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书斋·书灾_余光中:催魂铃

1、余光中:书斋·书灾

余光中:书斋·书灾

物以类聚,我的朋友大半也是书呆子。很少有朋友约我去户外恋爱春天。大半的时间,我总是与书为伍。大半的时间,总是把自己关在六叠之上,四壁之中,制造氮气,做白日梦。我的书斋,既不像华波尔(horace walpole)中世纪的哥德式城堡那么豪华,也不像格勒布街(grub street)的阁楼那么寒酸。我的藏书不多,也没有统计,大约在一千册左右。“书到用时方恨少”,花了那么多钱买书,要查点什么仍然不够应付。有用的时候,往往发现某本书给朋友借去了没还来。没用的时候,它们简直满坑,满谷;书架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之外,案头,椅子上,唱机上,窗台上,床上,床下,到处都是。由于为杂志写稿,也编过刊物,我的书城之中,除了居民之外,还有许多来来往往的流动户口,例如《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中外》,《蓝星》,《作品》,《文坛》,《自由青年》等等,自然,更有数以百计的《文星》。

“腹有诗书气自华”。奈何那些诗书大半不在腹中,而在架上,架下,墙隅,甚至书桌脚下。我的书斋经常在闹书文,令我的太太,岳母,和擦地板的下女顾而绝望。下女每逢擦地板,总把架后或床底的书一股脑儿堆在我床上。我的岳母甚且几度提议,用秦始皇的方法来解决。有一次,在台风期间,中和乡大闹水灾,夏菁家里数千份《蓝星》随波逐流,待风息水退,乃发现地板上,厨房里,厕所中,狗屋顶,甚至院中的树上,或正或反,举目皆是“蓝星”。如果厦门街也有这么一次水灾,则在我家,水灾过后,必有更严重的书灾。

你会说,既然怕铅字为祸,为什么不好好整理一下,使各就其位,取之即来呢?不可能,不可能!我的答复是不可能。凡有几本书的人,大概都会了解,理书是多么麻烦,同时也是多么消耗时间的一件事。对于一个书呆子,理书是带一点回忆的哀愁的。诺,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九五二年四月购于台北”,(那时你还没有大学毕业哪!)那本书的封底里页,记着一个女友可爱的通信地址,(现在不必记了,她的地址就是我的。可叹,可叹!这是幸福,还是迷惘?)有一本书上写着:“赠余光中,一九五九年于爱奥华城”。(作者已经死了,他巍峨的背影已步入文学史。将来,我的女儿们读文学史到他时,有什么感觉呢?)另一本书令我想起一位好朋友,他正在太平洋彼岸的一个小镇上穷泡,好久不写诗了。翻开这本红面烫金古色古香的诗集,不料一张叶脉毕呈枯脆欲断的橡树叶子,翩翩地飘落在地上。这是哪一个秋天的幽灵呢?那么多书,那么多束信,那么多叠的手稿!我来过,我爱过,我失去——该是每块墓碑上都适用的墓志铭。而这,也是每位作家整理旧书时必有的感想。谁()能把自己的回忆整理清楚呢?

何况一面理书,一面还要看书。书是看不完的,尤其是自己的藏书。谁要能把自己的藏书读完,一定成为大学者。有的人看书必借,借书必不还。有的人看书必买,买了必不看完。我属于后者。我的不少朋友属于前者。这种分类法当然纯粹是主观的。有一度,发现自己的一些好书,甚至是绝版的好书,被朋友们久借不还,甚至于久催不理,我愤怒得考虑写一篇文章,声讨这批雅贼,不,“雅盗”,因为他们的罪行是公开的。不久我就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发现自己也未能尽免“雅盗”的作风。架上正摆着的,就有几本向朋友久借未还的书——有一本论诗的大着是向淡江某同事借的,已经半年多没还了,他也没来催。当然这么短的“侨居”还不到“归化”的程度。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原是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给我,而且附赠了上卷。在十几册因久借而“归化”了的书中,大部分是台大外文系的财产。它们的“侨龄”都已逾十一年。据说系图书馆的管理员仍是当年那位女士,吓得我十年来不敢跨进她的辖区。借钱不还,是不道德的事。书也是钱买的,但在“文艺无国界”的心理下,似乎借书不还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了。

