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偷书贼》有感
读《偷书贼》有感
文/诸葛红露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2、军训有感
军训有感(一)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每一份希望都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这首歌完全可以概括军训的生活。也许五天的时间在人生路上只算得了一场梦,可那绿色的迷彩服却证实有那一段日子,在那一段日子里,有喜有忧,有笑有泪,烈日下的训练,星辰下的誓言,对军校的行礼,一切的一切都历历在目。也许对教官的相识只有短短五天,可心中那份思念却证实有那几个人,和我们一起站在骄阳下,严格训练却关切待人,站在我人生路上,似乎时不时回头微笑,又似乎在开辟道路。
回望昨日的我,幻想未来的我,心中那份期待越来越强,我想当军人!我知道军人的路很崎岖,又很漫长,可是军训的五天告诉我,做人要坚强!教官用行动告诉我,多日的努力换来的是军人的刚气,换来的是报答祖国的决心!
我明白,这训练只是狂风暴雨前的微风, 一切的挑战还在后头。我不确定那挑战的难度,也不知道未来的我面对挑战的态度。也许渺小,但绝不卑微,也许平凡,但绝不接受命运的安排,也许纤弱,但勇敢坚强的面对人生的每一场风雨……。
军训有感(二)
从小,我就幻想:长大后,我要成为一名军人。身着迷彩服,头顶钢盔帽,肩扛轻机枪。站在祖国的边疆,守卫祖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然而,意外发生了。我得了腿病,疼痛难忍。希翼,就此破灭。想想原来,为了心中的梦,努力过,奋斗过,流过汗,流过泪,整天自学着立正稍息。没想到,到头来却是不尽人意。就如一个五彩的泡沫,那么绚丽,那么好看,却始终抵不了被破碎的命运。我哭了,伤心的哭了……
如今,军训了。我身着迷彩服,头顶钢盔帽,像一名真正的战()士一样。但,我却不能在操场上,如军人一般“立正,稍息……”只能静静的坐着,默默的看着……
这时候,我的脑海中不断呈现出一组组动人的情景:黄继光用胸脯挡住了敌人的枪弹,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尤其是去年512的时候,那些解放军的表现更是让我为之敬佩。军人,一个多么伟大与神圣的职业。我向往,我追求。可,他却与我招手而过,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时光匆匆,稍纵即逝,五天军训时间一晃而过。五天里,我气愤过,也悲痛过。但是他们毕竟已成为过去。在这五天里,我目睹了同学们从流汗流泪,到坚持不懈,又到获得奖状,露开笑颜的所有经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才会成功。这个愿望破灭了,还有千千万万个愿望等着我们。有时候,放弃也是种美。我决定要重树梦想,向同学一样甘流汗,甘流泪,坚持不懈,直到取得最后成功!
军训有感(三)
去军训这五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而且懂事了很多。经过这五天,我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少爷,变成一个会自理自立的小男孩。
在这次军训里,我们经历了很多事情,有开心、有伤心。特别有两件事情最让我难忘的。
第一件让我难忘的事情是我们的野炊活动。这次野炊活动,我们用尽全力去煮、去烤,连脸都灼伤了了,最后我们以为煮熟了。捞出来一看煮的地瓜都烂了,烤的地瓜都没熟!但我们一尝,地瓜的甜味都融到花生里了,连汤都那么的甜。我就想,虽然我们做的不咋的,但是非常好吃。
第二件让我难以忘怀的事情识:在星期四那天,对别的军训来说是一个普通的日子,那天是我们学校军训活动里的野炊活动,你一定会说,我们很幸福,但其实不是!那天我们走了一天的齐步,踢了一天的正步我们每个人的脚后跟都踢软了可是我们每个人都在坚持,那天的饭也算还可以,只是每个人都没吃饱,都以为晚上可以加餐!但是没有,唉惨。
这次军训,我们班还拿了优秀纪律作风班级奖,我还得了一个先进个人呢。经过这次军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认认真真做,就像军人一样,连叠被子都不马虎。平时要懂得父母对你的好,和同学相处要团结一致。我会把军训当做一个新起点,以前做的不好的地方要改正,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在家里多帮助父母做家务。
这几天非常辛苦,但我们都撑了过去,但是我们男生病倒了4个,我们5205宿舍病倒一个,5204宿舍病倒一个5203宿舍病倒两个。这说明,我们班的身体缺乏锻炼,如果我们身体都很好的话就不会病倒那么多了。坚持就是胜利。在军训里我学会了自理自立,学会了坚持,并且学会了忍耐。日后,我一定把这几天军训的精神带到学习上,并且,不管做什么事也认真对待。
3、《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读后感(一)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
《偷书贼》读后感(二)
你听过死神为人类讲的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这是一个特殊的故事,这是一个如此动人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样。
