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鱼骨_迟子建:那丢失的……

1、迟子建:鱼骨

迟子建:鱼骨

他们说这条江在几十年前是用麻绳捕鱼的。他们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陶醉的光辉。

漠那小镇的人们一到冬天就谈论起关于这条江的故事。风雪像销甲一样包围了镇子的时候,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望大地,都给人一种白茫茫的感觉。而逼人的寒冷也像瘟疫一样弥漫了整个小镇。

也记不得是哪一天了,总之是有那么一天,漠那小镇最敏感的女人旗旗大婶忽然向全镇的人宣告了一条重要的消息:

镇长成山家门前晃着一堆鱼骨。其中有一根鱼脊骨像大拇指那般粗。它们是鲜鱼的鱼骨,鱼骨上缠着带着红色腥味的血丝。

于是,镇子上男女老少就像去赶着看一场露天电影似的,纷纷走出自家的门院带着惊喜和疑惑去看那一堆鱼骨。

那真的是一堆鱼骨,旗旗大婶没有说错。它们很生动地躺在一片白雪地上,极北的太阳很冷清地照出它们象牙般的肤色。

“嗬呀,这么漂亮的鱼骨,一定是条二三十斤的大鱼!”旗旗大婶在人群中感慨着,然后把目光投在我的身上说,“外乡人,你没有见过这样的鱼骨吧?”

“这么粗的我见过,但这么漂亮的没见过。”

“就是,你们看,这鱼骨是没有下过锅的。”旗旗大婶像一头母熊似的笨拙地挤出人群,蹲在那一堆鱼骨旁,把那块最粗的拣在手中,嗬呀呀地大叫着,好像是意外拾到一块狗头金似的,潮红的双颊不由得微微抖动起来:

“是用刀剔下来的,这条小细纹就是刀痕。这么的嫩,我的天哪,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么好的鱼骨了!我说,我们这条江开了怀了!”

“是啊,这条江开了怀了!”有人跟着说。

漠那小镇的人们把这条江看得跟女人一样亲切。这条江在几十年前,可以很随意地用麻绳系起一张网,撒在江中,然后鱼就像爬满了篱笆的葫芦似的钻了一网。起网时鱼尾翻卷,鳞光闪烁,那真是让人百思不厌的美好时光。

可是几十年后,这条江就像女人过了青春期,再也生不出来孩子来了。江水不似往昔那般喧嚣,它平静而沉稳,就像个行将入土的人。而漠那小镇的人们,一到漫漫长冬的时刻,就热切地思恋起她的过去。

人们议论了一番,兴致就蓬勃起来了。大家纷纷回家,准备着捕鱼的工具。旗旗大婶很慷慨地把那块最精彩的鱼骨送给我了。那么鲜嫩,那么凉爽,那么美丽的一块鱼骨。

傍晚,天气骤然冷起来。白蒙蒙的江面上弥漫着无边的寒气。旗旗大婶凿好了第一口冰眼,将一张插三的大网甩进江底。

平素寂静的江面霎时活跃起来了。远远近近的都是人影。近处的人影像被风摇摆的黑橡树,而远处的人影则模模糊糊的像夜空中的云彩。

旗旗大婶的鬓角出了许多汗,蒙蒙的湿气很快把她露在围巾外的头发裹上一层白霜。她还没吃晚饭,她已经打算让旗旗回镇子给她取点吃的。

旗旗是个十岁的女孩,是旗旗大婶在三十五岁还不能生孩子时抱养的。她聪颖而又美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总是像星星一样闪个不休。旗旗大婶常常说旗旗的眼睛晃得她直头晕。

旗旗在生火盆。她已经把小碎柈子架在里面,再往缝隙间塞桦树皮。她穿着一件枣红色的棉袄,圆鼓隆咚的,更显出她的可爱来。

旗旗大婶走上前划着了火柴,火盆像触了电似的猛地抖动了一下,接着,红红的火苗就蹿了起来。旗旗伸出手去烤火,整个脸被映得通红。

“妈妈,你看开花袄爷爷。”

旗旗指着十几米外的人影说。

“外乡人,你看看,人一来了精神,病也就没了,那老开花袄病了两三年,不也出来了吗?”

我一到漠那小镇就听说过“开花袄”这个人物。如今旗旗大婶又提起他来,倒有一种非见他不可的欲望了。

“你别去看他,他这人一辈子见着两种东西眼睛要放绿光:一种是鱼,一种是女人!”

旗旗大婶刚一说完,旗旗就嘻嘻地笑了。我问旗旗为什么笑,旗旗趴在我的肩头说:

“开花袄爷爷爱睡女人,一辈子睡了好几大炕。”

“旗旗,你在跟人家说什么?”

