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爹娘了,故乡就只能留在梦里_我们会不会成为,没有故乡的人?

1、没有爹娘了,故乡就只能留在梦里

没有爹娘了,故乡就只能留在梦里

文/蒋子龙

故乡是每一个人的伊甸园,它给了你生命的源头,让你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

我1955年夏天考到天津读中学。离开了家,才知道什么叫想家。出门在外反把家乡的千般好万般妙都想起来了,却已没有退路。若半途而废,将无颜见家乡父老。特别是后来的“遣送回乡”,变成一种严酷的政治惩罚,让人形同罪犯。久而久之,一般人对故乡的感情被异化,或被严重扭曲,一旦离开就很难再回去了。正由于此,至今60多年来,我做梦大多还是故乡的情景,特别是做好梦的时候。当然,那背景和色彩是我童年时故乡的样子。不仅故乡的形貌像刀刻般印在我脑子里,就连我们家那几块好地的形状和方位,我也记得清清楚楚……

我的老家是个大村子,南北狭长,村子中间有一条贯穿南北的主街,东西两侧各有一条铺街,每隔五天有集市。即便不是赶集的日子,一到晚上,羊杂碎汤、烤烧饼、豆腐脑、煎焖子的香味便从主街弥散开来,犒劳所有村民的鼻子。如果我表现得好,比如在全区会考中拿了第一,或者在秋凉草败的时节还能给牲口割回一筐嫩草,老娘就会给我三分钱和一个巴掌大的棒面饼子,让我去主街上,或喝羊汤,或吃焖子,任由我意。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齿颊生香。

在村西有一片茂密的松树林,那就是我心目中的“野猪林”.虽然没碰到过野猪,却不止一次见过拳头般粗的大蛇。有人放羊时躲到林子里乘凉,盘在树上的巨蟒竟明目张胆地吸走了羊羔。村东有一片深水,人们称它为“东坑”.据村里的老人讲,几辈子没见它干过,大家都相信坑底一定有王八精。村北还有一片水域,那儿才是孩子们的乐园,夏天在里面洗澡、摸鱼捉虾,冬天在冰上玩耍。只有在干旱的年月,这片水域才会缩小成一个水坑,然而水面小了又容易“翻坑”,鱼把水搅混,混水又把鱼虾呛得动弹不得,鱼虾便将嘴伸到水面上喘气,这时人们下坑就跟捡鱼一样。有一回我下洼割草回来,正赶上“翻坑”,把筐里的草卸下来,下坑不一会儿就捞了大半筐的鱼。

还有瓜地、果园、枣林、满洼的庄稼、一年四季富于变化的色彩……如果世上有天堂,就该是自己的家乡。有一年暑期因贪玩误了回天津的火车,只好沿着南运河堤走到沧州站赶快车。河堤上下均是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清风习习,十分凉爽。古老的林带从沧州一直铺展到天津,于是我想好一个主意,来年暑假提前备好干粮,豁出去两三天时间,顺着森林走回老家。可惜第二年全国“大跃进”,我也要勤工俭学,不能再回家了。隔了许多年才有机会还乡,竟见识了真实版的“家乡巨变”:满眼光秃秃,护卫着南运河堤的千年老林消失了,我站在天津的站台上似乎就能看到沧州城。南运河在我的记忆中是一条童话般的长河,如今竟然只剩下干河床,里边长满野草,中间还可以跑拖拉机。

我的村子也秃了、矮了、干了,村头道边的大树都没了,几个滋润了我整个童年的大水坑也消失了……这让我失去了方位感,我不知该从哪儿进村,甚至怀疑这儿不是我梦牵魂绕的老家。最恐怖的是,紧靠村子的西边修了个飞机场,把村里最好的一片土地变成白惶惶的跑道,像一刀砍掉了半个村子。自那次回家后,我的思乡梦里就有了一道抹不掉的伤痕。

在我的记忆里,老家是很干净的,冬天一片洁白,到春天大雪融化后麦苗就开始泛绿,夏天葱绿,秋天金黄……那个年代的人们没有“垃圾”的概念,生活中也几乎没有垃圾。无论春夏秋冬,乡村人都起得很早,而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先将自己的庭院和大门外面打扫干净,把清扫出来的脏东西铲到粪堆上沤肥。而今还没进村子却先看到垃圾,村外的树枝上挂着丝丝缕缕、花花绿绿的脏东西,凡是沟沟坎坎的地方都堆积着跟城市里的垃圾一样的废弃物……我无法相信村子里怎么能产生这么多垃圾,抑或是沾了飞机场和沧州市的光?

