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梦魇一起走的日子_与它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1、与梦魇一起走的日子

“悲伤不会说话,血在发芽,开出了花;让我与剑同醉,还有几杯,痛的余味;前面是阴霾,后面是山隘,想逃也逃不开;原谅我藏在心里寥寥的的狂傲,去战面对天地荡浩”。

昨夜,彻夜难眠,翻来覆去,灵魂早已从躯体的皮囊中冲了出来,飞到了天堂,飞到了那遥远的地方。那段温馨的日子永远的成为了我记忆中的伤疤,撕裂,扩张,满是伤疤,像鬼一样缠绕在我身上,“想逃也逃不开”,的确,“悲伤不会说话,眼泪早已蒸发”,贴在脸上的只是两只空空洞洞的窟窿。“茶不思,饭不想,寝不能眠,”已成为了我的代名词。

思绪千头万缕,却敌不过那一抹微笑,有时那抹微笑会定格在身体里,心灵里,我深深的脑海里,想赶赶不走,想逃却又逃不开,吃饭,睡觉,呆坐,那抹微笑无时无刻不在,勒住我的心,让我无法呼吸……

思绪辗转飞回到那段温馨的记忆里。大手牵着小手,大脸对着小脸,在外祖母不大的花园里,百芳争艳,蜂蝶纷飞,每天都是欢声笑语的日子,就像这样;小乖乖,尝尝,甜吗?正如那段温馨的日子一样,好甜好甜,甜的不愿醒来,可是有一天,悲剧发生了……

“祖母,我想要那颗苹果。”那颗苹果挂在树梢上,仿佛要插到天边,就想给云朵擦了胭脂。尽管好高好高,外祖母仍然爬上梯子去摘,用了好几次都够不着,外祖母一个用力,梯子歪了,就在那一瞬间,世界仿佛凝止了,我的世界观崩塌了,我的心崩塌了作文,我的全部的全部都崩塌了。我握着祖母的手,哭着问:“祖母你怎么了?祖母你怎么了?”

在医院的那段时间,真的是我最痛苦的日子,虽然那时不懂,但也明白祖母生病了。我依偎在妈妈的,妈妈不时的掉下热滚滚的泪,滴到我的脸上。祖母对我说的几句话,也是最后的几句话,那几句甜蜜的伤疤:“来,再让祖母抱抱你,记住,这不是你的错,祖母在另一个世界保佑你。”

长大后,才知道,一切是因我而起,在我懂事的那一年里,我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一件事。每当想起,我的心就像是在伤口上撒了一层又一层的盐,痛痛痛,那一抹微笑,成为了我心底永远不可愈合的伤疤。我常常跪在外祖母的坟旁,想着那些美好又痛苦点点滴滴……

今年秋天,我又来到了外祖母的坟旁,抱着外祖母的灵魂之所,纷纷的梧桐叶飘落下来,为本来就寂静清凉的秋天又增添了几分悲哀,梧桐树叶飘落到一个坑中。蓦然回首原来这里已有两个与我膝盖大小相适的两个坑,不知何时出的。

如今,我已会欣然接受这段如同梦魇一般的日子,那段悲凉的时光。

夜已深,句句深切话语,仍萦绕心头,渺渺相依……

但悲喜交加的交响乐又在耳畔响起:这是一场梦,这真的是一场梦,好感谢,好感谢,

好感谢,好感谢。但这段日子真的让我感受到了“笑着哭”是什么滋味。也提醒了我应该好好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幸福。

醒着的感觉真好。

本文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朱浩 作者年龄14岁零6个月
在读学校四川省通江县第二中学 在读班级初三4班
性格特点容忍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
平时爱好摄影 平均成绩118分
指导老师许旭升 老师职务任课老师

2、与它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它,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在我孤单时,有它陪我在身边;当我心情烦闷时,有它在身边听我倾诉。而现在,我的“宝贝”,你在哪里呢?