“我在向她要那块鱼骨呢。”旗旗冲我乖巧地睐了睐眼睛。

“你马上就要有一块更漂亮的鱼骨了,你怎么还要?”

“那块鱼骨好像是透明的。”旗旗又说。

“你马上也会有一块更透明的!”旗旗大婶从手腕上解下钥匙,把它挂到旗旗的脖子上,“去回镇子拿点吃的来。”旗旗大婶在旗旗的耳朵边吩咐了一会,旗旗点点头,就走了。

天色越来越昏暗,寒冷越发像刀子一样地逼人了。江面上到处是青凛凛的冰堆,冰眼上用于控网的木杆子黑黝黝地探入江中,只露出一米左右的端头。

旗旗大婶握着冰钎,开始凿第二口冰眼了。她边干边跟我说她多少年没这么痛快地干过活了,不然怎么会养下这一身的肥肉?她那口气和动作,好像一定要在这次捕鱼中刮掉几斤肉,变得苗条一点不可。可我却觉得,旗旗大婶胖起来才更有风度。我把这种想法告诉她,她弯着腰惊天动地大笑了一通,那笑声仿佛要把松枝上的雪团都震下来:

“老天爷,我还有风度?我这辈子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够风度的了!”

我知道,旗旗大婶年轻时因为生不出孩子,她男人就像甩一条老狗似的把她扔了。所以,旗旗大婶这十几年一直是独居。

“那么你男人现在到哪去了?”

“十几年了,连个消息也没有。不想他是说瞎话,想他又让人气得慌。听人说,女人生不出孩子来,多半怪男人!那时我气得真想跟老开花袄睡几宿,看看能不能怀上!”

“那你怎么没那样做呢?”

“开花袄年纪太大,不是养孩子的年龄了。别的男人呢,有媳妇的有媳妇,没媳妇的都盯着花姑娘看,我也不能做损人的事。”

旗旗大婶说的时候毫无怨恨之情。我想那是痛苦埋得太深,就把它看得平淡了。

旗旗送来了晚饭。旗旗大婶分一半给我,然后就顾自坐在冰堆上,围着火盆吃起来。

这一宿我们都要守在江面上。一般的渔汛期,要接连几天不合眼。每隔半小时就要起一次网,那种紧张感和幸福感,就像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战。

一个小时过去后,旗旗大婶打算起第一片网了。起网前,她先让旗旗远远地走开。因为旗旗的外号叫“猫咪”。镇里的人都忌讳捕鱼时带上这样的孩子。

“旗旗,你先到江岸上玩一会儿。”

“江岸上有什么好玩的?我要看起网。”

“你到那里拿两根树枝来。”

“拿树枝做什么呢?”

“起网用。”

“起网要用树枝呀?”旗旗惊叫了一声,就欢呼着去拿树枝了。旗旗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赶上捕鱼。

旗旗大婶冲我笑笑,把棉巴掌脱掉,抽出冰眼中的木杆,然后解下网头。借着火盆的猩红的火苗,我见旗旗大婶的脸紫红得像鸡冠花。

“这网头很轻,好像是……”旗旗大婶顾自说着,蹲在冰眼前熟练地拽起网来。

银白的鱼网从黑沉沉的江水中被提出来了。一出水面,它们就变成了一块大花布。网上有的地方恰恰被火光照着,就成了一片霞光;有的地方隐在夜色中,就变成了灰蓝。旗旗大婶沉默着,我沉默着,寒风也冷峭地沉默着,只有火盆热烈地响着,那些贪婪的火舌活跃地舔着夜色。

整片网起出来了,没有一条鱼。旗旗大婶一屁股坐在冰上,阴郁地抽起烟来。旗旗大婶抽烟抽得很凶。

“你骗我!”旗旗看到网已经起出来了,就把两根树枝扔在江上,哭着跑了。

“旗旗,回来!”我起身去撵。

“别管她,让她跑吧。这只小猫咪,在这会把鱼吓跑的。”

旗旗大婶掐灭了烟,又把网抖搂着下到江里。我担心着旗旗,便起身去寻。

开花袄佝偻着背,正被旗旗驱使着起网。旗旗见了我,竟理都不理,那神情,分明是说我和旗旗大婶合伙骗了她。

“旗旗,要逮不着大的,你可有个啥看头?”开花袄说她。

“逮条小鱼也行,这不着也行!”旗旗带着哭腔执拗地说。

结果,这一网比旗旗大婶要幸运一些,有一条筷子般长的狗鱼撞上了网。漠那小镇的人戏称狗鱼是穿花裙子的,因为它的身上全是斑斓的花纹。

“我有了一条穿花裙子的鱼了!”旗旗提着鱼,在江面上跑着,呼喊着。

开花袄今年八十岁了,年轻时一直是淘金汉。解放后,他在合作社里喂牲口,闲时出去打鱼,是远近闻名的捕鱼能手。人们说他的金子多得可以再建一个漠那小镇。从六十岁开始,一听说没儿没女的老太婆没人要了,他就把她背回家。这样,一共背了七个老太婆,他为她们送了终,然后把她们埋葬在一片坟地上,竖起木碑。我倒觉得开花袄有些侠义之举。

