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笔墨祭_余秋雨:我的窗下

1、余秋雨:笔墨祭

余秋雨: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着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着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着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着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着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着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2、余秋雨:我的窗下

余秋雨:我的窗下

里斯本往西去有危崖临海,大西洋冷雾迷茫。这里的正式地名叫罗卡角,俗称欧洲之角,因为这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点。在人们还不知道地球形状的古代,这里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是天涯海角。

风很大,从大西洋吹来,几乎噎得人不能呼吸。海边树立着一座石碑,上有十字架,碑文是葡萄牙古代诗人卡蒙斯写的句子:

大地在此结束,

沧海由此开始。

我在石碑背风的一面躲了一会儿风,眯眼看着大西洋,身心立即移到五百年前,全然理解了当年葡萄牙航海家们的心思。海的诱惑太大了,对“结束”和“开始”说法的怀疑太大了,对破解怀疑的渴望太大了。

据我过去的阅读所留下的粗浅印象,对于近代航海事业,葡萄牙觉悟最早。那时德国、意大利还在封建割据,英国、法国还无心问鼎新的航道,而葡萄牙、西班牙的三桅帆船和其他航海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相信葡萄牙王室的航海专家们曾一次次来到罗卡角,在这海风雨雾间思考着远行的路线。作为“热身赛”,他们已经亲自率队航行过非洲。他们的最终目标,与当时绝大多数欧洲航海家一样,都是《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述的中国。

今天我在这里又找到了新的证据,罗卡角南方不远处,正是古代王室居住地。一代王朝就在这大西洋的山崖上思念着海那边的东方。海的哪一边呢葡萄牙王室中的航海专家已有初步的判断。他们认为,应该从罗卡角向南,到达非洲海域后仍然向南,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后再折向东。显然,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遇到了哥伦布。哥伦布决定横渡大西洋去寻找马可·波罗的脚印,希望获得葡萄牙王室的资助。葡萄牙王室太内行了,一听就觉得方向有误,未予支持。哥伦布转而向西班牙王室求援,伊莎贝尔女王支持了他。结果,葡萄牙由于太内行而失去了哥伦布,而哥伦布也因为没有理会葡萄牙王室的意见而失去了马可·波罗。他横渡大西洋果然没有找到东方,却歪打正着地找到了美洲。

哥伦布由错误的航线而导致的巨大成功,使葡萄牙王室心里发酸。所谓错误,都是一定坐标下的产物;按马可·波罗的目标,哥伦布没有走对,但新大陆的发现已使哥伦布的盛名超过了马可·波罗,他已自成坐标,那还何错之有但葡萄牙王室暗想,尽管哥伦布已经名动天下,东方,还应该是一个目标。

于是,五年后,葡萄牙人达·伽马果然按照南下折东的路线,准确地找到了印度。他回来时,葡萄牙人举行隆重仪式欢迎,他带回来的财富,是远征队全部费用的六十倍,其中宝石和香料让欧洲人眼花缭乱,一时的影响,超过了哥伦布。二十年后,葡萄牙人麦哲伦奉西班牙政府之命干脆把地球绕了一圈,但他没有回来。

然而无论是达·伽马还是麦哲伦,都还没有进入《马可·波罗游记》里描写的世界,这总于心不甘,于是,葡萄牙还是一心要从海上寻找中国。

我在这里看到一份资料,提及葡萄牙国王在一五o八年二月派出一个叫塞夸拉的人率领船队到马六甲,要他在那里打听:中国有多大中国人长多高勇敢还是怯懦信什么宗教用什么兵器有趣的是,当时葡萄牙远征船队在东方胡作非为,但国王却特别下令,不准向中国人挑衅,不准夺取中国人的战利品。显然,他对神秘的中国保留着太多的敬畏。

几年后又派出一个叫皮莱斯的人来侦探,皮莱斯的情报抄本现在已经发现,他说中国人非常懦弱,用十艘船就能完全征服,夺取全中国。

即使情报如此荒唐,葡萄牙人与中国人打交道之初还是比较恭顺有度的,中国地方官员没有国际知识和外交经验,互相都在小心翼翼地窥探。葡萄牙人先要停泊,后要借住,借住后也缴税缴租;中国官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坏事,特地在他们的借住地外面筑了一道城墙,把握关闸大权,定期开闸卖一点食物给他们。这种情景,居然也维持了几百年,说明双方心气都比较平和。

我对这种尚未发展成恶性事件时的对峙,很感兴趣,因为这里边最容易看出文化差异。葡萄牙人当然以欧洲文明为本,把自己当作是发现者,而又认为发现者便是特权的拥有者,甚至是占领者,只不过一时慑于中华帝国的宏大,不敢像在其他地方那样嚣张罢了;中国官员开始好像没有把他们的来到太当一回事,这与传统观念对“番夷”的惯性理解有关。后来发生一些事,也处处表现出因妄自尊大和闭塞无知所造成的可笑。

但是历史终于朝着恶性的方向走去了。葡萄牙突然对中国张狂起来,是鸦片战争之后。看到中国在英国的炮火前一败涂地,便趁火打劫,单方面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自由港,一跃而成为西方列强欺侮中国的浪潮中的一员。其实它与中国已打了几百年交道,而当时国势也已衰落,竟然一变而成为这个形象,有点不大光彩。

在资料中,有两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个细节是,葡萄牙人最早抵达中国本土,是一五一三年六月,抵达的地点是屯门外的伶仃岛,正好在我深圳住所的南窗对面;第二个细节是,他们正式与中国的行政机构取得联系是一五一七年八月,地点在南头关防,又正恰在我住所的西窗前面。