——题记

两年前的一天,妈妈抱回了一只小狗。看样子它虽然不是名贵的狗,但它在我们一家人的心里却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眼中它就是一只名贵的狗。从此我们家又多了一个新成员,它,成了我们的“宝贝”。

第二天一大早,爸爸就出去了,这么冷的天,他去哪儿了?出去干什么呢?妈妈摇了摇头也表示不解。小狗从窝里慢悠悠地爬了出来,爬到了沙发底下,它总是一个劲儿地往小角落里跑,弄得沙发底下、地板上都很脏。“咚咚咚”爸爸回来了,只见他一进屋就朝厨房跑去,我和妈妈随之跟过去,看他手里拿着我平时最爱吃的小笼蒸包,却没有像以前那样递给我,而是咬了一口嚼嚼,然后放到狗狗的碗里,小狗闻到香味后跑过去吃起来,爸爸一边给它嚼一边说:“狗狗快吃,快吃。”噢,原来一向懒床的爸爸是去给小狗买“饭”了!现在的他眼里只有小狗,全然没有我这个宝贝女儿了,我心里不禁有一种酸酸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小狗大概吃饱了,跑到一边去玩了。我一看它碗里的包子皮都剩下了,我生气地说:“它怎么这么挑食啊?我平时都是连皮吃的,你看它还弄得地板这么脏。”平时很爱干净的爸爸忙说:“狗狗它小,不要怪它。”此时,我觉得我这个他平时一口一个的宝贝女儿在他眼中已经完全被狗狗取代了。不过说真心话,看到狗狗那可爱的样子,我也是满心里喜欢,更何况是一向就对小动物钟爱有加的爸爸呢!唉,也难怪爸爸会“移情别恋”了。

狗狗的到来,为我们全家带来了快乐。几个月后,它慢慢地长大了,浑身胖乎乎的,它跑起来一扭一扭的样子时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它的到来让我们家里又增添了更多的欢声笑语。它也是越来越淘气了,把妈妈给它做的小棉被咬破、撕烂了,我把心爱的小猴子绒娃娃给它玩,不想它一点也不知道爱惜,趁我们都不在家时也咬烂了,弄得满地都是棉絮。看着它的这些“杰作”,我对它是又爱又恨,想抬手打它却又不由自主地伸手抱起了它,唉,谁让它是我们的“宝贝”呢!

它虽然淘气,但它的可爱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每天早晨它都会早早地敲门叫醒我作文们,不管是谁只要一喊“宝贝”,它立刻就跑到你面前摇头摆尾,用胖嘟嘟的身体蹭你的脚。别看它平时自顾自地玩耍,不管不顾的,还是个小跟屁虫呢,你走到哪它就跟到哪。不过它也很听话,每天早上都乖乖地跟着妈妈出去逛一圈,顺便解决大小便,“宝贝”从不在家里大小便的,特爱干净。

随着“宝贝”一天天的长大,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随着它的长大,我们却不得不把它送到姥姥家去,因为我们的房子面积小不适合养它这么大的“宝贝”了。送它去姥姥家的那一天,从没出过远门的它好像知道了什么,坐在车里一直“呜呜”地叫,那一双大眼睛满是疑惑地看着我,好像在询问我要带它去哪里。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我的鼻子酸酸的。刚到姥姥家时,“宝贝”总是跟在我们身边,怕我们丢下它,我拍拍它让它跟姥姥家的那只大狗“贝贝”去玩,它总是不肯,就这样直到它睡去。当下午我们要走时,它“汪汪”叫着一直跟在车后跑,听姥姥说直到看不见我们了它还是不肯回去,最后还是姥爷把它硬抱回家的。后来在“贝贝”的陪伴下它就慢慢适应了。每当我们去姥姥家时它总是在我们面前摇头摆尾,好像在欢迎我们,我朝它一伸手,它就伸着四条小腿躺在我面前,让我抚摸它那胖嘟嘟的身体。当我们要走时,它就跳进车里想让我们带它走,每次总是费好大的劲才把它“哄”下,当然又免不了一段长长的送行,直到看不到我们的身影它才无精打采地回去。

这样快乐的日子眨眼间就是两年,我们又一次去姥姥家时,与往常不同的的是“宝贝”没有出来接我们,我一下车就喊着“宝贝”跑进门,可是“宝贝”却没有出来,原来,我家的“宝贝”在出去玩时被村里的那几个人打死了,姥姥怕我伤心没敢打电话告诉我。就这样,我心爱的“宝贝”永远离开了我。多好的“宝贝”呀,竟然被坏人给活活打死了,我在心里恨透了他们。很长时间过去了,我始终不肯承认“宝贝”离去这个事实,总觉得它还活着。看着“宝贝”的照片,它那胖嘟嘟的身体、那淘气时可爱的样子又呈现在眼前。

我家的狗狗——“宝贝”带给了我们无穷的乐趣,它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狗狗——我的“宝贝”,你在天堂还好吗?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想你,我的“宝贝”!

