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远的梦想_我的梦想

1、渐行渐远的梦想

渐行渐远的梦想

文 / 朱学东

仍然有许多人相信个人奋斗,但更多的人却转向了利用各种关系介入社会资源的分配。利用关系甚至公共资源服务家庭个人,都已经被视作理所应当了。若与此相悖,会让人愕然。

大概是在1984年了,我在母校前黄中学图书馆里的一本杂志上读到了一篇小说,《蓝屋》,程乃珊女士的作品。小说中两个人物的人生选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女主人公是军区副司令的女儿,却不暴露身份,以普通人的身份工作、生活;男主人公受父亲和女主人公的影响,最终放弃了家族巨额财富的继承权,走上自我奋斗的道路。

当时的我,还是个充满幻想的中学生,对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尤其是女主角和男主角父亲的人生选择,对自己命运的把握,充满了由衷地敬意,一定程度也影响了我后来的人生选择。

1985年高考前填志愿,我谢绝了母校推荐我上南京大学的机会,由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当时为了一个城镇户口,多少人肝肠寸断!城镇户口能吃上皇粮,也摆脱了面朝黄土背向天的生活,能够有这样的机会,是天大的喜事。更别说按我们村上老师的说法,搁过去,上南大就是上“中央大学”啊。

父亲不能理解,连夜赶到学校,找我班主任,希望他能劝阻我的一意孤行。

班主任跟我父辈相熟,劝我,即便不愿去南京大学,也可以报考北京大学。

我的同村同宗长辈朱德生先生时任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他也是我母校前黄中学的老学长。但我还是谢绝了班主任的建议,转而选择了报考当年招生简章排名第一序位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四年之后,我们是第一届双向选择择业的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味着每个人社会关系的重要性。那个时候,托关系找门路已经很流行,但我没有什么社会关系,也没想过什么。我只是本分地向新华日报人事处、无锡轻工业学院等多个单位投送了求职简历。直到后来北京印刷学院来学校招人。

那年早春,工作确定下来后,我第一次随在北大读研的师兄到朱德生先生家去拜访。老人跟我说,你爷爷跟我说你上人大了,让我多关照,这么多年怎么没见你来找过我啊?

我有些羞赧。作为晚辈,这么多年没有去问候长辈。

无论如何我都很幸运。在那个凌乱却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代,虽然有许多危机,但社会总体上保持着上行的势头,开放性正在让社会个体的力量得到正向释放。像我这样出身农家没有其他社会资源的个体,对于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对于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这是我的中国梦,也是我这一代人选择的路。

岁月流淌,我已人到中年,其间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还辞掉了如今人人艳羡的中央机关公务员,最后都靠自己努力打拼出来,个中艰辛,唯有自知。

周围很多人惊讶于我的抉择,激赏的同时却反向行动。但我自己依旧不后悔。

放眼如今这个社会,财富积累和精神生活较过去已有霄壤之别,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也是过去望尘莫及的。但原来的中国梦,却渐行渐远渐无声,在个体生活的感受中,压抑感却远甚于既往。

仍然有许多人相信个人奋斗,但更多的人却转向了利用各种关系介入社会资源的分配。以至于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服务自己的工作生活,已经成为流行的主流价值观。利用关系甚至公共资源服务家庭个人,都已经被视作理所应当了。若与此相悖,会让人愕然。(励志文章  )吃关系更盛于当年《蓝屋》中描写的场景(那小说里吃的,也不过是祖上遗泽而已);而选择走自己路为自己生活的身影,则更显孤单艰辛。

于是,从幼儿园入园到小学、中学、大学,到最后寻找工作,每一个关口都有一场惨烈的战斗,拼杀的不只是孩子们的智商努力,更是家长们的社会关系和物质财富,中国梦几成一场噩梦。

我周围许多朋友,不能忍受这种有失尊严的压抑,选择了去国离乡。

我们无处可去。面对社会这样的变化,我在对后辈人生选择的态度上也有了新的变化。

我弟弟与父母依然在农村生活,侄女马上要高考。弟弟希望侄女能考上北京的大学。在亲人眼中,毕竟我在北京学习工作这么多年了,多少也能帮上些忙。

我也希望侄女能考到北京,若在我身边,也好有些照应。不过,前提是她自己的努力。毕竟我所能帮的有限,大体也就是自己这些年挣扎奋斗在市场上累积的资源。

我的女儿已经小学四年级了,为了上我现在居住附近的好一些的小学,我也找了人缴了择校费。如今我和太太都困惑于是不是逼她上奥数班各种辅导班。但更多时候,我则是鼓励她努力学习,多读我给她的书,然后凭自己本事考个好学校。小姑娘也是信誓旦旦的。

