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小说读后感_红色小说读后感

1、励志小说读后感

励志小说读后感(一)

读《平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平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

《平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人物内心活动时,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剩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平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读罢《平凡的世界》,又看《早晨从中午开始》。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感受,路遥真正是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全部热情和激-情在写作。他是理想的践行者,用近乎残酷的方式、非凡的毅力,身体力行了他关于人生的宣言:“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路遥用六年的青春、汗水,用生命打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平凡的世界》,它决不会因时光流逝而失去光彩,因为它所凝练的思想、流露的真情、反映的生活、都具有永恒的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一遍又一遍地从中汲取精神的养料,给人生以多方位的思考和诠释,给情感以至纯至真的体验,给懒惰以无可争辩的痛击,给执着进取以最有效的鼓励。明天,将开始我第二遍《平凡的世界》的阅读。

励志小说读后感(二)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我获得博腕儿时颁发的奖品,我终于在暑假里把它看完了。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和聪明机智的现代文明人。

在一次航海中,他的船一个荒岛上触礁了,水手和乘客们都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下来。他长达28年的孤岛生活开始了!

几天过去了,鲁滨逊终于醒了,忽然,他看见自己的船浮在不远处的海面上,于是他连忙做一个独木舟,欣喜若狂的划着船,来到了那个船上,取下了工具和食物。但过了几个月,新的问题来了,食物全吃光了。

他正在为食物发愁的时候,突然,他发现了一片奇妙的草丛——稻谷,后来又发现了山羊和鸟类……有了赖以存活的来源!

有一天,他看见野蛮人划着小船来了,带了两个俘虏,有一个正好冲鲁滨逊跑来,两个野蛮人也紧跟不放,鲁滨逊打死了一个,另一个也被他消灭了。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给那个俘虏起名“星期五”。

不到一年,鲁滨逊就教会了“星期五”说英文,“星期五”告诉鲁滨逊,他曾经和17个白人坐船到这个小岛上,途中,因为一个大浪让他们分散了,鲁滨逊准备出发救那17个白人时,另一群野蛮人带着更多的俘虏来了,而且都是白人,鲁滨逊和“星期五”通过和野蛮人机智的周旋,把白人们都救出来了,并且结束了自己28年的荒岛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具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百折不挠,那么他终将会是一个成功者。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这种精神,尤其是将来想成为自强自立顶天立地男人的男生们!

励志小说读后感(三)

在这个“五一”长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成长"青春励志》的书,里面的故事有的让我感动,有的让我愤怒,有的让我感慨……

在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快乐、向上的心!从这一段话里,我知道了这一本书所存的知识是那么的大。()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个苹果是烂的》这篇故事,是讲一个人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令他心里很不平静,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决定在买苹果的时候花掉它,卖苹果的是一位大嫂,旁边还站着一位小女孩,那个人向卖苹果的大嫂说:“要10斤。”大嫂马上装好10斤苹果,然后过了秤,那个人刚想把那张假币给大嫂,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妈妈!” 那人吓了一跳,连忙把钱塞回口袋,只听那小女孩说:“你给叔叔的苹果里有一个是烂。”大嫂马上倒出来,重新一个一个地检查,将好的苹果装进袋子里而且向那个人道歉,那人将假币捏烂,拿出一张真币给大嫂。

读完这个故事我真想夸奖那个小女孩,她看到了那个烂苹果并没有假装看不到,想把这个烂苹果给这位叔叔,而是诚实地说出来让妈妈换,那位叔叔看到小女孩能这样诚实,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也改过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人一定诚实,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处而去骗人,你要是诚实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一定会诚实地对待你。

我相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当然这本书还有许多让人不能忘记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学习,让我们知道人生的真谛。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记住里面的知识。

2、红色小说读后感

红色小说读后感(一)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叙述了1941年秋,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乐章。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这篇文章的。文中这样一个片断令我最感动:五壮士高呼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然后昂首挺胸,迈开大步,相继跳下悬崖。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肺腑之声。多么伟大的五壮士啊!他们毫不畏惧、不怕牺牲的崇高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每当回想起五壮士惊人的壮举,我就感到非常惭愧。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就退却,有时干脆就放弃了。而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赴汤蹈火,为国捐躯。我遇到的这点困难与他们相比算得了什么?再说正是因为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如果今天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那明天怎么去为祖国作贡献呢?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先烈们的英灵呢?我羞愧万分,不断地责备自己。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少先队员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跨世纪的接班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五壮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儿女的楷模。他们浩气长存,永垂不朽。不知不觉,我心中耸立起一座雄伟而庄严的丰碑,上面镌刻着狼牙山五壮士的名字: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

