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_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一)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是作者九把刀青春记忆的改编之作。看完这本小说后,我真的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我也十六岁,对于爱情懵懵懂懂。虽说故事记叙的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彰化县的一群孩子身上,但是青春是无时间、地点隔阂的。看着他们的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眼前。我同样渴望那样时而五彩斑斓,时而透明得仿佛蝉翼的感情。这些感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爱情。

柯景腾、老曹、许博淳、该边、阿和,从国中到高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死党。这几个男孩在这部小说里都是主角,因为在青春里,没有谁是配角。他们那些年真的很幼稚,但是这些幼稚或许在青春的背景下只会映衬的很可爱吧。

在国中的几年来,这些男孩用着各自不同的方法,想方设法的吸引班上最优秀的女生沈佳宜的注意。“那些年,调皮捣蛋。那些年,一本正经。那些年,一切,只是想多一些你的注意。”

如果柯景腾当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果当年他没有把英语课本放在忘记带课本的沈佳宜桌上。如果当年他没有被调到她的座位前。如果当年没有她的爱心考卷。如果当年的晚自习他们没有相伴度过。或许,他只是喜欢着她,而她不知道罢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往往会因为一些注定的缘分而羁绊一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年,沈佳宜因为听到恐怖传说而不敢一个人再在晚上在学校晚自习。于是,她让柯景腾陪她一起晚自习。那些夜晚的天空一定很清澈,漫天的星星如孩子一般纯真。

她说:“为什么不读书?我不喜欢比我笨的男生。”

他说:“敢不敢跟我赌,下次月考我一定考过你!”

从此,那个从前不爱读书的柯景腾说“从那以后读书竟而变成了一件很热血的事。”那些天的早晨,她用蓝色水笔一戳他的背脊,他便主动交上她给的“爱心考卷”。那些天的晚自习,她一题题地教他,练习本、课本落成了一座座小山。就如同他们不断增进的感情,水涨船高。为了心爱的女孩,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每天晚上刻苦读书,大声念英文,那句“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深深感动了我,是的,每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心中或许心中都有那个如apple般闪亮的她(他)吧。

柯景腾最终月考得了第二,而沈佳宜任然是第一。从成绩原来“吊车尾”,到全校第二名,沈佳宜是他刻苦读书的全部动力。

这一情节,看得我心潮澎湃,作为学生,他们始终保持着友谊的关系,而没有挑破那叫做“爱情”的窗户纸。即使他们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只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对于青春而言不再幼稚。

那年高考放榜,这群孩子各自都去了不同的大学。在高考结束的最后一个夏天,他们肩并肩坐在海岸堤上,光着脚丫,畅谈着自己的未来。多么清新的海风吹过他们的发梢,青春的笑容自信而甜美。时光渐渐定格在那个蓝蓝的,咸咸的夏天。

大学三年很快过去,最终沈佳宜嫁人了,新郎不是这群男孩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她首先通知的便是那些年深深爱着他的男孩们。婚礼前,那件后背有点点蓝色水笔印的校服,依旧静静的挂在晾衣架上……婚礼结束后,男孩们一一吻别了新娘——那个曾经令他们浮想联翩的女孩。柯景腾吻得最认真最深情,仿佛在对他的青春告别。“沈佳宜”这个名字从此会变成回忆,刻在男孩们的青春记忆里。

最后,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

她说“一定要哦。”

两人相视一笑,至此为他们的青春画上了句号。

其实,那个从前一直被沈佳宜说幼稚的柯景腾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因为,他能够坦然面对心爱的女孩不再属于他的现实,并且真诚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将他们一一洗礼。从幼稚到成熟,是蜕变。在他们共同的青春记忆里,男孩女孩们一起迎着浪,踏着浪,用力摇着双臂,渐渐长大……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二)

将自己的生活经历,写成热销书,九把刀可谓是厉害的角色。

书从一个小男孩和一群小男孩一起追一个女生的故事,一直追到了大学里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回忆,在青春的记忆里,同样有着羞涩的爱情,这个与有读者的共鸣点,算一个热销的原因。

青春的回忆,都是美好的,看着这本书,就会浮想起,自己那个年纪的时候,是不是也追过漂亮的女孩,想了想,还真的有,现在怎么样了?已经不知道生活在了哪里?