虽然这个社会有太多的地方令人失望,我也被流行的价值观裹挟着、困惑着、无奈着。但我依然相信,个人努力奋斗,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意义。

我也同样相信,之于自己的子女,授之以渔,远胜于授之以鱼,遑论拿他人之鱼授之子女的。

纵使你口衔银匙出身,还有黄金为你铺就的道路,若无一技在身,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总有河东河西之变。

我相信新变化会到来,相信我的晚辈们也能够有自己的中国梦,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在父辈的荫庇下,有自己的人生和幸福。这也是我们愿意为之努力的。

2、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一)

我想当歌手,并不是向往能罩上一层明星的光圈,不是为了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人物,更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能在五湖四海开演唱会,让自己在歌声中感到快乐,还给观众以美的享受。

“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的过每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大家应该都知道张雨生唱的这首脍炙人口的歌吧! 是呀!春天的花,秋天的果,没有梦想的生活是无趣的生活,没有梦想的人生是无味的人生

小时候,我一会儿梦想当医生,一会儿梦想当老师,一会呢,又梦想演员。长大后,我才慢慢的确定了自己的理想——歌手。

我想当歌手,并不是向往能罩上一层明星的光圈,不是为了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人物,更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能在五湖四海开演唱会,让自己在歌声中感到快乐,还给观众以美的享受。

假如有一天,我的梦想能成真,我希望我能成为像孙楠那样的歌手,用强劲有力的歌喉,唱出无尽的爱恨。

假如有一天,我的梦想能成真,成为像刘欢那样的歌手,用激昂高亢的歌喉,唱出古典的流行。

假如有一天,我的梦想能成真,我会到国外去,弘扬我们的中国文化,让外国人民能够更好的对中国有所了解。

假如有一天……

虽然,我没有经过音乐培训班,但是我每次上音乐课的时候,我有时候会唱着唱着就掉眼泪,音乐老师对我很好,因为老师说我有音乐的天赋,因为我能把它唱的和原声的音调一摸一样的;每次老师都会带话筒来;每次我一上台唱歌的时候,同学们有的大喊;有的开心,让我真的很想有哭的镜头;有一次,我唱了一首悲伤的歌,也是我自己制作的歌词,写的都是我内心的心情,当我唱的一半的时候,我哭了,因为我实在唱不下去了,我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同学们劝我把它唱到底,我终于鼓起了勇气,把它唱完了。是同学们给我了勇气,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7年级4班的,直到死也不会。我爱你们!

我一定会成为明星!

我的梦想(二)

很小的时候,我就不知天高地厚,想上世界上最好的名牌大学。那时的想法,如今看来几乎为零!

后来上学了才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应该说只是一个梦想而已!其实这也是梦想地开始。在我五年的学习生活中,我的数学、语文成绩在班上都是前几名。不过英语总是让我担心,每次英语考试我总是在70分左右徘徊。后来我接触到小荷作文网以后喜欢上了写作,电脑上写作便成了我向往至今的圣地。

我的爷爷也非常支持我的梦想,然而爸爸妈妈却想让我上清华、是北大、上复旦,在我的记忆里这些学校的确很美,但是我的成绩还是有差距的。英语成绩突不上去。上那一所大学的想法都是空想!倘若说了,我估计也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现在我的英语成绩是我的一大难题,只有将英语成绩突上去才有可能谈这个话题。我的英语成绩对我的打击特别大,令我大伤脑筋。

不知道我的名字叫潘梦迪还是怎么的,我特别喜欢把一切都关冠上“梦”字。我的qq就是梦之星。我在申请小荷作文网时曾经也想用梦之星这个网名,可惜的是因为有人已经注册了,我才改用林之凤这个网名,这个网名取的是我爸爸妈妈的名字中的各一个字。

凭我现在的实力,往当作家方面努力,才是最现实的,我现在说:想当作家,还没有人耻笑我,因为我已经在小荷作文网上发表了143篇文章,被小荷作文网评为周投稿第一名;月投稿第一名;评作文第二名。我不想以写作文如何养活自己,我只是想通过投稿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同学们!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追梦的路是艰辛的,请同学们不要放弃!让我们携起手来,在追梦的路上相互鼓励吧!