开花袄见了我,就问城里的女人都像我这样单薄么。我摇摇头,他就笑着说:

“漠那小镇的女人才叫女人。”

“你是说她们胖,是吧?”

“不光是胖。”开花袄诡秘地笑了。夜色中他的笑声显得很凄厉,有点像猫头鹰叫。

“听说你的金子足足可以再建个漠那小镇。”

“那是鬼话,我有什么金子。”

“可你给七个老太婆送了终。”

“只要我有口气,没人要的老太婆我仍要去背。”

“你背她们有什么用呢?”

“女人不能孤零零地一个人死。”开花袄坐在江上,捅了捅火盆。火盆腾起一束璀璨的火星,烟花似的闪耀。

“是女人把我带到这世上的,不能亏待了她们。”

旗旗展览够了那条狗鱼,兴高采烈地回来了。开花袄跟我们说,这条江现在没开怀,旗旗大婶的判断错了。

“旗旗大婶是最精明的人,怎么会说错呢?”

“我熟悉这条江就像熟悉女人一样,这不是渔汛。”

“可那堆鱼骨怎么说呢?”

“那鱼骨是鲜的不错,可那不是这条江的。”

“你怎么知道?”

“我说了,熟悉这条江我就跟熟悉女人一样。”开花袄说。

“那你为什么还要守在这里?”

“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守江了。”

开花袄说得够庄严的。我不知道他这一辈子守过多少次江了,但我想他每次的守江历史一定是辉煌的。

我走上江岸,把皮袄裹紧,站在黑沉沉的柳毛丛中。此时的漠那小镇,在风雪中静静地沉睡了。镇子中听不见狗吠,所有的房屋都融在蒙蒙的夜色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而这条冰封的大江,却渔火点点,人影绰绰,全然一幅原始村落的平和的生活图画。

旗旗大婶起了三片网,都空,她忽然怀疑起那一堆鱼骨来。旗旗终究还是孩子,现在早就跟旗旗大婶说个不休了。旗旗大婶让她回家睡觉,她说什么也不肯。她说她长这么大了,还没有得着像我这块这么漂亮的鱼骨。

后半夜是最难捱的时光。寒冷、饥饿、疲乏同时袭来。我觉得双腿已经冻得麻木不堪,真想带着旗旗回镇子了。夜空中的繁星好像高我们这般的近,又那般的远。

开花袄喝了一瓶白酒,坐在江上对着火盆唱起沙哑的歌子。歌词大意是讲一个女人思夫的情绪。那歌子虽然很低沉,但却饱含着一种深沉的韵味。旗旗便又跟我说:

“开花袄爷爷不光爱睡女人,还爱唱歌子呀?”

我笑笑,不知该如何对旗旗讲。后来旗旗大婶对她说:

“是人就爱唱歌子。”

“那你为什么不爱唱呢?”

旗旗大婶不出声了。我见她的眼睛湿润了。她使袄袖子抹了一下眼角,然后深情地唱起一支歌来:

在冰封的河流上,

跑着我心爱的雪橇。

雪橇上有我的粮食

和取暖的干草,

还有一个

美丽的姑娘,夕阳下

抱着我的小娃娃。

旗旗大婶唱完就哭了,哭完又笑了,笑过之后就找开花袄要酒喝去了。我和旗旗抱在一块,痴迷地望着朦胧的漠那小镇和远方的大山。

如果让我说出对生命的认识的话,那么我会说漠那小镇是个有生命的地方。

凌晨四点多钟,旗旗大婶已经起了十二片网了。冰面上扔着几条杂鱼。这些杂鱼初出江水时还活着,可只要过了几分钟,就黯然死去,冻成一个硬条。

天有些灰蒙蒙了,灿烂的群星也显得不那么灿烂。江面上泼墨似的摊着一堆堆火盆燃尽的残渣,而寒气把每个人的脸都弄得又红又粗的,像是松树皮。

旗旗大婶守了一夜,虽然哈欠连天,但精神却很饱满。她说这几斤杂鱼可以美美地吃它一顿了。于是她又讲起这条江的过去。她说每次渔汛到时,捕上来的鱼摆满了江面,家家都要套上狗爬犁才能把鱼装回去。旗旗便冻得嘶嘶哈哈地从牙缝中挤着话问:

“那时怎么不生我呢?”

