丛,有一石头垒起的小楼,猛看去,像一白色的船在绿海蓝天之间缓缓前行。

一位老太太静静的开了门,带我们走到我的住室。

我没有办法不喜欢这样安静,柔和,洁净的房子。我安顿下来。我的房子很像一个花坞,因为墙纸是浅浅的花朵,而窗外却是油绿的树叶,在白天,偶尔有阳光经叶隙穿入,是金色的。在夜晚,偶尔有月光经叶隙泄入,是银色的。使人感觉如在林下小憩,时而闻到扑鼻的花香。至於那白色的窗纱,被风吹拂时,更像穿林的薄雾了。

我爱这个小屋。

搬进的当晚,我已经知道了老太太的三代。第二天她又为我温习一次。在一阵苍凉的笑声後,我总是听到她不改一字的这样说。

「我大女儿嫁给第一银行的总裁,我二女儿嫁给皮货公司的总理,我缺少第三个女儿,不然,我一定有个女婿是美国的总统了。

「我的丈夫是曼城有名的医生,五年前他死了。我不想卖我这四十年的房子。等我去了以後,给我儿子,把他的诊所搬到这个房里来。这见不是很像个疗养院吗?

「我不论你当什麽教授,我也称呼你孩子,我是老祖母了。你祖母有我大吗?我已七十八岁了。」每天我回来,她向我背一遍身世。但半月来,我既未见过她的女儿,更未见过她的儿子,只是礼拜天,似乎有一个小孙来接她去教堂。

每天早晨,我只听到她在厨房的弄盆碗声,每天下午我回来,她总是在她屋里,大嚷一阵。

「我的孩子,桌上有你三封信,三封啊!」

我一边拆信,一边上楼,一边心酸。我每天可以接到一信,而我们的房东老太太正像每个老年人一样,在每一年盼望着有一天儿子的圣诞卡片可以和雪花一起飞到房里来。一年只这麽一次。而有时万片馆毛似的雪花,却竟连一个硬些的卡片也没有。

这样大的一所房子,楼下是钢琴、电视、吊灯、壁炉、雕花的大收音机,厚绒的沙发,沉重的桌椅,点缀得典雅而大方,每件东西全在诉说它们的过去的光荣,与而今的萧瑟。而楼上,这六七间大房,出出进进的却只有两个生物,老太太与我。

夜很深了,老太太还有时敲敲我的门:「孩子,夜里凉,不要冻着。」我有时也去敲敲她的门,道声晚安,我并不怕她寂寞,我实在怕她死在屋里,而无人知。

如此老太太每天回忆一遍她的过去,我复习一遍她的过去。

其实这个房子与它主人的昔日,不必由老太太每天诉说的。由房内的每件事物,都可以看出一个故事来。

多少年前,一定是一年轻的医生,带着一美丽的爱人,风尘仆仆的看过很多地方,忽然发现,这绿色的山坡,碧色的丛林,幽美诱人。

於是,买地、雇工、砍树、奠基,把他们梦寐了多年的云朵里的小屋,在褐色的地球上建立起来。

这片丛林,自是不再寂寞了。以後除了春天的鸟声与秋天的蝉声,还有女人的语声与孩子的笑声;除了绿色的叶子,还有花色的衣裳了。

红木的大床,可以说明这对情侣的爱与眠;灰色的壁炉,可以说明他们的谈与笑;钢琴是女儿上学时才抬进来的;灯笼是给儿子过生日才买来的;为庆祝他们的银婚,开了个特别大的晚会,也同时抬来这厚绒的沙发;为庆祝他们的金婚,人家送来这巨幅的油画,挂在墙上;为庆祝他们的钻婚,才点缀上这雕花盒的老收音机。

以後女儿像蝴蝶一样的飞去了。儿子又像小兔似的跑走了。燕子来了去了,叶子绿了红了。时光带走了逝者如斯的河水,也带走了沉蚒不起的丈夫。

在镜光中,她很清楚的看到如雾的金发,渐渐变成银色的了。如苹果似的面庞,渐渐变成不敢一视了。从楼梯上跑下来的孩子,是叫妈咪,从门外走来的孩子叫起祖母来了。而逐渐,孩子的语声也消失了。

