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记张岱年先生_季羡林:成功

1、季羡林:记张岱年先生

季羡林:记张岱年先生

认识张岱年先生,已有将近七十年的历史了。三十年代初,我在清华念书,他在那里教书。但是,由于行当不同,因而没有相识的机会。只是不时读到他用“张季同”这个名字发表的文章,在我脑海留下了一个青年有为的学者的印象,一留就是二十年。

时移世变,沧海桑田,再见面时已是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了。当时全国大学的哲学系都合并到北大来,张先生也因而来到了北大。我们当年是清华校友,而今又是北大同事了。仍然由于行当不同,平常没有多少来往。1957年反右,张先生受到了牵连,这使我对他更增加了一种特殊的敬意。我有一个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意见:凡被划为“右派”者都是好人,都是正直的人,敢讲真话的人,真正热党的人。但是,我决不是说,凡没有被划者都不是好人,好人没有被划者遍天下,只是没有得到被划的“幸福”而已。至于我自己,我蹲过牛棚,说明我还不是坏人,是我毕生的骄傲。独有没有被划为右派,说明我还不够好,我认为这是一生憾事,永远再没有机会来补课了。

张先生是哲学家,对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有湛深的造诣,这是学术界的公论。愧我禀性愚鲁,不善于作邃密深奥的哲学思维。因此对先生的学术成就不敢赞一词。独对于先生的为人,则心仪已久。他奖掖后学,爱护学生,极有正义感,对任何人都不阿谀奉承,凛然一身正气,又决不装腔作势,总是平等对人。这样多的优秀品质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再加上真正淡泊名利,惟学是务,在当今士林中,真堪为楷模了。

《 论语 》中说:“仁者寿。”岱年先生是仁者,也是寿者。我读书有一个习惯:不管是读学术史,还是读文学史,我首先注意的是中外学者和文学家生年卒月。我吃惊地发现,古代中外着名学者或文学家中,寿登耄耋者极为稀少。像泰戈尔的八十,歌德的八十三,托尔斯泰的八十二(),直如凤毛麟角。许多名震古今的大学问家和大文学家,多半是活到五六十岁。现在,我们已经“换了人间”,许多学者活得年龄都很大,像冯友兰先生、梁漱溟先生等等都活过了九十。冯先生有两句话:“岂止于米,相期以茶。”“米”是八十八岁,“茶”是一百零八岁。现在张先生已经过米寿两年,距茶寿十八年。从他眼前的健康情况来看,冯先生没有完成的遗愿,张先生一定能完成的。张先生如果能达到茶寿,是我们大家的幸福。“碧章夜奏通明殿,乞赐张老十八春。”

1999年1月10日

2、季羡林:成功

《成功》

文/季羡林

什么叫成功?顺手拿过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写道:“成功,获得预期的结果。”言简意赅,明白之至。

但是,谈到“预期”,则错综复杂,纷纭混乱。人人每时每刻每日每月都有大小不同的预期,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总之是无法界定,也无法分类,我们不去谈它。

我在这里只谈成功,特别是成功之道。这又是一个极大的题目,我却只是小做。积七八十年之经验,我得到下面这个公式:天资+勤奋+机遇= 成功

“天资”,我本来想用“天才”,但天才是个稀见现象,其中不少是“偏才”,所以我弃而不用,改用“天资”,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公式实在过分简单化了,但其中的含义是清楚的。搞得太繁琐,反而不容易说清楚。

谈道天资,首先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天资是不同的,这是一个事实,谁也否定不掉。十年浩劫中,自命天才的人居然大批天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至今不解。到了今天,学术界和文艺界自命天才的人颇不稀见,我除了羡慕这些人“自我感觉过分良好”外,不敢赞一词。对于自己的天资,我看,还是客观一点好,实事求是一点好。

至于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等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家喻户晓。韩文公的“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更为读书人所向往。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毫无用处。事理至明,无待饶舌。

谈到机遇,往往被人所忽视。它其实是存在的,而且有时侯影响极大。就以我为例,如果清华不派我到德国去留学,则我的一生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把成功的三个条件拿来分析一下,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无能也为力。只有勤奋一项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功夫。在这里,古人的教导也多得很。还是先举韩文公。他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两句话是大家都熟悉的。

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静安先生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二境写的是成功。其中没有写天资和机遇。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疏漏,因为写的角度不同。但是,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我希望,大家都能拿出 “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3、季羡林: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

