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发勇少年
从前,在爱尔兰有两个大家族:莫恩家族和巴斯坎家族。两个家族之间存有宿怨,长期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战争。在著名的科尔马克国王统治时期,巴斯坎家族的头面人物是勇敢的古姆哈尔。善于测知未来的德洛伊教祭司有一天给他算了一个奇怪的命:
“爵爷,命运书里写道,你将在结婚的第二天,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死于战场。你只有放弃结婚才能避免这一厄运。如果你执意结婚,就会战死疆场,但是,你将有一个儿子为你复仇,他日后必定是一位著名的统帅。”
古姆哈尔没有结婚,他继续同莫恩家族进行战斗。有一天,在靠近克卢奇城附近的地方,进行了一场巨大的战役,巴斯坎家族遭到惨败,他们的首领古姆哈尔也在战斗中牺牲了。莫恩家族俘虏了几名巴斯坎家族成员,并且毫不留情地追剿这个家族的其余成员。
很多巴斯坎人逃进了深出密林,在那里匆匆建起一些简陋的小屋,或者躲在山洞里以逃避莫恩家族的狂暴****。古姆哈尔的两位姐姐波尔马尔和莉亚鲁阿乔也躲在森林中。她们知道德洛伊教祭司说的那些令人悲伤的预言,她们也知道弟弟想逃避厄运。再说弟弟的阵亡对她们来说实在太离奇了。因此,她们想探明这个秘密。于是她们来到原来打仗的地方,打算仔细察看一番她们的弟弟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到底做了些什么。她们来到一座小山丘脚下,藏在高大茂密的栎树下一个被遗弃了的铁匠作坊里。在这个废旧的作坊里站着一位披着长发,体态优雅的年轻女子。她们问她是否认识古姆哈尔,年轻女子只是摇着头,什么话也不讲。俩姐妹只好向她说明自己的身分,对她解释她们想知道弟弟战死的原因。
这时年轻女子突然抬起头来,叫喊着说:
“你们真是古姆哈尔的姐姐?我是他的妻子。” 于是她向她们讲述了全部真 相:
“一天,你们的弟弟在森林里打猎,当他偶然发现我的作坊之后,就停下了脚步,后来又经常来看我,他总是那么含情脉脉,彬彬有礼,在那场可恨的战斗的前夜,我成了他的妻子,我们极其秘密地结了婚,希望能逃脱可怕命运的惩罚。那场战斗开始后,他还来喝过水,以便解解渴,接着他就又上了战场。这一走,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 ”
她把两位姐姐带到作坊后面的一间小屋里,把一个新生婴儿指给她们看。
“这就是古姆哈尔的儿子。” 她悲伤地对她们说,“我不知道我能成功地将他的儿子在这里藏多久,莫恩家族的人已经来过好几次了,他们像是猜到了什么……”
两位姐姐向她建议将婴儿藏到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去,把他抚养成人,在征得母亲的同意后,她们便立即带着婴儿离开了。
她们来到密林深处不为人知的地方隐蔽起来抚养这个孩子。她们经常向孩子讲他的父亲古姆哈尔,讲他在那场可恶的战斗中的不幸亡故。孩子长得非常健壮机灵。他跑起来比风还快,他可以从砍伐下来的树干上一跃而过,像狍一样敏捷。他在水里游得很快,能够在水里抓住刚飞出水面的野鸭。
当他长到六岁时,一位陌生人来到了她们小屋前的林中空地上。两位姐姐刚刚来得及将孩子藏进树林里。陌生人询问了她们很长时间,直到天亮才走。孩子在一棵树的树顶上过了一夜,后来他讲,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痛苦最难熬的一夜。
两位姐姐认为这个年轻的被保护人继续呆在森林里再也不安全了,于是小男孩决定独自离开。他碰到了一群穿过森林的江湖艺人,便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那些滑稽演员教他懂得许多东西,他们知道国家所发生的一切。有一天,一个流浪汉拦路袭击了他们,好几名艺人负了伤,其他人也四处逃跑,匪徒来抓不住他,便问他叫什么名字,小男孩自豪地回答:
