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
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一)
从第一章,我第一次认识狼群的时候,正是它们在开会的时候,而陈阵无意中打扰了它们的会议,面对突然送上门的“晚饭”,贪婪的狼并不是像我们想象中那样没有头脑的扑向这个猎物,也许这就是草原狼的独有的特点吧,他们的纪律,不慌不忙的架势可以看得出来狼是有纪律性的生物,还有一只毛色光亮的白色狼为首领,犹如一只军队的指挥官,将军一样。
狠不仅仅有纪律性,而且面对突然的诱惑,所具有的不急不燥,而又谨慎的态度,还有狼在行动,派了专门的哨兵前去打探后山坡有没有埋伏在的敌人,展现了狼做事情的谨慎,而在我们生活中一些人在短暂的利益面前却失去了自己的警觉,疏忽了自己的防备,以至于中的敌人的圈套。
当然狼也有弱点,在陈阵用铁敲击出来的声音把十几只狼给吓退了,这当然体现了主人公陈阵临危不惧,冷静的一面,而此时的狠就像被诸葛亮的空城计吓退了信心一样,放弃了此次可能有危险的进攻,从中我们并不是看到一个愚昧、无知、胆小怕事的狼,而是在没有准备的战斗,狼选择了暂时的保守的策略。
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二)
我曾询问过许多人,狼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是丑陋,矮小,残忍的一种动物,不如狮虎威风,不如猎豹疾速。大家似乎更愿意把威风凛凛,高大威猛这种词用来形容百兽之王。但是读过《狼图腾》之后,我才发现草原狼对于草原民族的影响远大于狮虎。
大家都知道成吉思汗带领他的蒙古大军灭金灭南宋让中国改朝换代的那段历史吧。成吉思汗在他在任期间发动过大规模的战争,征服几乎整个东亚,建立了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横跨欧亚两洲的大帝国之一。不过在这之前却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成吉思汗的祖爷爷,一个名叫孛端察儿的老人当年被逼到深山,差点饿死,无奈之下只得偷偷地跟着狼,捡狼吃剩下的食物吃。他就靠这个维生,一直坚持到了亲人找到他,接他下山。成吉思汗的家族——孛儿只斤家族就是从孛端察儿这一代走上历史舞台的。狼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成吉思汗的救命恩人。
而且自古历来,草原狼就以它卓越的智慧,组织性纪律性以及独特的军事才华与草原人斗智斗勇。在长期的斗争中,草原游牧民族就从狼身上学到了许多,从而磨练了一身强健的体魄。狼就像他们的老师教会了他们勇敢、坚强、智慧、忍耐、热爱生命、永不屈服。或许没有草原狼的存在成吉思汗的骑兵就不会这么骁勇善战。可以说,是狼改变了蒙古人。
这也就难怪草原人会把狼作为图腾了。图腾是什么呢?是一种精神。到底是什么精神呢?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直到看到最后,看到小狼不愿意被牛车拖着走,顽强抵抗,纵使喉咙被磨出血,纵使爪子已经血肉模糊,纵使一次又一次摔倒,它也不愿意退让。我看着是十分的心疼,心里情不自禁的把自己想成它:和牛车走不就好了,因为性命最重要啊。我也曾暗自庆幸着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但是狼却与我不同,被牛车拖走是能力有限的问题,绝不跟它走是原则问题。我想这就是狼性的精神,我一直苦苦思索追寻的精神——永不服输,勇往直前,坚毅刚强。也是草原人崇敬的精神,敬仰的图腾。
鲁迅先生曾说:“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这所谓的民族魂在我看来就是一种精神,狼性的精神。如果我们能够发扬这样的精神那么又怎么会被人烧掉圆明园;如果我们能够发扬这种精神就不会在清朝的时候被海外的几千号人打到被迫签订如此多的不平等条约了;如果我们能发扬这样的精神怎么可能在二战结束的时候作为战胜国却找不到一席之地。
当然现在的狼性精神不是你打我一拳我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还你一脚,而是积极向上、勇往直前、不服输的精神。在学习上对于知识如饥似渴,即使遇到困难也绝不低头绝不认输,抱着一股子钻劲,这是我看过《狼图腾》之后给自己的要求,我也希望大家都能学习这种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什么事做不成?什么梦想不能实现?
我真心的希望草原狼的精神能成为民族魂。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信仰,一种力量!