忽然,“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雄壮而嘹亮的国歌声在校园庄严地响起,而此时,它竟是这样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

五壮士,你们放心吧!我们一定肩负起振兴中华的神圣使命,让我们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红色小说读后感(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

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没有他们咬紧牙关,哪有我们的高楼大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红色小说读后感(三)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片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抚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持着你的岗位?你既然活着,你又否为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美丽?我想问你,为世界带来了什么? ——题记雷锋——一个曾被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董必武等诸位名人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传奇人物。雷锋——一个人人皆知,人人向他学习的神话般的人物。

雷锋——生命已不在,但精神却永存的伟人。而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自打雷锋一生下来,厄运就缠上了他。家里没有温暖的炉火,没有香甜的乳汁,更没有大碗大碗的红烧肉。唯有的,只有那寒冷和饥饿。//后来,爸爸被日本鬼子打死,妈妈被地主恶霸逼死,哥哥被资本家残害致死,弟弟贫病交加冻饿而死。小小年纪就受这样打击的他不但没有轻生的念头,反而会化悲伤为力量,全心全意为革命为人民服务,他心中沸腾的满腔热血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熄灭的。记的最深的便是那次外出活动,天上突然乌云滚滚,豆大的雨点下有千斤重般,像箭一般射下来,重重地砸在人的身上。负责打队旗的雷锋吧衣服脱下来,将队旗和红领巾包起来,自己光着小脊梁任凭风吹雨打。同学说他傻,将队旗和红领巾洗下不就行了吗?

可他却郑重地说道:”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和队旗一样,都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咱应该格外珍惜。“而这一句话,却深深地感动了那位同学,从此他也像雷锋一样,给于红领巾与队旗至高的尊重与崇敬。雷锋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周围的人们;雷锋总是这样,一心一意为着人民为着世界。看到雷锋这样,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学校门口那壮观的一面——每到中午,人山人海便涌入学校对面的小店买午饭,由于人过多,因此只能站着吃,人与人之间距离远则50公分,近则30公分,那个场面真让我不禁想到”百万雪师逼江而下“。而这样多的人,造成的危害也是及其巨大的。等人一走,那长长的街道上留下的竟是塑料杯、一次性饭盒、塑料袋、木棒、易拉罐……放眼望去,整个一条街似乎被朦朦胧盖上一层白色的面纱。说真的,要不是我亲眼目睹,我真不会相信这种奇观竟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还是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地出现。我们对世界做了些什么呢?污染罢了,糟蹋罢了。和雷锋比起来,我们又是如何呢?

他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可我们却为了自己一时的图方便,造成土质污染、空气污染,因而加深了温室效应,对地球对人们极大的伤害!我们虽然碰不上战争时代,碰不到民不聊天,不能为国家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但我想,只要我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吧!只要把这一件件小地不能再小的事情做好,我们也就问心无愧了,我们就是伟人,就是英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

3、小说活着读后感

小说活着读后感(一)

周末宿友又回家了,晚上依旧只有我一人,有些孤单,却成全了我想要的宁静。这样没有其他人干扰的夜晚才适合阅读。我从晚上六点半开始一口气读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把它读完了。作者的语言朴素真实,感觉似曾相识。不知是因为作者的语言感人,还是因为我从这本书中找到自己身边亲人的影子,写出了我心底里深埋的感情,一晚上我边读边流泪。我很久都没有这样让自己自由地流泪了。前段时间眼睛还感觉痒痒的,过了这一晚的肆意泪流,竟然不痒了,看来我是欠哭啊。通过阅读和流泪,我浑身都感觉很轻松。确实,一个人不能太压抑自己,找个机会发泄一下,也是一种解脱。

