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迟子建:撕日历的日子
迟子建:撕日历的日子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凉了”不是指他,是指他做的饭。反正灶坑里有火,凉了再热,于是仍然将头缩进被窝,那张星期日的日历也跟了进来。父亲是狡猾的,他这时恶作剧般地把院子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有时候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先撕过了,于是就很生气,觉得这一天的日子都会没滋味,仿佛我不撕它就不能拥有它似的。
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出温馨气息。被我撕掉的日子有时飘到窗外,随风飞舞,落到鸡舍的就被鸡一轰而啄破,落到猪圈的就被猪给拱到粪里也成为粪。命运好的落在菜园里,被清新的空气滋润着,而最后也免不了被雨打湿,沤烂后成为泥土。
有会过日子的人家不撕日历,用一根橡皮筋勒住月份牌,将逝去的日子一一塞进去,高高吊起来,年终时拿下来就能派上用场。有时女人们用它给小孩子擦屁股,有时候老爷爷用它们来卷黄烟。可我们家因为有我那双不安分的手,日子一个也留不下来,统统飞走了。每当白雪把家院和园田装点得一派银光闪闪的时候,月份牌上的日子就薄了,一年就要过去了,心中想着明年会长高一些,辫子会更长一些,穿的鞋子的尺码又会大上一号,便有由衷的快乐。新日子被整整齐齐地装订上去后,嫦娥仍然在日复一日地奔月,那硬纸牌是轻易不舍得换的。
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去撕它了,可见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待到上了师专,住在学生宿舍,根本没日历可看,可日子照样过得一个不错。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商店里有台历卖了,于是大多数人家就不用月份牌了。我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撕日历的日子。
我在哈尔滨生活的这几年才算像模像样过起了日子,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台历,让它由一侧到另一侧。当两侧厚薄几乎相等时,哈尔滨会进入最热的一段日子。年终时我将用过的台历用线绳串起,然后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到了一九九四年的一月十九日,是腊月初八的日子,东北人喜欢这天煮“腊八粥”,我在这天的日历上记着:“煮八宝粥。材料:大米、小米、绿豆、小楂子、葡萄干、核桃仁、大枣、花生”。三月三日写着“武则天墓被万人践踏,只因为她践踏了万人”。而七月十一()日是“德国队以1:2败给保加利亚队。保加利亚用火一样的激情焚烧了陈旧的德国战车”(好像引自一位体育评论记者之言)。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更加有收藏价值了。
不管多么不愿意面对逝去的日子,不管多么不愿意让青春成为往事,可我必须坦然面对它。当我串起一九九五年的台历、将一九九六年散发着墨香气的日子摆在铁皮架上时,我仍然会在上面简要抒写一些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的。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
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台历的手哆嗦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
2、迟子建:论谦卑
迟子建:论谦卑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扞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扞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讶,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侍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
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3、日子
日 子
碧 波
日子一页一页地被撕去,散乱地布满房间,像秋天里的落叶。生命是一棵扎根在大地上的植物,难道从一开始,迎接的就是义无反顾的凋零?日子,把乳白的芽儿拱出土层,把嫩绿的叶子一片一片地张开,把花朵一枝一枝地释放出香味,把果实酝酿成希望的彩色,甜柔的收成。即使岁月把日子砍伐成一株轰隆倒塌的大树,但也会有泥土下斩不断、挖不绝的根系,会重新繁殖出新的苗圃来;还会有顽强的种子,用它们独特的旅行方式,走遍世界,去繁衍成理想的部落,美的风景。
(摘自《教育导报》)
4、冯骥才:日历
冯骥才: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着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是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