这还是那个60多年来让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吗?如今似乎只剩下村名没变,其余的都变了。苍凉、麻木,无法触摸到故乡的心房,这让我觉得自己的所有思恋都是一种愚蠢。让我感到内心刺痛的还有家乡人的变化,有热情没有亲情,热情中有太多客气,客气里有拒绝、有算计。我有一个发了财的同乡,跟我商量要回乡投资,回报老家。我大喜,欢欣鼓舞地陪着他见老乡,商谈具体事宜。待到要真正付诸实现,始知连抬脚动步都是麻烦,已经谈好的事情说变就变,一变就是多要钱,乡里乡亲既恼不得也气不得,比他在别处上项目成本要高得多,效率也慢得多,而且估计最终难有好结果。同乡便擦干屁股,带着绝望逃离了故乡。

自那件事之后我也很少回老家了,这才知“家山万里梦依稀”不只是空间距离,更重要的是心理距离。“不是不归归不得,梦里乡关春复秋”.每到清明和除夕,夜深人静之后,我便到一偏僻十字路口,给父母和蒋家的列祖列宗烧些纸钱,口中念叨一些不肖子孙道歉该说的话。有时话说得多了难免心生悲凉。今夕为何夕,何乡说故乡?其实故乡就是爹娘,有爹娘在就有故乡,无论故乡变成什么样子。没有爹娘了,故乡就只能留在梦里了。

但故乡是一定要回去的。活着回不去,死了也得回去。西方人死后愿意见上帝,中国人死后希望能认祖归宗。我此生如果还有心愿,那就是死后能躺在父母身边。少年丧母后离家,累父亲牵挂,长大后当兵未能尽孝,到有了尽孝的条件,父亲又走了。这是我一辈子的心结。真希望死后能有另外一个世界,能让我好好地陪伴父母。然而改革开放后农村重新分配土地,把有蒋家祖坟的那块原本属于我们家的地分给了一个外姓人,蒋家后人分得的地里却有别人家的祖坟。我不知道村里为什么非要这样分地。如果我一直没有离开过老家,不管那户人家愿不愿意,我死后都得葬在蒋家坟圈子里。现在可就难说了,要得到外人的同意,要看人家的脸色,要多方买好……

即便我不顾一切、千方百计地争取百年后能回到故乡,也会给我的孩子们带来无穷的麻烦,他们若想看看我、给我扫墓,又会重新面对现代农村的潜规则……其实我心里很清楚,故乡要么终生不离不弃,一旦离开,再回去就难了。有一天晚上读向未神游的诗:“生我的人死了,养我的人死了,埋葬了父亲等于埋葬了故乡!处处他乡处处异乡,从此我一个人背着故乡,走啊走啊看不到前面的路,蓦然回首也找不到来世的方向。”忽然,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情不自禁冲着故乡的方向跪倒,脑袋磕了下去……

2、我们会不会成为,没有故乡的人?

我们会不会成为,没有故乡的人?

作者:王宁

(一)

“你是哪儿的人?”每当听到这个问题,从我们的嘴边都会轻巧地流出一个地名,然后,是句号。离开得越远,你和这个地名之间的温度就越低,最后,它只能存在于一个简短的回答里。孟德斯鸠说,真实是一面被打碎的镜子,每一个人都相信他看到的每一个碎末就是全部的真相。故乡也是这样的镜子。只是,和真相不同的是,没有人有兴趣知道,镜子打碎前的样子。

pageone书店尽头,奶白色封面的《纪伯伦全集》,我为一行字停住脚步:阿拉伯原文足本全译。这个生于黎巴嫩客居美国的阿拉伯诗人,在经历了80年由英语转译的各种误解之后,终于完整地回归到自己的母语了。“我宁愿在充满渴望中死去,不想在萎靡无聊中而生。花的生命是渴望与交往,是泪亦是笑。”一个真正的纪伯伦,随着母语起舞,故乡的诗篇,一望无际。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结实,当然,也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平常。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去处,可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来处,一个把你和这个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地方。或者山花烂漫,或者杂草丛生,或者战乱纷飞,或者平淡无奇,无论怎样,在你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你成了这个地方的陌生人。你需要看《舌尖上的中国》找回童年的味蕾,听同学的八卦印证当年的熟悉。你不再用“北漂”来形容自己,虽然你还不确定怎么做这个城市的主人,却可以流利地说出每个新楼盘的名字。就像从人类第一次离开非洲到现在,似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你就成了世界公民。除了填表时“籍贯”一栏的提醒,你很少会想起,在那遥远的地方……