喜欢这种,走进书店里的感觉,一口气可以在里面不吃不喝的待一天,只要看到好的书,那便是一种享受。感觉生活充实了不少,走进书店里的感觉,仿佛充满了久违的书香气味,我爱书店,爱这里的每一本书,也渴望自己的书能够摆在热销书的行列。

小说的最后结尾,女主人公,当了一个小学老师,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人,并很爱他,其他男生都成为了事业有成的人,那些青春的故事,有你陪伴真好。

青春文学,我们都会体会到一种羞涩的东西,随着书里的故事,回想着自己生活中的故事,这样的人生,是有点小幸福的人生。

那些年,你追过的女孩呢?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三)

之前看过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深感不错,昨天无意中看到评论说小说版与电影版各有千秋,于是抱着试读的心态开始品味。

魂萦梦绕千百遍,依稀最美是当年。

青春总是充满着活力的气息,那时的我们有着许多的梦想,这也包含着爱。情窦初开的年华,很容易对一个优秀的女孩产生莫名的好感,或许这就是早恋的苗头。

曾经,喜欢一个女孩,初中、高中,终于在大学的某一天,告白了,当时还比较腼腆,告白的手法也很拙劣,但庆幸的是,女孩接受了。后来,大学的四年里,一场平淡异地恋逐渐展开。

如同大部分的恋爱一样,分分合合很多次,()持续了四年,终于无疾而终。如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样,同龄的男孩都比女孩要幼稚一点,我也是一样,后来我想,这或许早就注定了恋爱的结局了吧。

今年元旦,她结婚了,没跟我说,我也装作不知道,封存了所有与她相关的一切,曾经的过去只是一段回忆,承载了青春的欢乐与伤心,晴天和雨天。某天老妈收拾房间,翻出了她送的围巾,问我还要不要了,我犹豫片刻,还是说,留着吧,虽然不用了。对于难以磨灭了回忆,总是有点怀念的,随着时间的前进,这点怀念会逐渐冲淡,如同泡了几次的茶水,开始的浓烈逐渐变平淡,最后接近白开水,但本质上,这还是一杯茶水。怀念淡了,但总是存在的,我无法抹去,也不愿意忘却。她结婚的时候,我也很想送个红包去,学着九把刀一样,写着“新婚快乐,我的青春!”,可我给了自己种种理由,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于是作罢。

两个人的人生如同一个平面上的两条直线一般,有过交点之后就会逐渐远离了。

2、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二)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从小就爱上了阅读。

我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文学作品,经典佳作,名着好文,还有故事小说。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一只人见人厌的丑狗竟然如此坚强,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3、与孩子一起成长读后感

与孩子一起成长读后感(一)

儿女的成长只有一次,与他们一起成长,是责任,是幸福,也是一门艺术。

厚厚的一本书翻完,作者对女儿的一片爱心跃然纸上,本书是作者送给女儿的一份生日礼物,也是作者对自己培养孩子全过程的一个系统总结,李镇西老师既是一个学校的教育者,又是一位家庭教育者,视野全面客观,不存在厚此薄彼,以偏盖全之说,正适合当下有心于教育孩子的既是教师,又是家长的我们阅读。作者从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一事一物入手,阐述了教育其实并不高深,寻常处,见真谛。

书中,李镇西老师告诉我们“家长也是教育者”,“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在我们教育子女的同时子女也在教育着我们,而且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该是和-谐的统一,作为家长首先应该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教育者,是孩子永远的老师,无论是学校老师或家长,其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优秀的可造之才。我从未认为教育孩子只是学校老师的事情,也从不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自己就完全放心,万事大吉。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在这样做,读完本书后自觉惭愧。

