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爱吧,间宫兄弟》读后感
《去爱吧,间宫兄弟》读后感
文/时牧
昨晚把这本书给看完了,小小一本书,我断断续续的看了很多天。每天用来玩游戏的时间,总是比做其他事情都多,这个该反思。每次看置顶的公众号文,都能让我反思阅读的重要性,可是也仅仅是阅读的那个瞬间,看完就忘光了。
养成一个好习惯真心是不容易的,然而坏习惯总是轻而易举的就形成了。坏习惯是短期的利己作用,有一种特别的舒适感,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好习惯需要高度的自律,而这跟我们的本性,贪图舒适这个本性不相匹配,进而显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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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这本书的本意是什么呢,恩,仅仅是因为书本的封面吸引了我,感觉有点可爱。而且封面的推荐,说这本书怎么有名,怎么有人看。推荐写的挺好的,我就买了。
看吧,女性的本质,从来不看内容。只看封面好不好看,推荐语写的够不够吸引人,进而就冲动购买了。随着看书的内容,我发现这本书是本很实在的书,讲述的内容,就是两兄弟的平淡生活,以及自己内心的小情绪,小思考。
真的感觉他们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的我们,有点懵懂期的小学成长,容易感到自卑的中学生活,还有可能同学关系不融洽的高中,大学生活。
书中写的是他们工作后的生活,两个算是大龄男青年了,都没有结婚,两兄弟好像天生跟女性没有缘分,总是谈不成恋爱。所以尽管在工作了多年,他们两个人还是住在一起,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出去买东西,散步,坐地铁去玩,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一起去做。遇到节日,还能很传统的做着节日该做的事情,真的是很纯粹的生活着。
他们也渴望爱情的出现,他们总是能够遇见有好感的女性,然而当想进一步的时候,他们总是失败了,可能是因为外表不够帅气,也因为不够健谈,他们的性格也不够开朗,勇敢。
抛开他们总是不会成功的爱恋来说,他们的生活总是让人羡慕的。很平静,也很平淡,可能很大部分对于一些人来说,不够刺激,不够新鲜,不够有吸引力,甚至很枯燥,很无聊,很无趣。可是在我看来,真的是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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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拥有彼此太多的共同的回忆,他们会在休息的时候,两个人买拼图来,一整天来做这个事情,专注的很,没有完成都忘了起来吃饭,喝水,甚至都不知道时间过了过久,两人像是比赛一样,看谁先拼好。
也会各自拿着喜欢的书籍,静静的阅读,看后各自分享自己的感受,让自己着迷的点,互相推荐自己所看的书,下次再互换着看。
还有很多很多小事,他们做的很有意思,让你觉得本来觉得很平淡的一件事,他们原来可以这么想这么做,内心一直在感恩着,满足着。
他们几乎没有社交,这才是他们生活最关键的问题。他们对于读书时候总是有着不美好的回忆,进而没有和谁联系,哥哥明信还好一点,过年了还会写几张卡片给同学。弟弟彻信则是完全没有任何社交。
他们喜欢的东西有些相似,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互相完全尊重对方的习惯。住在一起很舒适的生活着。(真的是很温馨的地方。)
本来以为看到最后,他们两个人会有个归宿,能够和自己有所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然而当我快看完的时候,发现还是没有任何可能的时候,我竟然有点着急,觉得不应该啊,不是每个故事的最后总是有个好结局,出乎你的意料,又觉得本该如此的啊。
让你对于生活还是有点期待的啊,可惜了,直到我看完,还是没有。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两个人一起生活,然后新年开始了,他们又要开始了一年周而复始的生活。
可是这不就是人生嘛。很多事情并不是有所期待,有所改变,有所上进就能够就得到的。并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你努力,你改变了,你勇敢了,就能够一定就得到你想要的。
感觉有点丧,又觉得生活就是这样。才让我们懂得更多,明白更多啊。世界上最没有办法勉强的就是感情吧,很多时候,你的等待不一定能够等到你想要的,但是说不定也能够等到你所想象不到的。那应该就是这个世界也让人期待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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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活的自己很舒适,也让别人感觉他们的生活很舒适,温馨。让人觉得,如果没有另外一半,两个亲人就这么生活着也是很棒的。余生也不会很无趣,很无聊。