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也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书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无奈,看见人们一个个死去,他带走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灵魂,还有欢声笑语,悲欢离和,我想当他从莉赛尔身边带走她的弟弟的时候,当他带走莉赛尔的养父母,当他带走莉赛尔最好的朋友鲁迪的时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却有无可奈何。
1939年的德国,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可她的弟弟却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礼中,莉赛尔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这将是14本为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
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大概也死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艰辛地寻找一个个小小的裂缝并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这是个讲述书是如何振奋灵魂的令人难忘的故事。
莉赛尔在开始了她的阅读旅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去当死神这个让人惧怕却永远无法摆脱的职业。这是一个残忍的职业。
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
“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作《偷书贼》。
《偷书贼》读后感(三)
《偷书贼》的讲述着便是死神,他首度开口,以理智、冷静的语言讲述着他经多次遇见的一个女孩的故事。而我还觉得《偷书贼》中的死神是一个略带幽默的人物,他在书中提到说“我喜欢人们创造出的死神形象——披黑袍,持镰刀。我喜欢他们手里的大镰刀。它让我觉得很有趣。”你不觉得这样一个死神的形象让人倍感亲切,也与我们心里的死神形象相冲突。我还觉得死神是温暖的,他虽然在叙述过程中不煽情,但也非全然冷酷,反而是带着点同情小女孩但是却无可奈何的感情。因此说死神在这里更具人性化。
小说的叙述者——死神是如此的特殊,那么这部小说又有什么吸人眼球的地方,让人如此沉迷呢?下面我就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它向人们展示了文字拥有多么大的魔力与能量,也向人们讲述了文字是如何给养人类的精神世界的。小说的女主人公——莉赛尔·梅明格在她 9 岁的时候,与弟弟一起被迫前往寄养的家庭,但是由于旅途的艰难疲困,弟弟病死在途中,在弟弟简单冷清的葬礼上,她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虽然她当时不识字,但是这本书对于她不平凡的一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到达了被称为“天堂街区”的慕尼黑寄养家庭,女孩的不平凡的人生就在这里展开。他的养父——休伯曼·汉斯教会了莉赛尔·梅明格识字,引领着莉赛尔·梅明格进入文字的海洋,也可以说养父是莉赛尔的启蒙者。莉赛尔不断用文字来安慰自己,进入文字的奇妙世界——没有战争、没有优劣血统之分。文字不仅给莉赛尔带去了精神食粮,尤其是在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里,而且莉赛尔也利用文字不可思议地给身边周围遭受苦难的人带去了力量,由此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当战争夺取了她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她的好朋友——鲁迪、马克斯、镇长夫人、她的邻居时,莉赛尔由于在地下室看书而避过了战争的灾难。但是面对满地的尸体与废墟,她感到不安,幸好文字始终陪伴着她。
其次,作者——马克斯·苏萨克用简约的文字风格刻画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休伯曼·汉斯,莉赛尔的养父,一个慈祥和蔼的父亲,他安抚了莉赛尔的噩梦,陪伴在她身边教她识字、阅读。在莉赛尔的眼里汉斯不仅是她的父亲,也是唯一依赖、信任的朋友。休伯曼·罗莎,莉赛尔的养母,一个喋喋不休的女人,虽然她一直骂莉赛尔是小母猪,莉赛尔犯错的时候会用木勺打她,但是当莉赛尔生病的时候,又会紧张她,她非常地爱他们,只是表现爱的方式很与众不同。鲁迪,莉赛尔的好朋友,一个会将自己全身涂上炭,在深夜奔跑于操场上,只为了他的偶像杰西·欧文斯的疯狂男孩。他喜欢叫莉赛尔小母猪,喜欢与她同甘共苦,喜欢陪着她去镇上送还衣服、收脏衣服,喜欢与她一起踢球……但是我们在书中可以看出鲁迪是爱莉赛尔的,他为了得到莉赛尔的一个吻,()想方设法的制造机会。在甜美的睡梦中,他最终也被死神带走。最终他得到了莉赛尔的吻,莉赛尔亲吻在鲁迪焦黑的嘴唇上,虽然那时这是一个迟来的吻。
整本书中,作者用极其简单明了的语言向人们展示了文字的力量,人性的矛盾(连死神都觉得人类是让人难以琢磨的),人们对于和平的向往,对生命的尊重。
4、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读后感(一)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从1939年偷书贼被送往休伯曼一家开始到1943炸弹轰炸了汉密尔街,死神带走了莉赛尔的一切,然而她却幸存下来了,因为文字让她躲过这次死亡。然而,文字带给他们的又是什么?战争?摧毁?对于犹太人而言呢?死亡吗?他们又有什么过错,何以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代价?