3、与它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在你害怕时,在你孤单时,在你伤心时,在你高兴时,有没有那么一个能听你倾诉的“好伙伴”陪在你的身旁?我有一个,它的名字叫乐乐。

——题记

披着猫皮的狗

乐乐是一只从小就陪在我身旁的猫。记忆中我所有欢乐的时光都有它的陪伴。它从不挠人,更准确的说它似乎从不伸出那又长又细似刀子般的指甲。我喜欢摸它的爪子,像在摸一块松软的海绵,有时我甚至认为它的爪子里塞的都是棉花。对了,我还常常背着它,是的你没有听错,是背着!我总是抓着它的两条前腿,搭在我的肩膀上,但也可以说这是在抓着它走路。这要换成别的猫恐怕早就把我的手上或者脸上留下一个光荣的痕迹了。它总是任我摆布,但每当家里来了陌生人,它就会露出两颗大尖牙,这时的我当然要显摆显摆,说着“乐乐,去去去,一边儿去”时,心里喜滋滋的。

伤心时,快乐时

暑假里我经常带乐乐回老家,它总是趴在我的腿上,耷拉着一张大脸睡觉,那时它的表情简直像极了加菲猫,这时我便会小小的调皮一下,要么给它摆各种作文奇葩的姿势,要么突然间大吼一声。它醒了,舔舔爪子,洗洗脸,清醒了,便四脚朝天,自娱自乐。呵呵,那时的我总感觉它萌萌哒!

在老家我和乐乐有一个私人秘密基地,那里青草密布,长满了野菊花。那天,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小小的纠纷产生了矛盾,气的我转头就走,乐乐一直在后面跟着我,我径直走向了秘密基地。我躺在草地上,它躺在我的肚子上,晒着太阳,时不时伸个懒腰。有时看见几只蚂蚱,它便去追,常常被石头绊倒,翻一个跟头,再继续追,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我爬起来,叫着乐乐追乐乐。你会看到,一只蚂蚱在前面蹦,一只小猫在后面追,一个小女孩在后面跑。那情景,有趣极了!

那天,它离开了

也许它是真的累了。那是我刚上二年级的第一天晚上,我高高兴兴的放学回家,等着与它倾诉高兴的事,回家后发现,它趴在我给它特制的“家”里,永远睡着了。也许,在它的梦里,我正和它奔跑在那个山坡上,永远的跑下去。我哭了,我又笑了,我感谢能有这么一只猫陪着我。

我亲爱的乐乐,好想你!

本文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洪连城 作者年龄15岁零3个月
在读学校克山县第一中学 在读班级初三9班
性格特点自卑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
平时爱好摄影 平均成绩108分
指导老师花英 老师职务副班主任

4、和你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

再一次翻开那本书,一片小小的银杏叶悄然滑落。不记得当初是否有种想哭的冲动,只记得泪水顺着叶脉滴落。落在光滑的地板上,如烟花般绽放。

——题记

也许孩提时代才能单纯的记住一个人,单纯的思念一个人。每当看到伫立在那红房子前的两棵银杏树,郁郁葱葱,就忍不住猜测你到底在哪里,是否还记得有个那个和你一起玩一起闹的我。

淡淡的天,淡淡的云,淡淡的阳光透过茂密的银杏叶,在草地上洒下了一层淡淡的光,也许,也许这就是一个淡淡的季节。在这里,我第一次遇见了你,你趴在草丛里,撅着个屁股一蹦一跳的。活脱脱像个癞蛤蟆。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你生气的爬起来说:“你笑什么呢!没见过捉蚂蚱的人啊?”说时裤子的草上很不给面子还往下掉。你脸红得厉害,我笑得也更厉害了。说:“哪有你这么捉蚂蚱的啊。”毫无精彩的开场白,我却记得很清楚。你说你叫韩文浩。就住在那栋红房子里,我一惊,那不是我老姑的房子么?他是谁啊?过了几天我才知道你是我老姑的孙子,算起来,我们还是亲戚呢。