我的梦想(三)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梦想好比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它会指引你到成功的彼岸。有人想当画家,有人想当演员,还有人想当飞行员。而我的梦想跟那些只会做白日梦的人的梦想截然不同,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教师。有人说教师像一只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份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还有人说教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教师是石级,承受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

有人可能会问我:“为什么你会想到当教师呢?”那我就会反问他:“如果没有了老师,我们的知识不会提高,也不能为国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正因为有了老师教给我们知识,我们才能越来越聪明,国家才能越来越发达,也正是因为老师像园丁一样,每天给我们滋润知识,我们才能健康的成长。白天,老师认真的给我们传授知识,到了晚上,老师就给我们批改作业。

我想要告诉每一个人,无论你是有名的画家、作家……我都要告诉你,你的成就都离不开老师的教育。小朋友们你的梦想是什么呢?()

3、多少渐行渐远的人,都曾交换过灵魂

多少渐行渐远的人,都曾交换过灵魂

文/刘娜

1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曾说:“你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当时,我以为我爸嫌弃我是个女孩。多年后,我才懂,我爸的意思是,以我这样的性格,是个男孩子的话,命运可能会更开阔。

我是怎样的性格呢?

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买菜从不问价钱,买房看中就付钱,不愿在一件已然决定或已成定局的事情上翻来覆去地消耗时间。

而我的朋友们都是另外一番模样:文弱腼腆,温柔沉静。

高中时,有个女孩子,脸庞圆圆,眼睛明亮,脸上总是挂着笑意。她和我不同班,我们俩不知怎么就认识了,天天凑到一起,去食堂打饭,在课间说话。

印象极深的,是每到考试前的自由复习时,我俩就躲到操场一角,拿着复习资料互相提问,答对了就咯咯咯笑作一团,答错了就头碰头再学一遍。

复习累了,我们看着野草疯长的操场说话,有时也会爬到操场外的河堤上,看看远处的麦田、树林和村庄。

冷不丁的,她会回过头来,轻柔又坚定地说一句:

“你将来,一定会与众不同的。”

高考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学校。再相见,已是大学毕业之后。她在国企当文员,我在报社当记者,出差经过她工作的城市,见面,拥抱,促膝长谈。

令我惊讶的是,一向文静胆小的她,考上大学后竟然向高中时暗恋的男生勇敢表白,和对方谈起了苦涩又甜蜜的异地恋。而看似勇敢果断的我,宁肯把一个人在心里埋藏好久,也不敢说出口。

原来,深情如我们,也没有对方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那次分别后再见,是10年后。

她为了结束异地恋,从待遇极好的国企勇敢辞职,追随爱人去了南方。两个女儿相继出生后,为了陪伴孩子们,她再次果断辞职,回到故乡小城,当起全职妈妈。

我回故乡去见她。

那天雨下得很大。远远的,我看见她撑着伞站在路边,大眼睛里仍闪着16岁那年的清澄和明亮,急切地在车流人流中寻找我。

我在雨中跑着奔向她,她拉着我的手,什么也不说,一个劲儿地笑,笑着笑着,泪水像雨水一样簌簌而下。

吃过饭,她送我走。我俩沿着高中学校旁的河堤,手挽着手,说着碎碎暖暖的话。河堤旁的麦田变成了公园,村庄变成了楼房,树林被砍伐殆尽,我俩也不再年少,但两颗没有隔阂的心,还像16岁那年一样。

这三四年,她留守故乡,又生了一个儿子,变得更加忙碌。而我开了一个公众号,采访奔走,埋头苦写。

但,在孩子们入睡的深夜,她会打开我的文章,一句句读下去:“看见你的名字,我就觉得很心安。”我也会在静下来的时候,一条条翻看她的朋友圈,感受她绵长而琐碎的幸福。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成为她想象的“与众不同”,我知道的是:

只有一个儿子的我,无法再生女儿,但她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女儿。热爱写作的她,为生计放弃写作,而我每天都在写作。

