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权利的名言
关于权利的名言
1、在政治上力量即权利。——蒙森
2、在获得成功之前,每个人都有自负的权利。——迪斯雷利
3、因为不为全体人类所共有的权利决不是什么权利。——西塞罗
4、以权利合者,权利尽而交疏。——司马迁
5、以法律保障人民权利,以法治范围全国。——黎元洪
6、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卡多索
7、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耶林
8、人人有权,其国必兴;人人无权,其国必废;此量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迩无殊。——清·何启·胡礼垣
9、人民始终不懈的追求在法律面前的平行权利。——佚名
10、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
11、权利,就它的本性而言,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马克思
12、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捍卫的权利。——韩寒
13、切莫把争取来的特权当作天然的权利。——英国
14、平行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马克思
15、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洛克
16、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17、掘井人应该仍权从井中取水用。——莫桑比克
18、贵族重权利,百姓重礼仪。——阿·奥斯汀
19、成功自是人权贵,创业终由道力强。——清·梁启超
20、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收取蜂蜜的。——土耳其
2、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一)
上大学后一直想读一本关于法律的文章,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哪一篇比较好。后来询问学法律的朋友,其中一写为我推荐了《为权利而斗争》这篇文章。于是就读了一番,读后感慨颇多而且有了新的体会。
“有奇书读胜观花”,信然。这篇文章不仅思想的形式优美,而且收录了《为权利而斗争》、《契约的死亡》、《契约的再生》、《私法中的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六篇名着。经典的力量是历久弥新的,而融众多经典于一炉,其浓墨重彩、酣畅淋漓便真的是“浓得化不开”了。不由的赞叹我那个朋友的水平。因为这篇文章没有像我想象中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相反的大师的字字珠玑、精深论理、澎湃激情和严密逻辑让我折服。总而言之这篇文章潜词造句的精美,使人心旷神怡,未有研读之苦;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又使人如醒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
老实说在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本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象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象是缺乏血肉的骨架。而诚如耶林所言,在经理了一件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沉甸甸的六个字。
举个简单的例子,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说是一个人为了2元钱的地铁车票纠纷,历时两年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了4院钱的双倍罚款。当时只是觉得这人就是有病。但是在看完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我则明白了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我真正体会了耶林要将“不得姑息不法”放在“不得为不法”之前的原因,对比他们,联系人们普遍对恶势力的妥协、对腐败的“情有可原”、无法愤怒,我不能不感叹我国国民性软弱、息事宁人的一面,也希望能出现更多的像他那样倔强地坚持原则、要讨个说法的人。只是,有时棉队那固执得不可理喻的当事人,我又要怀疑是否要给“为权利而斗争”划一个界限,起码符合现行的合理的法的规定,适可为止,以免徒劳无功。因为有时,对权利的适当放弃,或许能带来更好的后果。
人们对《为权利而斗争》的赞赏似乎只停留在“为权利而斗争”这一命题的提出,对于法感情和执法者的论述上,而未涉及耶林对德国当时法律缺陷的批评。而在我看来,这恰是让我受益最大的部分。如果说前面耶林是在替权利人在较低层次上向权利侵害人开火,那在本书第六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比如说,在证据上将非法等同于未经同意。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非法录制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用。这里就将“非法”与“未经同意”划了等号,认为只要未经同意就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是非法的?除去少数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债权的存在而未经同意录音录像,既不会违法,又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何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如果在过去,法律出于对债务人这一弱者保护的考虑,将法律的天平想其倾斜,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在信用危机的现代中国社会里,究竟是债权人处于优势,还是债务人处于优势?从“借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的俗语中看得一清二楚:如今的杨白劳已翻身做了主人,黄世仁则在借出钱后成了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在债权处于优越地位的今天,如何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就成为立法的重点,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规定即是明证。