“小浅,小浅你在不在,我爷爷说村南边有很多蚂蚱,踢一脚就出来很多,我们一起去吧!”你急匆匆的说。

“恩,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出来!”我含糊的应付道。

其实我并不喜欢抓蚂蚱,甚至是厌恶,我不知道撅着个屁股在草丛里跟着蚂蚱一蹦一跳的有什么好玩的。但是我们这个村子的同龄孩子很少,他们又都结对的玩,所以我只能跟你去抓蚂蚱。小心翼翼的陪着你玩,生怕你因为某件事再也不跟我玩。所以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段友情。哪怕明明是你错了,我也会承担下来。每当我们抓蚂蚱我抓住的比你多时,你就开始耍小脾气,让我无论如何都要给你几只才算完。而每次我都会很大方地给你一半。

下雨天时你喜欢找我打扑克,我,你,你爷爷,我们一起在你家的红木八仙桌上打斗地主,每次摸扑克时你都要偷偷的看我的一眼,要是你摸的牌比我的大,你就会怪叫两声,如果你摸的牌没我的大,你就愁眉苦脸的盯着你的牌。我其实知道你看我的牌,但是你看完我的牌却记不住,你明明看到我有3个k,你还傻乎乎的把自己的3个10给出上。如果你要是赢了,你就会蹦到椅子上,两腿盘到一起,高兴地看着我们说:“洗牌啊洗牌,哈哈哈,我作文先摸牌啊,快洗牌!别忘了进贡啊!进最大的那个。”每次你输了,你就一个人默默的坐在椅子上,阴沉着个脸,嘟囔道:“怎么会输呢,就差一点就赢了!你们是不是耍赖!”每到每次这时,你爷爷就笑骂道:“就准你赢,你赢了就正常,我们赢了就作弊啊?”

我从妈妈哪里知道,你马上就要回你原来的那个家了,我更加频繁的找你玩,希望可以走仅有的时间里多多陪陪你,起码让你记住,你在老家还有我这个朋友。如果有一天回来,还会再来找我玩,而不是傻乎乎的问“你是谁啊,我叫韩文浩。”

我去上舞蹈班,整整一节课都心不在焉,因为听你爷爷说你今天下午就要走了,我不知道是否能在你走之前再见你一面。回来时,我不停地催促妈妈快点快点,仿佛再慢一点就世界末日了似的。而手里紧攥着一只嫩绿色的小蚂蚱,那是我在舞蹈班附近的草坪抓到的,颜色很漂亮,嫩绿嫩绿。就像是刚冒出的嫩芽。听说你今天要走,急忙想送给你当礼物,我还抓了好几只不同品种的蚂蚱,放到一个玻璃瓶里,系上黄色丝带。留给你做纪念。可是我到了你家门口,你家的那辆深蓝色的轿车不见了。我的心里咯噔一声,但还是安慰自己,指不定叔叔出去办事了呢?推门一看,果不其然。你已经不在家了,只剩下你的爷爷奶奶在屋子里喝茶。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忍不住伤心。

你爷爷看见我笑着说:“小浅,你来找阿浩啊,他走了,你有什么事可以等他回来再说,不过一时半会他回不来,他家住得远!”我僵硬的摇摇头,把手里的蚂蚱偷偷的藏到身后,飞快的跑出去。我把蚂蚱放到一个透明的玻璃里,好好养着,希望你回来时可以再送给你,可是,一年又一年,蚂蚱都死了好几年了,你还是没回来过。也许,你曾回来过吧。我也想去你家看看,问问你现在住在哪。爸爸说,你家住在什么山里,不清楚。

去年,我看到那栋红房子前又停了一辆白色的车,我不知道是不是你,亦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到我,哪怕我站在你家门前,也无法鼓起勇气进去。我真的很怕听到那句你是谁。不如就让我贪心的把我们的友情留在那棵银杏树下的回忆。

我家搬到了楼上。前面种了一排银杏树,葱绿葱绿,很是茂盛。偶尔看见那两棵

银杏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在草地上一蹦一跳抓蚂蚱的小男孩,羞涩的说我叫韩文浩。

本文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索具 作者年龄14岁零7个月
在读学校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在读班级初三9班
性格特点忸怩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
平时爱好看杂志 平均成绩93分
指导老师江家帮 老师职务副班主任

5、情之梦魇

1

叶宗昌先生约莫五十年纪,头发一丝不苟,精神的可以赶得上西洋洗发水广告画册上的人物。消瘦而又白净的面上挂着浓黑的胡子,那胡子又厚又重,全不像他脸上长出来的,倒像是有人开他的玩笑故意贴上去的。叶先生常年穿着旧式的长衫,但这并不代表他像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留恋过去,虽然他也常和这些人物来往,并且出入那些烟馆和戏场。譬如查府的二老爷、刘府的三少爷、齐家的小少爷……都是有身份有脸面的人,但手头也有不宽裕的时候,叶先生最爱帮忙了。

正飘飘欲仙或者拍掌叫好时,这厢有意无意的笑道:“兴达啊,我那书房里还摆着一个花瓶,还是老太爷在京城时得来的,据说是宋朝的官窑,也不知真假,改明儿去我那儿帮我瞧上两眼鉴定鉴定。”

兴达是叶先生的字,叶先生自然承笑道:“看您儿说哪里话?”

