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_山上的小屋读后感

1、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一)

我看过很多书,只有这一本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每晚临睡前,如果我心浮气躁,不能安然入睡,我就会捧起这本书,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读读里面的句子,里面的诗,一切也就淡然了。

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叫埃斯佩朗莎(埃斯佩朗莎,在英语里是希望的意思),她是生活 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小女孩。父母们为了希望移居他乡,而在小女孩的心中,他们的生活就是漂移不定地住在租来的房子,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房子指给小伙伴们看。埃斯佩朗莎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希望有一天她能走出芒果街,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她要替所有走不出移民社区的人走出去。

《小屋》以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童年里的纯真的友情,伤心的恋情,对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用孩子一样诗化的语言静静地诉说她的自行车,她窗外的树,她要在学校吃午餐,爷爷的离世,婶婶的病,妈妈的头发,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都是生活中平实的小事,从孩子口中讲出来,立刻变得那么动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她纯,以至于让我感觉不到这是作者要写给我看的。现在的人,都那么迫不及待的表达,各种题材,炒作,出位,可是桑德拉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孩子的喃喃自语般得讲述,一下子就融化了读者的心。这本书曾获1985年美洲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着名的成长经典。

最后,附上书中出现的诗歌一首,是埃斯佩郎莎念给病重的婶婶的诗。

我想成为

水中的浪,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二)

芒果,一种让人暖暖的水果,《芒果街上的小屋》味道平凡,又很特别,如果可以的话,某种义意上说它的味道近似榴莲。

身为长女,家庭所有的悲伤都得她担着,面对大人的脆弱能说什么。但却快乐的单纯,有着几净的心思和直白的话语。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思考和害怕,向往山上的花园因为那里的安静。

像其他美国的小说一样,公主会独立,坚强,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到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匍匐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使我感动“一战”种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大陆还有似有非有的大流土,但是似乎很美……移民带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爸爸突然对我说,也有死了,还是卢佩婶婶变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的表面和描既明快,又温馨。平凡的句子,述说着不平凡的晢理。虽然许多词眼使句子看上去有些苍白,但慢慢看会觉得原来每个名词都有自己独特的意识

全文是用近小孩子的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孩子能够承受。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里面没有美国小说幽默,但全文有着小猴子的浪漫,一些比喻,和其它修辞手法很体切,比如妈妈的头发比作小小的玫瑰花,一枚小小的粮圈儿。

有时作者蜿转表达对生命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对生活的大度,一个小孩的悲惨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无法理解,大人可以解释一个公式,一个新名词,一个有结尾的故事,但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只有在生活中你可以解释他们的一个动作。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一群人迷失。不过它确实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它并不坏。

好像有看过米歇莱德的《女巫》中写到:巫初现人间,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就是一个魔怪,一块损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

没有生活,是多么可怕。《芒果街上的小屋》是歌颂生活,家庭的诗歌。就像,《大流土和云》中大流土说:看到了?哪里?那朵看起来像爆米花的那朵旁边的那朵。看,那就是上帝。大流土说:上帝?有个小点问到。上帝。他简洁的说。

引用这本书里的段: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中睡下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丽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享用。

生活像上面所描述到的,在陌生世界,我们只有融入其中,才能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生活像榴莲,饱满富有生机,有时伤心,落魂但咽下去总会对自己有好处。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三)

《芒果街上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当代女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斯,她是墨西哥移民的女儿,在书中,她的名字叫埃斯佩朗莎。书的封面很简洁,只用大片亮黄衬托出一个小女孩和一只蝴蝶白色的轮廓,也许是这别出心裁的封面设计吸引了我,我小心翼翼地翻开这本书,第一页是这本书的题记―博尔赫斯的《雨》,清新灵动,正如编者所说,之所以要用这个作为题记,是因为博尔赫斯同时也擅长制造诗歌 与小说 的混血文字。伴着这短小精悍的诗歌,我缓步徜徉在芒果街上……

