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承志:鲁迅路口
张承志:鲁迅路口
一
今年又一次去了绍兴。该看的上一次早已看过,若有所思的心里有些寂寞。城市正在粉刷装修;拆掉刚盖好的大楼,改成黑白的绍兴色。可能是由于天气的原因吧,这一回头顶着万里晴空,总觉景色不合书里的气氛。在鲁迅故居门口,车水马龙根本不理睬远路的游客;滔滔河水般的群众之流,擦着制作的假乌篷船一涌而过。我犹豫着,最后决定不再买票进去。
与其说是来再一次瞻仰遗迹,不如说是来复习上一次的功课。那一次在冬雨中,我们走过了一条条街道,处处辨认着遗迹和背景。那几年我潜心南方的游学,事先读足了记载,到实地再加上草图笔记。我辨认着,小街拐角座落的秋瑾的家,青苔沾湿的青藤书屋,还有山阴道、会稽山、古史传说的夏禹陵。蒙蒙冷雨中的修学令人愉快,追想着那些日子,盼着再重复它一次。
虽然我明白这是一处危机潜伏之地。渐渐地我们终于明白了,这个民族不会容忍异类。哪怕再等上三十年五十年,对鲁迅的大毁大谤势必到来。鲁迅自己是预感到了这前景的,为了规避,他早就明言宁愿速朽。但是,毕竟在小时代也发生了尖锐的对峙,人们都被迫迎对众多问题。当人们四顾先哲,发现他们大都暧昧时,就纷纷转回鲁迅寻求解释。我也一样,为着私人的需要,寻觅到了这里。
反省着对他的失言与败笔,我常自戒不该妄谈鲁迅。无奈乏于参照,于是又令人生厌地转回这里。我已经难改习癖,别人更百无忌惮。那么多的人都在议论鲁迅,那么多的人都以鲁迅为饭碗,那么多的人都自称鲁迅的知音--这种现象,一定使他本人觉得晦气透了。
不知到了毁谤的时代,一切会怎么样。
同伴是本地人,对是否进去参观无所谓。我也觉得要看的都看过了,门票要四十元呢,或者就不进去了吧。路口上,车声轰轰人声鼎沸,不由你过分地斟酌徘徊。于是胡乱决定离开,心里一阵滋味索然。
就这样,这一次在绍兴过鲁门而未进。虽然脚又踩过这块潮湿土地,端详过秋瑾的遗墨、进入了徐锡麟的卧室,我没有迈过那个路口。我想保护初访的印象。冬雨的那一次我夹在一群小学生里一拥进了三味书屋,后来就亲身站到了百草园。那时的感觉非常新鲜,自己的小学生时代、以及自己孩子的小学生时代一霎间都复活了。那不是来瞻仰伟人的故居,而是回到自己的孩提时代。一股那么亲近的冲动,曾在人流拥挤中幼稚地浮现。
从鲁迅家的大门口迈步,左右转两个弯,隔一两条小街,原来三百步之内,就是秋瑾的家。
初次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心中不由一惊。他们住得这么近!……果然还是要到现地,才能获得感受。我不住地遐想。彼此全然不相识是不可能的,即便没有借盐讨火做过亲密邻里,也会由于留学一国彼此熟识。若再是朋友,就简直是携手东渡了。
后来去了徐锡麟的东埔镇。冬月来时,以为东埔路远不易到达,这一回才知东埔镇就在眼前,公路水路都不消一阵功夫。这么说,我寻思着,烈士徐锡麟的家乡就在咫尺--这几个人,不但是同乡,而且是同期的留日同学。
站在路口上,我抑制着心里的吃惊,捉摸着这里的线索。
一切的起源,或许就在这里?
二
一九〇五年是秋瑾留学日本的次年,其时鲁迅做为她的先辈,已在日本滞留了两年。不知他们是否做好了思想准备,国家兴亡与个人荣辱的大幕就在这一年猝然揭开,并与他们的每一个人遭遇。
一件大事是日本政府与清朝勾结,为限制留学生反清政治活动颁布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应该注意,取缔一语在日语中主要意为“管束、管理”)。此事引起轩然大波,秋瑾的表现最为激烈。
诸多论着都没有涉及当时留学生的反应详情;但参照(比如八十年代末以来)留洋国人的多彩面孔,我想当时的诸多精英一定也是形形色色。冷眼看着中国留学生的样相,日本报纸《朝日新闻》发表社论,嘲笑中国人“放纵卑劣,团结薄弱”。湖南藉留学生陈天华不能忍受,他以性命反驳蔑视,投海自杀。
与他们气质最近的日本作家高桥和巳,对此事的叙述如下:
陈天华的抗议自杀,最富象征地表现了投影于政治中众多之死的、文化传统与传统心情的方式。
一九〇九年,日本的文部省公布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不用说,这是应清朝的要请,限制留学生革命活动的东西。当时,《朝日新闻》侮蔑地批评那些反对《取缔规则》、进行同盟罢课的中国留学生,说他们“出于清国人特有的放纵卑劣的意志,其团结也颇为薄弱”。陈天华痛愤于此,写下了绝命书,在大森海岸投海自杀。
他在《绝命书》中说,中国受列强之侮,因为中国自身有灭亡之理。某者之灭,乃自己欲灭。只是中国之灭亡若最少需时十年的话,则与其死于十年之后,不如死于今日。若如此能促诸君有所警动,去绝非行,共讲爱国,更卧薪尝胆,刻苦求学以养实力,则国家兴隆亦未可知,中国不灭亦未可知。
他区别了缘于功名心和责任感的革命运动,要求提高发自责任感的革命家道德。
(《暗杀者的哲学》,《孤立无援的思想》所收,页一九三至一九四)
每读这一段故事我总觉得惊心动魄,也许是由于自己也有过日本经历。陈天华感受过的歧视和选择,尽管程度远不相同--后来不知被多少留日中国学生重复地体验过。只是一个世纪过去到了这个时代,陈天华式的烈性无影可寻了。在一种透明的、巨大的挤压之下,海外中国人的感情、公论、更不用说行动,日复一日地让位给了一种难言的暧昧。陈天华的孤魂不能想像:男性在逢迎和辩白之间狡猾观察、女人在顺从和自欺之间半推半就。
陈天华已经死了,活着的还在争论。在侃侃而谈中学人们照例分裂;有的是学成救国派,有的是归国革命派,我想更多的一定是察颜观色派。身为女性言行却最为“极端”的秋瑾那时简直如一个“恐怖主义者”,面对纠缠不休的同学,她居然拔刀击案,怒喝满座的先辈道:“谁敢投降满虏,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而在场者中间就有鲁迅。
显然秋瑾不曾以鲁迅为同志。或许她觉得这位离群索居的同乡太少血性,或者他们之间已经有过龃龉。大概鲁迅不至于落得使秋瑾蔑视的地步?在秋瑾的资料里,找不到她对这位邻居的一语一字。
我更想弄清当时鲁迅的态度和言论。但是诸书语焉不详,本人更欲言又止。渐渐地我开始猜测,虽然不一定有过争吵和对垒,大约鲁迅与同乡的秋瑾徐锡麟有过取道的分歧。或许鲁迅曾经对这位男装女子不以为然;她太狂烈,热衷政治,出言失度。鲁迅大概觉得她不能成事,也不是同道。鲁迅大概更嗅到了一种革命的不祥,企图暗自挣扎出来,独立于这一片革命的喧嚣。
留学日本是一件使人心情复杂的事。留日体验给于人的心理烙印,有时会终一生而不愈。
敏感的鲁迅未必没有感受到陈天华的受辱和愤怒,但是他没有如陈天华的行动。或许正是陈天华事件促使鲁迅加快选定了回避政治、文学疗众的道路。
他的意识里,说不定藏着一丝与鼓噪革命派一比高低的念头。但是时不人待,谁知邻居女儿居然演出了那样凄烈的惨剧,而他自己,却只扮演了一个“看杀”的角色!
