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说读后感200字
小说读后感200字(一)
——《超级坏蛋联盟》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二)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读后感
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让我很受启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阿章原来是个标准的都市小孩,现在短暂转到乡下,每天开心地在田野里玩乐。可是住在一起的表妹,不知为何对他充满了敌意。一天阿章表妹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了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取笑。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挡把房间整理干净。
阿章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我在书中明白妈妈是很辛苦的我们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劳烦妈妈,我们可以做力所能及的事。所以请各位同学能够独立些,让母亲少一点辛苦。
小说读后感200字(三)
——《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讲的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一般,但善良,正直,诚实的学生。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孩子,她做了种种的努力,遇到了许多人,还有许多事:养蚕、老鼠和猫、老师住院。每件事情,他都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好孩子所具备的——有爱心、冷静、关爱。家长说:“成绩好是好孩子,成绩不好是坏孩子。”那么,那些作弊的成绩也算成绩好?()有些成绩好,人品坏,也算好孩子?书中的倪志伟,偷看女生上厕所、“卖作业”做尽一切坏事,可是他的成绩数一数二,所以备受老师和家长的喜爱。成绩好不一定是个好孩子,成绩差不一定是个坏孩子。金玲为什么是个好孩子呢?因为他善良、诚实、无私、博爱,具有好孩子的一切特点。当然学习也是很重要的。成绩不好没关系,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万事功到自然成,不怕你成绩不好,只怕你心态不好。现在的老师和家长都注重成绩,成绩好就要提拔,成绩不好就受冷落。这世上有许多比成绩要重要的东西,如人品、素质、情感一个好孩子,要品学兼优,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让我们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小说读后感200字(四)
——《童年》读后感
《童年》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2、郭敬明小说读后感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玄幻小说,它叫做《幻城》,一个充满了爱的世界。
《幻城》既没有讲述以往其他玄幻小说所普遍拥有的大英雄一样的人物;也没有向其他小说一样所常有的辉煌的结局。它完完全全是一出被命运捉弄的爱的故事。一个叫做渊祭的女子,主宰这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在她眼下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她的杰作。主人公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渊祭的种种玩弄下,踏上了复活自己心中的爱征程。
小说的开始,卡索带着自己的弟弟樱空释,流浪在所谓的凡世间30年。在这30年里,卡索对他的弟弟无微不至……在他们终于回到他们久违的家时,卡索遇到了他的至爱——一个叫梨落的女人。但命运不愿垂青于这段爱情,卡索的父亲坚持要卡索娶深海宫中的人鱼公主。
在小说中,卡索所拥有的那座刃雪城,像钱钟书所写的围城一般,禁锢了卡索的自由。那是一座坚固的围城,在外面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进入这座孤寂的城;而在里面的人却渴望着外面的世界。这是多么可笑啊!于是乎,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不顾一切地想要替自己的哥哥继承皇位;他玷污了人鱼公主的身体,使她自杀。希望让卡索自由地去飞翔,即使当卡索的剑穿过他的胸膛时,他仍然对他的哥哥说:“在我死后,请你自由地……”
一切在这一刻爆发,当卡索获悉渊祭的手中拥有能够使人复生的隐莲时,他义无反顾地带上一些人,踏上了进入幻雪神山,挑战渊祭的征程。
然而这一切,都是渊祭的游戏,当卡索杀死了东、南、西、北四大护法,得到了封天的力量,在牺牲了数名部下来到渊祭的面前时,最大的悲剧也由此开始。即使渊祭是不可战胜的,卡索仍然举起了反抗的手……
卡索得到了隐莲,却换来了更大的悲剧,他的弟弟重生之后是他最大的敌人,人鱼和梨落的身份颠倒。最终,卡索倒在了刃雪城的城墙上。
也许没有人理解樱空释的爱,没有人知道梨落与人鱼对卡索的爱,可是卡索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是镇守一座空城,孤独一生的的悲哀。渊祭不正是我们自己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就会有一个结果,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只有屈服于命运的人,才会迷恋着卡索身后的空城。卡索死了,留下的是空城,带走的是一生的孤寂,他不会再寂寞,他所有的朋友已经活在心中……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二)
刚看完郭敬明的一篇文章,准确的说只看到中途就看不下去了,因为看了几段似乎觉得他写了些什么,可是是些什么呢?答案是不知道。或者可以用蒙胧还形容我的感觉。很奇怪吧,我发这种情况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了,当然不只是看郭敬明的文章。不知道是我自己的领悟能力有问题还是怎么。不过确信的是,像我这么大的人应该少有几个可以看懂。或许是那些大家们在说些很有意义、很有内含的东西,我只是一个俗世女孩,还达不到那种水平。但为什么老写得像风呢――让人捉摸不透,似是而非。通俗一点很困难吗?也许那样就不像大家了,大家的文章怎是所有的人都能看懂的呢?所谓知己难寻啊。读后感