《活着》通过第一人称讲诉了一个人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应该出生于民国末年,书中叙述了他从国共抗战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五八年、大跃进、文革以及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的历史背景下的人生经历。年轻时是他是地主少爷,不务正业,爱到青楼去嫖赌,结果赌输掉了整个家产,气死了他爹。他妻子是米行老板的女儿,不管他怎么胡来,还是不会跟丈夫争吵,只是暗示劝导,败家后不顾她爹的劝归仍然留下来和他一起勤劳节俭过苦日子。他娘也在他们家落魄后不久就病死了。他娘得病期间,他到城里去买药时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家人不知,他失信两年后,死里逃生回到家时他娘早已命归了。他和妻子有一双儿女,女儿又聋又哑,但勤劳贤惠;儿子不爱学习,却聪明懂事。福贵的妻子得了软骨病后家里家外全靠女儿撑着,吃了很多苦。由于聋哑给他女儿提亲的很少,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在城里做搬运工的偏头女婿,女婿实在心眼好,他女儿跟着他过了大概一年幸福日子,后来怀孕了因出生时大出血死了,留下一个儿子。福贵的儿子也在给县长的女人他学校的校长出生时大出血输血时医生抽血过多死了。他的一双儿女都去世后他妻子病情加重也离开了人世。他女婿也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死亡了。只有他养自己的小外甥了,当时全国闹饥荒,孩子吃不饱,一次孩子生病给他吃的太多了,见到好吃了吃了太多竟撑死了。最后他孑然一身,只有和自己的老耕牛为伴,他和他的耕牛却是村里最长寿的。

当老人福贵回顾自己的一生时,没有抱怨,却是平静的回味。他庆幸自己败了家而没有因当地主被批死;他庆幸自己没有被抓壮丁时被抢打死;他庆幸自己能娶到贤惠的妻子;他庆幸自己拥有一双懂事的儿女;他庆幸自己能这么长寿……

这样的故事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我也相信作者所写的真实性,因为我小时侯姥姥姥爷经常跟我讲他们过去的这些事,和作者所写的情景很相似。姥姥姥爷爱用他们的苦难对比现在的幸福。每当我不想吃饭或是挑食时,他们就用闹饥发洪水时期经历的苦难教育我,而且一说就一直絮叨,说了上句我就知道下句要讲什么了。为了不让他们唠叨,我就强迫自己去吃。现在我饭食很均匀,饮食有规律,不挑食,身体一直很健康,这还多亏他们当时的教育啊。不过现代人看来我这样的人很土,文明人士都是讲究这讲究那,不吃这个不吃那个的。别人可能会说我是在强迫自己做不情愿的事情,可这样对我又有什么不好呢?况且这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了,当一种东西成为习惯时就是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了,还有什么强迫可说呢?

小时候,姥姥姥爷是我最亲近的人,当时我就想着自己活着的目的就是长大后让二老享我的福过好日子,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总是满脸的幸福,而后又说我们哪能享上你的福啊。我当时也只是觉得他们的话不是真的。当二老病危时,我看到当时的他们时自己痛苦得像是在做梦,这样的感受已经在我心底尘封了七八年了,《活着》似乎又让我带回了过去,似乎我又回到了田地围绕着的农家,似乎听到了他们以前经常说的话,似乎又重新感受了即将失去他们时的痛苦……家,像梦一样遥远,像魂一样附属。逝去的亲人,我已用平静表达悲伤,用回忆诠释怀念。

我的感受似乎偏离作者的主旨了,作者的目的是想向我们说明我们是为了活着才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情而活着,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是个人的感受,跟其他人的评价没有关系;时间能稀释一切,经历了一切后总归于宁静。读之前作者的主旨我本身已经领会了,作者描写的苦难没有惊动我,我读后只是感觉很亲切,像是姥姥姥爷在讲他们的往事。

这样的文章能使浮躁的心宁静下来,我本不再浮躁,所以也没有读后应该出现的心态转变,看来心态上面我已经调整得很好了。不过它写出了我心底一些最想听到的以前经常听到现在却很难寻找到的原汁原味的话,很珍惜。

小说活着读后感(二)

我很少读小说,但最近,却开始读小说了。因为,我发现,儿子虽然很喜欢读书,但对抽象的作品,还是不太感兴趣,比如读《君主论》,儿子只读了一半,就放下了,对我说,太枯燥。相反,对故事性比较强的小说却很喜欢,我想,这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孩子的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够,于是,我就决定帮儿子选几本经典小说。作为审查,我一般要先看一看这些书的内容,如果不适合孩子,那就放下。

考虑到暑假就要到了,孩子可以有更多的阅读时间,我最近就去书店买了几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活着》,我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到特别的震撼。一读起来,发现这本书很有魅力。我以前,读思想深刻的书,读一会就会有困倦感,但读这本书却没有任何疲倦,随时拿起,随时就能读下去。

读了一半,我就去书店,又买了作者的两本杂文集和一本小说,读了其中几篇文章,对作者余华有了更多了解。余华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在农村当了5年的牙医,后来感觉,不能这样活下去,用他的话说:"我们卫生院就在大街上,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有时候会呆呆地看上一两个小时,后来有一天,我在看着大街的时候,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悲凉,我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大街,我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就在这一刻,我开始考虑起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办,我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我开始写小说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历过。当年在一个计算机厂实习,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工作特别的枯燥,我就这么想过,所以,后来一有机会,我就离开了那里。