“你知道我的名字没什么用,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父亲是伟大的古姆哈尔,巴斯坎家族的领主。”
这时流浪汉从地上一把抱起小男孩,把他紧紧搂在怀里,眼里充满了泪水。接着,流浪汉告诉他自己原来是古姆哈尔部下的一员大将,名叫菲亚居伊。主人阵亡后,他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报仇雪恨。讲完自己的经历后,他把小男孩带到他那位于一片沼泽地中间的简陋的小屋里。随后他自豪地拿出一把长矛给孩子看,这把长矛是古姆哈尔的武器,他是在那次战斗后从莫恩家庭的人手中重新夺回的。现在他把那根长矛挂在小屋的墙上,矛尖上包着一层布以免伤着任何人。
小男孩在流浪汉的小屋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老武士教了他很多东西,使他熟悉了这片沼泽地。
小男孩在获得这些新知识后,又重新上路了。他来到一个大湖边,同渔民的儿子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都叫他费昂,意思是 “金黄色头发的孩子”。开始时,渔民的孩子们都很羡慕他,因为他跑得最快,游得最远,跳得最高。有一天,费昂甚至一个人打赢了三个孩子。但是,正由于他在各个方面总是占上风,他们对他的钦佩慢慢地也就变成了嫉妒。于是费昂明白他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因此,他重新起程,来到凯利爵爷家,当了一名带猎犬狩猎的小帮差。领主很快发现这个小帮差异常敏捷机灵,便问他叫什么名字,费昂只是含糊其词地回答:
“我是塔拉地区一个普通的农民。”【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领主仔细地观察后,然后说:
“你撒谎,你不是一个农民,你是伟大的古姆哈尔的儿子。你在我这里不能久留,我不愿意看到莫恩家族的人在我家里把你杀死。”
费昂只好又离开。一天,他在大森林里的一片林间空地上发 现了一间茅屋,里面住着一位贤哲,他是一位年迈的行吟诗人, 名叫菲内加斯。
“你为什么要像修道士一样隐居在这里呢?” 他问这个老者,
菲内加斯回答:
“我喜欢住在河边,因为古书上写着,有一天我将会钓到一条智慧的鳟鱼。”
他请费昂在他这里住下来。有一天,费昂正在收拾屋子时, 菲内加斯手里提着一只篮子急冲冲地走进门,悲伤地对小男孩 说:
“我刚钓到一条智慧鳟鱼。”
他打开篮子,小男孩在里面看到一条金光闪闪的彩虹色的鳟鱼。
“我还得回到河边去。” 老人说,“你将鳟鱼煎一下,但要记住一件事:千万不能吃这条鳟鱼,哪怕是半口也不行。”
费昂答应他一口不尝,老人又返回河边去了。小伙子生起火,端来一口锅,开始煎鳟鱼,但是,当他将鳟鱼放进锅里时,一滴油溅到他的手上,他将油舔净又继续小心地煎鱼。突然,他听到头顶上传来两个微弱的声音:
“瞧,费昂在煎智慧鳟鱼!”
第二个声音轻轻问题:
“他觉得鳟鱼味道鲜美吗?”
费昂抬起头,只看到天花板上有两只苍蝇。他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
鳟鱼香喷喷,他的口水都快滴出来了,但费昂还是尽力克制着。当菲内加斯回来时,鳟鱼已经用一只木碟子装着放在桌上了。
“你尝过了吗? 老人用严厉的声音问道。”
“我没有尝,因为我答应过你。”
老人难过地望着他对他说:
“我必须向你承认一件事,我骗了你了。更确切地说,我没有完全向你讲明真情。我跟你讲过我要去钓智慧鳟鱼,但这并不是一切。”
“那好,你现在可以都告诉我了。”
“当然。我没有告诉你这条鳟鱼只有你一个人可以吃。”
“为什么我们不能分着吃呢?”