“那时就是生不下来嘛。”旗旗大婶把旗旗抱在怀中,摩挲着她的脸蛋,问: “旗旗以后还来守江么?”

“还来。”

“守江好吗?”

“守江真有意思。”旗旗哭了,“就是逮不着一条大鱼,我没有好看的鱼骨— —我的脚都冻得不敢站了。”

“旗旗,你的脚怎么了?”

“我的脚是冻坏了。我开始是冷,我就跺脚,后来脚就暖和点了,我又坐在江上。再过一会,我的脚就扎针一样的疼,疼过就不疼了,也不觉冷了。”

“哎哟,那一准是冻坏了。旗旗,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看你在起网,我怕你让我回去。”

“那你冻坏了脚,怎么不该回去?”我插言道。

“我第一次守江,连一夜都守不了,那多丢人哪。开花袄爷爷都八十岁了,还站着哪。”

旗旗的哭声更响了。

旗旗大婶和我赶紧为旗旗扒下棉靴,然后用雪给旗旗搓脚。旗旗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脚,一手搭在我的肩头,一手搭在旗旗大婶的肩头,说:

“等天亮了再让我回镇子,我就可以说是守了一夜了。”

江面上残灭的渔火忽明忽灭。而远方大山的轮廓却渐渐澄澈起来。八点左右,在东边天出现一团毛茸茸的太阳,被寒气包裹着的像堆羽毛的太阳。漠那小镇的上空升起了一缕缕迷茫的炊烟。

这时,镇长成山突然出现在江面上。他像巡逻兵似的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南,然后把江面上所有捕鱼的人召集在一起,庄重地宣布了一桩秘密。

那堆鱼骨是他故意摆在那的。因为他们接到了一个任务:要把这山林中的一头大黑熊活活捉住。他们已经多年不做这样的事了,他担心他们胜任不了猎熊的工作。所以,就试探着摆出鱼骨,看他们是否还像几十年前一样的敏感而有耐力。

跟着,他点了猎熊人员名单。旗旗大婶是第一位,开花袄也在其列。

江面上的网都起了出来。漠那小镇的人们无言地走回被朝霞映照的镇子里……冬天总是寒冷,漠那小镇又下了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旗旗大婶他们准备了三天,决定在第四天早晨出发去猎熊了。

旗旗的脚冻坏了,伤口正在溃烂,夜里常常痒得睡不着觉。旗旗大婶让我从旅店搬出来住在她家里,好照顾一下旗旗,等着她猎熊回来。

旗旗大婶要出发的前一晚,是个灰蒙蒙的时刻,我正要到园子中解手。忽然发现一个男人瞪着鹰一样的眼睛盯着我,我急忙喊来旗旗大婶。旗旗大婶口中还塞着饭,她见了那男人,竟吓得魂不附体了:

“你是鬼吧?啊?你成鬼了吧?”

“我不是鬼,是人!我对不起你。我又和一个女人过日子了,我才知道,生不出孩子不是你的错。”

那男人蹲在地上,头埋得很低很低。他的鬓角还冒出一股股的汗气。我知道,这是旗旗大婶走了十多年的男人回来了。

“你这不要脸的,你还回来?!”旗旗大婶骂着,操起一根烨木杆,就像打一条死狗似的狠狠地打了他一下,那男人没动,但是泪水却出来了。我见他的脸苍老褶皱得像晒干了的蘑菇。

那男人说着“我错了,我该杀”,然后就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往外跑。旗旗大婶愣了一下,跟着又拼命地追上他,哭着说:

“你要是再想回这个家()的话,你就去给我们旗旗弄一个漂亮的鱼骨吧,要透明的鱼骨!”

那男人像块石头一样沉默着。突然,他痉挛地扩张开双臂,紧紧地把旗旗大婶抱进怀里。而旗旗大婶则像一只刚被关进笼子中的老虎一样,不停地抓那男人的胸,不停地哭,不停地喊。

顷刻,男人慢慢地轻轻地放开旗旗大婶,向落日的地方去了。他的弯曲的腿在雪地上面支成一个圆拱形,极北的傍晚的寒气在往来穿梭,他就好像跨着一个灰蒙蒙的太阳在行走。

旗旗大婶站在绵延无尽的雪地上,揉着红肿的眼睛,冲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高声地告诉他:

“你不要去江里捕鱼,江里的鱼都跑到河里去了!成山镇长有个漂亮的鱼骨就是从河里弄来的!你去河里吧!弄到了鱼骨你就回来!”

