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鼠儿戏“猫”_迟子建:那丢失的……

1、迟子建:鼠儿戏“猫”

迟子建:鼠儿戏“猫”

有一种动物会在暗夜中不请自来,溜进你的房宅大摇大摆地做客。有美味它绝不放过,饱食后常常遗落下一些黑贡米一样的屎,令你气愤而又无可奈何。若是没有美食,它们会把一些纸张或棉布咬成一堆雪花般的碎屑。它尾巴长长,门齿发达,靠着身体的灵巧和娇小而能令人浑然不觉地登堂入室,靠着一张锐利无比的嘴而吃遍四方。它就是老鼠。

说来令人汗颜,我幼时因在托儿所挠人而被阿姨送上一个绰号“老猫”,这绰号一直跟到我的初中时代才结束。既然为“猫”,对鼠应该无所畏惧,然而我却偏偏怕鼠。看见它便哆哩哆嗦,噤若寒蝉,头脑发木,看来自己是只假猫确定无疑。

我最早感知老鼠,是幼时在晚睡时听见它在纸顶棚里簌簌跑过的声音。东北乡村赖以御寒的板夹泥小屋,顶棚一般都很矮,且都用纸糊成。先是糊几层厚厚的牛皮纸,然后再糊白纸或是报纸。糊彩纸的人家极少,因为它太贵了。而且一抬头发现彩纸上花团锦簇的,朴实的农人会以为自己侍候在园子中的花飞上了天,而显得魂不守舍。报纸和白纸的纸质比较低劣,再加上是用糨子糊的,而糨子是用面粉来打的,所以老鼠就很喜欢在纸顶棚上做文章。一旦熄了灯,屋子突然黑暗起来,老鼠就像是受到了什么指令似的准时地行动,它们在顶棚里跑来跑去,就像过狂欢节一样,不时地制造出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在夏季时听到这种声音就不敢入睡,因为暴雨使年久失修的房屋漏雨,顶棚被积水洇透的地方已经破出了洞,我很担心得意忘形的老鼠会从纸洞中失足而落在我的被子上,这种设想常常使我大汗淋漓,这大约是最早的畏鼠情节了。

老鼠在乡间的繁殖能力极强,因为那里的生存环境良好。家家户户都有粮仓,因为没有楼房,每户的厨房都在平地上,使老鼠能够从容不迫地周游其间。尽管人们发明了鼠药,并且用各种铁质夹子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带“下绊”,但是葬命的老鼠还在少数。更多的老鼠是吃得毛色油光,满面幸福地繁衍后代。它们心安理得地糟蹋粮食,无所顾忌地把完好的木质家具磕出疤痕。读过加缨《鼠疫》的人,大约是不会忘记那个海滨小城奥兰,老鼠突如其来地控制了小城,它们广泛传播着疫情,左右着人们的生死、爱情、善恶,把人间变成地狱。这个时候的老鼠就不仅仅是在顶棚上恶作剧般窜来窜去的小动物了,它们仿佛成了魔鬼的代言人,肆意践踏我们经过世代努力建立起来的平和、安静的生活。而我们对此往往束手无策,坐以待毙。这种时刻,我们自以为坚不可摧的生活秩序就像窗纸一样不堪一击,一捅即破。这不能不使我们对人人喊打的老鼠刮目相看,因为它们不总是处于被动的位置,当它们反戈一击时,人类是躲避不了倾盆而下的苦难之水的。

一九八一年在我高考的前夕,记得是初春的一个早晨,我在塔河二中的集体宿舍起床后叠被子,意外地发现被窝里裹着一只死老鼠。宿舍里老鼠泛滥,它们常常在夜半时在我们放剩饭的地方窜来窜去,对此我们习以为常,夜夜伴着鼠声入睡。然而它钻入人的被窝尚属首例,当时吓得我面如土色,觉得自己的床铺成了坟墓,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尸臭气。看来老鼠是在深夜时溜进我的被窝的,它肯定是被我翻身时压死的。只是不知它一进被窝即被我压死,还是绕着我的周身搜寻了个尽兴才被我压死的。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于是我便觉得皮肤上沾满了病菌,好像泡在澡盆中三天三夜也洗刷不掉那种秽气。想必那夜老鼠实在没什么可吃的了,于是把我当成“奶油蛋糕”钻进我的被窝,没成想我在沉睡时“猫威大发”,使它毙命。也许是因为有一鼠命案加身,从此之后我愈发畏惧老鼠。