除了久借不还的以外,还有不少书——简直有三四十册——是欠账买来的。它们都是向某家书店“买”来的,“买”是买来了,但几年来一直未曾付帐。当然我也有抵押品——那家书店为我销售了百多本的《万圣节》和《钟乳石》,也始终未曾结算。不过我必须立刻声明,到目前为止,那家书店欠我的远少于我欠书店的。我想我没有记错,或者可以说,没有估计错,否则我不会一直任其发展而保持缄默。大概书店老板也以为他欠我较多,而容忍了这么久。

除了上述两种来历不太光荣的书外,一部分的藏书是作家朋友的赠书。其中绝大多数是中文的新诗集,其次是小说、散文、批评和翻译,自然也有少数英文,乃至法文,韩文和土耳其文的着作。这些赠书当然是来历光明的,因为扉页上都有原作者或译者的亲笔题字,更加可贵。可是,坦白地说,这一类的书,我也很少全部详细拜读完毕的。我敢说,没有一位作家会把别的作家的赠书一一览尽。英国作家贝洛克(hilaire belloc)有两行谐诗:

when i am daed,i hope it may be said:

his sins were scarler,but his books were read。”

勉强译成中文,就成为:

当我死时,我希望人们会说:

“他的罪深红,但他的书有人读过。”

此地的read是双关的,它既是“读”的过去分词,又和“红”(#000000)同音,因此不可能译得传神。贝洛克的意思,无论一个人如何罪孽深重,只要他的着作真有人当回事地拜读过,也就算难能可贵了。一个人,尤其是一位作家之无法遍读他人的赠书,由此可以想见。()每个月平均要收到三四十种赠书(包括刊物),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既无时间逐一拜读,也无全部拜读的欲望。事实上,太多的大着,只要一瞥封面上作者的名字,或是多么庸俗可笑的书名,你就没有胃口开卷饕餮了。世界上只有两种作家——好的和坏的。除了一些奇迹式的例外,坏的作家从来不会变成好的作家。我写上面这段话,也许会莫须有地得罪不少赠书的作家朋友。不过我可以立刻反问他们:“不要动怒。你们可以反省一下,曾经读完,甚至部分读过,我的赠书没有?”我想,他们大半不敢遽作肯定的回答的。那些“难懂”的现代诗,那些“嚼饭喂人”的译诗,谁能够强人拜读呢?十九世纪牛津大学教授达旦生(c.l.dodgson)曾将他着的童话小说《爱丽丝漫游奇境记》(alice in wonderland),呈献一册给维多利亚女皇。女皇很喜欢那本书,要达旦生教授将他以后的作品见赠。不久她果然收到他的第二本大着——一本厚厚的数学论文。我想女皇该不会读完第一页的。

2、余光中:催魂铃

余光中:催魂铃

一百年前发明电话的那人,什么不好姓,偏偏姓“铃”(alexander bell),真是一大巧合。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一串铃声开始 ,那高调,那频率,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电话,真是现代生活的催魂铃。电话线的天网恢恢,无远弗届,只要一线袅袅相牵,株连所及,我们不但遭人催魂,更往往催人之魂,彼此相催,殆无已时。古典诗人常爱夸张杜鹃的鸣声与猿啼之类,说得能催人老。于今猿鸟去人日远,倒是格凛凛不绝于耳的电话铃声,把现代人给催老了。

古人鱼雁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 ,能饮一杯无?”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至于“断无消息石榴红”,那种天长地久的等待,当然更有诗意。据说阿根延有一位邮差,生就拉丁民族的洒脱不羁,常把一袋袋的邮件倒在海里,多少叮咛与嘱咐,就此付给了鱼虾。后来这家伙自然吃定了官司。我国早有一位殷洪乔,把人家托带的百多封信全投在江中,还祝道:“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

这位逍遥殷公,自己不甘随俗浮沉,却任可怜的函书随波浮沉,结果非但逍遥法外,还上了《世说新语》 ,成了任诞趣谭。如果他生在现代,就不能这么任他逍遥,因为现代的大城市里,电话机之多,分布之广,就像工业文明派到家家户户去卧底的奸细,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你卷来。我不相信魏晋名士乍闻电话铃声能不心跳。