(二)

“老房子借给李阿姨住了,她婆婆病了,楼上楼下住着,才好照顾。”一回老家,妈妈就对我说。

“李阿姨?”我的记忆被迅速扯回到童年,反复扫描,却已然模糊。

“你忘了?就是那个大嗓门,你小时候一哭她就嚷着跑上来那个!”我妈学了两句,声音瞬间抬高了八度。

这一嗓子,让我的记忆终于找到了wifi信号,联网成功。眼前走出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阿姨,略胖,微黑,走路呼呼生风,肥襟大袖的衣服跟着忽闪忽闪的,一笑,全世界都过节似的。

上小学以前,爸爸读书回来的寒暑假,会在家里教我背背唐诗。每逢遇到像“白云千载空悠悠”这种,学龄前儿童背上一万遍也理解不了意思的句子,我就会陀螺一样在这句话里拼命打转,然后在“罚背一百遍”的命令中,躲进阳台,哭得满楼道响。只要这样的动静一出,李阿姨保准飞也似的上楼敲门,“她爸,孩子再哭我就告她妈了啊!”“啊”字一落,我便跑去开门,一百遍瞬间清零。

那个时候,还没有“女汉子”这样的名词儿,否则我一准把她的“仗义”写成长微博,再点无数赞。此时的她,已过六旬了吧,真希望她的大嗓门依然如故,花衬衫仍不落俗。

这一嗓子,也喊醒了我的故乡。它很小,就是这栋五层的矮楼,和楼里的人们。

它小得很暖和,里面住的每一个人我都认识,连他们的外地亲戚我也能叫出名字,因为他们是我儿时地理知识的启蒙。我吃过三分之二户人家的晚饭,吃的什么不记得了,就是总觉得每一户都比自家的好吃。那时候,“串门”是我唯一的娱乐,一抬脚就进到对门家的感觉,让我从小就觉得,世界,不过是一个怀抱。我们怀抱世界的时候,生活就张开了双臂。

我愿意写下这样的故乡:对门的阿姨原来在动物园里喂孔雀,我喜欢她的笑,总觉得这样的笑声能让孔雀开屏。她先生是个江南画家,个子不高,语调很软,“温文尔雅”这个成语就是我联想着他,才记住的。他们的儿子,我童年的“克星”,总是掠走我的邮票和贴画,而且还不带我玩儿。有一年岁末,他竟然公然抢走了我的一本印有周润发的挂历,让我一个年都没过好。可是,我记事以来第一个生日礼物,是他画的米老鼠,背后是孙悟空,这么设计估计是为了省纸,可我却珍藏至今。此时的他,是报社的美术编辑。

是的,这样的故乡是我的烙印。它造就着我的审美,以至于让我在而立之年,看见蜡染的裙摆就挪不动脚步。它屏蔽着丑陋和是非,让我从不担心长大的世界,原来还需要抵挡。

可是,当我试图真正为故乡写点儿什么的时候,我却突然间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可以完整的记述。太多的碎片,拼接出的不过是我无所忧虑的童年,用天真打败无邪的童年。就算我一厢情愿的希望每一刻的故乡,都只停留在童年最美丽的时刻,我也无法让故乡在我6岁之前就终结。那我6岁之后的故乡呢?我可曾细看?

(三)

故乡,不忍细看。细看之后,就有了张爱玲楼阁下的市侩和压抑,萨冈屋外原野中的背叛和忧伤。再细看,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多了愚昧和计较,略萨的阿辛哈加村庄成了死里逃生的中转。于是,带着故乡的伤痛,人们纷纷选择逃离。离开故乡,成了我们寻找到人生的起点。可就是这个我们曾经被剪断了脐带的地方,却固执地保留着我们的基因。无论我们已经走了多远,还是一转身,就能看见。

