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周作人:故乡的野菜
周作人:故乡的野菜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钩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口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后来马兰头有乡人拿来进城售卖了,但荠菜还是一种野菜,须得自家去采。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顾禄的《清嘉录》上亦说:“荠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侵晨村童叫卖不绝。或妇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号眼亮花。”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
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小孩们有歌赞美之云:
黄花麦果韧结结,
关得大门自要吃:
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
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不知是什么意思,或因蚕上山时设祭,也用这种食品,故有是称,亦未可知。自从+二三岁时外出不参与外祖家扫墓以后,不复见过茧果,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黄花麦果的影子了。日本称作“御形”,与荠菜同为春的七草之一,也采来做点心用,状如艾饺,名日“草饼”,春分前后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
扫墓时候所常说的还有一种野菜,俗名草紫,通称紫云英。农人在收获后,播种田内,用作肥料,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但采取嫩茎瀹食,味颇鲜美,似豌豆苗。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间有白花的花,相传可以治痢,很是珍重,但不易得。日本《俳句大辞典》云:“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吧。”中国古来没有花环,但紫云英的花球却是小孩常玩的东西,这一层我还替那些小人们欣幸的,浙东扫墓用鼓吹,所以少年常随了乐音去看“上坟船里的姣姣”;没有钱的人家虽没有鼓吹,但船头上篷窗下总露出些紫云英和杜鹃的花束,这也就是上坟船的确实的证据了。
一九二四年二月
2、周作人:虱子
周作人:虱子
--草木虫鱼之二
偶读罗素所着《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故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着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头上成群的养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法国着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伺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了,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瓤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鳗鱼蝗鱼。厄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以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们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地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团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键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应以器,若磊,若动贝,若敝物,若绵,拾着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句,其中有这样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它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它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予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啊,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石榴实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香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你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冽,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喂,虱子呵,爬罢爬罢,向着春天的走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3、周作人:鸟声
周作人:鸟声
古人有言:“以鸟鸣春。”现在已过了春分,正是鸟声的时节了,但我觉得不大能够听到,虽然京城的西北隅已经近于乡村。这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不必说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便是熟番似的鸽子之类也算不得数,因为他们都是忘记了四时八节的了。我所听见的鸟鸣只有檐头麻雀的啾啁,以及槐树上每天早来的啄木的干笑──这似乎都不能报春,麻雀的太琐碎了,而啄木又不免多一点干枯的气味。
英国诗人那许(nash)有一首诗,被录在所谓《名诗选)(goldenthepoetry)的卷首。他说,春天来了,百花开放,姑娘们跳着舞,天气温和,好鸟都歌唱起来,他列举四样鸟声:
cuckco,jug-jug,pee-wee,to-witta-woo!
这九行的诗实在有趣,我却总不敢译,因为怕一则译不好,二则要译错。现在只抄出一行来,看那四样是什么鸟。第一种是勃姑,书名鸠,他是自呼其名的,可以无疑了。第二种是夜莺,就是那林间的“发痴鸟”,古希腊女诗人称之曰“春之使者,美音的夜莺”,他的名贵可想而知,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乡间的黄莺也会“翻叫”,被捕后常因想念妻子而急死,与他西方的表兄弟相同,但他要吃小鸟,而且又不发痴地唱上一夜以至于呕血。第四种虽似异怪乃是猫头鹰。第三种则不大明了,有人说是蚊母鸟,或云是田凫,但据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第一章所说系小猫头鹰。倘若是真的,那么四种好鸟之中猫头鹰一家已占其二了。斯密士说这二者都是褐色猫头鹰,与别的怪声怪相的不同,他的书中虽有图像,我也认不得这是鸱是1还是流离之子,不过总是猫头鹰之类罢了。几时曾听见他们的呼声,有的声如货郎的摇鼓,有的恍若连呼“掘洼(dzhuehuoang),俗云不样主有死丧。所以闻者多极懊恼,大约此风古已有之。查检观颓道人的《小演雅》,()所录古今禽言中不见有猫头鹰的话。然而仔细回想,觉得那些叫声实在并不错,比任何风声萧声鸟声更为有趣,如诗人谢勒(sheller)所说。
现在,就北京来说,这几样鸣声都没有,所有的还只是麻雀和啄木鸟。老鸹,乡间称云乌老鸦,在北京是每天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那一季的鸟。麻雀和啄木鸟虽然唱不出好的歌来,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吧。
“嗽哳,嗽哳!”
“嘎嘎!”