在哈尔滨生活了六年,再没有在任何场所见过老鼠,这使我在潜意识中,认为我生活在一个比新加坡还要洁净的城市。其实错了,只不过我没有涉足它们所习惯生活的角落而已,这是我这几年外出得出的结论。

外出时总要住旅馆。去张家界时,夜宿天子山,住的还是星级宾馆,然而老鼠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地毯上游来荡去。我们还开着灯聊天,它们就急不可耐地出行了。张家界的老鼠棕色,个头大,可称为“硕鼠”,吓得我和同室的女友不敢关灯入睡,想它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周游列国,灯光熄灭后还不知怎样嚣张呢?万一这种老鼠爬进被窝,不把我的胆吓破才怪呢。于是就战战兢兢地难以入眠,第二天因为休息不好而恹恹无力,对着良辰美景呵欠连天。

广东人的精明能干几乎成了商人的代名词。未去广东前,听说那里的人吃老鼠,心想自己在餐桌上对着荤菜一定要格外“盘查”。广东还有一道尽人皆知的名菜— —龙虎斗,“龙”为蛇,“虎”为猫。虽然自己是只假猫,但也要扞卫伪同类的尊严,绝不食猫肉。从广州到了茂名,住进沿海的渔村宾馆里,每天以食海鲜为主,所以就放松了警惕。过了几天我们一行人搬到另一处山庄别墅入住,当夜好客而有钱的庄主盛筵款待我们。第一道上的自然是汤,汤熬成白色,散发着一股浓香味。我问小姐,这是什么汤?上菜的小姐笑容可掬地答是蛇汤。于是我便放心大胆地喝得咝咝有声。汤很鲜美,因为较少喝到蛇汤,所以早已忘了以前喝过的蛇汤的滋味。但同桌有常饮蛇汤的人,他皱着眉头说绝对不是纯正的蛇汤。再问小姐,小姐坦言里面有猫肉这下气得我差点昏厥过去,我稀里糊涂就做了“同根相煎”的罪人,自己身上那点可怜的“猫”气更加荡然无存了。所以随后有个细雨霏霏的傍晚我在眺望湖水时,从石桥上爬过来一只大老鼠,便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从未见过那么大的老鼠,大约有一只一岁的猫那么大,它威风凛凛地在暮色的冷雨中通过石桥,朝房屋跑去。中国最大的老鼠,肯定是生长在广东吧。这种老鼠若是潜入人的被窝,足以叫人汗毛直立而痛不欲生了。事后我与同行者半开玩笑说,我很不理解东北人长得五大三粗的,可那里的老鼠却如此瘦小;而广东人又矮又瘦,但老鼠却体态丰盈而舒展。

去神农架途经武汉时,我在宾馆又一次与老鼠相逢。有天早晨我起床后去喊楼上的女作家方方和蒋子丹一同吃饭去,才走上她们所住的楼层,就见走廊的红地毯上突然跑过去一只老鼠!它竟然通体白色,样子极像幽灵。我吓得拔腿就跑,一直跑到楼下的大厅里仍然惊魂未定。东道主问我方方和蒋子丹呢,我说我刚要去叫她们,就被一只老鼠给吓回来了,于是大家都笑。我不知道武汉的老鼠是否都假扮新娘而披着婚纱通体白色,也许是由于生长在白浪滔天的长江边的缘故?

不久前与方方在北京又与老鼠不期而遇。不过这次是“只闻其声,未见其人”。老鼠在夜晚时咬啮东西的声音格外响亮。它在窗口那一侧作案,而我的床正靠近那一侧。我把在被窝中曾压死老鼠的事对方方讲了,希望获得同情而与我调换床位。不料方方一本正()经地说:“你都压死过一次老鼠了,再压一次就是了。”气得我真想和她绝交。

因为老鼠的缘故,我住宾馆最怕住一楼。1991年我去日本访问,有两天必须睡在榻榻米上,虽然觉得很诗情画意,但因为怕老鼠袭击,所以难以入眠。所幸我没有在异邦看到老鼠。

苏东坡曾有一篇写鼠的文章,名为《黠鼠赋》。说他有个夜晚正坐着,忽听见老鼠咬东西的声音,就叫书童用蜡烛去照看,原来是一只空袋子,声音正是从中发出的。书童说,老鼠被关进袋子里出不来了。于是解开袋子,打开来一看,竟是一只死老鼠!书童很惊讶,它刚才还在咬东西,怎么突然就死了呢?于是将袋子翻过来倒出死老鼠,岂料它是装死,一落地就逃走了。于是苏东坡感叹道:“是鼠之黠也。闭于橐中,橐坚而不可穴也。故不啮而啮,以声致人;不死而死,以形求脱也。”