蒙胧,好像还有蒙胧美这个词吧,为什么蒙胧会美呢?我想就是因为它所形容的东西都不那么清晰,而人一惯喜欢清晰,作为已荣升小四眼对这一点是很有感触的。那美又何来呢?大概正是因为惯了,人们对于一惯不是更喜欢新吗?又或者是清晰的东西太多了,而往往清晰了就会发现原本完美的似乎沾上了污点。就像梦,做梦的时候也许很美,但梦醒后呢?一切是那么的真实,多少让人有些不爽。就像男朋友有了二心,很想知道为什么他老提另一个人的名字,可是弄清楚后呢?就像有了裂痕的玉,即使它还一样洁白,但裂痕还在,永远不可能视而不见,而且往往会越发明显。所以蒙胧给人美的感觉,因为它让你有想像的空间,人们都愿意向好的方面想,正如看到了一个全倩影,大多数会把她想得美如天仙。于是急于看个究竟,而结果呢?往往下个半死。所以还是蒙胧点好。
人的思想是个奇怪的东西,有时会有很多感触,可到底是什么呢?到底什么让我有那总觉得感动的感觉呢?大概就很难说明白了,所以喜欢蒙胧,觉得即便不太清楚到底为什么,但感觉到了感动啊,不管是经过怎样的过程,结果总是一样的,就是心里有获得。看那些不太懂的文字也许也没什么不好吧,因为蒙胧让我想得很多,或许会有更多自己的意思在里面,跟作者所要表达的完全不同。这不失为朦胧的一大功劳。人总是有一总惰性,看了一段好句子,心就跟着作者的方向偏,然后说我也这样认为这样自然就没了自我。即便想要有些自己的什么想法,可心是不跟想的,就像你告诉自己不要去想刚分手的男友,可是心还是在痛,而这种因为不敢证实而隐隐的痛往往会缠绕你到一个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久远。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三)
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
3、红色小说读后感
红色小说读后感(一)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叙述了1941年秋,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乐章。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这篇文章的。文中这样一个片断令我最感动:五壮士高呼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然后昂首挺胸,迈开大步,相继跳下悬崖。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肺腑之声。多么伟大的五壮士啊!他们毫不畏惧、不怕牺牲的崇高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每当回想起五壮士惊人的壮举,我就感到非常惭愧。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就退却,有时干脆就放弃了。而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赴汤蹈火,为国捐躯。我遇到的这点困难与他们相比算得了什么?再说正是因为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如果今天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那明天怎么去为祖国作贡献呢?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先烈们的英灵呢?我羞愧万分,不断地责备自己。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少先队员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跨世纪的接班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五壮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儿女的楷模。他们浩气长存,永垂不朽。不知不觉,我心中耸立起一座雄伟而庄严的丰碑,上面镌刻着狼牙山五壮士的名字: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
忽然,“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这雄壮而嘹亮的国歌声在校园庄严地响起,而此时,它竟是这样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
五壮士,你们放心吧!我们一定肩负起振兴中华的神圣使命,让我们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红色小说读后感(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
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没有他们咬紧牙关,哪有我们的高楼大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红色小说读后感(三)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片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抚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持着你的岗位?你既然活着,你又否为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美丽?我想问你,为世界带来了什么? ——题记雷锋——一个曾被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董必武等诸位名人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传奇人物。雷锋——一个人人皆知,人人向他学习的神话般的人物。
雷锋——生命已不在,但精神却永存的伟人。而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自打雷锋一生下来,厄运就缠上了他。家里没有温暖的炉火,没有香甜的乳汁,更没有大碗大碗的红烧肉。唯有的,只有那寒冷和饥饿。//后来,爸爸被日本鬼子打死,妈妈被地主恶霸逼死,哥哥被资本家残害致死,弟弟贫病交加冻饿而死。小小年纪就受这样打击的他不但没有轻生的念头,反而会化悲伤为力量,全心全意为革命为人民服务,他心中沸腾的满腔热血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熄灭的。记的最深的便是那次外出活动,天上突然乌云滚滚,豆大的雨点下有千斤重般,像箭一般射下来,重重地砸在人的身上。负责打队旗的雷锋吧衣服脱下来,将队旗和红领巾包起来,自己光着小脊梁任凭风吹雨打。同学说他傻,将队旗和红领巾洗下不就行了吗?