逐渐地,我心里浮现出了一个影子。
它潜随着先生的一生,暗注着先生的文字。我想诸多的研究,没有足够考虑鲁迅留日十年酿就的苦涩心理。称作差别的歧视,看杀同乡的自责,从此在心底开始了浸蚀和齿咬。拒绝侮辱的陈天华、演出荆轲的徐锡麟、命断家门的秋瑾--如同期的樱花满开然后凋零的同学,从此在鲁迅的心中化作了一个影子。这影子变做了他的标准,使他与名流文人不能一致;这影子提醒着他的看杀,使他不得安宁。
也许就是这场留学,造就了文学的鲁迅。
三
隔开了百年之后,寻觅鲁迅如同盲人摸象。
但仍然还有思路可循,这思路是被作品中的处处伏笔多次提示了的。研究鲁迅的事不能用顾颉刚的方法,但是一样需要考据。
它不像考据山阴大禹陵;那种事缺乏基本的根据,谁也很难真能弄得清楚。鲁迅的事情与我们干系重大,它不是一家之说壶中学术。流血的同学和鲁迅几位一体,身系着民族的精神。从一九〇三年鲁迅留学日本开始计算,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 一九〇七年徐锡麟和秋瑾死难的世纪忌日,也正在步步临近。应该梳理脉络,更应该依据履历。这履历中,有刻意而为的--他的做法,他的伏笔。
站在绍兴的路口,眺望着鲁迅纪念馆和鲁迅故居,还有出没着正人君子的“咸亨酒店”,我感到了作品的明示,和刻意的作伪。
在经历了陈天华、徐锡麟、秋瑾的刺激以后,或者说在使自己的心涂染了哀伤自责的底色以后,后日直至他辞世的所谓鲁迅的一生,就像恐怖分子眉间尺的头和怨敌在沸水里追逐一样--他与这个日本纠缠撕咬,不能分离。
那以后的历史可能是简单的:三一八,九一八。三一八在北京的执政府门前再现了绍兴的轩亭口,他绝不能再一次看杀学生的流血。九一八使那个日俄战争的幻灯片变成了身边的炮火,使他再也不能走“纯粹的文学”道路。
不是每一天都值得如陈天华那样一死,但是每一天都可以如陈天华那样去表现人格。回顾他归国后的生涯,特别是三一八和九一八之后,显然他竭尽了全力。他不能自娱于风骚笔墨中日掌故,如今日大受赏味的周作人。他不知道--苟活者的奋斗,是否能回报殉死者的呼唤。想着陈天华和徐锡麟以及秋瑾,我感到,他无法挣脱一种类近羞愧的心情。
在中国,凡标榜中庸宣言闲趣的,大都是取媚强权助纣为虐的人。同样,凡标榜“纯粹文学”的,尽是气质粗俗的人。
鲁迅与他们不同;他做不到狡猾其艺术、中庸其姿态--而无视青年的鲜血,回避民族的大义。但正是他曾严肃地拒绝激进,选择了一介知识分子的文学疗众道路。但是江山不幸,文学是彷徨之路,鲁迅一直挣扎在政治与文学之间。三一八,九一八,他不能不纠缠于这两个结;他的交友立论横眉悦目,都围绕着这两件事。而这两件事,挣不断地系在一根留日的线上。
时间如一个不义的在场者,它洗刷真实催人遗忘。邻居的女儿居然那么凄烈地死了,他反刍着秋瑾逆耳的高声,一生未释重负。鲁迅不能容忍自己在场之后的苟活,所以他也无法容忍那些明明在场、却充当伪证的君子。
陈西滢不知自己的轻薄为文,触动了鲁迅的哪一根神经。他不懂学生的流血意味着什么;他也不懂面对学生流血的题目,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言行禁忌。
徐懋庸之流也一样,他们不懂在忍受了同学少年的鲜血以后、仍然被鲁迅执拗选择了的--文学的含义。他们不知自己冒犯了鲁迅最痛苦的、做为生者的选择。
后来读到鲁迅先生在当年的女子师范大学风潮之后,其实表示过对这种形式的反对:“请愿的事,我一向就不以为然”,他说官府“他们麻木,没有良心,不足与言,而况是请愿,而况是徒手”(《空谈》)。“我却恳切地希望,‘请愿’的事,从此可以停止了。”(《“死地”》)
这正与陈天华无独有偶。陈天华虽激烈殉命,但正是陈天华对那份管理规则不持过激态度。他在绝命书中写道“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只是希望大家能振作起来,不要被日本报纸言中了。”
激烈并不一定就是过激。虽然在这个犬儒主义国家,我们习惯了媒体和精英用过激一语四处抹煞他人价值,但是历史多次提示着:胸怀大激烈的人,恰恰并不过激。
四
不知道我是否过多强调了鲁迅文学中日本刺激的因素。但确实就在他留学日本之后的五四时期,在《新青年》的页面上,他突然展示了一种超人的水平和标准。他的最初也是最伟大的作品,都与家乡的这两位牺牲者、与留日的一幕有关。
徐锡麟事败后,被清兵剖心食肉一事,甚至是他文思的直接引子亦未可知。所以就在他最早构思的时候,吃人行为就成了《狂人日记》最基础的结构间架。鲁迅在这个开山之作里宣泄和清算,借着它的摩登形式。他不仅表达了所受过的刺激,也忍不住代徐锡麟进行控诉:“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吃到徐锡麟!”
接着在短篇小说《药》里,秋瑾被写作了坟墓中的主人公。作为短篇小说这一篇是完美的;故事、叙述、蕴意、人血馒头和药的形象,甚至秋瑾和夏瑜,这工整的对仗。高桥和巳联系他在日本弃医从文的经历,指出“买人血馒头吃的民众,是围观同胞被当成间谍处死的民众的延长”。
这样写的真实动机,埋在他思想最深的暗处。抛开徐、秋二同乡的影子,很难谈论鲁迅文学的开端。套用日本式的说法,他们三人是同期的花;只不过,两人牺牲于革命,一人苟活为作家。我想他是在小说里悄悄地独祭,或隐藏或吐露一丝忏悔的心思。
散文《范爱农》是更直接的透露。
这个特殊的作品如一篇细致的日本档案。当然,也如一帧辛亥革命前后的白描。除此之外,鲁迅还未曾找到任何一个机会来倾诉私藏的心事。
范爱农是徐锡麟创办的热诚学校弟子,与鲁迅同期的留日学生,一个革命大潮中的失意者和牺牲者。鲁迅借范爱农的嘴和事,不露声色地披露了如下重要细节:
徐锡麟一党与他疏远的事实。“你还不知道?我一向就讨厌你的,--不但我,我们。”虽然关于疏远的原因已无需深究,但鲁迅依然半加诙谐带过了这么一笔。
其次,徐锡麟剖心殉难后,他在东京留学生聚会上主张向北京抗议的细节(这个细节,正与秋瑾在针对取缔规则聚会上的拔刀相应),“我是主张发电的。”
最后,散文叙述的他与范爱农的交往,表白了他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责任感和某种--补救。范爱农给了鲁迅补救的机会,他们的相熟同醉,都使鲁迅获得了内心的安宁。穷窘潦倒的革命军后来依靠着鲁迅,这件事情是重要的。所以,散文记录的濒死前范爱农的一句话,对鲁迅非同小可:“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
范爱农死后,鲁迅写了几首旧诗悼念。十几年后写作散文《范爱农》时他回忆了几句,忘掉的一联恰恰总结了这个情结:“此别成终古,从兹绝诸言。”
一九二六年这篇散文的发表,是鲁迅与日本留学生纠葛的落幕。《范爱农》是鲁迅对留日旧事的清理。他对一切最要紧的事情,都做了必要的辩解、披露,以及批评。这是那种作家不写了它不能安宁的篇什。我想,当鲁迅终于写完了它以后,郁塞太久的一团阴霾散尽了。一个私人的仪式,也在暗中结束了。
终于鲁迅有了表白自己基本观点的机会。他借王金发异化为王都督的例子,证明了革命之后必然出现的腐化。它更委婉而坚决地表明了自己拒绝激进、拒绝暴力的文学取道。在先行者的血光映衬下,这道路呈着险恶的本色。
五
陈天华死后已是百年。鲁迅死去也早过了半个世纪。若是为着唤起中国的知识分子,也许他们真的白白死了。
--谁能相信,使陈天华投海的侮辱,其实连一句也没有说错。“特有的卑劣,薄弱的团结”,简直可以挂在国门上。居然一个世纪里都重复着同一张嘴脸,如今已经是他们以特有的卑劣,逐个地玷污科学和专业领域的时代了。
一百年来,中国的犬儒哲学从来没有接受陈天华的观点,更不用说对十足的恐怖分子徐锡麟和秋瑾。他们站在无往不胜的低姿态上,向一切清洁的举动冷笑。在那种深刻的嘲笑面前每个人都又羞又窘,何况峣峣易折的鲁迅!
