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林:春山顶上探灵湖_读《爬到山顶去》有感

1、苏雪林:春山顶上探灵湖

苏雪林:春山顶上探灵湖

在巴黎时,君璧和我便将露德三天旅程的节目,一一安排妥当了。朝圣的正务之外,我们还该在那雄峻秀丽的庇伦尼斯丛山里,作点探奇揽胜之举,才算不负此行。她说露德之北有名胜曰歌泰(cauterets),瀑布最为有名。峰顶有一湖,名曰戈贝(lac gaube),景尤灵异。三十年前,她与其师汪氏夫妇及其夫仲明先生曾赴该镇小住半月,幽趣至今难忘。明年决定率领三个儿子,再去那里消夏。因我此次东返故国,再来无期,所以愿意今日陪我去玩一趟。君璧待朋友的慷慨是最可称颂的。若在他人,对于一个前已住过,将来还想再去的地方,谁愿意伴我此时去游呢?

六月二日上午,到公共汽车站搭游览车启行,座位昨已预定,票价并不甚贵。因天气晴美,游客颇多,一共有十四五辆客车,鱼贯行于蜿蜒曲折的山道上,好像是火车的长列。一路万峰插天,峦光照眼,松杉夹道,绿阴如沐。庇伦尼斯丛山之北属法境,其南则属西班牙境,这座横断山脉,作了两国的天然分界。西班牙人常自负此山乃他们的国防要塞,不啻千仞金城,敌人虽有雄师百万,轻易也不能攻入。我以为此山很像我们对日抗战时东有三峡之险,西有剑阁之雄的四川。二十世纪科学时代,新武器虽横厉无前,地理的限制仍未能完全打破,无怪二次大战时,各国难民都想逃入西班牙,寻求安全的保障,也无怪美国现在积极援助佛郎哥,希望将来大战发生时,西班牙能成为欧洲最后防线了。

车行三小时左右,一路见了无数瀑布,到达歌泰镇,一座饭店,正筑在大瀑布之上。时已近午,游客纷纷下车,入店果腹。客车则停在一个空场里相待。那些车子似在告诉我们:我们的效劳至此为止,以后访问山灵,结识湖仙,只有请尊客们拜劳自己的玉趾吧。

那戈贝湖远在十余里外的山顶,要翻过好几个山头,任何交通工具都无法上去,山脚下有以马出赁者,来回一次,索价一千五百法郎,我想赁以代步。但当时仅有一马,二人不能并跨,且山路险巇,我和君璧虽都有点骑马经验,但荒疏已久,若有蹉跌,事非儿戏。只有借重自己的四肢,手足并用地,一步一步爬上去。山路虽不甚陡峭,病后体虚的我,感觉吃力异常。一路坐下休息,遇峰头则曲折上升,历幽谷则盘旋下降,足足走了两个钟头,遇见几次阵雨,才达于戈贝湖边。

那片湖虽不大,也有数华里的周围,因其位于万山深处,高峰顶上,人迹不易到,所以湖的四周,长林丰草,麋鹿出没,又汊港歧出,芦荻丛生,凫雁为家,那苍莽中的妩媚,雄浑中的明秀,疏野中的温柔,倒像一个长生蛮荒的美丽少女,不施脂粉,别有风流;又似幽谷佳人,翠袖单寒,独倚修竹,情调虽太清冷,却更增其翛然出尘之致。但我们所爱于她的,则是她所泛的那种灵幻之光。湖水澄澈,清可见底,本来碧逾翡翠,映着蔚蓝的天色,又变成太平洋最深处的海光。再抹上几笔夕阳,则嫩绿、明蓝、浅黄、深绛,晕开了无数色彩。不过究竟以“蓝”为主色。那可爱的蓝呀,那样明艳,又那样深湛,那样流动,又那样沉静,像其中蕴藏着宇宙最深奥,最神秘的谜,叫你只有坐对忘言,莫想试求解答。

湖边有一小屋,乃猎人所()遗,据说秋冬之际,常有人来此猎雁。记得徐霞客游记,他曾攀登雁荡绝顶,见一大湖,南来野凫,来此停泊,千百为群。可见山巅之湖泽,乃空中旅客最欢喜的停留站。不过像戈贝湖这么小,即有雁来歇翅,想为数也不太多吧。

