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晓风:花之笔记
张晓风:花之笔记
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 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2、张晓风:我有
张晓风:我有
那一下午回家,心里好不如意,坐在窗前,禁不住地怜悯起自己来。
窗棂间爬着一溜紫藤,隔春青纱和我对坐着,在微凉的秋风里和我互诉哀愁。
事情总是这样的,你总得不到你所渴望的公平。你努力了,可是并不成功,因为掌握你成功的是别人,而不是你自己。我也许并不希罕那份成功,可是,心里总不免有一份受愚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你站在糖食店的门口的,那里有一份抽奖的牌子,你的眼睛望着那最大最漂亮的奖品,可是你总抽不着,你袋子里的镍市空了,可是那份希望仍然高高的悬着。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份奖品,那些藏在一排红纸后面的签全是些空白的或者是近于空白的小奖。
那串紫藤这些日子以来美得有些神奇,秋天里的花就是这样的,不但美丽,而且有那一份凄凄艳艳的韵味。风一过的时候,醉红乱旋,把怜人的红意都荡到隔窗的小室中来了。
唉,这样美丽的下午,把一腔怨烦衬得更不协调了。可恨的还不止是那些事情的本身,更有被那些事扰乱得不再安宁的心。
翠生生的叶子簌簌作响,如同檐前的铜铃,悬着整个风季的音乐。这音乐和蓝天是协调的,和那一滴滴晶莹的红也是协调的——只是和我受愚的心不协调。
其实我们已经受愚多次了,而这么多次,竟没有能改变我们的心,我们仍然对人抱孩子式的信任,仍然固执地期望着良善,仍然宁可被人负,而不负人,所以,我们仍然容易受伤。
我们的心敞开,为要迎一只远方的青鸟,可是扑进来的总是蝙蝠,而我们不肯关上它,我们仍然期待着青鸟。
我站起身,眼前的绿烟红雾缭绕着。使我有着微微眩昏的感觉,遮不住的晚霞破墙而来,把我罩在大教堂的彩色玻璃下,我在那光辉中立着,洒金的份量很沉重的压着我。
“这些都是你的,孩子,这一切。”
一个遥远而又清晰的声音穿过脆薄的叶子传来,很柔如,很有力,很使我震惊。
“我的?”
“我的,我给了你很久了”
“晤,”我说,“你不知道。”
“我晓得,”他说,声音里流溢着悲悯,“你太忙。”
我哭了,虽然没有责备。
等我抬起头的时候,那声音便悄悄隐去了,只有柔和的晚风久久不肯散去。我疲倦地坐下去,疲于一个下午的怨怨。
我真是很愚蠢的——比我所想象的更愚蠢,其实我一直是这么富有的,我竟然茫无所知,我老是计较着,老是不够洒脱。
有微小的钥匙转动的声音,是他回来了。他总是想偷偷地走进来,让我有一个小小的惊喜,可是他办不到,他的步子又重又实,他就是这样的。
现在他是站在我的背后了,那熟悉的皮夹克的气息四面袭来,把我沉在很幸福的孩童时期的梦幻里。
“不值得的。”他说,“为那些事失望是太廉价了。”
“我晓得,”我玩着一裙阳光喷射的洒金点子,“其实也没有什么。”
人只有两种,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能因不幸的事变成不幸福,不幸福的人也不能因幸运的事变成幸福。”
他的目光俯视着,那里面重复地写着一行最美丽的字眼,我立刻再一次知道我是属于哪一类了。
“你一定不晓得的,”我怯怯地说,“我今天才发现,我有好多东西。”
“真的那么多吗?”
“真的,以前我总觉得那些东西是上苍赐予全人类的,但今天你知道,那是我的,我一个的。”
“你好富有。”
“是的,很富有,我的财产好殷实,我告诉你我真的相信,如果今天黄昏时宇宙间只有我一个人,那些晚霞仍然会排铺在天上的,那些花儿仍然会开成一片红色的银河系的。”
忽然我发现那些柔柔的须茎开始在风中探索,多么细弱的挣扎,那些卷卷的绿意随风上下,一种撼人的生命律动。从窗棂间望出去,晚霞的颜色全被这些纤纤约约的小触须给抖乱了,乱得很鲜活。
生命是一种探险,不是吗?那些柔弱的小茎能在风里成长,我又何必在意长长的风季?