———既然你们那么早就来到我的窗下,那么,我也理应来看看你们出发的码头,以及你们的家乡。

他们的麻烦

葡萄牙人喜欢用白色的小石()块铺城市的人行道。里斯本老城人行道的石块,已被岁月磨成陈年骨牌。沿骨牌走去,是陡坡盘绕的山道,这样的山道上居然还在行驶有轨电车。

山道很窄,有轨电车几乎从路边民房的门口擦过,民房陈旧而简陋,门开处伸出一头,是一位老者,黑发黄肤,恰似中国早年的账房先生,但细看并非中国人。

骨牌铺成的盘山道很滑,亏得那些电车没有滑下来,陈旧的民房没有滑下来。我们已经爬得气喘吁吁,终于到了山顶,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古城堡,以圣乔治王子命名。

古城堡气势雄伟,居高临海,显然是守扼要地。罗马时代就在了,后来一再成为兵家必争的目标。它最近一次辉煌纪录,就是圣乔治王子一五八o年在这里领导抗击西班牙入侵者。抗击很英勇,在其他地方已经失守的情况下,这个城堡还固守了半年之久。

3、余秋雨:流放者的土地

余秋雨:流放者的土地

东北终究是东北,现在已是盛夏的尾梢,江南的西瓜早就收藤了,而这里似乎还刚刚开旺,大路边高高低低地延绵着一堵用西瓜砌成的墙,瓜农们还在从绿油油的瓜地里一个个捧出来往上面堆。停车一问价钱,大吃一惊,才八分钱一斤。买了一大堆搬到车上,先切开一个在路边啃起来。一口下去又是一惊,竟是我平生很少领略过的清爽和甘甜!以往在江南西瓜下市季节,总有一批“北方瓜”来收场,那些瓜吃起来又粗又淡,很为江南人所鄙视,我还曾为此可怜过北方的朋友。北方的朋友辩解说,那是由于要长途运输,老早摘下一些根本没熟的瓜在车皮和仓库里慢慢蹲熟的,代表不了北方瓜。今天我才真正信了,不禁边吃西瓜边抬头打量起眼前的土地。这里的天蓝得特别深,因此把白云衬托得银亮而富有立体感。蓝天白云下面全是植物,有庄稼,也有自生自灭的花草。与大西北相比,这里一点也不荒瘠,但与江南相比,这里似乎又缺少了那些温馨而精致的曲曲弯弯,透着点儿苍凉和浩茫。

这片土地,竟然会蕴藏着这么多的甘甜么?

我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心头不禁一颤,因为我正站在从牡丹江到镜泊湖去的半道上,脚下是黑龙江省宁安县,清代被称之为“宁古塔”的所在。只要对清史稍有涉猎的读者都能理解我的心情,在漫长的数百年间,不知有多少所谓“犯人”的判决书上写着“流放宁古塔”!

我是在很多年前读鲁迅论及清代文字狱的文章时首次看到这个地名的,因为它与狞厉的政治迫害和惨烈的人生遭遇连在一起,使我忍不住抬起头来遥想它的地理形貌。后来我本人不知为什么对文字狱的史料也越来越重视起来,因而这个地名便成了我阅读中的常见词汇。近年来喜欢读一些地域文化的着作,在拜读谢国桢先生写于半个世纪前的《清初东北流人考》和李兴盛先生两年前出版的《东北流人史》①时更是反复与它打交道了。今天,我居然真的踏到了这块着名的土地上面,而它首先给我的居然是甘甜!

有那么多的朝廷在案以它作为句点,因此“宁古塔”三个再平静不过的字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心底最不吉祥的符咒。任何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间与这里产生终身性的联结,而到了这里,财产、功名、荣誉、学识,乃至整个身家性命都会堕入漆黑的深渊,几乎不大可能再泅得出来。金銮殿离这里很远又很近,因此这三个字常常悄悄地潜入高枕锦衾间的恶梦,把那么多的人吓出一身身冷汗。清代统治者特别喜欢流放江南人,因此这块土地与我的出身地和谋生地也有着很深的缘分。几百年前的江浙口音和现在一定会有不少差别了吧,但云还是这样的云,天还是这样的天。

地可不是这样的地。有一本叫做《研堂见闻杂记》的书上写道,当时的宁古塔,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往往半道上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来的不多。当时另有一个着名的流放地叫尚阳堡,也是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地名,但与宁古塔一比,尚阳堡还有房子可住,还能活得下来,简直好到天上去了。也许有人会想,有塔的地方总该有点文明的遗留吧,怎么会这样?这就搞错了。宁古塔没有塔,这三个字完全是满语的音译,意为“六个”(“宁古”为“六”,“塔”为“个”),据说很早的时候曾有兄弟六人在这里住过,而这六个人可能还与后来的清室攀得上远亲。

今天我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很漂亮,想想吧,牡丹江、镜泊湖,连名字也已经美不胜收了,但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却是这半道上的流放地。由它,又联想到东北其他几个着名的流放地如今天的沈阳(当时称盛京)、辽宁开原县(即当时的尚阳堡)以及齐齐哈尔(当时称卜魁)等处,我,又想来触摸中国历史身上某些让人不太舒服的部位了。

中国古代列朝对犯人的惩罚,条例繁杂,但粗粗说来无外乎打、杀、流放三种。打是轻刑,杀是极刑,流放不轻不重嵌在中间。

打的名堂就很多,打的工具(如笞、杖之类)、方式和数量都不一样。再道貌岸然的高官,再斯文儒雅的学者,从小受足了“非礼勿视”的教育,举手投足蕴藉有度,刚才站到殿阙中央来讲话时还细声慢气地努力调动一连串深奥典故用以替代一切世俗词汇呢,简直雅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突然不知是哪句话讲错了,立即被一群宫廷侍卫按倒在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扒下裤子,一五一十打将起来。苍白的肌肉,殷红的鲜血,不敢大声发出的哀号,乱作一团的白发,强烈地提醒着端立在一旁的文武百官:你们说到底只是一种生理性的存在。用思想来辩驳思想,用理性来面对理性,从来没有那回事儿。一言不合,请亮出尊臀。与此间风景相比,着书立说、砌磋研讨,实在成了一种可笑的存在。中国社会总是不讲道理,也不要道理,便与此有关。