这时候叶先生一脸的疲惫,眼睛里也没了往日的光彩,但对于今日这位突然到访的客人,不得不打起精神来。至于这位客人的到访叶先生并不感到奇怪,至于“突然”那是因为叶先生还没有做好准备,心里没有底。

“唉,辛探长,”叶先生说,“内子和小女方才已有医生打了镇定剂,这件事情你就问我吧,我会尽力配合你们的。”

“死者为何人?”

“叶先生,我帮你介绍一下,”小林益三说,“这位是我在东京的学生程信之,现在刚到我的益三书店暂且做经理助理。”

“您好,叶先生。”

叶先生打量一番程信之,对着小林益三笑道:“果然是年轻有为,如此俊才也只有小林先生教导出来的啊!”转过头关切的问道:“信之是哪年去的日本啊?”

程信之答说:“民国十二年我与乡里诸兄结伴东渡,小林先生是我在京都宏文书学院的第一位老师。”

“呵呵,刚才见你用日语跟小林先生交谈,我以为……”叶先生笑道,“小林先生的学问我是佩服的,尤其是对中国古代的文化,便是我也不及的。所谓名师出高徒,程先生是年轻有为,如今学成归国,将来必有一番作为啊。以后有空常来我雅阁轩坐坐。哈哈……”

“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而且非要用这种极端的手段?”辛探长问道。

“我喜欢真真,”程信之一脸的诚恳,“叶伯伯,我希望您能准许我和真真继续交往下去。”

“程先生,”叶先生忽然礼貌起来,在此之前他一直亲热地唤他为“信之”,“我今天特意请你过来就是要跟你说明了这件事情,请你以后不要再纠缠小女了。”

“你说‘纠缠’?我们是……”

“我知道你想要说你们是两情相悦,但,我是他父亲,我要为我女儿未来的幸福着想。”

叶先生叹了一口气,又说:“我也为他感到惋惜,他确实是个人才,辛探长看过他在报纸上写的文章了吧?只是一个人太热衷于幻想了就往往有可能被幻觉所吞噬。”

2

叶太太和陈太太是做礼拜时认识的,从绸缎面料谈论到新近霞帔的款式,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叶太太觉得陈太太不摆阔、不娇气和蔼可亲,陈太太觉得叶太太温柔贤惠善解人意。叶真真陪母亲去了一次教堂,便被陈太太惦记上了。陈太太说叶太太有福气,生了一个好女儿。叶太太陪笑说女儿太淘气、不听管教。

陈太太自叹气道:“你瞧我们家成儿,每日里不去公司,就知道惹他老头子生气。”

叶太太宽慰她道:“年轻人嘛,贪玩还是有的,日后成家立业,还要看他的风景哩。”

陈太太撇开话题又道:“你们家真真许配给哪一家了?真真这孩子我看着就喜爱,谁娶了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哦。”

叶太太笑道:“姑娘家的脾气倔的很,念了几年学堂,越发的不可收拾,跟我还要讲自由、要解放。也是宠惯了她,任性胡为,正为她发愁呢,不知哪家还敢要她。”

陈太太笑道:“不是眼光太高了,挑花了眼吧。”

叶太太自然道:“哪有?”

“讨厌死了!妈妈骗我说和陈太太去喝茶,谁知道那个陈大少也在那儿。妈妈和陈伯母话里挑话,摆明了就是相亲,只蒙我一人不知。”叶真真鼓着小嘴气愤的说。

“哈哈,陈大少可不简单,他老子可是风云人物,他要是一跺脚,明儿集市上的猪肉就会涨价,只怕你们家厨子又要惹他们家大小姐生气了,说‘小姐,今儿没你爱吃的小炒肉了,涨价了’,这位大小姐一生气,不由分说抡起粉拳,可怜卖肉的小贩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捶打得糊里糊涂。”

“程信之!看你再胡闹!”叶真真嗔道,“笑,还笑,再笑把你眼珠挖下来。陈计成是什么人?!他不过是……”

“不过什么?”程信之问她。嘴角翘起却并不像在笑,眼神充满了期望。

叶真真看他认真的样子,道:“算了,不说了,反正我是不会嫁给他的。”

“程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叶宗昌先生眯着眼睛道,“难道我嫁女儿还要听你的不成?”