第二天早晨,旗旗大婶他们带着粮食和干草,坐着雪橇去猎熊了。

2、迟子建:那丢失的……

迟子建:那丢失的……

一个人独居一室,如果不是为了发奋学习或医治心灵的创伤,那么,你是无法忍受这种孤独、寂寞和惆怅的。

108室本来已经送走了它的六位主人,可是,仅仅半个小时后,她们其中的一位又返回来了。

纤巧细嫩的手轻轻推开了门。几只灰色的、正在争相啃着一块面包的老鼠,几乎同时猛地哆嗦了一下,继而迅速地逃窜了。

好家伙,主人刚走,你们就来横行霸道了!杜若在心里骂着,把按着胸口的手松下来,长长地吁了口气。

沉甸甸的旅行袋,全是书。知识的力量真够伟大的了。她自我解嘲着,把它拎到满是灰尘和碎纸的床上。

回来做什么呢?半小时之前,你不是已经同她们一起与它郑重告别了吗?

她茫然不知所措了。

天色渐晚,位于大楼阴面的108室的西窗,投进来夕阳欲坠时那沉重的余辉。霎时,墙壁一片昏黄,像是被泼上了一层酽茶。

杜若寻着脚下的空地来到窗前,从前只有五步的路,一眨眼的工夫可到;而今天,却觉得那么远、那么漫长,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的跋涉。

她觉得疲倦极了。运动会上三千米跑下来,也没像现在这样浑身无力。她真想立刻倒下去,松弛一下身体的各个部位,闭上眼,什么也不想。然而,即使真的倒下去,这喜欢思考的大脑又怎么肯迁就她呢?此刻,她真羡慕那些醉酒的人,烂泥般地瘫着,打响遗忘烦恼和忧愁的呼噜。

她凝视着窗外。宽阔的草甸子上面点缀着簇簇黄花,一条两脚可以横跨两岸的小河隐没在深草丛中。远远看去,不像是扭动的白绸带,倒像是一个不会扶犁的后生提心吊胆犁出的弯弯曲曲的沟。草地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山坡显得很光秃,许多处裸露着青白色的石头。独有山顶,茂密地挺立着一片樟子松。这种寒风冷雪下不褪颜色、不凋谢的树木,在盛夏的季节里,显得更为苍翠、挺拔、端庄。夕阳的半个脸已经沉在这一团绿云似的樟子松林里了。

多么熟悉啊!无数次滑入她的梦境、奔走在激情洋溢文字中的,不正是这幅恬淡、自然、色彩谐和的画面吗?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永远也不会忘记在这巨幅的长轴画下,在这个时刻里、在这个房间,发生过的一切一切。虽然在这之前她像讨厌立秋后的蚊子一样,试图把它们赶跑,而现在,它们分明又轰地回来了,团团围住她、困扰着她,并且轻而易举就把她拉回过去的日子里。

欢声伴着笑语,充分显示了青年人的活力。晚饭过后,在没有上晚自习之前,是姑娘们充分暴露自己个性的时刻。兰宁搂着杨琦纤细的腰肢,快乐地伴着悠扬的曲子移着舞步。青青猫咬耗子似的硬邦邦地晃着浑圆的腰,跟在人家后面学,往往急得顺了拐。爱抢白人的丽丽禁不住要骂她是个“热锅上的小蚂蚁”。青青倒满不在乎,她声称自己跳得新颖、独特,只不过一学别人的,倒把自己的东西给丢了。她满头大汗地宣告:

以后再不要“邯郸学步”了!

惯于细嚼慢咽、被称为“千金小姐”的小雪,这时也不得不撇下饭盒,倒在床上,一手揪着辫子,一手揉着肚子,直叫嚷要笑断了肠子。

笑声潮涌般地冲出窗户,回荡在傍晚的天空中,久久不散。

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这种笑声消失了呢?第二学期。六个人同在一起开怀大笑的场面不见了。也许,这是由初入学的“狂热”进化到理性的神秘高空了吧?人们开始挖空心思地谈论社会、人生、希望、追求。这些东西,像一道道紧箍匝,板结了生活,绷紧了人们之间的关系。烦恼、怨愤、叹息纷至沓来。

兰宁和杨传第一对闹矛盾了。来势凶猛、剑拔弩张。原因很简单,对黑颜色的不同看法。一个说是高雅的象征,一个说是蒙蔽一切丑恶的遮羞布。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由审美观点上升到理论高度,世界观不同,岂有“共同语言”?