我们走在不同的轨道里,看起来好像渐行渐远,但我们又好像从未分开,活成了对方心中渴望的样子。

我们,就像一个人过上了两种人生。我们,就像过着两种人生的一个人。

2

大学时,有个同宿舍的女孩子,瘦瘦高高,清秀白净,善良温和。大概是家境相近,也大概是她对我包容,渐渐地,我们就要好起来。

一起去阶梯教室上课,一起去图书馆占位置,一起去旧书摊淘书,一起绕着城墙穿过老城,走很远很远的路。

我们宿舍前,是体育场的高高台阶。月明星稀的夏夜或桂香蛊惑的秋日,我俩就坐在台阶上说话。说童年的难堪与困惑,说父母的期许和枷锁,说未来的设想和不安。偶尔,也会谈起各自念念不忘却无法走近的男生。

那时,我已经开始写文章。每次投稿前,她都会帮我看错别字。看完后,她总要温温柔柔地说一句:

“你一定会越写越好的。”

毕业后,她考研去了上海,我却阴差阳错地来到她的故乡工作。尚未成家的日子里,她每年回来,都会先到我这里,给我带回来很多书:从张爱玲、李敖、周国平、渡边淳一到村上春树……

印象很深的是,有年春节前,她回来过年,外面雪花纷纷扬扬,我俩围坐在被窝里读书,读到这样一段话:

风颤颤地过了,心也瑟瑟地动了,又如何,袅袅地终究散了。

落花有魂,信了便感伤了,不信便心痛了。

纤尘不染中,有了残红点点,就有了暗醉的香。

无惮的散泻,便有了若明若暗的纠缠,也有了愫帛的流苏。

念了几遍,一番苦想后,我们终于明白,这四句分别代表着“风、花、雪、月”,然后俩人会心地笑作一团。

后来,当年给我看错别字的她,在上海结婚生子,买房定居,成为出版社的图书编辑,做着字斟句酌的工作。

而她相信会越写越好的我,在写作上从未放弃,日日苦练,当着奋笔疾书的写者。

我们在冥冥注定的角色里,认真地做着各自擅长的事。我们在渐行渐远的日子里,远远地缝补着各自有缺的人生。

她生活在我当年想去却最终没有去成的城市,我安稳于她总是想念却极少再能回来的家乡。

她是我努力想去的远方,我是她朝思暮想的故乡,我们成了彼此的过去和梦想。

3

这些年,我与很多朋友渐行渐远,社交也变得越来越简单。

但,身边正在拥有的好友,都会抽空相见,安然相对。有时,只是一起走路说话,一起看场电影。

但在一起的每一刻里,我都会把自己的心打开,给予对方深入而沉静的陪伴。

我想,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也许会因种种原因渐行渐远。那当下的这一刻,我们当全心全意地好好相伴。

这两年,有一种伤感很普遍,那就是:

好朋友为什么渐行渐远?

在我看来,好朋友,就是要渐行渐远的。

因为,我们有各自的使命和梦想,我们有各自的人生和重量,我们必然在渐行渐远中,留守故乡,或流浪远方,有所得失,或有所短长。

渐行渐远,是人生本来的模样,是友情最好的成长,是生命始终的真相。

相遇相知的日子里,我陪过你,看过村庄和麦田,赏过星星和月亮,有过欣喜和彷徨,赠过暖言和情长。

渐行渐远的日子里,我想起你,想起16岁那年的雨季,想起19岁那年的冬雪,想起重逢时的温煦,想起再见时的成长,然后铭记我们曾为对方许下的初心和梦想。

所以,余生,再见或不再见,我都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你,在路人酷似你的背影里想念你。

4

因为,我知道:

人生这一路,你陪过我。哪怕分开了,也不必太难过。

那些交换过灵魂的人,其实从来不曾相互失去过。哪怕渐行渐远后,依然是彼此身上的血肉,依然是对方记忆中的烟火,依然是各自人生的执着。

谢谢你,当过我最好的朋友。

遇见你,我变得内心很富有。

来源:闲时花开(id:xsha369)

4、龙应台:渐行渐远

龙应台:渐行渐远

一个无聊的下午,安安说,妈妈,讲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吧!

妈妈说,好,你是个婴儿的时候,吃奶像打仗一样,小小两个巴掌,紧紧抓着妈妈的rx房,嘴巴拼命地吸奶,好像整个人悬在rx房上,怕一松手就要掉到海里去了。不到一分钟,就把奶吸得光光的,再去抢另外一只奶……那个时候,你一天到晚黏在妈妈胸上。

后来呢?

