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物有灵且美读后感
万物有灵且美读后感(一)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万物有灵且美》。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那幽默的语句,不是那优美的文字,也不是那些可爱的插图,而是那动物与人平等,动物也有生命,爱和灵魂的思想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兽医为各种动物看病的很多有趣的故事,也是作者亲身的体会。在这里面,作者吉米。哈利把各种动物描写的非常的生动,有思想,像人一样。精灵古怪的猫,通人性的狗,踢起来毫不留情的马,还有温顺乖巧的羊。它们是那么的生动,那么的有趣。
作者吉米哈利只是一个普通的兽医,然而他却把动物们描写的有自己的个性,吸引了众多的读者。因为他那真心喜爱动物的心。在他的心里,动物是与人类平等的,动物有灵且美,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他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去写作,去发现生灵的美,所以这本书才如此有趣,如此打动读者的心。吉米。哈利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善于从生活的点滴小事中发现生活的美好,用生动的细节加上幽默的文字来表现出动物机灵活泼的各个方面,使读过此书的人感到无比的快乐。
吉米·哈利用温馨幽默的人与动物的故事告诉我们:万物有灵且美!
万物有灵且美读后感(二)
“活泼的生命完全无须借助魔法,便能对我们述说至美至真的故事。大自然的真实面貌,比起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更要美上千百倍。”——这就是吉米·哈利创作的《万物有灵且美》。
它讲述了一个年轻的乡村兽医哈利,每天开着一辆冒黑烟的老爷车“南征北战”的故事。和恶犬贴身肉搏,随时准备应对母马的“无影脚”……各种让人哭笑不得的“惨痛”遭遇层出不穷。在这里他遇上有生以来最困窘的时刻,也享受到最温暖动人的真情。作者以轻松幽默的笔风,记录乡间行医的点点滴滴,有着兽医生活的苦与乐,也有着朴实的人情。
兽医,这样的工作毫不刺激,算不上愉快,甚至有些枯燥乏味,但哈利却对任何事物都充满热忱的心,他热爱生活,并善于发现平凡生活中的快乐,并把它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哈利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尽情地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并赞颂着生命的奇迹。他善于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发掘美好,更重要的是他能够把他的热爱以写作方式,传递给读者。让我们能够同样感受到生命与欢笑。
看完这本书,你会发自内心的感叹——“万物有灵且美”。
万物有灵且美读后感(三)
本书以情动人,通过故事教给我们如何尊重和善待与己共存的自然生物。本书也勾起了我的童年回忆。我一直都很喜欢小动物,家里养过许多的小动物。小学的某年夏天,我甚至养了一屋子的螳螂,为了养活螳螂顺便又养了一屋子蚂蚱,很多时候自己静静地看螳螂们捕食、交配、产卵,孵化,看来年一屋子的小螳螂密密麻麻的爬……
我很小的时候就养过鸡养过鸭养过小麻雀,却从没有机会接触体型稍大的动物,仅有的一次就是养了只狼狗,不足半年就在打狗风潮中送走了,导致客死异乡,无缘再见,唯有那份感情,每每想起,难免伤感,怪自己没能力将它留下。自从有了孩子,家里不再出现小动物的身影,即使偶尔带流浪猫狗回家,也会很快找个好人家送走,从不敢在家中留宿。去年我在学校附近捡了两只狗和一只猫,因为家里养了女儿,养不了小动物,所以,我妈妈给它们找到新的家,据我所知现在生活稳定。我娘家楼附近住着一群野猫,我妈和附近一些爱狗爱猫的居民自发照顾它们,虽然无法给它们安全的家,却能让她们不再忍饥挨饿。不过,可悲的是,猫群里总有新生命不断出生,也总有熟识的猫不断失踪……
从小到大,我对动物都很有感情,所以很喜欢读这类书。此次看到这样一本关于人和动物的书,带我领略了约克郡的春天,再次体会到人与动物的友好,感觉很亲切。本书的主角是动物,每一个动物在作者的笔下都充满灵气,惹人喜爱。作者的字里行间留露出善良和博爱,只有真正满怀爱心的人,才能以平等的眼光去对待和帮助那些弱者动物们。像书中介绍的小羊、小猪,我听过见过但从未接触过,对于这些动物的习性,只能通过简介的方式获得,因而我很羡慕那些能与动物自由亲密相处的人们。动物对人类的要求并不高,但一旦成为朋友,却很忠实,万物有灵也有情,人与动物的感情难得,有缘得遇且珍惜,莫轻弃。
现在想来很感谢我的妈妈,在养小动物()一事上由着我在家里胡闹,不仅从不限制,还帮我收拾残局。相比之下,对于自己的女儿,我未必有这样的耐心。孩子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离自然和动物越来越远,很多我们小时候常见的动植物现在都难以见到,很多时候,孩子只能通过书籍等渠道,间接地了解自然万物,欣赏自然之灵美。
万物有灵且美,有缘得遇且珍惜。
2、万物简史读后感
万物简史读后感(一)
说起来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吧,在我有幸翻开它的书页之前,就已经三次在互联网上见过它的大名。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这也是我第一次认真地阅读一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
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
因为这本书的每一部分都引人三思,而且我目前也没有把它看完,所以,我就只写了书的第三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的读后感。