杀的花样就更多了。我早年在一本旧书中读到嘉庆皇帝如何杀戮一个在圆明园试图向他动刀的厨师的具体记述,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后来我终于对其他杀人花样也有所了解了,真希望我们下一代不要再有人去知道这些事情。那一大套款式,绝对只有那些彻底丢弃了人性却又保持着充分想象力的人才能设计得出来。以我看来他们的设计原则是把死这件事情变成一个可供细细品味、慢慢咀嚼的漫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组成人的一切器官和肌肤全都成了痛苦的由头,因此受刑者只能怨恨自己竟然是个人。我相信中国的宫廷官府所实施的杀人办法,是人类从猿猴变过来之后几十万年间最为残酷的自戕游戏,即便是豺狼虎豹在旁看了也会瞠目结舌。幸好中国的皇帝在这方面都没有神经脆弱的毛病,他们总是玩牌一样掂量着各种死法,有时突然想起“犯人”战功赫赫或学富五车,会特别开恩换一种等级略低一点的死法,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将死的“犯人”会衷心地叩谢皇恩浩荡,而且皇帝自己也觉得仁慈过人、宅心宽厚。皇帝的这个习惯倒是成了中国的社会惯例,许多笑容可掬的方案权衡,常常以总体性的残忍为前提。残忍成了一种广泛传染的历史病菌和社会病菌,动不动就采取极端措施,驱逐了人道、公德、信义、宽容、和平。

现在可以回到流放上来了。说过了杀的花样,流放确实成了一种极为仁厚的惩罚,但实际上对承受者来说,杀起来再慢也总不会拖延太久,而流放却是一种长时间的可怖折磨。死了倒也罢了,问题是人还活着,种种不幸都要用心灵去一点点消受,这就比死都烦难了。就以当时流放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首先让人受不了的事实是流放的株连规模。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远近近的亲戚,甚至包括邻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别以为这样热热闹闹一起远行并不差,须知这些几天前还是锦衣玉食的家庭都已被查抄,家产财物荡然无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后做什么也早已定下,如“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等等,从孩子开始都已经是奴隶。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我现在随手翻开桌上的史料就见到这样一条记载: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但死在路上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由此,一路上的自然艰苦和人为虐待便可想见。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这些奴隶分配给了主人,主人见美貌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丈夫碍手碍脚先把丈夫杀了;人员那么多用不了,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最好的待遇算是在所谓“官庄”里做苦力,当然也完全没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学者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

在一本叫《绝域纪略》的书中描写了流放在那里的江南女子汲水的镜头:“春余即汲,霜雪井溜如山,赤脚单衣悲号于肩担者,不可纪,皆中华富贵家裔也。”在这些可怜的汲水女里面,肯定有着不少崔莺莺、林黛玉这样的人物,昨日的娇贵矜持根本不敢再回想,连那点哀怨悱恻的恋爱悲剧,也全部成了奢侈。

康熙时期的诗人丁介曾写过这样两句诗: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这里该包含着多少让人不敢细想的真正大悲剧啊。诗句或许会有些夸张,但当时中原各省在东北流放地到了“无省无人”的地步是确实的。据李兴盛先生统计,单单清代的东北流人(其概念比流放犯略大),总数在150万以上。普通平民百姓很少会被流放,因而其间“名士”和“佳人”的比例确实不低。

如前所说,这么多人中,很大一部分是株连者,这个冤屈就实在太大了。那些远亲,可能根本没见过当事人,他们的亲族关系要通过老一辈曲曲折折的比划才能勉强理清,现在却一古脑儿都被赶到了这儿。在统治者看来,中国人都不是个人,只是长在家族大树上的叶子,一片叶子看不顺眼了,证明从根上就不好,于是一棵大树连根儿拔掉。我看“株连”这两个字的原始含义就是这样来的。树上的叶子那么多,不知哪一片会出事而祸及自己,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什么时候会危害到整棵大树,于是只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此这般,中国怎么还会有独立的个体意识呢?我们以往不也见过很多心底里很明白而行动却极其窝囊的人物吗?有的事,他们如果按心底所想的再坚持一下就坚持出人格和个性来了,但皱眉一想妻儿老小、亲戚朋友,也就立即改变了主意。既然大树上没有一片叶子敢于面对风的吹拂、露的浸润、霜的飘洒,整个树林也便成了没有风声鸟声的死林。朝廷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片表面上看起来碧绿葱茏的死林,“株连”的目的正在这里。

我常常设想,那些当事人在东北流放地遇见了以前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次却因自己而罹难的远房亲戚,该会说什么话,作何等样的表情?而那些远房亲戚又会作什么反应?当事人极其内疚是毫无疑问的,但光内疚够吗?而且内疚什么呢?他或许要解释一下案情,而他真能搞得清自己的案情吗?

能说清自己案情的倒是流放者中那一部分真正的罪犯,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刑事犯;还有一部分属于宫廷内部勾心斗角的失败者,他们大体也说得清自己流放的原因,其中有些人的经历也很有历史意味,但至少我今天在写这篇文章时对他们兴趣不大。最说不清楚的是那些文人,不小心沾上了“文字狱”、科场案,一夜之间成了犯人,竟然福大命大没被砍头,与一大群株连者一起跌跌撞撞地发配到东北来了,他们大半搞不清自己的案情。

“文字狱”的无法说清已有很多人写过,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想,流放东北的文人中真正算得上“犯案”的大概就是在科举考试中作弊的那一拨了。明代以降,特别是清代,壅塞着接二连三的所谓“科场案”,好像鲁迅的祖父后来也挨到了这类案子里边,幸好没有全家流放,否则我们就没有《阿q正传》好读了。依我看,科场中真作弊的有(鲁迅的祖父像是真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恣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的。例如1657年(顺治十四年)发生过两个着名的科场案,造成被杀、被流放的人很多,我们不妨选其中较严重的一个即所谓“南闱科场案”稍稍多看几眼。