奈保尔转身的时候,他的故乡特立尼达,早已不再是殖民地。可是那条叫做米格尔的大街上,还是有人招呼他坐下,喝杯朗姆酒,再编织一个自欺欺人的幻想。于是,他选择跳车逃走,可是却始终没办法把他故乡的朋友们,都甩在泥坑里。

1955年6月,在朗翰酒店自由撰稿人房间,奈保尔撕下一张bbc播音室信纸,塞进一台标准打字机,并把打字机调成单倍行距。而后,他双肩后缩,双膝抬高,把鞋子靠着椅子的两边支架,就像一只“蹲着的猴子”。他写下了一个开头:“每天早上起床,帽子都会坐在他后面阳台的栏杆上向对面叫道:‘有啥事儿吗?博加特?’”他顿了一下,很满意这个开头,没有再改动。《米格尔大街》的人们就这样开始生活了,在40年代的西班牙港,在一个很少有人有机会摆脱贫穷,却热衷做梦的地方。他们不知道,在46年之后,他们会成为诺贝尔文学奖上,生动的名字。

曼曼,一心想当选公职,可每次只得三票。一票是自己,另外两票始终不详。于是他安排让自己受难,除了每天穿着白袍子到处讨饭之外,还宣称自己是新的救世主,决定把自己绑在十字架上,并接受众人扔来的石块。可当街上的女人和孩子真的把石块扔向他的胸口和脸,他却不停地大声叫唤:“停下来,别做蠢事了,你们听见没有,我告诉你们,这个狗屁玩笑该结束了。”于是,警察把他监禁起来,然后永远如此。

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管曼曼叫疯子,离他远远的,可奈保尔却说,在这条大街上,他还能想出不少比曼曼疯得多的人。

波普永远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他总是不停地锤呀锯呀刨呀,从不闲着,锯末如粉落在他卷曲的头发上,混杂着乔木和蟾蜍树的香味。孩子们沉醉在对他的崇拜里,“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孩子,这个问题提的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他这样回答的时候,空气都是快乐的。在众人心中,他用这样的诗人气质,赢回了出轨的老婆,然后继续在没有名字的东西里快乐着,直到报纸上登出他入狱的消息。原来,他是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重新组装。可是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说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当一年牢狱之后,他成了当地的英雄。于是,他开始干活,为别人做莫里斯式的椅子和衣橱,再也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为此,奈保尔却伤心了很久。

沃兹沃思在写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他以流浪汉的身份,来到米格尔街。他身材瘦小,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裤子,没有什么诗人的样子,只是会为任何一件事而流泪。他的院子里种着一个爱情故事: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恋爱了,在小诗人即将出生的时候,姑娘诗人死了,少年诗人决定留下来,还有一园子再也没有人修剪的花草树木。于是,少年开始写诗。用二十五年的时间,写了一句:往昔深远而奥妙。米格尔大街上,只有奈保尔去过他的院子,可每次都会被妈妈打一顿耳光。直到有一天,沃兹沃思虚弱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把奈保尔搂在他瘦削的胸前,说:“以前我给你讲过的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的故事,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的。还有哪些什么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一年后,园子被人扒掉了,盖起了二层小楼,树木被人砍倒,铺上了水泥。一切都像是沃兹沃思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这是我所听过的,最伤感的故事。我突然为奈保尔的故乡,流泪了,像被诗人传染了似的。它让我想到他本人的父亲,在一个被奴役的种植园里,倔强的非想成为一个诗人,一个记者,豁了命的抛家舍业,却没留下任何,除了奈保尔。

故乡的芒果树成长出奈保尔的乐趣,他的笔像沾了芒果汁一般,醲郁。这棵树只长了30年。在奈保尔30岁时,他选择,做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你生在特立尼达?” bernard levin在一次访谈中向奈保尔提问。“我生在那儿,对。”奈保尔答道。“我认为这是一个大错。” 这个回答,震惊了世界。

“如果你抛弃塑造你的国度,你就会被这个抛弃所界定。”奈保尔在这个界定里,走上作家之路。()为此,他不得不反复地掩饰自己,清除过去,只为了成为表面上没有国度、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观察者。

在《世事如斯》这本奈保尔的传记里,弗伦奇用近乎刻薄的真实,寻找着其中的原因:“他躲避故乡,这个先发制人的抛弃行为,其实都来自于焦虑与害怕。因为他的抱负与恐惧相连。他害怕不能写作,害怕过气,害怕消失。”