文/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着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4、季羡林: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

季羡林: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

老舍先生含冤逝世已经二十多年了。在这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我经常想到他,想到的次数远远超过我认识他以后直至他逝世的三十多年。每次想到他,我都悲从中来。我悲的是中国失去一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正直的大作家,我自己失去一位从年龄上来看算是师辈的和蔼可亲的老友。目前,我自己已经到了晚年,我的内心再也承受不住这一份悲痛,我也不愿意把它带着离开人间。我知道,原始人是颇为相信文字的神秘力量的,我从来没有这样相信过。但是,我现在宁愿做一个原始人,把我的悲痛和怀念转变成文字,也许这悲痛就能突然消逝掉,还我心灵的宁静,岂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我从高中时代起,就读老舍先生的着作,什么《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我都读过。到了大学以后,以及离开大学以后,只要他有新作出版,我一定先睹为快,什么《离婚》、《驼骆祥子》等等,我都认真读过。最初,由于水平的限制,他的着作我不敢说全都理解。可是我总觉得,他同别的作家不一样。他的语言生动幽默,是地道的北京话,间或也夹上一点山东俗语。他没有许多作家那种忸怩作态让人读了感到浑身难受的非常别扭的文体,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动在字里行间。他的幽默也同林语堂之流的那种着意为之的幽默不同。总之,老舍先生成了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三十年代初,我离开了高中,到清华大学来念书。当时老舍先生正在济南齐鲁大学教书。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惟一的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架子也没有,特别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以后是激烈动荡的几十年。我在大学毕业以后,在济南高中教了一年国文,就到欧洲去了,一住就是十一年。中国胜利了,我才回来,在南京住了一个暑假。夜里睡在国立编译馆长之的办公桌上;白天没有地方呆,就到处云游,什么台城、玄武湖、莫愁湖等等,我游了一个遍。老舍先生好像同国立编译馆有什么联系,我常从长之口中听到他的名字。但是没有见过面。到了秋天,我也就离开了南京,乘海船绕道秦皇岛,来到北平。

以后又是更为激烈震荡的三年。用美式装备武装到牙齿的国民党反动军队,被彻底消灭。蒋介石一小撮到台湾去了。中国人民苦斗了一百多年,终于迎来解放的春天。我们这一群知识分子都亲身感受到,我们确实已经站起来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当时所谓故都又会见了老舍先生,上距第一次见面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起五十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增芬姊妹等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洽。

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他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着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老舍先生的道德文章,光如日月,巍如山斗,用不着我来细加评论,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小事。然而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不也能反映出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中国有一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一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一个人除非万不得已决不会自己抛掉自己的生命。印度梵文中“死”这个动词,变化形式同被动态一样。我一直觉得非常有趣,非常有意思。印度古代语法学家深通人情,才创造出这样一个形式。死几乎都是被动的,有几个人主动地去死呢?老舍先生走上自沉这一条道路,必有其不得已之处。有人说,人在临死前总会想到许多许多东西的,他会想到自己的一生的。可惜我还没有这个经验,只能在这里胡思乱想。当老舍先生徘徊在湖水岸边决心自沉时,眼望湖水茫茫,心里悲愤填膺,唤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答,悠悠天地,仿佛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他会想到自己的一生吧!这一生是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的一生,然而到头来却落到这等地步。为什么呢?究竟是为什么呢?如果自己留在美国不回来,着书立说,优游自在,洋房、汽车、声名禄利,无一缺少,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说不定能寿登耄耋,富埒王侯。他不是为了热爱自己的祖国母亲,才毅然历尽艰辛回来的吗?是今天祖国母亲无法庇护自己那远方归来的游子了呢?还是不愿意庇护了呢?我猜想,老舍先生决不会埋怨自己的祖国母亲,祖国母亲永远是可爱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爱的。他也决不会后悔回来的,但是,他确实有一些问题难以理解,他只有横下一条心,一死了之。这样的问题,我们今()天又有谁能够理解呢?我想,老舍先生还会想到自己院子里种的柿子树和菊花,他当然也会想到自己的亲人,想到自己的朋友。所有这一些都是十分美好可爱的。对于这一些难道他就一点也不留恋吗?决不会的,决不会的,但是,有一种东西梗在他的心中,像大毒蛇缠住了他,他只能纵身一跳,投入波心,让弥漫的湖水给自己带来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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