一场考试过去,发榜了,没考上的仕子们满腹牢骚,议论很多,被说得最多的是考上举人的安徽青年方章钺可能(!)与主考大人是远亲,即所谓“联宗”吧,理应回避,不回避就有可能作弊。落第考生的这些道听途说被一位官员听到了,就到顺治皇帝那里奏了一本,顺治皇帝闻奏后立即(!)下旨,正副主考一并革职,把那位考生方章钺捉来严审。这位安徽考生的父亲叫方拱乾,也在朝中做着官,上奏说我们家从来没有与主考大人联过宗,联宗之说是误传,因此用不着回避,以前几届也考过,朝廷可以调查。本来这是一件很容易调查清楚的事情,但麻烦的是皇帝已经表了态,而且已把两个主考革职了,如果真的没有联过宗,皇帝的脸往哪儿搁?因此朝廷上下一口咬定,你们两家一定联过宗,不可能不联宗,没有理由不联宗,为什么不联宗?不联宗才怪呢!既然肯定联过宗,那就应该在子弟考试时回避,不回避就是犯罪。刑部花了不少时间琢磨这个案子,再琢磨皇帝的心思,最后心一横,拟了个处理方案上报,大致意思无非是,正副主考已经激起圣怒,被皇帝亲自革了职,那就干脆处死算了,把事情做到底别人也就没话说了;至于考生方章钺,朝廷不承认他是举人,作废。

这个处理方案送到了顺治皇帝那里,大家原先以为皇帝也许会比刑部宽大一点,做点姿态,没想到皇帝的回旨极其可怕:正、副主考斩首,没什么客气的;还有他们领导的其他所有试官到哪里去了?一共十八名,全部绞刑,家产没收,他们的妻子女儿一概做奴隶。听说已经死了一个姓卢的考官了?算他幸运,但他的家产也要没收,他的妻子女儿也要去做奴隶。还有,就让那个安徽考生不做举人算啦?不行,把八个考取的考生全都收拾一下,他们的家产也应全部没收,每人狠狠打上四十大板,更重要的是,他们这群考生的父母、兄弟、妻子,要与这几个人一起,全部流放到宁古塔!(参见《清世主实录》卷121)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判决,处罚之重,到了完全离谱的程度。不就是仅仅一位考生可能与主考官有点沾亲带故的嫌疑吗?他父亲出来已经把嫌疑排除了,但结果还是如此惨烈,而且牵涉的面又如此之大。能代表朝廷来考试江南仕子的考官,无论是学问、社会知名度还是朝廷对他们信任的程度本来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为了其中一个人有那么一丁点儿已经排除了的嫌疑,二十个全部杀掉,一个不留。而且他们和考生的家属全部不明不白地遭殃。这中间,唯一能把嫌疑的来龙去脉说得稍稍清楚一点的只有安徽考生一家--方家,其他被杀、被打、被流放的人可能连基本原因也一无所知。但不管,刑场上早已头颅滚滚、血迹斑斑,去东北的路上也已经浩浩荡荡。这些考生的家属在跋涉长途中想到前些天身首异处的那二十来个大学者,心也就平下来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何况人家那么着名的人物临死前也没吭声,要我冒出来喊冤干啥?充什么英雄?这是中国人面临最大的冤屈和灾难时的精神卫护逻辑。一切原因和理由都没有什么好问的,就算是遇到了一场自然灾害。且看历来流离失所的灾民,有几个问清过台风形成的原因和山洪暴发的理由?算啦,低头干活吧,能这样不错啦。

灾难,对常人来说也就是灾难而已,但对知识分子来说就不一样了。当灾难初临之时,他们比一般人更紧张,更痛苦,更缺少应付的能耐;但是当这一个关口渡过之后,他们中部分人的文化意识又会重新苏醒,开始与灾难周旋,在灾难中洗刷掉那些只有走运时才会追慕的虚浮层面,去寻求生命的底蕴。到了这个时候,本来经常会嘲笑知识分子几句的其他流放者不得不收敛了,他们开始对这些喜欢长吁短叹而又手无缚鸡之力的斯文人另眼相看。

流放文人终于熬过生生死死最初撞击的信号是开始吟诗,其中有不少人在去东北的半路上就已获得了这种精神复苏,因为按照当时的交通条件,这好几千里的路要走相当长的时间。清初因科场案被流放的杭州诗人、主考官丁澎在去东北的路上看见许多驿站的墙壁上题有其他不少流放者的诗,一首首读去,不禁笑逐颜开。与他一起流放的家人看他这么高兴,就问:“怎么,难道朝廷下诏让你回去了?”丁澎说:“没有。我真要感谢皇帝,给我这么好的机会让我在一条才情的长河中畅游,你知道吗,到东北流放的人几乎都是才子,我这一去就不担心没有朋友了。”丁澎说得不错,流放者的队伍实在是把一些平日散落各地的杰出文士集中在一起了,几句诗,就是他们心灵交流的旗幡。

丁澎被流放的时候,他的朋友张缙彦曾来送行,没想到三年以后张缙彦也被流放,戍所很远,要经过丁澎的流放地,两人见面感慨万千,唏嘘一阵之后,互相能够赠送的东西仍然只有诗。丁澎送张缙彦的诗很能代表流放者的普遍心理:老去悲长剑,胡为独远征?半生戎马换,片语玉关行!乱石冲云走,飞沙撼碛鸣。万方新雨露,吹不到边城。(《送张坦公方伯出塞》)丁澎早流放几年,因此他有资格叮嘱张缙彦:“愁剧须凭酒,时危莫论文。”

“时危莫论文”并不是害怕和躲避,而是希望朋友身处如此危境不要再按照原先文绉绉的思路来考虑问题了。用吴伟业赠吴兆骞的诗句来表述,文人面对流放,产生的总体感受应该是“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原先的价值坐标轰毁了,连一些本来确定无疑的概念也都走向模糊和混乱,这对许多文人来说都不完全是一件坏事。

