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代》系列读后感
《小时代》系列读后感(一)
终于读完了小时代系列了,觉得有好多感触,要写下了来,留作回忆。
从07年的第一本《折纸时代》,到去年的《虚铜时代》再到11年12月的《刺金时代》,我和它一起走过了许多岁月,真的很开心自己有这么一次班的饕餮圣餐。
记得第一次读《折纸时代》在一本盗版书上,都是错字,读的好坎坷,而且缺了好多东西(读正版的时候发现的),后来我的好兄弟送我一本正版的折纸,我才有机会好好的读,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开始期盼第二部。
终于,在2011年初的时候我终于得到了《虚铜时代》,是我让在哈尔滨上大学的表姐给我带回来的,我捧着它及其兴奋,迫不急待阅读,我知道,我又再一次亢奋了。
而《刺金时代》,则是我在11年12月31日在新华书店买到的,从我进书店、问店员、寻找、掏钱、离开,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绝对是在三分钟之内完成的!我激动得洋洋得意,就想得到了一张985大学的通知书,或者这着还高兴。
说完了自己的得书经历,再说一说我的感受,首先,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虽然说不上是像那些励志书一样,但是它有它独特的内涵。表达明确,伏笔自然,没有一点阅读上的突兀,所有的桥段联系的都很紧密,环环相扣。
其次,对于景色的渲染和词汇的选取都是独一无二的,郭敬明用他特色的渲染景色的能力为文章添彩,文中恰到好处的穿插景色,将人物内心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他的措辞也是精炼的,总会在特定桥段中找到那个最生动的词语,为情感的表达找到了独一无二的载体。
顾里、林萧、唐宛如、南湘,还有崇光、宫洺、顾源、顾准、简溪。这些剧中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尖酸刻薄也好,真情流露也罢,他们都是剧中的人物,不过他们是一类人的代表,是社会的符号。我喜欢这样充满各种人物的小说。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原来生活真的是残酷的,不仅仅是表面看的那么简单,真的是需要好多的东西,譬如朋友、智慧、金钱,还有好多别的东西。
郭敬明用它特有的幽默与让人思考的话语(虽然思考的都不是什么好画面)给这部书一个有一个秘密,之后又领我们解开,让我们有阅读的快感、
真的,读完这部小说,觉得社会真的是现实的,是残酷的,是杀人不见血的,是……是……我们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维持着自己的自我。生怕我们对未来的美好幻想破灭。而社会,则更像是一个顽皮的老人,拿着锋利的现实和残酷,将我们每个人棱角分明的内心磨的圆润、光滑,甚至有的人的心太过脆弱,直接被磨成了一堆粉末,可是社会不会对你有丝毫的同情,他会嘲笑着用他的气息将你吹散,还会开心的笑道,又是一个失败者……
所以,我会从这个虚构的小说看到以后,虽然说会有点幼稚,不过我还是尽力的去思考,我要去努力,努力让自己成为前一种人,而不是粉末。
我会努力的,加油!
《小时代》系列读后感(二)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
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
这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历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做爱。
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多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而从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粗略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
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
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让我们像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
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其实我并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领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凭借着借书的优势,也在三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
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泪水,能带给你什么?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
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肯定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
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干了潮湿的眼眶。
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
我只是,只是感到有点怜惜。我们亲爱的小四,他该有多么复杂的心计,多么悲伤敏锐的性格,才能写出这种复杂的悲剧呢?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
所有的人都死亡,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
《小时代》系列读后感(三)
《小时代》是我们追过的小说,如今《小时代》也是我们看过的电影。
小时代里的四个姑娘性格各异,但却紧紧相扣,这就是让人羡慕不已的缘分。书中许许多多的场景都被立体化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这种熟悉感是无法形容的。
《小时代》是小四最长的一部小说,写了五六年之久,在他而立之年也第一次拍摄出了他的电影。这部电影,给小四的影响会是一生的,给我们的记忆也是一辈子的。
电影中的毕业典礼,那首《友谊天长地久》是那么的熟悉,前段日子也才刚离开初中的学校,音乐老师楞是花了两节课教会我们这首歌。“友谊万岁,友谊万岁!”在电影院里左边坐着我初中三年同一宿舍的妹子,这首歌的调子让我们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略微神奇的一刻。
前段时间,《小时代》电视剧的预告,真心让觉得三观被毁。我们心中顾里不是那个样子!我们的崇光不应该是超级完美的吗?为什么所有的角色都和我们心中的人相差那么多!这就是常常发生的,对小说进行改变的电影电视剧,都会和原着有很大的差距。
电影出来的时候,和同学并没有很大的欲望去看,是校友的花痴让我俩决定去看的。“东东和冬冬都超帅啊!”这个妹子男孩子性格,电影能让她花痴真的略微神奇,于是我们便去了。
崇光是这部小说里最被女生喜爱的角色,是万人迷,是心头爱,但是他也有让人心疼的故事。电影中崇光说出口的胃癌,让很多人忍俊不禁,其实他真的有胃癌啊,这不是拖稿的借口。
席城和南湘的纠葛是小说里的泪点之一,电影中只有寥寥几个场景,我们看的时候都会脑补这两人之间的故事,在两人的深深拥抱后,我们两个都在感叹:只看电影可能真的有点看不懂啊!