事实上,现在我已经看到了这本书的第五部,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
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
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你是因为电荷之间的排斥而与板凳保持很小的距离浮在板凳上。也许你看不懂,那么你可以去看看《万物简史》。
还比如说,人的指甲一生大约只长两米,当然这不是主要内容。
再比如说,不管空调还是冰箱还是什么其他的一些常用物品都在向空中散出一种叫含氯氟烃的物质,这种东西增加温室效应的本事,要比二氧化碳强上10000倍左右。
其实这些都不是感受,看了这本书后真正让我感受到的,总的来说可以总结成几点:
1、世界真奇妙。
2、人类为了追求永远也追求不完的真理做出了极大的付出,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3、穿插在文章大的支架中的,人类的无知、傲慢、狂妄、自私、贪婪,以及人类的善良、认真……
但总的来说,我的感受就是:世界真奇妙。
中文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只用五个字,便可以代替我心中的无限震撼与感悟,所以我觉得我已不用再多说什么了。
最主要的是,这本书让我感到——好好笑哇哈哈!真的是在趣味里学习了。
万物简史读后感(二)
近些天里,我读完了一本名为《万物简史》的书。作家自称“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作家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看着一本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
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做过的事情,几乎是人类做不到的: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这些人中,最让我惊讶的就是卡文迪许的那件事了,他不惜自己的投入到科学当中,还有牛顿、富兰克林他们,都是用自己来做实验,这点让我非常敬佩。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并不像其他的科普书那样死板,他十分有趣,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
最后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万物简史读后感(三)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科普书《万物简史》,我非常喜欢。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尔布莱森,他是美国着名的旅游文学作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宇宙中上所有事物不是一下子就变出来的,而是经过了漫长的进化而来的。就像我们的地球产生于几百亿年,刚开始是没有生命的,经过了好几百亿年,才有了水和生物,之后又有了陆地,又过了几十亿年才有我们人类。
我最感兴趣的是地球的历史。很久以前,地球没有水,只有滚烫的岩浆。过了好几亿年后就有了水,这段历史被称为“寒武纪”。寒武纪的生物各种各样,有珊瑚、有贝壳、还有水草。又过了好几亿年,产生了陆地,陆地上有了许多植物,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现在被称为“活化石”的银杏树了。在这时又出现了爬性动物,之后恐龙时代来袭,这时也出现了较小的哺乳动物,这段历史叫“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之后一颗小行星使恐龙灭绝了,出现了大型哺乳动物,然后终于出现了人类。
这本书里还讲述了很多科学的奇迹和成就,还有很多科学家的有趣故事,让我了解了大千世界的无穷奥秘。
3、万事万物由来读后感
万事万物由来读后感
《万事由来全知道》这本书用了大量生动的语言娓娓道来万事万物的来龙去脉,蕴含着深刻道理和丰富的知识。引发人们的思考。
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主要讲的是地理名称的由来:地理是一个大概念,可以泛指全世界或某一个国家。本节的内容仅限于地域、海洋等名称的由来,有重点,有选择,而远非全部。如:“黑海”名称的由来、“红海”名称的由来、“死海”名称的由来……哦,原来死海是淹不死人的埃如果我们的沙澧河也像死海一样,就不会发生悲剧了。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黑海名称的由来吧。黑海位于亚、欧州之间,古时这里的许多民族,有以不同颜色代指东西南北的习惯:黄色为东,红色为南,绿色为西,黑色为北。因为黑海在他们北面,所以就把这片海域叫做黑海了。
读了地理名称这一部分,()它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让我领略了书香的魅力,仿佛走进了书的海洋。他是我领略了远古人的机智。
4、《万物生长》读后感
《万物生长》读后感(一)
本书的开篇是这样一段话:
世界上有两种长大的方式:
一种是明白了;
一种是忘记明白不了的,心中了无牵挂。
所有人都用后一种方式长大。
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但当我翻开《万物生长》,
认真看秋水从高中毕业到博士毕业的从初恋到女友到老婆的这段真实中夹杂着几许虚构的故事时,
我觉得自己重新长大了一次,我被感动了,我感到我心里的某跟弦,被拨动了。
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八章。因为我看到了我大学时光的影子。
秋水念的是医学系,我念的是生物系,我们都学过动物植物生物学,无机有机化学,还有一堆数学物理。
当初那么头疼的科目,在冯唐笔下却如此有生气,如此灵动。北大之于他,又何尝不是厦大之于我?