山中气候,本易于变化。我们上山时,本已数次遇雨,当我们踞坐湖边,欣赏湖景之际,忽见遥峰起云数缕,俄即布满天空,大雨倾盆而降,只有奔赴那猎人的小屋,托庇于其檐下。檐溜淙淙,势若奔泉,衣服多少受些沾湿。只愁雨势不止,今晚难归,谁知山上气候之善变,有似哭笑无常的小儿,半小时后,又复云开日出,乃遵原路下山。下山自比上山快,不过一小时,便回到歌泰镇了。

我们在原来的饭店前休息,吃了带来的点心。雨后瀑布,气势忽增三倍的雄壮。但见那翻银滚雪的浪头,一阵紧似一阵,汹汹然奔腾而来,冲激岩石,喷沫四溅,声如殷雷动地。天台雁荡,我未曾到过,君璧说瀑布的壮观,亦未能过此。大自然的喜怒哀乐,随时地而异。高山是她的雍穆矜严,大海是她的旷邈深远,和风丽日,是她的欢欣,云暗天低,是她的愁闷,疾风卷地,迅雷破屋,则是她的愤怒。飞瀑奔涛,是她的什么呢?我以为应该说是她才思奔放,沛然莫御,所谓“词源倒泻三峡水,笔阵横扫千人军”,杜少陵这两句好诗,想必是瀑布给他的启示。君璧摄影数张,答应洗出后,寄我于台湾。

客车司机来唤,大家又复登车,下午四时半回到露德。我们虽甚疲劳,精神却极愉快,在公寓晚餐后,又赴圣母大堂,去看今晚的提灯盛会。

2、读《爬到山顶去》有感

读《爬到山顶去》有感

文/张尹晗

今天晚上,我和妈妈读了一个童话故事,名字叫《爬上山顶去》。讲的是森林里有一座很高很高的山峰,名叫云霄峰。小长颈鹿想要爬到山顶上去看看,小山羊告诉它,它是爬不上去的,除了勇敢的老虎和灵巧的猴子,没有谁能够爬上去。小长颈鹿不服输朝山上跑去,可是山上根本没有路,到处都是陡峭的石壁,小长颈鹿的蹄子踩上去,石块碎成小石片,唏哩哗啦地朝山下滚去,小长颈鹿害怕了,它乖乖退回来。小长颈鹿回到家里,看见妈妈在给它织毛衣,小长颈鹿说:“我这么高,你这么一针一针地织,什么时候才能织好啊。”妈妈回答:“只要一针一针地织下去,总会织好的。”小长颈鹿看见大象先生运砖头在建房子,小长颈鹿见地上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块砖头,他想象不出来一座能住下大象先生的房子该有多大,该用多少砖头才能建成?大象先生说:“建大象的房子也跟建小兔子的房子一样,只有一块砖头一块砖头地垒,就能建起来。”小长颈鹿受到了很大启发,爬山有了信心,它相信:“只要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肯定能爬到山顶。”从此,它坚持每天都爬得更远一点。有一天,他终于爬到了山顶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想干成一件事,就要一直坚持下去,一步一步的去做,不能害怕困难,这样才能成功。就象我们写一句话一样,只有每天坚持写,一定能越写越好。以前,我还想放弃,但从今天开始,我下定决心要继续努力,不能停止。我相信,只要我一直努力,一定会写得越来越好!

3、苏雪林:青春

苏雪林: 青春

记得法国作家曹拉的《约翰·戈乐之四时》(quatre journees de jean gourdon)曾以人之一生比为年之四季,我觉得很有意味,虽然这个譬喻是自古以来,就有人说过了。但芳草夕阳,永为新鲜诗料,好譬喻又何嫌于重复呢?

不阴不晴的天气,乍寒乍暖的时令,一会儿是袭袭和风,一会儿是蒙蒙细雨,春是时哭时笑的。春是善于撒娇的。

树枝间新透出叶芽,稀疏琐碎地点缀着,地上黄一块,黑一块,又浅浅的绿一块,看去很不顺眼,但几天后,便成了一片蓊然的绿云,一条缀满星星野花的绣毡了。压在你眉梢上的那厚厚的灰黯色的云,自然不免教你气闷,可是他转瞬间会化为如纱的轻烟,如酥的小雨。新婚紫燕,屡次双双来拜访我的矮椽,软语呢喃,商量不定,我知道他们准是看中了我的屋梁,果然数日后,便衔泥运草开始筑巢了。远处,不知是画眉,还是百灵,或是黄莺,在试着新吭呢。强涩地,不自然地,一声一声变换着,像苦吟诗人在推敲他的诗句似的。绿叶丛中紫罗兰的嗫嚅,芳草里铃兰的耳语,流泉边迎春花的低笑,你听不见么?我是听得很清楚的。她们打扮整齐了,只等春之女神揭起绣幕,便要一个一个出场演奏。现在她们有点浮动,有点不耐烦。春是准备的。春是等待的。