“我们先前不住芒果街。先前我们住鲁米斯的三楼,再先前,我们住吉勒……”开篇那近乎透明的语句直接把我们带进了科尔德罗们的生活。

此外,文章令人拍手称奇的想象力也是不得不提的,书中没有什么赘词,每个词句的出现,都是那么精准有力:“窗户小得让你觉得它在屏着呼吸”、“野草多得像眯眼睛的星星”……书中处处充满了这样诱人的比喻,的的确确是诗意盎然的童话王国。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像“芒果街”这样一个被我们留在身后的地方。它遥远但真实。在那里有我们的伙伴,房子,花草树木以及它特有的“规则”。正是这些以前我们想要急切地抛在身后的东西塑造了我们,我们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与过去是密不可分的。这本书就透露出这中观点。而且作者还爱着那个“芒果街”。这些使我回顾过去,看到是什么成就了我。而且明白将来的路该怎样去走。

全文是用近似小孩子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的小孩子能承受的,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

有时作者会婉转表达对生命的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的瑕想,一个孩子对生活的态度,一个孩子的悲悯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是不会理解的,大人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

像其他美国小说一样,主人公独立、坚强、又是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透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皮肤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就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让“我”感到“一战”中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大陆还有似友非友的大流士,但似乎很笨,移民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卢佩婶婶变成已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读完这句话,不由得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一次次飞走,是为了一次次飞回。想起我挥手告别的那个小山村,稻谷应该在慢慢变黄了,和芒果一样熟透了的金黄,从梯田上流下来,宛如飞瀑……()

《芒果街上的小屋》就是这样一本“文字简洁”的书,她的文字是那样的纯粹,纯粹的向北京的春天。那是一种只能飘在几朵云朵,躺在几片湖泊,挂在几滴露珠的文字。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只一群人述失,不过它确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他不坏!

2、山上的小屋读后感

山上的小屋读后感

读《山上的小屋》,不需要逻辑思维,不需要理性,只要有一颗心,有属于自己的灵魂,就可以了。

山上的小屋,究竟代指什么呢?读完作品后也许会有些不解。但若把通篇的几个意象串联起来,便可以看出:小屋象征着人物内心的向往,抽屉象征着人物的内心世界,我家的屋及家中的亲人象征现实的阻隔。

一开始就被作品中人物怪异的语言吸引——没有过渡和任何关联,似乎是自顾自的表演秀。“我”作为一个有病而且受家人孤立反感的形象,“独自面临空荡荡的世界,迎风站着”。近藤直子的评价很透彻,残雪的文字的确呈现出思考的阴冷。不管是对文字的调度,还是对情节的设计,还是对人物的刻画,都否定了传统的标准和审美,选择自己另类的表现。这也是现代派作家的共同特征。

没错,深受卡夫卡的影响,《山上的小屋》体现了明显的现代派色彩,最大的特点就是对理性和逻辑的颠覆。表现在作品中,一方面是叙述,另一方面是内容。传统叙述无非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的线形结构,在时间上也是延续的因果关系,而残雪使用了独特叙述手法,我暂且称之为没有手法的手法。文中没有逻辑性且大幅跳动的叙述给人造成一种断裂感,交错渗透的时空自由转变,无疑是对形式美的颠覆。而毫无关联的情节几乎就是由三种臆想组成的。

一是人物对自己的臆想,如:“我的胃里面结出了小小的冰块”,这是文中唯一一句直接涉及人物自己的臆想。似乎这样的关注最少,但是分量却最重。因为文中人物的一切感觉都是由于过分关注自己而产生的。

二是人物对家人的臆想。文中涉及到妈妈,小妹和父亲。这些形象其实是对“我”的侧面补充。他们可以看成是小屋固定的一部分,也就是现实中阻碍“我”思想的障碍。他们会厌恶“我”清理抽屉,把“我”心爱的死蛾子死蜻蜓扔掉;对“我”一直向往的小屋无动于衷;受“我”房里的光亮和收拾东西的声响的刺激得想要自杀……妈妈的形象很有意思,似乎隐喻现实中给予直接阻挠的小人物,文中反复提到她的笑——“朝我做出一个虚伪的笑容”,“一边脸上的肉在可笑的惊跳”,“在黑咕隆咚的地方窃笑”,“在隔壁房里冷笑”。而小妹则“目光永远是直勾勾的”,她在文中是一个告密者的形象,也是将现实和幻觉连接起来的纽带。父亲对“我”的阻挠则比较间接,他不像妈妈那样直接采取措施,而是借妈妈的手来破坏“我”的个人世界,是幕后真正的操纵者。