后来,你会爬了,妈妈在哪个房间,你就爬到哪个房间,像只小狗。妈妈一离开你的视线,你就哭。

后来呢?

后来,你会走了,每天就让妈妈牵着手,走出前门,穿过街,到对面找弗瑞弟玩。

门铃响起来,在角落里玩汽车的华飞一边冲向门,一边嚷着:“飞飞开,飞飞开!”

六岁的弗瑞弟站在门口:“安安,赶快来,我妈在院子里发现了个蚂蚁窝……”

“蚂蚁?哦?”飞飞圆睁着眼睛。

弗瑞弟和安安已经冲上了街。两个人都赤着脚。妈妈来不及叫“过街之前要先看左右”,近三岁的飞飞也赶到了马路边。妈妈在后头喊:“停!”

飞飞在路缘紧急煞车。

“有没有车?”

飞飞头向左转,向右转。

“没有。”

“跑!”

长着一头鬈毛的小皮球蹦蹦过了街。

妈妈走进厨房。她今天要烤一个香蕉蛋糕。栗子树青翠的叶子轻轻刮着玻璃窗,妈妈有点吃惊:这小树长这么高了吗?刚搬来的时候,比窗子还低呢!和煦的阳光透过玻璃,把晃动的叶影映在桌面。三支香蕉、两杯面粉、一个鸡蛋———后来,安安就自己会过街了。这条街是个单行道,车不多,每半个小时有辆大巴士喘着气通过。飞飞爱那巴士的声音。有一次,妈妈在厨房里读着报纸,喝着咖啡,耳里不经意地听着巴士轰轰的声音由远渐近,然后,停了下来,就在厨房外边。妈妈啜一口咖啡,看一行字,突然跳了起来,转了几个弯,冲出门外,果不其然,一岁半的飞飞,个子还没一只狗儿的高度,立在街心,挡着大巴士,仰脸咕噜咕噜吸着奶瓶,眼睛看着高高坐着的司机。

后来,大概是安安离开幼稚园没几天的时候吧,他和弗瑞弟勾肩搭背地出现在妈妈面前:“妈妈,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去游戏场?”

妈妈呆住了。那个有沙堆、滑梯的游戏场离家也只不过四百公尺吧?可是,孩子自己去?种种可怕的布局浮现在做母亲的脑里:性变态的男人会强xx小男孩、小女孩,会杀人弃尸;亡命之徒会绑架小孩、会撕票;主人没看好的狗会咬人,把肠子都拖出来;夏天的虎头蜂会叮人,叮死人……“妈妈,可不可以?”有点不耐烦了,哥儿俩睨着这个三心二意的女人。

妈妈离开书桌,单脚跪在安安面前,这样两个人的眼睛就可以平视了。妈妈握着孩子的手,慢慢地说:

“你知道你只能走后面那条人行步道?”

安安点头。

“你知道你不可以跟陌生人去任何地方?”

“知道。”声音脆脆的,“他有糖我也不去。”

“如果,”妈妈说,“如果他说要带你去看兔子呢?”

小男孩摇头:“也不去。”

妈妈站起来,摸摸孩子的头:“好,你们去吧!”

两个人学着出草的番人,呼啸着追逐而去。

从此,安安就像一个云游四海、天涯飘荡的水手,一回家就报告他历险的过程:游戏场边有一片大草原,埋在草丛里全是土拨鼠。草原上一棵不知名的枯树,枝桠上永远停满了乌鸦,在那儿对着天空“嘎嘎”叫着。树丛里则有野兔,好大的耳朵,尾巴却那么短,身体很胖,有一只九斤重的猫那么大。秋千旁边那棵树,结满了绿色的豆豆,豆豆还附着一片像蜻蜓翅膀似的薄薄的筴,你把这豆子往天上一丢,它掉下来,那翅膀就一直转一直转,像降落的直升机,也像蝴蝶———“妈妈,”一大早,安安竟然已经穿戴齐整,立在妈妈床前,“我想去幼稚园。”

妈妈扑哧笑了,“你已经毕业了,还去幼稚园?再过一个月,你要上小学了。”

安安赖着扭走,非去不可。

蓬头垢面的妈妈穿着睡衣,坐在床沿,托着下巴看着儿子,心想:我的天!这家伙还不懂什么叫“毕业”!可是,回头想想,他怎么会懂呢?