有一些文人,刚流放时还端着一副孤忠之相,等着哪一天圣主来平反昭雪;有的则希望有人能用儒家的人伦道德标准来重新审理他们身陷的冤屈,哪怕自己死后有一位历史学家来说两句公道话也好。但是,茫茫的塞外荒原否定了他们,浩浩的北国寒风嘲笑着他们,文天祥虽然写过“留取丹心照汗青”,而“汗青”本身又是如此暧昧不清。

到东北的流放者一般都会记得宋、金战争期间,南宋的使臣。洪皓和张邵曾被金人流放到黑龙江的事迹。洪皓和张邵算得为大宋朝廷争气的了,在拣野菜充饥、拾马粪取暖的情况下还凛然不屈。一次一位比较友好的女真贵族与洪皓谈话,谈着谈着就争论起来了,女真贵族生气地说:“你到现在还这么口硬,你以为我不能杀你么?”洪皓回答:“我是可以死了,但这样你们就会蒙上一个斩杀来使的恶名,恐怕不大好。离这里三十里地有个叫莲花泺的地方,不如我们一起乘舟去游玩,你顺便把我推下水,就说我是自己失足,岂不两全其美?”他的这种从容态度,把女真贵族都给镇住了。后来金兵占领了淮北,宣布说只要是淮北籍的宋朝官员都可回家了,不少被流放的宋朝官员纷纷伪称自己是淮北人而南返,惟独洪皓和张邵明确说自己是江南人,因此一直在东北流放到宋、金和议达成之后才回来。完全出人意料的是,这两人在东北为宋廷受苦受难十余年,回来却立即遭受贬斥,洪皓被秦桧贬离朝廷,张邵也被弹劾为“奉使无成”而远放,两人都很快死在颠沛流离的长途中。倒是金人非常尊敬这两位与他们作对的使者,每次有人来宋廷总要打听他们的消息,甚至对他们的子女也倍加怜惜。这种事例,很使后代到东北的流放者们深思。既然朝廷对自己的使者都是这副模样,那它真值得大家为它守节效忠吗?我们过去头脑中认为至高无上的一切真是那样有价值吗?

顺着这一思想脉络,东北流放地出现了一个奇迹:不少被流放的清朝官员与反清义士结成了好朋友,甚至到了生死莫逆的地步。原先各自效忠的对象,无论是明朝还是清朝都消解了,消解在朔北的风雪中,消解在对人生价值的重新确认里。

“同是冰天谪戍人,敝裘短褐益相亲。”(戴梓)当官衔、身份、家产一一被剥夺,剩下的就是生命对生命的直接呼唤。着名的反清义士函可在东北流放时最要好的那些朋友李[衤因]、魏[王官]、季开生、李呈祥、郝浴、陈掖臣等几乎都是被贬的清朝官吏,以这些人为骨干,函可还成立了一个“冰天诗社”。是不是这些昔日官吏现都卷入到函可的反清思潮中来了呢?并不是。他们相交只是“以节义文章相慕重”,这里所说的“节义”又不具备寻常所指的国家民族意义,而仅仅是个人人品。其实个人人品最是了不得,最不容易被外来的政治规范修饰或扭曲。在这一点上,中国历来对“大节”、“小节”的划分常常是颠倒的。函可的那些朋友在个人人品上确实都是很值得敬重的,李[衤因]获罪是因为上谏朝廷,指陈当时的一个“逃人法”“立法过重,株连太多”;魏[王官]因上疏主张一个犯人的“妻子应免流徙”而自己反被流徙;季开生是谏阻皇帝到民间选美女,郝浴是弹劾大汉奸吴三桂骄横不法……总之是一些善良而正直的人。现在他们的发言权被剥夺了,但善良和正直却剥夺不了,跟着他们走南闯北。函可与他们结社是在顺治七年,那个时候,江南很多知识分子还在以“仕清”为耻,而照我们今天某些理论家的分析,他们这些官吏之所以给清廷提意见也是为了清廷的长远利益,不值得半点同情,但函可却完全不理这一套,以毫无障碍的心态发现了他们的善良与正直,然后把他们作为一个个有独立人品的个人来尊重。政敌不见了,民族对立松懈了,只剩下一群赤诚相见的朋友。

有了朋友,再大的灾难也会消去大半。有了朋友,再遭的环境也会风光顿生。出身于上海松江县的学者艺术家杨[王宣]是一个一生中莫名其妙地多次获罪,直到七十多岁还在东北旷野上挣扎的可怜人,但由于有了朋友,他眼中的流放地也不无美色了。他的一首《谪居柬友》最能表达这种心情:同是天涯万里身,相依萍梗即为邻。闲骑蹇卫频来往,小擘霜鳌忘主宾。明月满庭凉似水,绿莎三径软于茵。生经多难情愈好,未觉人间古道沦。 “生经多难情愈好”,这实在是灾难给人的最大恩惠。与东北大地上的朋友相比,原先在上海、在北京的朋友都算不上朋友了,靠着亲族关系和同僚关系所挤压出来的笑容和礼数突然显得那样勉强,丰厚的礼品和华瞻的语句也变得非常苍白。列宁主义惟独这儿,[原文如此--输入者注]什么前后左右的关系也不靠,就靠着赤条条的自己寻找可以生死以之的知己好友,还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么?