三是对周围环境的臆想。首先使我感兴趣的是文中提到的几个人:房子周围的小偷,反锁在小屋里的人,镜子里那个人,在井边捣鬼的人,蹲在屋顶里面的人,在山上的小屋里呻吟的人。这些形象虽然是人物,但我觉得把他们作为环境因素来理解似乎更为恰当。他们没有直接对“我”下手,而是影响我的精神和意识,或者根本就是我的精神和意识产生的幻觉。他们也许存在于现实中,也许只是我的冥想。不管怎么样,他们是那样真切的“存在”于“我的周围”。社会现实就是这样无处不在,我们生活在其中,自然不可避免其干扰。但是,再读之后,我突然想,这些人,会不会是文中人物对自己的隐喻?事实上他们所做的事情就是“我”做了的或者想要做的。

现实卑俗,最有头脑的动物、本该是独立自由的人类,却在生存的适应中抹杀了棱角,伪装的本领越来越高。作者跳出有形的束缚,反思精神和灵魂的归宿。然而,精神的绝对自由是如此困难,那么人只有借助潜意识和梦境来发泄本性,找回本我。于是,自我与环境的错位反而变成正常状态。其实,对现代派而言无所谓正常不正常。福柯在《疯癫与文明》里就提到:所有文明之初都是一种癫狂。正常与否只是一部分人的强加概念。

作品中也可见作者的哲学思考。反理性的西方现代哲学影响了当时中国知识文艺分子的精神、心理、知识取向等各个方面。《山上的小屋》便带有深刻的现代哲学烙樱从作者挥毫营造的大氛围,到精心处理的小细节,无不折射出自由、存在等哲学关键词的内涵。比如出脚汗的细节就可以与萨特对“焦虑”诠释对应起来。

残雪的《山上的小屋》无疑给了我们一把探索的钥匙,引领我们深入思想和灵魂的世界。与时代无关,对人本的关注始终应该得到重视。晦涩的现代表达不该成为解读过程中的障碍,而是拉近灵魂与灵魂之间的外在纽带。()

肯明斯说:要像闻到玫瑰香味一样闻到你的思想。

看到这些超越时代高度的深刻文字,我仿佛听到残雪说——

穿过骨头抚摸你。

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全文共45章,为什么文章会以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书名,除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能干、虔诚、健康、善良的名叫汤姆的黑人外,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一定的象征性。

整本书主要讲农奴制给黑奴带来的种种痛苦。在阐述了黑奴是毫无保障的,大多数的黑奴命运都很凄惨。

书中的宗教色彩也很浓。汤姆坚信上帝的存在,相信善良的人死后会步入天堂,甚至认为应该善待敌人,例如,他认为残暴的农场主烈格雷只要皈依基督,也应受到上帝的保佑。

原本汤姆是希比尔先生家做监工,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诚实,深受主人的器重和信任,同时,他待人和善,与希比尔家的其他黑奴相处融洽,每逢周末这些黑奴便聚在汤姆家(汤姆的妻子克鲁伊是希比尔家的女厨,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里一起读圣经,唱赞美诗。希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和汤姆的感情很好,他教汤姆认字,给汤姆读圣经。

一切看起来还不错,但由于希比尔经营不善而欠下黑奴贩子赫利一大笔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希比尔先生卖掉了汤姆和侍女艾利查的儿子哈里这两个比较值钱的奴隶。

因此,故事就按两条线路展开了,一边是艾利查和她的丈夫乔治追求自由,反抗压迫最终走向幸福;一边是汤姆逆来顺受,能干听话却终以悲剧收场。这两条主线是鲜明的对比,预示着奴隶制是杀人的制度,不管你多能干多虔诚都难逃厄运!