而诉讼法却坚持“非法=未经同意”的立法,这无意是不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的。如果严格债权人借出钱时未打借条,又不能在事后以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证明,得不到法院的保护,那确实是债权人的灾难,债务人的幸运了。这样的规定,是对债务人的滥施宽容,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公然漠视,会使债务人丧失对法律的信心,转而自力救济,由此导致犯罪。笔者就曾听说过有个债权人因私自的录音不被法院采信,追债不成,遂怒而雇佣黑社会的人绑架债务人,逼其写下欠条,因此锒铛入狱的案例。这里就不能只怪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了吧,法律本身似也应检讨一下是否对债务人过于偏袒,而对债权人过分苛刻了?另外,有学者指出,该等式也是违背国际惯例的,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误解。该规则通常只适用于刑事审判,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在西方,只要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取来的证据哪怕是具有非法因素也可以用。民诉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不承认公民私自的录音录像是证据,就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举证资源,当事人保全证据的权利缩小了,很多事实就无法证明,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又如,我国民诉法对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较少研究,而实践中这是经常要运用的,民诉中的见解证据运用规则的要求应该不象刑诉中要求的那样严格,不需要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证据链,但要证明到何种程度?优势证据规则到底应如何运用?不无疑问。这恰恰证明了民诉法研究中理论对司法实践指导作用的缺失,是不应有的现象。另外,为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民诉对间接反证的运用、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以及财产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行使程序等,都还有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必要。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二)
这两天在家里读冯 耶林 的着作《为权利而斗争》,联系身边之事感触颇深。 很惭愧,自己在渡过了在法学院的第一个学期之后才刚刚看完这本法律启蒙书。 这本书的确值得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被广泛的推荐,因为我们太过于缺少权利意识,以至于在自己权利遭到侵犯时毫无触动,或有所触动但胆小怕事而不敢有所回应,甚至于根本不知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 我们有必要好好补补权利这一课。
所谓权利,即是人权,基本人权和公民权,身边有些人对这些权利并不关心,因为他们认为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在法制建设不健全的国家,法定权利也会被随意侵犯,因此没有必要认真对待。但是不要忘了,权利是斗争来的,从理念上的人权到法定的人权,再到实际享有的权利,每一步都有斗争和鲜血,如奴隶制,黑奴制的废除。因此,即使有了法定权利,你不去争取权利依然只能停留在法律文本之中,法律是写着权利的纸,但其功能也仅限于一张纸。 虽说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然而就像耶林在着作中所写的一样,“维护权利是人对自身的义务。”既是义务便不可以轻易放弃。没有为权利的斗争,面对侵害忍气吞声,权利的范围必将越来越小,到头来害的还是自己。
我们的社会有某种厌诉情绪,认为打官司,诉讼是件不光彩的事,这当然有相当的历史原因,但请不要忘了,就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抑或是见义勇为(维护他人权利)一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样光明磊落,无可厚非。因为上述行为同样是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国民的权利而作的斗争。
也许又有人会说,在个人权利被国家公权力侵犯时,个人的力量无法与公权力较量,因此忍气吞声是无奈,也是明智的选择。不错,个人权利的确无法与公权力相提并论,但13亿国民的个人权利变绝对强于公权力。个人权利被侵犯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公权力缺少监督与制约,而监督权正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宪法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监督权),我们很可能走入自身权利遭到公权力侵犯,而又因胆小,怕麻烦而放弃了自己监督,举报,申诉的权利,从而使公权力在缺少制约的情况下更加强权,结果导致了自己权利被进一步侵犯的怪圈之中。而跳出怪圈的方式只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伸张自己的权利。 “主权在民”的理论不是摆设,公权力来自人民,人民赋予公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他们的权利,维护社会公正。这才是政府存在的最终目的,所有一切都服务于此。美国的强大在于其民主,而美国的民主并不源于其强大。
最后奉劝大家一句, 在别人陷于危难之际站出来的人,才会在自己危难时得到别人的帮助。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三)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到底有多少权利?那些用美丽动人的语言写在纸上的权利,能够成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免受不法侵害的“护身符”吗?
