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的名著读后感_中外名著读后感1500字

1、1500字的名著读后感

1500字的名著读后感(一)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著形容著或吵嚷著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

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著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当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予深深的同情,对当时的人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1500字的名著读后感(二)

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著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1500字的名著读后感(三)

《草房子》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撰写的一本儿童读物,它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故事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秃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著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秃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秃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秃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秃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著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秃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秃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著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著干干净净的孩子,过著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著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场。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著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曹文轩在这里显然是把草房子作为一种美好的象征。人的少年时代是人生阶段最有朝气,也最可珍惜的时光,活在这个季节里少男少女是人类生命力的一种象征。作者在书后"代跋"里问"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是的,这样一个命题,是时下儿童文学颇值得关注的,在一个不易被感动的时代里,为孩子们写作,是一件不易的事,今天儿童文学并不沉寂,但能感动儿童的有多少呢?真情和新鲜哪个更能吸引孩子的目光?我想《草房子》也许能感动一些孩子,书中对人性中病疾、困厄、理解、帮助等永恒的东西所倾注的感情,孩子们能从这些生动可感的文字中收获许多。

2、中外名著读后感1500字

中外名著读后感1500字(一)

鲁迅是我最喜爱的一名做作家,最喜爱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著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著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著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著,欢笑著,舞蹈著,体验著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著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著。

中外名著读后感1500字(二)

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著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狼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不由自主产生无尽的思索。

我记忆中的狼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而汉语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诋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无知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图腾——狼,从小就存在著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而我们下一代的独生子女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物质上丰盈,但不能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狼在捕食时的表现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某些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它视死如归、不屈不挠,而且狼群中的友爱亲情甚至让人类汗颜。

理解了狼性,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曾经缺少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扫荡了一个县城,赶著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和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狼图腾》,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中外名著读后感1500字(三)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著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著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著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著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法伦理构架中储存著恶,见习著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著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著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3、四大名著读后感1500字

四大名著读后感1500字(一)

今天,怀著激动的心情,我又一次翻开了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从《三国演义》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一幕幕精彩好戏:刘关张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三气周瑜、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好戏让我留连忘返,直呼过瘾!

每一出戏都有精彩的主角,每一个主角都有独特的性格。比如: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备的爱民如子,曹操的敢作敢为,司马懿的阴险狡诈,赵云的英勇善战,张飞的粗中有细,关羽的忠勇,鲁肃的敦厚等等。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被罗贯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如同一幅幅

动人的画卷,令人读后赞叹不已!

而今天,我要著重说一下曹操和刘备。曹操和刘备,一个是将相之首,一个是汉室之后,但结局却大不相同。

曹操心胸狭窄,甚至于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他的多疑。而正是他多疑又心胸狭窄,从而导致一个个名士之死:杨修是他肚里的蛔虫,偶尔跟他开点小玩笑,结果却被他杀死了;华佗好心为他剖颅治病,却被他起疑心杀死了……这一个个充满鲜血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怕,不能不说是导致魏国衰败的一个原因。

反观刘备,论才智,他没有曹操聪明;论谋略,他没有曹操出色;论武功,他也没有曹操高强。但他心胸宽广!三请诸葛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有,他在长沙诚恳接收降将黄忠,从刀下救下魏延的命等等,这一个个充满仁义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喜,不能不说是蜀国从弱小一步步走向强盛的一个原因。

如果,曹操拥有刘备的胸怀,那么三国的故事是不是会不一样呢?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想。从曹操和刘备的身上,我们又能想到哪些呢?

在生活中,不要为了得到一点小便宜而沾沾自喜,目光短浅;在学习中,不要为了取得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在与人相处方面,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在班级内部,不要为了没选上干部而心怀不满,从此孤立自己。

法国伟大的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我国的俗话也说过“宰相肚里能撑船”。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心灵比海洋更辽阔、比天空更高远的“船长”吧!

四大名著读后感1500字(二)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向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这样的车夫,可见他一定深入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著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便可以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不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当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予深深的同情,对当时的人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四大名著读后感1500字(三)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麽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4、名著读后感1500字

名著读后感1500字(一)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著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名著读后感1500字(二)

高中时代,就曾听闻《羊脂球》这本短篇小说很是好看,所以大学闲暇时品读了该短篇小说。在世人眼中,贵族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上层阶级,是高贵的象征,然而妓女是低俗、下贱的代名词,只因他们是靠著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获取金钱收入的。在阅读《羊脂球》以前,我也曾这样认为,但在看完了《羊脂球》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在战争下,人们的行为往往与其自身的身份格格不入,是它给了高贵新的解释。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羊脂球》的世界吧!

《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著“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事实上,在我们这个讲求“爱”的社会,我们也早已将真诚大打折扣,社会的现实,使我们迫于无奈的以假面示人,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初的真实与友爱。戴著面具与人交流,会让彼此都会感到疲惫,我们应共同努力,用诚心去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共同建立一个有爱、诚信的大同社会。

名著读后感1500字(三)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著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著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著。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著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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