他们对待感情,虽然一次次的失败,甚至也觉得就两兄弟一起生活也很不错,但是最后他们也是会有所期待的,期待能够完全懂自己的另一半,那就太幸运了。
两人会在母亲生日的时候,带她去吃饭,也会在回母亲住所的时候,提前打电话看母亲需要什么,然后拿着购物清单去买好在回去。然后感觉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很好,很美妙。很满足。
过年的时候,明信说“今年还是一样啊,我和彻信,母亲,外婆都平安无事,真好,希望明年也这样。”真的好平凡的想法,又很暖心,现在谁会把自己和家人一年平安无事就行,做新年愿望呢。
这本书讲的都是很平凡,很日常的生活,但是看起来,又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就很好了。只要我们爱的和所爱的都健康的生活着,那就很幸福了。其他的房子,车子,物质,噢,不能再想了,再想我就又要感觉生活真是太累了。
看书的时候,我总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很美好的爱情结局,可是没有,它给了我一个很幸福的生活结局。 活着还是要对生活抱有希望的,说不定在未来的时间里,就能够遇到你所想所求的,所以不要太早就勉强,约束自己,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对生活早早就认输。
只有过好现在的每一天,就不算辜负自己的生命。
2、莱特兄弟读后感
莱特兄弟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最感触的就是名人传记:《莱特兄弟》。
这个传记讲述了,一对兄弟在草原里看到了一群翩翩飞舞的鸟儿。他们想,如果我们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该多好啊!就这样他们俩努力的学习,终于在1900年他们发明了一号机。
童年时,他们在原野里问爸爸:“爸爸,为什么天空中的鸟儿能自由飞翔而你却不可以飞呢?”“孩子,也许我以前可以飞,而且飞得很高,飞得比别人快。但是,我现在可能因为年纪大了的原因失去飞行的能力。现在只能靠你们了!我不会再陪着你们了。”
之所以莱特兄弟这么付出;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梦想。
人生的路程要自己走,不要依靠着他人。童年的梦想是无穷的。是的,别人做到的事我也能同样做到,没有我做不到的只有我想不到的。当大自然剥夺了人类四肢爬行的能力时,又给了他一根拐杖,这就是理想。在自己走向绝望时,在(向)前一步也许就会成功。人生只要有梦想和自信,只有自己做就会变得更加完美。
莱特兄弟读后感(二)
读了《莱特兄弟传》,我觉得莱特兄弟从小就是两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他们想:为什么蝴蝶会飞、鹰会飞、鸽子会飞,可我们就不会飞呢?他们对飞翔无限向往,有了飞的梦想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参考前人设计的图表、研究笔记,一次又一次制造滑翔机并试飞。尽管试验试飞多次失败并且在此过程中遇到很大来自外界的压力但他们从未想过放弃。一次奥威尔载人飞行出了事故,()同机人当场死亡,奥威尔摔断了大腿,伤愈后他又一次飞向蓝天。兄弟俩一直合作的很好这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因素。
正是莱特兄弟的不懈努力,最终使人类能够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使人类终于征服了天空,他们为人类安上了飞翔的翅膀。
莱特兄弟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更多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3、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一)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兄弟读后感(二)
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尴尬死亡,母亲李兰和丧偶的心理学老师宋凡平结婚。于是两个家庭的孩子,李光头和宋钢成了兄弟。
后来李兰去上海治病,*****爆发。父亲宋凡平被批斗。这让我想起了电影《美丽人生》,在德国集中营里,父亲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一直以游戏的方式使自己的孩子快乐地度过每天面临死亡的岁月,幸存下来。这里的父亲宋凡平也是,他被批斗,可是却一直呵护两个孩子。使他们在艰难的岁月也能快乐。比如,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砸了,吃饭的筷子也没有了,宋凡平就弄来树枝,告诉兄弟两,这是古人用的筷子。宋凡平的手被打断了,他忍住剧痛,告诉孩子他的手正在休息。最后,宋凡平为了遵守对妻子李兰的诺言,在火车站被活活打死。这是一个刚强,乐观,善良,伟大的父亲,直到死也努力实现自己的诺言。