前段时间,我一边阅读着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边漫无边际地思考着。作者的观点犹如惊雷,对我的启发很大。
由于专业的关系,我接触了许多与公民的权利相关的案例:他们或是罪不容赦的恶人,却没有获得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他们或是正直守法的普通公民,却无辜蒙冤;他们或是为了生活乃至生存的需要而争取某种机会,却备受歧视(如就业中的身高、性别、相貌歧视等)。
当权利被践踏的时候,有的人选择了忍耐,而有的人却奋起反抗,被迫“为权利而斗争”。例如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着和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的秋子,他们都是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了奋起反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0多年前,德国学者耶林发表了《为权利而斗争》的着名演讲,“为权利而斗争”后来成为了中外法学家们的座右铭。作者从法的起源开始,论证法是在斗争中形成的。斗争才是法的生命,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无斗争则无法。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权利从它放弃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它自身。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还是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为达到和平的目标必须斗争,法本身就是长期斗争的成果,法要得到真正的实施,更需要进行不息的斗争。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权利者对自己的义务,也是权利者对社会的义务。当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时,就将个人权利问题转换为国家现行法的实现问题,他已不是为一己之私利而斗争,而是为法律的实现而斗争,为法律的生命而斗争,为国家的法律秩序而斗争!
作为一个刚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子,我认为我们应该时刻拿着法律的武器扞卫我们的权利!遇到不公平,我们要勇于站出来去主持正义,去扞卫法律!尽管我们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只要我们努力去主张就一定能得到社会的回应!()
"为权利而斗争",自由从来都不是主权者主动给你的,你必须去主张,去斗争,唯有此你才能扞卫自己的权利,扞卫法律的尊严。为权利而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3、只为人生选择的权利
只为人生选择的权利
(01)
龙应台有段话,广为流传:
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会给你快乐!
——拥有选择的权利,才不会辜负我们的人生。
(02)
有个80后孩子,生在矿区。
这是个贫穷的地方,贫瘠的土地不足以养活当地居民,成年男子为了生计,只能选择下矿井。孩子的父亲,就是个小煤窑的矿工,而孩子的假期,也都是在农田里劳作。
但孩子们会寻找快乐,有一次,他和一群乡野孩子,在河边烤鱼。有人出了个主意,每个人表演一个节目。
轮到一个内向的伙伴,他满脸羞赦,拿出一张纸,是他自己写的诗。
他磕磕吧吧的念,伙伴们大声的嘲笑,最终他低头无语,把那张纸,收藏在怀里。
没过几天,读诗的孩子下矿井。
塌方。
他再也没回来。
没有在这世上留下丝毫印记,仿佛未曾存在过。
孩子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个我的同学、我的邻居、我同学的父亲,还有我祟拜的人,消失在黑不见底的煤窑中。
只为了千把块钱。
(03)
孩子说,他母亲发誓,要让他离开这个地方。
让他的生命,获得另一种可能。
可是孩子说——我读书实在不行,实在是不行。
打小学,成绩就是垫底。
(04)
小学垫底。
吭哧瘪肚读了镇上的中学。
继续垫底。
孩子说:等待我的,好象只有煤矿。
但是母亲拒绝接受这个宿命。
母亲到处找人托关系,可这样的贫寒人家,哪有什么社会关系可言?
可以想象在这个过程中,母亲受到了多少辛苦煎熬——但最终,她找到了给自家孩子做手术的医生,求医生帮忙,把孩子送进了当地医学院护理学院。
这是个专门培养护士的地方,只开了个临床医学专业。
到了这里,孩子沮丧的发现,他的成绩,继续垫底。
他是垫底大王。
(05)
孩子的学习成绩总是垫底,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读书。
喜欢读——特喜欢读与学习无关的闲书。
小学的时候,就在邻居家的仓库里,或是准备烧火的废纸堆中,捡出三国水浒西游这些书,统统读完了。
读护理学时,家里只能给点生活费——还吃不饱。
孩子把自己的生存,压缩到最低限度,没有任何业余娱乐。
能去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图书馆,一个是视频教室。
视频教室每周会放一些电影录相,看一场1块钱。
这个好,孩子喜欢上了看电影。
电影给他打开一扇窗子,让他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孩子说——每次看到电影的时候完全投入,不肯被其他的事情所干扰,认为只有电影最重要。
也开始关心许多东西,军事,政治,科学,经济,商业……都关心。
就是对专业课,打不起精神,关心不起来。
学校里,所有知道这孩子的老师,都相顾摇头。
孩子,你完了!
你的父母尚在苟且,尚在矿井之下恐惧着灭顶之灾的到来,你却在琢磨诗和远方?