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三)
“狼图腾”姜戎的作品。开始去看那本书时,只是好奇那封皮上狼的阴影和那双在黑暗中让人琢磨不透的眼睛。因此说我是从客观的角度进行阅读的,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仿佛感觉到了什麽。
蒙古族是历史悠久的草原民族,有着和中原民族完全不同的行为思想和生活方式。他们有着坚定地民族信仰,那是一种对腾格里的崇拜,对大地的崇拜,对自然的崇拜。而这种崇拜在姜戎看来,是来源于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物种,那就是蒙古草原狼。
我是未曾到过草原的,但书中所描写的草原的景致的确是让我神往。
行走在苍茫的额仑草原,徘徊在野草与马群之中,每每想到这里,我都会不禁联想到腾格尔的那首“天堂”;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绿绿的草原,这是我的家,哎呀。当时的姜戎是一位上山下乡的知青,狼图腾一书中的主人公陈阵,就是以姜戎自己作为原型的,而他与狼之间的经历确是充满了传奇色彩。
例如在文章一开头陈阵就趴在雪窝里“欣赏”了蒙古草原狼的力量与智慧,因此想起那次在山谷里与群狼的偶遇,以至于由此引出的一系列的关于人与狼的爱恨纠葛。
“狼图腾”的中心思想,意在表现消失已久的人类的野性、原始的文明和对自然环境的热爱。()通过这本书,我仿佛嗅到了当年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味道。那种博大的胸怀,那种坚定如铁的意志,那种能屈能伸的精神。
但这一切却都已是过去了,现在在中国境内已经看不见草原狼了,听说在中蒙边境还能看见形单影只的蒙古草原狼,然而每年入冬后都会有人去偷猎,这使本就稀少的草原狼更加珍贵,再看看现在的大草原因为土地的荒漠化,枯草满地黄沙遍野,哪里还有遍野的春光。毕力格老人说的没错,草原的腾格里变成沙漠的腾格里了,而那个在草原先民心目中倍受崇敬的狼图腾,且也在漫漫岁月的黄沙中被掩埋殆尽。
是否还留下了什么值得我们纪念的么?《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篇》:“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
2、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一)
繁忙的葵花爸爸经常起早贪黑,几乎没有一点点时间陪伴葵花,孤独的葵花每天都坐在老榆树下,想热闹而又换了大麦地,静静的眺望。
终于有一天,葵花按捺不住对朋友的渴望,决定一个人坐小木船到大麦地去。但不妙的是嘎鱼居然把竹篙给藏了起来,由于没有其他工具,葵花便只能任由小木船一个劲地向东漂去。而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调皮的嘎鱼竟然还再三戏弄葵花,在葵花无助地哭泣时,善良的男孩青铜,出现在了葵花面前。
在青铜救了葵花后,他便把葵花送到了焦急等待她的爸爸那里,就这样,一段感人肺腑又有些凄美的兄妹情缘,就此拉开了序幕。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二)
草是潮湿的,花是潮湿的,风车是潮湿的……世间万物都还是潮湿的。葵花穿过潮湿的空气,不一会儿,从头到脚都湿了。”()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新作《青铜葵花》开头中的一段。
《青铜葵花》保持了曹文轩一贯追求纯净、唯美的个人风格,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在农村乐观生活和从容应对洪水、蝗灾等苦难的故事。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三)
看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的第一章小木船后,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七岁女孩的柔弱、美丽和纯真让我觉得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虽然书中的青铜一家是贫穷的,但他们依然快乐着。他们并没有因为穷苦,而悲伤。尽管生活中有很多苦难,但因为苦,他们才过着快乐安宁的日子。我想,只有像青铜那样帮助别人的孩子,自己才会快乐。
3、根鸟第一章读后感
根鸟读后感1000字(一)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本书就像是唱给我的成长心曲,不仅让我爱不释手,更让我明白了:有梦就去追!
《根鸟》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主要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根鸟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名字叫做紫烟的女孩掉入一片有许多白色老鹰的百合花峡谷里,渴望有人救她。于是,根鸟不顾父亲劝阻,不怕一路的艰辛,用了四年的时间到达西方的那个峡谷,救了紫烟。
阅读了这本书,我十分震惊:这仅仅是一个梦,却能让根鸟执着地踏上寻找紫烟的路途。或许这就是梦想的力量吧!梦想,点燃了根鸟心中善良的星星之火。因为梦想,根鸟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许多挫折,体会了许多痛苦。为了追求梦想,根鸟始终没有放弃!
阅读了根鸟的“传奇故事”,我不禁钦佩他敢于追求梦想。想到往事,我惭愧地低下了头。那时候是四年级,我是数学课代表。每个学期末都有竞选“优秀班干部”的机会。那时候,我梦想能得到“优秀班干部”的称号。可是,我只是“想”,并没有付出行动。我随随便便地收齐了数学作业,搬到了老师办公室,偶尔向老师汇报欠交作业名单。我没有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总是很草率,有时候老师让我做事,我还会耍脾气。学期末很快就来到了,竞选“优秀班干部”的时候,我也挺期待,非常渴望有同学能推荐我。可是,似乎同学们都发现了我的班干工作十分草率,没有一个同学能举手推荐我。我没有被评上“优秀班干部”。我很失望、沮丧。我有梦想,可是我并没有付出行动去追求,因此我与实现梦想的机会擦肩而过……读了这本书,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在最后一个学期,认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取得到“优秀班干部”的称号,不留遗憾。
英国姑娘珍妮有一个梦想:为人类科学事业作贡献。1960年,珍妮只身进入与世隔绝的非洲原始森林,探索黑猩猩的奥秘。她知道那是十分危险的,她也有过十分危险的遭遇,但她的梦想一直激励着她前进,她以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十年如一日地转战莽林,废寝忘食地观察、记录、分析黑猩猩的各种行为和活动,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第一首资料,推翻以前错误的结论,填补了不少研究空白,实现了她“为人类科学事业作贡献”的梦想。
梦想,是前路的指明灯,是敲出星星之火的石头,是活下去的动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许很稀奇,也许很不实际,但是,只有用心去追求,才有实现的可能。读了《根鸟》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有梦就去追!