或者,一部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这种侏儒的思想,不断战胜古代精神的历史。
但是,做为一种宣布尊严的人格(陈天华)和表达异议的知识分子(鲁迅),他们的死贵重于无数的苟活。由他们象征的、抵抗和异议的历史,也同样一经开幕便没有穷期。过长的失败史,并不意味着投降放弃。比起那几枝壮烈的樱花,鲁迅的道路,愈来愈被证明是可能的。
他不是志士,不过为苟活于志士之后而耻。由于这种日本式的耻感,他不得解脱,落笔哀晦。人誉他是志士不妥,人非他偏狭也不公。他心中怀着一个阴沉的影子,希望能如陈天华,能如秋瑾和徐锡麟一样,使傲慢者低头行礼,使蔑视者脱帽致敬。
后来参观鲁迅的上海故居,见厅堂挂着日本画家的赠画,不远便是日本的书店,我为他保持着那么多的日本交际而震惊。最后的治疗托付给日本医生,最后的挚友该是内山完造--上海的日子,使人感觉他已习惯并很难离开那个文化,使人几乎怀疑是否存在过--耻辱和启蒙般的日本刺激。
留学日本,宛如握着一柄双刃的刀锋。大义的挫折,文化的沉醉。人每时都在感受着,但说不清奥妙细微。这种经历最终会变成一笔无头债,古怪地左右人的道路。无论各有怎样的不同,谁都必须了结这笔孽债。陈天华的了结是一种,他获得了日本人的尊敬;周作人的了结也是一种,他获得了日本人的重用。
鲁迅的了结,无法做得轻易。
其实即便没有那些街谈巷议,他与周作人的分道扬镳也只在早晚。虽然后来人们都把陈天华秋瑾徐锡麟挂在嘴上,而唯有他深知他们的心境。从陈西滢到徐懋庸,他的敌手并没有这种心理。那些人内心粗糙,睡得酣熟,不曾有什么灵魂的角力。而他却常常与朋辈鬼类同行,他不敢忘却,几倍负重,用笔追逐着他们。
站在路口的汽车站牌下,我突然想像一个画面:那是冬雨迷蒙的季节,鲁迅站在这里,独自眺望着秋瑾的家。不是不可能的,他苟活着,而那个言语过激的女子却死得凄惨。他只能快快提起笔来,以求区别于那些吃人血馒头的观众。
他用高人一等的作品,以一枝投枪的姿态,回答了那个既侵略杀戮又礼义忠孝;既野蛮傲慢又饱含美感的文化。他的成功了;他以自己的一生,解脱了那个深深刺激过他的情结。
他的了结恰似一位文豪所为--他没有终结于作家的异化。向着罪恶的体制,他走出了一条抗争与质疑的路。他探究了知识分子的意义,对着滋生中国的伪士,开了一个漫长的较量的头。
六
据说绍兴市要斥资多少个亿,重造晚清的旧貌。
那边的故居门口今年弄来了几只乌篷船摆设,弯腰钻进去划到大禹陵要四十五元。鲁迅的天上卢罕(灵魂)一定正苦笑着自嘲,他虽然不能速朽,却可以献一具皮囊,任绍兴人宰割赚钱。
既然不打算再进去参观,我们就到了公共汽车站。
这一站,叫做“鲁迅路口”。
对先生的追思,写了这()篇就该结束了;也许不该待那些吃鲁迅饭的人太尖锐,像我一样,人都是以一己的经历猜度别人。人循着自己的思路猜想,写成文字当然未必一定准确。
或许鲁迅的文学,本来就不该是什么大部头多卷本长篇小说,也不是什么魔幻怪诞摩登艺术。虽然他的文学包罗了众多……尤其包罗了伪士的命题,包罗了与卑污的智识阶级的攻战。但是如果允许我小处着眼随感发言--或者可以说,他的文学不过是日本体验的结果和清算,是对几个留日同学的悼念和代言。
公共汽车流水一般驶来这个路口,又纷纷驶离。天气晴朗,可以看见秋瑾家对面的那座孤山。
大潮早已退了,幕落已有几回。逝者和过去的历史都一样不能再生,人们都只是活在今日随波逐流。无论萧条端庄的秋瑾家,或者郊外水乡的徐锡麟家,来往的都是旅游的过客。他们看过了,吁嘘一番或无动于衷,然后搭上不同的车,各奔各人的前程。
这个站的车牌很有意思。好像整个绍兴的公共汽车都到这儿来了。每路车都在这个路口碰头,再各自东西。一个站,排排的牌子上漆着的站名,都是“鲁迅路口”。这简直是中国知识界的象征,虽然风马牛不相及,却都拥挤在这儿。
我注视着站台,这一次的南方之旅又要结束了。
一辆公共汽车来了,人们使劲地挤着。都是外地人,都是来参观鲁迅故居的。在分道扬镳之前,居然还有这么一个碰头的地方。我不知该感动还是该怀疑,心里只觉得不可思议。
写于二〇〇二年八月,祁连-北京
2、张承志:晚潮
张承志:晚潮
黄昏在不觉之间降临了。
原野上,一个结实的高个汉子在闷头走着,他脚下的砂石在寂静中咔嚓咔嚓地滚响。仿佛只有傍晚时才有的那种阴凉的风已经吹来了,他走得很累,但却没有出汗。已经退化的旱季草原上丘陵起伏,裸露着赤褐的石脉,远远望去象炭火一样使人发热。但是这会儿,无论是这红褐的丘陵,还是周围光秃秃的草滩,都已经被徐徐降下的暮色冷却着。震耳欲聋的噪声也仿佛冷却了。但是,没有了那种一直在耳边锐声鸣着的噪响,人就象抽了柴的火焰一样,不知不觉地泄掉了力气。
那人看见路边有块半埋在土里的石头,他停下了。坐下的一刹他听见身上的骨节嘎巴响了一声。浑身都酸疼得难忍。点火的时候,火柴棍一下子撞断了,他瞅见捏着半截火柴棍的手指头在哆嗦。黄昏的暮色还在继续朝原野上降临着,那白天里习惯了的嗡嗡锐响还在被什么推着,远远地朝田野尽头逝去。
抽完一支烟再上路以后,他才知道这一天真是累了。两腿象是里头断了腱子,踩出去总有点不稳,两个肩膀空得难受,手象是悬在一根细线上那样不自在,坠得难受。那汉子觉得两只手上的指头一跳一胀的,象是肿啦,他闷闷地想着,大步地朝回家的路走着。暮色水一般浸漫着,大地慢慢地正在隐去着轮廓。
从挖砂场走到家整整十五里地。干那样的活儿,人就象疯了一般。干完活扔下锨就歇可不行,他猜要是扔下锨就躺下或许能死过去。所以这十五里路虽然远了一点,可是走路的时候能让呼吸平顺下来,僵了的骨节也能走着走着变得松活。前几天他总觉得到了家也就喘匀了气;脑子也在辽阔的黄昏里清醒了过来。
他只是心里觉得惊奇。在砂窝子干了几天了,他还是觉得那么吃惊。他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活儿,他估计爹在活着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干过活儿。那可真叫揭地三尺哪,砂场那边土地给成片成块地揭开了。他默默地迈着大步,觉得自己整整一天都象是做梦,到现在才一点点地醒过劲来。一天十几个钟头,他想,人都象是着了魔,入了咒。他也一样,象神鬼附了体,十来个钟头不知道累也不知道饿。到现在才觉出肚子饿了,饿得一阵阵发疼。可是他还没有明白这就是饿,他只明白自己正在渐渐地恢复知觉。不光肚子,全身都酸胀起来,皮底下一下下地跳血。灰云封住的天空绽开了一个边角,有两只燕子扑着蓝闪闪的翅子从脚前掠了过去。他听见那燕子留下的两声清脆的鸣叫,这阵听着,那鸟叫声怪玲珑的。他觉出自己的心情也正在放晴,原野上的风拂在脸上凉润润的。总之,他盘算着,今天又是十几方。城里人疯了,敢用四块钱买一方砂子。听头儿说,过几天再抬抬,要四块五一方。乡下人也疯了,因为这么一个月能净抓两千多块钱。卖一身力气换回两千块,这样的事不干才是真疯子呢。他们十个汉子挖砂的时候都一声不响。头儿说这块地底下的砂子不用筛,直接就能运去盖高楼。既然不用筛,那也不用堆了,他们直接把砂子从坑里扔上卡车。两手钳死锨把,把气足足地运到腰板,是汗珠子也攥干它,是血泡也捏碎它,不能让一锨锨飞出去的砂子断了线。从清早到日落,他的眼睛在流星般抛上天的砂子中瞪得肿了,发红了。那一锨锨飞上去的砂子在头上闪着,象是一片晃眼的金点。后来他只看见这满天的闪闪金点。连伙伴们油黑的脊背板子,连哼哼拱着的载重卡车,连天上的太阳和云都看不见了。他甚至忘了钳死的掀把和一折一挺的腰板。在那个呼啸着闪亮着的挖砂窝子里,他觉得自己干得疯了。
转过这座长着一棵孤零零的树的山岗以后,荒废的原野上就开始看见蓝幽幽的马镰花。前些年人们在这里种过苜蓿,也种了一片杨树苗圃。可是养殖地又荒了,后来还是马镰草多少盖着秃秃的野地。这两年他看惯了,一到了夏季里,这里还是被马镰的小花染上一片片又浓又重的深蓝。
远远可以望见缀落在草滩深处的几座家屋。象是远远的野地深处隐约卧着几头失群的骆驼。他猜想娘一定正倚着门纺驼毛呢。最后一辆运砂车开跑以后,他曾经犹豫是不是就睡在工棚里。伙计们说给他留了个地铺。头儿见他干了这么一天还要去走这十五里路,从牙缝里地射出一般唾沫,冷冷地瞥了他一眼。你用不着翻白眼,他想道,多跑十五里也挡不住我挖你这一把钱。他讨厌头儿,讨厌他那么着射出吐沫口水,也讨厌他一锨不挖就捞那么多钱。夜里也不怕做恶梦,他想。他弄不清头儿到底捞多少,但他估计那家伙至少劈两成以上。眼前的路在荒地里扭着弯,他觉得腿愈来愈重了,累得眼皮粘粘地发困。远处那几座模糊的小屋又不见了,四野苍茫一片,薄暮已经罩住了远近的一切。