这是最幸福的人的一生,然而我却从她每条苍老的笑纹里看出人类整个的历史,地球上整个的故事来。

这个故事只能告诉我们无边的寂寞。人们似乎赢得了一切,又似乎又一无所有。草丛间的幼虫不断的涌到,废墟上的花朵不断的浮现,楼上孩子的哭声,一个跟着一个的到来,然而征不服这永世的寂寞。

人生中,即使是最得意的人们,有过英雄的此时,有过成功的殊荣,有过酒的醇香,有过色的甘美,而全像瞬时的烛光,摇曳在子夜的西风中,最终埋没在无垠的黑暗里。

一位哲人说的好,人类的声音是死板的铃声,而人间的面孔是画廊的肖像。每一个人,无例外的,在铃声中飘来,又在画廊中飘去。

我看不出有谁比这位老太太再幸福,但我也看不出还有谁比这位老太太再寂寞。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戏台,同样的演员,同样的观众,人类的滑稽戏在不惮其烦的一演再演。且听:

「你永远爱我吗?」男的问。

「永远。」女的答。

但请问甚麽叫永远?

不仅戏中充满了这些不具意义的句子,而且有些不知所云的句子,用黑字印在白纸上。

东方的纸上说:古有三不朽。

西方的纸上说:不朽的杰作。

但请问,什麽是不朽?

永远不朽的,只有风声、水声,与无涯的寂寞而已。

「你不要着了凉。」老太太又敲我门了。

「谢谢你,我()还没有睡,今夜我想多看些书。」我翻开吴尔夫的《无家可回》,翻书页的声音,在这样静夜,清脆得像一颗石子投入湖中。

——民国四十六年十月一日於曼城

2、陈之藩:失根的兰花

陈之藩:失根的兰花

顾先生一家约我去费城郊区一个小的大学里看花。汽车走了一个钟头的样子,到了校园。校园美得像首诗,也像幅画。依山起伏,古树成荫,绿藤爬满了一幢一幢的小楼,绿草爬满了一片一片的坡地,除了鸟语,没有声音。像一个梦,一个安静的梦。

花圃有两片,一片是白色的牡丹,一片是白色的雪球;在如海的树丛里,还有闪烁着如星光的丁香,这些花全是从中国来的罢。

由於这些花,我自然而然的想起北平公园里的花花朵朵,与这些简直没有两样;然而,我怎样也不能把童年时的情感再回忆起来。不知为什麽,我总觉得这些花不该出现在这里。它们的背景应该是来今雨轩,应该是谐趣园,应该是宫殿阶台,或亭阁栅栏。因为背景变了,花的颜色也褪了,人的感情也落了。泪,不知为什麽流下来。

十几岁,就在外面飘流,泪从来也未这样不知不觉的流过。在异乡见过与家乡完全相异的事物,也见过完全相同的事物。同也好,不同也好,我从未因异乡事物而想到过家。到渭水滨,那水,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我只感到新奇,并不感觉陌生。到咸阳城,那城,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我只感觉它古老,并不感觉伤感。我曾在秦岭中拣过与香山上同样红的枫叶;我也曾在蜀中看到与太庙中同样老的古松,我并未因而想起过家。虽然那些时候,我穷苦得像个乞丐,但胸中却总是有嚼菜根用以自励的精神。我曾骄傲的说过自己:「我,到处可以为家。」然而,自至美国,情感突然变了。在夜里的梦中,常常是家里的小屋在风雨中坍塌了,或是母亲的头发一根一根的白了。在白天的生活中,常常是不爱看与故乡不同的东西,而又不敢看与故乡相同的东西。我这时才恍然悟到,我所谓的到处可以为家,是因为蚕未离开那片桑叶,等到离开国土一步,即到处均不可以为家了。

美国有本很着名的小说,里面穿插着一个中国人。这个中国人是生在美国的,然而长大之後,他却留着辫子,说不通的英语,其实他英语说得非常好。有一次,一不小心,将英文很流利的说出来,美国人自然因此知道他是生在美国的,问他,为什麽偏要装成中国人呢?