“为了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他得让自己成为另外的人。”弗伦奇的刻薄,怎么听,都像是对今天的我们说的。

可是,命运偏偏和奈保尔开了个玩笑。就是这个令他一再划清界限的故乡,却在他离开51年之后,用根部饱满的基因,成就了近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上,泰戈尔之外,唯一的,印度作家。

(四)

如果你可以自由选择,你会选择哪个地方成为自己的故乡呢?我想,我们当中的很多年轻人,手指的方向多半会是大洋彼岸吧。或者是脚下,这个把所有奋斗都献给一处住所的地方。这样的选择,不是因为害怕过去,而是惶恐未来,惶恐于,没有未来。

于是,我们离开带着泥土味儿的故乡,在我们还没有看清楚它模样的时候,在它的基因还没有完全被复制下来的时候,在姥姥的方言还没有教会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懵懵懂懂的成了,没有故乡的人。

很多年以后,我们这些忧伤的异乡人,多半会踏上寻根的路。因为故乡太近,我们总是在成功或失败的路上看到它的影子。因为未来太远,我们总是需要不断地,重新出发。

很多年以后,在我们血液里奔腾的骄傲和满足,仍然会是童年清脆的啼哭,和一吸气,满院子的炊烟袅袅……

很多年以后,米格尔大街上的那些人已经不再整日喝着朗姆酒,也许,小曼曼是一名牧师,小波普成了艺术家,小沃兹沃思也登上了诺贝尔的领奖台,他们会一起感谢大街上的芒果树……

很多年以后,故乡的概念真的变得很模糊,生爹娘的地方,我们长大的地方,孩子们出生的地方,都将会在不同的纬度。可是我们还是会耐心的做一个家谱,标注上这些地方的亲人们,和他们经历的悲欢离合……

很多年以后,我们开始在故乡的记忆里,回忆人生,在未来再一次变得遥不可及的时候,可以欣慰地对自己说,“别担心,总有它们能证明,我曾经来过……”

你信吗?反正,我信。

3、没有故乡的人是不幸的

没有故乡的人是不幸的

文/阮殿文

这句话本应该这么说:没有失去过故乡的人是不幸的。但仔细想一想,觉得这样说也有道理。

没有离开过故乡,没有感受到故乡带来的多重滋味,跟没有故乡又有什么两样呢?

身在故乡,日子久了,你就会觉得故乡是枷锁,是牢笼,是火焰山,是沼泽,是魔鬼放在心上的一块巨石,是用火都烧不断的一根草绳,是每个失眠的夜晚一分一秒数着过的挣扎。这时的远方,则是音乐,是舞蹈,是天堂,是仙境,是沙滩,是海浪,是清风,是明月,是细雨,是彩虹,是陶醉,是浪漫,是鸟儿的歌唱,是草原的翠绿与辽阔,是你在梦中见过几百遍的仙女……

于是,被你在婴儿时搁置起来的梦想的翅膀开始展开,开始跃跃试飞。你要挣脱绳索,你要砸破牢笼,你要离开火焰山离开沼泽地离开这个地方。你开始背叛跟你一起长大的,你现在可以在下面乘凉的小树,你开始背叛为你解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渴的水井,你开始背叛故乡的人,你一心想遗弃他们,只为走进远方那个被你编制了千百遍的场景。你觉得自己是属于那个场景的,而不属于眼前的巴掌之地。

一个天刚蒙蒙亮的清晨,你终于走了,头也不回,就背一个小包,别的什么也没带。似乎这里的一切都不是你想要的,你要的都在远方,且已经在远方等你了。

你走得很干脆,像英雄出征。

故乡就这样输给了远方。

终于在离开故乡很远的地方呆了下来,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再两年……

你终于呆不住了,你终于想起了故乡,你发觉故乡离你好遥远,你身在故乡时,远方离你都没有这么遥远。

你想靠近它,却早也无法靠近,梦中都很难抵达。

于是,你准备展开帮助你飞离故乡的翅膀,准备在一夜之间就飞回那个暖乎乎的地方,而这时,你突然发现翅膀不见了。你找遍全身,还是没有。你摸摸自己的肩膀,摸摸自己的手臂,摸摸自己的面孔,一切已经面目全非,你已经不再是原初的你。