艾利查无意间听到了主人要将她唯一的爱子哈里卖掉,(艾利查的丈夫很聪明,他在工厂里发明了一种机器,却由此遭到主人的嫉妒,处处为难他,他决定逃到加拿大去,那里每个人都是自由人),艾利查连夜带着儿子也逃往加拿大并顺路将哈里和汤姆被卖的事告诉了汤姆一家,克鲁伊大婶希望汤姆也逃走,听到这个事实后汤姆悲伤的望着他的孩子,但他认为只要是主人需要,他情愿被卖,也不想主人因他得逃离而家破人亡。

艾利查能顺利逃亡,期间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首先就是希比尔夫人,她暗示手下尽量拖延人贩子赫利追的时间;其次,在危机关头,艾利查跳上冰划子,奇迹般的逃过了赫利的追捕等等。总之,她在一些好心人及教友会的帮助下和丈夫乔治相遇并逃到了加拿大,在文章的结尾,艾利查的母亲卡西和乔治的姐姐找到了他们,他们一家团圆,还生了个女儿,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相比之下,汤姆如同一个殉道者,他被希比尔先生卖给赫利后,在运往南方的途中遇到了伊娃和他的父亲,伊娃的父亲是个善良的农场主,他把汤姆买下了,是个不错的归属。可惜好景不长,随着伊娃的逝世,圣克莱尔准备还汤姆自由身但手续还没办完之时,圣克莱尔先生在酒馆里劝架时被误伤了,汤姆的命运一下子从天堂门口跌落到了地狱底层,他又一次被卖,并且落到了凶狠的农场主烈格雷手中,列格雷希望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没人性的监工,随着他的这个计划一步步失败汤姆也一步步被折磨致死。

整本书到是对比。包括受法律保护的白人奴隶主和毫无保障的黑人奴隶之间的对比,是否是虔诚的教徒和是否受到过教育之间的对比等。

例如,同样是夫人,希比尔夫人和圣克莱尔夫人在对待自己的仆人上就有很大的区别,希比尔夫人的贴身女仆艾利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在希比尔夫人促成下和乔治结婚,在得知爱子被卖后在逃跑时,希比尔夫人没有指责她而是祈求上帝保佑她能顺利逃脱,并暗中帮助她逃跑,而圣克莱尔夫人玛丽的贴身女仆妈咪却没有那样幸运,玛丽是个贵族人家的小姐,以自我为中心,打心眼里认为仆人就是要把主人伺候舒服,因此妈咪可能在夜里要被叫醒二十几次,还要求忘了离她较远的丈夫和孩子,一心服侍主人。

同样是农场里奴隶主的监工,希比尔先生家的汤姆,圣克莱尔家的阿道夫,烈格雷家的昆博和桑博。汤姆老实能干深受主人和其他黑奴喜欢;阿道夫有点阳奉阴违,主人还没有说不要的衣服他也敢拿来穿,他还学主人的样子洒香水,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被宠坏的奴隶,主人觉得需要对他严加管教,但也有点无可奈何,因为男主人很善良也理解它们,因此整个家里的奴隶比较散漫;而昆博和桑博像是残暴的烈格雷养的两条恶狗,他们不仅相互残杀,而且对烈格雷家的其他奴仆很凶残,人性丧失殆尽。

同样是农场主家的小主人,伊娃和她的堂兄,以及希比尔家的小主人乔治,也是各具特点。他们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人性相差巨大,造成人性的差距的因素除了遗传外,很大部分是受父母以及身边环境的影响。伊娃像个天使,是他父亲存在的最大的慰藉;伊娃的堂兄恩瑞克性子急躁,对他的贴身男童多多想打就打,想踢就踢;而乔治也是天性善良。

类似的对比俯首皆是,当能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对比更是书中一直重点强调的。

这本书中还写到了多种感情:有爱情,我们会因圣克莱尔与他迷恋的女子相爱却最终阴差阳错没能在一起而感到遗憾,会对艾利查和乔治间坚贞的爱情寄予祝福,会对汤姆和克鲁伊的朴实而真挚的感情感到动容;有手足情,例如圣克莱尔和他的堂姐奥非利亚两个在他人眼中互不相容的两个人却从小相处融洽,他们在讨论奴隶制时我们会发现他们都有自己的观点,都有自己的脾气,但在最深处却是相通的,圣克莱尔和他的哥哥艾尔费雷德是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一个像母亲温顺,多愁善感,一个似父亲暴躁,世俗,但他们照样可以手挽手走在小道上,这也许就是无法割舍的手足情,我们可以意见不同,可以面红耳赤,但随时我们都可以放下不同手拉手亲亲密密,在书中的手足情还有黑奴乔治和他的姐姐都德夫人等;有母子之情,艾利查明知逃跑有多危险,但一想到自己的爱子哈里要被带走,她便义无反顾等。