根鸟读后感1000字(二)
寒假刚刚开始,我就拜读了曹文轩老师所着的《根鸟》,这是一本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看完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描写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慎掉进了峡谷里。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在菊坡,他不顾父亲的阻拦要去救人;在鬼谷,他机智勇敢逃了出来;在米溪,他没有因为美好的生活而放弃救人……这虽然只是一个梦,而根鸟却因为这个梦,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最终找到了那个少女……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平时,我要学会勤俭节约,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渗透着血汗的钱;当同学遇到困难时,自己不应该连嘲带讽地挖苦他,而应该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让他感受同学之间的温暖和真情。
我的成长,我的进步,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全都渗透着爱。现在我清楚地知道,人活在世上,最少不了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都是爱的结晶。让我们敞开胸怀,把爱的种子播撒人间,让世界洋溢欢笑,成为爱的天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要学会分担他人的烦恼,做一个像根鸟一样意志坚强的人。
根鸟读后感1000字(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4、城南旧事第一章读后感
城南旧事第一章读后感(一)
《城南旧事》是着名作家林海音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是以小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故事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小英子以孩子的幼稚的眼睛看大人的世界、大人的悲欢离合,却更令人深思。在《城南旧事》第一章 —— 惠安馆里,我无疑从中体会到了一个孩子眼中大人们的喜怒哀乐,从中感受到了真正的真善美。
第一章《惠安馆》主要讲述了惠安馆中的 “ 疯 ” 女人 —— 秀贞和好朋友妞儿的故事。秀贞喜欢的人因为某些原因,被人抓走了。而她的孩子也被丢弃在齐化门,生死不明。小英子对她充满同情,和她成了很好的朋友。小英子发现好朋友颈项后有一块胎记,和秀贞说的一样,便急急忙忙找到了秀贞,母女俩相认以后,准备去找爸爸,母女俩却纷纷惨死在车轮下。
小英子仅仅是个懵懂好奇的旁观者,观看着大人身边的悲欢离合,直到父亲病故,她的童年也结束了。她在父亲病故后便承担了她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她的童年如此仓促,更衬托出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短暂可贵。它透过小英子幼稚的双眼,向我们展示了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她并不刻意表达什么,仅仅是一个小女孩眼中的老北京。字里行间都蕴藏着人间的真善美,和童年的可贵。正是因为北京城南的事,小英子才有了超越了悲观的童年。如此美好的童年,却在渐渐逝去的岁月里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无声息。
那段丢失的岁月就是童年。珍惜昨天,今天和明天。
城南旧事第一章读后感(二)
我终于满到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半路上,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读完这部作品的第一章——冬阳·童年·骆驼队》,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童年的心灵是那么细腻,文章里虽然没有华丽的语句,但作者却用最朴实的语言,把童年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写的那么生动形象,比如写骆驼吃食,我仿佛看到了一只只笨拙高大的骆驼正在咀嚼的情景,就像真的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很佩服作者林海音的胆量,不仅想到了,而且也做到了:“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的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童年的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很想看看故事的结尾,可是,我看了以后就没有那么新鲜了,还是细细品味吧!
城南旧事第一章读后感(三)
一本能让人永远记住的一本书,绝非是一本无聊透底的书,这本书在我的脑里不断游荡,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的第一章是“惠安馆”,别看这名字普普通通,它被作者写得精彩万分,就
像这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的爸爸就会说成“飞安馆”,妈妈就会叫成“灰娃馆”,宋妈就说成“惠难馆”,林英子却说对了,这真是意想不到,这么多个人说一个名字,没想到只有一个人说对了,那就是主人公林英子,大家都叫林英子叫小英子,小英子还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妞儿,小英子的朋友疯姑娘秀贞生下了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被秀贞的家人给扔到了其它地方。故事到了最后,你会发现许多与生活中吻合的事情,就像你会认识许多朋友,和他们玩。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情都来源于你交朋友的态度,如果你的态度非常恶劣,那他永远不会觉得你是他的好朋友,我希望这本书能永远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