菲内加斯摇着头说:
“这不可能,因为命运书里写着只有你才能吃这条智慧鳟鱼。”
费昂坐下来,开始吃鳟鱼。当他吃完最后一口时,老人对他说: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现在,我再没有什么要教你的了,你该继续上路了。”
他们分手以后,费昂便去找他出生的那个铁匠作坊。他拥抱了母亲,请她给他打一把锋利的剑。母亲立即开始升火,铁匠作坊在她的锤打声中震颤,火花四溅。但是,费昂却没有看到这些景像。第二天清早,他的母亲给他拿来了一把锋利的剑,他谢过母亲就立即告辞了。
离开森林时,他看到一群人在赶路。他跟上这群人,得知他们是去塔拉王宫参加盛大的节日庆典。每年,人们都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狂欢。这一天,每个人都将忘记彼此的纠纷,把一切争斗抛到九霄云外。费昂跟着他们来到王宫。他混在大领主们的行列进入了宫殿的大厅,同显贵们一道欢庆。坐在宝座上的国王,发现一个陌生的面孔混在自己的亲信中。
“这个陌生人是谁?他怎么会和贵族们在一起?”
“我叫费昂。” 小伙子回答说,“古姆哈尔的儿子。 ”
“你过来,坐到我儿子阿尔特的旁边。” 国王对他说。
当节日的庆祝活动达到高潮时,一位信使气喘吁吁地跑进大厅,俯身对国王说:
“陛下,莫恩家庭的那个叛逆,艾伦马克米纳这个混蛋已经离开他的领地,正率领一支全副武装的队伍朝王宫进发哩。”
“知道了”, 国王接着向众人问道:“你们中间谁愿意去抗击和驱逐这位僭越之徒?”
没有一个回答,大厅里鸦雀无声。于是国王站起身来,大声宣布说:
“那我亲自去惩罚这个无赖。”
这时,费昂跳了出来,喊道:
“不行,陛下,让我去吧!不过等我回来时,请您答应我一件事情。如果我能凯旋,我会对您讲我的要求的。”
国王答应了。费昂举起剑,冲向茫茫夜色之中。天空漆黑一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但是费昂习惯于黑暗森林里的一切,他毫不畏惧。天刚蒙蒙亮,他突然碰到了他的老朋友,沼泽地里的流浪汉菲亚居伊,他的手上拿着古姆哈尔的长矛。
“你去哪里?我的主人我的朋友? 他惊奇地回答道。”
费昂讲述自己后来的经历后,他的朋友回答说:
“把你父亲的长矛拿去吧,它会帮助你战胜那个恶棍的。”
他将长矛交给费昂后,两人就分手了。
费昂很快就发现了敌人的队伍。他从剑鞘里抽出剑,勇猛地冲向敌人,吓得他们四处逃窜。艾能马克米纳也掉转马头企图溜之大吉。费昂对他穷追不舍,厉声高喊:“看我把我父亲的长矛还给你!”
他使出全力将长矛投掷过去,矛尖正好刺进了逃亡者的胸膛。在取得辉煌胜利之后,费昂回到了王宫。
“你想要什么作为你勇敢行为的报答呢? 国王问道。”
“我只有一个愿望:成为你的王军统帅。”
国王接受了他要求,费昂就这样当上了王军统帅。国王去世之后,费昂继承了王位。在古籍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记载:
“费昂是一位国王、贵族和诗人。他是我们的领袖。他为人善良,是我们中最高尚的人。”
2、少年风采
不知从何时起,我长大了。永远告别了那个双手握满忘忧草的童年,我挥手与我的童年生活告别,就这样在向往和懵懂中踏上了新的旅程,我的青春纪念册也随之翻开了新的一页,我的少年时代也进入了新的旅程。在少年时代的行程,有时阳光灿烂,有时风雨交加,但时光永不会因为这样而停止,我前进的步伐,也不会被困难所阻挠。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人生就像这句话一样,再多的金钱也买不来美好的时光。少年时代就像一条不悔的路,走过去就不能再回首;少年时代是一本耐读的书,他可以充满欢乐,也可以写下孤独。今天我猛然回想,才知道,那最令人魂牵梦绕的竟还是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小时候,我很爱读书,尤为喜欢读童话书,在读《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同时,我无时无刻不幻想着自己就是那白雪公主,也有七个开爱的小矮人陪在身边,最后遇见了一个帅气的白马王子。那时纯真的我十分向往完美的童话世界,童话故事的结局总是那么美好,每次都是以幸福和快乐为结局。幸福是每个人所追求的,快乐也一样,虽然幸福只是一种转瞬即逝的感觉,但每个人都向往着幸福,每个人都努力的追求着属于自己的幸福。当然,幸福也成为了我的追求。在童话的陪伴下,我长大了!