我敢断言,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最珍贵、最感人的友谊必定产生在朔北和南荒的流放地,产生在那些蓬头垢面的文士们中间。其他那些着名的友谊佳话,外部雕饰太多了。

除了同在流放地的文士间的友谊之外,外人与流放者的友谊也会显出一种特殊的重量,因为在株连之风极盛的时代,与流放者保持友谊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而且地处遥远,在当时的交通和通讯条件下要维系友谊又极为艰难。因此,流放者们在饱受世态炎凉之后完全可以凭借往昔的友谊在流放后的维持程度来重新评验自己原先置身的世界。

元朝时,浙江人骆长官被流放到黑龙江,他的朋友孙子耕竟一路相伴,一直从杭州送到黑龙江。清康熙年间,兵部尚书蔡毓荣获罪流放黑龙江,他的朋友,上海人何世澄不仅一路护送,而且陪着蔡毓荣在黑龙江住了两年多才返回江南。专程到东北探望朋友的人也有不少,例如康熙年间的流放者傅作楫看到老友吴青霞不远千里前来探望,曾用这样的诗句来表达感受:浓阴落尽有高柯,昨日流莺在何处?友情,经过再选择而显得单纯和牢固了。

让我特别倾心的是康熙年间顾贞观把自己的老友吴兆骞从东北流放地救出来的那番苦功夫。顾贞观知道老友在边荒时间已经很长,吃足了各种苦头,很想晚年能赎回来让他过几天安定日子。他有决心叩拜座座侯门来赎金集资,但这事不能光靠钱,还要让当朝最有权威的人点头,向皇帝说项才是啊。他好不容易结识了当朝太傅明珠的儿子纳兰容若。纳兰容若是一个人品和文品都不错的人,也乐于帮助朋友,但对顾贞观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觉得事关重大,难于点头。顾贞观没有办法,只得拿出他为思念吴兆骞而写的词作《金缕曲》两首给纳兰容若看,因为那两首词表达了一种人间至情,应该比什么都能说服纳兰容若。两首词的全文是这样的: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雪,周旋久。

泪痕莫滴牛衣透,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只绝塞、苦寒难受。廿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角终相救。置此札,君怀袖。我亦飘零久。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宿昔齐名非忝窃,试看杜陵消瘦,曾不减、夜郎潺[亻愁]。薄命长辞知己别,问人生、到此凄凉否?千万恨,为君剖。

兄生辛未吾丁丑,共些时,冰霜摧折,早衰蒲柳。词赋从今须少作,留取心魂相守。但愿得、河清人寿。归日急翻行戍稿,把空名料理传身后。言不尽,观顿首。

不知读者诸君读了这两首词作何感想,反正纳兰容若当时刚一读完就声泪俱下,对顾贞观说:“给我十年时间吧,我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今後你完全不用再叮嘱我了。”顾贞观一听急了:“十年?他还有几年好活?五年为期,好吗?”纳兰容若擦着眼泪点了点头。

经过很多人的努力,吴兆骞终于被赎了回来。在欢迎他的宴会上,有一位朋友写诗道:“廿年词赋穷边老,万里冰霜匹马还。”是啊,这么多年也只是他一个人回来,但这一万里归来的“匹马”,真把人间友谊的力量负载足了。

还有一个人也是靠朋友,而且是靠同样在流放的朋友的帮助,偷偷逃走的,他就是浙江萧山人李兼汝。这个人本来就最喜欢交朋友,据说不管是谁只要深夜叩门他一定要留宿,客人有什么困难他总是倾囊相助。他被流放后,一直靠一起流放的朋友杨越照顾他,后来他年老体衰,实在想离开那个地方,杨越便想了一个办法,让他躲在一个大瓮里由牛车拉出去,杨越从头至尾操作此事,直到最后到了外面把他从大瓮里拉出来挥泪作别,自己再回来继续流放。这件事的真相,后来在流放者中悄悄传开来了,大家十分钦佩杨越,只要他有什么义举都一起出力相助,以不参与为耻。在这个意义上,灾难确实能净化人,而且能净化好多人。

我常常想,今天东北人的豪爽、好客、重友情、讲义气,一定与流放者们的精神遗留有深刻关联吧。流放,创造了一个味道浓重的精神世界,竟使我们得惠至今。

除了享受友情之外,流放者总还要干一点自己想干的事情。基本的劳役是要负担的,但东北的气候使得一年中有很长时间完全无法进行野外作业,而且管理者也有松有紧,有些属于株连而来的对象或随家长而来的儿孙一辈往往有一点儿自由,有的时候、有的地方,甚至整个流放都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这就使得流放者总的说来还是有不少空余时间的,需要自己找活干。一般劳动者找活不难,文人则又一次陷入了深思。

我,总要做一点别人不能代替的事情吧?总要有一些高于拣野菜、拾马粪、烧石灰、烧炭的行为吧?尤其当珍贵的友谊把文人们凝聚起来之后,“我”的自问变成了“我们”的集体思索。“我们”,既然凭借着文化人格互相吸引,那就必须进一步寻找到合适的行为方式而成为实践着、行动着的文化群落,只有这样,才能求得灵魂的安定。这是一种回归,大多数流放者没有吴兆骞、李兼汝那样的福气而回归南方,他们只能依靠这种文化意义上的回归,而实际上这样的回归更其重要。吴兆骞南归后三年即贫病而死,只活了五十四岁,李兼汝因偷偷摸摸逃回去的,到了南方东藏西藏,也只活了三年。留在东北的流放者们却从文化的路途上回了家,有的竟然很长寿。

比较常见的是教书。例如洪皓曾在晒干的桦树皮上默写出《四书》,教村人子弟,张邵甚至在流放地开讲《大易》,“听者毕集”,函可作为一位佛学家当然就利用一切机会传播佛法;其次是教耕作和商贾,例如杨越就曾花不少力气在流放地传播南方的农耕技术,教当地人用“破木为屋”来代替原来的“掘地为屋”,又让流放者随身带的物品与当地土着交换渔牧产品,培养了初步的市场意识,同时又进行文化教育,几乎是全方位地推动这块土地走向了文明。文化素养更高一点的流放者则把东北这一在以往史册文典中很少涉及的角落作为自己进行文化考察的对象,并把考察结果以多种方式留诸文字,至今仍为一切进行地域文化研究的专家们所宝爱。例如方拱乾所着《宁古塔志》、吴振臣所着《宁古塔纪略》、张缙彦所着《宁古塔山水记》、杨宾所着《柳边纪略》、英和所着《龙沙物产咏》、《龙江纪事》等等便是最好的例子,这些着作(有的是诗集)具有极高的历史学、地理学、风俗学、物产学等多方面的学术价值,是足可永垂史册的。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学术研究除了李时珍、徐霞客等少数例外,多数习惯于从书本来到书本去,缺少野外考察精神,致使我们的学术传统至今还缺乏实证意识。这些流放者却在艰难困苦之中齐心协力地克服了这种弊端,写下了中国学术史上让人惊喜的一页。他们脚下的这块土地给了他们那么多无告的陌生,那么多绝望的酸辛,但他们却无意怨恨它,反而用温热的手掌抚摸着它,让它感受文明的热量,使它进入文化的史册。