高中时看过此书,但好书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群黑人渴望自由的信念。

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被迫卖掉庄园里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汤姆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途中,他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伊娃,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下了汤姆,待他宽厚。但主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不幸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莱格利的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虐待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他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被打得奄奄一息。但是汤姆为了两个女奴的安全,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即将死去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来买汤姆,希望他恢复自由,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而文中的另一位主人公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她为了儿子安全选择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最终和丈夫会合,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

看完了这本书,我敬佩于汤姆叔叔的善良与忠诚,同时又为汤姆的死感到惋惜:汤姆大叔的死,是因为他宁肯自己的躯体受到残暴地折磨,也不愿向奴隶主屈服;是因为那时的奴隶制的凶残。但是,假如他从一开始就像伊丽莎一样去争取自由,或许结局就不会是这样的了。汤姆的善良与对基督教的信仰,从某种角度上说,反而使他走向了死亡。相比之下,伊丽莎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代价,努力的去争取自由,最终得到了自由。或许有时,当我们被人欺压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命运抗争,这样才可以战胜命运,获得新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生活在这个没有阶级,没有战争的时代,很难体会到失去自我,没有自由的感觉,自己掌握住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幸福却要等着别人的恩赐。在那个时代,也许只有信奉上帝,才能让自己生活活得有一丝的希望。

汤姆表现出来的是懦弱,表现的是逆来顺受。但是他有他的信仰,那就是上帝永远在他的身旁。所以他不会做一件有违良心的事情,他是那个时代那个被信奉的上帝所创造出来的圣人。他有他坚定的信念,就是他是一个罪人,他只有通过救赎,才能进入天堂。他也相信黑人白人是平等的,同样是上帝的孩子,但是他不会去想为什么自己的命运却掌握在白人的手里,他渴望自由,而自由他不会去争取,他在等着他忠实的主人们的恩赐。他有妻子儿女,他爱他们。但是那也不能破坏他的信奉。他愿意承受被卖掉与亲人分离的痛苦,也不愿逃走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因为那有违他的忠诚,有违他对上帝的信任。他充满着爱,也正式因为如此,他遇到了圣克莱尔这样好的主人,也许在圣克莱尔家里,汤姆曾一度享受过自由。但是他的妻儿呢?有的是两地相思,但没有对命运的恐惧。但是那个时代,汤姆叔叔的最终下场也是必然的。

圣克莱尔是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最难忘最喜欢的人,他似乎安于现状,但是他有最前卫的头脑,他觉得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制度有责任,也一度为这些感到不快,他没法解放所以的奴隶,但是他并不把自己的下人当作奴隶。他对姐姐奥菲莉亚说的一大长段话,不失是一段经典,是对未来的思考。他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有头脑的心地善良的人,但是正如他所说的“欧美的整个社会结构是由经不起思想的道德标准检查的各种东西构成的。人们并不追求绝对真理,只是随波逐流而已”。在行为和大的处事上,他的确是个随波逐流的人,但这个似乎也不太贴切,他更是一个顺其自然的人。他不会管着约束着他的仆人,他也不认为他给他的下人的生活会比他们都自由以后的生活差。所以他“心安理得”,他想为奴隶的解放做出一点贡献,这也是他认为的一个责任。他说过他曾有过一段时间,有过要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打算和抱负,不想随大流,混日子。他有一些模模糊糊的渴望,想当一个解放者,想为他的祖国洗刷掉这种污点。

圣克莱尔去过很多地方,他见过被解放的奴隶。他很矛盾,他知道奴隶制是一种错误。但是如果真的把奴隶都解放了,那就对了吗?那些没有受过教育,就这样被解除了压在他们身上的压力,不能说他们不会像苍蝇一样到处乱窜。这些也是圣克莱尔所担心的。他也觉得迷惘,所以他干脆不去想那些,过着自己“安分守己”的生活,让自己的奴隶在自己的庇护下自由的生活。(《飘》写的是一个奴隶制解放的过程,解放之后的黑人不能说不是胡作非为,他们在北方政府的庇护下,做着他们想做的事,没有受过教育的黑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呢?这些也都是奴隶制废除后带来的弊端啊!)

