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飘读后感400字
飘读后感400字(一)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读后感400字(二)
读了《飘》,内心不免有一种压抑与惆怅,多的是一种彻心的感悟,陷得太深,投入的太多。尽管主人公有着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但观其所呈现的整体思想,仍是一部悲剧。关于爱情的那一幕又一幕读来让人心碎,对生活奋斗与力瘁的人生又是那样使人振奋又悲凉。
最先给我震撼的是美国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南方居民所呈现的那种团结、自信、果敢的精神。现在明白为什么一个建国只不过二百多年的国家能够拥有左右世界局势的能力,他们有着这样的民族,我心服。
战争下的爱情注定是刻骨的。最初,很是欣赏斯佳丽那支撑她、给她力量不为其他所动的爱,不想这么一个自私、贪婪、尖刻的小女人会如此坚定自己信仰的爱,当然她身上有着其他女人所没有的美丽,唯独她的这一点最使我感动。战争毁灭了一切,斯佳丽从一个弱小娇嫩的受宠的女孩一下子不容多做思考地变成了一个成熟女人,然而她始终坚强并果敢的走下去,都是源于她发自内心的不变的对阿希礼的爱,多么可贵,多么令人心碎。
米切尔夫人最去体现的我想是通过人物间的感情纠葛所突出的蕴藏在内心的真实的爱。尽管斯佳丽坚信的心中神圣的爱一直未曾改变过,然而那究竟是一层蒙蔽心灵的黑暗,只是她思想里的一个不能实现的想象,这阻碍了她去发现内心实际蕴藏的真实的爱,而等到她认清这一点时,她那真实的爱已被蹂躏至残,无力再去承受,她只能以她一如既往的那句话去安慰自己。这虚无缥缈的爱其实就是一副枷锁,束缚着原本自由的心,不仅是斯佳丽。
瑞特巴特勒是真真爱着斯佳丽的,他明确现实并以自己所能做的来爱护她渴望得到她的爱,结果却是伤痕累累,疼痛满身,无力再去爱或者承受爱。阿希礼和斯佳丽一样,自认为自己爱的人不是结为夫妻的人,甚至他所承受的苦痛更多,由于内心的那种正直,他在精神上爱着斯佳丽,在现实中不得不忠诚于自己的妻子,然而最后,他却突然醒悟,自己的挚爱其实就是玫兰尼——他自己的妻子,而此刻,她正在死去……这一副副的枷锁造成了这一幕又一幕的悲剧,是他们内心里的一座座城池遮挡了他们发现内心真爱的视线。玫兰尼的死让所有人幡然醒悟,可悲的是,此时真爱已失,他们只能独坐在沉寂中守着那些碎片哭泣再哭泣。
我们借此可以反观自己的爱情或者婚姻,当我们苦闷于惶惑之时,应该想到,其实现实中眼前的人比我们想象中完美的爱人要珍贵且可爱的多!
飘读后感400字(三)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读后感400字(四)
这些天闲得没事情可以做,所以我就又看了一遍乱世佳人,也把原著飘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真的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虽然我已经看了不下5遍,可每次看完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在这部著作里,人物的心理活动刻画的淋漓尽致,翻译过来的句子也是十分优美。其中,思嘉认识到她并不爱艾希礼的那段话我觉得最有涵义。原文是:“除了在我的想象中,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他厌倦的想。“我爱的是某个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多富有哲理的一段话呀。女生往往就会因为某样东西,某个人很特别而自己又不能拥有而感到伤心,甚至就像思嘉那样,因为艾希礼而看不到,听不到,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爱。
2、格列佛读后感400
格列佛读后感400(一)
我看了一本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格列佛是17世纪末期英国一位热爱航海行医的中年医生,他个性耿直、热情而富有正义感。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着作,其中最有名的故事,是主人翁分别在“小人国”和“大人国”里奇异的经历。此外,还有他在一座依靠磁石起动的“飞岛国”上不可思议的遭遇。
《格列佛游记》隐喻个性共通的缺点,使我不知不觉思考许多问题。例如,“小人国”的官员,人虽小,却喜欢摆架子,朝廷注重法律和繁文缛节,却腐败得竟以谁的舞技好来选拔官员;“大人国”借由格列佛身处巨人阵的窘境,放大了我们容易忽视的劣行,突出了“一物克一物”的道理;而“飞岛国”上那些沉醉于幻想的发明家,也使人在失笑之余,懂得脚踏实地的可贵。尤其是主人翁格列佛的个性,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格列佛是一个能忍受艰难的人,他在小人国能很好地遵循他们的制度,使自己免受伤害,在大人国能忍受做摇钱树,使自己能活下来,并且得到了皇上、皇后的宠溺。
我想,我们也要向他一样,能克服困难,能屈能伸,长大了能适应环境,不被现实困难所击败,做一个有智慧、有才干的人。
格列佛读后感400(二)
我有一本《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是妈妈在我二年级公布考试成绩那一天买给我的一系列课外读物之一,妈妈说,这本书有我喜欢看的大人国和小人国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很喜欢旅游的人,他因为航海过程发生事故,先后来到了“大人国”和“小人国”,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这本书里描述的情景是我们平常不可能见到的,作者用很夸张的手法、丰富的幻想,引导我们一步步地走进神秘的童话世界。我看这本书时,被深深地吸引住,越看越着迷,越看越紧张,越看越爱不释手,平常做完作业就会拿起来看,一直到吃饭我都不舍得放下来吃饭。
我很佩服格列佛的勇敢和智慧;我喜欢里面紧张的故事情节。这本书真的很好看,里面教了我很多生活的大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还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比如在“荒诞的拉格多科学院”这篇故事。它是说一个科学院里的怪人怪事,居然研究怎样将大便还原成食物,还要别人每个星期送上两大桶大便做研究;还有一位科学家在研究一种新的盖楼方法,就是从上往下盖……,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菲夷所思却被作者用滑稽的语言写出来,让我一边看一边忍俊不禁,常常大笑到弯不起腰来。
格列佛读后感400(三)
今天,我打开书柜,一本书猛然跃入我的眼帘,它的名字叫《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斯威夫特写的。
《格列佛游记》主要讲主人公格列佛酷爱航海,流落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的离奇经历。我发现,这本书里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比如——