若老鼠都有如此高的智慧,我们不妨与它们深入交往。可惜我没有这份勇气。想想它们在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自由地呼吸着,我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如果它们继续泛滥下去,那么它们对人类的威胁肯定不亚于核武器。因为人支配得了核武器,却无法左右老鼠传播疫情。我知道当我期待它们灭绝的时候,它们却在为我们的健康而祝福。因为只有人类收获的丰富的粮食和遗下的甘美的垃圾,才给它们世代延续的生命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它们将尾随着人类,永生永世。

2、迟子建:那丢失的……

迟子建:那丢失的……

一个人独居一室,如果不是为了发奋学习或医治心灵的创伤,那么,你是无法忍受这种孤独、寂寞和惆怅的。

108室本来已经送走了它的六位主人,可是,仅仅半个小时后,她们其中的一位又返回来了。

纤巧细嫩的手轻轻推开了门。几只灰色的、正在争相啃着一块面包的老鼠,几乎同时猛地哆嗦了一下,继而迅速地逃窜了。

好家伙,主人刚走,你们就来横行霸道了!杜若在心里骂着,把按着胸口的手松下来,长长地吁了口气。

沉甸甸的旅行袋,全是书。知识的力量真够伟大的了。她自我解嘲着,把它拎到满是灰尘和碎纸的床上。

回来做什么呢?半小时之前,你不是已经同她们一起与它郑重告别了吗?

她茫然不知所措了。

天色渐晚,位于大楼阴面的108室的西窗,投进来夕阳欲坠时那沉重的余辉。霎时,墙壁一片昏黄,像是被泼上了一层酽茶。

杜若寻着脚下的空地来到窗前,从前只有五步的路,一眨眼的工夫可到;而今天,却觉得那么远、那么漫长,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的跋涉。

她觉得疲倦极了。运动会上三千米跑下来,也没像现在这样浑身无力。她真想立刻倒下去,松弛一下身体的各个部位,闭上眼,什么也不想。然而,即使真的倒下去,这喜欢思考的大脑又怎么肯迁就她呢?此刻,她真羡慕那些醉酒的人,烂泥般地瘫着,打响遗忘烦恼和忧愁的呼噜。

她凝视着窗外。宽阔的草甸子上面点缀着簇簇黄花,一条两脚可以横跨两岸的小河隐没在深草丛中。远远看去,不像是扭动的白绸带,倒像是一个不会扶犁的后生提心吊胆犁出的弯弯曲曲的沟。草地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山坡显得很光秃,许多处裸露着青白色的石头。独有山顶,茂密地挺立着一片樟子松。这种寒风冷雪下不褪颜色、不凋谢的树木,在盛夏的季节里,显得更为苍翠、挺拔、端庄。夕阳的半个脸已经沉在这一团绿云似的樟子松林里了。

多么熟悉啊!无数次滑入她的梦境、奔走在激情洋溢文字中的,不正是这幅恬淡、自然、色彩谐和的画面吗?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永远也不会忘记在这巨幅的长轴画下,在这个时刻里、在这个房间,发生过的一切一切。虽然在这之前她像讨厌立秋后的蚊子一样,试图把它们赶跑,而现在,它们分明又轰地回来了,团团围住她、困扰着她,并且轻而易举就把她拉回过去的日子里。

欢声伴着笑语,充分显示了青年人的活力。晚饭过后,在没有上晚自习之前,是姑娘们充分暴露自己个性的时刻。兰宁搂着杨琦纤细的腰肢,快乐地伴着悠扬的曲子移着舞步。青青猫咬耗子似的硬邦邦地晃着浑圆的腰,跟在人家后面学,往往急得顺了拐。爱抢白人的丽丽禁不住要骂她是个“热锅上的小蚂蚁”。青青倒满不在乎,她声称自己跳得新颖、独特,只不过一学别人的,倒把自己的东西给丢了。她满头大汗地宣告:

以后再不要“邯郸学步”了!

