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反违章违纪标语
反违章违纪标语
1、安全专喜遵章人,事故偏爱违纪者。
2、当你违章作业之际,正是灾难降临之时。
3、安全施工是全家幸福的基石,违章作业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4、安全生产出财富,违章作业出事故。
5、安全是宝,违章是草。
6、别让父母的含辛茹苦在违章的瞬间化为乌有。
7、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8、安全是福,违章是祸。
9、安全贵在责任心,事故专找违章人。
10、安全第一忘不得,违章作业干不得。
11、安全创造自己的幸福,违规留给世人的痛苦。
12、对违章的庇护,就是对职工的伤害。
13、当别人违章,请您大声呵斥。
14、标准是安全的基础,违章是事故的祸根。
15、堵不住“三违”的路,就迈不开生产的步。
16、不图一时之快而冒险作业,不趋一时之利而违章经营。
17、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8、班前班中喝酒,事故跟着你走。
19、安全第一忘不得,违章作业干不得,侥幸心理要不得。
20、安全生产月儿圆,违章作业缺半边。
21、安全铺出幸福路,违章等于自掘墓。
22、班前喝大酒,事故跟你走。班中睡大觉,事故把你叫。
23、安全生产月儿圆,违章蛮干缺半边。
24、保障等于安全,违章等于死亡。
25、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祸根。
26、出门带伞防天雨,上岗遵章防事故。
27、当心呀!习惯性违章迟早要害了你。
28、对朋友违章表示沉默,等于把朋友往火坑里推。
29、安全生产光荣,违规操作可耻。
30、操作不谨慎,事故找上门。
31、不按规程措施执行,出了事故难保太平。
32、安全源于执岗时的心细,事故源于执岗时的大意。
33、不自重者致辱,不遵章者招祸。
34、安全之花开在遵章守纪的枝头上,事故恶果结在违章蛮干的藤蔓上。
35、安全是生产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36、豹狼不会因食人畜而自己死去,隐患不会因伤害工人而消除。
37、安全在于谨慎,事故多因违章。
38、堵不死违章的路,迈不开安全的步。
39、安全生产伴随幸福一生,违章作业笼罩痛苦一世。
40、安全是命根,违章是祸根。
41、安全是信息网络,违章是电脑病毒,不杀则瘫。
42、安全犹如灿烂的鲜花,违章犹如凶狠的荆棘。
43、当初蛮干,今日痛苦。
44、安全源于遵章守纪,事故出自麻痹大意。
45、堵不死违章操作的路,迈不开安全施工的步。
46、安全操作莫马虎,违章容易出事故。
47、班前喝了酒,如入老虎口。
48、安全带来幸福,违章惹出灾祸。
49、不以安全小事而不为,不以违章事小而为之。
50、安全毋以善小而不为,违章毋以恶小而为之。
51、杜绝违章,从我做起,注重安全,幸福全家。
2、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一)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二)
近日,学习中纪委编印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丛书《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看到苏荣、白恩培、王敏等一个个昔日大权在握的高官写的忏悔录,心中百感交集。
毋庸置疑,这些高官在“出事”前,也曾有过“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豪言壮语和具体行动,也曾用一项项浸满汗水的“战绩”赢得过群众的一次次好评。可他们怎么就从令人仰慕的“公仆”变成令人唾弃的“阶下囚”呢?笔者认为,主要症结之一是“无所顾忌”的思想作怪。
无所顾忌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是这一地区、这一领域的“大王”,没有把纪律法律放在眼里,没有把监督评价挂在心上,随意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横冲直闯”。像苏荣在江西省任省委书记时,视法律法规如无物,随意变更标准,损公肥私。正如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将自己主政的地方变成了亲朋故友谋取私利的经济领地,带坏了社会风气,也害了亲友。”
畏首畏尾是指胆子很小,做事疑虑重重。应该说,在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今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用与时俱进的眼光、开拓创新的意识、敢闯敢试的精神、勇往直前的干劲是很难破解新难题、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的。但在党纪国法面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畏首畏尾”的心态,牢固确立纪律红线不能踩、法律底线不能踏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带头遵纪守法,不去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中要想做到“畏首畏尾”,关键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净化心灵,做到严以修身。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经常反省自己的日常言行,想一想自己入党时是怎么说的、现在做的是不是符合党中央的要求、是不是符合领导干部的标准、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动从焦裕禄、杨善洲等优秀领导干部身上汲取营养和力量,自觉洗涤脑海中的灰尘,努力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永远保持领导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是警钟长鸣,做到严以律己。时下,个别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把各项禁令当成耳边风,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贪赃枉法,一步一步滑进了犯罪的深渊,不知不觉走上了不归之路。对此,领导干部要时时以“手模伸,伸手必被捉”为戒,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不戚戚于名,不汲汲于利,不耿耿于位,多交挚友诤友,多和普通百姓交朋友,拒绝与素质低下、趣味庸俗、爱吃爱喝的人交往,带着营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氛围。
三是心存感恩,做到严格用权。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些领导干部反而得了“软骨病”:信仰迷失,精神萎靡,脱离群众,沾染上“四风”。可想而知,有了“软骨病”缠身,上进心就会逐渐消失,歪风邪气就会乘虚而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此,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摒弃“把自己当主人、把群众当仆人”的思想,自觉远离低级趣味,确保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违法违纪案例读后感(三)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晚餐在校同桌饮酒后,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其中3位封门堵道,一位大声地对学生喊叫:“弟兄们,快把你们的钱物交上来,若谁顽抗脱逃,就要谁的狗命。”他一边说着,一边就揪住1位学生,把他打翻在地,并掏出匕首对准他的脖子,在场的其他学生吓得惊慌失措,不知怎办才好,不得不乖乖地把自己的钱掏出来。当晚,他们采取这种强制手段,?共收取了人民币48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作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支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
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只对几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犯罪负刑事责任。达到这种年龄的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但毕竟尚小,社会知识缺乏,对不少犯罪行为还不具有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因此,把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控制在几种重大犯罪之内是适宜的。”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他们是罪有应得。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把中学生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把每一位学生都培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此案给我的启示是:
第一,作为班主任,不能只管教不管导,上例就是很好的教训。要在平时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并根据这个主题多开展活动,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可轻德重智。
第二,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使学生明白什么是法律禁止做的,什么是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什么是提倡努力去做的。使他们通过学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校政教处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制报告会,组织指导观看法制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组织学生参加公开审判会等,使学生直观地认识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第四,全校教职工要把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作为自己工作的共同任务,不能误认为规范教育是政教处、班主任、政治教师的事,与己无关。要严格禁止学生的吸烟饮酒、谈情说爱、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从日常行为抓起,从小事抓起,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不良倾向的产生,才能避免违法违纪事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