你也配?
(06)
不配诗和远方,也要琢磨。
孩子的心,始终不肯放弃。
2000年,孩子从护理学院毕业了。
没钱,没关系,市一级的医院,是进不去的。
何况他的成绩,又太差劲。
只能选择乡镇医院。
但乡镇医院,也不是你想进就进的。
关系和钱,一样也不能少。
这些孩子都没有。
绝望之际,孩子的一个表舅,实在看不下去了。穷人家孩子怎么了?穷人家孩子,就不给人家条活路了吗?
表舅出面,托人情找关系,终于把孩子安置进了一个乡镇医院。
吊儿郎当的孩子,来上班了。看到医院简陋的门面,他脱口对表舅说道:
闹!
我不要去这里。
尼玛……这破孩子真是不知道好歹,你咋不上天呢?
(07)
孩子说,听到我的拒绝,表舅没有丝毫愤怒。
只有忧伤。
他当时对孩子说的话,孩子一生一世,也不会忘。
表舅说:我的能力只有这些。
又说:你要记住你的选择。
(08)
其实孩子没任何选择。
他只是害怕。
害怕这一生,终日庸庸,无所事事,湮没于无数平庸的面目之中。
读书让他知道,外边有个更辽阔、更美丽的世界。
世界那么大,只想去看看。
虽然成绩差差,但仍然渴望这些。
只为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只为了生命的激昂,只为逃避那不堪忍受的平庸与迷茫。从此放弃看家狗的温暖窝巢,疾奔于荒野成为只自由的野狼。
就这样留在了城市。
(09)
说城市,不过是个才30万人口的边陲小城。
但对孩子来说,这就够了。
至少,他已经逃离了小煤窑的的命运。
只是,生存问题该怎么办呢?
只能是继续学习——此前读过那么多没用的闲书,就是为这一刻做准备。
为了获得继续学习的能力。
他每天都要去书店,白看一本书,这个过程中当然要遭受到店员的白眼。白眼也得读书呀,不读书,就没办法活下去。
就这样自学了平面设计。
从此在当地设计海报,很快就小有名气。
终于立足了,可以喘口气了。
这又喘息,又坏菜了。
他说:设计不是我所爱,我所爱的在远方。
到底在寻找什么呢?
嗯,做个导演如何?
(10)
他把自己的想法,说给边陲小城的朋友们听。
朋友们相对错愕:你疯了。
你要做导演?也不看看你是谁!
你是个小煤窑矿工的儿子,全凭了运气才在城市立住脚。你想做导演?你有资源吗?你知道电影是怎么拍的吗?你知道行业进入是有门槛的吗?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都不懂,什么人也不认识,就说想要做导演,你的脑子还正常吗?
朋友们排着长队来劝他。关系最要好的朋友,用冷冷的眼神斜睨着他,质问道:你是不是有病?
可能真的有,但还是想做导演。
还是想。
他想起那个葬身于井下的诗人,正是别无选择,埋葬了他的梦想。
只身赴京。
一生为追梦,千里不留行。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11)
他到了北京。
果如边陲小城朋友们所说,他对导演行业,一无所知。
无知怕什么,可以慢慢学吗。
先学编剧。先后写了十几个剧本。
导演要有镜头感,自习摄影。
导演要懂剪辑,学。
导演要懂特效,学。
……学学学!只要有梦想,就永远不会缺少学习的动力。
他说——今天我已经独自导演了两部电影,好多部广告短片,见过认识了那些只能在电视里才能见到的人,回首当年那个小村里孩子,我已经走出了很远。
(12)
这个孩子……不,这位先生,他叫关洪海。
80后,很年轻的导演。
百度词条都没有他的介绍。
连张单人照片都木有,左边的那个是他:
他是在知乎上,回答提问:“读书到底有什么用”时,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他说:没有什么不可能,阻挡你的只有你的眼界和固有的见解。
他还说:你要一个梦想,知道实现这个梦想需要什么技能,书籍是你学习这些技能的最快方法。然后努力的去实现你的梦想,去行动。
(13)
关洪海的故事,听起来很励志。
其实只是人生的必然。
——北京城,人口有几千万,不乏各个领域的精英。他们中没有几个,是爹妈抱到北京城来的。大多数优秀者,莫不是走过了关洪海一样的路,从一个极低的基线起步,怀有莫可竭止的梦想,一步走走到今天。
他们的梦想,是高度理性的,可以量化的,具有实操价值的。比如说你想成为一个何种品质的人,想要拥有哪些才能,有人想要成为导演,有人想要做个画家,有人渴望拥有智慧,有人想成为一个企业家。所以这些事情,奉理性的想法而行进,都是可以抵达的人生目标。
所有付出的努力,只为了人生选择的权利。
(14)
人生最大的苦,就是没有选择。
正如关洪海说的那个乡村诗人,没有选择,构成了生命的痛中之痛。
(15)
——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首先不能对现实屈服,不能对现实低头。