惯于细嚼慢咽、被称为“千金小姐”的小雪,这时也不得不撇下饭盒,倒在床上,一手揪着辫子,一手揉着肚子,直叫嚷要笑断了肠子。

笑声潮涌般地冲出窗户,回荡在傍晚的天空中,久久不散。

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这种笑声消失了呢?第二学期。六个人同在一起开怀大笑的场面不见了。也许,这是由初入学的“狂热”进化到理性的神秘高空了吧?人们开始挖空心思地谈论社会、人生、希望、追求。这些东西,像一道道紧箍匝,板结了生活,绷紧了人们之间的关系。烦恼、怨愤、叹息纷至沓来。

兰宁和杨传第一对闹矛盾了。来势凶猛、剑拔弩张。原因很简单,对黑颜色的不同看法。一个说是高雅的象征,一个说是蒙蔽一切丑恶的遮羞布。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由审美观点上升到理论高度,世界观不同,岂有“共同语言”?

劳燕分飞!她们共同使用的东西从此“离了婚”,物归原主!只差在物品下挂上标签。

青青呢,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铅球健将谭永。虽然笨手笨脚,可她还是尽心尽力地为他织毛衣,按她的话说就是:爱了,就要一心一意!

真正的一心一意。她的心思全部转移到他身上了。

丽丽迷上了诗歌,就连吃饭时间也盯着诗集。要成为伟大的诗人.没有恒心和毅力怎么成?于是,像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一样,她惧怕、甚至讨厌一切声响,她恨不能世界上的生物全部停止呼吸,让她一个人在悄无声息中,啃完所有的书。走向她的理想,做再世的维吉尔和歌德。

安恬柔和的落日画面一如既往,而大地这个磁盘再也录不到她们的笑声了。

火车一声长鸣,把杜若由深沉的思绪中扯回来。

她的心禁不住颤了一下。走了,走了,都走了。本来自己也可以走的。可以忘却这一切,可她为什么又回来了呢?

毕业生宴会上。108的六个姐妹围坐在一起。丰盛的宴席,由炊事员提前安排好的。三年来,排队买饭成了惯例。不花一丝力气就能得到的这一切,倒使人觉得陌生和难过。更何况这是最后一次……喝吧!清凉、爽人的啤酒。既然能够消暑,那么,也浇一浇每一个人的心头之火吧!一切隔阂、矛盾、怨忧、不满、愤恨,一切的痛苦和悲哀,都滚蛋吧!

杨琦不时地斟满酒杯,仰脖咕噜着,她快活得近于发狂。整个食堂大厅,几乎桌桌如此,桌桌如此啊。兰宁嘴唇哆嗦着,惊骇地望着杨琦,又求救般地望着我。

有什么办法!让她这样去做吧,如果她是在发泄,那么也允许吧。我不敢正视兰宁那近乎哀求的凄惨惨的目光,把头深深地埋下来。

“啪!”

酒瓶砸在水磨石地面的脆响。大厅里出现了短暂的沉寂,人们把目光一齐投向那里。

铅球健将!他孩子般地趴在桌上,双肩不住地抽搐着。抑制痛苦是要有力量的。

青青咬着嘴唇,慢慢地垂下眼帘。

又是“劳燕分飞”!怪谁呢?学校?校长?青青?还是他——铅球健将?

从踏入校门的第一天起,直至现在,已经换了四任校长。就在实习前夕,这第四任校长走马上任了。

据说,他搞政治工作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再乱的单位,一经他手调治,便可元气大复,风调雨顺,因而得一绰号:定心丸。

鬼也怕恶人。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姑息、迁就于任何人所犯的错误和缺点,弃恶扬善、察纳雅言。的确,偏执的列车已驶上了正常运行的轨道。

“定心丸”果然名不虚传,不负众望!哪一位同学不敬佩他呢?

青青给他写了一封信。就是现在,谁也猜不透这是头脑发热所致,还是深思熟虑之后的重大决定。总之,这封看似平常,又非同小可的信,在整个学校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毕业典礼大会上。嘁嘁嚓嚓的声音,无休无止,会场上乱成了一锅粥。虽然对自己的分配去向已心有定数,可大家仍是以猜疑的口气议论着。

开会了。书记做完报告后,校长公布分配方案。令人大吃一惊的是:青青竟在留校名单之首!

青青,这个学习成绩只占中游的青青,她的神通竟如此之大,真是始料不及!正当人们疑惑不解的时候,校长读了一封信,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学校的一切都好转起来,可我们却要离校了。如果可以留级的话,我宁愿再重读一年,为我的母校建设出一份微薄的力量……读后,场内鸦雀无声。“定心丸”对这封信的评价是:

有这样的学生理解和支持,还怕什么工作做不好呢?这样的学生不留校,还留什么样的呢?