在高架桥上奔跑的戏,让人真心地有那么头皮一麻的震撼。这就是这四个人的感情,这就是这四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爱顾里的女王气质,南湘的艺术气息,林萧邻家姑娘的真实和平凡,如如的搞怪可爱。这一切都是小时代带来的精彩,这就是小时代。()
小四的这部电影,评论是两极分化。小四这部电影确实是没顾忌未看过书的观众,但这部电影就是为小时代做的,把小时代的味道带到我们的眼前。电影的情节不是那么丰富,不是那么连贯,但是给了我们最原味的《小时代》。
电影里的美女帅哥是一大亮点,这是很养眼的一部电影。这部电影吸引了很多少男少女,票房大卖啊!!!
原味《小时代》,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原来的配方!
2、《龙族》系列读后感
《龙族》系列读后感(一)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一点点的失落,一点点的不甘吗?但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在你这样想的时候,你也许会感到一点点的孤寂吧。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龙族》不仅写了热血青年的屠龙故事,更细腻地描绘了一种孤独,这种孤独,即使你站在世界的最高点,即使你受到万人瞩目,却也是挥之不去。面对孤独,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是否能像路明非一般,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龙族》系列读后感(二)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
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龙族》系列读后感(三)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3、马小跳系列读后感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一)
只要谈起淘气包,人们就会想起“差生”、“后进生”等一些用来形容不上进孩子的词语。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淘气包的理解也是这样的,但自从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这系列图书以后,我就对淘气包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
书中的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的孩子,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说:“心地善良”、“善于动脑”、“敢于承认错误”。只不过常常受人冤枉,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才逐渐变成了个淘气包。书中的淘气包不止他一个,还有三个整天跟他形影不离的“铁哥们”。别看他们淘气,这“四大金刚”还做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事呢!比如:抓小偷、放生野生动物等等,几乎每本书上都有这“四大金刚”的“杰作”呢!
书中的人物有:贪玩的老爸、会变魔术的轰隆隆老师、马小跳的邻居安琪儿、中队长路曼曼、“宝贝儿”妈妈、漂亮的夏林果、成语大王丁文涛、还有猫眼猫嘴的表妹杜真子。总之,有马小跳的地方,就有欢乐。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有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淘气包,因为这也许就是他们最可爱是地方吧!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二)
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后,就感觉马小跳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男孩子。因为它既有爱心,也很活泼。读了这几本书,我觉得作者拥有很丰富的想象力。能让儿童读了之后感觉很开心,并且看了又想看,简直如痴如醉。
看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宠物集中营之后,就感觉人和动物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动物和人相处的很好。有一个姐姐她丢弃了自已的宠物狗,它的名字叫丑八怪,马小跳发现了那只狗在街上寻找他的主人,还写了一块我想回家的牌字,有一个女孩子发现了那只狗,他对马小跳说,她认识那只狗。于是,马小跳按她说的那个地址,把狗送回了家。可那个姐姐却说不是他的狗,于是马小跳就说,肯定是她的狗,还说那个姐姐长得那么漂亮,心肠却很狠毒。大姐姐听了很生气,把马小跳推出了门外,马小跳压着门,说:这只小狗很想回家,还让好心人在面前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想回家。大姐姐听了,觉得很惭愧,就很马小跳去找丑八怪了。一路上大姐姐给马小跳讲了许多他的故事。她见到了狗,却不愿意抱他,因为狗得了眼病。后来马小跳就带狗去治疗。大姐姐最后不仅把丑八怪带回了家,而且还养了几只狗呢,这就说明马小跳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孩子。