现在,阅读依然是我最大的兴趣之一,我时而沉醉在《繁星春水》美妙的诗句中,时而被鲁滨逊永不放弃的求救精神而感动,时而为青铜与葵花的兄妹情意而感慨万分……
少年时代是一首多变的乐曲,时而充满欢乐,时而充满忧伤,正因为如此,少年时代才是一首完美的乐曲,少年时代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在前进的过程中充满了失败的痛苦与成功的喜悦。正因为哭过,笑容才更加灿烂,正因为走过,回忆才更加斑斓。越过这条艰难的道路,我将一步步走向人生的成熟!
少年时代是人生中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它来的仓促,去的匆忙,它标志着梦想与未来,它记载着泪水与微笑,让我们一起在最好的年华展现出我们的少年风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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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点评:文章围绕着童年和阅读展开,用阅读来表达童年时期的无忧无虑。书籍见证了成长,童年时期读童话,长大之后读诗歌,主题鲜明条理清晰。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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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玮仪 | 作者年龄 | 12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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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盱眙新马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9班 |
性格特点 | 能克服困难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划船 | 平均成绩 | 93分 |
指导老师 | 洪玲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3、向上吧少年
向上吧少年
时间永远都这么匆匆,三年永远这么短暂。回想一年半来的种种瞬间,有的是刻骨铭心,有的现在已经是一笑而过。
初一入学的时候,我为我分到了一班而自豪,当时的自豪仅仅来自这个一字。但是渐渐的发现,我们班并不是最优秀的。在年级活动的时候,我们是最吵的。听讲座的时候,我们被留到最后走。当所有班级都被表扬的时候,我们却只能听到骂声。那时候,我对自己的班,似乎是只有失望了。
但是,还记得初一的运动会。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原来我们班的同学这么充满活力,原来我们班的同学这么充满朝气。虽然,我只是参加了跳远。但是我却第一次感觉到了我们班级散发出来的——一种一定要赢的魄气。我们拿了第一,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是无法被超越的第一。这是我第二次感到站在一班队伍中的自豪。
不得不说,当我看到三班的人在肆无忌惮的侮辱一班,在拿成绩鄙视一班的时候,所有一班的人都做出了同一个决定的时候,眼睛有那么一点湿了。当我看到所有班里的人——不论成绩好坏,都在为保护一班而努力的时候,当我看到所有人下定决心说要在期中超越三班的时候,不论是否能实现,我都为我站在一班而自豪。
也许曾经的我们,在表扬面前只有挨骂的份,在荣誉面前只有哀叹的份。但是我从没有忘记,我曾经也为这个一而自豪过。
我想说,不管曾经的我们是怎么样的。都只当是年少轻狂,都只当是还不知道什么叫拼搏什么叫努力。而现在,是时候该向上了。现在,是时候该知道方向了。明确了方向,也许,就可以跑得更远。我们是那匹半路的黑马。
今天的种种瞬间,我又找到了一个朝气蓬勃的一班,一个奋发向上团结一心的一班,一个有着一定要赢的气魄的一班。
向上吧!少年。这是曾经的群名。也是现在的信仰!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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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怡璇 | 作者年龄 | 13岁零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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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英国伊顿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8班 |
性格特点 | 好心肠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养鱼 | 平均成绩 | 101分 |