伊娃的确是一个天使,从一开始活泼可爱,到后来的对每个人都充满着爱意,她跟汤姆叔叔事实上是同一类人,但却是不同的阶层的人。他们两人的相遇不失是上帝对汤姆的恩赐。伊娃对于她母亲的感情很模糊,只因玛丽是她的妈妈,所以她才喜欢她。她真的很博爱,她用爱去感化每一个人,让他们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至于对生命失去希望。她希望有一天每个人都过着幸福的生活,不再有分离、悲伤和痛苦。这一愿望是压在她心上的石头,压久了,谁都承受不了。而她去了该去的地方,留给活者伤心和怀念。

圣克莱尔的整个家庭不失为整个社会的缩影。圣克莱尔是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绅士,玛丽则是一个被奴隶制宠坏了的,为人自私的贵妇人。如果玛丽是个男人,无法想象他手下的奴隶会遇到什么样的灾难。我总怀疑玛丽有没有受过教育,还是她所受到的教育就是让她成为这样一个人。她只懂得同情自己,只知道责怪别人,仿佛只有自己富有感情,其他人都是没有灵魂的动物。而实际上正好相反,她不懂得真正的感情,也从来没有感受过,以至她从不会考虑自己孩子和丈夫的遗愿,将汤姆卖掉了。

汤姆真的很可怜,自由总与他擦肩而过。

善良的人总是做着善良的事,不管对方是好人还是恶人。他们都努力地用爱去拯救他们,以至他们不至陷入自己的罪恶里。勒格利是害怕凯茜的,但他更害怕自己善良的母亲和善良的汤姆,因为他们都不曾向他屈服。虽然勒格利仍然残暴,但他将永远或在恐惧中,而伊莱莎和乔治所拯救的汤姆·洛克尔,却走出了自己的罪恶,去感知世间冷暖,乔治的自由是因为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他不以自己为非洲子民而羞耻,甚至感到骄傲。他不甘被人摆布,他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向自己的理想奔跑。

在那个不公平的年代,这本书将奴隶的各种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证明了玛丽那种自私鬼认为奴隶没有灵魂的想法的错误。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仍然不太明白基督精神对那时的奴隶是有利还是有害。那精神让人变得善良,变得亲切豁达,不念旧恶,让自己充满爱意和希望。但是那精神却没让人们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奋斗,因而被上帝所主宰的汤姆,不管对好人还是坏人,他都很忠诚,他不反对别人去追求自由,因为他相信上帝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因而他不会背叛他的主人。他相信上帝会帮助他的,因而他到死还是那样虔诚。这也注定了他的命运悲惨。但他不害怕,他充满爱,相信自己死后会进入天堂。那基督精神在汤姆叔叔身上表现得特别详尽。而对于凯茜,一个曾经非常信奉基督的人,在勒格利摧残之后,对上帝产生了怀疑,因而她采取了反抗。后来她成功了。这从另一方面表明基督精神的弊端。

现在,我们不需要担心国家的哪个法律承认的主人因为破产而把我们卖掉还债,也不需要别人恩赐我们幸福和自由,我们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法律上没有说明人与人之间有等级之分,但这个社会上却无形中实实在在地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不是谁施有的,却的确在人心中存在的。有的人看不起别人,有的人看不起自己。但是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现在的生活变得自由了,但是却也变得复杂了。希望也变得很渺茫,很多事情自己不一定愿意做,但还是做了,认为那是一种责任,不那样生活会不安。也许随大流的生活在每个时代都存在吧。反正我就觉得现在的我离生活的希望太遥远,总是随大流,过着父母安排起来的生活,过着和别人同样的日子。()也不知道这种生活会传递多少代,会因为哪个大的变故而发生改变。

如果汤姆叔叔来到这个自由却竞争激烈的时代,靠他所信奉的上帝,他会存活下来吗?会像以前那样虔诚善良忠实吗?

现在的社会太复杂,可以激发出人的斗志,但也会助长人的惰性。生活太舒适了,不知不觉中就消磨掉了十几年。

现在的我是个自由人,没有人控制我,控制我的只是自己的人生态度,自己的人生自己创造。别人的话是次要的,迷惘的过了一生的人到最后还是迷惘。

我想我不会一生迷惘,我希望有会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一生。而我又比汤姆叔叔幸运,因为我拥有他所向往的自由,我有什么不满足的?