看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小大人丁文涛之后,就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辩论狼和猪谁的贡献大,居然狼获胜了,所以才觉得很不可思议。丁文涛每个星期度要开辩论会,讲的全是无聊的废话。这天,又要开会了,同学们以为丁文涛又要讲无聊的话题,可事实却出乎同学们的预料,这次,丁文涛打算开一次狼和猪谁对人类贡献大的辩论会。同学们都觉得很新奇,但是马小跳和他的好朋友,其他人不愿意参加,只愿做评委,开始抽签了,马小跳运气不好,抽的是狼,心想输定了,丁文涛运气好,抽的是猪,心想赢定了。回家后,丁文涛和马小跳度好好准备了一番。到了比赛那天,丁文涛和马小跳度说出了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最终,马小跳已96分的高分赢得了比赛。这就说明了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三)
寒假,我看了一本好书,向大家推荐——《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我喜欢书中的很多人物,喜欢马小跳活泼可爱,羡慕他有对他爱恨交加的贪玩老爸,天真妈妈;喜欢漂亮的夏林果,她不仅漂亮,还是学校的大队委呢;喜欢张达的勇气;喜欢唐飞的可爱;喜欢毛超的机灵……但是,我最不喜欢的人是路曼曼,我在《四个调皮蛋》上看到:马小跳带鸡蛋到学校吃,想练在脑门上敲鸡蛋的本领,路曼曼就把这件事当做他的坏表现记在小本子上,然后报告秦老师。
原来我特别不喜欢读书,现在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后,我就喜欢上了书这个伙伴。读完这些书我终于明白,书是人类最好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你不会孤独,这些书让我认识了很多的人,知道了很多原来不知道的事,懂得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体会到了书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
4、《哑舍》系列读后感
《哑舍》系列读后感(一)
《哑舍》,一本讲述古董们故事的小说,朴雅而不失趣味,有趣而不失原本,读后,我的感受极大,无字碑、黄粱瓷枕、长命锁、独玉佛……我仿佛推开了那一扇雕花木门……
让我最为深刻的是无字碑。
无字碑,记载了武则天一生的多少荣光,多少浮华,又记载了她一生的多少罪孽!无字碑,再用另类的方式诉说着武则天自负的一生,我不禁苦笑。说武则天心狠手辣,当时兵荒马乱,若无地位,若不将他人踩在脚下,一不小心便会丧失了性命也不知!说武则天妄与天齐,又是谁赋予了她自负的权力?怨谁?天吗?她不过是个女人,却背负着如此使命她又何尝不想过上平平凡凡的日子,和别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只是天命不愿,偏让她背负江山,高傲如她,自负如她,谁又敢妄论她?这也是她立无字碑的初衷,这是可惜了,她在地下怎能安宁?
名利荣华皆是空梦一场,何以沉迷,失了本性,动了野心,最终无力自拔,一生沉迷浮华,最可怜不过如此,最终闹了个不得安宁。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但是,它们都在等待……
《哑舍》系列读后感(二)
哑舍是古董店,却又不是普通的古董店。首先,哑舍的老板在某种好处上说就不算正常人。从外表看上去他是个二十刚出头的青年人,实际他已经活了上千年。再看看哑舍的常客----医生,貌似也挺正常,可谁能想到他是秦太子扶苏的转世呢?不正常的还有哑舍里的各种各样的古物,他们也是有人生的。
当然,哑舍是一本书----一本有人生的书。这本书的主角,可能不是老板,不是医生,不是胡亥,也不是陆子冈,而是那些古董们----老板和大夫只是把古董们的故事演绎出来。或者说,老板和大夫也是主角,正因他们可能是哑舍里最耐人寻味的古董了。
我是什么时间爱上哑舍的呢?是在大夫第1次踏进哑舍的时间吧?是在老板挡在医生面前却弄坏了维持自我人生的赤龙服时间吧?是在大夫了解老板两千年不朽却又丝毫不惧怕他的时间吧?是老板说----我救你,不是正因你是扶苏,也不是为了别的,仅是为了救你----的时间吧?说实在的,哑舍有太多让我感动的缘故,那是隐藏在字里行间的,让人专心灵去挖掘的。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我的故事,承载多年,无人倾听,但他们却无怨无悔,还在等待着、期盼着……
《哑舍》系列读后感(三)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名为《哑舍》,这本书已经出版了三部,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迷住了。玄色?那不是在漫客小说绘上连载的古风派作家吗?所以,我迷上了这本书,第一部到第三部我都有。
哑舍是书中的古董店,因为每一件古物都不会说话,无人倾听,取名哑舍。
看完每一季的《哑舍》,都给我留下很大的震撼。
神秘的、一身赤龙服的老板,竟然是因为为秦始皇试吃长生不老药而活了两千多年的甘罗?
呆呆的医生,竟是老板追寻了两千多年的扶苏转世?
银发赤瞳的神秘少年,偷吃了炼丹炉里剩下的另一颗长生不老药的秦二世胡亥?
在博物馆工作的普通少年,竟是琢玉大师陆子冈转世!名字也一模一样!
虽然是玄幻古风,但是可不能当成真正的历史。
但是,如果秦始皇并不是暴君呢?
玄色在后记中说,历史像一个小姑娘,世人给她上了浓浓的彩妆,谁也没有看清她的素颜。
而我们的作者sama一定要看清,用“卸妆液”一点一点把那浓浓的彩妆洗净。
沉浸在一个个带着传奇色彩的历史故事里,我才感到在书的世界里这么美好。
在书里,我能感到在现实世界没有的快乐、幸福。
和老板一起去秦陵地宫取回另一件赤龙服;和医生一起吐槽各种无语的人;看三青和鸿鸣两只神鸟打架;看陆子冈给一件件古董修复、检查……
等我反应过来,三本书已经看完了。()
书,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东西,你会不知不觉喜欢上它,然后发觉,它是你生命中不能缺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