李镇西老师记录女儿生命成长的历程,是用心在记录。从女儿一颦一笑到女儿许多的第一次,无不体现了一位伟大父亲对女儿的记挂和关爱。第一次随爸爸妈妈坐公交车,第一次呈现出笑的表情,第一次独坐,第一次“手足舞蹈”地跳舞……无不体现出伟大的爱心。十八年,父亲从年轻到中年,从女儿呀呀学语到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亭亭玉立的大学生,失败则鼓励,迷惘则开导,困惑则解惑,始终充满期待充满微笑。

李老师在书中强调:“和许多年轻的父母一样,我非常爱我的女儿,但我不把我曾有过的‘科学家梦’、‘艺术家梦’强加给她。我抱定一个信念:我要让她成为一个快乐的人!而什么是快乐呢?李镇西告诉女儿:”快乐,源于善良:让人们因我的存在感到幸福,就是最大的快乐!快乐,源于知识:畅游在浩瀚知识的无边海洋,就是最大的快乐!快乐,源于童心:永远保持赤子般的纯净无暇,就是最大的快乐!快乐,源于超越:战胜自己并争取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最大的快乐!原来,快乐就是如此朴实的一个概念。

是的,世界上的孩子千差万别,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环境,自然有着不同的孩子。这些孩子不一定智慧超常、才高八斗,不一定都能成名成家,铸成大器,不可能样样优秀,处处超越别人。但是,不论怎样的孩子,我们应该把他们培养成善良和快乐的人,塑造孩子完整的人格,让他们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所以,“让女儿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和女儿一起快乐地成长!”是李镇西坚定不移的家庭教育理念,也应该成为我们教育子女坚定不移的理念。

翻看多遍后,才发觉何谓“最好”?只有对比才有好坏,而此中的“最好”,却不是让家长们之间互相比较出来的“最好”,而是家长用心与自己比较后得出来的“最好”!此“最好”无固定的评判标准,无论工作性质的不同,无论贫富,无论地域差别,此“最好”只在家长自己心中,我们做家长的,在面对自己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我们自己一生最伟大的作品、艺术品)时,能够做到问心无愧,倾心付出,尽职尽责即可。正象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那样,我们的教育,重点不在于教会了孩子语文、几何、物理、化学等知识,一般人估计一生都用不上那些几何、化学之类的东西,我们的教育,重点是在于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做最好的家长,就是让孩子做个优秀的人!每个孩子都各有特长,都充满自信,勇敢面对挑战。

总之,读完李镇西老师的书,我觉得书中每一篇小文章,每一个小故事,每一个微小的人生片段,一两句话的教育感悟……都给人一种温暖的、健康的、向上的感觉,一种爱的感觉。最后,再次用李镇西老师的话共勉吧:“与孩子(女儿)一起成长,是责任、是幸福、也是一门艺术。”

与孩子一起成长读后感(二)

初次拿到《与孩子一起成长》这本书时,乍一看没觉得有什么新意,翻开来细看,越看越喜欢。与普通的育儿书不同,双子姐在书中谈及的育儿方法非常实用且具可操作性,一口气全部读完了,并推荐给小姑子看。好书是一定要反复看的,为促进自己进一步消化吸收,写下如下读书笔记。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是:没有不行的孩子,只有不行的父母。在育儿之路上,父母要用心,只要用心,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双子姐在养育冬儿上,凭的就是一颗真真切切的浓浓爱子之心,处处站在孩子的角度引导孩子,其用心之至值得我仔细学习。双子说:“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我们和孩子的缘分。上天给我们家长的这个礼物,犹如送给爸爸妈妈一个最亲最爱的朋友,我们家长一定要善待她。” 更让人感动的是,双子姐在身体状况极度不佳的情况下,本着一颗“大爱”之心,双子姐以顽强的毅力写出了一篇篇博文指导在育儿路上迷茫的家长。

阅读此书,作为一个六岁女孩的妈妈,以下几点我必须牢记:

1、每个孩子天赋不同,与其他孩子相比,有优势也有劣势。如对小学阶段的一些关键知识点,如果父母能够在孩子不足的地方提前介入做好引导,让孩子学中玩,轻松地学会了,会大大提高孩子的信心,孩子也会越学越游刃有余。