你当然不知道翅膀是怎么离开你的,尤其是为什么离开你,是啊,只因你一度沉迷与你已身在其中的远方而无暇照顾,翅膀在黯然神伤中回到了它起飞的地方。因为它只属于故乡。

你蹲在地上,你哭,你揩着眼角的泪水,谁也看不见。远方能让你尽情流泪,却不会为你揩擦泪水。

不像在故乡,那么多的目光看着你,那么多的手伸过来,你还没发现自己有泪,就已经有人为你擦干了。

你终于知道了故乡是什么味道,也知道了远方的味儿。于是你开心地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你安慰自己说,不幸福的人,是那些没有失去过故乡的人,因为从严格意义说,他们还不知道故乡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除非他们也像你一样把故乡丢失。

此刻,你一下子发现,故乡的每一草每一木都是自己的亲人,随便抱着故乡的一棵树,你会毫不犹豫的叫上一声娘。

这次,远方输给了故乡。

你突然像个乞讨者获得了一块黄金一样,在一个无人的夜晚,独自向家的方向走去。你想,你的脚就是翅膀,你愿意这样走回故乡。哪怕累死在还乡的路上也值得!

故乡是妻子,你觉得她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可她最终能给你温暖。

远方是情人,你觉得她明亮光鲜,温馨浪漫,可她只是短暂的梦幻。

4、没有伞的孩子,只能自己奔跑

没有伞的孩子,只能自己奔跑

小李和他老婆早早就从同学聚会上出来了。

走在路上,他老婆感叹道:唉!为什么都是同龄的,都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他们却都一个个比你有钱?

小李叹了口气:唉,人家命好。

他老婆看了他一眼,沉默了。

这样的抱怨,时有耳闻。

为什么别人比我有钱?

我也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然后我环顾身边的朋友,挑了几个我认为“有钱”的出来看看。

抛开家庭环境不说。利用关系,掌握稀缺资源发家的不说。北大清华毕业直接拿到高薪工作的不说。

我要说的是,他们都是从普通人开始,靠自己,慢慢过上了不为钱发愁的生活的。

把他们放到一起来看,才发现真是各不相同呢!

朋友a,一个广告公司的文案,后来成了总监。现在年薪在百万。那时候,我们是广告公司的同事。他只是公司几个文案中的一个,我们都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到点就下班,但他经常会加班到凌晨四点。有一年的春节,他没有休息一天。为什么我们都很闲,而他很忙?是因为他有强烈的成功欲望,他内心非常希望客户对他满意。有时候去提案,客户提了否定意见,甚至已经回绝了我们。我们最多叹息一声就下班了。但他不,他回到办公室,继续想,继续做。第二天打电话继续约客户谈,争取到第二次提案的机会。他的执行力超强。“从来不拖”是他职场晋升的最大秘密。

很快,他就升职了。

然后很快,他就被挖走了。

朋友b,没啥文化,从家乡来到北京后,就在中关村做销售。手机、台式机、相机、笔记本电脑,什么都卖。嘴快,腿勤,整天跑上跑下,每天抽三包烟,天天酒局。手机每天都要充两次电才够打。

现在的中关村已经衰落了,但他已经在北京买了三套房子,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做的是“集团客户”。他说他很怀念在海龙大厦跑上跑下的日子,“就像浑身打了鸡血一样,从来不知道累。我心里充满了信心,我知道现在跑的路越多,将来的生活就会越好”。

他时常向我回忆脑海中一幅永远忘记不了的画面,十年前的他无数次经过中关村贴满小广告的天桥,脚下车流如河,远方夕阳如血,那画面是他寂寞和艰辛的见证。

朋友c,40 多岁了,还和20 出头的年轻人一样,想法多多。敢想敢做。能坚持。

2007 年,他说想开一个咖啡馆,我们就合伙在北京开了一家。咖啡馆利润薄,还要花时间守着,两年后我选择了退出,他继续在武汉开。

他一直说,开咖啡馆是一种生活,想赚大钱就不要做。开咖啡馆要守得住那一份淡然寂寞的生活,要慢慢培养喜欢它的客人。急不得。

就这样,一点不着急地,他在武汉的店慢慢开到了九家。曾经听他说过,想写一本关于咖啡馆的书,我以为他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去年,他给我传来了一份书稿。写得很认真。我帮他介绍了我的出版人。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本关于咖啡馆的书,竟然上了卓越网排行榜。