在这整个过程中,有几个代代流放的南方家族给东北所起的文化作用特别大,例如清代浙江的吕留良家庭、安徽的方拱乾、方孝标家族以及浙江的杨越、杨宾父子等。近代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民国初年曾说到因遭文字狱而世代流放东北的吕留良(即吕用晦)家族的贡献:吕氏“后裔多以塾师、医药、商贩为业。土人称之曰老吕家,虽为台隶,求师者必于吕氏,诸犯官遣戍者,必履其庭,故土人不敢轻,其后裔亦未尝自屈也。”“齐齐哈尔人知书,由吕用晦后裔谪戍者开之,至于今用夏变夷之功亦着矣。”说到方家,章太炎说:“初,开原、铁岭以外皆胡地也,无读书识字者。宁古塔人知书,由方孝标后裔谪戍者开之。”(《太炎文录续编》)当代历史学家认为,太炎先生的这种说法史实可能有所误,评价可能略嫌高,但肯定两个家族在东北地区文教上的启蒙之功是完全不错的。

一个家族世世代代流放下去,对这个家族来说是莫大的悲哀,但他们对东北的开发事业却进行了一代接一代的连续性攻坚。他们是流放者,但他们实际上又成了老资格的“土着”,他们的故乡究竟在何处呢?我提这问题,在同情和惆怅中又包含着对胜利者的敬意,因为在文化意义上,他们是英勇的占领者。

不管怎么说,东北这块在今天的中华版图中已经一点也不显得荒凉和原始的土地,应该记住这两个家族和其他流放者,记住是他们的眼泪和汗水,是他们软软的南方口音,给这块土地播下了文明的种子。不要把视线老是停留在那些边界战役和民族抗争上,停留在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件上,那些战争和事件,其实并没有给这块土地带来多少滋养。

我希望上面这些叙述不至于构成这样一种误解,以为流放这件事从微观来说造成了许多痛苦,而从宏观来说却并不太坏。

不。从宏观来说,流放无论如何也是对文明的一种摧残。部分流放者从伤痕累累的苦痛中挣扎出来,手忙脚乱地创造出了那些文明,并不能给流放本身增色添彩。且不说多数流放者不再有什么文化创造,即便是我们在上文中评价最高的那几位,也无法成为我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流人才。第一流人才可以受尽磨难,却不能受到超越基本生理限度和物质限度的最严重侵害。尽管屈原、司马迁、曹雪芹也受了不少苦,但宁古塔那样的流放方式却永远也出不了《离骚》、《史记》和《红楼梦》。文明可能产生于野蛮,却绝不喜欢野蛮。我们能熬过苦难,却绝不赞美苦难。我们不怕迫害,却绝不肯定迫害。

部分文人之所以能在流放的苦难中显现人性、创建文明,本源于他们内心的高贵。他们的外部身份和遭遇可以一变再变,但内心的高贵却未曾全然消蚀,这正像不管有的人如何赶潮流或身居高位却总也掩盖不住内心的卑贱一样。毫无疑问,最让人动心的是苦难中的()高贵,最让人看出高贵之所以高贵的,也是这种高贵。凭着这种高贵,人们可以在生死存亡线的边缘上吟诗作赋,可以用自己的一点温暖去化开别人心头的冰雪,继而,可以用屈辱之身去点燃文明的火种。他们为了文化和文明,可以不顾物欲利益,不顾功利得失,义无反顾,一代又一代。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高贵者确实是愚蠢的,而聪明的却是那些卑贱者。但是,这种愚蠢和聪明的划分本来就属于“术”的范畴而无关乎“道”,也可以说本来就属于高贵的领域之外的存在。

由此我又想到,东北这块土地,为什么总是显得坦坦荡荡而不遮遮盖盖?为什么没有多少丰厚的历史却快速地进入到一个开化的状态?至少有一部分,来自流放者心底的那份高贵。

我站在这块古代称为宁古塔的土地上,长时间地举头四顾而终究又低下头来,我向一些远年的灵魂祭奠。为它们大多来自浙江、上海、江苏、安徽那些我很熟悉的地方,更为它们在苦难中的高贵。

4、余秋雨的话

余秋雨的话

1、如果,在身边的最后真的不是你。如果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辗转后,最终还是要分开。如果故事到最后,是我们的身边都有了别的人。如果回忆,诺言和曾经相爱的决心都在现实面前变得渺小,不堪一击。不管以后如何,不管结局如何。现在的我还是愿意执着的去爱。我们一起等我们的最后,最后的最后。

2、愿你是那只刺猬,我予你柔软的拥抱,你予我鲜血淋漓的爱。

3、有一天你会忘记我,投身于新的爱情放纵在她的世界里;有一天你会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孩子;有一天你会忙碌在纷繁的人群中,忘记年轻时的梦想;有一天你会我会擦肩而过,但却辨认不出彼此;有一天你会偶尔想到我的名字,却记不得我的模样;有一天你会终老于病房,到死都不再想起我……

4、常常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曾经的某个人,不是忘不了,而是放不下。那些不愿再向任何人提起的牵挂,在黑暗的角落里潜滋暗长。总是在不懂爱的时候遇见了不该放弃的人,在懂得爱以后却又偏偏种下无意的伤害遇见某个人才真正读懂了爱的含义;错过某个人,才真正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

5、喜欢一个人,在一起时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时会莫名的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

6、女人,你总是那么害怕离别,却总是假装坚强;女人,你总是那么害怕黑夜,却总是暗自躲藏;女人,你总是那么害怕独处,却总是孤单一人;女人,你总是那么容易付出,明知是痛苦,却还那么执着;女人,你总是那么容易受伤,明知是欺骗,却还自欺欺人;女人,你怎么总是那么傻,让人心疼。