但是没有头儿他们找不来这挖砂的活儿。头儿戴着墨镜,登着摩托,不出力还冷言冷语,可是头儿给他们十条汉子找来了挣钱的路子。不只是他自己,他们十个人这回都死了一条心,要从这块砂地里挖出两样东西来:老婆和房子。他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问,他不饿也不累,他知道自己有这点本事,能从清早起把砂子流星般地扔上去,让它连成一根不断的金线。头儿好坏不干他的事,他瞧那头儿也象堆砂土。他只对一件事吃惊:那铁锨插入砂地时,竟象刀切进肉里一样凶。腰板子变成了一张硬弹簧,绷得又急又猛。整整一天,那腰一折一直,没个停歇。那锨更是牢牢地长在了两只手上。他不明白人身子里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没见过人能这么凶地干活。也许就是为了这个吧,他不愿住在砂场的棚子里。住在那儿的话,他想,连夜里都得梦见那砂子。住在那儿人就黑白甭想喘口气啦,为的是半辈子挣不上手的房子和老婆,为的不是累死。不能住那儿,那儿是个人和地拼命的场子啊。
天尽头升起来、并且漫延开来一片暮霭,他觉出天气已经凉了。垦殖过的草地显得斑斑秃秃的、在昏暗中看不清边际。牧村追着水草朝北方迁走了,只留下他们这几户人家。现在他已经辨认出那儿座小泥屋的影子了,他粗声地喘着,加快了步子。
其实这片草滩还能放牧。如果夏季里有了好的雨水,这里的青草总是长得又脆嫩又茂盛。可是那些牧人逛荡惯了,象云彩似的一去不回。先是牲畜远去北方,后来牧村拔营而起。原来的定居点成了废墟。北面隔着退化的砂地,南面隔着农区的耕田,马镰草滩上的这几间小土屋成了一处分界。在空荡荡的荒野上,他望着自己家和邻居们那些歪矮的黄泥小屋,那些小屋默默地在那儿低低卧着,显得那么孤单。
这个大个儿汉子走过了一个泛白的硝土中的井。这时他看见一缕炊烟在前面轻轻地升了起来。他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微微地皱着眉头。好象是小时候,在野地里疯窜了一天回来时,也在这个地方看见过前面升起炊烟。后来干活了也是一样,从采石场里和苜蓿地里回来,拄着一柄锄头或十字镐走到这儿,也总是看见眼前升起一道暖暖的炊烟。还是在家住,他想着,捉摸着心里那股滋味,还是回来睡好,每天一定到这井台旁边,娘在家就点着了灶火。他瞧着那缕熟悉的轻烟,心里觉得亲切。还是在家住,还是在家吃和睡,还是和娘作个伴儿。他也惯了,娘也惯了,不能去睡那个挖砂场的黑窝棚。
远近的那些小泥屋上都飘起了白白的烟。乳色的炊雾弥漫着,悄无声息地扩散开去,象是开始了一个什么。他踩踏着稀疏的野草,对准自己的家摇摇晃晃地走着,听着自己的双腿唰啦唰啦地、沉重地拖着蹚过草丛。真是累了,他费劲地想,离家门不过百十来步了,可是身子突然间一下子软了。气也喘得匀啦,手指头也松动啦,他奇怪地想,怎么反倒累了呢。可是他明白自己真是累垮了,这会儿连这么随便想着都觉得费劲。
他使足力气,抱着两条断了一般的腿朝家走去。他已经看见了在昏暗的门里头晃动着的娘的白发。
老人使劲地举着勺子,翻弄着锅里的牛骨头。沸汤翻滚着,露出锅外的骨头显得又粗又大。她看着闪跳着的牛粪火,活泼的火苗照得眼睛挺舒服的。她在估计儿子该回来了的时候就朝外看了一眼,果然儿子刚好走过那口碱土地中的井。她点燃了灶火以后一直这么坐着,不住地翻着锅里煮好的手扒肉。
从敞开的木头门望出去,能看见一阵白雾正在眼前朝草地漫开去。那是自己家房顶上冒出的炊烟。虎背熊腰的儿子总是逆着这片烟雾从荒地那边走来。瞧他累得迈不开腿,老妇人思忖着,又去翻弄白日里煮烂的肉骨头。今天黄昏,西天上没有火烧云,厚厚的灰云彩罩着大地。太累喽,她心里唠叨着,儿子太累喽。她用铁夹子把一块干牛粪摆进灶口,看着一股新鲜的黄火苗低低地向着锅底舐去。屋里一片昏黑,而木门框外面的草滩却还很明亮。其实放羊的和放骆驼的用不着那么急着搬家;苜蓿地荒了马镰草又绿了,土地秃了也还是长草。其实他们在这儿也过得下去。但是都搬走啦,她想,人、房子、还有热闹的牛羊都远远地搬走啦。人家当然要搬,放牧人的家是不生根的。可是她和儿子,还有这几户外来的人家不行,住了大半辈子,惯啦。她拢了拢头发,又把一块干牛粪放进灶口。住惯喽。房子虽然歪歪斜斜,可是生了根。这片地方就剩下这几户没根没业的人家,这样的人家能住稳了就不易。她叹了口气,开始把锅里的肉骨头拣进饭盆。反正儿子身强力壮,能方圆百里跑着挣钱。什么活计不是一个干呢。什么日子不是一个过呢。有牧村的营盘在时,儿子采石打井;牛羊搬走啦,儿子修路挖砂,什么日子不是一个过呢。
老妇人揉了揉眼角,专心地翻着一根粗大的腿骨,那根骨头被压住了。幸亏前天帮了东边李家修房,今天人家送来一盆牛骨头。她耐心地翻着,幸亏有这样的饭食,那挖砂的活儿恶得很呢。骨头上满满地挂着肉,更不用说里头还有壮人的骨髓。不过再恶的活儿也得干,她想,四十岁的汉子不能再打光棍。这回把命拼到地底下啦,咬咬牙非得把儿媳妇娶回来。
她又瞥了一眼外面,把眼睛眯起来。她看不太清楚走近的儿子的眉眼,只看见了那个摇摇晃晃的宽肩膀。从地那头吹来的风赶着一个草浪,烟雾在草浪里消失了。瞧他累的,她凝神望着那晃动的身影想,走得一飘一歪的,他拉不开腿啦,这孩子。老女人吁了口气,赶紧把骨头盛进盆里。屋里弥漫起热腾腾的水汽。
那砂土里该不是有金子吧?她听说过,金砂从来埋在砂土里。活了七十多岁了,头一回听说砂土这么值钱。人为了地底下的砂子,揭地三尺,舍了青苗,这样的事七十多年没听说过。真是变啦,城里盖高楼要来这儿找砂石。为砂石出那么大的价钱,她听着都害怕。她挪开盛着肉骨头的盆子,在肉汤里下了几把小米。黄火苗又亮亮地舐着锅底,小米肉粥在铁锅里滚开了。用这么贵的砂石盖高楼,那高楼怕不是王宫呐。她又拢了拢散开的白头发,把瘦骨嶙峋的手搭在盛牛粪的木箱上。外面的天色也黯沉下来了,重重的铅灰云层压着四野,在一派灰蒙蒙中闪亮着马镰花的深蓝。
手边这只盛牛粪的木箱子已经使了五十年。从她二十岁嫁进这三间低矮的小黄泥屋,这只那时还描着红绿漆画的木箱就放在这儿。箱子上箍着一圈黑铁条,那时候没有现在的褂。她往水桶里舀着水,盘算着想,明天再去那里拣粪的时候,要走得更慢一点儿。
“娘,”儿子低声唤了一声。
“喂,洗洗吧。”母亲说着,递过手巾。
那汉子举起水桶,慢慢把水浇在肩头上。膀子上和脊背沟子里的砂粒顺着水淌了下来。她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晚风撩着她头上的白发。儿子又把水桶托起来,清亮冰冷的水哗哗地浇在厚实的胸脯肉上。在黯暮里,水溅起着透明的水珠,响着好听的金属声。
老女人觉得寒意正从草地里袭来,顺手把衣襟裹得紧些。等儿子冲洗净了,她就回屋运出碗筷和刀子。她用勺搅了一下那口黑铁锅,滚烫的油皮颤着碎裂了,一股强烈的热气和香味儿冲地而起。肉粥粘着她手里的饭勺,从熬透的牛骨头里散出的热劲儿扑着干燥的面颊,熏嘘着乱蓬蓬的白头发。她满意地吁了长长一口气,心里充满了踏实的感觉。
母子两人吃罢了饭以后,一天就到了这个能喘口气的时刻。
低掩的灰云稀疏地散开了。早已沉没的夕阳从地下把一道微明的光亮涂上长空。深埋在暗影里的几处小泥屋那里闪起了橙色的灯火,乳牛挤着牛犊子卧了盘,四下的狗也没有吠叫。一丝长长的风随着静寂,从迷蒙之中浸润而来,又擦着沉默的小屋向空旷的草滩远远飘散开去。儿子把碗放在地上,舒服地斜躺在毡子上,揉着手指的骨节。娘在儿子旁边蹲了下来,摊开一抱带着草叶的驼毛。一天里只有这个时刻母子俩能在一块坐下歇息歇息。天色也在这时迅速地暗了下来,散落在这片废弃的垦殖地上的山峦、水井、家屋、草丛此刻都松弛了,融消了,变得若隐若无了。
儿子靠着墙,躺在门前的一条毡子上,吸着旱烟,把两条肿腿伸得直直的。砂坑已经太深了,该去和那几个伙计商量商量,把坑朝边上再扩扩才好干。他捉摸着,那就又得去揭砂层上头那黑土,揭土呢,当然又得耽误出砂。充血的两条腿一跳一跳地疼,他放松脑筋遐想着,估量着黑土层的厚度。没啥了不起的,他想,听说南边农区,发明这揭土取砂的人干得更野。人家连庄稼也铲倒了事。那真叫有眼力,他想,瞧这一招现在红的。明天非揭了那层黑土,他沉重地喷出一口浓烟。没啥了不起,何况吃着这么好的饭。娘把这牛骨头熬得淌油,吃上这么一顿,连手指头脚趾头都热了。他拾眼看了娘一眼,天太暗了,已经看不清娘的脸,只看见那头银丝般的乱发。一天里头就这个时候能和娘坐在一块歇息一会儿,他想。他觉得娘那头乱发丝丝分明,在昏黑的暗地里闪着淡淡的银光。
一阵风低低吹来,大地微微地涌动了,送过一圈圈次第扩展的草浪,象是在没有边沿的海上走着一个潮。