廿分钟之后,母子两人来到了幼稚园门口。安安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这个地方,有他喜爱的朋友、他熟悉的玩具、角落、气味……推开门,安安站住了。正在嗡嗡钻动的小萝卜头停下手中的活,回头看立在门口的人。安安伸手抓着母亲,有点慌乱地问:

“我的朋友呢?”

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庞。

“我的朋友呢?”

他困惑地看着妈妈,一边缩脚往门外倒退。

“你的朋友,安安,”妈妈把门掩上,“和你一样,长大了,离开幼稚园了,准备上小学了。”

安安低着头,用脚尖直蹭地,“他们——不会再来了吗?”

“不会再来了。幼稚园已经过去……”

小男孩怔怔地站着,哪里传来吉他琤琮和孩子们的歌声。半晌,他挣开母亲的手,两手塞进裤袋,径自往大门走去。

“妈妈,我们走吧!”

就在这个伤心的暑假,安安发现了地下室的麻布袋。

他们在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安安和弗瑞弟是警察,全身披挂,树枝手枪插在腰间,绳索和钥匙吊在肩上。弗瑞弟的三岁半的妹妹是小偷,两只手被胡乱绑在一块;两岁半的飞飞是警犬,正在地上努力地爬,脖子里圈着一条红丝带。

小偷要被关起来。当警察打开牢房大门的时候,安安一眼就瞥到了角落里的麻布袋。

“你们是骗子,妈妈还有爸爸都是!”脸胀得红红的,安安气愤地喊着,“圣诞老公公的胡子、衣服、帽子、面具……全部在里面。我全部都看见了看见了!”

妈妈和爸爸先愣了一下,然后相视而笑。他们早就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只是真到来了,却又稍稍有点慌乱。爸爸搁下手里的菜刀——这天是周末,是爸爸爱下厨的日子。他坐下来,把儿子搁在膝上,说:

“安德烈斯,听着,你老爸也是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在奶奶家的阁楼里发现了圣诞老公公的东西。没错,每年圣诞节在我们家花园出现的,不是尼古拉斯他本人,可是,我们并没有骗你——”

安安倔强地把脸撇开,表示对老爸的解释不屑一顾。

“——没有骗你,因为很久以前尼古拉斯是这么红衣红帽来到人间的,可是因为时间太久了,他也太老了,不能走这么远的路,冒着大雪来,我们做爸妈的就替他做工——你说这叫骗吗?”

安安渐渐平静下来。颈子里还系着红丝带的飞飞一蹦一蹦地闪进厨房,嘴里发出“汪汪汪”的吠声。安安眼珠子转动,从爸爸膝上跳下来,边跑边说:

“我去把老公公的东西藏起来,不要给弟弟看见!”

※※※

那天黄昏,安安和弗瑞弟关在房里听音乐、看图画书。录音机放着一支安安非常喜爱的歌……神用他的手,抚摸着大地,春草深又深……妈妈听见安安幽幽的声音。

“弗瑞弟,你知道吗?我不相信这世界有神——”

“我想我也不相信——”弗瑞弟严肃地回答。

然后是翻书的声音。两个男孩都安静了。

妈妈走过他们的房门。

※※※

开学典礼一完,新学()童背着花花绿绿的书包,在教室楼前歪歪斜斜闹哄哄地排成两行。从幼稚园消失的熟悉的脸孔又出现了。安安和小伙伴克利斯汀紧紧牵着手,兴奋地不安地等待着。爸爸妈妈,还有小鬈毛飞飞,立在家长人群中,也等待着。

突然一声铃响,像爆炸一样,空气被点燃了。老师像只花花的母鸡,在队伍前头张开两臂做栏杆,一年乙班的廿个孩子,手牵着手,开始向教室大门迈进。

妈妈的眼睛锁在安安身上,看着他移动,新书包上各形各色的恐龙也跟着移动。这孩子,还这么瘦,这么小,那脸上的表情,还留着那吃奶婴儿的稚气……安安和恐龙往前走,走着走着,就没进了暗色的门里。

安安没有回头。

妈妈的眼睛,还兀自盯着那扇看不出有多么深邃、说不出有多么遥远的门,看着看着,看得眼睛都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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