劳燕分飞!她们共同使用的东西从此“离了婚”,物归原主!只差在物品下挂上标签。

青青呢,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铅球健将谭永。虽然笨手笨脚,可她还是尽心尽力地为他织毛衣,按她的话说就是:爱了,就要一心一意!

真正的一心一意。她的心思全部转移到他身上了。

丽丽迷上了诗歌,就连吃饭时间也盯着诗集。要成为伟大的诗人.没有恒心和毅力怎么成?于是,像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一样,她惧怕、甚至讨厌一切声响,她恨不能世界上的生物全部停止呼吸,让她一个人在悄无声息中,啃完所有的书。走向她的理想,做再世的维吉尔和歌德。

安恬柔和的落日画面一如既往,而大地这个磁盘再也录不到她们的笑声了。

火车一声长鸣,把杜若由深沉的思绪中扯回来。

她的心禁不住颤了一下。走了,走了,都走了。本来自己也可以走的。可以忘却这一切,可她为什么又回来了呢?

毕业生宴会上。108的六个姐妹围坐在一起。丰盛的宴席,由炊事员提前安排好的。三年来,排队买饭成了惯例。不花一丝力气就能得到的这一切,倒使人觉得陌生和难过。更何况这是最后一次……喝吧!清凉、爽人的啤酒。既然能够消暑,那么,也浇一浇每一个人的心头之火吧!一切隔阂、矛盾、怨忧、不满、愤恨,一切的痛苦和悲哀,都滚蛋吧!

杨琦不时地斟满酒杯,仰脖咕噜着,她快活得近于发狂。整个食堂大厅,几乎桌桌如此,桌桌如此啊。兰宁嘴唇哆嗦着,惊骇地望着杨琦,又求救般地望着我。

有什么办法!让她这样去做吧,如果她是在发泄,那么也允许吧。我不敢正视兰宁那近乎哀求的凄惨惨的目光,把头深深地埋下来。

“啪!”

酒瓶砸在水磨石地面的脆响。大厅里出现了短暂的沉寂,人们把目光一齐投向那里。

铅球健将!他孩子般地趴在桌上,双肩不住地抽搐着。抑制痛苦是要有力量的。

青青咬着嘴唇,慢慢地垂下眼帘。

又是“劳燕分飞”!怪谁呢?学校?校长?青青?还是他——铅球健将?

从踏入校门的第一天起,直至现在,已经换了四任校长。就在实习前夕,这第四任校长走马上任了。

据说,他搞政治工作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再乱的单位,一经他手调治,便可元气大复,风调雨顺,因而得一绰号:定心丸。

鬼也怕恶人。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姑息、迁就于任何人所犯的错误和缺点,弃恶扬善、察纳雅言。的确,偏执的列车已驶上了正常运行的轨道。

“定心丸”果然名不虚传,不负众望!哪一位同学不敬佩他呢?

青青给他写了一封信。就是现在,谁也猜不透这是头脑发热所致,还是深思熟虑之后的重大决定。总之,这封看似平常,又非同小可的信,在整个学校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毕业典礼大会上。嘁嘁嚓嚓的声音,无休无止,会场上乱成了一锅粥。虽然对自己的分配去向已心有定数,可大家仍是以猜疑的口气议论着。

开会了。书记做完报告后,校长公布分配方案。令人大吃一惊的是:青青竟在留校名单之首!

青青,这个学习成绩只占中游的青青,她的神通竟如此之大,真是始料不及!正当人们疑惑不解的时候,校长读了一封信,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学校的一切都好转起来,可我们却要离校了。如果可以留级的话,我宁愿再重读一年,为我的母校建设出一份微薄的力量……读后,场内鸦雀无声。“定心丸”对这封信的评价是:

有这样的学生理解和支持,还怕什么工作做不好呢?这样的学生不留校,还留什么样的呢?

一目了然。不需要谁来指明,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嘛。人们把目光全射向青青。她低头不语,脸色微微有些泛红,浓密的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

铅球健将猛地冲出会场!

杨琦高昂着头,这个冷美人,即使她心里的火气已经烧到喉咙,却仍然扮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品学兼优、独一无二、多才多艺的杨琦,每个班级一名的留校名额本应属于你啊。

她没有哭,没有怒骂,没有诅咒,嘴唇上,只留下了两个深深的齿痕。

现在,她这样不停地喝酒,如果酒是火的话,那么就让它把你燃烧了吧!沉闷的响声,为什么使你冷静了?杨琦!