2、做好与老师的沟通工作。现在一个老师带很多孩子,本身很累,双子姐通过书信的方式与老师沟通,既能深入交流,也节省了老师时间,获得了老师好感,进而促进了孩子学习。

3、用“快速心算”改掉孩子粗心的毛病。粗心是孩子脑子发育不成熟的表现,也和性格有关,六岁的孩子,脑容量只有成人的百分之70-90,口算用孩子的脑、眼、口、耳、写,极大地促进了孩子脑子的发展。具体操作是,父母与孩子面对面坐下,家长从背后抽出一张张加减法运算卡片放在胸前,让孩子快速脱口说出答案,这不是教孩子加减法,而是教孩子一种能力。训练孩子:集中注意力、反应能力、数学童子功,越熟越快越准越好。

4、兴趣班因人而异,但不管选择什么兴趣班,长期坚持才能有所收获。从双子姐身上获得的启发是,琪琪今后游泳、乒乓球、围棋是我必然会引导学习的,钢琴等乐器看机缘,画画是琪琪一直喜欢的,我会继续鼓励和赞赏。

5、发挥家里老人的育儿作用。“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想要走进他的心灵,一定要和他产生共鸣,和长辈的共鸣就是感动他们,认可他们,他们必然会来帮助你、理解你。”这样做的好处是家庭和谐、老人有成就感,孩子也学会了如何孝顺、尊重长辈。这点是琪妈做的很不好的,今后要好好改善。

6、让孩子学会“造三句”。读故事时引导孩子用关键词自己造句并记录。“造三句”即将词放在句子的前、中、后。

琪琪马上要读一年级了,双子姐的书给了我很多启发,此处记录下来的仅仅是极小的一部分。目前,双子的孩子冬儿从一到三年级的“差生”在双子的精心引导下从四年级开始发力跻身于全面发展的优等生之列,目前冬儿已经是一个高中生了,因此此书更多的内容比较适合家有小学生或者初中生或者学习成绩不理想的父母,双子姐以朋友的身份,将引导孩子的宝贵经验娓娓道来,如帮助孩子编写口诀以巧妙记忆历史、地理、化学等各科重要知识点,如何引导孩子开心写作及相关技巧、如何减少考试中的失误,如何让孩子考前轻松复习、如何处理孩子学习生活中系列难题以及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方法。总之,双子姐说出了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也将自己的经验悉数奉献。

《与孩子一起成长》确实是一本好书,有空时琪妈还要继续翻阅,相信每阅读一次就是一次新的收获。

与孩子一起成长读后感(三)

孩子是父母手心里的宝贝,()养育他们不像养活一株草,一盆花那样简单,呵护、陪伴、指引、欣赏……无论哪一样都不可或缺。

此从有了女儿,我就不失时机地阅读各种育儿经典,希望可爱的女儿能快乐的成长并且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上学期,从幼儿园买回一本《陪孩子一起成长》的书,我如饥似渴的读了一遍,很多生动活泼的案例提出了各种简单实用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我真正的用心品读,收获了很多理性的教育观念。其中“享受阅读的快乐”一文引起了我心灵的共鸣。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最安静、最永恒的朋友,也是人最容易接近、最智慧、最耐心的老师。”

作为老师的我深知幼儿读书的益处,因此从女儿牙牙学语开始,我就有意识的和女儿一起看图读故事、一起享受在温馨、快乐、充满爱的故事中。直到现在,每晚读书是我们的必修课,语气故作夸张的爸爸、讲述娓娓动听的妈妈,都让女儿陶醉在美丽动听的故事情节中,常常被快乐、明朗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为了晚上能多读几篇故事,女儿会主动承担一些责任;为了能多听几个故事,女儿宁愿答应一人独立睡觉等条件。开始是妈妈读给她听,听熟悉了自己会读给小玩具朋友听,而且是以幼儿园老师的身份。现在女儿对认字有了强烈的欲望,读书时,自己用小手划着指,指哪里我读到哪里,在享受故事情节的过程中也认识了字。阅读变成了女儿睡觉前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也成了女儿生活的一部分,女儿房间一只小小的书架上放满了各种精美的幼儿读物,充满了书香气息。