老母亲坐在一张带毛的生牛皮上,就着微明,用一柄牛前腿骨做的纺锤纺驼毛。这根牛骨纺锤已经磨得细腻光滑,手摸着心里觉得舒服。这一根比刚才儿子啃净的那根前腿骨要细些,她已经把那一根藏起来了。那根壮实些,她想,纺驼毛线时转得一定又沉又稳。儿子将来娶的媳妇一定是个健壮的女人,她想着又瞥了儿子一眼。靠墙的屋角已是一片黑暗,她只看见一扇宽阔的肩膀。她想,我要把那根骨头给媳妇做一根新纺锤,一柄转得好,摸着舒服,又细致又光溜的纺锤。
她心里悄悄地算计着。纺锤坠着一束柔韧的驼毛线,均匀地簌簌转着。天快黑啦,她望望空旷的原野,长马镰的那片草滩已经看不出那花的深蓝的颜色。她只看见草地轻轻动着,一道潮正静静地从那上面滑过。儿子的背影正衬着那草地,显得象头卧着的壮牛。旱烟的灰白烟雾一缕缕地散向原野,转眼间又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四合着的黑暗。
“睡么?”母亲收拾着纺锤问道。
“嗯,睡呀。”儿子黑黝黝的肩头动了一下。
母子俩都困乏了,没有再说话。静得能听见草梢摇出的窸窣。星星点点地散在草滩里的小泥屋时暗时灭地闪着橙色的灯火。迷茫中拂来的潮头悄无声息,深沉的地底下仿佛也潜行着一个听不见的声音。娘和儿子又坐了一会儿,一天里的这休憩的一会儿又要结()束了,曝烤充血的白日已经过去,安宁柔软的黑夜还没有降临。
儿子站起身来。“我睡啦,娘,”他说着,顺手提起那条毡。明天对付那层黑土,活儿比今天还重。他不能耽误了,得赶快去睡。
“睡吧,睡吧,”母亲应着,“明天要起早呢。”明天天气好,早晨出去借头牛,她想,去草滩西头拾一天,能拉回一车烧的来。红柳条的事还是不急吧,她又望了望儿子高大的背影,让孩子就只管挖砂。
母子两人默默地收拾着小泥屋门口的什物,准备安歇。天立刻就要黑透了,一切都陷进了黑暗。只有儿子晃动着的肩膀棱角和母亲头上的银发还闪着一道光亮的轮廓。灶口那儿一直活泼地跳跃着的黄火苗终于黯淡下去,只剩下一点暗红的余烬。黄泥小屋安稳地卧着,沉入了一派厚实的宁静。
3、张承志:绿夜
张承志:绿夜
他终于登上了那座小山。他抬起头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远方望去。
明亮而浓郁的绿色令人目眩。左右前后,天地之间都是这绿的流动。它饱含着苦涩、亲切和捉摸不定的一股忧郁。这漫无际涯的绿色,一直远伸到天边淡蓝的地平线,从那儿静静地等着他、望着他,一点点地在他心里勾起滋味万千的回忆。
在这一望无际的绿色上方,只有他的思绪在无声地盘旋轻飞,像是那绿中充盈的情调的旋律。他感到身心都透明般地宁静。
小奥云娜那时才八岁。她骑在马上,抓着鞍桥不肯松手。她紧闭着小嘴,牢牢地盯着他。后来她哇地嚎啕起来。本来把她抱上马背不过是为了冲淡分别的感伤。淡蓝的地平线上涌来了浩荡的白云,蓝空上排着云朵的长阵。奥云娜,这八岁小女孩的心理是怎样的呢?那天地间的一抹浅蓝中,又为什么能绵绵不尽地涌流出白白的云朵呢?
这是多么新鲜的感觉呵:可以自由地遐想,但用不着真的去寻找答案。大海般的绿色滤去了嘈杂、拥挤、热腻的昨天。此刻,在这儿,可以独自站一会儿,静静地想想过去。整整八年,他总是难得有机会这样站一会儿。也许是没有适当的时间和环境。可是在那匆忙的奔波中,他又确实常有过这样的念头:喂,该停下来,该仔细想想。也许,在人的一生中,需要留一些时间给这种独自一人的、平和的、不受干扰的思索。
八年了。八年前,他就是从这个小山坡前,顺着这条三股车辙印的道路走向那喧嚣着的、熙来攘往的都市的。最初他常常回忆。他想起过小奥云娜驼羔般聪慧的大眼睛和甜甜的酒涡。他甚至曾经发表过一首关于小奥云娜的小诗。在那首儿歌般的小诗里,他把小奥云娜称为一条“欢快的小河”。可是,哦,生活——冬天运蜂窝煤、储存大白菜,夏天嗡嗡而来的成团蚊蝇,简易楼下日夜轰鸣的加工厂,买豆腐时排的长队……淹没了诗。在深夜里,有时心里也曾闪过一眨星光,但他已经很难捕捉住那曾使他的心颤抖的一瞬。
而这一切都已离他远去。这茫无涯际的青青的原野,这弯曲的三股车辙印,这低缓的小山坡,正把他带回到昔日。在这儿他曾被晒成黑红色。在这儿他曾恶煞般和人打架。在这儿他第一次懂得了劳动的艰难和自豪。他凝望着这无边的绿色。蓝空中巨大的白船般的云朵无声地驶去了,深黛的云影移开后,那三股车道在阳光的直射下显得明亮而线条清晰。那里通向他逝去的青春。他已经听见一声遥远的呼唤。他的眼睛湿润了。“哦,草原。”他轻声说。
这里是锡林高勒。是由左右苏尼特、东西乌珠穆沁、阿巴嘎和阿巴哈纳尔等响亮的地名组成的锡林高勒草原。他终于回到了这里。他觉得自己就要打开紧闭着的、心上的门。表弟说过:“祝你在洛西南特的瘦背上骑得稳。”为什么呢?“因为堂 ·吉诃德为寻找假想的敌人踏上征途,而你为寻找想象的净土而提起旅行袋。”他默默地看了表弟一眼。应当对属于不同世代的人闭紧心扉。他和他仅差十岁,但属于两代人。他怎么能把小奥云娜的事告诉他,再被他恣意挖苦嘲弄一番呢!不,小奥云娜是不能玷污的……也许,八年前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但岁月、生活和动荡的历史留给他的唯一礼物,就是小奥云娜的笑脸。他比表弟仅仅多这么一点财富。当然,表弟是不会承认这种结论的。承认他、同意他、等待和安慰他的,是这锡林高勒大草原。
他等不及捎口信给毡包。他一到公社,就大步踏上了这条三马车道。他解开衣服,草原的长风直入胸怀。草梢在脚下唰唰地分开。他渴望看到那可爱的小姑娘。他的眼前已经清晰地现出了一对甜甜的酒涡。
“老弟,这回采风,时机难得。怎么样?计划捞多少?”人流正匆匆地涌向办公楼底层那长长的楼道。河南口音的侉乙己追着他问个不休。“这回弄个长篇小说,抓它个两三千!上回那不中——咋写个小妮儿!”脚步嚷嚷,人流匆匆。“你别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光想捞钱……”“咋?”侉乙己恨恨地嚷起来,“你咋着了!你崇高多少?你编小妮儿那几句词,还不是落了十块!少一分你能行?”一阵哄笑。原来下班的人都在满有滋味地听着。他们赞成侉乙己。楼道光线很暗。脚步声、谈笑声在墙壁上击出回音。他默默走着。孤独使人痛苦。缺乏沟通彼此的语言使人孤独。人们为什么更欣赏侉乙己的或表弟的语言呢?难道大家都讨厌用真诚的、亲切的、尊重别人感情,也使自己更纯净的语言交谈么?
这个河南侉子就这样无耻地嘲弄了,不,是侮辱了他神圣的小奥云娜。他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涌进一般污浊的脏水。这脏水居然那么轻易地冲进了他一直悄悄保留在心底的、使他的心温柔和潮润的、那一小块淡绿色的领地。他突然感到疲倦,他累得要命。
他微喘着,大步走向草原深处。这里是驰骋着自由酷烈的风儿的、开人胸襟的莽原。在这里可以不必心有城府。在这里可以把市场上大葱和烂西红柿的气味,把十二平米的家和它的拥塞,把楼下加工厂的噪音和冷冰冰的售货员,还有那河南腔的下流语言全部忘掉。在这里可以把疲惫的肉体埋在茂盛的箭草、马镰草和青灰色的艾可草丛里;他满怀感激地吞咽着这里的清爽空气。这时他才明白来到这里的必要。
“今年夏天,你回内蒙去吧。”“开玩笑!哪有那么多钱?”他奇怪地望着低头织毛线的妻子。“我能领到五十块奖金。另外还可以再挤出一些。”“算啦。连我喝酒抽烟你都叫唤。”“不,这回不一样。你下周就请假走吧。”“为什么呢?”“不为什么……我觉得,你一直盼着回去一次。”她原来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他迟疑了:“可是家里,老人,孩子……”“没关系,去吧。”他吻了吻她的眼睛,心头掠过一道生疏了的温暖的波动。
那天晚上她炸了花生米。可是他的筷子却总是夹滑。在他若有所思时总是这样。妻子也许就是常在这种时候注视着他。一个扎着两只羊角小辫的小姑娘正在对他笑。侉乙己骑在一匹马上指手画脚,马儿把他摔在地上。小奥云娜笑了,露出小酒涡。他忍俊不禁,所以又把一颗花生米掉在地上。一旁,妻子拍着襁褓中的儿子,微微地也笑了。夜里他一直在做梦。小奥云娜缠着他,要他翻译那首小诗。他绞了一夜脑汁。
他走完了三股车道在草原上画出的那个巨大的弧形。那座熟悉的熬包山从地平线下慢慢浮现出来。清凉的风带来阵阵苦蒿和艾可草的呛人苦味儿。在远处,在开阔的盆地中心,隐约能辨出一个小小的灰点。那是一座破旧的、颜色发灰的蒙古包。炊烟随着流雾,正从那里袅袅升起。小奥云娜,我可爱的小妹妹,我清澈的小河,你好么?你还记得我们分别时,你骑在我的马鞍上不肯下来的往事么?你还记得父亲、母亲,还有老奶奶流着泪水,望着我们的情景么?