几天没有出门,偶然涉足郊野,眼前竟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到处怒绽着红紫,到处隐现着虹光,到处悠扬着悦耳的鸟声,到处飘荡着迷人的香气,蔚蓝天上,桃色的云,徐徐伸着懒腰,似乎春眠未足,还带着惺忪的睡态。流水却瞧不过这小姐腔,他泛着潋滟的霓彩,唱着响亮的新歌,头也不回地奔赴巨川,奔赴大海……春是烂漫的,春是永远地向着充实和完成的路上走的。

春光如海,古人()的比方多妙,多恰当。只有海,才可以形容出春的饱和,春的浩瀚,春的磅礴洋溢,春的澎湃如潮的活力与生意。

春在工作,忙碌地工作,他要预备夏的壮盛,秋的丰饶,冬的休息,不工作又怎么办?但春一面在工作,一面也在游戏,春是快乐的。

春不像夏的沉郁,秋的肃穆,冬的死寂,他是一味活泼,一味热狂,一味生长与发展,春是年青的。

当一个十四五岁或十七八岁的健美青年向你走来,先有爽朗新鲜之气迎面而至。正如睡过一夜之后,打开窗户,冷峭的晓风带来的那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他给你的印象是爽直、纯洁、豪华、富丽。他是初升的太阳,他是才发源的长河,他是能燃烧世界也能燃烧自己的一团烈火,他是目射神光,长啸生风的初下山时的乳虎,他是奋鬣扬蹄,控制不住的新驹。他也是热情的化身,幻想的泉源,野心的出发点,他是无穷的无穷,他是希望的希望。呵!青年,可爱的青年,可羡慕的青年!

青年是透明的,身与心都是透明的。嫩而薄的皮肤之下,好像可以看出鲜红血液的运行,这就形成他或她容颜之春花的娇,朝霞的艳。所谓“吹弹得破”,的确教人有这样的耽心。忘记哪一位西洋作家有“水晶的笑”的话,一位年轻女郎嫣然微笑时,那一双明亮的双瞳,那二行粲然如玉的牙齿,那唇角边两颗轻圆的笑涡,你能否认这“水晶的笑”四字的意义么?

青年是永远清洁的。为了爱整齐的观念特强,青年对于身体,当然时时拂拭,刻刻注意。然而青年身体里似乎天然有一种排除尘垢的力,正像天鹅羽毛之洁白,并非由于洗濯而来。又似乎古印度人想像中三十二天的天人,自然鲜洁如出水莲花,一尘不染。等到头上华萎,五官垢出,腋下汗流,身上那件光华夺目的宝衣也积了灰尘时,他的寿命就快告终了。

青年最富于爱美心,衣履的讲穷,头发颜脸的涂泽,每天费许多光阴于镜里的徘徊顾影,追逐银幕和时装铺新奇的服装的热心,往往叫我们难以了解,或成了可怜悯的讽嘲。无论如何贫寒的家庭,若有一点颜色,定然聚集于女郎身上。这就是碧玉虽出自小家,而仍然不失其为碧玉的秘密。为了美,甚至可以忍受身体上的戕残,如野蛮人的文身穿鼻,过去妇女之缠足束腰。我有个窗友因面麻而请教外科医生,用药烂去一层面皮。三四十年前,青年妇女,往往就牙医无故拔除一牙而镶之以金,说笑时黄光灿露,可以增加不少的妩媚。于今我还听见许多人为了门牙之略欠整齐而拔去另镶的,血淋淋地也不怕痛。假如陆判官的换头术果然灵验,我敢断定必有无数女青年毫不迟疑地袒露其纤纤粉颈,而去欢迎他靴统子里抽出来那柄锯利如霜小匕首的。