书中的几个人物在性格上个不相同。其中偷书贼莉赛尔,一个爱好文字的女孩,一个攫取文字的人,一个善于偷窃的人,发生在她身上的,在当时那个战争的时代里,同样的,可以看出很多人都处于水深火热中。尤其是犹太人。文字给了她偷窃的力量,也是因为文字,她和汉斯·休伯曼也就是她的爸爸成为了好朋友,和镇长夫人关系更紧密,还有与那个犹太人马克斯之间的故事。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或许根本就不是很明白当时的情形,但是她知道妈妈的顾客对他们来说有多重要,没有他们,他们就会被饿死。当最后一家顾客,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的时候,她采取了反抗。还有那一次犹太人游街示众的时候,她不顾被德国士兵打也要拉住马克斯。而当时,德国人是不允许与犹太人有任何关系的,否则,后果跟犹太人一样悲惨。她是勇敢的,也是不满与当时的社会的,种族歧视,屠杀等等。这一切都根于文字带给她的力量。汉斯·休伯曼,一个幸运的从死神手里逃脱两次的人,还有着一个关于手风琴的诺言,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没有因为危险而逃避,他与别人不同的,就如与纳粹党不同是他没有将犹太人当做是敌人,没有像当时的大多数德国人一样践踏抛弃他们,只是在那个时候,他能做的总是会遭人反对。收藏犹太人是一个危险,看了电影《钢琴师》,更加的让我感到纳粹的残暴,这是不仅仅一个犹太人会被伤害的危险,也是对于整个家庭的危险。在他的儿子面前,他是胆小的,但是我觉得不是胆小,而是他人性的美好和对犹太人的同情。他也是沉默的,就如他在卷香烟的时候,是慷慨知足的人,就好比在部队和在为别人涂漆时。
另一个人物,马克斯,钉在十字架的耶稣,典型的犹太人代表,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便有了与偷书贼的故事。在我眼里,他是那种坚定意志生存的人,即便环境有多困苦,“要活下去。生存就是生存。还要以牺牲罪恶感和羞耻感为代价”。当时的犹太人不是被安置在集中营劳动就是待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靠着被人的救济卑微的活着,还要时刻提防着随时出现危险,以便逃跑。即使这样,马克斯还是一直在寻找出路,或许他一直相信,他会等到战争结束,犹太人解脱的那一刻。是的,他等到了。是那样的“要活下去”的追求,没有尊严的,在绝望中生存下去的斗志,让他坚持到可以无所顾忌的面向天空的时刻。还有罗莎·休伯曼,一个喜欢开口大骂汉斯,莉赛尔为猪猡,小母猪而实际上对他们充满了爱的人,同时也是善于应变危机的人,本以为她会不同意汉斯的决定即收藏马克斯,可是没有。她是那个时代的好人。鲁迪,饱受饥饿的小孩,却在后来把面包分给别人,还是犹太人,他痛恨希特勒的统治,一切都不应该谴责犹太人,而是元首,阿道夫·希特勒,战争与军队带走他的爸爸。还有几个人物,伊尔莎·赫曼,霍茨佩菲尔等等。总之,我们能看到的是,战争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还有关于人性的矛盾。
这本书以“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这句话为结尾,正如作者所要想我们阐释的人性的本质,人性的复杂,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整本书印象最深刻是还是关于马克斯的故事,他是当时犹太人的一个折影。我能想象,一个头发像鸟的羽毛,瘦骨嶙丁,狼狈不堪的犹太人,躲在践踏他们犹太人的德国人的地下室里,蜷缩着和后来被游街示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蹒跚前行的形象。可以知道,他们的悲惨的命运。人性,总是很矛盾。同样的是生命,同样的生活着,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就可以这样任人践踏宰割呢?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德国人,这样的急着对犹太人赶尽杀绝,宗教问题?种族歧视?钉在十字架的耶稣?我只能说,他们是残忍的,德国纳粹,德国人。疑惑的是,他们怎么练就那种肆意地用枪指着犹太人,朝他们的头颅射去,几乎没有通过思考,或者是用鞭子鞭打他们,将他们送进毒气室……人性可以如此的残暴。这让我想到南京大屠杀,这是我们的国耻,是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上的,我们能理解也能同情二战的犹太人。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不容许抛弃的,不要因为一些过去了的事,或是关于宗教的冲突,更或是因为嫉妒,而做出有违被道德的事情。战争不能够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死亡,伤痛,更是会成为历史上的污点。从这里我认为,人必须要具有一颗宽容的心。仇恨不能回带来后果,是对于双方的后果。就如同二战德国一样,最终成为战败国,他们要忍受的也会是他们对犹太人做过的事,甚至是更沉重的后果。宽容,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法。