一九二五年四月
4、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一)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二)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三)
鲁迅,这个名字只要是对文学有点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代文学大师,被人们所推崇。他的作品甚多,在不同领域均有一定影响力。
《故乡的野菜》一文,乃鲁迅众多作品之一。品读《故乡的野菜》,不同之人亦有不同的感想。
此文起于一次偶然,是鲁迅之妻偶然提起市场有荠菜买,由此引发鲁迅的回忆。荠菜是鲁迅故乡众多野菜中的一种,伴随着荠菜而来的回忆还有浙东的民风民情。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鲁迅还提起了黄花麦,又联想到了紫云英。品读于此,也使我想到了故乡的野生动植物。我的家乡坐落于大山深处的南方,四面环山,山间小溪流淌而过。山上翠竹万亩,谷地农田·房舍错落,还有参天大树耸立于山林之上。既然有山,那山上野生动植物定然不少。山上有野菜,菜名就不好说了,那只是方言的叫法;也有野味,我确实见过不少,有野鸡·野兔·蛇·老鹰还有野猪,野猪活体倒没见到,不过死的却看过,毕竟平常人,听说今天那里有野猪就会躲着点。鲁迅的故乡浙东也属于南方,他家乡的野菜和我家乡的也差不多,虽然我吃过的很少,但是,可以想象,野菜也是我家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生活在山里,那么生活就离不开山里的资源。如今时代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人民奔小康了,却有很多人已忘记当年穷山沟里的人们是怎样过着窘迫的生活的。远的不说,就咱新中国成立以来,野菜还曾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六十年代,新中国不是闹过饥荒吗?在上山下乡之际,在大跃进的那段岁月里。那时的人们有什么?个个都是勒紧裤腰带搞工业,大炼钢铁,支援国家现代化建设。试想那时,有些许野菜吃已是相当不错了。鲁迅家乡的野菜能引他深思,我又何尝不是呢!
在《家乡的野菜》中,鲁迅的抒写无不透露着丝丝乡情。他以他家乡的野菜为线索,一步步深入,表现出浓浓的思乡之意。故乡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我想谁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故乡,这是人之常情。前段已提过,我是山里人,山里的道路是曲折的,山里人的道路也是不平坦的。山里人要读书,往往要走出大山。这远的不止是距离,同时远离的还有情谊。我求学十四年,学到好多,失去的也很多。人家外出打工,一年只回家两三次,而我,读书在外也如同打工一样,一年回家两三次。这里的家就是指我的故乡。还记得那年才八岁,便到隔壁镇的外祖父家中寄读,从此便开始了一段漫长的求学之路,那时对于一个八岁小孩来说,命运是多么的冷漠。时间似流水,一眨眼便已过去十二年,一年也只回两三次家,年年如此,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心中犹存隐隐的忧伤。虽与鲁迅相比,我至少还能回家几次,但是,我思乡之情也不会亚于他。每个人的境遇不同,时代不同,情感就有所不同。虽然我与鲁迅有很多区别,但他的思乡之情我倒能感同身受。
鲁迅的文章才华横溢,手法精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才气。《故乡的野菜》也毫不逊色,不仅内容丰富,情感深厚,手法也多种多样,怪不得人称一代文学大师。
在《故乡的野菜》中,有很多地方写得很通俗又易懂,但却传神之至。在文章中,一般很少人引用儿歌,然而,他却用了。我们都知道,儿歌一般都是很朴实的,也很容易体现心声。若能将儿歌轻而易举的引入文章,没有一定的文学基础是办不到的,同时,儿歌()也能充分体现乡俗乡情,用于文章既可以增添诗意,又能表现乡愁。我们都有一个童年,童年是最天真烂漫的,也是与故乡密切联系的。大多数人的童年里,故乡的空间最大,分量也很重。鲁迅一样,我也一样。在小孩子的眼里,只有家才是他常常嚷着要回的。鲁迅的这一引用真是妙极了。
环境可以影响心情,家乡的景色也就能导出思乡之情。鲁迅在文章中充分利用一些景致,如彩蝶·鸡雏·乡间旷野等。这就叫做睹物生情。就像前面文章中的一样,家乡的景物也可以生出我的思乡之情。人的心中总有一块天地属于他的故乡,而鲁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仅表达了他的思乡之情,同时也唤起了我关于故乡的诸多回忆。鲁迅的高明并非限于此,还有好多,他所用的对比,用的手法,他的用语及行文,都能使我回想起故乡,回忆一段段往事。
《故乡的野菜》使我感慨颇多,文章不仅体现出鲁迅大师级人物应有的妙笔和才气,同时,也使我渐入一场关于故乡的梦,撩动我的思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