过了七年,李兰也病死,病死之前,大李光头一岁的宋钢答应李兰。“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要让给李光头。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李光头穿”。无疑,这是从宋凡平那里继承下来的忠良。这个时候,在这个世界上,兄弟两开始相依为命了。两个孩子的感情一直不错,常常被人欺负,有些凄凉。只是两个人的性格不同,李光头要油滑很多。
两个人,慢慢长大。李光头破天荒地爱上了镇上最漂亮的林红。可是林红却刚强了忠厚,英俊的宋钢。()宋钢一直帮助李光头追林红。可是林红不为所动,反而向宋钢表白。宋钢心里也喜欢林红。可是为了李光头,一再拒绝林红的感情。因为他常常想起答应母亲李兰的话,要好好照顾李光头,把看的东西让给李光头。在最后一次拒绝林红的爱后,宋钢痛苦难耐,上吊自杀,被回来的李光头救下。宋钢问李光头,如果别人喜欢林红,他会怎么办。李光头说那就宰了那个人。宋钢又问李光头,要是自己喜欢林红怎么办。李光头说,兄弟也一样宰了。宋钢一气之下,和李光头决裂,和林红在一起,并且结婚。
看到这里的时候,不免觉得李光头太可恶,尤其说出那句“兄弟也一样宰”的时候。觉得李光头的自私达到了最高峰。于是,两个兄弟不再说话。李光头第一次开始集资,找了几个镇上有点钱的人一起办起加工服装生意。可是亏了,常常被出资人打。最后偶然的情况下,李光头做起垃圾回收的生意,而且越做越大。真上的,赵诗人挑拨李光头和宋钢的关系,李光头很愤怒,说,“他妈的听着,宋钢是我的兄弟,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宋钢还是我的兄弟,他妈的要是再说我兄弟一句坏话,我就宰了你”。这个时候,才知道之前误会了对李光头的看法。李光头就像我们常常说的粗人,说话直来直去。可是骨子里,兄弟情深,不但不会宰了宋钢,甚至连别人说宋钢一句坏话都不行。还有,李光头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块手表,自己很喜欢,说发财了。可是却把这块表给宋钢。而因为宋钢花钱接济李光头,在林红的威逼下,和李光头一刀两断。两兄弟再次决裂。
过了不久,李光头回收垃圾做大,也涉及了其他的生意。小说中说,“我们留镇的群众眼睁睁地看着李光头富成了一艘万吨游轮。你去我们刘镇追豪华的餐馆吃饭,是李光头开的。你去最气派的澡堂洗澡,也是李光头开的。你去最大的商场购物,还是李光头开的。我们群众胸前的领带,脚上的袜子,内衣内裤,皮衣皮鞋,毛衣大衣,西裤西服都是李光头代理的产品。我们刘镇群众的房子是李光头开发的,吃的蔬菜是李光头提供的。这个李光头还买下了火化场和墓地,刘镇的死人群众也得交给李光头。李光头为我们刘镇群众从头到脚,从吃到用,从生到死,提供了托拉斯一条龙服务。”这就是李光头发家的过程。
可是宋钢并没有发家,反而地了肺病。无奈之下,不得不找李光头要工作。李光头大骂宋钢为什么不早说,说兄弟之间没的说的。要给宋钢一个副总裁做,但前提是宋钢必须养好病。李光头还偷偷给林红每月十万块前给宋钢治病。宋钢不知道,为了林红偷偷地跑出去,千辛万苦地挣钱。宋钢跑出去后,林红成了李光头的情人,和李光头在一起三个月,李光头让林红陪他最后一次,然后就永远把林红给宋钢。可是不巧,宋钢回来了,而且知道了李光头和林红在一起。他不怨恨李光头,也不怨恨林红,也不怨恨自己。在给李光头和林红分别写好信,把挣来的钱都留给林红。最后自己一个人卧轨自杀。李光头和林红得知后悲痛万分。
李光头总裁不做了,他要花两千万美元,带着宋钢的骨灰,到太空遨游。把宋钢的骨灰放在轨道上,这样他可以每天看见十六次的日出和日落。在太空的轨道上,宋钢就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
《兄弟》几乎贯穿了李光头和宋钢兄弟两的一生,两个并非亲兄弟,可胜似亲兄弟。李光头本性并不块,而是油滑,乐观,仗义,有信用。在最困难的时候,几乎看不出他的低落,自己有了钱马上还给曾经和他合作办服装厂亏了的人,还再次给他们机会,使好几个人跟他一起发达起来。对宋钢也是有情有义。而宋钢可以说是宋凡平的翻版,继承了他父亲一切优秀的品格——忠实,善良。可能人的命运和自小的性格确实有重要的关系。不过我们也很难说哪个好,哪个不好。兄弟两的关系也是大起大落,虽几次决裂,可并非真决裂,事后都能和好如初,感情至深。只是最后一次的离别,虽非决裂,可是成了用远。
小说的情节比较的简单,紧紧扣住两兄弟的成长,附加上他们的经历,以及发生在刘镇上的一些事。
小说的语言非常地幽默,诙谐,看的时候让人常常忍不住发笑。那些人物,赵诗人,刘作家,小剪刀,童铁匠,苏大妈,余拔牙,写地也是活灵活现,很幽默,但很贴近生活。我们很难说是李光头或者是林红害死了宋钢。李光头有直爽,仗义的优点,可同时也有不细腻,难以周全的缺点,他和林红在一起就是为了这几个月,然后把她还给宋钢,可能是为了成全自己一直以来对林红的爱恋。而林红,是我不怎么特别喜爱的人物。之前看上老实,英俊的宋钢,是她的眼光。后来李光头发达了,她也出现了那么点悔意,而且还主动让宋钢找李光头,李光头落魄时却让宋钢和他决裂。这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但是她对宋钢的感情是不能怀疑的。她爱宋钢,疼宋钢。
也许,是否,该把这些都归于一种命运的无奈呢?
4、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