可他却郑重地说道:”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和队旗一样,都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咱应该格外珍惜。“而这一句话,却深深地感动了那位同学,从此他也像雷锋一样,给于红领巾与队旗至高的尊重与崇敬。雷锋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周围的人们;雷锋总是这样,一心一意为着人民为着世界。看到雷锋这样,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学校门口那壮观的一面——每到中午,人山人海便涌入学校对面的小店买午饭,由于人过多,因此只能站着吃,人与人之间距离远则50公分,近则30公分,那个场面真让我不禁想到”百万雪师逼江而下“。而这样多的人,造成的危害也是及其巨大的。等人一走,那长长的街道上留下的竟是塑料杯、一次性饭盒、塑料袋、木棒、易拉罐……放眼望去,整个一条街似乎被朦朦胧盖上一层白色的面纱。说真的,要不是我亲眼目睹,我真不会相信这种奇观竟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还是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地出现。我们对世界做了些什么呢?污染罢了,糟蹋罢了。和雷锋比起来,我们又是如何呢?
他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可我们却为了自己一时的图方便,造成土质污染、空气污染,因而加深了温室效应,对地球对人们极大的伤害!我们虽然碰不上战争时代,碰不到民不聊天,不能为国家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但我想,只要我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吧!只要把这一件件小地不能再小的事情做好,我们也就问心无愧了,我们就是伟人,就是英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
4、小说飘读后感
小说飘读后感(一)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本书。飘的主人公斯佳丽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都给我很深的印象。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喜欢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小说飘读后感(二)
有没有一种感觉,你读完一本书,会觉得这就是你从小到大一直在幻想的一个场景,然后就在书中真实出现了。
思嘉喜欢艾希礼的英俊和儒雅,虽然历经几次婚姻,家境的变迁和战争过后社会的动荡却一直没有改变,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艾希礼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的弱者,而瑞德才是最懂自己,最适合自己的。
思嘉很勇敢,她可以直截了当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她又很偏激,固执,在被艾希礼拒绝之后闪电般的勾引了艾希礼的小舅子并结婚作为报复,万幸这厮命短,战争还没开始就死在了训练营里。 她是生活的强者,视世俗观念为无物,为了保住父亲留下的农场不惜勾引自私的妹妹的未婚夫。战后各种物资紧缺,她看准机会毅然大做木材生意,不管别人说三道四。无论面对何种困难,仿佛她都有解决的办法,无论是爱情,生活,家庭,还是战争,她从未低头。
这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瑞德。 瑞德骨子里是一个骄傲到不屑于与任何人为伍的家伙。在战前南方的聚会上,他可以刺耳的说出,南方必败,当别人欲要反驳的时候,他会讽刺的说北方有兵工厂,我们有什么,玉米和棉花?他可以在一圈人大唱赞歌的时候直言自己的观点,这其实是泡粪。他从无意中在角落看到思嘉大胆的要求艾希礼和自己私奔起就被思嘉深深的吸引,痴情一片。因为他知道,思嘉和他一样叛逆。他仿佛游戏人间,又丝毫不见落魄,他始终是生活的强者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战争开始后,他成了巴特勒船长,穿梭于被北方军队封锁的海域,名利双收,成了南方众人崇拜的对象,而他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我行我素,毅然不留情面的抨击南方,终于又被别人厌恶。他的痴情让人感动,可以在思嘉想参加舞会却碍于自己寡妇的身份不能参加时豪掷巨款使思嘉成为被邀女性的第一名,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他也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可以在南方必败无疑的局势下投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思嘉和媚兰穿过战域。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德来说是多大的牺牲。也许正是因为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才会在女儿死后像变了个人,并最终选择了离开让自己伤透了心的思嘉。