青年是没有年龄高下之别的,也永远没有丑的,除非是真正的嫫母和戚施。记得我在中学读书时,跟中所见那群同学,不但大有美丑之分,而且竟有老少之别。凡那些皮肤粗黑些的,眉目庸蠢些的,身材高大些的,举止矜庄些的,总觉得她们生得太“出老”一点,猜测她们年龄时,总会将它提高若干岁。至于二十七八或三十一二的人——当时文风初开的内地学生年龄是有这样的——在我们这些比较年轻的一群看来,竟是不折不扣的“老太婆”了。这样的“老太婆”还出来念什么书,活现世!轻薄些的同学的口角边往往会漏出了这样嘲笑。现在我看青年的眼光竟和以前大大不同了,媸妍胖瘦,当然还分辨得出,而什么“出老”的感觉,却已消失于乌有之乡,无论他或她容貌如何,既然是青年,就要还他一份美,所谓“青春的美”。挺拔的身躯,轻矫的步履,通红的双颊,闪着青春之焰的眼睛,每个青年都差不多,所以看去年纪也差不多。从飞机下望大地,山陵原野都一样平铺着,没有多少高下隆洼之别,现在我对于青年也许是坐着飞机而下望的。哈,坐着年龄的飞机!

但是,青年之最可爱的还是他身体里那股淋漓元气,换言之,就是那股愈汲愈多,愈用愈出的精力。所谓“青年的液汁”(la seve de la jeunese),这真是个不舍昼夜滚滚其来的源泉,它流转于你的血脉,充盈于你的四肢,泛滥于你的全身,永远要求向上,永远要求向外发展。它可以使你造成博学,习成绝技,创造惊天动地的事业。青年是世界上的王,它便是青年王国拥有的一切的财富。

当我带着书踱上讲坛,下望墨压压的一堂青年的时候,我的幻想,往往开出无数芬芳美丽的花: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李白、杜甫、荷马、莎士比亚那样伟大的诗人么?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马可尼、爱迪生、居里夫人一般的科学家,朱子、王阳明、康德、斯宾塞一般的哲学家么?学经济的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位银行界的领袖;学政治的也许就仗着他将中国的政治扶上轨道;学化学或机械的也许将来会发明许多东西,促成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也许他们中真有人能创无声飞机,携带什么不孕粉,到扶桑三岛巡礼一回,聊以答谢他们三年来赠送我们的这许多野蛮残酷礼品的厚意。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们中间有人能向世界宣传中国优越的文化,和平的王道,向世界散布天下为公的福音,叫那些以相斫为高的刽子手们,初则眙愕相顾,继则心悦诚服……青年的前途是浩荡无涯的,是不可限量的,但能以致此,还不是靠着他们这“青年的精力”?

春是四季里的良辰,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是春天,是该鸟语花香,风和日雨,但霪雨连绵,接连三四十日之久,气候寒冷得像严冬,等到放晴时,则九十春光,阑珊已尽,这样的春天岂非常有?同样,幼年多病,从药炉茶鼎间逝去了寂寂的韶华;父母早亡,养育于不关痛痒者之手,像墙角的草,得不着阳光的温煦,雨露的滋润;生于寒苦之家,半饥半饱地挨着日子,既无好营养,又受不着好教育,这种不幸的青年,又何尝不多?咳,这也是春天,这也是青年!

西洋文学多喜欢赞美青春歌颂青春,中国人是尚齿敬老的民族,虽然颇受嗟卑叹老,却瞧不起青年。真正感觉青春之可贵,认识青春之意义的,似乎只有那个素有佻达文人之名的袁子才。他对美貌少年,辄喜津津乐道,有时竟教人于字里行间,嗅出浓烈的肉味。对于历史上少年成功者,他每再三致其倾慕之忱,而于少年美貌而又英雄如孙策其人者,向往尤切。以形体之完美为高于一切,也许有点不对,但这种希腊精神,却是中国传统思想里所难以找出的。他又主张少年的一切欲望都应当给以满足,满足欲望则必需要金钱,所以他竟高唱“宁可少时富,老来贫不妨”这样大胆痛快的话,恐怕现在还有许多人为之吓倒吧。他永久羡着青春,湖上杂咏之一云:

葛岭花开三月天,游人来往说神仙,

老夫心与游人异,不羡神仙羡少年。

说到神仙,又引起我的兴趣来了。中国人最羡慕神仙,自战国到宋以前一千数百年,帝皇、妃后、贵族、大官以及一般士庶,都鼓荡于这一股热潮中。中国人对修仙付过了很大的代价,抱了热烈的科学精神去试验,坚决的殉道精神去追求。前者仆而后者继,这个失败了,那个又重新来,唐以后这风气才算衰歇了些,然而神仙思想还盘踞于一般人潜意识界呢。