忽然,我再也想()不起刚才忧愁的真正原因了。我为自己的的庸俗愕然了好一会。
有一堆温柔的火焰从他双眼中升起。我们渐冷的暮色里互望着。
“你还有我,不要忘记。”他的声音有如冬夜的音乐,把人圈在一团遥远的烛光里。
我有着的,这一切我一直有着的,我怎么会忽略呢?那些在秋风犹为我绿着的紫藤,那些虽然远在天边还向我灿然的红霞,以及那些在一凝注间的爱情,我还能要求些什么呢?
那些叶片在风里翻着浅绿的浪,如同一列编磬,敲很古敲出很古典音色。我忽然听出,这是最美的一次演奏,在整个长长的秋季里。
3、张晓风:错误
张晓风: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文/张晓风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鸣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后世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真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事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那里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有位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写过一出《高加索灰阑记》,不但取了中国故事做蓝本,学了中国平剧表演方式,到最后,连那判案的法官也十分中国化了。他故意把两起案子误判,反而救了两造婚姻,真是彻底中式的误打误撞,而自成佳境。
身为一个中国读者或观众,虽然不免训练有素,但在说书人的梨花简嗒然一声敲响或书页已尽正准备掩卷叹息的时候,不免悠悠想起,咦?怎么又来了,怎么一切的情节,都分明从一点点小错误开始?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馀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
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奇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了,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子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二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那一番莽撞,不意冥冥中竟也暗合天道,早在天师的掐指计算中——中国故事至终总会在混乱无序里找到秩序。这一百零八个好汉毕竟曾使荒凉的年代有一腔热血,给邪曲的世道一副直心肠。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洪太尉的胡闹恰似顽童推倒供桌,把袅袅烟雾中的时鲜瓜果散落一地,遂令天界的清供化成人间童子的零食。两相比照,我倒宁可看到洪太尉触犯天机,因为没有错误就没有故事——而没有故事的人生可怎么忍受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也许由于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故事里充满了对四时以及对风霜雨露的时序的尊重。《西游记》时的那条老龙王为了跟人打赌,故意把下雨的时间延后两小时,把雨量减少三寸零八点,其结果竟是惨遭斩头。不过,龙王是男性,追究起责任来动用的是刑法,未免无情。说起来女性仙子的命运好多了,中国仙界的女权向来相当高涨,除了王母娘娘是仙界的铁娘子以外,从女仙也各司要职。像“百花仙子”,担任的便是最美丽的任务。后来因为访友棋未归,下达命令的系统弄乱了,众花的雪夜奉人间女皇帝之命提前齐开。这一番“美丽的错误”引致一种中国国仙界颇为流行惩罚方式——贬入凡尘。这种做了人的仙即所谓“谪仙”(李白就曾被人怀疑是这种身份)。好在她们的刑罚与龙王大不相同,否则如果也杀砍百花之头,一片红紫狼藉,岂不伤心!
百花既入凡尘,一个个身世当然不同,她们佻达美丽,不苟流俗,各自跨步走属于她们自己那一番人世历程。
这一段美丽的错误和美丽的罚法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咤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关公因此早产,并且终生有一张胎儿似的红脸。)不是叛逆,是可以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好景年年有有,但是,得要有好人物记才行呀!你,就是那可以去记住天地岁华美好面的我的朋友啊!
有时候念错的诗也自有天机欲汇,也自有密码可按,只要你有一颗肯接纳的心。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4、张晓风:我在
张晓风:我在
记得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抱膝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寂寂青山、迟迟春日,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凄凉。当时因为小,无法对自己说清楚那番因由,但那份痛,却是记得的。
为什么痛呢?现在才懂,只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一起挨骂挨打都是好的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小脸还没有开始脏,小手还没有汗湿,老师说:
“xxx”
“在!”
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然后,长大了,不必被点名了,却迷上旅行。每到山水胜处,总想举起手来,像那个老是睁着好奇圆眼的孩子,回一声:“我在。”
“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跋扈,目无余子,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回答长者的问题。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能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题?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份吗?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已“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
天神的存在是无始无终浩浩莽莽的无限,而我是此时际此山此水中的有情和有觉。
我不是先知,从来没有想做“救星”的大志,却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读书,也是一种“在”。
有一年,到图书馆去,翻一本《春在堂笔记》,红绸精装的封面,打开封底一看,竟然从来也没人借阅过,真是“‘古来圣贤皆寂寞’啊!”心念一动,便把书借回家去。书在,春在,但也要读者在才行啊!
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我在这里,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读韦应物的《调笑令》时,我会轻轻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
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
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在!”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城市里,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一种自信,一种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