他的眼眶里盈满了晶莹的泪。“小奥云娜,是我。你的哥哥回来了。”他轻声说。
哦,青春,你好!我来看你。因为我没有能留你永驻,像保尔·柯察金,像那些生命之树常青的勇士一样。我已经与你分别日久。但我也不同于表弟。表弟说:“我们没有昨天。”这是他的宣言。而我却既有昨天也有你。你由憧憬、艰辛、低下地位带来的屈辱感和自尊感,真正养活自己的劳动中留下的深深脚印组成。当然,还有爱情,尤其是对它激动的想象。表弟说:“没落的人才回顾过去。我们只面对现实。”但他也应该感到缺憾。至少该为他没有唱过、而且是没有在暴风雪之夜的帐篷里,在通红的牛粪火旁唱过那些歌子遗憾。“我们的旗帜火一样红,星星和火把指明前程。”“老伯伯请我们来到果园。孩子们是谁呀打哭了伙伴。”“少先队,我们快乐的少先队!快快来,快把歌儿唱起来!”我们起劲地、一支接一支地唱。当然,也唱《红河村》、《长征组歌》、《十五的月亮》和那个听说作者被张春桥判了十年刑的知识青年的歌。那种唱法会给人带来神奇的感受。我们唱着,传递着会心的眼神和微笑。心里盈满着泪珠、醇酒和露水……后来,人走了。但那声音、那灼烤、那旋律、那心境却和迁徙后的营盘痕迹一起,在此长留。它就是你,青春……
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拄着一节断马杆,颤巍巍地,伸着瘦骨嶙峋的手迎面奔来。没有人扶她走。她虎背熊腰的儿子已经先她辞世。老人声音微弱地叨叨着,缓缓地跑来。她棒住他的头啧地亲了一口。这亲吻电流般击穿了他的肉体,击碎了他心上的锈垢。表弟不会理解,侉乙己不会相信,一个穿风衣的城市青年就在这片箭草地上被一个白发蓬乱、衣袍肮脏的蒙古老太婆搂在怀里。老奶奶摸索着他的脸和肩头,唠叨着说他瘦了。她坚信他八年来是在城里受苦。“多奇怪,”他想着,便却又感到老奶奶说得切中隐痛。他忍不住流下泪。他把头埋在老人怀里。
这个家仍然喜欢在夏季靠敖包山居住。青草如旧。山岗如旧。小河如旧。永远沾着一层细粪末的垫毡和油腻的捻金线枕头也如旧。羊群还是在敖包山上散成一个星群。酸奶桶里舀出的奶子还是稠稠的、散发着熟悉的凉味儿。嫂子给他煮的还是拳头大的饺子。她还是把舀起沸茶的铜勺举在孩子头顶上威胁他们。女人们还是在蒙蒙细雨中跪在一片泥泞中挤奶。马儿在奔跑时还是在耳边掀起呼啸的风。歪着骑马的牧人还是那样姿态浪漫。套马杆子还是那么富有弹性地在空中划出弧线。酒还是散装的更受欢迎。当然,用兽医的酒精对井水也不错。一口喝掉半小碗还是烧得胸口发痛。可是老头门德如果高兴地使劲拍他的肩膀,并且瞪圆眼睛朝着脸色阴沉的瘸子乔洛吼一会《金翅小鸟》的话,再喝半碗也可以考虑。晚霞还是那么鲜艳。月夜还是那么清澄如洗。沉睡的毡包内还是那么静寂。直径四米的圆形地面上,不同民族、不同辈份的人的呼吸还是那么酣沉而平和。半圆形天窗里嵌进的那块蓝紫色的夜空, 和点缀其上的三颗亮晶晶的小星, 还是那么使他联想到阿克肖诺夫的《带星星的火车票》。
到达那天,他没有见到小奥云娜。在她赶着牛车从敖包山北的亲戚家回来以前,他想象着八年后那扎羊角辫的小女孩的模样。他心里在悄悄呼唤着她。小奥云娜,回来吧,你快活飞舞的破衣衫,你让人心疼的小酒涡!骑在我的马背上来吧,我的黑眼睛的小天使,我明净的小河!
第二天,一个穿着蓝布袍子的少女从牛车上下来了。她把蓬松的长发低垂在沾满油污、奶渍和稀牛粪的蓝布袍上,不声不响地从他身旁走过,躲到嫂子背后。她没有羊角似的翘小辫,没有两个酒涡。她皮肤粗糙,眼神冷淡。她甚至没有亲热地喊他一声阿哈——哥哥。他慌了。他从提包里掏出塑料袋,那是妻子跑遍全城买来的尼龙衫。玫瑰红上游着几道雪白的浪。他的手在抖。“奥云娜,”他唤道,“呶——这是给你的。”声音也在抖。他没有叫她“小奥云娜”。这不是那个“小”女孩了。少女接了过来,低着头走开了。她听见他在门外收拾牛车。他感到此刻妻子、表弟、侉乙己都在盯着自己的脊背。这是他的小诗、他干旱心田中的绿洲、他青春往事的象征、他的小奥云娜么?
生活露出平凡单调的骨架。草原褪尽了如梦的轻纱。就像肥嫩的手抓肉吃完以后,人们开始更心平气和地煮那些晒硬的肉干一样。穿上玫瑰红的尼龙衫又套上蓝布袍子的少女不会再是梳羊角辫的小奥云娜、小天使和欢乐的小河了。她满不在乎地用捧过牛粪的手挤着玫瑰红和雪白上的虱子。她躲在门外听着老门德和她母亲议论着娶她当儿媳妇的话。她抓起勺子和靴子朝哭个不停的弟弟扔去。她把满脸盆面粉拼成面条。她摔倒一米高的肥羊,骑在上面撕下滑腻的夏毛。她用大眼睛好奇地直盯着她在八岁时曾经那样留恋过的兄长。她若有所思,又猛然一甩辫子走开。就像老奶奶一样拖着长调,在没有月光和星星的黑夜里吓狼。她像每一个蒙古女人一样,睡在门外的勒勒车上,盖着一块条毡守夜。她淋着细雨,踏着泥泞,她长高了,她成熟了。她粗糙的脸庞上留着两块冬天的冻疤。小河、小溪、小泉奏出的明快儿歌已经逝而不返,浑浊的内陆河水正在干旱的大草原上无声地流。
他常常在奥云娜忙碌的时候注视着她。奥云娜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青花山羊羔,那是一个亲戚家的出嫁姑娘在春季送给她的礼物。当时小羊羔只有一丁点儿大。她用弟弟的奶瓶每天给它补奶。傍晚,当归来的羊群悄悄出现在山坡上时,那只系着铃铛的青花小羊就咩咩叫着离群而来。他注视着小羊羔冲进乳青色的薄暮或是桔红的落霞,朝奥云娜奔来。这是奥云娜一天中最快活的时刻,也是他能听到奥云娜清脆的、使他感动的“阿哈!阿哈!”的喊声的时刻。水一样平静和怅惘的日子在这时掀起一层微微的喜悦的涟漪。这银铃样的喊声刺着他的耳鼓。他在其中辨出了八年前小奥云娜天真稚嫩的音素。“哎——阿哈来了!等一等!”他笨拙地答应着跑去。他把奶瓶高高地举起,小青羊羔急得直立起来。奥云娜格格地笑了,她红扑扑的脸蛋上又深深地旋出了两个甜美的酒涡。“阿哈!阿哈!”她快活地摇着他。
在这样的时刻里,他感到陶醉。因为在他发现自己失去了那个八岁的小天使和“欢乐的小河”以后,还是捕捉到了这美好的一刻。小奥云娜在他长达六年的草原生涯中,也只是在最后一天不让他上马离去。妻子也仅仅是在那个晚上使他感受到奇异的、心的亲近。他自己也一样:八年中仅仅一次产生过那样美好的情思并把它变成那首小诗。
过了几天,半醉的瘸会计乔洛来到毡包里。他也斜着醉眼,冷冷地盯了他一眼,然后栽倒在毡子上。他开始对奥云娜说出一些难听的秽语。嫂子不在家。老奶奶睡在角落里。乔洛嘎声笑着,把碗里的酒泼在奥云娜的赤脚上。奥云娜躲闪着,咯咯笑着,又给他添着酒。她鼓舞了这醉鬼。于是乔洛借着酒劲,拖着瘸腿凑过去。他推倒了奥云娜,放肆地扯开奥云娜蓝色和玫瑰红的领口,把酒咕嘟囔地灌进她的怀里。而奥云娜却似乎十分快乐,她咯咯的笑声更清脆了。
他的心在剧烈地急跳。他抑制着怒火。白发的奶奶在一旁嘟囔着梦话。奥云娜的笑声使他联想到简易楼下那加工厂女工们的吵闹声。“想象的净土”,表弟一定正露出富有哲理的微笑。她贴身穿的玫瑰红和雪白的紧身衫一定浸透了乔洛的酒。他逼视着乔洛。这不是可以谅解的强悍的驯马手,这是一个阴沉的、五十来岁的丑恶瘸子。是讲蒙语的侉乙己。“小妮儿——”他突然恶心。想吐,他掩开小门冲到了包外。他又感到那首小诗淹没在恶毒的舌头和哄笑中唤起的痛苦之中。他在民族印刷厂有个熟人叫乌·巴雅尔,“嗨,蒙古人嘛!”乌·巴雅尔说。“你过去问一声好,他们就杀一只羊。”事实可没有这么简单。而对青青的记忆却比这简单。在岁月冲刷了很久之后.它留存下来,留在记忆里,像一个梦。可为什么又有瘸子乔洛、侉乙已呢?他们专门消灭这些梦。
后来,他看着奥云娜扶着这醉鬼走过去。在棚车那儿,奥云娜热心地把瘸子扶上马。她走回来时惊奇地望了他一眼。他斜靠着毡壁,看着姑娘从他身旁匆匆走过。哦,奥云娜,难道我们之间也没有了那种亲近和纯净的语言么?那为你写的诗句,难道竟溅不起你心上的一点波浪么?