做神仙最大的目的,是返老还童和长生。换言之,就是保持青春于永久。现在医学界盛传什么恢复青春术,将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的生殖腺移植人身,便可以收回失去的青春。不过这方法流弊很多,又所恢复的青春,仅能维持数年之久,过此则衰惫愈甚,好像是预支自己体中精力而用之,并没有多大便宜可占,因之尝试者似乎尚不踊跃。至于中国神仙教人炼的九转还丹,只有黍子大的一颗,度下十二重楼,便立刻脱胎换骨,而且从此就能与天地比寿,日月齐光了。有这样的好处,无怪乎许多人梦寐求之,为金丹送命也甘心了。

不过炼丹时既需要仙传的真诀,极大的资本,长久的时间,吃下去又有未做神仙先做鬼的危险,有些人也就不敢尝试。况且成仙有捷径也有慢法,拜斗踏罡,修真养性慢慢地熬去,功行圆满之日,也一样飞升。但这种修炼需时数十年至百余年不等,到体力天然衰老时,可不又惹起困难度?于是聪明的中国人又有什么“夺舍法”。学仙人在这时候,推算得什么地方有新死的青年,便将自己的灵魂钻入其尸体,于是钟漏垂歇的衰翁,立刻便可以变成一个血气充盈的小伙子,这方法既简捷又不伤廉,因为他并没有伤害尸主之生命。

少时体弱多病,在凄风冷雨中度过了我的芳春,现在又感受早衰之苦。所以有时遇见一个玉雪玲珑的女孩,我便不免于中一动。我想假如我懂得夺舍法据这可爱身体而有之,我将怎样利用她青年的精力而读书,而研究,而学习我以前未学现在想学而已嫌其晚的一切。便是娱乐,我也一定比她更会享受。这念头有点不良,我自己也明白,可是我既没有获得道家夺舍法之秘传,也不过是骗骗自己的空想而已。

中年人或老年人见了青年,觉得不胜其健羡之至,而青年却似乎不能充分地了解青春之乐。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谁说不是一条真理?好像我们称孩子的时代为黄金,其实孩子果真知道自己快乐么?他们不自知其乐,而我们强名之为乐,我总觉得这是不该的。

再者青年总是糊涂的,无经验的。以读书研究而论,他们往往不知门径与方法,浪费精神气力而所得无多。又血气正盛,嗜欲的拘牵,情欲的缠纠,冲动的驱策,野心的引诱,使他们陷于空想、狂热、苦恼、追求以及一切烦闷之中,如苍蝇之落于蛛网,愈挣扎则缚束愈紧。其甚者从此趋于堕落之途,及其觉悟则已老大徒悲了。若能以中年人的明智,老年人的淡泊,控制青年的精力,使它向正当的道路上发展,则青年的前途,岂不更远大,而其成功岂不更快呢?

仿佛记得英国某诗人有再来一次的歌,中年老年之希望恢复青春,也无非是这“再来一次”的意识之刺激罢了。祖与父之热心教育其子孙,何尝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无能为力了,所以想利用青年的可塑性,将他们抟成一尊比自己更完全优美的活像。当他们教育青年学习时,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授与青年以比较简捷的方法,将自己辛苦探索出来的路线,指导青年,免得他们再迂回曲折地乱撞。他们未曾实现的希望,要在后一代人身上实现,他们没有满足的野心,要叫后一代人来替他们满足。他们的梦,他们的愿望,他们奢侈的贪求,本来都已成了空花的,现在却想在后代人头上收获其甘芳丰硕的果。因此,当他们勤勤恳恳地教导子孙时,与其说是由于慈爱,勿宁说出于自私,与其说是在替子孙打算,勿宁说是自己慰安。这是另一种“夺舍法”,他们的生命是由此而延续,而生命的意义是靠此而完成的。

据说法朗士尝恨上帝或造物的神造人的方法太笨:把青春位置于生命过程的最前一段,人生最宝贵的爱情,磨折于生活重担之下。他说假如他有造人之权的话,他要选取虫类如蝴蝶之属做榜样。要他先在幼虫时期就做完各种可厌恶的营养工作,到了最后一期,男人女人长出闪光翅膀,在露水和欲望中活了一会儿,就相抱相吻地死去。读了这一串诗意的词句,谁不为之悠然神往呢?不止恋爱而已,想到可贵青春度于糊涂昏乱之中之可惜,对于法朗士的建议,我也要竭诚拥护的了。

不过宗教家也有这么类似的说法,像基督教就说凡是热心爱神奉侍神的人,受苦一生,到了最后的一刹那,灵魂便像蛾之自蛹中蜕出,脱离了笨重躯壳,栩栩然飞向虚空,浑身发大光明,出入水火,贯穿金石,大千世界无不游行自在。又获得一切智慧,一切满足,而且最要紧的是从此再不会死。这比起法朗士先生所说的一小时蝴蝶的生命不远胜么?有了这种信仰的人,对于人世易于萎谢的青春,正不必用其歆羡吧?