关洪海从乡村走来,每一段旅程,都会遇到劝止他的人。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在现实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并劝别人也这样做。但如果你屈服了,生命中就会出现一堵高墙,把你和世界彻底隔开。数之不尽的美好可能,从此彻底与你无缘,你的见识被堵塞,心智闭锁,甚至会丧失应对日常柴米油盐的基本能力,这不堪的经济状况构成新的藩篱,彻底将你困锁。
——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必须要赋予自我以尊严,为家人,为朋友,为你所爱的所有人,创造一个高品质的平台。
人生而高贵,有些人却活得卑微。卑微不是错误,但放弃尊严,认可卑微,却是对生命的最大亵渎。实际上,所有人都如关洪海一样,从一个卑微状态起步,努力学习,不息奋进,高歌猛进的人生行程,就构成了自我尊严的全部。至少要让自己成为一个解决问题的人,一个庇护家人的人,而非一个丧失自尊,给家人带来麻烦的人。
——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才能够应对命运的无常。
有些人抱残守缺,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因为心里怀有莫名的恐惧,害怕失败。
事实上,命运是无常的。但我们的努力,正是为了应对这种无常。要让自己拥有一种居处于任何环境中仍然能够挺直腰杆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获得智慧,学习掌握更多的能力。怕就怕因为恐惧把自己的心闭涣,一旦环境变化,就会陷入恐慌迷乱。
——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是生命扩张的必然。
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就在于不断的自我完善。众生皆苦,苦就苦在莫可竭止的欲望,与闭锁的心灵构成冲突。如扎克伯格所说:不敢冒险才是最大的风险。实际上,理性的扩张并无风险可言,只是不断的从外界撷取精神资源,优化自我。让自己的选择与生命的节律息息相印,才能够感受到尊严与喜悦。
诗人杨炼,在他的长诗《诺日朗》中说:
期待不一定开始,
绝望也未必结束。
或许呼唤只有一声,
最嘹亮的,恰恰是寂静。
这首诗是说:坐而论道,何如起来行。终日所思,莫如点滴行动。理性的选择、与为获取尊严的努力所积累,会彻底改变我们的心灵世界,让我们的生命爆发出灿烂的光芒。唤醒心灵只需要一声,此后红尘滚滚行程漫漫,不过是生命意义的自然实现。
4、有关权利的名言
有关权利的名言
1、切莫把争取来的特权当作天然的权利。——英国
2、权利,就它的本性而言,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马克思
3、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4、因为不为全体人类所共有的权利决不是什么权利。——西塞罗
5、掘井人应该仍权从井中取水用。——莫桑比克
6、在政治上力量即权利。——蒙森
7、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8、人民始终不懈的追求在法律面前的平行权利。——佚名
9、在获得成功之前,每个人都有自负的权利。—— 迪斯雷利
10、贵族重权利,百姓重礼仪。—— 阿·奥斯汀
11、以权利合者,权利尽而交疏。()—— 司马迁
12、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
13、平行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马克思
14、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捍卫的权利。—— 韩寒
15、以法律保障人民权利,以法治范围全国。—— 黎元洪
16、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收取蜂蜜的。——土耳其
17、成功自是人权贵,创业终由道力强。——清·梁启超
18、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洛克
19、人人有权,其国必兴;人人无权,其国必废;此量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迩无殊。——清·何启·胡礼垣
20、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