一目了然。不需要谁来指明,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嘛。人们把目光全射向青青。她低头不语,脸色微微有些泛红,浓密的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

铅球健将猛地冲出会场!

杨琦高昂着头,这个冷美人,即使她心里的火气已经烧到喉咙,却仍然扮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品学兼优、独一无二、多才多艺的杨琦,每个班级一名的留校名额本应属于你啊。

她没有哭,没有怒骂,没有诅咒,嘴唇上,只留下了两个深深的齿痕。

现在,她这样不停地喝酒,如果酒是火的话,那么就让它把你燃烧了吧!沉闷的响声,为什么使你冷静了?杨琦!

她站起身,唱起了歌。没有伴奏,没有杂音,这才是歌声,真正的、自己的歌声,略带沙哑而真挚的歌声:

友情,

人人都珍惜友情,

不能孤独,

踏上人生旅程。

我在默默地祝福你

泪水潸潸,弥漫了每个人的脸。

杜若的心又是猛地一揪。她本能地扶住窗台。她真担心自己会倒在这里,刚才提着旅行袋匆匆往回赶的力量都在进入房间一刹那,烟消云散了。

她望着窗外:依然是碧绿的草甸,仍然是小河那弯弯曲曲的浅痕,只不过太阳全沉下去了。云霓笼罩,灰蓝色的、深蓝色的,乌蒙蒙一片。其中,夹着一条红红的彩练般的云霞!

人生多么富于变幻,就像这大自然一样。刚才还是落日溶溶,现在已是晚霞飞涌了。再过一会儿,这一切都将消失,夜会缓缓拉开帷幕,给草地和山峦涂上另一种色彩。

弯弯的娥眉月苍白地吊在西方。在日落之前,它就像小舟一样,驶出了碧蓝的港湾,准确无误地到达那里。

静谧。安详。和谐。那条美丽的红红的云霞变淡了、稀薄了、不见了。

杜若死死地盯着西方。她真想变成一只苍鹰,搏击长空,穿过厚厚的云层,把那条消失的彩练拽回来。然而,她没有一丝力气。她感觉到腿脚麻木,就挪了挪步,而就在她略一低头的一刹那,她的心猛地一震:

药丸!八珍益母丸!躺倒在窗台上,七八个;绿色的保温杯的外壳,里面仍然装着盐面;长长短短、粗细不一、红白相杂的蜡烛头,胡乱地挤在罐头瓶里……丽丽,该死的丽丽,怎么连药丸都忘了拿呢?下次月经来潮,看不把你疼死!杜若小心翼翼地捏起一只,把它攥在冰凉的手心里。

宿舍的六个姐妹中,独有丽丽身体最弱,而她又是最不会爱惜自己身体的。每次“倒霉的客人”光临,真如大祸临头,把她疼得趴在床上咿呀直叫。热心的青青三番五次地去校医那里给她开药,看着她把它吃下去。杨琦会从纸箱中把小酒精炉取出来,坐上茶缸,到小卖店买一袋鸡蛋面,让她热热乎乎地“款待客人”。这个时候,小雪就飞快地把英语磁带甩在一边,装上录有轻音乐的磁带,拍着丽丽的背叫嚷:精神治疗开始。

捂着肚子乱叫唤的丽丽这时也会“哼”的一声笑了,并且从牙缝中挤出咝咝的说话声: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兰宁的保温杯在擦玻璃时不慎打碎了。还是杨琦出的好主意,把壳留下来,装上盐面,每逢食堂的菜做淡了,就撒上一点。

而那些蜡头,是姐妹们公用的。碰到停电的时候,每人取一支。调皮的小雪常拿着它用蜡油滴花玩。别人一支蜡能用五六个小时,而她的呢,不到两个小时,就已“蜡炬成灰”了。

现在,这些东西,这些与她们朝夕相处的伙伴,却被冷落在这空空的房间里,无人问津,无人提及。

杜若的眼睛不觉潮湿了。她不由得环顾四周:

钢丝床上堆卷着散发着霉味的垫子,脸盆架上搭着块干巴巴的毛巾,青青的一只肉色尼龙丝袜可怜地吊在线绳上……地上,纸片、铁丝头、锯末、木板、碎纸盒厚厚地覆盖住了地板。

杜若开始不安起来。她不敢再看下去。她飞快地走到门前,操起笤帚,门头扫了起来。扫在一堆,用撮子一趟趟扔到垃圾箱里。她又拎来一塑料桶清水,把她们用过的铁桌用肥皂擦得油光锃亮,然后拖地板,又把垫子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