“叶伯父,陈计成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也是知道的,”程信之急道,“真真嫁给他会有幸福可言嘛?”

叶宗昌“哦”的一声,道:“程先生以为真真当嫁给怎样的人?”

3

陈大少陈计成虽然在自家的银行里挂了个经理的职位,但他们家有几家银行都不甚清楚。这位念过私塾、也读过新式学堂的纨绔子弟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戏,轻狂时候也写写传奇文章,却很少能上的了台,日子久了,自认不是关汉卿、王实甫的命,于戏只剩下一个“看”字了。他父亲陈梦庚骂他是鬼混,果真不见人影两三个月,成了“鬼”。

这时候他的礼服还没有来得及换去,一张白净俊俏的脸上写满了困惑,他茫然道:“辛探长,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都分不清是真是假。哦,那个人我以前不认识,也没有听叶家的人说起过,更不知他和叶小姐之间的关系。但,他也是爱叶小姐的,且爱之深,怕在这个社会里是难见的了,不然也不会……唉,叶小姐真是一个美人,我记得那天是四月初七,本来约好了刘大少去桓宇轩,是我母亲说有要紧的大事,硬拽我去芙蓉楼喝茶。我一见叶小姐就痴了,那可真是‘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去半天’,呵呵,辛探长嫌我扯戏文了?恩,叶伯父叶伯母倒是对我热情,偏这叶小姐待我冷谈,我去叶家几次,她总是爱理不理的,后来叶伯母告诉我叶小姐是同意这门亲事的,当时我还怪女儿家的心思难猜呢,但今天看来,有些事我也不过是被蒙在鼓里罢了。”

陈梦庚先生是个十分讲究的人,衣着笔挺干净,声音洪亮,和他谈话总让人忘了时间的存在。因为生意上的缘故,所以接触的洋人比较多,虽然他本人也赞赏洋人的文明与法制,且陈太太也信仰了基督,但他却是娶了五房姨太的。陈梦庚解释说这叫“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治家,西学处事。所以对于令他头疼的儿子他选择了传统的方法,那就是给他定一门亲事,用一个女人拴住他。于是陈太太亲自张罗,相中了叶家的女儿。叶家自然是巴不得同意,叶宗昌亲自上门来说亲,顺便说了一些别的事情,在陈梦庚眼里这些也不算是什么十分要紧的事情。最担心的是儿子不愿意,没想到他却一眼相看上了,这倒省却十分麻烦。陈太太找人算了一卦,八字正合,大吉大利。

陈梦庚却笑太太既拜洋神又信土神,陈太太见诸事已定,笑道:“那又怎样?拜的神多,神自然保佑。”

谁料今天竟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明天各大报纸头条又不知该怎样喧闹,陈梦庚自然没好气,只道业务繁忙,便将前来的辛探长打发走了。

4

蔡小姐是叶小姐的闺中密友,又是叶小姐婚礼上的伴娘。这位娇媚的小姐总是作出让人惊骇的事情,但她的父亲蔡博士也不过莞尔。虽然,蔡小姐又总能让人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反对她的。

“真真是不愿意嫁给陈大少的。”蔡小姐肯定的说。

叶真真委屈地道:“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他们都在逼我,如此,活着真累,反不如死了痛快。”

“你也太软弱了,真真,”蔡小姐道,“要不你们就一起私奔吧。”

“但我们这样太自私了,信之。”叶真真痛苦道。

程信之低着头道:“那么,你愿意嫁给那个陈大少了?”【星火作文网 www.easyzw.com】

“当时他们要是能真的一起走了的话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蔡小姐叹道。

叶宗昌愤怒了,甚至是恐惧,他指着哭泣哀求的女儿,嗓音都有些变了:“好好好,如今把姑娘养大了,翅膀硬了,不认爹娘了是吧?那么你走,有多远滚多远,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你这么一个女儿!哈,我这辛苦半生都是为了谁啊?”