奥云娜从山脚赶来一群乳牛。她敏捷地把牛一头头拴在车上。随即又从箱车里舀出一盆面粉。她飞快地提来一桶水。她揉好了不成形状的馒头,然后用蓝袍子前襟兜来一兜牛粪。炉火熊熊烧起来了。可是最小的弟弟在哭。她塞给弟弟一个染成红色的羊拐骨.然后拍着他,哼着催眠曲。她洗净一叠磁碗,她斟上一碗热奶茶,加上一勺黄油。她走了过来。“阿哈,喝茶啦。”她的声音平静自然。他拾起头,奥云烟黑黑的眼睛正凝视着他。他接过碗来。奥云娜添上燃料,然后走到那排乳牛跟前。她单膝跪在牛腿下的泥泞里。“嗤——嗤——”白色的奶浆喷射到木桶里。就在这时,太阳沉入了敖包山。乌云和白云都变幻了色彩。一派金红从山顶的云霞中朝这儿斜斜投来,镀红了一条狭长的草原和这座毡包。奥云娜成了一个披着红霞的、不认识的美丽姑娘。
哦,岁月不会为你而停止流逝,小奥云娜也不会为你而水远是八岁。和你一样,她也正迎面走向自己的人生,在生活的长流中浮沉。执拗地醒着去寻找逝去的梦是件可怕的事。应当让那种过于纯洁的梦永远萦绕在心头。因为在现实中追求梦境就是使梦破灭。你来到这荒莽的草原,而表弟只向往黄山和庐山,那些名胜只有服务,不会有梦。侉乙己则只向往钱,钱更不是梦。他们都比你更实际,因此也比你更安宁。
梦的破灭不是坏事,这使他将把献给梦的爱情投入现实。抓住生活中的那瞬间的美,向奥云娜讲述那首小诗,和她一块走进晚霞,朝小青羊羔高高举起奶瓶,在奥云娜的笑声中,舒展开疲惫的躯体和感情,享受这美好的一瞬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在草原古老的、日出而作的秩序中,在那循回不已的低缓节奏中平静了,感悟了。他开始更深地理解了奥云娜。生活总是这样:它的调子永远像陕北的信天游,青海的花儿与少年,蒙古的长调一样。周而复始,只有简单的两句, 反复的两句。连风靡当代世界的“folk song”唱法也未离此宗。①生活只是交响乐中两个主题永远矛盾的第一乐章。 瘸乔洛耍的酒疯就是贝多芬着名的“命运的叩门”。正因为矛盾永恒才被人们代代咏叹,正因此,听到信天游、长调、花儿与少年才会有相似的感受。表弟错了。侉乙己错了。他自己也错了。只有奥云娜是对的。她比谁都更早地、既不声张又不感叹地走进了生活。她使水变成奶茶,使奶子变成黄油。她在命运叩门时咯咯地笑。她更累、更苦、更艰难。冲刷她的风沙污流更黑、更脏、更粗暴和难以躲避。然而她却给人们以热茶和食物,给小青羊羔以生命,给夕阳西下的草原以美丽的红衣少女。为什么要打搅她,也折磨自己呢?不,要和奥云娜和睦相处。要使这有限的几天假期更和谐和更有哲理,要使它成为人生旅途的一道清流。
他的心平静了,呼吸均匀了,眼神柔和了。他骑着大白马悠闲地串门。他去找那和善的老头门德学唱《金翅小鸟》。早晨,他在清爽的晨风中活动着筋骨;傍晚,他和奥云娜一块沐浴在红霞中喂小青羔。他舒适地枕着那个油腻黑污的绣枕,吸着透入毡墙的夏夜草原的清润空气。晚上,听完收音机里那个关于名叫烟筒的丈夫和名叫灶火的老婆的烟鬼夫妻的蒙语相声,带着忍俊不禁的神情,他香甜地睡着了。现实比表弟预言的美好,比乌·巴雅尔介绍的真实,又比他自己想象的复杂而合理。被大白菜、蜂窝煤和简易楼下轰鸣的噪音折磨得太累的肉体和他的神经、感情一起,正在这广泰的草原和如水的星夜里得到休息。他感到安慰和满足。他惬意地裹紧白发老奶奶给他盖上的毯子。他的呼吸和夜草原上牧草的潮声和谐地溶在一起。
这一天,他在六十里外的牧马人帐篷里喝了不少酒。当他歪歪斜斜地跨在马背上走向归途时,远处快要沉没的一轮红日上方正拥着一团团深蓝色的乌云。
天黑了。没有星星。马儿快步小跑着,它认识路。他抬起头,嗅到腥腥的雨气。他猜想漆黑的夜空上一定也正奔跑着、聚集着乌云。九点半钟,他刚刚涉过诺盖乌苏小河。深重的雨点落下来了,草原上响着密麻麻的噼啪声。
夹布袍子湿透了。雨水淌过灼热的脖颈,冰凉地滑在胸脯上。微醉的骑手不会讨厌夜雨。淋着雨会产生一种空旷的、踏入人生漫漫长途时的勇敢;他纵马前行。两小时后,他催着马儿踏上了高高的敖包山。
雨丝蒙蒙的夜色中闪烁着一点光亮,像一颗翡翠的夜明珠。绿幽幽的,等待着他。是手电筒的灯光,是打给他的信号,就像暗夜的海洋上那灯塔的信号一样。他抽了马一鞭,向那灯光驰去。
奥云娜站在门外的雨中。披着雨衣,举着手电筒。“阿哈!”她啪啪地踏着地上的积水奔来。她接过缰绳。她扶着他的手臂。她帮助他跳下马来。雨声淅沥。这雨声中飘着一个陌生的乐句。瘸子乔洛也是在这儿被她扶上了马。他看见奥云娜面颊上紧贴着缕缕湿发。那个奇怪的乐句轻悄悄地叩着他的心弦。锅里已经煮开了香气袭人的羊肉面条,嫂子快活地问他是骑着马回来的还是马驮着他回来的。老奶奶搔着银白的乱发,可能那儿有个虱子。她告诉他今晚收音机又讲了那个烟筒丈夫和灶火老婆的有趣相声。 面汤滚烫。 羊肉喷香。有个家真好。侉乙己如果听见这个“家”字,一定会露出黄牙。下雨的夜里谁都往家跑。在锡林高勒的千里草原上,他在下雨时只往这儿跑。人世间只有这里在雨夜为他举起灯光。他吞着面条。牛粪火烤着赤裸的胸口。他给嫂子讲着牧马帐篷的位置,给奶奶学着烟鬼夫妻婚礼上的发言。他笑着、吃着、说着。而心里却满盛着另一些话。原来是这样:最由衷的话语是不能说出来的。说出书面语式的词汇反而使人发窘。他有点想哭。有人推他,是奥云娜端着一只小碗。酒味儿又香又烈。他一饮而尽。一股滚烫的暖流慢慢向肚肠滑去,又击响了那个轻叩心弦的神秘乐句。它不属于信天游、花儿与少年和蒙古长调。它是什么呢?“阿哈!”“嗯?”“还喝吗?”“再倒半小碗吧,奥云娜!”
以后他有意在夜晚回家。全家也完全可以理解去找老门德学唱《金翅小鸟》的必要。他跋涉了两千里来寻找地球上一个直径四米的毡包,他还想反复体味在白天和黑夜从远方奔向大地上这一点时的深切感受。
迷蒙的、潜伏着一脉生机的原野蒙着浓重的夜幕。万籁俱寂,苍穹宁静。大地的弹性从马蹄那儿传遍全身,轻摇着惆怅的心绪。他从暗夜中辨出一种均匀的色素,那是溶入夜色中的、七月青草的绿。浩淼的暗绿中亮起了一颗明亮的星,那是奥云娜为他举起的灯。那灯光也被染上了淡淡发绿的光晕,像是雾露弥漫的拂晓湖面上跳跃着一簇萤光。蹄声惊起了宿鸟,引出了那个轻盈的乐句。那么优美,那么感人。哦,绿夜,四季的精英,大地的柔情。这绿夜抚摸着他,拥抱着他,安慰着他,使他不顾一切地朝前走。他又在编织着一个梦么?表弟已经皱起眉头。办公楼楼道的人流中已经响起哄声。但他微笑了。他已经不能承认关于两句矛盾的歌词的醒悟,因为这绿夜中有一个新奇的旋律在诞生并向他呼喊。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他收拾了行装。
白发老奶奶送给他一个红布缝成的小方块护身符。嫂子送给他妻子一块绿绸子。牧人们送给他一罐罐黄油和花斑透明的磁碗。门德阿爸送给他一壶奶酒。冈林信康唱过:“逝去了,那往日的亲切。”左田雅志也唱过:“你去了,带着脸上的泪水。”而他没有带着泪水,而是带着绿夜中奥云娜为他点燃的灯光。逝去了的已不能追还,但明天他又会怀念此刻的亲切。人总是这样:他们喜欢记住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往事并永远回忆它,而当生活无情地改变或粉碎了那些记忆时,他们又会从这生活中再找到一些东西并记住它。这是一种弱点么?也许,人就应当这样。哪怕一次次失望。因为生活中确有真正值得记忆和怀念的东西。
奥云娜欢叫起来。就在此刻天空中又出现了那金红的云霞。“阿哈,快!”他忙答应着跑去。小青花羔已经在围着奥云娜蹦跳。他高高举起了奶瓶。这最后一个傍晚应当这样度过。他暗暗希望,在太阳、云层、时间、草原、小青花羔和奥云娜相会时迸射出的,那自然与人的美好画面中,也能有他瘦削的微小身影。
“阿哈!”“嗯?”“你明天就走么?”“哦,明天不走不行啦。”“还再来么?”“嗯……”“能带我城里的嫂嫂一块来么?”“她吗?不,奥云娜,连阿哈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来。 ” “路很远,是么?”“……”“阿哈!”“嗯?”“我想把这只青羊羔送给你。”“真的吗?”“当然!你已经会喂它了。”“傻瓜,城市里不能养羊。”“那怎么办呢?我还能送你什么呢?”“今天夜里,你再给我打一次手电光吧,小奥云娜!”