她站起身,唱起了歌。没有伴奏,没有杂音,这才是歌声,真正的、自己的歌声,略带沙哑而真挚的歌声:

友情,

人人都珍惜友情,

不能孤独,

踏上人生旅程。

我在默默地祝福你

泪水潸潸,弥漫了每个人的脸。

杜若的心又是猛地一揪。她本能地扶住窗台。她真担心自己会倒在这里,刚才提着旅行袋匆匆往回赶的力量都在进入房间一刹那,烟消云散了。

她望着窗外:依然是碧绿的草甸,仍然是小河那弯弯曲曲的浅痕,只不过太阳全沉下去了。云霓笼罩,灰蓝色的、深蓝色的,乌蒙蒙一片。其中,夹着一条红红的彩练般的云霞!

人生多么富于变幻,就像这大自然一样。刚才还是落日溶溶,现在已是晚霞飞涌了。再过一会儿,这一切都将消失,夜会缓缓拉开帷幕,给草地和山峦涂上另一种色彩。

弯弯的娥眉月苍白地吊在西方。在日落之前,它就像小舟一样,驶出了碧蓝的港湾,准确无误地到达那里。

静谧。安详。和谐。那条美丽的红红的云霞变淡了、稀薄了、不见了。

杜若死死地盯着西方。她真想变成一只苍鹰,搏击长空,穿过厚厚的云层,把那条消失的彩练拽回来。然而,她没有一丝力气。她感觉到腿脚麻木,就挪了挪步,而就在她略一低头的一刹那,她的心猛地一震:

药丸!八珍益母丸!躺倒在窗台上,七八个;绿色的保温杯的外壳,里面仍然装着盐面;长长短短、粗细不一、红白相杂的蜡烛头,胡乱地挤在罐头瓶里……丽丽,该死的丽丽,怎么连药丸都忘了拿呢?下次月经来潮,看不把你疼死!杜若小心翼翼地捏起一只,把它攥在冰凉的手心里。

宿舍的六个姐妹中,独有丽丽身体最弱,而她又是最不会爱惜自己身体的。每次“倒霉的客人”光临,真如大祸临头,把她疼得趴在床上咿呀直叫。热心的青青三番五次地去校医那里给她开药,看着她把它吃下去。杨琦会从纸箱中把小酒精炉取出来,坐上茶缸,到小卖店买一袋鸡蛋面,让她热热乎乎地“款待客人”。这个时候,小雪就飞快地把英语磁带甩在一边,装上录有轻音乐的磁带,拍着丽丽的背叫嚷:精神治疗开始。

捂着肚子乱叫唤的丽丽这时也会“哼”的一声笑了,并且从牙缝中挤出咝咝的说话声: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兰宁的保温杯在擦玻璃时不慎打碎了。还是杨琦出的好主意,把壳留下来,装上盐面,每逢食堂的菜做淡了,就撒上一点。

而那些蜡头,是姐妹们公用的。碰到停电的时候,每人取一支。调皮的小雪常拿着它用蜡油滴花玩。别人一支蜡能用五六个小时,而她的呢,不到两个小时,就已“蜡炬成灰”了。

现在,这些东西,这些与她们朝夕相处的伙伴,却被冷落在这空空的房间里,无人问津,无人提及。

杜若的眼睛不觉潮湿了。她不由得环顾四周:

钢丝床上堆卷着散发着霉味的垫子,脸盆架上搭着块干巴巴的毛巾,青青的一只肉色尼龙丝袜可怜地吊在线绳上……地上,纸片、铁丝头、锯末、木板、碎纸盒厚厚地覆盖住了地板。

杜若开始不安起来。她不敢再看下去。她飞快地走到门前,操起笤帚,门头扫了起来。扫在一堆,用撮子一趟趟扔到垃圾箱里。她又拎来一塑料桶清水,把她们用过的铁桌用肥皂擦得油光锃亮,然后拖地板,又把垫子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

干完这些,她倚靠在床上,感到心里舒畅多了。她惬意地揉着自己的脸蛋,欣赏着自己的“战果”,在心里默默地给它打了个满分。

夜幕低垂了。星星吐出了闪闪烁烁的幽辉。她拉亮电灯。不一会,几只飞蛾顺着被打碎的玻璃框飞进来,围着电灯团团转。

她的思想也跟着飞转起来。

她下了床,把()药丸、保温杯的外壳、蜡烛头、毛巾、袜子,一一收好,郑重地放到旅行袋里。

她相信,有一天,姐妹们会想起这丢失的东西。会想起的,也一定会找寻的。过去的事情太多了。可她深信,这些东西,永远不是“过去的”,它将是现在的、未来的,属于永恒世纪的。

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这不是每一位失主的最终愿望吗?