那个时代人分了等级,现在的人没有等级,所以没有理由在思想认识上产生等级的差异。

4、林中小屋读后感

林中小屋读后感(一)

我读了一篇故事—《林中小屋》。

故事里面讲了爸爸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干活,每天不能回家吃饭。一天大女儿去给爸爸送饭,走到路上迷路了,天快黑了看见了一栋房子,里面的老人收留了她,该做饭的时候,大女儿只做了自己吃的饭,没有给老人和里面的小动物做,睡觉的时候,大女儿也只打扫了自己的床,不管老人和里面的小动物,老人很是生气,就把她沉到地窖里。第二天,小女儿去给爸爸送饭,也迷路了,到天黑时也走进了这栋房子,但是小女儿很勤快,不光是给老人和动物做饭,还给老人洗了衣服,打扫了房间,晚上睡得很香。第二天醒来后,小女儿惊呆了,她发现自己在一个宫殿里,金碧辉煌的宫殿,很多仆人忙着侍奉她,有很多漂亮的公主裙,她的爸爸也在宫殿里,正和王子说着话呢。原来是王子施的法术,老人原来就是王子扮的,小女儿和王子还有他的爸爸很快乐的在里面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像大女儿一样自私,懒惰,要像小女儿一样善良勤劳,多关心他人!

林中小屋读后感(二)

《林中小屋》是前些天朋友推荐给我的,开始我只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朋友却执意要我看,我只好把他放在书架的角落里。闲暇时,我随手翻了翻《林中小屋》,我不禁被这精彩的内容吸引了,我开始了森林之旅。我认识了工人叔叔,我体会到工人叔叔的爱国之情,我学会了爱国爱家;走在林子里,我感受到了森林的奇妙与宽广,我学会了倾听自然;流送木材给我长了见识,我学会了斗智斗勇;董爷爷珍惜生活。总之,这本书给我太多太多的启示,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的道理。

和张梅溪阿姨笔下的童年一样,我的童年也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度过的,我的童年也很快乐。

儿时,父母外出打工,把我留在了姥姥家。姥姥住在一个小山村里。清晨,我同朝霞姐姐一起唱歌;傍晚,我和一个叫小叶子的女孩一起嬉闹,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村里的人管我们叫合二而一。那时的快乐,一点儿都不逊色于张梅溪阿姨笔下的孩子在森林时的快乐。

嘭,嘭,嘭。这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哦,是姥姥家的小狗“小三儿”在催促我起床呢。大家知道我为什么叫它三儿呢?哦,因为张梅溪阿姨笔下的小鹿,小孢子叫小三儿。也许因为我是一个女孩吧,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儿时,我总是悄悄给姥姥家的小鸡们喂一把米,虽然被发现了总少不了姥姥的责备;在吃饭时,我也总给小三儿留下一块肉;甚至对于地上的蚂蚁,我也常从给它们一块饼干。读了张梅溪阿姨的《林中小屋》,我更发自内心地喜爱小动物了呢。

唔,其实儿时的我,也深深地爱着我们的祖国呢。自从姥姥给我讲了甲午海战,九一八事变,我小小的心房里就对帝国主义充满了仇恨。读了《林中小屋》,我被兴安岭的工人的爱国的情坏感动了。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少年立则国立,少年强则国强。是啊,我们青少年肩负着振兴中华的重大责任,我们不更应该好好学习,振兴中华吗?

童年像一把吉他,尽情演奏生活的欢乐;童年像一首诗,尽情诠释着世间的美好;童年又如昙花,过去了便不再回来了。童年的记忆,隽永而清新。

噢,童年的故事,总是说不尽,道不完。读完了《林中小屋》,我越发留恋美好的童年,逝者如斯,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林中小屋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这个小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樵夫家的三个女儿在给樵夫送午饭过程中遭遇和经历。因为三个姐妹的性格不同而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和命运。大女儿、二女儿她们俩都是属于知恩不懂回报,凡事只考虑自己,没有集体主义观念,而聪明玲俐的三女儿却与两位姐姐截然不同,()她在接受别人的帮助后一直悉心照顾着那位老人和那三只小动物,时刻先想到别人,最后才想到自己,她的善良和仁慈感动了佛主,让林中的那间小木屋变成了原来的王宫。最后,小女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王子的美丽的新娘。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受了很大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善良,做人一定要知恩图报,因为我觉得做好人、做好事一定会有好报的。

5、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