至少我就不能。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家文化中心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 ,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偏怜”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热门的电视节目过后,进入书房,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我用问号,是表示存疑,因为人数太多,讲的又全是广东话,我凭什么分别来者是男友还是天真的男同学叱?总之我一生没有听过这么多陌生男子的声音。电话就在我背后响起,当然由我推椅跳接,问明来由,便扬声传呼,辗转召来“他”要找的那个女儿。铃声算是镇下去了,继之而起的却是人声的哼哼唧唧,喃喃喋喋。被铃声惊碎了的静谧,一片片又拼了拢来,却夹上这么一股昵昵尔汝,不听不行、听又不清的涓涓细流,再也拼不完整。世界上最令人分心的声音,还是人自己的声音,尤其是家人的语声。开会时主席滔滔的报告,演讲时名人侃侃的大言,都可以充耳不闻,别有用心,更勿论公车上渡轮上不相干的人声鼎沸,唯有这家人耳熟的声音,尤其是向着听筒的切切私语、叨叨独白,欲盖弥彰,似抑实扬,却又间歇不定,笑嗔无常,最能乱人心意。你当然不会认真听下去,可是家人的声音,无论是音色和音调,太亲切了,不听也自入耳,待要听时,却轮到那头说话了,这头只剩下了唯唯诺诺。有意无意之间,一通电话,你听到的只是零零碎碎、断断续续的“片面之词”,在朦胧的听觉上,有一种半盲的幻觉。

好不容易等到叮咛一声挂回听筒,还我寂静,正待接上断绪,重新投入工作,铃声响处 ,第二个电话又来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像一个现代的殷洪乔,我成了五个女人的接线生。有时也想回对方一句“她不在”,或者干脆把电话挂断,又怕侵犯了人权,何况还是女权,在一对五票的劣势下,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 ,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容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而来。“星期三有没有空?”“那么,星期四行不行?”这种事情必须当机立断,沉吟不得,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有意推托。相比之下,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或蓝衣人作为缓冲,又有洪乔之误周末之阻等等的藉口,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登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一日廿四小时,除了更残漏断、英文所谓“小小时辰”之外,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无论你正做着什么,都得立刻放下来,向它“交耳”。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是为接天下之贤士,我们呢,是为接电话。谁没有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筒呢?岂料一听之下,对方满口日文,竟是错了号码。

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 ,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其实现代人写的书信,甚至出于名家笔下的,也没有多少够得上“温柔”两字。

也许有人不服,认为现代人虽爱通话,却也未必疏于通信,圣诞新年期间,人满邮局信满邮袋的景象 ,便是一大例证。其实这景象并不乐观,因为年底的函件十之八九都不是写信,只是在印好的贺节词下签名而已。通信“现代化”之后,岂但过年过节,就连贺人结婚、生辰、生子、慰人入院、出院、丧亲之类的场合,也都有印好的公式卡片任你“填表”。“听说你离婚了,是吗?不要灰心,再接再厉,下一个一定美满!”总有一天会出售这样的慰问明信片的。所谓“最温柔的艺术”,在电话普及、社交卡片泛滥的美国,是注定要没落的了。

甚至连情书,“最温柔的艺术”里原应最温柔的一种,怕也温柔不起来了。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里说:“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他没有料到电话愈来愈发达,情人情急的时候是打电话,不是写情书 ,即使山长水远,也可以两头相思一线贯通。以前的情人总不免“肠断萧娘一纸书”,若是“玉当缄札何由达”,就更加可怜了。现代的情人只拨那小小的转盘,不再向尺素之上去娓娓倾诉。麦克鲁恒说得好:“消息端从媒介来”,现代情人的口头盟誓,在十孔盘里转来转去,铃声丁零一响,便已消失在虚空里,怎能转出伟大的爱情来呢?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不要提亚伯拉德和哀绿绮思,即使近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难再。

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至少即发即至,随问随答,比通信快得多啊!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何必劳动邮差摇其鹅步 ,延误时机呢?”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

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

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

置书怀袖中,三岁字不灭;