“宗昌,”叶太太一边喊住丈夫一边劝女儿道,“你爸爸心脏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何苦惹你爸爸生气?你现在还年轻,不知这世事的艰辛,这么些年你爸爸操持这个家容易吗?”接着又续道,“以陈家现在的财势、地位,那是许多大富大贵想攀都来不及的,更何况陈伯母又待你不薄。”

“不!”叶真真哭道,“是你们想攀上人家,偏要拿我做赌注。是你们不要我了!我是你们的女儿吗?为什么要这样待我?”

只听见“啪”的一声,叶宗昌掴了女儿一巴掌,狠狠道:“我没你这样的女儿!”

从小到大,他从没打过女儿,今日猝然施暴,不仅妻子和女儿吃惊,便是他自己也惊呆了。

不由得丧败瘫坐在沙发上,喃喃道:“完了,完了……”

5

益三书店的主人小林益三先生是个中国迷,尤其是对于陶瓷情有独钟。他头发花白,精神抖擞,和服上面印染着三瓣莲的图案,那是他的家徽,也是益三书店的标识。

小林先生缓缓说道:“信之君是我早年在京都时的学生。在我的诸多学生中他是最特别的。他既不学科技也不问军事,只醉心于文学,故,归国后不得见于政府。这大约也和人情世故有关吧。他在文学方面是有天分的人,但,有时候入情太深,就不免入了魔道了,自己难于驾驭自己。哦,叶小姐真是极美的女子,似我这样的老朽若是年轻三十年也难免不会动了男女之心。”

“程先生,我若将真真嫁给你,你会怎样?”叶宗昌先生问道,“你能给她什么样的幸福?常年住在狭小肮脏的弄堂里,终日为柴米油盐算计,便是过节也只能穿蓝布衫。”

“叶伯父,也许在你的眼里那是遭罪,不是幸福,但,我们说我们幸福首先是建立在心灵上的契合,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生活难道就只剩下享受,没有创造吗?”

“能创造什么?”

“也许是一个时代。”

“哈哈,说的好。”叶宗昌道,“但这些不过是你那自私**的堂皇的借口罢了。什么时代?无论时代怎么转变,唯一不变的是人们对财富的认识,那才是真正的生活真谛。没有,你谈论什么幸福?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

“财富之所以为财富,难道不正是人们创造出来的缘故吗?”程信之说道,“老师,我现在看到的却是人们只知道积蓄财富,并以此为目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生之幸福吗?”

小林先生叹道:“幸福,其实是看你的心怎样持衡现实和理想的天平。你看那苹果,颜色鲜艳,赏心悦目,而食用时又甘甜无比,那么你得到的不仅仅只是充腹,还有心神的荡怡。眼中美,心中美,这大约就是幸福吧。”

“可是……”程信之道,“眼中污浊,肝肠寸断,岂不令人伤哉?!”

小林先生望着院内的花丛发呆,一只蝴蝶飘来飘去。

6

陈计成和叶真真的婚礼定在了五月初九,那天的黄历上写着:“宜嫁娶,宜沐浴,吉在西南。”

叶宗昌似乎还担心什么,临去教堂的时候特意看了看女儿,笑道:“我记得你小时候身子弱,常生病,蔡家的女儿找你玩的时候我总是不放心,非要派个奶妈子跟着的……”

见女儿也无高兴也不伤感,又勉强续道,“一眨眼,你就长大了,要嫁人了,爸爸舍不得啊。”

叶真真轻轻的“恩”的一声,并不接话。

叶宗昌这时候见女儿还有委屈的意思,心生愧疚,但那也是为了叶家的生计,心又安慰道:“日子久了,自然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了,知道哪个是为她好的。”

前来观礼的人除了亲戚家眷,少不了生意上的朋友,陈梦庚见了也显得十分高兴,但更让他欣慰的是从这场婚事中看到了儿子少了些轻浮、多了些稳重。

就在牧师宣布新人们交换戒指时,突然有人喊道:“真真!”

叶真真心头猛的一震,缓缓转过身来,见教堂门口立着一人,赫然是三个月不见面的程信之,手指一颤,将要交换的戒指滑落在地上。这三个月她是故意不见他的,只盼着他能淡忘了自己,即便不能,少了些伤心也行。她担心他会来,担心那一刻自己该怎样和他面对,能说些什么,又能说些什么?