小说飘读后感(三)
《飘》是作家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唯一的一部作品。()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飘是南北战争时期为背景写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是世界名著之一。
小说以思嘉的生活经历为主线,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就是因为她的真实,有血有肉,正如思嘉父亲所说的:“只有日月与土地同在。”她在战争时凭借自己的力量守着庄园,养活着十几个人,她是荠麦,风一吹,低头,弯腰,吹过之后,又挺起腰板,继续更好的接受阳光。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那样一个坚韧又美丽的女性形象。
她不完美,但是她独特的魅力,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 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所以思嘉是自私的,但她的自私不仅仅建立在为己的基础之上,她为了很多人,为了塔拉十几张要吃饭的嘴,为了她爱的人和他的妻儿,为了白蝶姑妈,远房的姨妈们,甚至还包括塔拉以前的黑人,思嘉的自私眷顾了很多人在挫折袭来之时,她曾无数次的失望过,但从未绝望。飘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就是: “tomorrow is anthoer day.”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她从硝烟和战争中走出来为了生存杀过士兵。不留恋过去贵族般高贵的生活,不惜让自己白嫩的双手在种棉花时生满了老茧,但她依然热爱生活,相信爱情。她是当代女性的典范。
小说紧扣现实,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与生存相关的爱情,一个盲目的爱情,以至于文章写到一半,我们都不能把思嘉对瑞德的感情称为爱情。因为主人公迷茫地适应一场又一场的婚姻。在迷雾中奔跑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爱的是谁,爱过谁。小说留给读者很大的思考空间。也许思嘉悔恨了。发现了自己的内心,也许她还是谁都不爱,仅仅是爱生活,喜欢享受活着的意义。思嘉说过:“爱情是为了快乐,而婚姻是为了生存。”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媚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媚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甚至我觉得她所有的婚姻都是在为了这份珍藏在心的爱情所做的牺牲,守护对希礼的爱。最后思嘉终于认识到她对于阿希礼是无足轻重,她的对阿希礼的爱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 斯佳丽跑回家,却发现瑞德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她,并说现在才想起挽救他们的婚姻已经为时已晚。斯佳丽哀求瑞德不要离开她,并说其实她一直爱的是瑞德,她从来没有爱过阿希礼。瑞德说当宝尼活着时,他们曾有机会复合,现在机会已经没有了。 当瑞德迈出大门的时候,斯佳丽问:“瑞德,如果你走了,我将去哪里?我该做什么?”("rhett, if you go, where shall i go? what shall i do?”)瑞德说,“坦白讲,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斯佳丽站在台阶上,在绝望之余又燃起了希望:“桃瑞庄园,我的家!我要回家。总有一天我会让他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tara!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个结局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想象空间。也让我们感慨万千。
对于思嘉来说,其生命存在的真实意义在于有欲可求,她从不懂得知足,也不能知足。学会满足是对她生命的亵渎,也预示着生命之花的枯萎。她只能够不停的追求,猎取下一个目标,最早是爱情,守望希礼;然后是温饱,守望金钱;接着又是希礼,最后是瑞德,她刚刚意识到的自己的真爱。所以思嘉注定不能提前知道自己的真爱是瑞德,而一定要在爱女夭折之后,媚兰去世之后,瑞德因为彻底失望而要离开之后,才能明白。生活仿佛与她开了一个无以伦比的玩笑,却又是真实的存在,她需要为自己的执拗。在一切随风飘过后,她成熟了。
看完这部小说,我懂得了更多生活方式与生活形态,有时候就该像思嘉一样不去想生命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而是应该沿着生活赐予的轨迹,将沿途洒满温暖与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