一心抱区区,惧君不识察。

在节奏舒缓的年代,一切都那么天长地久,耿耿不灭,爱情如此,一纸痴昧的情书,贴身三年,也是如此。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四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郊。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英国记者魏克说,孟买人口号称六百万,但是你在孟买的街头行走时,好像那六百万人全在你身边。据说有一天附带电视的电话机也将流行,那真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二○○一年:太空放逐记》的作者克拉克曾说:到一九八六年我们就可以跟火星上的朋友通话,可惜时差是三分钟,不能“对答如流”。我的天,“地球村”还不够,竟要去开发“太阳系村”吗?

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但人类太空之旅的速限是光速,一位太空人从廿五岁便出发去织女星,长征归来,至少是七十七岁了,即使在途中他能因“冻眠”而不老,世上的亲友只怕也半为鬼了。”空间的代价是时间”,一点也不错。我是一个太空片迷,但我的心情颇为矛盾。从“二○○一年”到“第三类接触”,一切太空片都那么美丽、恐怖而又寂寞,令人“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而尤其是寂寞,唉,太寂寞了。人类即使能征服星空,也不过是君临沙漠而已。()

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和迷信吧,何必赶得素娥青女都走投无路,“逼神太甚”呢?宁愿我渺小而宇宙伟大,一切的江河不朽,也不愿进步到无远弗届,把宇宙缩小得不成气象。

对无远弗届的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的选择也是如此。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3、余光中:五陵少年

余光中:五陵少年

台风季,巴士峡的水族很拥挤

我的水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

浮动在杯底的是我的家谱

喂! 再来杯高粱!

我的怒中有燧人氏,泪中有大禹

我的耳中有涿鹿的鼓声

传说祖父射落了九只太阳

有一位叔叔的名字能吓退单于

听见没有? 来一瓶高粱!

千金裘在拍卖行的橱窗里挂着

当掉五花马只剩下关节炎

再没有周末在西门町等我

於是枕头下孵一窝武侠小说

来一瓶高粱哪,店小二!

重伤风能造成英雄的幻觉

当咳嗽从蛙鸣进步到狼嗥

肋骨摇响疯人院的铁栅

一阵龙卷风便自肺中拔起

没关系,我起码再三杯!

末班巴士的幽灵在作祟

雨衣! 我的雨衣呢?()

六席的榻榻米上,失眠在等我

等我闯六条无灯的长街

不要扶,我没醉!

4、余光中:寻李白

余光中:寻李白

——痛饮狂歌空度日 飞扬跋扈为谁雄

那一双傲慢的靴子至今还落在

高力士羞愤的手里,人却不见了

把满地的难民和伤兵

把胡马和羌笛交践的节奏

留给杜二去细细的苦吟

自从那年贺知章眼花了

认你做谪仙,便更加佯狂

用一只中了魔咒的小酒壶

把自己藏起来,连太太也寻不到你

怨长安城小而壶中天长

在所有的诗里你都预言

会突然水遁,或许就在明天

只扁舟破浪,乱发当风

树敌如林,世人皆欲杀

肝硬化怎杀得死你?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从开元到天宝,从洛阳到咸阳

冠盖满途车骑的嚣闹

不及千年后你的一首

水晶绝句轻叩我额头

当地一弹挑起的回音

一贬世上已经够落魄

再放夜郎毋乃太难堪

至今成谜是你的籍贯

陇西或山东,青莲乡或碎叶城

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

凡你醉处,你说过,皆非他乡

失踪,是天才唯一的下场

身后事,究竟你遁向何处

猿啼不住,杜二也苦劝你不住

一回头囚窗下竟已白头

七仙,五友,都救不了你了

匡山给雾锁了,无路可入

仍炉火未纯青,就半粒丹砂

怎追蹑葛洪袖里的流霞?

樽中月影,或许那才是你的故乡

常得你一生痴痴地仰望?

而无论出门向西哭,向东哭

长安却早已陷落

二十四万里的归程

也不必惊动大鹏了,也无须招鹤

只消把酒杯向半空一扔

便旋成一只霍霍的飞碟

诡绿的闪光愈转愈快

接你回传说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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