人性的矛盾性,正是为什么有的人光宗耀祖,有的人却被唾弃千年的原因。在这本书,阐释的就是人性的本质,我认为也是人性的矛盾性。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犹豫中,在矛盾中做选择。而有的选择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就像有的人利用文字破坏世界,而有的人,却可以将文字用到对人类有益的地方中。我们的思想是矛盾,我们的矛盾是因为我们的不确定。我们对未知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的,一旦要我们做出决定,必定要经过一番思想的斗争。而结果是不同的,这就是人性的两面性。有的人为了达到目标,不顾一切的做出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然而有的人经历一次内心与现实的斗争后,仍然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在我们的社会中,我们能看到许多这样的鲜明的对比,有的人贪污受贿,有的人不求名利。而我们要怎样才能让自己走上正确的道路呢?并不是说不会犯错,而是说在犯错后有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我们所必须有的,是不要让我们的矛盾掌控了一切。
《偷书贼》让我得到了很多,虽然都是很表面的问题,但是却引发了我很多。关于生命的,关于人性的,还有战争。对于生命,我们应该热爱,不应该有种族歧视,不应该有仇恨妒忌,要有希望,有信心,去追求光明。对于人性,要充分发挥人性的美而不是恶。还有战争,我想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再有人再想着战争,想着独权主义,那么人性也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偷书贼读后感(二)
冬天里很少有人会在外面闲逛,我也不例外。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捧一本好书的感觉真的非常好啊!因此,这个寒假我“消灭”了好几本小说。
这么多书中,最让我深思的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的作品《偷书贼》。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孤儿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书中文字间流动着一种刻骨的冷漠和麻木,却让人欲罢不能。这个故事深刻的体现了人性的善与恶。正如书中所说:“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莉赛尔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生命。但她用手中偷来的书营造了一个充满淡淡温暖的小空间: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给空袭时躲入防空洞的街坊邻居听,安慰了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如此鲜明深刻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沉思:人之本性有善亦有恶,那交错的光华竟然会在不同环境不同个体间牵扯出或耀眼或灰暗、或炙热或寒冷地记忆。
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叙述方式的与众不同:莉赛尔的故事由收割生命的死神口中道出。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都开口,就显出理智、冷静与幽默来,甚至还带着一丝温暖,将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孤单小女孩和她所偷十本书的故事娓娓道来。死神用一种包容的感情讲述一段段碎片般的故事,让读者随着他的讲述一起为那不曾泯灭的良知感叹,为来之不易的安宁欣喜,为不曾停止的死亡落泪,为所剩无几的纯真祈祷,为无边无际的绝望黯然。通过讲述者淡然的语调,读者脑中会勾勒出一幅由灰色、黑色、红色、白色以及金色描绘的复杂画面。
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在这之中翻滚的灵魂浸满黑暗,因而当人性的光辉在这片黑暗中亮起来时,便异常显眼又弥足珍贵。而激发出这光辉的便是书籍的力量。在那战乱的年代,人们因为空虚冷漠,到处喷洒着恶意的毒液。莉赛尔如果没有书,也会变成那样。然而一页页纸张上的那一段段美妙文字加入了她的生活,在弟弟冷清的葬礼后,成为她尚未完全泯灭的热情地寄托。书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和知识传承的桥梁,对于莉赛尔来说书就是灰暗生活中唯一的追求,也是疲劳绝望时仅有的心灵港湾,同时,书也点燃了她的人性之善,就像书的扉页燃烧后的美丽金光照亮了黑暗一样。
相信只要是读过《偷书贼》的人,心中就都会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形象:衣衫褴褛,发丝散乱,全身落满炮灰,在怀里抱着一本破旧的书,但她的眼神却在黑暗中显现出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就像她的书一样有着照亮废墟的力量。
人性怎能兼具如此的光明与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着人性的美好。
《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是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