他说:「我曾经剪过辫子,穿起西装,说着流利的英语;然而,我依然不能与你们混合,你们拿另一种眼光看我,我感觉苦痛……」花搬到美国来,我们看着不顺眼;人搬到美国来,也是同样不安心。这时候才忆起,家乡土地之芬芳,与故土花草的艳丽。我曾记得,八岁时肩起小镰刀跟着叔父下地去割金黄的麦穗,而今这童年的彩色版画,成了我一生中不朽的绘图。

在沁凉如水的夏夜中,有牛郎织女的故事,才显得星光晶亮;在群山万壑中,有竹篱茅舍,才显得诗意盎然。在晨曦的原野中,有拙重的老牛,才显得纯朴可爱。

祖国的山河,不仅是花木,还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可吟可咏的诗歌,是儿童的喧譁笑语与祖宗的静肃墓庐,把它点缀美丽了。

古人说:人生如萍,在水上乱流。那是因为古人未出国门,没有感觉离国之苦,萍总还有水流可藉;以我看,人生如絮,飘零在此万紫千红的春天。

宋朝画家思肖,画兰(),连根带叶,均飘於空中。人问其故,他说:「国土沦亡,根着何处?」国,就是土,没有国的人,是没有根的草,不待风雨折磨,即形枯萎了。

我十几岁,即无家可归,并未觉其苦,十几年後,祖国已破,却深觉出个中滋味了。不是有说,「头可断,血可流,身不可辱吗?」我觉得应该是,「身可辱,家可破,国不可亡。」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五日於费城

3、海子:南方

海子:南方

我81岁那年,得到了一幅故乡的地图。上面绘有断断续续的曲线,指向天空和大地,又似乎形成一个圆圈。其中的河流埋有烂木板、尸体和大鱼。我住在京城的郊外,一个人寂寞地做着活儿,手工活儿,为别人缝些布景和道具。我在房子中间也得把衣领竖起,遮蔽我畏寒的身体。那好像是一个冬天,雪花将飘未飘的时候,一辆黑色的木轮车把我拉往南方。我最早到达的地方有一大片林子。在那里,赶车人把我放在丛树中间的一块花石头上,在我的脚下摆了好些野花。他们把我的衣服撕成旗帜的模样,随风摆动。他们便走了。开始的时候,我不能把这理解为吉兆。直到有一颗星星落在我的头顶上,事情才算有了眉目。我的头顶上火星四溅,把我的衣裳和那张故乡曲折的地图烧成灰烬,似乎连我的骨头也起了大火。就在这时,我睁开了眼睛,肉体新鲜而痛苦,而对面的粗树上奇迹般的拴了一匹马。它正是我年轻力壮时在另一片林子里丢失的。这,我一眼就能看出事情非同小可。为了壮胆,我用手自己握住,做出饮酒的姿式。这匹马被拴在树上,打着响鼻。我牵着它走向水边,准备洗洗身子,忽然发现水面上映出一位三十多岁的汉子,气得我当场往水里扔了块石头。就这样,北方从我的手掌上流失干净。等一路打马,骑回故乡的小城,我发现故乡的小雨下我已经长成二十岁的身躯,又注入了情爱。我奔向那条熟()悉的小巷。和几十年前一样:外面下着雨,里面亮着灯。我像几十年前一样攀上窗户,进屋时发现我当年留下的信件还没有拆开。突然,隔壁的房间里传来她吃吃的笑声。我惊呆了,只好跳下窗户,飞身上马,奔向山坡。远远望见了我家的几间屋子,在村头立着。我跃下马,滚入灰尘,在门前的月下跌一跤,膝盖流着血。醒来时已经用红布包好。母亲坐在门前纺线,仿佛做着一个古老的手势。我走向她,身躯越来越小。我长到3岁,抬头望门。马儿早已不见。

4、陈之藩:谢天

陈之藩:谢天

常到外国朋友家吃饭。当蜡烛燃起,菜肴布好,客主就位,总是主人家的小男孩或小女孩举起小手,低头感谢上天的赐予,并欢迎客人的到来。

我刚一到美时,常闹得尴尬。因为在国内养成的习惯,还没有坐好,就开动了。

以後凡到朋友家吃饭时,总是先嘱咐自己,今天不要忘了,可别太快开动啊!几年来,我已变得很习惯了。但我一直认为只是一种不同的风俗仪式,在我这方面看来,忘或不忘,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前年有一次,我又是到一家去吃饭。而这次却是由主人家的祖母谢饭。她雪白的头发,颤抖的声音,在摇曳的烛光下,使我想起儿时的祖母。那天晚上,我忽然觉得我平静如水的情感翻起滔天巨浪来。