指导老师 | 牛鱼嘴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4、往昔少年
在一年前,我便离开了这里,随父母转学到了家乡,只是我一直忘不了那个陪伴我多时的明媚少年,这次,趁父亲办事,我恳求他带我过来。今天是周末,他应该还有早晨散步的习惯吧?我边想边走着,突然望到了一抹白色身影。
“文!”在路边走着少年,听到我的叫唤,望见我后,惊喜地朝我走来。他如从前一般,只是更高了,眸光也不再清澈,散发着一股颓废的气息。我抬头,疑惑地问:“你现在怎么样?”他在路边的石椅上坐下,满是无奈和悲伤地说:“成绩不好,父母已经准备了让我初中毕业后就去打工。”“你接受了?”我略微惊讶,他却只说:“还能怎么办?成绩一直上不去,可能是我太笨了吧。”我问:“你有努力吗?”他立刻红了脸,断断续续地说:“有,上册我成绩下降得厉害时有用功,后来一直赶不上,我……我就放弃了……”我有些失望,不再理他,径直往前走。
我离作文开不久,便有一个陌生的同学找到我,他塞给我一根棒棒糖和一封信,说:“其实文他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离开那年他父母离异,他请了好多天假回家,才成绩下降,再后来他家闹矛盾,他才被那些狐朋狗友给带坏的。”他说完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就走了,只留下呆愣得连话都说不出的我。
我已经忘了我是怎么把信拆开的,也忘了我是怎么给他回信的,只记得他对他这些年经历时的轻描淡写,只记得我写给他的信结尾是你可以不聪明,你可以不优秀,但你不可以不努力。
现在我们仍保持联系,他也不再是问题少年,尽管也不能算是三好学生。他告诉我说:“那时候像是一巴掌被你狠狠打醒的,每当想吃喝玩乐时我就想起你失望至极的眼神,想起你对我说的话……这是很煎熬痛苦的事情呢……”习惯并不那么易改,努力也不是那么简单。大多数人都选择逃避,一味的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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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浩 | 作者年龄 | 13岁零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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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大名中学 | 在读班级 | 初一6班 |
性格特点 | 适应能力强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滑冰 | 平均成绩 | 118分 |
指导老师 | 爱词 | 老师职务 | 任课老师 |
5、金发姑娘和三只小熊
有一天,金发姑娘在家里很无聊,想去森林里和小动物们一起玩。可是,温顺的妈妈总是不让去,所以到吃午饭的时候,金发姑娘就问妈妈:“妈妈,为什么不让我去森林里玩?”妈妈回答:“因为森林里的动物很危险的,你千万不要去。”可是金发姑娘非不听。
到了第二天,金发姑娘说要去别人家做客,于是妈妈同意了。但金发姑娘去了森林里。她看见了五颜六色的花、碧绿碧绿的大树,还有可爱的小动物。于是她自言自语地说:“森林一点儿也不危险。”过了一会儿,她累了,看见远处有一座房子,她走过去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就进去了,她走进睡觉的房间里,第一张床很硬,第二张床很软,第三张床正合适。于是她就睡着了。小熊一家回来了。他们走进睡觉的房间里,熊妈妈说:“我的床乱了。”熊爸爸说:“我的床也乱了,而且还有个小女孩!”金发姑娘醒了,她说:“你们是危险的动物吗?”小熊一家说:“我们是温顺的动物。”金发姑娘伤心地说:“我想回家。”小熊说:“我可以带你回家。”于是小熊就带着金发姑娘回家了!
金发姑娘把去森林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并不同意,但也让她去了。从此以后,小熊和金发姑娘成了好朋友,天天在森林里玩。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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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花间集 | 作者年龄 | 7岁零7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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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翰澜苑的河东实验小学 | 在读班级 | 一年级8班 |
性格特点 | 多愁善感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养鱼 | 平均成绩 | 104分 |
指导老师 | 范琳琳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