余华决定开始写作以后,就锲而不舍,终于被《北京文学》发现,还被请到北京去改稿,这件事情轰动县城,不久,他被调到县文化馆工作,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地方,从此,他渐渐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活着》是余华1993年的作品,使他一举成名,随后,他又写出了《许三观卖血记》等多部优秀作品。被翻译成很多国家的文字,还获得许多国际大奖。

《活着》是受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农民,他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但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产,然后,经历了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家庭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艰难坎坷,一个个亲人先后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作者通过一个人自述自己苦难的一生,反映出人活着的艰辛与无奈,也反映出一种面对人生的豁达与乐观。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在世人中间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子里痛饮;在世人中间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既然脏水都可以洗身,那苦难又何尝不是生命的源泉。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强调的,正是外部环境的挑战,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读这样一本书,经常会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每次放下书,都会为书中人物的命运而感慨,同时,也会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我想,古希腊人之所以创造了"悲剧"的形式,也许正是让人通过体验故事中人物的苦难,来释放人内心中压抑的伤感,并对现实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想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它们通过一个很小的切入点,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与人生的坎坷。它们不只让我们在精神上获得一次次洗礼,更让我们对身边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甚至对人生有了一种更豁达的宽容与同情。

我今天能再次阅读这些伟大的作品,其实要感谢我儿子,要不是因为教育他,我是不会读这些书的,也不会主动去找来那么多古典作品来试读。反思起来,为儿子而读书确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力,我也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获得了许多意外的收获。

在陪儿子读书的过程中,我在不断地观察他的成长,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变化,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联想起自己当年的一些类似经历。年轻时一些古怪的行为和冲动,现在看来,就是上帝在不同时期,打开了我们身上不同的开关,我们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但是多年以后,当我们看自己孩子身上的行为,听他们讲他身边同学的一些怪异事件时,我们好象突然明白了,理解了,宽容了,淡定了。

最近读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有很多感受。也许,人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穿梭之中,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过去与现实。我们都从年轻时走过来,但是,回头看,我们并非完全理解当年自己的所做所为,也许,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和人生的本质。

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虽然看上去似乎通俗肤浅,但却有着其他文艺作品不能替代的作用。讲故事和讲道理不一样,专门讲道理的作品往往确定性很强,而故事则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每个人都可以从一个故事中,读出不同的味道和内涵。而且,伟大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不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好象一个孩子一旦出生,就已经不完全是父母所给予的内涵,他将渐渐成为他自己,并拥有自己的生命。

读完《活着》,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到,人只有经历人生的一些苦难,才能真正理解和珍惜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使我明白,人必须经历几次不同方式的"重生",才能真正读懂人生这部经典所蕴涵的真谛。

小说活着读后感(三)

一、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过那些动荡不安,但是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却是听着那些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所以看《活着》就感到很熟悉,不陌生,甚至就像回到小时奶奶讲的事情一样亲切。

曾记得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玉米和红薯是我们的主要粮食。难得吃一顿白面馍,吃得连手中的馍渣都舔净,如果吃一次白面条,饭后那碗干净得就不用洗了。但是必竟那时我们的社会已经稳定,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就又过起了天天吃白面,经常吃些鸡蛋和肉的生活,所以以前的生活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远得我们有些忘本。只有在我们有时把剩馍头扔了,剩饭倒掉了,才会听到老年人对我们的吵嚷"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在前些年让你们吃没有的吃,饿得吃树皮,才不这样乱糟蹋粮食啊!"依稀记得那时的我们总是顶嘴说:"啊呀!现在可是不一样了,都改革开放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忆苦思甜呢".渐渐的,就是父母他们也不再吵我们了,因为我们的生活确实是好起来了。以前离我们更远了,远得很少有人再想起来!