7、无论生活得多么艰难,最后你总会找到一个让你心甘情愿傻傻相伴的人。

8、如果坦白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也是伤害,我选择沉默。

9、真正爱你的人,一下子说不出真正爱你的理由,只知道自己顾不上注意别人;真正爱你的人,总是惹你生气,你却发觉不了他到底做错了什么;真正爱你的人,只会在你一个人面前流泪;真正爱你的人,会在你忘记回复他短信时狠狠地说你一顿;真正爱你的人,很少当面赞美你,可是心里肯定你是最棒的。

10、我也有辛酸苦楚,不说罢了。我也有执念不放,不说罢了。我也有千回百转,不说罢了。我不是装傻卖乖,不说罢了。不是我未看见,不是我没想过,不是我不懂得,只是不说罢了。

11、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也闯不进去。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我把最殷红的鲜血涂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一行眼泪,喝下的冰冷的水,酝酿成的热泪。我把最心酸的委屈汇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12、假如你想要一件东西,就放它走。它若能回来找你,就永远属于你;它若不回来,那根本就不是你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某个回不来的人消失了,某个离不开的人离开了,也没关系。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的身边,在此之前,你所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

13、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看的淡一点,伤的就会少一点,时间过了,()爱情淡了,也就散了。别等不该等的人,别伤不该伤的心。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14、怕被伤害的人,永远抓不到真正的幸福;怕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都会被别人有意无意的伤害。

15、沉默是一个女孩最大的哭声。总有一个人,一直住在心底,却消失在生活里。

16、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叶子黄了,我在树下等你。月儿弯了,我在十五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能厮守到老的,不只是爱情,还有责任和习惯。

17、假如你想要一件东西,就放它走。它若能回来找你,就永远属于你;它若不回来,那根本就不是你的。

18、对待爱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爱恨交织,不是欺骗背叛,而是在极致的疼爱之后,逐渐淡漠的爱。

19、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20、一个人会落泪,是因为痛;一个人之所以痛,是因为在乎;一个人之所以在乎,是因为有感觉;一个人之所以有感觉,仅因为你是一个人!所以,你有感觉,在乎,痛过,落泪了,说明你是完整不能再完整的一个人。难过的时候,原谅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没有必要把自己看的这么坚不可摧。

21、小时候,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了,却发现遗失了童年;单身时,开始羡慕恋人的甜蜜,恋爱时,怀念单身时的自由。很多事物,没有得到时总觉得美好,得到之后才开始明白:“我们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

22、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烦你,如果有一天,你的生活中没有了我,没有了每天的电话,每天的留言,每天的关心,每天的小小脾气。我把一切一切都表现了出来,你知道了,清楚了,了解了,最终感动了,可是我却离开了。今天陌生的,是昨天熟悉的……

23、喜欢一个人,在一起时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时会莫名的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

24、我藏不住秘密,也藏不住忧伤,正如我藏不住爱你的喜悦,藏不住分离时的彷徨。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25、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我,我不会留你,我知道你有你的理由;如果有一天,你说还爱我,我会告诉你,其实我一直在等你;如果有一天,我们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视你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我曾经爱过。或许人一生可以爱很多次,然而总有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想得最深切。

26、人的一生0岁出场,10岁成长,20岁彷徨,30岁定向,40岁打拼,50岁回望,60岁告老,70岁搓麻,80岁晒太阳,90岁躺床上,100岁挂墙上。生的伟大,死的凄凉,能牵手的时候,请别肩并肩,能拥抱的时候,请别手牵手,能相爱的时候,请别说分开。一生就这么短暂而已。

27、如果真的有一天,某个回不来的人消失了,某个离不开的人离开了,也没关系。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的身边,在此之前,你所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

28、痛过,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哭过,才知道心痛是什么感觉,傻过,才知道适时的坚持与放弃,爱过,才知道自己其实很脆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

29、爱情里,总有一个主角和一个配角,累的永远是主角,伤的永远是配角;有时,爱也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人生就是一种承受,需要学会支撑。支撑事业,支撑家庭,甚至支撑起整个社会,有支撑就一定会有承受,支撑起多少重量,就要承受多大压力。

30、有时候,我们感觉走到了尽头,其实只是心走到了尽头。再深的绝望,都是一个过程,总有结束的时候,回避始终不是办法。鼓起勇气昂然向前,或许机遇就在下一秒。几米说过,我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美的风景。

31、如果我不在乎你,我不会在为你笑;不会变得这么脆弱;不会在意你做的每件事;不会静静的想着你发呆;不会记住你说的每句话;不会为你心痛;不会自己一人珍惜与你在一起的时刻;不会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你;不会这么轻易的让痛苦折磨自己;不会为了无关重要的小细节跟你争执;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乎你。

32、你,一个最重要的过客,之所以是过客,因为你未曾会为我停留。曾经在我人生中撒下欢乐的种子,之所以只是种子而不开花,因为你未曾为它浇水施肥。曾经划下我人生中的一根伤痕,之所以有伤痕,因为你未曾温柔地怜悯过。曾经给我一线的光明而瞬间带来全部的黑暗,之所以灰暗,因为你未曾想过为我照亮。

33、有些事,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明知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明知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34、你可以沉默不语,不管我的着急;你可以不回信息,不顾我的焦虑;你可以将我的关心,说成让你烦躁的原因;你可以把我的思念,丢在角落不屑一顾。你可以对着其他人微笑,你可以给别人拥抱,你可以对全世界好,却忘了我一直的伤心。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而那,却是唯一让我变得卑微的原因。

35、永远也不要记恨一个男人,毕竟当初,他曾爱过你,疼过你,给过你幸福。永远不要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好男人了,或许明天,你就会遇到爱你的那个男人,在你眼里,他再坏也是好。

36、爱一个人,就是在漫长的时光里和他一起成长,在人生最后的岁月一同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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