我想起自己早上7点起床,乐呵乐呵的背着起码8本书然后汽车走路去上课或者去上自习的情景。
我想起自己酷爱在学校图书馆三楼外语书架旁边的隐蔽小桌子放下书包,然后摊开书小睡20分钟后醒来,习惯性检查一下自己有没有流口水,然后喝口水开始看书的情景。如果你恰好看到了我,应该发现我一边的脸颊和耳朵潮红,脸蛋上有一排均匀的锯齿印。
我想起一路的凤凰花,想起翠湖,想起偶尔飞落的鸟屎,想起夜幕降临时独自拿本书在长廊上朗读的情景。真的仿佛就在昨日啊!
也许每个人看了,都或多或少的能重拾起一些大学生活的点滴吧。当然,我想起的更多是在英国时候的场景,就让我慢慢想吧——。时间很快,我去年5月17号回的国,转眼间已经快一年了。不知道明年这个时候,我会在哪里,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在想些什么。还是留给时间去解答吧。
《万物生长》读后感(二)
看了《万物生长》,个人感觉,电影比原着更加闹腾,冯唐眼里的柳青,王小波眼里的吴清扬,王朔阳光灿烂的日子,石老康的晃晃悠悠……
每男人缅怀的,是那个时代,也是一种情怀……
当文艺片遭遇商业时代,它必须妥协,要知道,这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金钱世界。电影中,作者的‘’感觉‘’与自说自话的虚空缥缈少了很多,笑点很多,少了那份说不出来的苦涩超然,更接地气了。
范冰冰的演绎的确实差着事儿的,对比汤唯的《黄金时代》,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呵呵,各花入各眼吧。汤唯是我的女神,没露胸没露屁股,但就是迷人,其实,喜欢一个人从不需要理由。记得《大话西游》里那句经典的“废话”不?:“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曾经有一个中国导演说她,是中国唯一一个看起来像读过书的艺人,这话,我不置可否。……
总觉得还差点什么,手边没有10号啤酒,这是在开演前就买了的后悔药,身边那些插科打诨的战斗友谊也不复存在,脑子一下子被带回到日子,光秃秃的瞬间穿越到过去,事儿还是那时候的事儿,但感觉已经不对了。
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念叨,罐头也有保质期,为什么爱情却没有?我内心里面是希望它有的,但它的确没有!
可话说回来了,没有保质期的,何止感情而已?!
这日子啊,仍旧是一天天过……
那个曾经的时代,伴随着更多竭斯底里的决绝,都已经走远,尽管那感觉还在,风吹过后,真的会一切依旧?!
我说不出来,那是一种感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憋是憋,但还得继续憋下去,直到,憋不住的时候……
《万物生长》读后感(三)
花了两天上班路上的时间,把冯唐的《万物生长》一书读完。不出所料,又是一本群芳谱。所谓群芳谱就是一个男人怀念年少气盛时和几个女人的故事,古有《红楼梦》,近代一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也是够自恋的。最开始我觉得冯唐的书和石康的书相似,但后来发现是两者同时期的北京背景和所选的类似题材造成的错觉。再后来我又觉得《万物生长》和《挪威的森林》有结构上的雷同,比如男主角怀念一个永远得不到初恋(直子),又错过一个看似十分般配的现女友(绿子),在书的最后两页男主角临了还同大自己许多的另一个女人做爱(玲子),而结局也是同样的模棱两可。但是冯唐和村上春树最大的区别在文字的基调上。冯唐的作品是幽默好笑的,地铁上我硬是忍住不笑出声来。而村上春树的文字最大的特点就是透着一股绝望,是谈谈的绝望,走不到尽头的那种。村上的书我从来不在地铁上看,一定是找一个不会被打扰的地方专心沉浸在那种绝望里。
所以冯唐就是冯唐。()除了搞笑《万物生长》中还是能找的许多妙句的,仿佛魔法一挥,作者就把文字变成了颜料,铸成一幅绝佳的意境让人心里一暖,暖的恰到好处。这也许是电影改编所拍不出来的吧。
最后顺带说一下,群芳谱中最靠谱的还是《红楼梦》,至少我们明确知道贾宝玉最爱的是谁。你再看后来那些男作家的作品中,绝对看不懂他到底最爱的是谁,颇有雨露均沾之意,这点真是让人翻白眼。再想想女作家就更愤愤不平,写的再好也只能爱一个男人爱到尘埃里,如果说有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故事,那也就只有《金瓶梅》了,哦不,那也是男人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