我们不愿意回忆往事,是因为有些苦我们经历过。我们想把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忘掉,但历史是不可以抹杀的,我们越想忘怀的事情,越会发现那些事情在眼前直晃。怎么能够记不得整年没有新衣服穿的岁月啊,一年到头的捡姨妈们穿下的衣服,又肥又大的,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人,整个的一个大水桶似的,哪里有什么少女身材啊!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觉得那时的人还是满纯真热情的,邻里乡里的觉得很亲,现在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陌生。那远远的过去就使我们有种淡淡的怀念。不过谁也不愿意再过以前的生活却是真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是福贵老人说的话。也是对整个社会做人的一个总结。真是简明扼要。可是现在社会上就是这样的人多,你看看到时处说的是什么?谁谁是骗子,谁又挪用了公款,真是大偷小偷,偷了公家偷个人;还有的就是什么情人了,二奶三奶之类的,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不过现在人人都见怪不怪了,这种事情就成了一种现象。成了一种现象啊!真值得人深思。

社会进步过程中,看来是免不了要出现一些不良现象的。浪费成风的现象就像古人所说: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不改旧家风。人人都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不过好在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平息了。现在不是到处提倡节俭吗?我想那些不良现象也会渐渐平息,成为一阵风很快的刮过去。在物质充实的今天,让我们的精神也充实起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人们生活更加幸福!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活着》给了我这样一种启迪。

4、小说飘读后感

小说飘读后感(一)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本书。飘的主人公斯佳丽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都给我很深的印象。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喜欢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小说飘读后感(二)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 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 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小说飘读后感(三)

《飘》是作家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唯一的一部作品。()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飘是南北战争时期为背景写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是世界名著之一。

小说以思嘉的生活经历为主线,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就是因为她的真实,有血有肉,正如思嘉父亲所说的:“只有日月与土地同在。”她在战争时凭借自己的力量守着庄园,养活着十几个人,她是荠麦,风一吹,低头,弯腰,吹过之后,又挺起腰板,继续更好的接受阳光。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那样一个坚韧又美丽的女性形象。

她不完美,但是她独特的魅力,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 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所以思嘉是自私的,但她的自私不仅仅建立在为己的基础之上,她为了很多人,为了塔拉十几张要吃饭的嘴,为了她爱的人和他的妻儿,为了白蝶姑妈,远房的姨妈们,甚至还包括塔拉以前的黑人,思嘉的自私眷顾了很多人在挫折袭来之时,她曾无数次的失望过,但从未绝望。飘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就是: “tomorrow is anthoer day.”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她从硝烟和战争中走出来为了生存杀过士兵。不留恋过去贵族般高贵的生活,不惜让自己白嫩的双手在种棉花时生满了老茧,但她依然热爱生活,相信爱情。她是当代女性的典范。

小说紧扣现实,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与生存相关的爱情,一个盲目的爱情,以至于文章写到一半,我们都不能把思嘉对瑞德的感情称为爱情。因为主人公迷茫地适应一场又一场的婚姻。在迷雾中奔跑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爱的是谁,爱过谁。小说留给读者很大的思考空间。也许思嘉悔恨了。发现了自己的内心,也许她还是谁都不爱,仅仅是爱生活,喜欢享受活着的意义。思嘉说过:“爱情是为了快乐,而婚姻是为了生存。”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媚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媚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甚至我觉得她所有的婚姻都是在为了这份珍藏在心的爱情所做的牺牲,守护对希礼的爱。最后思嘉终于认识到她对于阿希礼是无足轻重,她的对阿希礼的爱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 斯佳丽跑回家,却发现瑞德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她,并说现在才想起挽救他们的婚姻已经为时已晚。斯佳丽哀求瑞德不要离开她,并说其实她一直爱的是瑞德,她从来没有爱过阿希礼。瑞德说当宝尼活着时,他们曾有机会复合,现在机会已经没有了。 当瑞德迈出大门的时候,斯佳丽问:“瑞德,如果你走了,我将去哪里?我该做什么?”("rhett, if you go, where shall i go? what shall i do?”)瑞德说,“坦白讲,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斯佳丽站在台阶上,在绝望之余又燃起了希望:“桃瑞庄园,我的家!我要回家。总有一天我会让他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tara!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个结局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想象空间。也让我们感慨万千。

对于思嘉来说,其生命存在的真实意义在于有欲可求,她从不懂得知足,也不能知足。学会满足是对她生命的亵渎,也预示着生命之花的枯萎。她只能够不停的追求,猎取下一个目标,最早是爱情,守望希礼;然后是温饱,守望金钱;接着又是希礼,最后是瑞德,她刚刚意识到的自己的真爱。所以思嘉注定不能提前知道自己的真爱是瑞德,而一定要在爱女夭折之后,媚兰去世之后,瑞德因为彻底失望而要离开之后,才能明白。生活仿佛与她开了一个无以伦比的玩笑,却又是真实的存在,她需要为自己的执拗。在一切随风飘过后,她成熟了。

看完这部小说,我懂得了更多生活方式与生活形态,有时候就该像思嘉一样不去想生命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而是应该沿着生活赐予的轨迹,将沿途洒满温暖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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