4、低调是一棵站在山顶的矮树

低调是一棵站在山顶的矮树

文/查一路

那日,一外地书法家来访,坐而论道,谈起做人的姿态,我与他都颇多感慨:有些人表面气势如虹,实则庸碌平常;有些人看来谦逊若水,内心却气象峥嵘……实在是形形色色,乱花渐欲迷人眼。

临走时,他送我一条幅,上书“低头看云云在脚下”。乍看,不合逻辑。细想,做人的道理尽在其中:站到很高的境界,谦逊一低头,不经意间,却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书法家的意思很明确,低调,是很美的生活姿态。现在我每天都用这条幅来教育自己,因为我也曾是个白眼望天之人。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低调,是一种自我放松。低调,自由,随意,犹如松散的泥土,适意且散发芬芳;而高调,则紧张,僵硬,好似绷紧的缆绳,给人随时会断裂的危机和担忧。

低调生活犹如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对环境的友好,而低调生活是对周围人群的亲善。低调的人,总在根据周围人的情绪和感受,不断调整自己的姿态。一个人的低调生活,其实质不是在强调自己,而是在让别人少些压力。

不同的人走在路上,有些人气宇轩昂,目空一切,蛮横霸道;有些人满脸阳光,仁慈悲悯,谦卑感恩。你喜欢谁?美国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凶狠张扬的人比那些低调谦恭的人,出车祸的几率要大出十倍。这个结论不难理解:高调的人既然与人争长短,又怎能不与车争快慢。

低调还是高调,与一个人的能力无关,只和品行与境界有关。世界公认俄总理普京是个牛人,然而他很低调,而且他很反感俄罗斯那些高调的富豪,伊斯梅洛夫花15亿美元在土耳其建豪华酒店,开业庆典时,砸重金,请名流,极尽奢华之能事,普京不声不响把该富豪的财源——切尔基佐夫市场关了,一招将其制服。

“苏联时期,部分富人为炫富镶上金牙。兰博基尼汽车和其他昂贵小饰品简直就是今日的金牙,见人就显摆。”数名俄罗斯富豪开着兰博基尼在瑞士撞车,引发俄国内热议时,普京如此看待新贵阶层。也难怪,一个国家只要穷人还存在,富人的高调炫富,势必破坏社会和谐。

相对于高调,低调生活虽不风光,却十分惬意。没有独处高处的恐惧,没有随时与人pk的焦虑,没有被人揭穿的担忧。低调的生活,是没有泡沫和水分的生活,很自由实在,随心所欲,无须顾忌什么,只需关注生活的本身。

中国圣人有言:“智者乐水”,而常识又告诉人:“水往低处流”,可见,人选择低调如同流水选择低处,是一种智慧。

高调,犹如吹一只气球,一个小小的针孔,也能将眩目的华丽毁于瞬间;低调,像一颗铺路的石子,将自身安放在低处,安全且踏实。高调的人张牙舞爪,像只螃蟹,总是想伺机横行别人的领地,令人反感;低调的人,像一棵彬彬有礼的树,不越规,一身绿色,让人喜欢。

低调的人,总能收获意外的惊喜。作家二月河说:“人生的最底层有个好处,就是无论从哪个方向努力,都是向上的。”一个低调的人,所走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在向上攀登,正如一颗星星不会在水沟里呆很久——它的家园在天空。

不高估自己的力量,是幸福之源。西方大哲学家罗素先生如此解释其中原因:“一个低估自己的人,永远因成功而出惊;至于一个高估自己的人,却老是因失败而出惊。前一种出惊是愉快的,后一种是不愉快的。所以过度自大是不智的。”

我感谢书法家送我的这幅字,同时我的意识里常常出现一些低矮的树,它们站在山顶,风过处,谦逊地低头。然而,云,却在它们的脚下。

5、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