干完这些,她倚靠在床上,感到心里舒畅多了。她惬意地揉着自己的脸蛋,欣赏着自己的“战果”,在心里默默地给它打了个满分。

夜幕低垂了。星星吐出了闪闪烁烁的幽辉。她拉亮电灯。不一会,几只飞蛾顺着被打碎的玻璃框飞进来,围着电灯团团转。

她的思想也跟着飞转起来。

她下了床,把()药丸、保温杯的外壳、蜡烛头、毛巾、袜子,一一收好,郑重地放到旅行袋里。

她相信,有一天,姐妹们会想起这丢失的东西。会想起的,也一定会找寻的。过去的事情太多了。可她深信,这些东西,永远不是“过去的”,它将是现在的、未来的,属于永恒世纪的。

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这不是每一位失主的最终愿望吗?

身不由己返回来的原因终于悟到了。扫除了该扫除的,清洗了该清洗的,也拾起了应该拾起的,她坚信108的新主人将会说:我们的大姐姐们在这里很好地生活过。

一个人独居一室,在这个房间里,还是第一次,她不再感到孤独、寂寞和惆怅。

她插上门,关了灯,枕着旅行袋,躺在冰冷的钢丝床上。她在想:

明天一早,就去赶北归的列车。

3、迟子建:论谦卑

迟子建:论谦卑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扞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扞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讶,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侍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

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4、丰子恺:儿戏

丰子恺:儿戏

楼下忽然起了一片孩子们暴动的声音。他们的娘高声喊着:“两只雄鸡又在斗了,爸爸快来劝解!”我不及放下手中的报纸,连忙跑下楼来。

原来是两个男孩在打架:六岁的元草要夺九岁的华瞻的木片头,华瞻不给,元草哭着用手打他的头;华瞻也哭着,双手擎起木片头,用脚踢元草的腿。

我放下报纸,把身体插入两孩子的中间,用两臂分别抱住了两孩子,对他们说:“不许打!为的啥事体?大家讲!”元草竭力想摆脱我的手臂而向对方进攻,一面带哭带嚷地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似乎这就是他打人的正当理由。华瞻究竟比他大了三岁,最初静伏在我的臂弯里,表示不抵抗而听我调解,后来吃着口声辩:“这些木片头原是我的!他要夺,我不给,他就打我!”元草用哭声接着说:“他踢我!”华瞻改用直接交涉,对着他说:“你先打!”在旁作壁上观的宝姊姊发表意见:“轻句还重句,先打呒道理!”

背后另一个又()发表一种舆论:“君子开口,小人动手!”我未及下评判,元草已猛力退出我的手臂,突然向对方袭击。他们的娘看我排解无效,赶过来将元草擒去,抱在怀里,用甘言骗住他。我也把华瞻抱在怀里,用话抚慰他。两孩子分别占据了两亲的怀里,暴动方始告终。这时候,“五香……豆腐干”的叫声在后门外亲切地响着,把脸上挂着眼泪的两孩子一齐从我们的怀里叫了出去。我拿了报纸重回楼上去的时候,已听到他们复交后的笑谈声了。

但我到了楼上,并不继续看报。因为我看刚才的事件,觉得比看报上的国际纷争直截明了得多。我想:世间人与人的对待,小的是个人对个人,大的是团体对团体。个人对待中最小的是小孩对小孩,团体对待中最大的是国家对国家。在文明的世间,除了最小的和最大的两极端而外,人对人的交涉,总是用口的说话来讲理,而不用身体的武力来相打的。例如要掠夺,也必用巧妙的手段;要侵占,也必立巧妙的名义:所谓“攻击”也只是辩论,所谓“打倒”也只是叫喊。故人对人虽怀怨害之心,相见还是点头握手,敷衍应酬。虽然也有用武力的人,但“君子开口,小人动手”,开化的世间是不通行用武力的。其中唯有最小的和最大的两极端不然:小孩对小孩的交涉,可以不讲理,而通行用武力来相打;国家对国家的交涉,也可以不讲理,而通行用武力来战争。战争就是大规模的相打。可知凡物相反对的两极端相通似,或相等。

国际的事如儿戏,或等于儿戏。

一九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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