他说过想开一家咖啡学校,现在学校也开起来了。

将来他要再说想干点啥,我们都相信他可以做到。

朋友d,一个着名英语学校的英语老师,没完没了地培训,在课堂上演讲,唱歌,跳舞,逗学生开心。那是令他厌烦的烦琐工作,但是他努力让自己喜欢上。他不像别的老师,一个故事讲上个100 遍,他会不停地更换段子,取悦学生,也是为了取悦自己。

他说过的最让我难忘的话就是:什么工作做久了都很枯燥,但你要想办法让自己从中找到新鲜感和乐子。这样才能坚持下去。

一无所有的年轻人,最终找到了一条路,基本上都有一个人指点和帮助过他。哪怕他得到的只是一句话。

朋友e,是这样结交到贵人的。

他刚来北京的时候,在一家湖南餐厅当服务员。有一天,来了一桌客人,坐主位上的那个人说着他的家乡话,他就问了一句,那个人一下来了精神。原来他们来自同一个县。

这个人,是北京最大的家居建材城的老板,经常来这家餐厅请客吃饭,每一次来,都会主动问到他。他就过去交谈几句。

有一年过年,他从家里带来了一点妈妈做的猪血丸子,他给老总打电话,亲自给他送过去。

就在那天,老总接下了猪血丸子,同时问他:小张啊,有没有兴趣到我公司来上班?

小张去了老总的公司,整天跑前跑后,什么都做,有时候甚至帮老总接送孩子。

然后有一天,老总又问他,愿不愿意去盯建材城画册设计印刷的活儿。

他说愿意。然后开始学习印刷知识,在公司和印刷厂之间跑了无数个来回。

那些年,印刷是暴利,每年建材城都要付给印刷厂很多的钱。印刷厂的老板曾经将大笔的现金回扣递到他的面前,都被他拒绝了。有一天,老总说,与其每年砸那么多钱给印刷厂,还不如我们自己开一个呢。

于是,他当上了一个小印刷厂的老板。后来印刷厂越做越大。他的面包车换成了大奔。一次次的机会,老总为什么不给别人,只给他?可能连小张自己都不太明白,是怎么打通这个人脉的。

朋友f,一个出版人。一个月要出很多次差去见作者。公司为了省钱,给她订的都是很早的航班。她的微博状态永远是在机场用早餐,配以各个机场日出景色的照片。她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在谈作者的时候,不但把销售前景、稿费条件讲得很清楚,有时候甚至会把将来这本书用到的纸张的品种和克数告诉对方。

她的成功靠的是积累。

刚开始,她只是一个小编辑,大学毕业,进了出版公司,除了能认错别字,其他什么都不懂,连算印张都不会,后来她眼勤手快,跟着前辈学,不懂就问,慢慢积累了很多行业知识。她努力让自己更加扎实,别人看一部稿子两三天就看完了,她一般要多出一两天。出去见作者,她有时候会带上封面设计师,让他们见见面,好让设计师更能理解作品。她总比别人要付出多那么一点。很快,她有了第一个成功案例,开始受到老板重视,工资也慢慢涨了起来。现在,每年,她策划的作品都有好几本在排行榜上,绩效提成自然少不了。

我最佩服她的,就是只要是她想联系上的作者,她就一定敢打电话四处打听,拿到联系方式。再大牌的作者,她都能不卑不亢地和对方交谈。因为所有的作者,都渴望能遇到一个好编辑,而她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好的。

每个人,都在奋斗。

奋斗的过程,是很难熬的,但是,前景是光明的。

累在前面,会活得越来越轻松。

我很高兴生命中能认识这些有眼光、有胆识、勇往直前的朋友。他们的性格都很踏实沉稳,做人大方,知恩图报,有眼力见儿。他们从不急于求成。

他们坚信奋斗能够改变人生,成功一定有方法。

他们都是聪明人,很容易一接触到新鲜事物,就清楚那个行业圈子的门门道道。()遇到贵人或者老板的时候,从不点头哈腰,把自己当成一个马仔,而是直起腰杆做人,让人看到自己内在的,让对方知道自己是值得提携的。贵人也是人,他也有他的奋斗往事和现实苦恼,可能也曾受人提携。多数贵人,是愿意帮助年轻人的。

如果父母不是有钱人,那么就只能靠自己。这是多么简单的一个道理。

那些埋怨别人命更好的人其实不明白,不是别人比你更幸运,而是别人比你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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