奥云娜惊讶地望着他。他()从她手里抱过小青羔,把它撒在草地上。小青羔咩地叫了一声,又扑回来,朝他蹦跳着。奥云娜快活地咯咯笑了。这个身穿破旧蓝布袍子的姑娘全身通红,她鲜艳的脸颊上现出了两个深深的、动人的酒涡。
夜晚,他告别了老门德一家,纵马驰向等待着他的毡包。诺盖乌苏小河的水面上闪烁着暗淡的波光。清凉的夜风掀着流动的草浪。朦胧的、茫茫的黑土地厚实又温暖。七月的夜,绿色的夜,把他悄悄地抱入怀中。他纵开马儿,在这绿夜中飞一般疾驰着。
表弟会问:“你找到了什么?”妻子也会问:“你感觉怎么样?”不,他寻找的已不复存在。他的感情也未必轻松。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也并非是一个新的梦。他的脚已经深深踏进了这真实的无边青草,他不会再写那样幼稚的小诗。像成年的保尔·柯察金为孤独的妈妈奏出的手风琴声一样,他也将把自己的歌唱得沉着、热情而节奏有力。他用力扯住飞奔的马儿,伫立在茫茫的绿夜中。那个神妙的乐句已经展开为一个新的、雄浑的乐章。这音乐的旋律和夜的纯净的绿色,流进了他的心。他感到这颗心从来没有这样湿润、温柔、丰富和充满着活力。他凝望着莽莽无垠的、亲爱的夜草原。“哦,别了,草原。别了,绿色的夜。别了,我的奥云娜……”他轻声说。
这时,那极远极远的绿夜深处,亮起了一颗星。
4、在路口作文
在路口作文(一)
我站在十字路口,顿时感到有点迷茫!我到底该走向哪个方向?有谁能给我一个正确的答案?
在人生大道上,也有许多十字路口许多曲折的岔道!当我们踏上那些曲折的小道,泥泞的水坑将我们的亿裤弄肮脏,长刺的杂草将我们的手腕划伤;当我们站在十字路口中央,汽车的鸣笛声,东南西北的方向使我们头昏目眩!有时,我们会摇着头叹息:着条路太难走了!于是按原路回到了起点!有时,我们看到了一丝胜利的曙光,走向了正确的方向,走到了曲折的小道的最顶点!
试卷上那一道道选择题不就像一个个十字路口吗?当我面对一些难一点的选择题,有时,真想放下它不管了!但出于我对正确答案的渴望,对那虽然微不足道的两三分的渴望,我绞尽脑汁填了一个答案,虽然有时事不如愿,选错了一个答案,但是我还是极力的将它改正了!我还记得数学老师说过的一句:虽然你这道题选择错了,回答错了,但是事后你极力地将它弄懂了,那么你就是胜利者!
不管在人生的大道上还是在学习的途中,我都会铭记着数学老师的这句话!
现在,我站在十字路口不再感到迷茫,我会勇敢地走下去!如果走错了方向,我会回头再去寻找正确的方向!只有这样,我才能清楚的记得那次错误的教训,因而不会重蹈复辙!
面对那个十字路口,我终于不再迷茫,别人不会为我指路,但我有我的方向。
在路口作文(二)
我们身边每天都在上演着感动。严厉的批评,重复的叮咛,动人的画面……这些都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可能在学校,可能在家中,甚至可能发生在一个不起眼的路口。
“叮铃,叮铃铃……”时针和分针同时指向12,下课铃声也按时的响起。同学都起身出去,我也一样,锁好门朝着校门口走去,一切都和平时一样,我不知道是在下一个路口发生的一幕,让自己深深地感动,也让自己体会到了羞愧。
我一个人走在一条小路上,这条路很偏僻,可是却离我家很近,再走过下一个路口就快到家了。看了看表,已经过了半个小时,我不禁加快了脚步。抬头我看见一个老头坐在路口边的石头上,满身褴褛,脏兮兮的,全身瘦的皮包骨头,头发乱蓬蓬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我皱了皱眉头,飞快的从他的身边走过。‘真倒霉!’我在心里嘀咕。
我微微扭头一瞥又急忙的扭了回来,仿佛不敢置信般的,我猛地停下,扭头,睁大的眼睛。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身穿粉红色的连衣裙。跑向老头,兴许是跑的太快,也许是拿的东西太快,步伐有些蹒跚。在老头面前停下。微微气喘可手里的活却没有停下,“爷爷,你吃,你吃。”小女孩说着,也不含糊的撕开面包的包装往老头嘴里塞。“爷爷,爷爷,你吃嘛。”小女孩见老头不吃,语气有些急,也撒娇了起来。“好,好,爷爷吃,爷爷吃。说着便咬了一口,这时我看到老头眼里流出了一滴浑浊的泪。“爷爷,好吃吗?”小女孩脸上写满了期待。“好吃,好吃。”老头不停的重复这两个字,脸上也不慢了泪痕。
“宝宝,走吧。”我看向远处,有一个中年妇女朝女孩笑着。小女孩踮脚,不舍的超老头脸上印下一吻。向她的妈妈跑去。我看见当小女孩走后,老头终忍不住,轻声哽咽,脸上的泪水也纵横交错。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脸庞,湿湿的,我哭了吗?我转身,沉重的超家走去。
回想着刚才的一幕,我的心变得沉重,满是对之前行为的愤恨与羞愧,更多的却是感动。在这个冷漠的年代,我们都变得自私,不会去关爱别人,而在那个路口看到的,却是最为真实的一幕。让我们去关爱,收获感动吧!
在路口作文(三)
在路口我们总是徘徊、犹豫不决;在路口我们总有悲欢离合;在路口我们总会拾起那遗逝的美好;在路口我们上演着如诗如画的人生。--题记
路口的徘徊、犹豫
人生有太多的十字路口,面对十字路口的我们总会犹豫该选择什么、该放弃什么。还记得吗?那个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创作的《未选择的路》--“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幽径的路。”或许正是它的荒草萋萋、它的幽僻诱发了作者对它的迷恋,以致追求,也许他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也许需要更多的磨练,更多的付出,更多的汗水。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了它。在他的内心,也就是伫立的那一刻或许挣扎了许久,犹豫了许多,也许徘徊了许多次。
在路口,我们的悲喜剧
人生如炬。在我们每个人的“十字路口”最原始时都只是一张白纸卷。它需要我们去装点它。是悲、是喜要看我们怎么做。一次次的走过路口,一次次的画面,一次次那不同的感受,也许你在转过路口的一瞬间对身旁的一棵大树留意,你会想:这样的一棵树它经历了多少的沧桑呢?你或许会因为它的高达它的粗壮而惊叹;也或许会因为它不如你心中的那般完美而叹息。被,还是喜我们要自己描绘、自己感受。红绿灯箱传来“咚咚”的敲击声。热心的人会主动扶年迈的人过马路。一声谢意温暖了人心。和谐的一幕在路口上演。喜,要自己发掘,自己创造。
路口,会一如电影般浮现
曾经的路口座落在一个小胡同里,幽深又耐人寻味。()秋风微拂,黄的树叶随风飘落,让人感受路口一古典美。悠闲的人在树下陈设出棋盘,玩上那么几回,周围的围观者还不少,热热闹闹,多么的平凡,而如今这一感受只能沦为奢望,这里已成为一座现代化小院落,回忆昔日的喧闹、欢快的气氛,我只能安静的享受寂寞,不禁地发出感叹:对每一个失去了的人,说拜拜;对从此刻倒数,时光逆流,哗啦啦倒转的日子,说拜拜;再见了,曾经美好的胡同院落;再见了,秋天遗逝的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不会忘记你的--曾经的路口。”我看过了你的风景,走过了小巷,感受过秋风的清凉;我看过了一张张我曾在路口见过的微笑的面孔。你已消失在我张望的路口,但我会记在心里,那永恒不变的画幕。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选择,在人生的岔路口,我们都将作出决定,尽管路是否艰难,我们都要坚强地走下去。路口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没一天都上演着不同的内容。像梦的边缘,向回忆,也许只有身临其境才会有独特的体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