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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作文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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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索克斯 | 作者年龄 | 11岁零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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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哈尔滨东风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3班 |
性格特点 | 有耐心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看书 | 平均成绩 | 115分 |
指导老师 | 魏翰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作文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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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天峰 | 作者年龄 | 11岁零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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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招远金城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1班 |
性格特点 | 严厉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滑冰 | 平均成绩 | 102分 |
指导老师 | 石竟男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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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丹薇 | 作者年龄 | 11岁零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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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楚水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4班 |
性格特点 | 受欢迎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钢琴 | 平均成绩 | 101分 |
指导老师 | 蔡宗强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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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克安 | 作者年龄 | 12岁零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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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深圳阳光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2班 |
性格特点 | 顺服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游泳 | 平均成绩 | 115分 |
指导老师 | 张杨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劳动日那天,干完了分配的活之后,我就无所事事了,所幸书包里装了本书,名字叫《许三观卖血记》。因为实在过于好看,它没在我手中撑过一个上午。前几周我们公众号有发关于阅读这本书的推文,今天我也来聊聊别的感觉吧。
这本书不像作者余华的另两本书《活着》与《兄弟》那么令人揪心,而是透着诙谐与幽默讲着令人心酸的人世间的故事。男主人公许三观从年轻到老的故事,本书描写了很多,其中最打动我的,就是许三观与儿子许一乐的亲情。
故事是这样的,许三观有一个儿子叫许一乐,这是他最宠爱的儿子,因为一乐最像他。然而,一乐哪都像许三观,就是样子不像,反而像许三观老婆以前的老相好徐小勇,于是,镇子里就传开了流言,传着传着,许三观一家也信了,于是这个曾经最被宠爱的大儿子遭到一家子的排斥。
最典型的例子在全书中部,闹饥荒时期,许三观一家喝了57天玉米粥,终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他要用卖血的钱带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解解嘴馋。一家人像过节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是没有一乐。许三观让一乐去买个红薯吃,因为如果用卖血的钱让他吃面,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
一乐问许三观:“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
许三观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一乐咧嘴笑了。
于是,一家人在灯火通明的饭店吃面,一乐独自去路边买了个比手还小的红薯吃,吃了红薯肉还不够,把皮也吃了,还是不够,一乐哭了。他走出家门,不敢跑步,因为跑步就会更饿。
他走到河边的胜利饭店,饭店已经关门。作文他回到家,大家都睡了,他对着打呼噜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徐小勇,徐小勇才是他的亲爹。他要徐小勇给他买面条,徐小勇把他扔出了家门。一乐哭了。他一路走,遇到人就要面条吃,谁给他买面条,他就是谁的儿子。
这事传到许三观耳朵里,许三观只是躺在藤椅上,“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都养不亲。”天黑了,一直像个旁观者似的许三观站到了门外,他走出了家门。
一出家门,他就看到了正在哭泣的一乐蹲在邻居家门口。
一乐对许三观说:”爹,我饿了,我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许三观骂他,骂他小兔崽子,骂他没良心。他让一乐爬到他背上,继续骂着。他穿过一条条巷子,走到河边,说下辈子再也不做一乐的爹了。
一乐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是的。”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对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耿耿于怀,但是读完之后再想想,从许三观的角度看,他认为自己当了这么久的乌龟,早已仁至义尽了。他什么都让一乐和另外两个儿子拿一样的,但是卖血得来的钱,就像是条底线,不能再用在一乐身上了。
许三观不知道一乐在吃完红薯,再到后来的心理变化,他知道的,只是这个“假”儿子四处认爹。所以他躺在藤椅上,所以他不管不问。岁月滚滚,命运弄人,幸好,经过一些事,经过心理挣扎,许三观终于说服自己,许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最后爷俩还是在一起,一起来到饭店的灯光下,温情而期待。我想,他们要吃的面一定很香,很解馋。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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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党伟华 | 作者年龄 | 12岁零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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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常州最好的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3班 |
性格特点 | 果断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滑旱冰 | 平均成绩 | 98分 |
指导老师 | 林敏婷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