在小时候,每当冬夜,我们一大家人围域个大圆桌吃饭。我总是坐在祖母身旁,祖母总是摸着我的头说;「老天爷赏我们家饱饭吃,记住,饭碗里一粒米都不许剩,要是糟蹋粮食,老天爷就不给咱们饭了。」刚上小学的我,正念打倒偶像,破除迷信,我的学校就是从前的关帝庙,我的书桌就是供桌。我曾给周仓画上眼镜,给关平戴上胡子,祖母的话,老天爷也者,我觉得是既多余,又落伍的。

不过,我却很尊敬我的祖父母,因为这饭确实是他们挣的,这家确实是他们立的。

我感谢面前的祖父母,不必感谢渺茫的老天爷。

这种想法并未因年纪长大而有任何改变。多少年,就在这种哲学中过去了。

我在这个外国家庭晚饭後,由於这位外国老太太,我想起我的儿时;由於我的儿时,我想起一串很奇怪的现象。

祖父每年在「风里雨里的咬牙」,祖母每年在「茶里饭里的自苦」,他们明明知道要滴下眉毛上的汗珠,才能捡起田中的麦穗,而为什麽要谢天?我明明是个小孩子,混吃混玩,而我为什麽却不感谢老天爷?

这种奇怪的心理状态,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谜。

一直到前年,我在普林斯顿,浏览爱因斯坦的《我所看见的世界》,得到了新的领悟。

这是一本非科学性的文集,专载些爱因斯坦在纪念会上啦、在欢迎会上啦、在朋友的葬礼中,他所发表的谈话。

我在读这本书时忽然发现爱因斯坦想尽量给听众一个印象:即他的贡献不是源於甲,就是由於乙,而与爱因斯坦本人不太相干似的。

就连那篇亘古以来崭新独创的狭义相对论,并无参考可引,却在最後天外飞来一笔,「感谢同事朋友贝索的时相讨论。」其他的文章,比如奋斗苦思了十几年的广义相对论,数学部分推给了昔年好友的合作;这种谦抑,这种不居功,科学史中是少见的。

我就想,如此大功而竟不居,为什麽?像爱因斯坦之於相对论,像我祖母之於我家。

几年来自己的奔波,作了一些研究,写了几篇学术文章,真正做了一些小贡献以後,才有了一种新的觉悟:即是无论什麽事,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

因为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就感谢天罢。无论什麽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即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还要等候机会的到来。越是真正做过一点事,越是感觉自己的贡献之渺小。

於是,创业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上天,而败家的人却无时不想到自己。

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这是我们中国的一个最完美的人格所构成的一个最完美的故事。介之推为什麽不言禄,因为他觉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是君子所不屑为,也是君子所不应为的。

爱因斯坦刚到普林斯顿时,主任与他商量报酬问题,他说五千。主任说:「给你五千,如何给一个大学毕业生呢?还是算一万五千元罢!」这不是外国的介之推吗?

为什麽介之推与爱因斯坦专干这类傻事?立过大功,而不居功若此。他们知道作事与立功,得之於众人合作者多,得之於自己逞能者少。於是很自然的产生一种感谢众人、感谢上天的感觉。

我们回头想一想,五六十年来的中国比我七八岁时的思想能强几何!史家如果写这五六十年来的我国历史时,一定命名为狂妄而幼稚,无法与无天的时代。

无论哪一行、哪一界,多是自吹自擂,自欺自骗。日子长了,连自己也信以为真了,而大祸至矣。

因为没有做任何真正的事,没有建任何真正的功,自然而然不会有谢天的感觉。

哲学家们知()道这个症候最为可怕,所以造出许多知好知歹的人物与故事来。

有一个人问一位文学家,我记得是雨果罢,「如果世界上的书全需要烧掉,而只许留一本,应留什麽?」雨果毫不犹豫的说:「只留〈约伯记〉。」约伯是《圣经》里面的介之推,富亦谢天,贫亦谢天,病亦谢天,苦亦谢天。

我们的思想界尚在混沌幼稚时期,需要约伯的精神,需要介之推的觉悟。这个觉悟即是:一粥一饭,半丝半缕,都是多少年、多少人的血汗结晶。感谢之情,无由表达,还是谢天罢。

一九六一年除夕於曼城

本文摘录自《在春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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