格列佛
他是个聪明机智,正直勇敢又善良仁慈的人比如上次几名恶汉向格列佛放箭,官兵捉住了几个罪魁祸首,交到格列佛手中,任由他处置,由于当时在小人国,所以格列佛并不害怕他们,可是,格列佛想:他们只是一时无知,并无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还是放他们一马吧。于是,格列佛先是把绑着他们的绳子割断了,再把他们一个个都放了。格列佛如此宽宏大量,值得我们学习,
格列佛初到巨人国时,被一个巨人抓住了,幸亏格列佛聪明机智,没有挣扎,还乞求那人放过他,这种“苦肉计”生效了,使格列佛免遭灭顶之灾。还有一个“人”值得我们学习,确切地说它应该不算是“人”,它就是
慧骃国之灰马
灰马并不像其他的国王一样,对外来者产生敌意,而是仁慈友爱地对待。在它统治下,慧骃国崇尚友谊、仁爱、礼仪和文明,毫无罪恶的概念,它很注重对年轻慧骃马的教育。这些都是值得人类效仿学习的地方。
读书使人明智,通过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3、呐喊读后感400
呐喊读后感400(一)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 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呐喊读后感400(二)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他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他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他,他都会想:我总算被他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 。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他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他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他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近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近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呐喊读后感400(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呐喊》,它使我对旧社会有了许多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有许多感悟。
《呐喊》这本书收录了鲁迅爷爷在1918——1922年间创作的十余篇中短篇小说。这部作品真切展示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民众生活画卷,刻画了阿q、狂人、孔乙己等一批典型人物形象,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鲁迅爷爷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鲁迅爷爷擅长以“白描”手法塑造人物和勾勒场景,他三言两语则人物呼之欲出,场景历历在目,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我一定要学习鲁迅爷爷炉火纯青的写作技术,来补足自己写作的不足。
鲁迅爷爷的一生可以说是一直在奉献,他那()些等身的着作,我相信一定会流传千古。
同时我也要建议大家多读读鲁迅爷爷的着作,一定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有所帮助!
4、风之王读后感400
风之王读后感400(一)
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风之王》。
《风之王》具体写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和哑巴男孩阿巴格。“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但意外的事让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了英国,然而灾难再次降临到他们头上,“闪”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血统,在不断地抗争后,它终于成为了英国历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爸爸,等你长大以后,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
我看完后,觉得非常伤感,因为“闪”在二十九岁时去世了。
风之王读后感400(二)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400(三)
这个月,我们班阅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令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是一个发生在两个多世纪前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小马的右腿有一个白点 — 象征急速的的记号,还有着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阿格巴给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让“闪”成为受人尊敬的“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就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金马。“闪”长大以后,一个意外的机会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却不全是公平的,一匹宝马在人的压迫下,埋没在了市井里。但阿格巴的诺言买没有实现,为此,他和“闪”不断向命运挑战,终于铸成了真正的辉煌,用血书写了一张自己的证明。“闪”和阿格巴及时在皇宫贵族们鄙夷的眼神中,也尽力证明自己;在嘈杂的市井里,“闪”也差点沦为一匹工作马,但在他们不屈不挠的抗争中,终于坚强地迎来了生命的春天。
看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想到阿格巴为了让“闪”成为“风之王”,付出那么多。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彼岸。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