其实比叶真真更着急的是她的父亲叶宗昌,他猜不透这位瘦高的青年此刻会有怎样的反应,虽然此前他特意和程信之交谈过,并断绝他继续和女儿来往,但没有“是”或“不是”的回答,只有傲气的面庞。

众人中只有小林益三没有转过头来,仿佛早已知道事情的到来,呆呆的坐在那里。

“老师,人活着难免会被各种自私的欲望所支配,”程信之说道,“甚至成了欲望的傀儡,坠落成魔鬼。”

小林先生:“……”

程信之继续道:“我想请老师助我,斩杀此魔鬼。”

“什么?”小林先生道。

程信之认真的说:“请老师将胁差借我一用。”

牧师迟疑了一下,问道:“这位先生,您对这场婚礼有什么意见吗?”

程信之脸色苍白,嘴角微微笑起,并不作答,一步一步往前走了过去。牧师见他不答,众人都朝他望去,反有些不知所措了。

当然下面的人也窃窃私语:“这人是谁啊?”

“好像是益三书店的。”

“小林先生呢?小林先生您认识他吗?”

小林益三低头不语。

“快来人,把这个人拖走,他是个疯子!”叶宗昌已控制不了恐惧,如果这样下去的话婚礼将无法进行。但这时大家都想知道这人到底是做什么的,反又种看他怎样的心理。旁边的仆人也惊呆着望着程信之,并不上前。陈梦庚也不禁皱了眉头,虽然他嫌这位亲家大声嚷叫没有仪礼,仍朝旁边的督察长麦先生示意了一下,麦督察会意站了起来。叶宗昌见了一时不知做什么了。

程信之走到新人们面前,先是朝陈计成笑了一笑,然后对叶真真道:“我写给你的信看了吗?”

“信?谁送来的?”叶宗昌问道。

“爷,是益三书店的小李送来的,说是要务必交与小姐的。”

“哦,小姐在房里读书。先交与我吧。”

“是。”

“回来,以后但凡有益三书店的书信先送交我这儿。”

叶真真摇了摇头,眼泪不觉流了下来。

麦督察上前一抓程信之的衣领,道:“小子,干嘛呢?再待下去我就抓你去巡捕房!”

麦督察身材高大魁梧,他一提,程信之脚跟已离地。程信之并不反抗,脸依然朝向叶真真。麦督察感觉不对劲,他闻到一种气味,那是他非常熟悉的。

“啊!血!”不知谁喊了一声。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从教堂门口一直延续到程信之的脚下有一连串的血迹。麦督察一放手,没想到程信之竟然立足不定,瘫倒在地面上。麦督察这才发现血竟是从程信之的腹部渗出的。只程信之穿着黑色衣服,血色并不显眼。叶宗昌想起刚才仆人们站在一旁发呆不动,必是早已看到程信之身下血迹的缘故。

见此情景,叶太太两眼一黑,身子软了下来,叶宗昌赶忙扶住太太。

叶真真反镇定下来,俯身抱起程信之,幽幽泣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这时今天的主角新郎官陈计成反而显得是多余的了,血浆的气味让他有点想呕。

程信之挣扎着想要抬手轻抚叶真真的面庞,手上已染了血,叶真真握住他的手,不住的摇头,大颗大颗的泪珠顺着洁净的面颊滑落下来,轻轻落在洁白的婚纱上。

程信之倒是笑了,颤微微的续道:“以后我……就……能天……天……和你……在一……起……了。”

头一歪,已然气绝。叶真真将他埋在怀里,千悲万痛砸在心上,一时间天地旋转起来……

7

辛探长端详着一柄日本刀,那时小林益三家传的胁差,拔刀出鞘,刀身明镜,映出辛探长一双深邃而又神秘的眼睛,说道:“如先生所说,是程信之提前在……”说着用刀在腹部一横“……然后以非常之毅力赶到婚礼现场。”

小林益三点了点头。

辛探长续道:“如此看来,程信之是殉情自杀的喽。”

小林先生端起茶杯放在唇边,抿了一下,喃喃道:“信之君也是为自私的**所束缚着的人啊。”

“哦,小林先生还有别的看法?”

小林益三道:“恩,我是叹信之君做法太狠了,他杀死的岂止是他自己。”

“不错,那位叶小姐定要为她伤心一辈子了。”

“大概,信之君也想到了这些的。”

“先生的说法是程信之并非是为了解除束缚,而是把叶小姐也束缚进去?”

“……”

“这样他就可以把他们永远的绑在一起了。唉!只是为了一心一意的拥有……这念头真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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