身不由己返回来的原因终于悟到了。扫除了该扫除的,清洗了该清洗的,也拾起了应该拾起的,她坚信108的新主人将会说:我们的大姐姐们在这里很好地生活过。

一个人独居一室,在这个房间里,还是第一次,她不再感到孤独、寂寞和惆怅。

她插上门,关了灯,枕着旅行袋,躺在冰冷的钢丝床上。她在想:

明天一早,就去赶北归的列车。

3、迟子建:泥泞

迟子建:泥泞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3、是谁扼杀了哀愁:

现代人一提“哀愁”二字,多带有鄙夷之色。好像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了,“哀愁”就得像旧时代的长工一样,卷起铺盖走人。于是,我们看到的是张扬各种世俗欲望的生活图景,人们好像是卸下了禁锢自己千百年的镣铐,忘我地跳着、叫着,有如踏上了人性自由的乐土,显得是那么亢奋。

哀愁如潮水一样渐渐回落了。没了哀愁,人们连梦想也没有了。缺乏了梦想的夜晚是那么的混沌,缺乏了梦想的黎明是那么的苍白。

也许因为我特殊的生活经历吧,我是那么的喜欢哀愁。我从来没有把哀愁看做颓废、腐朽的代名词。相反,真正的哀愁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可以让人生长智慧、增长力量的。

哀愁的生长是需要土壤的,而我的土壤就是那片苍茫的冻土。是那种人烟寂寥处的几缕鸡鸣,是映照在白雪地上的一束月光。哀愁在这样的环境中,悄然飘入我的心灵。

我熟悉的一个擅长讲鬼怪故事的老人在春光中说没就没了,可他抽过的烟锅还在,怎不使人哀愁;雷电和狂风摧折了一片像蜡烛一样明亮的白桦林,从此那里的野花开得就少了,怎不令人哀愁;我期盼了一夏天的园田中的瓜果,在它即将成熟的时候,却被早霜断送了生命,怎不让人哀愁;雪来了,江封了,船停航了,我要有多半年的时光看不到轮船驶入码头,怎不叫人哀愁!

我所耳闻目睹的民间传奇故事、苍凉世事以及风云变幻的大自然,它们就像三股弦。它们扭结在一起,奏出了“哀愁”的旋律。所以创作伊始,我的笔触就自然而然地伸向了这片哀愁的天空,我也格外欣赏那些散发着哀愁之气的作品。我发现哀愁特别喜欢在俄罗斯落脚,那里的森林和草原似乎散发着一股酵母的气息,能把庸碌的生活发酵了,呈现出动人的诗意光泽,从而洞穿人的心灵世界。他们的美术、音乐和文学,无不洋溢着哀愁之气。比如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响曲》,艾托玛托夫的《白轮船》、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等等,它们博大幽深、苍凉辽阔,如远古的牧歌,凛冽而温暖。所以当我听到苏联解体的消息,当全世界很多人为这个民族的前途而担忧的时候,我曾对人讲,俄罗斯是不死的,它会复苏的!理由就是:这是一个拥有了伟大哀愁的民族啊。

人的怜悯之心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而缺乏了怜悯的艺术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哀愁是花朵上的露珠,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是欲望膨胀的嚎叫,要么是麻木不仁的冷漠。此时的哀愁就像丧家犬一样流落着。生活似乎在日新月异发生着变化,新信息纷至沓来,几达爆炸的程度,人们生怕被扣上落伍和守旧的帽子,疲于认知新事物,应付新潮流。于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色色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茫然和焦渴。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不会哀愁了。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我们实现了物质的梦想,获得了令人眩晕的所谓精神享受,可我们的心却像一枚在秋风中飘荡的果子,渐渐失去了水分和甜香气,干涩了、萎缩了。我们因为盲()从而陷入精神的困境,丧失了自我,把自己囚禁在牢笼中,捆绑在尸床上。那种散发着哀愁之气的艺术的生活已经别我们而去了。

是谁扼杀了哀愁呢?是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市井的叫卖声呢,还是让星光暗淡的闪烁的霓虹灯?是越来越眩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散发的迷幻之气呢,还是大自然蒙难后产生出的滚滚沙尘?

我们被阻隔在了青山绿水之外,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哀愁的土壤就这样寸寸流失。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被标榜为艺术的作品,要么言之无物、空洞乏味,要么迷离傥荡、装神弄鬼。那些自诩为切近底层生活的貌似饱满的东西,散发的却是一股雄赳赳的粗鄙之气。我们的心中不再有哀愁了,所以说尽管我们过得很热闹,但内心是空虚的;我们看似生活富足,可我们捧在手中的,不过是一只自慰的空碗罢了。

4、迟子建:论谦卑

迟子建:论谦卑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扞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扞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讶,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侍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

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5、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