很小的时候,女儿只知道享受故事带来的乐趣,而不懂保护书,《东方宝宝》、《幼儿画报》《故事大王》《睡前故事》等精美的书经常女儿我弄得支离破碎、皮肉分离。

现在女儿懂得爱惜书了,读过的书基本上完好无损,从上幼儿园托班开始就成功地讲《小兔咕噜噜采蘑菇》、《三只小猪》、《小蛋壳托儿所》、《小壁虎解尾巴》等故事参加比赛,这都让女儿很有成就感,但女儿最喜欢的是《豌豆花儿》的故事,第一次听《豌豆花儿》,女儿很投入,走进了豌豆花儿的对话情景中,当听到豌豆花儿为了实现想有四个宝宝的愿望,竟然不怕干枯、凋零、变成黑色的粉末悄无声息的落入泥土时,女儿竟然趴在枕头上擦拭者同情的眼泪并哽咽着说:“妈妈,豌豆花儿太可怜了”,我劝她说:“别伤心,豌豆花儿很伟大”,“什么叫伟大?”女儿疑惑的望着我,“所有的妈妈都很爱自己的宝宝”我说。从那天起,女儿就喜欢上了《豌豆花儿》的故事,豌豆花儿的美丽、伟大、豆茎豆叶的无私都深深的吸引着她,美丽动听的故事引领着女儿成长,再大点,女儿就自己能认字读书了,我想象着她自己亲自读故事的美好……

虽然我们不是最佳最好最棒的父母,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去做,去实现孩子这些小小的愿望,陪孩子一起成长,无论生活发生了什么改变。

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一)

那些有关青春的感情叫做成长。——题记

十六岁,一个好似花季的年纪。那一年,一群男孩深深地爱着一个名叫沈佳宜的女孩。那些年,沈佳宜是他们青春的一切。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是作者九把刀青春记忆的改编之作。看完这本小说后,我真的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我也十六岁,对于爱情懵懵懂懂。虽说故事记叙的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彰化县的一群孩子身上,但是青春是无时间、地点隔阂的。看着他们的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眼前。我同样渴望那样时而五彩斑斓,时而透明得仿佛蝉翼的感情。这些感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爱情。

柯景腾、老曹、许博淳、该边、阿和,从国中到高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死党。这几个男孩在这部小说里都是主角,因为在青春里,没有谁是配角。他们那些年真的很幼稚,但是这些幼稚或许在青春的背景下只会映衬的很可爱吧。

在国中的几年来,这些男孩用着各自不同的方法,想方设法的吸引班上最优秀的女生沈佳宜的注意。“那些年,调皮捣蛋。那些年,一本正经。那些年,一切,只是想多一些你的注意。”

如果柯景腾当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果当年他没有把英语课本放在忘记带课本的沈佳宜桌上。如果当年他没有被调到她的座位前。如果当年没有她的爱心考卷。如果当年的晚自习他们没有相伴度过。或许,他只是喜欢着她,而她不知道罢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往往会因为一些注定的缘分而羁绊一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年,沈佳宜因为听到恐怖传说而不敢一个人再在晚上在学校晚自习。于是,她让柯景腾陪她一起晚自习。那些夜晚的天空一定很清澈,漫天的星星如孩子一般纯真。

她说:“为什么不读书?我不喜欢比我笨的男生。”

他说:“敢不敢跟我赌,下次月考我一定考过你!”

从此,那个从前不爱读书的柯景腾说“从那以后读书竟而变成了一件很热血的事。”那些天的早晨,她用蓝色水笔一戳他的背脊,他便主动交上她给的“爱心考卷”。那些天的晚自习,她一题题地教他,练习本、课本落成了一座座小山。就如同他们不断增进的感情,水涨船高。为了心爱的女孩,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每天晚上刻苦读书,大声念英文,那句“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深深感动了我,是的,每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心中或许心中都有那个如apple般闪亮的她(他)吧。

柯景腾最终月考得了第二,而沈佳宜任然是第一。从成绩原来“吊车尾“,到全校第二名,沈佳宜是他刻苦读书的全部动力。

这一情节,看得我心潮澎湃,作为学生,他们始终保持着友谊的关系,而没有挑破那叫做”爱情“的窗户纸。即使他们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只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对于青春而言不再幼稚。

那年高考放榜,这群孩子各自都去了不同的大学。在高考结束的最后一个夏天,他们肩并肩坐在海岸堤上,光着脚丫,畅谈着自己的未来。多么清新的海风吹过他们的发梢,青春的笑容自信而甜美。时光渐渐定格在那个蓝蓝的,咸咸的夏天。

大学三年很快过去,最终沈佳宜嫁人了,新郎不是这群男孩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她首先通知的便是那些年深深爱着他的男孩们。婚礼前,那件后背有点点蓝色水笔印的校服,依旧静静的挂在晾衣架上……婚礼结束后,男孩们一一吻别了新娘——那个曾今令他们浮想联翩的女孩。柯景腾吻得最认真最深情,仿佛在对他的青春告别。“沈佳宜”这个名字从此会变成回忆,刻在男孩们的青春记忆里。

最后,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

她说“一定要哦。“

两人相视一笑,至此为他们的青春画上了句号。

其实,那个从前一直被沈佳宜说幼稚的柯景腾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因为,他能够坦然面对心爱的女孩不再属于他的现实,并且真诚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将他们一一洗礼。从幼稚到成熟,是蜕变。在他们共同的青春记忆里,男孩女孩们一起迎着浪,踏着浪,用力摇着双臂,渐渐长大。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二)

看书的速度有很多的因素决定。有时候是受外部原因的影响,有时候是自己内部的影响。我读《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只用了一天。

就是那么一种冲动,我独坐桌前,这么一页一页的把它看完,看完后合上眼,书中的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还在眼前跳动,他们的欢笑,还有他们的无可奈何。

我从小学就开始写读后感,按照本人写作的习惯,应该到了介绍内容大概的环节了。

小说的主人公叫柯景腾,一个很典型的玩童,在可以说是机缘巧合的情况下与沈佳仪坐在了一起,天真的男孩喜欢上了不谙世事的女孩。一场捕猎拉开序幕……

小说的笔调轻快,人物刻画的也十分惟妙惟肖,打动我们的是那份纯纯的感情。读完这篇小说,相信谁都会回忆起自己的初恋,青涩,可笑,难以忘怀。

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刚刚分班结束的我们随意的坐在座位上。班主任走进教室,说:请男生女生分别按身高从矮到高占到外面走廊上。()然后,大家就这么一对一对的坐同桌。我的同桌就是她。

还记得她穿的是一身连衣裙,白色的,齐耳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的皮肤黑黑的,两只眼睛却十分的有神,总之,第一感觉很好。原来上学的时候恋爱都是从聊天开始的。

我们很喜欢聊天,喜欢跟对方搞恶作剧,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在下面做下动作……老师为什么就不知道呢?我们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相互帮着对方背书,考数学的时候对答案,在对方的教科书上画画,夏天的时候掐对方的胳膊和腿,她帮我编手链……日子过得很慢,很快活。

等到一年之后,我们被调开了,她没几天就因为阑尾炎住院了,我的眼睛忍不住的盯着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空荡荡的,我突然意识到,我爱上了她。

等到她出院的时候,大家突然又不好意思说话了,见面的时候装作不认识,低下头就走了过去,为什么呢?不明白。

好在当时班上要出黑板报,我们又在一起了,说话,聊天,关系比以前更好了。

但是由于升学的关系,大家没有在一起,由来也就渐渐生疏,我的初恋就这样过去了,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喜欢你”就结束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经常会出现她回眸一笑的倩影,无论我身在何处。人的记性有时候会非常的好,比如我对这一段感情。而我对背单词就毫无作用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沈佳仪,一个自己第一次爱的人。一个在自己什么也不怕又什么都怕的时候喜欢的人。一个自己为之做了很多又糗又傻的事的人。一个至今想起仍然托着下巴傻傻发呆的人,呵呵。

这篇读后感就纪念我的初恋了,虽然经过很长的酝酿之后还没有怎么开始就匆匆结束了,但其仍是我们心中无可磨灭的记忆,青涩而又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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